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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信息消费(000845)

国投信息消费: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 投 瑞银 信 息消 费 灵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基 金 份额 发 售公 告 
 
 
 
 
 
 
 
 
基金管 理人:国投瑞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发售公 告 
 1 
 
[ 重要 提示] 
1 、 国投瑞银信 息 消 费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本基
金 ” )的 募集 已 获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可 【2014 】812 号文 注册 。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金的注册 并 不 代 表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的 风 险 和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 推 荐 或
者保证。 
2、本基金是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 契约型开放式。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 为 国投瑞银基金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简称 “ 本 公 司 ” ) , 基 金 托 管 人 为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中国银
行” )。 
4、本基金的认购代码为 000845。 
5、本基金不设募集 目标上限。 
6、本基金自 2014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8 日通过基金管 理人的直
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7 、 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 资 者 、 机 构 投 资 者 和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购 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8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 本 公 司 开 放 式 基金账 户 。 除 法 律 法 规 另 有
规定外, 每 个 投 资 者 仅 限 开 立 和 使 用 一个 本 公 司 基金账户 。已经 开 立 本 公 司 开放
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于办理开户。 
9 、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对本基金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
撤 销 。 投 资 者 应 保 证 用 于 认 购 的 资 金 来 源 合 法 , 投 资 者 应 有 权 自 行 支 配 , 不 存 在
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 、 投 资 者 在 销 售 机 构 网 点 首 次 认 购 本 基 金 份 额 的 单 笔 最 低 限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投资者在国投瑞银网上交
易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认购 单笔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100 元。 
11、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 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
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发售公 告 
 2 
12 、 销 售 机 构 对 投 资 者 认 购 申 请 的 受 理 并 不 表 示 对 该 申 请 的 成 功 确 认 , 而仅
代 表 销 售 机 构 确 实 接 受 了 认 购 申 请 , 认 购 申 请 成 功 与 否 及 其 确 认 情 况 应 以 本 基 金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基 金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的 确 认 为 准 。 投 资 者 可 在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后第2 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3 、 各 代 销 机 构 的 代 销 网 点 以 及 开 户 、 认 购 等 事 项 的 详 细 情 况 请 向 各 代 销机
构 咨 询 。 对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的 地 方 的 投 资 者 ,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0-6868)咨询购买事宜。 
14 、 在 募 集 期 间 , 本 基 金 有 可 能 新 增 代 销 机 构 , 敬 请 留 意 近 期 本 公 司 及 各代
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
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
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 ;投资于
本基金定义的 信息消费 主题相关的证券资产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 80%;投资
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 政策 风险、经
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 ,也包括基
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发售公 告 
 3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 应当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 
 
一、 本 基金募 集 基 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信息消费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代码 
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000845,基金简称为 国投瑞银信息消费混合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六)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七)募集对象 发售公 告 
 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八)基金募集规模 
本基金不设募集 目标上限 
(九)发售时间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4年11月10日至2014 年11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
间,并及时公告。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 
(十)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含直销柜台与网上交
易) 。 
2、代销银行:中国银行 、渤海银行等。


3、代销券商: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海 通 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光大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 (浙江)、中信证券 (山东)、齐鲁证券、安信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长城证 券、渤海证券、山西证券、中投证券、广州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上海证 券、国都证券、国金证券、万联证券、江海证券、华宝证券、信达证券、宏源证 券、国联证券、中金公司、华福证券、中航证券、华龙证券、厦门证券、爱建证 券、东北证券、国海证券 、东吴证券、华鑫证券等 。 4、其他发售机构: 天相投顾公司、众禄基金销售、长量基金销售、好买基 金销售、数米基金销售、天天基金销售、展恒基金销售、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和讯科技、 宜信普泽投顾 等。 5、如本次募集期间 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 将另行公告。 二、 发售 方式 及相 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发售公 告 5 本基金的认购采用全额缴款、金额认购的方式。 (二)认购费率 本基金根据投资人认购金额的大小,将认购费用划分为三档: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 万元 1.2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80% M≥500 万元 每笔1,000 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 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认购份额 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 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 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1: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 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 元; 认购费用=10,000 -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10 )÷1.00=9,891.42 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 可得到9,891.42份基金份额。 (四) 认购份额 以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 投资者 在募集 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 ,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五) 本基金的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六)投资者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 元;投资者在国投瑞银网上交发售公 告 6 易首次 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100 元。 三 、个 人投资 者的 开户及 认购 程序 (一)直销机构 1、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2014 年11 月10 日至2014 年11 月28 日,9:30—17:00(周六、周日和法 定节假日不受理 )。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军官证、士兵证、 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开户的,必须同时提交 符合规定的代 理人身份证件资料; (2)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注:上述(2)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 认购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 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 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一致。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4、认购资金的划 付 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应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直销 资金账户: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0000324192001402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584003247 发售公 告 7 在办理汇款时,请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认购资金的汇款人应为投资者本人,汇出账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在本 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一致;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 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 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 效后3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账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 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二)中国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14 年11 月10 日至2014 年11 月28 日期间,上午 9:00 至下午 16:00 (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业务申请)。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军官证、士兵证 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开户的,必须同时提交符合规 定的代理人身份证件资料; (2)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 表(个人)》; (3)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4)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发售公 告 8 投资者可于T+2 日以后通过中国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销售业务网点办理开 户确认手续。 3、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认购时需填妥并提交以下 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基金认购申请表》; (4)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 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 日(工作日)在 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 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 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2)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中国银行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 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中国银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中国银行公告为准。 (三)其他代销银行 个人投资者在渤海 银行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 渤海银行的规定为准。 (四)通过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以下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各代销证券公司均适用。 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14 年11 月10 日至2014 年11 月28 日 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 定节假日不营业)。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发售公 告 9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各代销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 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开户的必 须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代理人身份证件资料; ③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已开立资金账户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 再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号)。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四 、机 构投资 者的 开户及 认购 程序 (一)直销机构 1、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2014 年11 月10 日至2014 年11 月28 日,9:30—17:00(周六、周日和法 定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办理本基金业务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 公章); 发售公 告 10 (4)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 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5)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 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签署一式两份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服务协议书》; (8)《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 (9)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注:上述第(6)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 及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 红及无效认购/申 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 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一致。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办理基金业务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2)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预留印鉴; (3)填妥的基金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4)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需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直销 资金账户: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0000324192001402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584003247 在办理汇款时,请机构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认购资金汇出账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 时登记的投资者名称一致; (2)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发售公 告 11 (4)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 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 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 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 效后3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账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 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二)中国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14 年11 月10 日至2014 年11 月28 日期间,上午 9:00 至下午 16:00 (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 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 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 (6)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 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 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加盖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发售公 告 12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 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 日 (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在 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第三个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 的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进行本基金 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 的,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 此账户进行 ; (2)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 户;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 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本公司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 理; (5)中国银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中国银行公告为准。 (三)其他代销银行 机构投资者在渤海 银行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 渤海银行的规定为准。 (四)通过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各代销证券公司均适用。 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14 年11 月10 日至2014 年11 月28 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 定节假日不营业)。 2、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发售公 告 13 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 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 ,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已开立资金账户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 再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号)。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认购本基金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 购申请。 五 、网 上开户 与交 易 1、适用对象


国投瑞银网上直销客户 。 2、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2014 年11 月10 日9:30 至2014 年11 月 28 日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 假日照常受理,但该等业务申请算作下 一个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24 小时服 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3、开户及认购程序 发售公 告 14 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上的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和开 户及交易演示,办理相关开户及认购等业务; 4、注意事项 (1)目前网上交易 仅限个人投资者。 (2)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 或银行规 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投资者采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交易方式认购的基金份额将不能 办理转托管转出业务。若网上交易有关规定及业务规则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 可 为投资者采用直销中心网上交易方式认购的基金份额办理系统内转托管时,届时 基金管理人将做出调整并及时公告。 六 、清 算与交 收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 认为无效后3 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存入专门账户,认购款项 在募集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 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益登记。 七 、基 金的验 资与 基金合 同生 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 过3 个月。 基金募集届满,在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 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 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 基金合同》不生效。基发售公 告 15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 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 、本 基金募 集的 当事人 和中 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钱蒙 设立日期:2002 年6 月13 日 电话:(0755)83575992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杨蔓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1983 年10 月31 日 电话:(010)66594855 联系人:唐州徽 (三)基金份额 发售机构 发售公 告 16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电话:(0755) 83575993


83575992 传真:(0755) 82904048


82904007 联系人:曹丽丽、杨蔓 客服电话:400-880-6868 网站: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596688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95566 网站:www.boc.cn (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 5831 6666 传真:022 5831 6569 客服电话:400 888 8811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 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发售公 告 17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站:www.gtja.com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 、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宋明 发售公 告 18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0 楼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8215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曹晔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公司网站:www.sywg.com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服电话:95525 、400888878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发售公 告 19 (1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95511-8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站:www.pingan.com (1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联系人:汪燕、范超 客服电话:96518 (安徽)、4008096518 (全国) 公司网站:www.hazq.com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13)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发售公 告 20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法定代表人:沈 强 电话:0571-85776114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李珊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iticssd.com (1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联系人:吴阳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1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1 号楼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发售公 告 21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1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3838750 联系人:毛诗莉 客服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1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联系人:刘阳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19)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022-28451709 传真:022-28451892 发售公 告 22 联系人:胡天彤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http://www.bhzq.com


(2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客服电话:95573 、400-666-1618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2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18-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 、16、18、19、20、21、22、23 单 元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04、18 层至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2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发售公 告 23 联系人:林洁茹 客服电话:020-961303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23)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5712 传真:0769-22115712 联系人:李荣 客服电话:0769-961130 公司网站:www.dgzq.com.cn (2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 ;400-888-8588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2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 藏中路336 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 发售公 告 24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2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联系人:黄静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2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一宏 客服电话:4006-600109;95105111(四川省内拨打)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28)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18、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18、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电话:020-38286651 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王鑫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2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发售公 告 25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696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张背北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站:www.jhzq.com.cn (30)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5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222 联系人:刘闻川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3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3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发售公 告 26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站:www.hysec.com (3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7-9 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702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服电话:95570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3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28 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 肖婷 陈曦 公司网站:www.cicc.com.cn


(3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7 、8 层 办公地址:福州 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 7-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 0591-83893286 传真:0591-87383610 发售公 告 27 联系人:徐松梅 客服电话:96326 (福建省外加拨0591)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3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中心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41 层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中心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层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站:www.avicsec.com


(3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400-689-8888、0931-96668 公司网站:www.hlzqgs.com (38)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联系人:赵钦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发售公 告 28 公司网站:www.xmzq.cn (39)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 3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 32 楼 法定代表人:宫龙云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人:戴莉丽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公司网站:www.ajzq.com


(4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服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站:www.nesc.cn (4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2047857 传真:0755-82835785 联系人:陈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4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公 告 29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4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64339000 传真:021-64333051 联系人:陈敏 客服电话:021-32109999 ;029-68918888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4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C 座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152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4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I、J 单元 发售公 告 30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及www.jjmmw.com (4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B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4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26 号楼 2 楼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 ~906 室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法兰桥创意园)26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 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8)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1 栋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省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发售公 告 31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联系人:张裕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market.fund123.cn (4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田路 195 号3C 座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5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翟飞飞 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5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8653 发售公 告 32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胡璇 杨翼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5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79 传真:021-20835879 联系人: 吴卫东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53)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9 号楼 15 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SOHO 现代城C 座1809 室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站:www.yixinfund.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 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钱蒙 发售公 告 33 电话:(0755)83575836 传真:(0755)82912534 联系人:冯伟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 、范佳斐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王华 联系人:李妍明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