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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德利A(000300)

德邦基金: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过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德 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 时更新过期身份证 件 
或身份 证明文件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中 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 第 2 号)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 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 户 及 其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 金融交易情况, 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 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 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 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 金 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 即第一代身份证),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停止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在此提醒广 大投资者: 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身份证, 或者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 过有效期, 请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办理身份证明证件更新手续, 以免影响 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 线:400-821-7788(免长途 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