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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天然(378546)

上投天然: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年11月)查看PDF公告

 
 1 
 
上投摩根 全球天 然资源 股票型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明 书(更 新) 摘要 
 
 
基金合 同生效日期:2012 年3 月26 日 
基金管 理人:上投摩根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2.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3.本摘 要根据 基金合 同和基金 招募说 明书编 写,并经 中国证 监会核 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 表明其 对基金 合同的承 认和接 受,并 按照《基 金法》 、 《运作 办法》 、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4.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4 年 9 月 25 日,基金投资 组合及基金业
绩的数据截止日为2014 年6 月30 日。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 
 



2 一 、基 金的投 资 ( 一) 投资目 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范围内从事天然资源的勘探、 开发、 生产及销售, 或 是向天然资源行业提供服务的公司的股票,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 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获取长期资产增值。 ( 二) 基准货 币 人民币 ( 三) 投资范 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 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 占基金资产的 60 %-95 %,现 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 5 %-40%,并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股票及其他 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公募股票基 金等。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 存单、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 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等。 本基金将投资于全球多元化的股票组合, 本基金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资产中将 有不低于80% 的部分投 资于全球天然资源领域内从事天然资源的勘探、 开发、 生 产及销售, 或是向天然资源行业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 主要包括三大行业: (1 ) 能源,如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加工、销售及运输等;能源设备及服务;(2 ) 基本金属和矿石,如铜、铝等基本金属的采矿与加工生产;(3 )贵金属,如黄 金、铂等。所投资的股票在GICS 行业分类标准中分类为:能源和原材料。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四) 投资理 念


3 随着全球人口数量的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全球对天然资源的需求正与日 俱增,特别是以新兴市场为代表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正成为石油、天然气、 矿产品等天然资源消耗的主要地区。 天然资源的稀缺及不可再生性与需求不断扩 大之间的矛盾正日益突显其战略价值,从长期来看天然资源的价值在逐渐提升。 从近期来看, 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后各国政府尤其是欧美国家在市场上投放大量流 动性, 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 造成大量资金进入到大宗商品领域, 更推高了各大 宗资源品的价格, 这使得从事天然资源的勘探、 开发、 生产及销售, 或是向天然 资源行业提供服务的公司获益明显。 本基金通过深入挖掘发现全球天然资源领域 内相关行业上市公司的投资机会, 优化资产配置, 采用行业和企业相结合的寻股 方式,实现资产的增值。 ( 五) 投资策 略 全球天然资源的稀缺与人类对其需求的不断增长的矛盾日益突显, 这显示了 天然资源具有极大的战略价值,该行业的相关上市公司也具有良好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将充分分享全球天然资源行业未来的高增长成果, 审慎把握全球天然资源 的投资机会,争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健回报。 总体上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首先通过考察 不同国家的发展趋势及不同行业的景气程度, 决定地区与板块的基本布局; 其次 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 在对股票进行基本面分析的同时, 通过深入研究股票 的价值与动量特性, 选取目标投资对象。 在固定收益类投资部分, 本基金将综合 考虑资产布局的安全性、 流动性与收益性, 并 结合现金管理要求等来制订具体策 略。 1 、股票投资策略 1 )国家与行业分析 本基金将对重点考察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经济发展趋势、 经济结构、 行业 景气、 劳动力水平等指标, 同时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股票市场的整体估值, 为估 值水平进行排序, 选取出具备明显国际比较优势和投资价值的国家和地区。 同时, 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资本市场状况进行回顾和预测, 判断在投资期间内该国或地 区的资本市场是否会发生有利或不利变化, 进而影响在该市场交易的天然资源类 相关股票的市场表现。 在行业层面, 主要分析影响投资范围内各行业景气程度和 4 商品价格涨跌的驱动因素, 进而分析该驱动因素对各个相关行业、 相关商品以及 相关上市公司带来的影响,分析投资于某种资源类商品相关上市公司的相对价 值,确定基金资产在不同行业内的配置。同时针对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下, 不同行业周期、 各国家与地区行业政策以及不同行业当前发展趋势, 加强配置发 展前景良好或景气程度上升的行业。 2 )价值与动量分析 基于本基金投资理念, 主要利用价值及动量指标对初选股票进行排序, 精选 出同时具备投资价值和趋势明确的个股。 具体来说, 本基金首先基于公司财务数 据, 运用价值型股票选股模型, 选取具有估值优势的股票。 价值型股票的研判指 标主要包括: 市净率 (P/B ratio) 、市盈率 ( P/E ratio ) 、 市值与现金盈 利率(P/CE ratio) 及股利收益率(Dividend Yield )等。利 用估值指标对个股排序,精选出预 期未来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股票。 同时,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股票的历史走势, 通 过分析股票的长期、中期 及短期价格变动(Price yield ) ,结合对股价未来走势 的预测,筛选出具备明确上升惯性趋势的股票。 3 )基本面分析 本基金将利用基本面分析研判市场结构性变化与长期趋势, 进一步改善投资 策略模型的选股结果。国家/ 地区行业分析师将从区域角度甄别企业经营特质、 企业财务质量、 企业管理能力等, 结合具体市场特征优化股票选择。 企业经营特 质的分析要点包括公司的经营模式、 资源储量、 产量增长、 市场地位及发展前景 等; 企业财务质量分析要点包括公司的盈利能力及资产质量等; 企业管理能力分 析要点包括管理团队的领导能力、 计划实施能力及资金管理能力等。 通过多方面 进行综合分析和对比,对公司层面各种因素做出整体判断,筛选投资机会。


4 )股票组合构建 股票组合构建将进一步体现本基金投资理念, 利用价值与动量择股策略, 挖 掘多重独立超额收益来源, 同时综合考虑市场流动性、 汇率风险、 组 合集中度等, 优化组合风险收益特征,构建出能够持续创造超额回报的股票投资组合。 2 、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防御及现金替代性管理的需要, 适度进行债券投资。 本基 金将分别对对新兴市场和成熟市场中不同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发展情况、 财政政 5 策、 货币政策、 以及利率走势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综合考查利率风险、 信用和流 动性风险对债券内在价值的影响, 构建固定收益类投资组合, 以追求长期低波动 率的稳健回报。 3 、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为目标, 本着谨慎原则, 进行风险识别, 适 度参与衍生品投资。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方向主要包括以下: 汇率衍生品: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 货币政策、 市场环境分析的基础上, 结 合专业判断从事远期合约、外汇期货、外汇互换等操作,以控制外汇汇兑风险。 指数衍生品: 通过分析各市场走势, 结合量化模型预测, 参与指数期货或指 数期权的投资,主要目的用于套期保值及有效组合管理。 本基金衍生品投资不表示组合风险得以完全规避。 ( 六)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汇丰矿产、黄金及能源指数(总回报)。 汇丰矿产、黄金及能源指数(HSBC Mining, Gold and Energy Index )由汇 丰银行集团编制并于 2007 年 3 月 31 日正式 发布。 汇丰矿产、 黄金及能源指数将矿产类、 黄金类和能源类公司的股票进行计算 并编制, 能够有效地反映出全球天然资源行业股票的价格走势。 如果今后有更具 有代表性的、 更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 整,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 七)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投资基金, 主要投资于海外市场的天然资源行业的股票, 本 基金的业绩表现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与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走势具有较高的相关 性。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较高风险和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6 ( 八) 投资决 策 1 、投资决策模式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集体决策与基金经理授权决策相结 合的分级模式。 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资产配置、 投资原则等宏观决策; 由基金 经理负责组合构建、 品种选择、 汇率管理等具体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 经理、 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 投资总监、 资深基金经理、 研究总监等组成, 投资 决策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 讨论决定境外投资基金的股票、 固定收益、 现金的资 产配置比例、 地区资产配置、 行业配置、 金融衍生产品使用、 避险保值策略和外 汇管理等重大策略。 基金经理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投资运作情况, 并提出建议; 基金经理可以邀请境外投资顾问的代表列席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 提供建议; 投 资决策委员会对所议内容在成员间达成共识后形成决议, 无法达成共识时, 由投 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做最后裁定。 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就每次会议决议情况制作书面 报告,向总经理提交,并为监察稽核提供查核依据。 2 、境外投资顾问协助 本基金境外投资顾问将提供海外市场投资建议。 投资团队会不定期通过参加 不同区域研讨会、 亲自拜访投资标的进行投资分析以及参考券商研究成果外, 也 将定期通过会议与境外投资顾问交流分析所投资市场、产业与各股的投资前景, 境外投资顾问藉此协助本基金投研团队检视与监督本基金组合中的投资项目。 境 外投资顾问在投资流程中提供的协助以投资顾问协议为准。 3 、投资管理运作 构建投资组合是基金经理职责,构建过程中有如下基本原则: (1 )遵守基金目标,基 于收益预期、风险预测和可供参考的业绩比较基准 的深入了解与分析; (2 ) 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对资产配置、 国家配置、 行业配置、 金融衍生品、 避险保值和外汇管理方面的决议;


7 (3 )参考来自境外投资 顾问的投资观点,来自全球多资产小组的资产配置 建议,来自全球货币小组的汇率管理建议,来自各个国家/ 地区研究专员对投资 范围内的公司进行策略评级和股票评级。 (4 )允许基金经理在基 金风险预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判断,对于高风险承 受能力的基金给予较高判断空间。 允许判断对于那些积极、 有创造力的基金经理 很重要,但需受到投资总监严密监控。 (5 )基金经理在地区权 重、策略分类和股票评级的基础上决定每只股票在 组合中的仓位, 并在等级评定和组合要求之间出现反常因素时进行调整, 以符合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管理需求。 4 、投资组合风险管理 本基金在投资组合的风险控制上将重点关注两个指标, 跟踪误差 (Tracking Error )和标准差(Standard Deviation ) 。本基 金根据以上两个指标, 对基金投 资组合的风险进行评估,并且根据控制流程,对风险进行适当管理。 针对上述风险控制指标, 本基金将执行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监控体系。 首先, 本基金将通过 Barra Aegis 股票投资组合风险 管理系统, 定期 (每月) 观察上述 风险控制指标。 其次, 本基金对风险指标进行量化分析, 产生风险报表, 并通过 多因素模型(MFM ) 进一步分析,提供风险分解、风险指标的暴露度、行业的 暴露度与边际风险贡献的丰富数据, 以辅助基金管理人动态和更加合理地实现投 资组合风险管理。 最后, 本基金将进行关键风险控制指标的逐月比较, 对于发生 较大变化的风险控制指标, 将向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汇报, 以检讨基金的实际运 作是否存在问题。 ( 九) 投资限 制 1 、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 通过分散投 资降低基金资产的非系统性风险, 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 基金的投资组合 8 将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20% , 银行应当是中 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 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但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不受此限制。 (2) 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 (政府、 国际金融组织除外) 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 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 (3) 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 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其中持 有任 一国家或 地区市 场的证 券资产市 值不得 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 的 3% ; (4) 本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同 一境内机 构投资 者管理 的全部基 金不得 持有同 一机构 10% 以上 具有 投票权的证 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 同 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 并假设对持有 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 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 前项非流动性 资产是指法律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 产; (6) 同一境内机构投资者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 不得超过 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 20%; (7) 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净值的 10% , 持有货币 市场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8)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 60 % -95%, 现金、 债券及中 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 5 % -40%, 并保持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9 (9) 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10) 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 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 投 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1) 本基金投资 于远期 合约、互换 等柜台交 易 金融衍生品 ,应当符 合 以下要 求:(a)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 (中资商业银行除外) 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b) 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 值, 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易。(c) 任一交易对手 方的市值计 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12) 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为有效管理投资组合和规避风险, 本基金可适当投资于远期合约、 期货合约、 期权、 掉期等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衍生品投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定。 法律法规或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基 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限制的, 履行适当程序后, 基金 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上述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 司合并分拆、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1 )— (8 ) 规定的 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 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对于因基金份额拆分、 大比例分红等集中持续营销活动引 起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在 10 个工作日内增加 10 亿元以上的情形, 而导致证券投 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约定的, 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及时书面报告 中国证监会后,可将调整时限从 30 个工作日 延长到 3 个月。 ( 十) 禁止行 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资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购买不动产。


10 2 、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 、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4 、购买实物商品。 5 、除应付赎回、交易清 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 金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6 、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 、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 、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9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10、从事承担无限责任 的投资; 11、买卖其他基金份额 ,但是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向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境外资产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3、 买卖与其基金管理 人、 基金托管人、 境外 资产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 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 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4、从事内幕交易、操 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5、不公平对待不同客 户或不同投资组合。 16.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 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客户资料。 17、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 动。


11 (十一 ) 若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 致使现行法 律法规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 十二 )投资 组合 比例调 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 30 个交易日内进 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十三 )基金 管理 人代表 基金 行使所 投资 证券产 生权 利的处 理原 则及方 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 投资者的利益; 2 、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 十四 )基金 的投 资组合 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29,373,394.42 89.78 其中:普通股 28,150,724.12 86.04








存托凭证 1,222,670.30 3.74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1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3,205,145.88 9.80 8 其他各项资产 137,924.92 0.42 9 合计 32,716,465.22 100.00 注: 截至2014年6月30日, 本基金资产净值为32,445,492.66元, 基金份额净值为 0.868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0.868元。 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加拿大 10,483,347.64 32.31 英国 8,266,816.42 25.48 美国 5,125,130.55 15.80 澳大利亚 3,246,090.57 10.00 挪威 848,117.44 2.61 俄罗斯 519,482.26 1.60 瑞典 506,803.67 1.56 荷兰 377,605.87 1.16 合计 29,373,394.42 90.53 注: 国家 (地区) 类别 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ADR、GDR按照存托凭证本 13 身挂牌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 值( 人民币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金属与采矿 18,870,591.42 58.16 石油、天然气与消费用燃料 10,502,803.00 32.37 合计 29,373,394.42 90.53 注:行业分类标准:MSCI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 投资明细 序 号 公司名称 (英文) 公司名称 (中文) 证券代码 所在证 券市场 所属国家 (地区) 数量 (股) 公允价值(人民 币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First Quantum Minerals Ltd - FM CN 多伦多证券交 易所 加拿大 14,560 1,919,283.11 5.92 2 Freeport-McMoRan Copper & Gold Inc - FCX US 纽约证券交易 所 美国 7,597 1,706,112.99 5.26 3 Glencore plc 嘉能可有限公 司 GLEN LN 伦敦证券交易 所 英国 49,161 1,680,106.12 5.18 4 BHP Billiton plc 必和必拓有限 公司 BLT LN 伦敦证券交易 所 英国 8,240 1,634,452.87 5.04 5 Rio Tinto plc 力拓有限公司 RIO LN 伦敦证券交易 所 英国 4,623 1,508,596.43 4.65 6 Lundin Mining Corp - LUN CN 多伦多证券交 易所 加拿大 30,068 1,019,540.94 3.14 7 Parex Resources Inc - PXT CN 多伦多证券交 易所 加拿大 13,148 953,159.21 2.94 8 Anadarko Petroleum Corp - APC US 纽约证券交易 所 美国 1,384 932,189.07 2.87 9 ConocoPhillips - COP US 纽约证券交易 所 美国 1,743 919,396.85 2.83 10 DNO ASA - DNO NO 奥斯陆证券交 易所 挪威 35,856 848,117.44 2.61 注:1. 所用证券代码采用Ticker代码。 2. 所属国家(地区)列示证券挂牌的证券交易所所在国家(地区) 。 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14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 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0.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27,705.81 4 应收利息 458.15 5 应收申购款 109,760.9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7,924.92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15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尾差。 二 、基 金的业 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2/03/26-2012/12/31 -1.70% 1.08% -3.75% 1.20% 2.05% -0.12% 2013/01/01-2013/12/31 -20.96% 1.07% -22.00% 1.24% 1.04% -0.17% 2014/01/01-2014//06/30 11.71% 0.72% 14.52% 0.78% -2.81% -0.06% 三 、基 金管理 人 ( 一) 基 金管 理人简 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 大楼 2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 大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陈开元 总经理:章硕麟 成立日期:2004 年 5 月 12 日 实缴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1%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49%








上投摩根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是 经中国 证监会 证监基字[2004]56 号文批准, 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 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005 年 8 月 12 日 ,基金管理 16 人完成了股东之间的股权变更事项。 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 股东及出资比例分 别由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7%和摩根资产 管理 (英国) 有限公司 33%变更为 目前的 51% 和 49% 。 2006 年 6 月 6 日 , 基金 管理人的名称由“ 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为“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该更名申请于 2006 年 4 月 29 日获得中国 证监会的批准,并于 2006 年 6 月 2 日在国家 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2009 年 3 月 31 日, 基 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金由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增加到 二亿五千万元人民币, 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 该变更事项于 2009 年 3 月 31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 二)主要人 员情 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开元先生,董事长 大学本科学历。 先后任职于上海市财政局第三分局, 共青团上海市财政局委员会, 英国伦敦 Coopers & Lybrand 咨 询公司 等,曾 任上 海市 财政局 对外经 济财 务处 处长、 上海 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Paul Bateman 毕业于英国Leicester大学。 历任Chase Fleming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全球总监,摩根资产管理全 球投资管理业务CEO。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全球主席、摩根资产管理委员会主席及投资委员会会员。 同时也是摩根大通高管委员会资深成员。 董事:许立庆


台湾政治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曾任摩根富林明台湾业务总经理、摩根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 现任怡和 (中国) 有限公司主席、 怡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香港商会中国委 员会副主席;富时台湾交易所台湾系列五十指数咨询委员会主席。


17 董事:Jed Laskowitz 获美国伊萨卡学院学士学位 (主修政治) 及布 鲁克林法学院荣誉法学博士学 位。 曾负责管理J.P Morgan集团的美国基金业务。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亚洲基金行政总裁及亚太区投资管理业务总监;J.P Morgan集团投 资管 理及 环球基金 营运 委员会 成 员;美国 资金 管理协 会 (MMI)董 事会成员;纽约州大律师公会会员。 董事:杨德红 获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中欧工商管理学院MBA。 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林彬 获中欧工商管理学院MBA。 曾任香港沪光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潘卫东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 海市金 融服务 办 公室金融 机构处 处长( 挂职) 、 上海国 际集团 有限公 司总裁助理。 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 长。 董事:章硕麟 获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曾任怡富证券 (台湾) 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协理、 摩根大通 (台湾) 证券 副总经理、摩根富林明(台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周道炯 大学专科学历, 曾就学于安徽省委马列夜大学、 中共安徽省委中级党校进修 班、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培训班。 曾任中国证监会主席、中国建设银行行长、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 现任PECC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委员会顾问。 周道炯先生长期从事证券金融市场 18 监管工作,目前作为高级顾问为证券市场改革提供顾问咨询意见。 独立董事:戴立宁 获台湾大学法学硕士及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历任台湾财政部常务次长。 现任台湾东吴大学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独立董事:李存修 获美国加州大学柏克利校区企管博士(主修财务)、 企管硕士、 经济硕 士等学 位。现任台湾大学财务金融学系专任特聘教授。 独立董事:刘红忠 国际金融系经济学博士, 现任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及系主任、 中国金融 学会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和上海市金融学会理事。 2. 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监事长:郁忠民 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 历任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 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稽查处、 机构处处 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现任上海国际集团金融管理总部总经理。 监事:Simon Walls 获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的数学学士学位。 历任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Japan) Ltd 总裁、首席运营官;JPMorgan Trust Bank总裁、首席运营官以及基础架构总监。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日本董事长以及投资管理亚洲首席行政官。 监事:张军 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监。 现任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监事:万隽宸 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总监。


19 3. 总经理基本情况: 章硕麟先生,总经理。 获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曾任怡富证券 (台湾) 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协理、 摩根大通 (台湾) 证券 副总经理、摩根富林明(台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侯明甫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获企业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台湾金鼎证券公司、 摩根富林明 (台湾) 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摩根富林明 (台湾)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摩根富林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证券投资研究、 公 司管理兼投资相关业务管理。 经晓云女士,副总经理。 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曾任职于上海证 券(原上海财政证券) ,先后 担任总经 理办公 室副主 任(主持 工作) 、市场 管理部经 理,经 纪管理 总部副总经 理、总经理,负责证券经纪业务的管理和运作。 冯刚先生,副总经理。 北京大学管理科学硕士。 曾任职于长城证券、 华安基金和华泰联合证券 (原 联合证券 ) , 从事投 资 银行、投 资顾 问和投 资 管理等相 关工作 ;2004 年至 2010 年,任职于华宝兴业基金,先后任基金经理、国内投资部总经理。 陈星德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曾任职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中国证监会、 瑞士银行环球资产管理 (香港)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曾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一职。 张军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同济大学,获管理工程硕士学位。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秘书、 公司业务部业务科科长, 徐汇支 行副行长、 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 并曾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一职。 刘万方先生,督察长。 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 曾任职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美国MBP咨询公司、中国证监会。 5.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军先生, 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 曾担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 经理,交易部经理。2004 年 6 月加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交易总 监,2007 年10 月起任投资经理。2008 年3 月起担任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2 年 3 月起同时 担任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四 、境 外投资 顾问 及境外 托管 人 ( 一) 境外投 资顾 问 1 、境外投资顾问基本情况 名称:摩根资产管理( 英国) 有限公司(JP 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Co., Ltd.) 注册地址:25 Bank Street Canary Wharf London E14 5JP





办公地址:125 London Wall, London, EC2Y 5AJ














Finsbury Dials, 20 Finsbury Street, London EC2Y 9AQ 法定代表人:Martin Porter 成立时间:1974 年 2 月 27 日 资产管理规模:1,601 亿英镑(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联系人:Neil Gregson 联系电话:44 020 7742 6000 6.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冯刚先生, 副总经理兼A 股投资总监; 侯明甫先生, 副总经理; 杨逸 枫女士, 投资副总监; 王炫先生 , 研究部总监; 王孝德 先生, 基金经理; 董红 波先生, 基 金经理;罗建辉先生,基金经理;张军先生,基金经理;杜猛先生,基金经理; 孙芳女士, 基金经理; 孟晨波女士, 货币市场投资部总监; 赵峰先生, 债券投资 部总监。 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摩根资产管理是综合实力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的全球性金融集团之一的摩根 大通集团下属专营资产管理的公司, 成立至今已逾一百五十余年, 位居世界最大 21 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 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在各类股票、 固定收益、 房地产、 另 类投资、 多元资产等领域具有非常丰富的专业投资经验, 其目前为全球 3,000 多 名机构客户投资者( 包括养老基金、 慈善基金、 公司、 中央银行等) 和数以百万计 的私人客户投资者提供专业的资产管理及理财服务,主要通过卢森堡的 SICAVs 、英国的 OEICs 、投资信托及香港注册的 JF 基金等进行投资。 2 、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Neil Gregson, 董事总经 理,是总部位于伦敦的全球股票投资团队的组合经 理,同时也是负责全球天然资源行业投资运作的团队的成员。Neil 2010 年加入 摩根资产管理集团,之前任职于CQS 资产管理集团,担任高级组合经理和多头 业务的负责人,并拥有天然资源行业的投资经验。在这之前,Neil 担任瑞信资 产管理集团负责新兴市场投资的负责人同时管理了黄金和资源类股票型基金。 Neil 在其职业生涯中管理过众多覆盖资源和矿业类公司的股票组合,同时还担 任过南非一家金矿公司的分析师。 Neil 是一位资深矿业工程师,并拥有英国诺丁汉大学矿业工程专业学士学 位。 ( 二) 境外资 产托 管人 1 、境外资产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花园道1 号中银大厦] 办公地址:[香港花园道1 号中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和广北总裁] 成立时间:[1964 年10 月16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黄晚仪 副总经理 托管业务主管] 联系电话:[852-3982-3753]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 早于 1964 年成立,并在 2001 年 10 月 1 日 正式重组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持牌银行。 其控股公司-中 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中银香港(控股)”) -则于2001 年2 日在香港注册成立, 并 于2002 年7 月25 日开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2002 年12 月2 日被纳入为恒生 指数成分股。中银香港目前主要受香港金管局、证监会以及联交所等机构的监管。 截至2012 年12 月31 日, 中银香港的总资产为2,267.6 亿美元, 资本总额为180.6 亿 美元, 其中实收资本为 55.2 亿美元,至于 资本充足比率更达 16.8%。中银香港的财务 实力及双A 级信用评级, 可以媲美不少大型全球托管银行。 中银香港最新信评如下(截 22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穆 迪投 资服务 标准普 尔 惠 誉国 际评级 评级展望 稳定 稳定 稳定 长期 Aa3 A+ A 短期 P-1 A-1 F1 基本实力 / 财务实力 C+


- 中银香港作为香港第二 大银行集团,亦为三家 本地发钞银行之一,拥 有最庞大分行网 络与广阔的客户基础。 托管服务是中银香港企 业银行业务的核心产品 之一,目前为超过六十 万企业及工商客 户提供一站式的证券托管服务。对于服务国内企业及机构性客户(包括各类 QDII 及其 理财产品等),亦素有经验,于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包括于 2006 年被委任为国内首只 银行类QDII 产品之境外托管行, 及于2007 年被委任为国内首只券商类QDII 集成计划 之境外托管行等,其业 务专长及全方位的配备 ,令中银香港成为目前 本地唯一的中资 全面性专业全球托管银 行, 亦是唯一荣获「亚 洲投资人 杂志」颁发奖 项的中资托管行 (2012 年服务提供者奖项「最佳跨境托管亚洲银行奖」) 。














































































































































































































截至2012 年12 日31 日止,中银香港(控股)的托管资产规模为6,190 亿港元。 二 、托 管部门 人员 配备、 安全 保管资 产条 件的说 明 (一)主要人员情况 托管业务是中银香港的 核心产品之一,由管理 委员会成员兼副总裁王 仕雄先生直接领 导。针对国内机构客户 而设的专职托管业务团 队现时有十七名骨干成 员,职级均为经 理或以上, 分别主理结算、 公司行动、 账务(Billing)、对账(Reconciliation)、客户 服务、 产品开发、 及营销等方面。 骨干人员均来自各大跨国银行, 平均具备15 年以上 的专业托管工作经验( 包括本地托管及全球托管) ,并操流利普通话,可说是香港最资 深的托管团队。 除配备专职的客户关系 经理,中银香港更特设 为内地及本地客户服务 的专业托管业务 团队,以提供同时区、同语言的高素质服务。 除上述托管服务外,若 客户需要估值、会计、 投资监督等增值性服务 ,则由中银香港 的附属公司中银国际英 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 中银保诚” )提供。 作为「强制性公 积金计划管理局」认可 的信托公司,中银保诚 多年来均提供国际水平 的估值、会计、 投资监督等服务,其专职基金会计与投资监督人员达 50 多名,人员 平均具备 10 年以 上相关经验。


23 中银香港的管理层对上述服务极为重视, 有关方面的人员配置及系统提升正不断加强。 另外, 其它中/后台部门亦全力配合及支持托管服务的提供, 力求以最高水平服务各机 构性客户。 五 、基 金的申 购费 用和赎 回费 用 1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 由基金申购人承担 ,不 列入基金资产,主 要用 于本基 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 的全部或部分基金 份额 赎回。赎回费用由 基金 赎回人 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资产, 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的比例不得 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3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购 买金 额(M ) 申购费 率 M <100 万 1.6% 100 万≤M <500 万 1.0% M ≥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4 、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小于一年 0.50% 大于等于一年小于两年 0.30% 大于等于两年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资产, 赎回 费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为赎回费总额的 25% 。 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法律法规和本基金 合同 规定范围内调整申 购费 率和赎 回费率。 费率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三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 告。 6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不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及 基金合同约定的情 况下 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经代销机构同意后, 针对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 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 24 要手续后,对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六 、费 用概览 ( 一) 基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其中包含投资顾问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其中包含境外托管人托管费); 3 、因基金的开户、证券 交易、证券清算交收、证券登记存管而产生的各项 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 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和其他为基金利益而产生的中介 机构费用; 7 、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各项费用; 9 、 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 征费、 关税、 印花税、 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 (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 利息、罚金及费用)( 简称“ 税收”); 10、外汇兑换交易的相 关费用; 1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 二) 基金费 用计 提方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如基金管理人委托投资顾问,包括投资顾问费) 25 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1.8% 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含合同生效日) 按以 下方法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1.8%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于每个估值日计提自上一估值日(不含上一估值日)至当日(含当日) 的管理费,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基 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如基金托管人委托境外资产托管人, 包括向其支 付的相应服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 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托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含合同生效日) 按以 下方法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于每个估值日计提自上一估值日(不含上一估值日)至当日(含当日) 的托管费,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基 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 管人。


26 3 、 本条第 (一) 款第 3 至第 10 项费用由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 三) 不列入 基金 费用的 项目 本条第 (一) 款约定以 外的其他费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 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 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 四) 基金费 用调 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 无须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五) 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境外市场的规定 履行纳税义务。 七 、基 金托管 人


( 一 )基 本情况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叁亿陆仟肆佰陆拾万陆仟叁佰叁拾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 (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 现有员工 110 余人, 大部分员工具有 27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以 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 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 (一对多 、 一对一) 、 社保基金 、 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 境外三类机构银行间债券、 券商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 企业年金、 银行理财 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产品体系。 在国内, 中国银行是首家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 为各类客户提供 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276 只证券投资基金, 其中境内 基金 251 只,QDII 基金 25 只, 覆盖了股票 型、 债券型、 混合型、 货币型、 指数 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 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 基金托管规模位 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 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 风险检视, 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 工作程序与制度 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评价。 2007 年起,中国 银行 连续聘 请外 部会 计会 计 师事务 所开 展托 管业 务 内部控 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AAF01/06” “ISAE3402”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3 年,中国 银行同时获 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 。中国银行 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 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 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拒绝执行, 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 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 28 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 定的, 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八 、相 关服务 机构 ( 一) 基金销 售机 构: 1 、直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2 、代销机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客户服务电话:95566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网址:www.boc.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法人代表:李建红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虞谷云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7)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66-99999


30 (10)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bank.pingan.com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0 21-23 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门户网站:www.srcb.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11)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1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 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 53519888 传真:(021) 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全国) 、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 38676666 转6161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1 (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袁长清(代行)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1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


32 网址:www.csc108.com


(1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 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1)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33 网址:www.guodu.com


(2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联系电话:025-84457777-248 网址:www.htsc.com.cn (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热线:010-95558 (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2 号楼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25)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电话:0571-9554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571-95548 (26)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和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34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2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 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热线:0591-96326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8)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电话:021-58881690 (2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3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31)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 号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8 楼801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 www.noah-fund.com (3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33)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 号裕景国际B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36 联系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3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 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36)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3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3C 座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 www.1234567.com.cn (3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021-20835588 网站:licaike.hexun.com (39)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 号民建大厦6 层


37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35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40)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 号五栋大楼C 座70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 座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站: www.yilucaifu.com ( 二) 基金注 册登 记机构 :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 三) 律师事 务所 与经办 律师 :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号南证大厦 楼 负责人:倪俊骥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律师:宣伟华 ( 四) 审计基 金资 产的会 计师 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联系电话:8621-61233277 联系人:汪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王灵


38 九 、基 金概况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十 、招 募说明 书更 新部分 说明 本基金于2012 年3 月26 日成立, 至2014 年9 月25 日运作满两年半。现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 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 2014 年 5 月 9 日公 告的 《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进行内容补充和 更新,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 四、基 金的投 资”的“ 基金的 投资组 合报告” 中,根 据本基 金实际 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2、在“ 五、基 金的业 绩”中, 根据基 金的实 际运作情 况,对 本基金 成立以 来的业绩进行了说明。 3、 在 “六、 基金管理人” 中, 对 董事、 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投资决 策委员会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 4、在“十七、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更新。 5、在“十八、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代销机构的信息。 6、本报告期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应披露的内容。 2014 年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