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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A(150205)

国防A/B: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华 中证 国防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公 告


第 1 页 共 3 页 鹏 华中证 国防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 同生效 公告 公告 送出 日期 :2014 年 11 月 14 日



























































鹏华 中证 国防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公 告


第 2 页 共 3 页 1. 公告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中证国防 指数分 级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 国防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0630 基金运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 式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4 年 11 月13 日 基金管理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 金法》 、 《证 券投资基 金 运 作管理办法》 等 相关法律 、 法规的规 定以及 《鹏华 中 证 国防 指数分 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合同》 、 《 鹏华中证 国防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 明书》 下属分级基 金的基金 简称 国防 A 国防 B 下属分级基 金的交易 代码 150205 150206 2. 基金 募集情况 注: (1) 按照有关法律规 定,本次基金募 集期间所发 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 信息披露费等费 用 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 不从基金 财产中列 支。 (2) 本公司高 级管理人 员、基金 投资和研 究部门 负责 人持有本基 金基金份 额总量为0 份。 (3) 本基金基 金经理持 有本基金 基金份额 总量为0 份 。 基金募集申 请获中国 证监会核 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4]969 号 基金募集期 间 自 2014 年 10 月 27 日 至 2014 年 11 月 7 日 止 验资机构名 称 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 事务所 ( 特殊普通 合伙) 募集资金划 入基金托 管专户的 日期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募集有效认 购总户数 (单位: 户) 4,434 募集期间净 认购金额 (单位: 人民币元 ) 395,672,781.14 认购资金在 募集期间 产生的利 息(单位 :人民币 元) 148,822.73 募集份额 ( 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 额 395,672,781.14 利息结转的 份额 148,822.73 合计 395,821,603.87 募 集 期 间基 金 管 理人 运 用 固 有 资金 认 购 本基 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 份额 (单位: 份) 0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 明的事项 无 募 集 期 间基 金 管 理人 的 从 业 人 员认 购 本 基金 情 况 认购的基金 份额 (单位: 份) 0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0 募 集期限 届满基金 是否符 合法律 法规规 定的办 理基 金 备案手续的 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 金备案手 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 日期 2014 年 11 月 13 日



























































鹏华 中证 国防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公 告


第 3 页 共 3 页 (4) 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 额(本息)确认为 45,820,984.00 份,场外 认购的基金份额( 本息) 确认为 350,000,619.87 份。 3. 其他 需要提示的事 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 申请并不代表该申 请一定成 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 本基金登记 机 构的确认结 果为准。 基金份额 持有人应 当在本基 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 2 个工 作日之后 ,及时到 销售 机构的网点 进行交易 确认的查 询, 也可以 通过本 基金 管理人的客 户服务电 话 400-6788-999 和 网站 (http://www.phfund.com )查 询交易确 认状况 。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的规定 以及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本基金的申 购、赎回自 基金合 同 生效之日 起不超过 3 个月的 时间 内开始办理 。在确定 了本基金 开放申购 、赎 回的具体时间后,基 金管 理人将在实施日 前依照《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 定 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 体上公告 。 基金合同生 效后 3 个月内,在 本基金符 合法律法 规和 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 的上市条 件的情况 下, 国防 A 份额 与 国防 B 份额 分别在深 圳证券交 易所 上市与交易 。在确定 上市交易 的时间后 ,基 金管理人将 依据法律 法规规定 在至少一 家指定媒 体刊 登基金份额 上市交易 公告书。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 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 的《基金合 同》 、 《招 募说明书 》等法律 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11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