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 银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关于旗 下基金 估值调 整的公 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及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的相关规定, 经
与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自 2014 年 11 月 24 日 起,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以 AM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持 有 的 因 特 殊 事 项 而 停 牌 且 潜 在 估 值 调 整 对 前 一 估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 %以上的股票新宙邦(证券代码 300037)采用
“指数收益法” 进行估值调整 。 同时根据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原则, 本公司
对 旗 下 管 理 的 国 投 瑞 银 创 新 动 力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国 投 瑞 银 新 兴 产 业 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持有的 上述相关股票 也进行估值调整。
本 公 司 将 综 合 参 考 各 项 相 关 影 响 因 素 并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 自 上 述 相 关 股
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届
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