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分级:关于增加交通银行和上海浦发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招 商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关 于 招 商沪深 300 地 产等 权重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增
加 交通 银行和 上海 浦发银 行 为 代销机 构的 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交通银
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上海浦发银行 ”) 签署的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 及 《 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代理销售补充协议》, 交通银行自2014年11月7日起,上海浦发银行自
2014 年11 月10日起代理 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
称 “本基金 ”, 基金代码 :161721)的 销售业务 。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 、办 理场所
交通银行和上海浦发银行 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 招商沪深 300 地产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的账户开户、 认购等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 上
述各银行 的相关规定。
二 、投 资者可 通过 以下途 径了 解或咨 询相 关情况
1、各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销 售机 构名称 网
址 客 服电 话
交通银行 www.bankcomm.com 95559
上海浦发银行 www.spdb.com.cn 95528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三 、风 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 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