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关于变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 变 更 旗 下 基 金 所持 停 牌 股 票 估 值方 法 的 提 示 性 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 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 ( [2008 ]38 号公告, 以下简 称 “《 指导意见 》 ”) 以及中 国证券业协 会 基 金 估 值 工 作 小 组 《 关 于 停 牌 股 票 估 值 的 参 考 方 法 》 ( 以 下 简 称 “ 《 参 考 方 法》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08 年 9 月 16 日发布 了《 长 信基 金管理有 限责任 公司关 于调 整旗 下基金 所持停 牌股票估值 方法的公告 》 ,本公司于 2008 年 9 月 16 日起 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 日无市价且对基金资产净值影响超过 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 “指数收 益法”估值确定。 2014 年12 月22 日,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 “隆华节能” (股票 代码 : 300263 ) 、 “长海股份” (股票代码:300196) 、 “安科生物 ” (股票代码:300009 ) 、 “ 中通客车 ” (股票代 码 :000957) 、 “中国中 期 ” (股票代码:000996 ) 、 “江淮 汽车 ” (股票代码:600418 ) 继续停牌,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以 及本 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4 年 12 月22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 “指数收益法” 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 若本基金管理人综合参考各项 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协商, 认为该证券交易当日的收盘价能客观反映其公允 价值的,本公司将采用收盘价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 下基金 将严格 按照《企 业会计 准则》 、指导意 见、中 国证监 会相关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敬请投资者予以 关注。 特 此公 告。 长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2014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