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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浦 银 安盛基 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浦 银安 盛月 月盈 安心 养老 定期 支付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银行 股 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四年十月 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 基 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时间:2014 年 11 月 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 日 重 要提 示 1、 浦银 安盛月 月盈安 心养老定 期支付 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 以下简 称“本 基金” ) 的募集 已获中 国证监会 证监许 可 〔2014 〕130 号文 准予 注册 。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 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 证。 2、本基 金是契 约型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本 基金以定 期开放 的方式 运作, 即以运作周期和自由 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 18 个月 为一 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 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18 个月 后的对日的前一日止。 在每个运 作周 期结束 后 进入自由 开放 期。本 基 金的每个 自由开 放期 为 5 至 20 个工作 日。自 由开 放期的具 体期间 由基金 管理人在 上一个 运作周 期结束前公 告说明。 在自由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 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 在运作周 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 , 注册登记机构 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 ) , 基金 托管人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 。 4、本基 金的发 售对象 为 符合法 律法规 规定的 个人投资 者、机 构投资 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3 资者 。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 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 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团 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 的 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 5、 浦银 安盛月 月盈安 心养老定 期支付 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 以下简 称“本 基金” )基金份额将自 2014 年 11 月 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 日通过场内方式和场 外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售。 场外发售渠道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 电子直销和场外代 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周六、 周日电子直销和 部分代销机构网点照常办理业务, 具 体时间安 排详见 本公告 正文) ; 场内发 售渠道 为通过 上海 证券 交易所 交易系统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上海 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6、投资 人 通过 场外认 购本基金 时 ,需 首先开 立 中国证 券登记 结算有 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 基金账户。 (1 )已 持上海 人民币 普通股票 账户( 或证券 投资基金 账户) 的投资 人,可以 在场外销 售机构 办理开 户手续, 将上海 人民币 普通股票 账户( 或证券 投资基金账 户)注册为开放式 基金账户。 (2 )没 有上海 人民币 普通股票 账户或 证券投 资基金账 户的投 资者, 可在场 外销售机构申请新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 (3 ) 已经持有上海中登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 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 可凭上海中登公司基金账号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账户登 记,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投资人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时, 应使用上海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 户。 (1 )已 有上海 普通股 票账户或 证券投 资基金 账户的投 资者不 必再办 理开户 手续。 (2 )尚 无上海 普通股 票账户或 证券投 资基金 账户的投 资者, 需在认 购前持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4 本人身份证到中登公司的 开户代理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 电子直销和指定代销网点可为投资者办理开 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 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两个类别。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基金份额时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8、 一个 投资者 只能开 设和使用 一个基 金账户 。不得非 法利用 他人账 户或资 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 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 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 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 ,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8、投资 者认购 款项在 募集期内 产生的 利息折 算为基金 份额归 基金份 额持有 人所有,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 本基 金在场 外代销 网点、电 子直销 渠道认 购以金额 申请, 单笔最 低认购 金额为1,000 元 (含认购费) , 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 限额及投资金额级 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在直销机构 (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 万元( 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 为1,000 元, 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 调整直销机构(柜台方式)的最低认购标准。本基金场内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 1,000 元,同时每笔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 整数倍,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 99,999,900 元 。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 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确认,则不可以撤销。 10、 销售机构 (指场内代销机构、 场外代销 机构、 直销中心和电子直销) 对 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 而仅代表该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 申请, 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 投资者可以 在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 信息。 1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5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 《浦银安盛 月月 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 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 上海银行及其他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代销网点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 公告。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到 上海银行网点咨询有关本次募集的有关事宜。 13、 在募集期间, 各代销机构可能还将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 具体城 市名单、 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 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 或 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增加新的 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4、 投资者可拨打本 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 或(021)33079999 咨询认购事宜, 也可拨打 上海银行及其他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 宜。 15 、 对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的 地 方 的 投 资 者 ,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28-999 或(021 )33079999 咨询认购事宜。 对认购金额较大的投资者, 本 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6、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并可根据基金销售 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7、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 素产生 波动。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认购 (或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可能包 括: 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大量 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 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 在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 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其预 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6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如下: (1 )特定投资对象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在具体投资管理中, 本基金主要投资债券类资产, 不 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 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股票增发、 要约收购 类股票投资,但本基金可以投资可转债以及可能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 票。 因此, 本基金可能因 主要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同时可能因 投资可转债及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股票, 造成本基金净值波动率 加大的风险。 (2 )在 每个运 作周期 结束后进 入自由 开放期 。本基金 的每个 自由开 放期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本基金自由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 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 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办理和确认。 基金经理会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况进行充分准备并做好流动性管理, 但当基 金在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被全部确认时, 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存 在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 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 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 金净资产产生的负面影响。 (3 )在 本基金 的运作 期间,基 金份额 持有人 面临一定 的基金 合同终 止进行 基金财产清算的风险。 (4 )本 基金可 能投资 于中小企 业私募 债,该 类债券的 信用风 险一般 情况下 高于其他公募债券,其流动性一般情况下弱于其他公募债券。 (5 )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 开放频率为每 18 个月开放一次。 本基金封闭 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为 5 至 20 个工 作日,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自由开放期可自由申购、 赎回基金份额。 但本基金在存续期内, 当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少于 10,000 份时,基金管理人不对其 进行定 期支付的自动赎回操作。因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因持有基金份额不足 10,000 份时而不能享有定期支付机制 的风险。 (6 )本 基金的 定期支 付并不等 同于收 益分配 ,在定期 支付操 作时不 需要考 虑基金是否具备分红能力。 定期支付不以本基金具有可供分配利润为前提, 且定 期支付金额按照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年化现金支付比率计算, 不以基金的可供分配 利润为上限, 其实质是按基金合同的约定, 由基金管理人定期自动对持有人的部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7 分基金份额发起赎回, 以赎回的资金进行现金支付。 因此, 即便投资者对于本基 金的投资未取得收益甚至发生亏损, 即即使在本基 金的单位净值低于1 元的情况 下, 仍可能发生部分份额的自动赎回, 由此投资者就该部分被赎回的份额将失去 取得预期收益或者通过未来净值上涨而弥补亏损的机会。 (7 )定 期支付 的实质 是按基金 合同的 约定定 期自动赎 回持有 人的部 分基金 份额进行现金支付, 因此即使在基金投资未发生亏损的情况下, 投资者在全部赎 回基金份额时,其赎回金额仍可能低于其认购或申购金额。 (8 )年 化现金 支付比 率不等同 于基金 投资的 收益率, 本基金 招募说 明书约 定的年化现金支付比率不代表基金实际投资收益率, 现金支付比率仅作为计算定 期支付的现金支付金额, 以此为依据计算出 的定期支付金额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 当期基金的实际投资收益。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和市场环境的 变化调整, 因此不同运作周期的年化现金支付比率可能会发生变化, 定期支付金 额也会随着年化现金支付比率变化。 (9 )为 保证本 基金在 自由开放 期的平 稳运作 ,根据本 基金合 同约定 ,若本 基金的自由开放期内包含有定期支付基准日或定期支付基准日为运作周期最后 一个工作日时, 则当期可不进行定期支付。 因此, 投资者可能面临在自由开放期 的当月无法获得定期支付风险。 一 、基 金募集 基本 情况 (一)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浦银安盛月月盈定期支付债券


A 类份额基金代码:519128


A 类份额场内简称:月月盈 A A 类份额场内认购代码:521128 C 类份额基金代码:519129


C 类份额场内简称:月月盈 C C 类份额场内认购代码:521129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三) 基金的运作方式 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契约型 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即本基金以运作周期和自由开放期相结合的 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 18 个月为一 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 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自由开放期结束 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18 个月 后的对日的前一日止。 在每个运 作周 期结束 后 进入自由 开放 期。本 基 金的每个 自由开 放期 为 5 至 20 个工作 日。自 由开 放期的具 体期间 由基金 管理人在 上一个 运作周 期结束前公 告说明。 在自由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 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 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 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 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将按因不 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 应延长。 (四)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 )基金份额初始 面值和认购费用 每份基金份额 初始 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认购费。 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5%。 (六 )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 (七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 收益水平。 (八)基 金的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 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9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 。在投资人认购/ 申购 时收取前端认购/ 申购 费用、赎回时 收取赎回费用的,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人认购/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 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 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计算 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 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 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 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间不得互相转换。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 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或者调低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 调 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九) 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 381 号中环广场 38 楼 电话: (021)23212899 传真: (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 021)33079999 联系人:徐 莹 网址:www.py-axa.com (2 )电子直销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交易网站:www.py-axa.com 客服电话 :400-8828-999;( 021)33079999 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0 2、场外代销机构 (1 )上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客户服务热线: 95594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2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 唐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3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0 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www.sywg.com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热线: 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天泰金融广场 A 座20 层 法定代 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95548 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1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6)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23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1001A 1001B 室 法定 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cn (9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95587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1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2 网址:www.fund123.cn (1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服务热线: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3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服务热线: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14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1 幢 9 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1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3C 座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服务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王莉 服务热线: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3、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 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单 位 可 通过 上海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办 理 本 基 金的场内认购业务。具体名单可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十 )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 2014 年 11 月 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 日。 在募集期 内, 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 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时间, 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 情况提前结束募集。 3、自基 金份额 发售之 日起三个 月内, 如果本 基金的募 集份额 总额不 少于 2 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认购份额持有人不少于 200 人,则该 《基金合同》 满足生效条件。 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作它用。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 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4、若三 个月的 募集期 满,本《 基金合 同》未 达到法定 生效条 件,则 本《基 金合同》 不能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并将 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 内 退 还 认 购 本 基 金 的 投资人。 《基金 合同》 生效前的 信息披 露费用 、会计师 费与律 师费由 基金管理人 支付。 (十一 )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场内 、场外认购 均采用金额认购方法。


2、认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不得超过 5%, 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 费率 M<100 万 0.6% 100 万≤M<300 万 0.3% 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4 300 万≤M<500 万 0.1% 500 万≤M 每笔交 易 1,000 元 注:M 为认购金额 投资人重复认购, 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认购费用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 生的各项费用。 3、 认购份额的计算 (1 )场内认购的计算


认购本基 金 A 类基金 份额的认 购费 用采用 前 端收费模 式, 即在认 购 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时缴 纳认购 费。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采用 金额认 购的方 式。投资者 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认购费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 归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时缴纳认购费用 ,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 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 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2)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3) 上述认 购费 用以四 舍五入的 方法 保留小 数 点后两位 ,由 此误差 产 生的 收 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 上 述 场外 认 购份 额的 计 算 保 留到 小 数点 后两 位 , 小 数点 两 位以 后的 部 分 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场内认购份额计算结果 保留到整数位,不足一份基金份额部分的认购资金 零头返回投资者。 5 ) 上 述 场外 认 购利 息折 算 的 基 金份 额 精确 到小 数 点 后 两位 , 小数 点两 位 以 后的部分截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其中有效认购资金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5 的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场内认购 利息折算的 基金份额精确到整数位, 小数点后部分截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其中有效认 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 录为准。 例: 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 该笔认购全部予以 确认, 如果认购期内认购利息为 5.5 元, 则其可得到的 A 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 /(1+0.6%)=9,940.36 元 认购费用=10,000 -9,940.36=59.64 元 本金认购份额=9,940.36/1.00=9,940.36 份 场外利息折算份额=5.5/1.00=5.5 份 场内利息折算份额=5.00/1.00= 5.00 份 场外认购份额=9,940.36+5.5=9,945.86 份 场内认购份额=9940.00+5.00=9945.00 份 即如果 投资 者投 资 10,000 元认 购本 基金 ,通 过场外 认购 可得 到 9,945.86 份 A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内认购可得到 9945.00 份 A 类基金份额,其余 0.36 份对应的金额将返还给投资者。 例: 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 该笔认购全部予以 确认, 如果认购期内认购利息为 5.5 元, 则其可得到的 C 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0 元 本金认购份额=10,000/1.00 =10,000.00 份 场外利息折算份额=5.5/1.00=5.5 份 场内利息折算份额=5.00/1.00= 5.00 份 场外认购份额=10,000.00+5.5=10,005.5 份 场内认购份额=10,000.00+5.00=10,005.00 份 即 如 果 投 资 者 投 资10,000 元 认 购 本 基 金 , 通 过 场 外 认 购 可 得 到10,005.5


份C基金份额;通过场内认购可得到10,005.00份C 类基金份额。 二 、发 售方式 及有 关规定 1、在募 集期内 ,本公 司将同时 面向个 人投资 者、机构 投资者 和合格 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发售 (电子直 销暂限 个人投 资者) , 投资者 可多次 认购基金 份额。 本基金 在场外代销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6 网点、电 子直 销渠道 认 购以金额 申请 ,单笔 最 低认购金 额为 1,000 元(含认购 费) ,累 计认购 金额不 设上限。 各代销 机构对 最低认购 限额及 投资金 额级差有其 他规定的, 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在直销 机构 (柜台方式) 首次认购的 最低金额为 1 万元(含 认购费)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累计认购金 额不设上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机构 (柜台方式) 的最低认 购标 准。 本 基 金场内每 笔最 低认购 金 额为 1,000 元 ,最 低 追加认购金 额为 1,000 元,同时每笔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单笔认购最高不超 过99,999,900 元。 2、募集 期内投 资者可 以多次认 购本基 金,但 认购申请 一 经确 认,则 不可以 撤销。 三、 个 人投资 者的 开户与 认购 程序 (一)上海直销中心 1、注意事项 (1 )个人投资者 认购金额在人民币 10,000 元(含 10,000 元)以 上,可 选 择 到本公司 上海直销中心 认购。 (2 )投资者可以选择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3 )在 上海直 销中心 开立基金 及交易 账户的 投资者应 指定一 个银行 账户作 为其资金结算账户,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 资金结算账户的户名必须与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4 ) 营业时间:2014 年11 月3 日至2014 年12 月2 日9:00~17:00 (节假 日 不受理) 。 (5 )请 有意在 上海直 销中心认 购基金 的个人 投资者尽 早向上 海直销 中心索 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www.py-axa.com ) 上下载有关表格, 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 式一致。 (6 )上海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开户 ① 投资者可从 2014 年 11 月 3 日起到上海 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7 料的填写必须真实、 准确, 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 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 由投资 者自己承担。 ② 选 择 在 上 海 直 销 中 心 认 购 的 投 资 者 应 同 时 申 请 开 立 基 金 账 户 和交易账 户 。 ③ 开户提交下列材料: ? 有效身份证件 (指中华 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军官证、 士兵证、 护 照 等)原件及复印件; ? 填妥并签署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卡或存折并加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④ 开户 申请得 到受理 的投资者 ,可在 自申请 日(T 日 )起第 二个工 作日到 上海直销中心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结果,如确认成功可查询基金账号。 (2 )缴款 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 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 ( 现 金缴款除外) ,划入本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在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银行账号:076402-97990153900000013 ① 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 者应在 “汇款 人”栏中 填写其 在浦银 安盛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上海直 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B,投资 者应在 “汇款 备注栏” 或“用 途栏” 中准确填 写其欲 购买的 浦银安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基金的名称或代码, 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 败由投资者承担。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 划付认购款项, 造成认购无效的, 本公司及直销专户 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 如果 投资者 在认购 当日没有 把足额 资金划 到账,但 下一工 作日资 金足额 到账,则下一工作日将作为认购有效申请日,若下一工作日资金仍未足额到账, 则该笔认购申请无效。 ③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8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 )认购 汇款已经到账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 料: ① 填妥并签署的《基金申购(认购)业务申请表》 ; ②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如有) ; ③ 不与 开户手 续同时 办理的认 购交易 ,需提 供投资者 有效身 份证件 原件及 复印件。 (4 )认购确认结果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 可在自申请日 (T 日) 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 直销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与否, 待基 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查询到基金认购份额。 (二)电子直销 1、开户与认购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全天 24 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 (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 基金 发售日每天 15:00 后 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周六、周日及法定 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开户与交易网站:www.py-axa.com 。 3、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从 未开通 过本公 司电子直 销的个 人投资 者,可在 浦银安 盛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网站 (www.py-axa.com) 选择 “网上交易 ——网上开户” , 根据页面 提示, 进行 网上 开户操 作;在 网上 开户 申请提 交成功 后 ,即可 登录“ 网上交 易” ,通过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进行网上认购; (2 )已 开通本 公司电 子直销的 个人投 资者 , 可直接登 录浦银 安盛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网站“网上交易” 进行网上认购。 4、认购确认结果查询 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9 认购申请提交成功后, 投资者可于 T+2 个工作日起 (T 为申请日) 登 陆本公 司网站, 查询确认的认购金额; 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查询到确认的基金认 购份额。 5、注意事项: (1 ) 电子直销渠道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放。 (2 ) 电子直 销渠道 首次 最低 认购金 额为 1,000 元( 含认购 费), 追加 认购 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三)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 (节假日除外) 。


2、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及基金账户开户流程


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是指个人投资者与上海银行约定唯一的银行结 算账户, 用于办理与基金业务有关的资金扣收和划付。 基金账户开户是指个人投 资者应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立基金账户。 若投资者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过相 应的基金账户,则应在上海银行办理账户登记手续。


个人投资者办理账户签约及基金账户开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 )上海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申卡借记卡或电子借记卡;


(3 ) 填妥的 《上海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资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联)。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个人投资者在办理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和基金账户开户后, 可提出基 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上海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申卡借记卡;


(2 ) 填妥的 《上海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认(申)购业务业务申请表》( 一式两 联)。


上海银行在受理投资者的以上业务申请后, 将自动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基金 账户开户 和基金 认购申 请(T 日 ) ,投 资者可 在 T+2 日(工 作日) 至上海银行 销售网点查询基金账户开户和基金认购情况, 认购的最终结果以本基金募集成功 后登记结算公司确认的信息为准。


4、注意事项


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0 (1 )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上海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2 ) 在基金募集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银行客户服务热线: 021-962888 ,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四)其他代销渠道 其他代销渠道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渠道的规定为准。 新增代销渠道的开户 与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四、 机 构投资 者的 开户与 认购 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 基金可以在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上海 银行 及其它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指定基金销售网点认购 。 (一)上海直销中心 1、注意事项 (1 )投资者可以选择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认购缴款(现金缴款除外) 。 (2 )在 上海直 销中心 开立基金 及交易 账户的 基金投资 者应指 定一个 银行账 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 以便进行赎回、 分红及无效认 (申) 购的资金退款等资 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应与基金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3 ) 营业时间:2014 年11 月3 日至2014 年12 月2 日9:00~17:00 (节假 日不受理) 。 (4 )请 有意在 上海 直 销中心认 购基金 的机构 投资者尽 早向直 销中心 索取开 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py-axa.com)上下 载有关表格, 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 致。 (5 )上海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开户 ① 投资者可从 2014 年 11 月 3 日起到上海 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 料的填写必须真实、 准确, 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 由投资 者自己承担。 ② 选 择 在 上 海 直 销 中 心 认 购 的 投 资 者 应 同 时 申 请 开 立 基 金 账 户 和交易账 户 。 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1 ③ 机构投资者需提交下列材料: ? 填妥并加盖公章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单 位公章) 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指定银行账户开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 填妥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 ? 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 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填妥并加盖公章 的《开户业务补充信息表》 ; ? 经办人签署并加盖 公章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 ? 经办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投资适性分析调查表》 ; ? 需要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 需要提交填妥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 人私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 ④ 开户 申请得 到受理 的投资者 ,可在 自申请 日(T 日 )起第 二个工 作日到 上海直销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与否, 如果开户 确认成功则可以得到基金账号。 (2 )缴款 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 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 划 入本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在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银行账号 :076402-97990153900000013 ① 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 者应在 “汇款 人”栏中 填写其 在浦银 安盛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上海直 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B,投资 者应在 “汇款 备注栏” 或“用 途栏” 中准确填 写其欲 购买的 浦银安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2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基金的名称或代码, 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 败由投资者承担。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 造成认购无效的, 本公司及直销 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 如果 机构投 资者在 认购当日 没有把 足额资 金划到账 ,但下 一工作 日资金 足额到账, 则下一工作日将作为认购有效申请日, 若下一工作日资金仍未足额到 账,则该笔认购申请无效。 ③ 以下 情况将 被视为 无效认购 ,款项 将退往 机构投资 者的指 定资金 结算账 户: A,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B,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C,机构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 )认购 汇款办理完毕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 料: ① 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基金申购( 认购)业务申请表》 ; ② 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如有) 。 (4 )认购受理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 可在自申请日 (T 日) 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 直销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受理情况。 (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 (节假日除外) 。


2、资金账户签约和基金账户开户流程


资金账户签约是指机构投资者与上海银行约定唯一的资金账户, 用于办理与 基金代销业务有关的资金扣收与划付。 该资金账户应为 投资者在上海银行开立的 人民币结算账户。基金账户开户指机构投资者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立基金账 户。 若投资者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过相应的基金账户, 则应在上海银行办理账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3 户登记手续。


机构投资者办理资金账户签约及基金账户开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企业法人代码证;


(2 )加 盖单位 公章的 企业法人 营业执 照复印 件及副本 原件, 事业法 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 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 )填 妥的《 上海银 行代理开 放式基 金资金 账户业务 申请表 》和《 上海银 行代理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6 )填妥的《基金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价表》 。


上海银行的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 投资人可于 T+2 日以后到上海银行指定的 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基金认购流程:


机构投资者在办理资金账户基金业务签约和基金账户开户后, 可提出基金认 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已签约的上海银行银行结算账户;


(2 )填妥的《上海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委托业务申请表》 。


上海银行 在受理投资者的认购业务申请后, 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基金 账户开户 和基金 认购申 请(T 日 ) ,投 资者可 在 T+2 日(工 作日) 至上海银行 销售网点查询基金账户开户和基金认购情况, 认购的最终结果以本基金募集成功 后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信息为准。


投资者可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上海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 业务确认。


4、注意事项


(1 )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 )机 构投资 者在申 请认购基 金时, 其签约 的上海银 行结算 账户必 须有足 额的认购资金。 (三)其他代销渠道 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4 其他代销渠道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渠道的 规定为准。 新增代销渠道的开户 与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五、 清 算与交 割 (一) 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 效后,由各销售机构及时将无效认购资金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 在基金募集 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 录为准。 (三)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 成。 六、 基 金的验 资与 基金合 同生 效 (一) 募集期截止后, 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 将募集的 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 并委 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 注册登记机构出具 认购 户数、认购份额、利息等的证明。 (二) 若本 《基金合同》 达到生效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 报告,办 理基金 备案手 续。自中 国证监 会书面 确认之日 起, 《 基金合 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公告。 (三) 若因本基金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而导致本 《基金合同》 无法生效, 则 基金管理人将承担 因基金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在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 七 、本 次基金 募集 当事人 及 中 介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 381 号中环广场 38 楼 法定代表人:姜明生 成立日期:2007 年8 月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07 号 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5 注册资本:人民币 2.8 亿元 电话: (021)23212888 传真: (021)23212800 客服电话:400-8828-999;( 021)33079999 联系人: 徐莹 网址:www.py-axa.com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成立日期:1995 年 12 月 29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 银复[1995]469 号《关 于上海城市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 ,中国人民银行 银复[1998]215 号《关于 上海城市合作银行更改行名的批复》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814 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47.04 亿元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 人民币存贷款等 (三)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一、“ 基金 募 集 基 本 情 况 ”(九 )“销售机构” 部分。 (四)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 (010)59378839 传真: (010)59378907 (五)出具法律意见 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580 号南证大厦 45-46 层 负责人: 黄宁宁 电话: 021-52341668 传真: 021-62676960 联系人: 丁媛 经办律师:宣伟华、 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 注册会计师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 (021)23238888 联系人 :魏佳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魏佳亮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