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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等认: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1 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 年 第 2 号) 基金管 理人: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中国 建设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 四 年十一 月 基金招 募说 明书 自 基 金合 同 生效 日起 , 每 6 个月 更 新一次 , 并于 每 6 个月 结 束之日 后 的 45 日 内公告 ,更 新内 容截 至 每 6 个月 的最 后 1 日。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 【 重要 提示 】 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称 “本 基金”) 经2012 年 5 月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626 号文核准 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1 月 7 日正式生效。 基 金 管 理 人 保 证招 募 说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 本 招 募说 明 书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但 中 国证监 会 对 本 基金 募 集 的核准 , 并 不 表明 其 对 本基金 的 价 值 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 保 证 投资 本 基 金一定 盈 利 , 也不 保 证 基金份 额 持 有 人的 最 低 收益; 因 基 金 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 人 在 投 资 本基 金 前 ,需全 面 认 识 本基 金 产 品的风 险 收 益 特征 和 产 品特性 ,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 风险 承 受 能力, 理 性 判 断市 场 , 对投资 本 基 金 的意 愿 、 时机、 数 量 等 投 资 行 为 作 出独 立 决 策。 投资人根 据所 持 有 份额享 受 基 金 的收 益 , 但同时 也 需 承 担 相 应 的 投 资风 险 。 投资本 基 金 可 能遇 到 的 风险包 括 : 市 场风 险 、 流动性 风 险 、 信 用 风 险 、 标的 指 数 回报与 股 票 市 场平 均 回 报偏离 的 风 险 、标 的 指 数波动 的 风 险 以 及 基 金 投 资组 合 回 报与标 的 指 数 回报 偏 离 的风险 等 等 。 本基 金 属 于股票 基 金 , 风 险 与 收 益 高于 混 合 基金、 债 券 基 金与 货 币 市场基 金 。 同 时本 基 金 为指数 型 基 金 , 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 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 投资 人 在投 资 本 基 金 前 应认 真 阅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说 明 书 和 基金 合同 。 基 金的 过 往 业绩并 不 代 表 其未 来 表 现。基 金 管 理 人管 理 的 其他基 金 的 业 绩 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 摘 要 根 据 基 金合 同 和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编 写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核 准 。基 金 合 同 是 约 定 基金 当 事 人之间 权 利 、 义务 的 法 律文件 。 基 金 投资 人 自 依基金 合 同 取 得 基 金 份 额 ,即 成 为 基金份 额 持 有 人和 本 基 金合同 的 当 事 人, 其 持 有基金 份 额 的 行 为 本 身 即 表明 其 对 基金合 同 的 承 认和 接 受 ,并按 照 《 基 金法 》 、 《运作 办 法 》 、 基 金 合 同 及其 他 有 关规定 享 有 权 利、 承 担 义务。 基 金 投 资人 欲 了 解基金 份 额 持 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4 年 11 月 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4 年 9 月 30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 基金管理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 钱文挥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4 日 注册资本 :2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超 电话: (021)61055050 传真: (021)61055034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 ( 以 下 简称 “ 公司 ” ) 经 中 国 证监 会 证监 基 金 字[2005]128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 二) 主要成 员情 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钱文挥先生, 董事 长 ,硕士学历。 现 任交 通 银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执 行 董事 , 副 行长。历任 中国建 设银行 资 产 负 债管 理 委 员会办 公 室 主 任兼 上 海 分行副 行 长 、 资 产 负 债 管 理委 员 会 办公室 主 任 兼 体制 改 革 办公室 主 任 兼 上海 分 行 副行长 、 资 产 负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 债 管 理 部 总经 理 、 资产负 债 管 理 部总 经 理 兼重组 改 制 办 公室 主 任 、交通 银 行 股 份 有限公司副行长兼上海分行行长。 雷贤达先生, 副董事长, 学士学历, 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 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 审委员会委员。 战龙先生,董事,总经理,CFA 、CPA ,硕士学历 ,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 。历任安达信(新加坡)有限公司审计师,澳洲信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副总监,信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总监,荷兰国 际投资管理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富 达国际中国董事总经理。 阮红女士,董事,博士学历。 现任交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中心总裁。 历任交通 银行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兼宣传处副处长、办公室综合处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 管理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


吴伟先生,董事 ,博士学历。 现任交通银行 投资银行业务中心总裁。 历任交通 银行总行财会部财务处主管、副处长,预算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交通银行沈 阳分行行长 、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


孟方德先生,董事,硕士学历。 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总裁。 历 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投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施罗德投资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施罗德投资管理(卢森堡) 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日本)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英国区总经理及销售总监、全球渠道销售业务总监 。


谢丹阳 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 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香港 科技大学 经济系教授。 历任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货币基金经济学家 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 、瑞安经管中心 主任。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 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历任复旦大 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 。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5 周林先生, 独立董事, 博士学历。 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教授。 历任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助教,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美 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经济与金融 系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 学凯瑞商学院经济系冠名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 教授 。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杜静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潜江支行办公 室副主任;交通银行武汉分行信贷处副处长、信贷处处长兼授信催理处主任、国外 业务处处长;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业务代理处处长;交通银行宜昌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华中授信审批中心总经理。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CFA、CIPM、FRM,工商管理、资讯管理双硕士。 现任交 银施罗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总 经理。 曾任职荷兰银行、 渣打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施 罗 德 投 资 管 理( 香港) 有 限 公 司 资 讯 科 技 部 主 管 、 中 国 事 务 联 席 董 事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 陈超女士,监事,硕士学历。 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办公室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 历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控综合员,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合规审计部总经理 、 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


3、公司高管人员


钱文挥 先生,董事长, 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战龙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苏 奋 先 生 , 督 察长 , 纽约 城 市 大 学 工 商管 理 硕士 。 历 任 交 通 银行 广 州分 行 市 场 营 销 部 总经 理 助 理、副 总 经 理 ,交 通 银 行纽约 分 行 信 贷管 理 部 经理、 公 司 金 融 部 经 理 、 信用 风 险 管理办 公 室 负 责人 , 交 通银行 投 资 管 理部 投 资 并购高 级 经 理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许 珊 燕 女 士 , 副 总 经 理 , 硕 士 学 历 , 高 级 经 济 师, 交 银 施 罗 德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董事 。历任湖南大学 (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债部副经理、基金 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 卫 先 生 , 副 总经 理 ,经 济 学 博 士 , 高级 经 济师 。 历 任 中 央 财经 大 学金 融 系 教 员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财 经 所 助 理 研 究 员 ; 中 国 电 力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基 金 部 副 经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6 理 ; 中 国 人保 信 托 投资公 司 证 券 部副 总 经 理、总 经 理 、 北京 证 券 营业部 总 经 理 、 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蔡铮先生, 基金经理。 复旦大学电子工程硕士。5 年证券从业经验。 历任瑞士 银行香港分行分析员。2009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研究 部数量分析师 、基金经理助理 。2012 年12 月27 日起担任本基金、上证180 公司 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 公司治 理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深证 300 价 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 交银施罗德深证300 价 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 屈乐伟先生 ,2012 年11 月7 日至2013 年3 月29 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 战龙(总经理)


项廷锋(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杨利平(投资总监)











管华雨(权益 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二、基 金托管人 ( 一) 基金托 管人 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7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 其前身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于 1954 年 成立,1996 年易名为 “ 中国建设银行” 。 中国 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 年9 月分立而成立, 承继了 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 939) 于2005 年10 月27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 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 年9 月11 日, 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 H 股公 司晋身恒生指数。 2007 年 9 月25 日中国建设银行 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 始交易。A 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 股(包 括240,417,319,880 股 H 股及9,593,657,606 股 A 股)。 2014 年上半年, 本集团 实现利润总额 1,695.16 亿元, 较上年同期增 长 9.23%; 净利润1,309.70 亿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9.17%。 营业收入 2,870.97 亿元, 较上年 同期增长14.20%; 其中, 利息净收入增长 12.59% , 净利息收益率(NIM)2.80%;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增 长 8.39% , 在 营 业 收 入 中 的 占 比 达 20.96% 。成本收入比 24.17% , 同 比 下 降 0.45 个 百 分 点 。 资 本 充 足 率 与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分 别 为 13.89% 和 11.21%,同业领先。 截至 2014 年6 月末, 本集团资产总额 163,997.90 亿元, 较上年末增长 6.75%, 其中,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91,906.01 亿元, 增长 6.99%;负债总额 152,527.78 亿元, 较上年末增长6.75% , 其中, 客户存款总额 129,569.56 亿元, 增长 6.00%。 截至 2014 年 6 月末, 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机构客户 326.89 万户,较上年末增 加 20.35 万户,增长 6.64% ;个人客户近 3 亿户,较上年末增加 921 万户,增长 3.17% ;网上银行客户 1.67 亿户,较上年末增长 9.23%,手机银行客户数 1.31 亿 户,增长12.56%。 截至 2014 年 6 月末, 中国建设银行境内营业机构总量 14,707 个,服务覆盖 面进一步扩大; 自助设备 72,128 台, 较上年末增加 3,115 台。 电子银行和自助渠 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86.55%,较上年末提高1.15 个百分点。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8 2014 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 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 40 余个重要奖项。 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4 年“世 界银 行1000 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 2,较上年上升3 位;在美 国《福布斯》杂志2014 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 强排名中位列第 2;在美国《财富》 杂志世界500 强排名第 38 位,较上年上升12 位。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行 设 投资 托 管 业 务 部 ,下 设 综合 处 、 基 金 市 场处 、 证券 保 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 处、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 员工240 余人。 自2007 年起, 托管部连续聘 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 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 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赵 观 甫 , 投 资 托管 业 务部 总 经 理 , 曾 先后 在 中国 建 设 银 行 郑 州市 分 行、 总 行 信贷部、 总行信贷二部、 行长办公室工作, 并 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 行 个 人 银行 业 务 部、总 行 审 计 部担 任 领 导职务 , 长 期 从事 信 贷 业务、 个 人 银 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 伟 , 投 资 托 管业 务 部副 总 经 理 , 曾 就职 于 中国 建 设 银 行 南 通分 行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 行计 划 财 务部、 信 贷 经 营部 、 公 司业务 部 , 长 期从 事 大 客户的 客 户 管 理 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 军 红 , 投 资 托管 业 务部 副 总 经 理 , 曾就 职 于中 国 建 设 银 行 青岛 分 行、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行 零 售 业务部 、 个 人 银行 业 务 部、行 长 办 公 室, 长 期 从事零 售 业 务 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 秀 莲 , 投 资 托管 业 务部 副 总 经 理 , 曾就 职 于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行 会 计部 , 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 为 国 内 首 批 开办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托 管 业务 的 商业 银 行 , 中 国 建设 银 行一 直 秉 持 “ 以 客 户为 中 心 ”的经 营 理 念 ,不 断 加 强风险 管 理 和 内部 控 制 ,严格 履 行 托 管 人 的 各 项 职责 , 切 实维护 资 产 持 有人 的 合 法权益 , 为 资 产 委 托 人 提供高 质 量 的 托 管 服 务 。 经过 多 年 稳步发 展 , 中 国建 设 银 行托管 资 产 规 模不 断 扩 大,托 管 业 务 品 种 不 断 增 加, 已 形 成包括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社保基 金 、 保 险资 金 、 基本养 老 个 人 账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9 户、QFII 、 企 业年 金 等产 品 在 内 的 托管 业 务 体系 , 是 目 前 国内 托 管 业务 品 种 最 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 截 至 2014 年9 月末, 中 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389 只证券投资基 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业 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赢得了业内 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 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 评为 “中国 最 佳 托 管 银行 ” ; 获和讯 网 的 中 国“ 最 佳 资产托 管 银 行 ”奖 ; 境 内权威 经 济 媒 体 《 每 日 经 济观 察 》 的“最 佳 基 金 托管 银 行 ”奖; 中 央 国 债登 记 结 算有限 责 任 公 司 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 二) 、 基金 托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 为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建 设 银 行 严 格 遵守 国 家有 关 托 管 业 务 的法 律 法规 、 行 业 监 管 规 章和 本 行 内有关 管 理 规 定, 守 法 经营、 规 范 运 作、 严 格 监察, 确 保 业 务 的 稳 健 运 行, 保 证 基金财 产 的 安 全完 整 , 确保有 关 信 息 的真 实 、 准确、 完 整 、 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设有 风 险与 内 控 管 理 委 员会 , 负责 全 行 风 险 管 理与 内 部控 制 工 作 , 对 托 管业 务 风 险控制 工 作 进 行检 查 指 导。投 资 托 管 业务 部 专 门设置 了 监 督 稽 核 处 , 配 备了 专 职 内控监 督 人 员 负责 托 管 业务的 内 控 监 督工 作 , 具有独 立 行 使 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 资 托 管 业 务 部具 备 系统 、 完 善 的 制 度控 制 体系 , 建 立 了 管 理制 度 、控 制 制 度 、 岗 位 职责 、 业 务操作 流 程 , 可以 保 证 托管业 务 的 规 范操 作 和 顺利进 行 ; 业 务 人 员 具 备 从业 资 格 ;业务 管 理 严 格实 行 复 核、审 核 、 检 查制 度 , 授权工 作 实 行 集 中 控 制 , 业务 印 章 按规程 保 管 、 存放 、 使 用,账 户 资 料 严格 保 管 ,制约 机 制 严 格 有 效 ; 业 务操 作 区 专门设 置 , 封 闭管 理 , 实施音 像 监 控 ;业 务 信 息由专 职 信 息 披 露 人 负 责 ,防 止 泄 密;业 务 实 现 自动 化 操 作,防 止 人 为 事故 的 发 生,技 术 系 统 完 整、独立。 ( 三) 、 基金 托管人 对基 金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行 监督 的方法 和程 序 1、监督方法 依 照 《 基 金 法 》及 其 配套 法 规 和 基 金 合同 的 约定 , 监 督 所 托 管基 金 的投 资 运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0 作。 利用自行开发的 “ 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基金监督子系统” , 严格按照现行法 律 法 规 以 及基 金 合 同规定 , 对 基 金管 理 人 运作基 金 的 投 资比 例 、 投资范 围 、 投 资 组 合 等 情 况进 行 监 督,并 定 期 编 写基 金 投 资运作 监 督 报 告, 报 送 中国证 监 会 。 在 日 常 为 基 金投 资 运 作所提 供 的 基 金清 算 和 核算服 务 环 节 中, 对 基 金管理 人 发 送 的 投资指令 、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 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 行 监 控 ,发 现 投 资比例 超 标 等 异常 情 况 ,向基 金 管 理 人发 出 书 面通知 , 与 基 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 对涉及各 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 对象及交 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 定期编写基 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 对各基金 投 资 运 作 的合 法 合 规性、 投 资 独 立性 和 风 格显著 性 等 方 面进 行 评 价,报 送 中 国 证 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 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 关服务机构 ( 一) 基金份 额 销 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 直销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 钱文挥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4 日


电话: (021)61055027 传真: (021)61055054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1 联系人: 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 , (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 以通 过 本公 司 网 上 直销 交易 平台 办理开户、本 基金 的 申购 、 赎 回 、 转 换 、定 期 定 额投资 等 业 务 ,具 体 交 易细则 请 参 阅 本公 司 网 站。网 上 直销 交 易平台 网址: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 2、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会员单位 , 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 3、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 (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 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 (010)66275654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2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联系电话: (0512)52909128 传真: (0512)52909122 联系人:黄晓 客户服务电话:962000 网址:www.csrcbank.com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3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 (021)38676161


传真: (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4 网址:www.htsec.com (1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 (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 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 ,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2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 1199 弄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 (021)38565785 传真: (021)38565955 联系人:谢 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4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 (021)54033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5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6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法定代 表人:沈强 电话: (0571)85776114 传真: (0571)85783771 联系人:李珊 客户服务电话: (0571 )95548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6 网址:www.bigsun.com.cn (17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0532 )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8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9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86768681 传真: (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20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7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82558305 传真: (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1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 (010)88085858 传真: (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2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 (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3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8 电话: (0451)85863696 传真: (0451)82287211 联系人:张背北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4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518048) 法定代表 人:杨宇翔 电话: (0755)22627802 传真: (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25 )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电话: (0592)5161642 传真: (0592)5161640 联系人:赵钦 客户服务电话: (0592 )5163588 网址:www.xmzq.cn (26 )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 (021)68777822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9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7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网址:www.cicc.com.cn (28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 (010)58328112 传真: (010)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29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 2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 (021)32229888 传真: (021)68728703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 (021 )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0 (30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 (0755)83516289 传真: (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31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86690126 传真: (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32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 (0731)85832343 传真: (0731)85832342 联系人: 彭博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33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1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34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 (010)63081000 传真: (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5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 (0591)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0591 )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36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 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 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2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37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 (010)58568235 传真: (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 (010 )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38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17 层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电话: (0371)65585670 传真: (0371)65585665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客户服务电话: (0371 )967218,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39 )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66045529 传真: (010)66045518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3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 (010 )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www.jjm.com.cn (40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 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 层 办公地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 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 (021)33606736


传真: (021)33606760


联系人:陈思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41 )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传真: (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2 )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33227953 传真: (0755)82080798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4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43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 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 (021)20691835 传真: (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 (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5 )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 (021)38600735 传真: (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5 (4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 (021)20835789 传真: (021)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4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8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 (010)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联系人: 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49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 (010)58325395 传真: (010)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s://t.jrj.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 二) 基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 三) 出具法 律意 见书的 律师 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 黎明 ( 四) 审计基 金财 产的会 计师 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7 办公地 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首席合伙人 :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 汪棣 、沈兆杰 四、基 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 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 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 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七、基 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 权重指数 的 成 份 股 及其 备 选 成份股 ( 含 中 小板 、 创 业板及 其 他 经 中国 证 监 会核准 的 上 市 股 票 ) 为 主 要投 资 对 象。为 更 好 地 实现 投 资 目标, 本 基 金 也可 少 量 投资于 其 他 股 票 ( 非 标 的 指数 成 份 股及其 备 选 成 份股 ) 、 新股( 首 次 发 行或 增 发 )、债 券 、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回 购 、 权证、 资 产 支 持证 券 以 及法律 法 规 或 中国 证 监 会批准 的 允 许 本 基 金 投 资 的其 它 金 融工具 ( 但 须 符合 中 国 证监会 的 相 关 规定 ) 。 如法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 构 以 后允 许 基 金投资 其 他 品 种, 基 金 管理人 在 履 行 适当 程 序 后,可 以 将 其 纳 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的成份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8 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组合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 金的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为 指 数 型基 金 ,绝 大 部 分 资 产 采用 完 全复 制 标 的 指 数 的方 法 跟踪 标 的 指数,即按照成份股在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 权重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 建 股 票 投 资组 合 , 并根据 标 的 指 数成 份 股 及其权 重 的 变 动进 行 相 应调整 。 当 预 期 成 份 股 发 生调 整 和 成份股 发 生 配 股、 增 发 、分红 等 行 为 时, 或 因 基金的 申 购 和 赎 回 等 对 本 基金 跟 踪 标的指 数 的 效 果可 能 带 来影响 时 , 或 因某 些 特 殊情况 导 致 流 动 性 不 足 时 ,或 其 他 原因导 致 无 法 有效 复 制 和跟踪 标 的 指 数时 , 基 金管理 人 可 以 对 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投资于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组合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其余资产可投资于其他股票 (非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其备选成份股) 、 新股 (首次发行或增发) 、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回购、 权证、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准 的 允 许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它 金 融 工 具 , 其 目 的是 在 保 证基金 资 产 流 动性 的 前 提下, 有 效 利 用基 金 资 产,更 好 地 实 现 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 九、业 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行业分层等权 重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 存款利率(税后)×5% 。 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 重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沪深 300 行 业分层等权重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拥有相同的 成份股。不同的是,沪深 300 指数 采用自由流通调整市值加权,而沪深 300 行 业分层等权重指数采用了行业分层等 权重加权, 具体做法是 : 它先将行业等权, 然 后将行业内的个股再等权。 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展现出了与沪深 300 指 数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以满足投资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9 人日益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由 于 本 基 金 投 资于 现 金或 者 到 期 日 在 一年 以 内的 政 府 债 券 不 低于 基 金资 产 净 值的5%, 因此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同时加入了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 本基 金 认 为 , 该业 绩 比 较基准 目 前 能 够忠 实 地 反映本 基 金 的 风险 收 益 特征。 如 果 今 后 本 基 金 所 跟踪 的 目 标指数 被 中 证 指数 有 限 公司停 止 发 布 、或 由 其 他指数 替 代 、 或 由 于 指 数 编制 方 法 等重大 变 更 导 致该 指 数 不宜继 续 作 为 目标 指 数 ;或者 今 后 证 券 市 场 中 有 其他 代 表 性更强 的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推出时 , 本 基 金管 理 人 在征得 基 金 托 管 人 同 意 的 情况 下 , 履行适 当 程 序 后按 实 际 情况变 更 基 金 的标 的 指 数和业 绩 比 较 基 准。 十、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 属 于 股 票基 金 ,风 险 与 预 期 收 益高 于 混合 基 金 、 债 券 基金 与 货币 市 场 基 金 。 同 时本 基 金 为指数 型 基 金 ,具 有 与 标的指 数 、 以 及标 的 指 数所代 表 的 股 票 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董 事 会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告 所 载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记 载 、误 导 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 经审计 师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527,735.63 91.83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0 其中:股票 5,527,735.63 91.83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78,873.96 7.96 7 其他资产 12,818.56 0.21 8 合计 6,019,428.15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2.2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46,761.90 0.80 B 采矿业 753,337.85 12.87 C 制造业 2,367,934.21 40.4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 596,455.16 10.19 E 建筑业 188,760.97 3.23 F 批发和零售业 228,786.03 3.9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7,405.76 2.1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344,299.37 5.88 J 金融业 418,732.35 7.16 K 房地产业 138,536.19 2.37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2,647.63 1.41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92,331.56 1.58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8,491.49 1.34 S 综合 63,255.16 1.08 合计 5,527,735.63 94.46 3、报告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的股票投资明细 3.1 报告 期 末 指 数 投 资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600873 梅花生物 15,339 85,131.45 1.45 2 002065 东华软件 3,630 75,903.30 1.30 3 600832 东方明珠 5,573 60,857.16 1.04 4 600497 驰宏锌锗 5,628 58,474.92 1.00 5 000883 湖北能源 11,687 53,877.07 0.92 6 600547 山东黄金 3,093 51,189.15 0.87 7 600637 百视通 1,514 48,432.86 0.83 8 600674 川投能源 2,680 47,596.80 0.81 9 600157 永泰能源 9,554 46,623.52 0.80 10 600705 中航资本 2,260 42,555.80 0.73 3.2 报告 期 末 积 极 投 资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股 票投资明细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 主体 未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 在 本 报 告 编制 日 前 一年内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前 十名证 券 的 发 行主 体 未 受到公 开 谴 责 和 处罚。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 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 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 库之外 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385.4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7.46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3 5 应收申购款 9,335.6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818.56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投资的 股票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 明 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流通受限 情况说明 1 600873 梅花生物 85,131.45 1.45 重大事项 2 002065 东华软件 75,903.30 1.30 重大事项 3 600832 东方明珠 60,857.16 1.04 重大事项 4 600497 驰宏锌锗 58,474.92 1.00 重大事项 5 600547 山东黄金 51,189.15 0.87 重大事项 6 600637 百视通 48,432.86 0.83 重大事项 7 600705 中航资本 42,555.80 0.73 重大事项 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4 年 9 月 30 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4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17.80% 0.82% 17.93% 0.84% -0.13% -0.02% 2014 年度上半年 -7.79% 1.04% -7.23% 1.04% -0.56% 0.00% 2013 年度 1.52% 1.25% 1.33% 1.26% 0.19% -0.01% 2012 年度 (自基金 合同生效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9.60% 1.21% 4.67% 1.33% 4.93% -0.12%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 年 11 月 7 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5 注: 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 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一) 基金费 用的 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开户 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 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11.依法可以 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6 ( 二 ) 上 述 基金 费 用由基 金 管 理 人在 法 律 规定的 范 围 内 参照 公 允 的市场 价 格 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三 ) 基金费 用计 提方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5%年费率计提。 计算 方法如下: H=E ×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计 提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发 送 基金 管 理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 计算 方法如下: H=E ×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计 提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发 送 基金 托 管 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 基 金 作 为 指 数基 金 ,需 根 据 与 中 证 指数 有 限公 司 签 署 的 指 数使 用 许可 协 议 的 约 定 向 中证 指 数 有限公 司 支 付 标的 指 数 许可使 用 费 。 本基 金 标 的指数 许 可 使 用 费年费率为0.02%,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 5 万元。 标的指数许 可使用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若季度不足5 万元时按照 5 万元收取。 H=E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年费率 ÷当年天数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7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日 起 ,基 金 标 的 指 数 许可 使 用费 每 日 计 提 , 逐日 累 计, 按 季 支 付 , 由 基金 管 理 人向基 金 托 管 人发 送 基 金标的 指 数 许 可使 用 费 划付指 令 , 经 基 金 托 管 人 复核 后 从 基金财 产 中 一 次性 支 付 ,若遇 法 定 节 假日 、 休 息日, 支 付 日 期 顺延。 如 果 标 的 指 数 供应 商 根据 相 应 指 数 许 可协 议 变更 上 述 标 的 指 数许 可 使用 费 费 率 和 计 费 方式 , 本 基金将 采 用 调 整后 的 方 法或费 率 计 算 标的 指 数 许可使 用 费 。 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进行公告。 (4) 除管理费和托管 费之 外的基金费用, 由 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投资 人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 购时支付申购费用; 也可以选择后端收费模式, 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 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 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 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费用 由 基金 申 购 人 承 担 ,不 列 入基 金 财 产 , 主 要用 于 本基 金 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 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前端) 申 购金 额(含 申购 费) 前 端申 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1.2% 50 万元(含)至100 万元 0.8%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6%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4%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1000 元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8 申购费率(后端) 持 有期 限 后 端申 购费率 1 年以内(含) 1.4% 1 年—3 年(含) 1.0% 3 年—5 年(含) 0.5% 5 年以上 0 上表中的“ 年”指的是 365 个自然日。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 2013 年 4 月 11 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 本基金前端基金 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 老 金 客 户 指 基本 养 老基 金 与 依 法 成 立的 养 老计 划 筹 集 的 资 金及 其 投资 运 营 收 益 形 成 的补 充 养 老基金 等 , 具 体包 括 全 国社会 保 障 基 金、 可 以 投资基 金 的 地 方 社 会 保 障 基金 、 企 业年金 单 一 计 划以 及 集 合计划 。 如 将 来出 现 经 养老基 金 监 管 部 门 认 可 的 新的 养 老 基金类 型 , 本 公司 将 发 布临时 公 告 将 其纳 入 养 老金客 户 范 围 ,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 过 本 公 司 直 销柜 台 申购 本 基 金 前 端 基金 份 额的 养 老 金 客 户 特定 申 购费 率 如 下表: 特定申购费率 (前端) 申 购金 额(含 申购 费) 前 端特 定申购 费率 50 万元以下 0.48% 50 万元(含)至100 万元 0.32%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24%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16%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1000 元 有 关 养 老 金 客 户实 施 特定 申 购 费 率 的 具体 规 定以 及 活 动 时 间 如有 变 化, 敬 请 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 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 场 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 费模式。 1)前端收费模式: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9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固定申 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内申购金额的有效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对应申购资金返 还 投资人。





例一 :某投资人投资 40,000 元申购本基金(非网上交易),假设申购当日基 金份额 净值为 1.040 元, 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 申购费率为 1.2%, 则其可得到 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 元 净申购金额=40,000/ (1+1.2%)=39,525.69 元 申购费用=40,000-39,525.69=474.31 元 申购份额=(40,000-474.31)/1.040=38,005.47 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外申购,申购份额为 38,005.47 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内申购, 则申购份额为38,005 份,其余0.47 份对应金额返回 给投资人。 2)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 ×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率 例 二 :某投资人投资 40,000 元 申 购 本 基 金 ,假 设 申 购 当 日 基 金 份 额净 值 为 1.040 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 40,000 / 1.040 = 38,461.54 份


即:投资人投资 4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则可得到 38,461.54 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 后端申购 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0 (3)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 回基 金 份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承担 , 在 基 金 份 额持 有 人赎 回 基 金份额时收取 , 赎回费用的 25%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 持 有期 限 赎 回费 率 1 年以内(含) 0.5% 1 年—2 年(含) 0.2% 2 年以上 0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 365 个自然日。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 回 金 额 为 按 实际 确 认的 有 效 赎 回 份 额乘 以 当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并 扣 除相 应 的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 舍五入。


1) 如果投资人在认 (申) 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 (申) 购费用, 则赎回金额的 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三 : 某投资人赎回通过前端认购 (申购) 持有的 10,000 份基金份额, 对应 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 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 ×1.016×0.5% = 50.80 元


赎回金额 = 10,000 ×1.016-50.80 = 10,109.20 元 即:投资人赎 回 本 基金 10,000 份 基 金 份 额, 假 设 赎 回 当 日 基 金 份额 净 值 是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109.20 元。 2) 如果投资人在认 (申) 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 (申) 购费用, 则赎回金额的 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1 后端认 (申) 购费用=赎回份额 ×认 (申) 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 (申) 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四 : 某投资人赎回通 过后端认购持有的 10,000 份基金份额, 对应 的后端认 购费率为1.2%, 赎回费率为 0.5%,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 则其 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后端认购费用 = 10,000 ×1.00×1.2% = 120.00 元 赎回费用 = 10,000 ×1.016×0.5% = 50.80 元 赎回金额 = 10,000 ×1.016-120.00-50.80 = 9,989.20 元 即:投资人赎回通过后端认购所得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 率为0.5% ,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 投资人对应的后端认 购费率是 1.2% ,认 购时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 为 9,989.20 元。 例五 :某投资人赎回通过后端申购持有的 10,000 份基金份额,对应的后端申 购费率是 1.4%,赎回费率为 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申购 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 =10,000×1.016=10,160 元 后端申购费用 =10,000×1.010×1.4%=141.40 元 赎回费用=10,160×0.5%=50.80 元 赎回金额=10,160-141.40-50.80=9,967.80 元 即: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 假设赎 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 率是1.4%,申购时的 基金净值为1.0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9,967.80 元。 (5)转换费 1)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 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 , 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 的 赎回费用及 转出、转入 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 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2 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的 25% 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 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 3)前端收费模式 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 不 收 取 申 购 费用 的 基金 或 前 端 申 购 费用 低 的基 金 向 前 端 申 购费 用 高的 基 金 转 换 , 收 取前 端 申 购补差 费 用 ; 从前 端 申 购费用 高 的 基 金向 前 端 申购费 用 低 的 基 金 或 不 收 取申 购 费 用的基 金 转 换 ,不 收 取 前端申 购 补 差 费用 。 申 购补差 费 用 原 则 上 按 照 转 出确 认 金 额对应 分 档 的 转入 基 金 前端申 购 费 率 减去 转 出 基金前 端 申 购 费 率 差 额 进 行补 差 , 转出与 转 入 基 金的 申 购 补差费 率 按 照 转出 确 认 金额分 档 , 并 随 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 不 收 取 申 购 费用 的 基金 或 后 端 申 购 费用 低 的基 金 向 后 端 申 购费 用 高的 基 金 转 换 , 不 收取 后 端 申购补 差 费 用 ,但 转 入 的基金 份 额 赎 回的 时 候 需全额 收 取 转 入 基 金 的 后 端申 购 费 ;从后 端 申 购 费用 高 的 基金向 后 端 申 购费 用 低 的基金 或 不 收 取 申 购 费 用 的基 金 转 换,收 取 后 端 申购 补 差 费用, 且 转 入 的基 金 份 额赎回 的 时 候 需 全 额 收 取 转入 基 金 的后端 申 购 费 。后 端 申 购补差 费 用 按 照转 出 份 额持有 时 间 对 应 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5)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 更 好 服 务 投 资者 , 本基 金 管 理 人 已 开通 基 金网 上 直 销 业 务 ,个 人 投资 者 可 以通过 “ 网上 直 销 交易平 台 ” 办 理基 金 转 换业务 , 其 中 部分 转 换 业务可 享 受 转换 费 率 优 惠 ,优 惠 费 率只适 用 于 转 出与 转 入 基金申 购 补 差 费用 , 转 出基金 的 赎 回 费 用 无 优 惠 。可 通 过 网上直 销 交 易 平台 办 理 的转换 业 务 范 围及 转 换 费率优 惠 的 具 体 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体转换费率水平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 )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6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及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对 上 述 收 费 方 式 和 费 率 进 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3 (6)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 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 转出确认金额-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转 入 确 认 金 额 × 对 应 的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补差费率/ (1+ 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注 : 对 于 适 用固 定 金额 申 购 补 差 费 用的 , 转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申 购 补差 费 = 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 转入确认金额-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 )/ 转换 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 为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转 出 的 基 金 份 额 按 比 例 结 转 的 账 户 当 前 累 计 待 支 付 收 益 (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 A 为 0)。 转 入 基 金 确 认 份额 的 计算 精 确 到 小 数 点后 两 位, 小 数 点 后 两 位以 后 的部 分 四 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 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半 年, 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0 元, 交银成长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 2.2700 元。若该投 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 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长前 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 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010=101,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 (1+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100,495-0)/2.2700=44,270.93 份 例二: 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 1,000,000 份, 持有期一年半, 转 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00 元, 交银趋势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10 元。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0 份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 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 非网上交易) ,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4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 ×1.0200=1,02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 (1+0.5% )=5,072.09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 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 100,000 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 增利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 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2.2700 元。 若该 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 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 非网 上交易 ) ,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250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 (1+1.5% )=1,847.29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125,000-1,847.29)/2.2700=54,252.30 份 例四: 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 100,000 份, 该 100,000 份基金份 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 61.52 元,转换申请 当日交银增利 A/B 类 基金份额净值 为 1.27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 货币 A 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 非网上交易) ,则转入确认的 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00=10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 (1+0.8% )=793.65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100,000-793.65+61.52 )/1.2700=78,163.68 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 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 转出确认金额-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转 入 确 认 金 额 × 对 应 的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5 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 转入确认金额-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 )/ 转换 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 为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转 出 的 基 金 份 额 按 比 例 结 转 的 账 户 当 前 累 计 待 支 付 收 益 (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 A 为 0)。 转 入 基 金 确 认 份额 的 计算 精 确 到 小 数 点后 两 位, 小 数 点 后 两 位以 后 的部 分 四 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 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一 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 2.2700 元。若 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 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 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25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124,750-0)/2.2700=54,955.95 份 例六: 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一 年半,转换申请当日 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 1.00 元。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 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25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124,750-1497)/1.00=123,253.00 份 例七: 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 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三 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8500 元, 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转换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6 为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 额,则转入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0.850=8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 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85,000-170)/1.0500=80,790.48 份 例八: 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 100,000 份, 该 100,000 份基金份 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 61.52 元,转换申请 当日交银增利 B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 1.27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货 币 A 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 , 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 B 类基金 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00=10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 元 转出 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100,000-0+61.52)/1.2700=78,788.60 份 (7) 网上直销的有关费率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已开 通 基金 网 上 直 销 业 务, 个 人投 资 者 可 以 直 接通 过 本公 司 网 站的 “ 交 银施 罗 德 基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网 上 直销 交易平台 ”( 以 下 简称 “ 网上直销 交易平台 ”) 办 理 开户和 本 基 金 前端 基 金 份额的 申 购 、 赎回 、 定 期定额 投 资 和 转 换等业务。 本公司暂不 开展网上 直销后端基金份额的认/申购业务, 通过转托管转 入 网 上 直 销账 户 的 后端收 费 模 式 的基 金 份 额只能 办 理 赎 回业 务 。 通过 网上直销 交 易平台 办 理本 基 金 前端基 金 份 额 申购 和 定 期定额 投 资 业 务的 个 人 投资者 将 享 受 前 端 申 购 费 率优 惠 , 通过网 上 直 销 交易 平 台 进行基 金 转 换 ,从 各 基 金招募 说 明 书 所 载 的 零 申 购费 率 的 基金转 换 入 非 零申 购 费 率的基 金 , 转 出与 转 入 基金的 前 端 申 购 补 差 费 率 将享 受 优 惠 ,其 他 费 率 标准 不 变 。具体 优 惠 费 率请 参 见 公司网 站 列 示 的 网上直销 交易平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 公 司 基 金 网 上直 销 业务 已 开 通 的 银 行卡 及 各银 行 卡 交 易 金 额限 额 请参 阅 本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7 公司网站。 个 人 投 资 者 通 过本 基 金管 理 人 网上直销 交 易 平台 申 购 本 基 金 前端 基 金份 额 的 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 元( 含) , 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 100 元 (含) , 不受 网上直销日常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 ,投资者可将 其 全 部 或 部分 基 金 份额转 换 成 其 它基 金 , 单笔转 换 申 请 不受 转 入 基金最 低 申 购 限 额限制。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可根 据 业务 情 况 调 整 上 述交 易 费用 和 限 额 要 求 ,并 依 据相 关 法 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8) 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 应 于 新 的 费率 或 收 费方式 实 施 日 前依 照 《 信息披 露 办 法 》的 有 关 规定在 指 定 媒 体 上公告。 (9)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 情 况 制 定基 金 促 销计划 , 针 对 以特 定 交易 方式( 如 网 上交 易 、电 话交 易 等) 进行 基 金 交 易 的投 资 人 定期或 不 定 期 地开 展 基 金促销 活 动 。 在基 金 促 销活动 期 间 , 按 相 关 监 管 部门 要 求 履行必 要 手 续 后, 基 金 管理人 可 以 适 当调 低 基 金申购 费 率 和 基 金赎回费率。 ( 四 ) 不列入 基金 费用的 项目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金 托 管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完 全 履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用 支 出或 基 金 财 产 的 损 失, 以 及 处理与 基 金 运 作无 关 的 事项发 生 的 费 用等 不 列 入基金 费 用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前 所 发 生的信 息 披 露 费、 律 师 费和会 计 师 费 以及 其 他 费用不 从 基 金 财 产中支付。 ( 五 ) 基金管 理费 和 基金 托管 费的调 整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金 托 管人 可 根 据 基 金 发展 情 况调 整 基 金 管 理 费率 和 基金 托 管 费率。 基 金管 理 人 必须 在 调 整 实 施日 前 按 照《信 息 披 露 办法 》 的 规定 在指定媒体 上刊登公告。 ( 六 ) 基金税 收


本 基 金 运 作 过 程中 涉 及的 各 纳 税 主 体 ,其 纳 税义 务 按 国 家 税 收法 律 、法 规 执 行。























交银施罗德沪 深 300 行业分 层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8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总 体更 新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六) 更新了“九、基金的转换”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数据截 止到2014 年9 月30 日。 (八)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 2014 年 9 月 30 日。 (九)更新了“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的相关内容。 (十)更新了“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的相关内容。 (十一)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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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 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