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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汇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1 富 国 汇利 回 报分 级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招 募 说明 书 ( 更新) (摘要) (二 0 一 四年 第二号 ) 本基金由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基金转型经 2013 年 7 月8 日至2013 年8 月7 日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于 2013 年9 月8 日到期,2013 年9 月9 日起《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失效且《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 理 人 保 证本 招 募说 明 书 的 内 容 真实 、 准确 、 完 整 。 本 招募 说 明书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备案 , 但 中国证 监 会 接 受本 基 金 转型的 备 案 , 并不 表 明 其对本 基 金 的 价 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证券 市 场, 基 金 净 值 会 因为 证 券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产 生 波动 。 投 资 有 风 险 ,投 资 人 认购( 或 申 购 )基 金 时 应认真 阅 读 本 招募 说 明 书,全 面 认 识 本 基 金 产 品 的风 险 收 益特征 和 产 品 特性 , 充 分考虑 自 身 的 风险 承 受 能力, 理 性 判 断 市 场 , 对 认购 基 金 的意愿 、 时 机 、数 量 等 投资行 为 作 出 独立 决 策 。投资 者 在 获 得 基 金 投 资 收益 的 同 时,亦 承 担 基 金投 资 中 出现的 各 类 风 险, 可 能 包括: 证 券 市 场 整 体 环 境 引发 的 系 统 性风 险 、 个 别证 券 特 有的非 系 统 性 风险 、 大 量赎回 或 暴 跌 导 致 的 流 动 性风 险 、 基金管 理 人 在 投资 经 营 过程中 产 生 的 操作 风 险 以及本 基 金 特 有 风 险 等 。 基金 管 理 人提醒 投 资 者 基金 投 资 的“买 者 自 负 ”原 则 , 在投资 者 作 出 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从 基 金 资 产 整 体运 作 来看 , 本 基 金 为 债券 型 基金 , 属 于 证 券 投资 基 金中 的 较 低 风 险 品 种, 其 预 期风险 与 预 期 收益 高 于 货币市 场 基 金 ,低 于 混 合型基 金 和 股 票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2 型基金。 从 本 基 金 所 分 离的 两 类基 金 份 额 来 看 ,由 于 本基 金 资 产 及 收 益的 分 配安 排 , 汇利 A 份额将表现出低 风险、收益相对稳 定的特征;汇利 B 份额则表 现出较高风 险、 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 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其发行人 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 券投资风险。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并 不 预示 其 未 来 表 现 。基 金 管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基 金 的业 绩 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 至2014 年9 月 9 日,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的 业绩表现 等有关财务数据 截止至 2014 年6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 金管 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13 日 电话: (021)20361818 传真: (021)20361616 联系人:范伟隽 注册资本:1.8 亿元人民币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3 股权结构(截止于 2014 年9 月9 日):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6.675% 公 司 设 立 了 投 资决 策 委员 会 和 风 险 控 制委 员 会等 专 业 委 员 会 。投 资 决策 委 员 会 负 责 制 定基 金 投 资的重 大 决 策 和投 资 风 险管理 。 风 险 控制 委 员 会负责 公司日常 运 作 的 风 险控 制 和 管理工 作 , 确 保公 司 日 常 经营 活 动 符 合相 关 法 律法规 和 行 业 监 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十九个部门、 三个分公司和二个子公司, 分别是: 权益 投资部、 固 定 收 益 投资 部 、 量化与 海 外 投 资部 、 权 益专户 投 资 部 、养 老 金 投资部 、 权 益 研 究 部 、 集 中交 易 部 、机构 业 务 部 、零 售 业 务部、 营 销 管 理部 、 客 户服务 部 、 电 子 商 务 部 、 战略 与 产 品部、 监 察 稽 核部 、 计 划财务 部 、 人 力资 源 部 、行政 管 理 部 、 信息技术部、 运营部、 北京分公司、 成都分公 司、 广州分公司、 富国 资产管理 (香 港 ) 有 限 公司 、 富 国资产 管 理 ( 上海 ) 有 限公司 。 权 益 投资 部 : 负责权 益 类 基 金 产 品 的 投 资管 理 ; 固定收 益 投 资 部: 负 责 固定收 益 类 公 募产 品 和 非固定 收 益 类 公 募 产 品 的 债券 部 分 (包括 公 司 自 有资 金 等 )的投 资 管 理 ;量 化 与 海外投 资 部 : 负 责 量 化 权 益投 资 、 量化衍 生 品 投 资及 境 外 权益等 各 类 投 资的 研 究 与投资 管 理 ; 权 益 专 户 投 资 部: 负 责 社保 、 保 险 、QFII、 一 对一 、 一 对 多 等非 公 募 权益 类 专 户 的 投 资 管 理 ;养 老 金 投资部 : 负 责 养老 金 ( 企业年 金 、 职 业年 金 、 基本养 老 金 、 社 保 等 ) 及 类养 老 金 专户等 产 品 的 投资 管 理 ;权益 研 究 部 :负 责 行 业研究 、 上 市 公 司 研 究 和 宏观 研 究 等;集 中 交 易 部: 负 责 投资交 易 和 风 险控 制 ; 机构业 务 部 : 负 责 年 金 、 专户 、 社 保以及 共 同 基 金的 机 构 客户营 销 工 作 ;零 售 业 务部: 管 理 华 东 营销中心、 华中营销中心、 华南营销中心 (广州分公司) 、 北方营销中心 (北京分 公司) 、 西部营销中心 (成都分公司) 、 华北营销中心, 负责共同基金的零售业务; 营销管理部: 负责营销 计划的拟定和落实、 品 牌建设和媒体关系管理,为零售和机 构 业 务 团 队、 子 公 司等提 供 一 站 式销 售 支 持;客 户 服 务 部: 拟 定 客户服 务 策 略 , 制 定 客 户 服务 规 范 ,建设 客 户 服 务团 队 , 提高客 户 满 意 度, 收 集 客户信 息 , 分 析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4 客 户 需 求 ,支 持 公 司决策 ; 电 子 商务 部 : 负责基 金 电 子 商务 发 展 趋势分 析 , 拟 定 并 落 实 公 司电 子 商 务发展 策 略 和 实施 细 则 ,有效 推 进 公 司电 子 商 务业务 ; 战 略 与 产 品 部 : 负责 开 发 、维护 公 募 和 非公 募 产 品,协 助 管 理 层研 究 、 制定、 落 实 、 调 整 公 司 发 展战 略 , 建立数 据 搜 集 、分 析 平 台,为 公 司 投 资决 策 、 销售决 策 、 业 务 发 展 、 绩 效分 析 等 提供整 合 的 数 据支 持 ; 监察稽 核 部 : 负责 监 察 、风控 、 法 务 和 信 息 披 露 ;信 息 技 术部: 负 责 软 件开 发 与 系统维 护 等 ; 运营 部 : 负责基 金 会 计 与 清 算 ; 计 划财 务 部 :负责 公 司 财 务计 划 与 管理; 人 力 资 源部 : 负 责人力 资 源 规 划 与 管 理 ; 行政 管 理 部:负 责 文 秘 、行 政 后 勤;富 国 资 产 管理 ( 香 港)有 限 公 司 : 就 证 券 提 供意 见 和 提供资 产 管 理 ;富 国 资 产管理 ( 上 海 )有 限 公 司:经 营 特 定 客 户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截止到 2014 年9 月 9 日,公司有员工264 人,其中62%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 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 敏 女 士 , 董 事长 。 中共 党 员 , 工 商 管理 硕 士, 经 济 师 。 历 任上 海 市信 托 投 资 公 司 副 处长 、 处 长;上 海 市 外 经贸 委 处 长;上 海 万 国 证券 公 司 党委书 记 ; 申 银 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04 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 陈戈先生,董事,总经理。 中共党员,硕士,1996 年起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 作。曾任 国泰君安证券 研究所研究员。2000 年 10 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 任 研 究 策划 部 研 究员、 研 究 策 划部 经 理 、总经 理 助 理 、权 益 投 资部总 经 理 、 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5 年4 月至2014 年4 月任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 月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麦陈婉芬女士(Constance Mak ) , 副 董 事 长 。文 学 及 商 学 学 士 , 加 拿大 注 册 会计师。1977 年加入加 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 Thorne Riddell 公司, 并于 1989 年成为加拿大毕马威的合伙人之一。1989 年至 2000 年作为合 伙人负责毕马 威在加拿大中部地区 的 对华业务 。 现 任 BMO 金融集团亚洲业务总 经 理(General Manager, Asia,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裴长江先生, 董事。 中国党员, 硕士。 历任石油部第四石油机械厂工会主席;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5 上 海 万 国 证券 公 司 研究员 、 营 业 部总 经 理 助理、 营 业 部 总经 理 ; 申银万 国 证 券 公 司 浙 江 管 理总 部 副 总经理 、 申 银 万国 证 券 公司经 纪 总 部 副总 经 理 ;华宝 信 托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司 投 资 总监; 华 宝 兴 业基 金 管 理有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现 任 海 通 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方 荣 义 先 生 , 董事 。 中共 党 员 , 博 士 ,高 级 会计 师 。 历 任 北 京用 友 电子 财 务 技 术 有 限 公司 研 究 所信息 中 心 副 主任 ; 厦 门大学 工 商 管 理教 育 中 心副教 授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深圳 经 济 特区分 行 深 圳 市中 心 支 行会计 处 副 处 长; 中 国 人民银 行 深 圳 市 中 心 支 行 非银 行 金 融机构 处 处 长 ;中 国 银 行业监 督 管 理 委员 会 深 圳监管 局 财 务 会 计处处长、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现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Edgar Normund Legzdins 先生,董事。学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1980 年至 1984 年在 Coopers & Lybrand 担任审计工作;1984 年加入加拿大BMO 银行金融集 团蒙特利尔银行。 现任 BMO 金融集团国际业务全球总裁 (SVP & Managing Director,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岳 增 光 先 生 , 董事 。 中共 党 员 , 本 科 硕士 , 高级 会 计 师 。 历 任山 东 省济 南 市 经 济 发 展 总公 司 会 计;山 东 正 源 和信 有 限 责任会 计 师 事 务所 室 主 任;山 东 鲁 信 实 业 集 团 公 司财 务 ; 山东省 鲁 信 投 资控 股 集 团有限 公 司 财 务。 现 任 山东省 国 际 信 托 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戴国强先生, 独立董事。 博士学位。 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 讲师、 副教授、 教授,金融学院副院长、 常务副院长、 院长;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金 融学院党委书记, 教授委员会主任。 现任上海财经大学 MBA 学院院长、 党委书记。 伍时焯(Cary S. Ng) 先生 , 独 立 董 事 。 工 商 管理 硕 士 , 加 拿 大 特 许 会计 师 。 1976 年加入加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 Thorne Riddell 公司担任审计工作, 有 30 余 年 财 务 管 理 及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管 理 经 验 , 曾 任 职 在 Neo Materials Technologies Inc. 前身 AMR Technologies Inc., MLJ Global Business Developments Inc., UniLink Tele.com Inc. 等国际性公司为首席财务总监(CFO) 及财务副总裁。 现任圣力嘉学院(Seneca College) 工商系会计及财务金融科教授。 李宪明先生, 独立董事。 生于 1969 年, 中共党员, 博士。 历任吉林大学法学 院教师。现任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6 金 同 水 先 生 , 监事 长 。 大 学 专 科 。 历 任山 东 省国 际 信 托 有 限 公司 科 员、 项 目 经 理 、 业 务经 理 ; 鲁信投 资 有 限 公司 财 务 经理; 山 东 省 国际 信 托 有限公 司 高 级 业 务经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 沈寅先生, 监事。 法学学士。 历任上海市中级人 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审判员、 审 判 组 长 ;上 海 市 第二中 级 人 民 法院 办 公 室综合 科 科 长 。现 任 申 银万国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司合 规稽核总部高级法律顾问。 夏 瑾 璐 女 士 , 监事 。 工商 管 理 硕 士 。 历任 上 海大 学 外 语 系 教 师; 荷 兰银 行 上 海 分 行 结 构融 资 部 经理; 蒙 特 利 尔银 行 金 融机构 部 总 裁 助理 ; 荷 兰银行 上 海 分 行 助理副总裁。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仇 夏 萍 女 士 , 监事 。 中共 党 员 , 研 究 生。 历 任中 国 工 商 银 行 上海 分 行杨 浦 支 行 所 主 任 ;华 夏 证 券有限 公 司 上 海分 公 司 财务主 管 。 现 任海 通 证 券股份 有 限 公 司 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李 燕 女 士 , 监 事。 硕 士。 历 任 国 信 证 券有 限 公司 、 富 国 基 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基 金会计、基金会计主管。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助理。 孙 琪 先 生 , 监 事。 学 士。 历 任 杭 州 恒 生电 子 股份 公 司 、 东 吴 证券 有 限公 司 , 富 国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司系 统 管 理 员、 系 统 管理主 管 。 现 任富 国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 司 IT 总监助理。 唐洁 女士,CFA, 监事。 中共党员, 硕士。 历任上海夏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研 究 员 , 富 国基 金 管 理有限 公 司 研 究助 理 、 助理研 究 员 。 现任 富 国 基金管 理 有 限 公 司策略研究员。 郑 焰 女 士 , 监 事。 硕 士。 历 任 上 海 证 券报 、 富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销售 支 持 经 理 、 富 国基 金 管 理有限 公 司 营 销策 划 高级 经理 , 现 任 富国 基 金 管理有 限 公 司 营 销策划副总监。 3、督察长 范 伟 隽 先 生 , 督察 长 。中 共 党 员 , 硕 士研 究 生 。 曾 任 毕 马 威 华振 会 计师 事 务 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2012 年10 月20 日开始 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经营管理层人员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7 陈戈 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 林 志 松 先 生 , 副总 经 理。 中 共 党 员 , 大学 本 科,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曾 在漳 州 商 检 局 办 公 室、 晋 江 商检局 检 验 科 、厦 门 证 券公司 投 资 发 展部 工 作 。曾任 富 国 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 稽察员、 高级稽察员、 部门副经理、 经理、 督察长。2008 年开始担 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 文 佳 女 士 , 副总 经 理。 中 共 党 员 , 硕士 研 究生 。 曾 在 中 国 建设 银 行上 海 市 分 行 历 任 分支 行 职 员、经 理 。 曾 在华 安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 司历 任 市 场业务 一 部 投 资 顾 问 、 上 海机 构 业 务部总 监 助 理 、市 场 部 总监助 理 、 上 海业 务 部 总经理 、 市 场 部 总经理、 公司副营销总裁。2014 年6 月19 日开始担任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5、本 基金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A、 饶刚先生, 硕士, 曾任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职员、 投资银行部 职员;2003 年7 月任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2006 年1 月 至今任富国 天利基金经理,2008 年 10 月起兼任富国天丰基金经理,2010 年9 月至2013 年9 月兼任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基金经理,2013 年9 月起任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6 月起任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9 月起任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4 年3 月起 任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5 月更名为 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2014 年6 月起任富国产业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兼任固定收益投 资部总经理和 富国资产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总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B 、 黄 纪 亮 先 生 , 硕 士 , 曾 任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助 理 研 究 员 ;2012 年11 月至 2013 年2 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2013 年2 月起任富 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3 月起任富国汇利回报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6 月起 任富国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 历任基金经理: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8 刁羽先生, 任职时间为 2010 年11 月至2014 年3 月。 6、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 资决策委员会 成 员 构成 如 下 : 公 司 总经 理 陈戈 先 生 , 权 益 投资 部 总经 理 朱 少醒先生 ,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饶刚先生等人员。 列 席 人 员 包 括 :督 察 长、 集 中 交 易 部 总经 理 以及 投 资 决 策 委 员会 主 席邀 请 的 其他人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 、基 金托 管人 ( 一) 基金托 管人 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8121510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李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 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并于 2009 年 1 月15 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 负 债 、 业 务、 机 构 网点和 员 工 。 中国 农 业 银行网 点 遍 布 中国 城 乡 ,成为 国 内 网 点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9 最 多 、 业 务辐 射 范 围最广 , 服 务 领域 最 广 ,服务 对 象 最 多, 业 务 功能齐 全 的 大 型 国 有 商 业 银行 之 一 。在海 外 , 中 国农 业 银 行同样 通 过 自 己的 努 力 赢得了 良 好 的 信 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 。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 能 齐 备 的 大型 国 有 商业银 行 , 中 国农 业 银 行一贯 秉 承 以 客户 为 中 心的经 营 理 念 , 坚 持 审 慎 稳健 经 营 、可持 续 发 展 ,立 足 县 域和城 市 两 大 市场 , 实 施差异 化 竞 争 策 略 , 着 力 打造 “ 伴 你成长 ” 服 务 品牌 , 依 托覆盖 全 国 的 分支 机 构 、庞大 的 电 子 化 网 络 和 多 元化 的 金 融产品 , 致 力 为广 大 客 户提供 优 质 的 金融 服 务 ,与广 大 客 户 共 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是中 国 第一 批 开 展 托 管 业务 的 国内 商 业 银 行 , 经验 丰 富, 服 务 优质, 业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 《全球托管人》 评为中国 “最佳托管 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 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 计 报 告 , 表明 了 独 立公正 第 三 方 对中 国 农 业银行 托 管 服 务运 作 流 程的风 险 管 理 、 内 部 控 制 的健 全 有 效性的 全 面 认 可。 中 国 农业银 行 着 力 加强 能 力 建设, 品 牌 声 誉 进一步提升, 在2010 年首届 “‘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 获 “最 佳托管银行 ”奖。2010 年再次荣获 《首席财务官》 杂志颁发的 “最佳资产托管奖” 。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 年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成立,2004 年9 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内设 养老金管理中心、 技术保障处 、 营运中心 、委 托 资 产托管 处 、 保 险资 产 托 管处、 证 券 投 资基 金 托 管处、 境外资产 托 管 处 、 综合 管 理 处、 风 险 管 理 处, 拥 有 先进的 安 全 防 范设 施 和 基金托 管 业 务 系 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0 余名, 其中高级会计师、 高级 经济师、 高级工程师、 律师等专家 10 余名, 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 业务素质好、 服务 能力 强, 高级管理层均 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 精通国内外证 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共 213 只,包括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 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大 成 积 极 成长 股 票 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 大 成 景阳领 先 股 票 型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10 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大 成创新 成 长 混 合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长 盛同 德 主 题增长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博 时 内需增 长 灵 活 配置 混 合 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 汉 盛 证券投 资 基 金 、 裕 隆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景福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鸿阳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丰 和价值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久 嘉证 券 投 资基金 、 长 盛 成长 价 值 证券投 资 基 金 、宝 盈 鸿 利收益 证 券 投 资 基金、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债券投资基金、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银 河 收 益 证券 投 资 基金、 长 盛 中 信全 债 指 数增强 型 债 券 投资 基 金 、长信 利 息 收 益 开 放 式 证 券投 资 基 金、长 盛 动 态 精选 证 券 投资基 金 、 景 顺长 城 内 需增长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万 家 增强收 益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 大 成 精选 增 值 混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长 信银 利 精 选开放 式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富国 天 瑞 强 势地 区 精 选混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鹏华 货 币 市场证 券 投 资 基金 、 中 海分红 增 利 混 合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国 泰 货 币 市 场 证券 投 资 基金、 新 华 优 选分 红 混 合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交 银施罗 德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泰达宏 利 货 币 市场 基 金 、交银 施 罗 德 货币 市 场 证券投 资 基 金 、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信诚 四 季 红 混 合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富 国天 时 货 币市场 基 金 、 富兰 克 林 国海弹 性 市 值 股 票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益民 货 币 市 场基 金 、 长城安 心 回 报 混合 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 中 邮 核 心 优 选股 票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景 顺 长 城内需 增 长 贰 号股 票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 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 首 选 企 业 股票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东吴 价 值 成长双 动 力 股 票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鹏 华 动 力 增 长 混合 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 宝盈 策 略 增长股 票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国 泰 金 牛 创 新 成 长 股 票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益 民创 新 优 势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中邮 核 心 成 长 股 票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华 夏 复 兴 股票 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 富国 天 成 红利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长信 双 利 优 选灵 活 配 置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富兰 克 林 国 海 深 化 价 值 股票 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 申万 巴 黎 竞争优 势 股 票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 新 华 优 选 成 长 股 票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金 元惠 理 成 长动力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 天 治 稳 健 双盈 债 券 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 中 海 蓝筹 灵 活 配 置 混合 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 长 信 利 丰 债 券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金 元惠 理 丰 利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交银 施 罗 德 先 锋 股 票 证 券投 资 基 金、东 吴 进 取 策略 灵 活 配置混 合 型 开 放式 证 券 投资基 金 、 建 信 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内需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大成行 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11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兰 克林国海沪深 300 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 景顺长城能源基 建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核心优 势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工 银 瑞 信中小 盘 成 长 股票 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 东 吴 货 币 市 场证 券 投 资基金 、 博 时 创业 成 长 股票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招商信 用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易方 达 消 费 行业 股 票 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 富 国 汇利分 级 债 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工 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深 证 红 利 交易 型 开 放式指 数 证 券 投资 基 金 联接基 金 、 富 国可 转 换 债券证 券 投 资 基 金、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 证成长 40 交易型 开 放 式 指 数证 券 投 资基金 联 接 基 金、 泰 达 宏利领 先 中 小 盘股 票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 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 添 富 社 会责 任 股 票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工 银瑞信 消 费 服 务行 业 股 票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易 方 达黄 金 主 题证券 投 资 基 金(LOF ) 、中邮 中 小 盘 灵活 配 置 混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浙 商聚 潮 产 业成长 股 票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嘉 实 领 先成 长 股 票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广发中小板 3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 放 式 指 数 证券 投 资 基金联 接 基 金 、南 方 保 本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交银 施 罗 德 先 进 制 造 股 票证 券 投 资基金 、 上 投 摩根 新 兴 动力股 票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富 兰 克 林 国 海 策 略 回 报灵 活 配 置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金元 惠 理 保 本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 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交银施罗德深证 300 价值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长信 内 需 成长股 票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大 成 中 证 内地 消 费 主题指 数 证 券 投 资基金、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瑞中证 200 指数分级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景 顺 长城核 心 竞 争 力股 票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汇 添 富 信用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光 大 保德信 行 业 轮 动股 票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富 兰 克 林国海 亚 洲 ( 除 日 本 ) 机 会股 票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汇 添 富 逆向投 资 股 票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 大 成 新 锐 产 业 股 票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申 万菱 信 中 小板指 数 分 级 证券 投 资 基金、 广 发 消 费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12 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 14 天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嘉 实 全 球房 地 产 证券投 资 基 金 、金 元 惠 理新经 济 主 题 股 票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东吴 保 本 混 合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建 新社 会 责 任股票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大 成 月添利 理 财 债 券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安 信目 标 收 益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富国7 天理财 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 、易 方 达 中债新 综 合 指 数发 起 式 证券投 资 基 金 (LOF ) 、 工银瑞 信 信 用 纯 债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大 成 现 金增 利 货 币市场 基 金 、 景顺 长 城 支柱产 业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 易 方达月 月 利 理 财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摩 根 士 丹利华 鑫 量 化 配 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央视财 经50 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理财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民安 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 14 天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纯债 债 券 型 发 起式 证 券 投资基 金 、 金 元惠 理 惠 利保本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南 方 中 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 顺 长 城 品 质投 资 股 票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中 海可转 换 债 券 债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 融 通 标 普 中 国可 转 债 指数增 强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大 成 现 金 宝场 内 实 时申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交 银施 罗 德 荣祥保 本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 国 泰 中国 企 业 境外高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富兰克 林 国 海 焦点 驱 动 灵活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 景 顺 长 城沪深 300 等权重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大 成 景安短 融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 嘉 实 研究 阿 尔 法股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新华 行 业 轮换灵 活 配 置 混合 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 富国 目 标 收益一 年 期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汇 添 富 高 息债 债 券 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 东 方 利群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南方稳 利 一 年 定期 开 放 债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景顺长 城 四 季 金 利 纯 债 债 券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华 夏永 福 养 老理财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嘉 实丰益 信 用 定 期 开放 债 券 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 国 泰 国证医 药 卫 生 行业 指 数 分级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交 银 施罗 德 定 期支付 双 息 平 衡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光 大 保 德信现 金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易 方 达 投资级 信 用 债 债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 广发 趋 势 优选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华润 元 大 保 本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长 盛 双 月红一 年 期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 富 国 国有 企 业 债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富安 达 信 用 主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13 题轮动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 基 金 、 中 邮定 期 开 放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安信 永 利 信 用定 期 开 放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工银 瑞 信 信息产 业 股 票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 大 成 景祥 分 级 债券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富 兰克 林 国 海岁岁 恒 丰 定 期开 放 债 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景 顺长城 景 益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万 家 市 政纯债 定 期 开 放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建 信 稳 定添利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基金、 上投摩根 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活期宝货 币市场基金、 融 通 通 源 一年 目 标 触发式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大 成 信 用增利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 鹏 华 品牌 传 承 灵活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 国 泰 浓 益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汇 添 富 恒生指 数 分 级 证券 投 资 基金、 长 盛 航 天 海 工 装 备 灵活 配 置 混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广发新 动 力 股 票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东 吴 阿 尔 法 灵 活配 置 混 合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诺 安天天 宝 货 币 市场 基 金 、前海 开 源 可 转 债 债 券 型 发起 式 证 券投资 基 金 、 新华 鑫 利 灵活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 富 国 天 盛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景 顺 长 城中小 板 创 业 板精 选 股 票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中 邮 双动 力 混 合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建 信改革 红 利 股 票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交 银 施 罗 德 周 期回 报 灵 活配置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中 海 积 极收 益 灵 活配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申 万 菱信中 证 环 保 产业 指 数 分级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博 时裕隆 灵 活 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前海开源沪深 300 指 数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天 弘 季 加 利理 财 债 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新 华鑫安 保 本 一 号 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诺 安 永 鑫 收益 一 年 定期开 放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 大 成 景 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二) 基金托 管人 的内部 风险 控制制 度说 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 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总 体 负 责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的 风 险 管 理 与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对 托 管 业 务 风 险 管理 和 内 部控制 工 作 进 行监 督 和 评价 。 托 管 业 务部 专 门 设置了 风 险 管 理 处, 配 备 了专 职 内 控监督 人 员 负 责托 管 业务 的内 控 监 督 工作, 独立 行使 监 督 稽 核 职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14 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 备 系 统 、 完 善的 制 度控 制 体 系 , 建 立了 管 理制 度 、 控 制 制 度、 岗 位职 责 、 业 务 操 作 流程 , 可 以保证 托 管 业 务的 规 范 操作和 顺 利 进 行; 业 务 人员具 备 从 业 资 格 ; 业 务 管理 实 行 严格的 复 核 、 审核 、 检 查制度 , 授 权 工作 实 行 集中控 制 , 业 务 印 章 按 规 程保 管 、 存放、 使 用 , 账户 资 料 严格保 管 , 制 约机 制 严 格有效 ; 业 务 操 作 区 专 门 设置 , 封 闭管理, 实 施 音像 监 控; 业务 信 息 由 专职 信 息披 露人 负 责, 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 三) 基金托 管人 对基金 管理 人运作 基金 进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规 定 的 投 资 比例 和 禁 止投资 品 种 输 入监 控 系 统,每 日 登 录 监控 系 统 监督基 金 管 理 人 的 投 资 运 作, 并 通 过基金 资 金 账 户、 基 金 管理人 的 投 资 指令 等 监 督基金 管 理 人 的 其他行为。 当 基 金 出 现 异 常交 易 行为 时 , 基 金 托 管人 应 当针 对 不 同 情 况 进行 以 下方 式 的 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 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 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 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 以书面方 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 对投资比例超标、 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 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 、相 关服 务机 构 (一)基金 销售机构 1、场外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陈戈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15 直销网点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 588 号宝地广场A 座23 楼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361544 联系人:林燕珏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场外代销机构 ( 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 街9 号院 1 号楼 法人代表: 张志刚 联系电话: 010-63080985 传真电话: 01063080978 联系人员: 唐静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公司网站: www.cindasc.com ( 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人代表: 薛峰 联系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电话: 021-22169999 联系人员: 刘晨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 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16 法人代表: 龚德雄 联系电话: (021)53519888 传真电话: (021 )53519888 联系人员: 张瑾 客服电话: (021 )962518 公司网站: www.962518.com ( 4)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人代表: 杨宇翔 联系电话: 95511-8 传真电话: 95511-8 联系人员: 郑舒丽 客服电话: 95511-8 公司网站: www.pingan.com ( 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3F 法人代表: 张雅锋 联系电话: (0755 )83709350 传真电话: (0755 )83704850 联系人员: 牛孟宇 客服电话: 95563 公司网站: www.ghzq.com.cn ( 6)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办公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10 法人代表: 常喆 联系电话: (010)84183333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17 传真电话: (010 )84183311-3389 联系人员: 黄静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公司网站: www.guodu.com ( 7)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人代表: 冯戎 联系电话: 010-88085858 传真电话: 010-88085858 联系人员: 李巍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公司网站: www.hysec.com ( 8)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 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23 层 法人代表: 李玮 联系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电话: 0531-68889185 联系人员: 吴阳 客服电话: 95538 公司网站: www.qlzq.com.cn ( 9)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4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人代表: 陆涛 联系电话: 0755-83025022 传真电话: 0755-83025625 联系人员: 马贤清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18 客服电话: 400-8888-228 公司网站: www.jyzq.cn (1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10 层 法人代表: 黄金琳 联系电话: 0591-87383600 传真电话: 0591-87383610 联系人员: 张宗锐 客服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11)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法人代表: 李晓安 联系电话: 0931-4890208 传真电话: (0931 )4890628 联系人员: 李昕田 客服电话: (0931 )96668、4006898888 公司网站: www.hlzqgs.com (12)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法人 代表: 程宜荪 联系电话: (010)58328888 传真电话: (010)58328112 联系人员: 牟冲 客服电话: 4008878827 公司网站: www.ubssecurities.com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19 (13)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04、 法人代表: 龙增来 联系电话: (0755 )82023442 传真电话: (0755 )82026539 联系人员: 刘毅 客服电话: 95532 、400-600-8008 公司网站: www.china-invs.cn (14)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人代表: 孙名扬 联系电话: 0451-85863696 传真电话: 0451-82287211 联系人员: 张背北 客服电话: 400-666-2288 公司网站: www.jhzq.com.cn (15)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法人代表: 陈林 联系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电话: 021-68777822 联系人员: 刘闻川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公司网站: www.cnhbstock.com (16)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B 座46 楼06-10 单元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20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B 座46 楼06-10 单元 法人代表: 赵学军 联系电话: 021-20289890 传真电话: 021-20280110 联系人员: 张倩 客服电话: 400-021-8850 公司网站: www.harvestwm.cn (1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人代表: 唐双宁 联系电话: 010-63636153 传真电话: 010-63639709 联系人员: 朱红 客服电话: 95595 公司网站: www.cebbank.com (1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金融大街丙17 号 法人代表: 闫冰竹 联系电话: 010-66223587 传真电话: 010-66226045 联系人员: 谢小华 客服电话: 95526 公司网站: www.bankofbeijing.com.cn (19)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南城路 2 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南城路 2 号 法人代表: 何沛良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21 联系电话: 0769-22866268 传真电话: 0769-22866268 联系人员: 何茂才 客服电话: 0769-961122 公司网站: www.drcbank.com (20)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法人代表: 林俊波 联系电话: 021-68634510-8620 传真电话: (021 )68865680 联系人员: 赵小明 客服电话: 400-888-1551 公司网站: www.xcsc.com (2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101 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人代表: 杜庆平 联系电话: 022-28451709 传真电话: 022-28451892 联系人员: 胡天彤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公司网站: www.bhzq.com (2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人代表: 侯巍 联系电话: 0351-8686659 传真电话: 0351-8686659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22 联系人员: 郭熠 客服电话: 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站: www.i618.com.cn (2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人代表: 杨树财 联系电话: 0431-85096517 传真电话: 0431-85096517 联系人员: 安岩岩 客服电话: 400-600-0686 公司网站: www.nesc.cn (2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 刘化军 联系电话: 021-20333910 传真电话: 021-50498825 联系人员: 王一彦 客服电话: 95531 ;400-8888-588 公司网站: www.longone.com.cn (25)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24 号 办公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期货大厦 39 层 法人代表: 张智河 联系电话: 0411-39673202 传真电话: 0411-39673219 联系人员: 谢立军 客服电话: 4008-169-169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23 公司网站: www.datong.com.cn (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人代表: 李国华 联系电话: (010)68858057 传真电话: (010 )68858057 联系人员: 王硕 客服电话: 95580 公司网站: www.psbc.com (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16-18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16-18 法人代表: 余政 联系电话: (010)85127999 传真电话: (010 )85127917 联系人员: 赵明 客服电话: 400-6198-888 公司网站: www.mszq.com (28)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人代表: 许刚 联系电话: 021-20328309 传真电话: 021-50372474 联系人员: 王炜哲 客服电话: 400-620-8888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29)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24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人代表: 姜建清 联系电话: (010)66107900 传真电话: (010 )66107914 联系人员: 杨菲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3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人代表: 蒋超良 联系电话: (010)85108227 传真电话: (010 )85109219 联系人员: 曾艳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3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人代表: 王洪章 联系电话: (010)66275654 传真电话: 010-66275654 联系人员: 张静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3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25 法人代表: 胡怀邦 联系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电话: (021 )58408483 联系人员: 曹榕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3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人代表: 李建红 联系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电话: (0755 )83195109 联系人员: 曾里南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3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 法人代表: 吉晓辉 联系电话: (021)61616150 传真电话: (021 )63604199 联系人员: 唐苑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3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人代表: 陆华裕 联系电话: 0574-89068340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26 传真电话: 0574-87050024 联系人员 : 胡技勋 客服电话: 96528 (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3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 万建华 联系电话: (021)38670666 传真电话: (021 )38670666 联系人员: 芮敏琪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3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人代表: 王常青 联系电话: (010)65183888 传真电话: (010 )65182261 联系人员: 权唐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3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人代表: 何如 联系电话: (0755 )82130833 传真电话: (0755 )82133952 联系人员: 齐晓燕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27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3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9—45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9—45 层 法人代表: 宫少林 联系电话: (0755 )82943666 传真电话: (0755 )82943636 联系人员: 林生迎 客服电话: 95565 、400-8888-111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4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 河区天河北路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 法人代表: 孙树明 联系电话: (020)87555305 传真电话: (020 )87555305 联系人员: 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4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人代表: 陈有安 联系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电话: (010 )66568990 联系人员: 田薇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28 (4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人代表: 王开国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电话: (021 )23219000 联系人员: 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43)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 商贸广场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人代表: 储晓明 联系电话: (021)54033888 传真电话: (021 )54038844 联系人员: 王序微 客服电话: (021 )962505 公司网站: www.sywg.com (4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 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21 层 法人代表: 兰荣 联系电话: 0591-38281963 传真电话: 0591-38281963 联系人员: 夏中苏 客服电话: 95562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4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29 办公地址: 武汉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 杨泽柱 联系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电话: 027-85481900 联系人员: 李良 客服电话: 95579 或4008-888-999 公司网站: www.95579.com (4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28 层A02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28 层A02 法人代表: 牛冠兴 联系电话: (0755 )82558305 传真电话: (0755 )82558002 联系人员: 陈剑虹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公司网站: www.essence.com.cn (4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 吴万善 联系电话: 0755-82569143 传真电话: 0755-82492962 联系人员: 孔晓君 客服电话: 95597 公司网站: www.htsc.com.cn__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据 有 关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选 择其 他 符 合 要 求 的机 构 销售 本 基 金,并及时公告。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30 3、 场内销售机构: 本 基金办理场内申购、 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 售 业 务 资 格且 具 有 场内基 金 申 购 赎回 资 格 的深圳 证 券 交 易所 会 员 单位( 具 体 名 单 请详见深交所网站) 。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办公地址: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 (010)58598907 联系人: 朱立元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 黎明 经办律师: 吕红、黎明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23 楼 法定代表人: 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31 四 、基 金的 名称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 金类 型 债券型 六 、封 闭期 基金 份额 的分 级 (一)封闭期基金份额的分离规则 在每个封闭期首日汇利份额折算完成后, 场内 基金份额将按照 7:3 的比例自 动 分 离 为 预期 收 益 与预期 风 险 不 同的 两 种 份额类 别 , 即 优先 类 基 金份额 ( 基 金 份 额简称“汇利 A” )和进取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汇利 B” ) 。汇利份额、汇 利A 份额、汇利 B 份额的基 金资产合并运作。 在每个封闭期内,汇利 A 与汇利 B 两类基 金份额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分 别 上 市 和 交易 , 交 易代码 不 同 。 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或 二 级 市场 投 资 者可以 在 市 场 内 单独交易汇利A 或者汇利 B 份额。 (二)封闭期末 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 汇利 A 和 汇利 B 基金份额的资产 及收益 的分配规则 本基金份额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汇利 A 和汇 利 B 在封闭期末基金份 额转换 基准日具有不同的资产及收益的分配安排,即汇利 A 和汇利 B 基金 份额的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特性不同。 汇利 A 为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 即在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 汇利 A 基金份额的本金 及约定应得收益;汇利 B 为高风险 且 预 期 收 益相 对 较 高的基 金 份 额 ,即 在 基 金份额 转 换 基 准日 , 本 基金在 优 先 分 配 汇利A 基金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分配予汇利 B 基金份额。 汇利 A 约定应得收益和汇利 B 应得资产及收益的分配规则如下: 1、 在每个封闭期内, 汇利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 约定应得收益, 该封闭 期内汇利 A 的约定基 准收益率 将在上一个封闭期的倒数第五个工作日设定并在次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32 日公告,计算公式如下: 汇利A的约定基准收益率 (单利)=两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税后)+利差 其中计算第N个封闭期汇利A的约定基准收益率 中的两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是指在第N-1个封闭期的倒数第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两年期定期存款 基准利率 (税后)。


第N个封闭期汇利A 的约定基准收益率中的利差由基金管理人在第N-1 个封闭 期的倒数第五个工作日设定并在次日公告 , 利差的取值范围为从0% (含) 到2% (含) 。 适用于汇利A基金第一个封闭期内的 约定基准收益率在原富国汇利基金封闭 期的倒数第五个工作日按照相同方式设定并在次日公告。 汇利A的约定基准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汇利A的约定应得收益 , 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 的情况下, 汇利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 风险。 2、 在基金份额转换基 准日, 本基金净资产优 先分配予汇利 A 基金份额的本金 及汇利A 约定应得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分配予汇利 B 基金份额; 3、 在基金份额转换基 准日, 如本基金净资产 等于或低于汇利 A 份额的本金及 汇利 A 约定应得收益的 总额,则本基金净资产全部分配予汇利 A 份额 后,仍存在 额外未弥补的汇利A 份额本金及约定收益总额的差额,则不再进行弥补。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汇利 A 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约 定应得收益, 即如在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 汇利 A 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 对投资者申购或上市交易购买并持有的每一份汇利 A 和汇利 B 基金 份额,在 本 基 金 基 金份 额 转 换基准 日 , 按 照《 基 金 合同》 所 约 定 的资 产 及 收益的 分 配 规 定 分别计算汇利 A 和汇 利 B 在基金份额转换基 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 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NAV )转换为汇利份额。 (三)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依据以下公式计算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封闭期内, T 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为汇利 A、 汇利B 和汇利份额的 份额总额;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33 开放期内,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汇利份额数额。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 到小数点后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四)汇利 A 和汇利 B 在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按照上述本基金资产及收益的分配规则,在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对汇利 A 与 汇利 B 单独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并按各自的 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资产分配及份 额转换。 假设 NAV 为本基金在基 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即封闭期第 T 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 NAVa 为第 T 日汇利A 基金份额净值,NAVb 为第 T 日汇利B 基金份额净值。汇利 A 约定基准年收益率为 Ra 。Tt 为该封闭期的实际总天数,即 Tt=T1+ T2 天(Tt 的值 等于365+365=730 或365+366=731 ) 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 (T 日)的汇利A 与汇利 B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1、当 NAV<0.7×(1+2×Ra×(T-1)/Tt)时,则汇利 A 与汇利B 在封闭期 内第T 日(1≤T≤Tt)基金份额净值: NAVa=NAV/0.7 ; NAVb=0; 2、当 0.7×(1+2 ×Ra×(T-1)/Tt)≤NAV 时, 则汇利A 与汇利B 在封闭期 内第T 日(1≤T≤Tt)基金份额净值:


NAVa =1+2×Ra×(T-1)/Tt; NAVb=(NAV-0.7×NAVa)/0.3; 在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计算汇利 A 与汇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时,各自保留小 数点后 8 位,小数点后 第 9 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并 由基金管理人通知基金托管人对账务进行调整。 (五)汇利 A 和汇利 B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基金 份 额 净 值 计 算 的 基 础上 , 采用 “ 虚 拟 清 算 ”原 则 计算 并 公 告汇利 A 和汇利 B 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封闭期间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类基 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汇利 A 和汇利 B 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与本基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34 金 基 金 份 额净 值 一 同公告 。 如 遇 特殊 情 况 ,经中 国 证 监 会同 意 , 可以适 当 延 迟 计 算或公告。 假设第 T 日为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 NAV 为本基金封闭期内第T 日基金份 额净值;NAVa 为封闭期内第 T 日汇利A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NAVb 为封闭期内第 T 日汇利B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汇利 A 约定年收益率为 Ra (单利) ; 基 金封闭期内每 年天数设定为Ty (y=1,2 。 T1 、 T2 可能均为365, 或其中之一为 366, 而另一为 365), 则封闭期实际总天数为 Tt=T1+ T2 天(Tt 的值等于 365+365=730 或365+366=731)。 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用于汇利 A 和 汇利 B 基金 份 额 参 考 净值 计 算 的实际 运 作 天 数进 行 调 整,如 调 整 , 届时 可 参 见更新 的 基 金 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公告。 封闭期内第 T 日,汇利 A 和汇利B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1、当 NAV<0.7×(1+2×Ra×(T-1)/Tt)时,则汇利 A 与汇利B 在封闭期 内第T 日(1≤T≤Tt)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AVa=NAV/0.7 ; NAVb=0; 2、当 0.7×(1+2 ×Ra×(T-1)/Tt)≤NAV 时, 则汇利A 与汇利B 在封闭期 内第T 日(1≤T≤Tt)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AVa =1+2×Ra×(T-1)/Tt; NAVb=(NAV-0.7×NAVa)/0.3; 汇利 A 与汇利 B 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 第4 位四舍五入。 (六)汇利 A 和汇利 B 基金份额转换 本基金每个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汇利 A 与汇 利 B 基金份额将按约定 的资产 及 收 益 的 分配 规 则 进行净 值 计 算 ,并 以 各 自的基 金 份 额 净值 为 基 础,按 照 本 基 金 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转换为富国汇利基金的基金份额, 并办理基金的申购、 赎 回业务。 有 关 基 金 份 额 转换 及 申购 、 赎 回 规 则 及实 施 办法 见 本 基 金 招 募说 明 书相 应 部 分。有关基金份额转换及申购、赎回开始时间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35 七 、基 金份 额的 转换 、折 算和 分离 (一)基金 份额的转换 1、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 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每个封闭期内倒数第二个工作日。 2、基金份额转换的对象 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汇利A份额和汇利B份额。 3、基金份额转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所约定的资产收益分配规定分别计算汇 利A份额和汇利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并按照如下基金份额转换公式将汇利A份额 和汇利B份额转换为汇利份额。 转换后, 汇利A份额和汇利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转换规则相应增加或减少。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 同时持有汇利A份额和汇利B份额,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 (1)转换前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转换前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 转换前基金份额的余 额数量 其中,基金资产净值为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为汇利A份额、汇利B 份额和汇利份额的余额数量之和。 转换前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小数点后第9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并由基金管理人通知基金托管人对账务进行 调整。 (2)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汇利A份额和汇利B份额转换公式 汇利 A 基金份额和汇利 B 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汇利 A 转换为汇利份额数=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 (T 日) 汇利A 基金份额数× T 日汇利A 基金份额净值/T 日基金份额净值 汇利 B 转换为汇利份额数 =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 (T 日) 汇利B 基金份额数× T 日汇利B 基金份额净值/T 日基金份额净值 T 日汇利 A、 汇利 B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见基金合同 “七、 封闭 期基金份 额的分级” 之 “ (四) 汇 利 A 和汇利 B 在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36 其中, 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数, 场外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场内保留到整数位。 4、基金份额转换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 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汇利A份额与汇利 B份额停牌,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家指定 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基金份额转换结果,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 基金份额的折算和分离 1、基金 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的首日。 2、折算对象 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汇利份额。 3、折算方式 对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汇利份额,以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汇利份额净值为基 础, 将汇利份额净值折算为1.000元。 相应地, 汇利份额的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 调整,基金资产净值不发生变化。 汇利份额折算公式为: 折算后汇利份额净值=1.000元 折算后汇利份额的份额数=折算前汇 利份额的份额数×折算前汇利份额净值 /1.000 元 其中, 折算基准日汇利 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 折算 后汇利份 额的份额数,场外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场内保留到整数位。 4、场内汇利份额的分离 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汇利份额完成折算后,场内汇利份额将按照7: 3的比例自动分离成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的两类分级份额,即汇利A份额和汇 利B份额。 5、折算和分离结果的公告 汇利份额折算及分离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 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37 八 、基 金份 额 的 配对 转换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生 效 后, 在 封 闭 期 内 ,基 金 管理 人 将 为 基 金 份额 持 有人 办 理 场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一)份额配对转换 份额配对转换是指汇利份额与汇利 A 份额、汇 利 B 份额之间的配对转 换,包 括以下两种方式的配对转换: 1、场内份额的分拆 场内份额的分拆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所持有的场内汇利份额按照 7:3 的 比例申请转换成汇利A 份额与汇利B 份额的行为 2、场内份额的合并 场内份额的合并是指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汇利 A 份额与汇 利 B 份 额按7:3 的比例申请转换成场内汇利份额的行为 投资者可选择将其场内申购的汇 利份额按 7:3 的比例分拆成汇利 A 份 额和汇 利 B 份额;在场外申 购的汇利份额不可进行分拆,但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并 申请分拆后, 其持有的汇利份额将按 7:3 的比例分拆为汇利 A 份额和汇利 B 份额。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份 额 配 对 转 换 的业 务 办理 机 构 见 招 募 说明 书 或基 金 管 理 人 届 时发 布 的相 关 公 告。 基 金 投 资 者 应 当在 份 额配 对 转 换 业 务 办理 机 构的 营 业 场 所 或 按其 提 供的 其 他 方 式 办 理 份额 配 对 转换。 深 圳 证 券交 易 所 、注册 登 记 机 构或 基 金 管理人 可 根 据 情 况变更或增减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并予以公告。 (三)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 时间 份额配对转换自汇利 A 份额、汇利 B 份额上市交易后不超过 6 个月的时间内 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份额配对转换的具体日期前 2 日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体公告。 份 额 配 对 转 换 的业 务 办理 日 为 深 圳 证 券交 易 所交 易 日 ( 基 金 管理 人 公告 暂 停 份额配对转换时除外) ,具体的业务办理时间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38 若 深 圳 证 券 交 易所 交 易时 间 更 改 或 实 际情 况 需要 , 基 金 管 理 人可 对 份额 配 对 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的原则 1、份额配对转换以份额申请。 2、申请分拆为汇利 A 份额和汇利 B 份额的汇利份额的场内份额 数必须是 10 份或其整数倍。 3、 申请合并为汇利份 额的汇利 A 份额与汇利 B 份额必须同时申请配对, 且基 金份额数必须同为整数且比例为 7:3。 4、 场外汇利份额如需 申请进行分拆, 须跨系 统转托管为场内汇利份额后方可 进行。 5、份额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 并在正式实施前2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程序 份 额 配 对 转 换 的程 序 遵循 届 时 相 关 机 构发 布 的最 新 业 务 规 则 ,具 体 见相 关 业 务公告。 (六)暂停份额配对转换的情形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登记机构、 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因异常情况 无法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2、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 生 前 述 情 形 的, 基 金管 理 人 应 当 在 至少 一 家指 定 媒 体 刊 登 暂停 份 额配 对 转 换业务的公告。 在 暂 停 份 额 配 对转 换 的情 况 消 除 时 , 基金 管 理人 应 及 时 恢 复 份额 配 对转 换 业 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七)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 资 者 申 请 办 理份 额 配对 转 换 业 务 时 ,份 额 配对 转 换 业 务 办 理机 构 可酌 情 收 取一定的佣金,具体见相关业务办理机构公告 。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39 九 、基 金的 投资 目标 本 基 金 投 资 目 标是 在 追求 本 金 长 期 安 全的 基 础上 , 力 争 为 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 创 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十 、基 金的 投资 方向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围 为 具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金 融 工具 , 包 括 国 内 依法 发 行上 市 的 国 家 债 券 、金 融 债 券、次 级 债 券 、中 央 银 行票据 、 企 业 债券 、 公 司债券 、 短 期 融 资 券 、 中 期票 据 、 中小企 业 私 募 债券 、 协 议存款 、 通 知 存款 、 定 期存款 、 资 产 证 券 化 产 品 、可 转 换 债券、 可 分 离 债券 和 回 购等金 融 工 具 以及 法 律 法规或 中 国 证 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本 基 金 也 可 投 资于 非 固定 收 益 类 金 融 工具 。 本基 金 不 直 接 从 二级 市 场买 入 股 票 、 权 证 等权 益 类 资产, 但 可 以 参与 一 级 市场新 股 申 购 或增 发 新 股,并 可 持 有 因 可 转 债 转 股所 形 成 的股票 、 因 所 持股 票 所 派发的 权 证 以 及因 投 资 可分离 债 券 而 产 生 的 权 证 等, 以 及 法律法 规 或 中 国证 监 会 允许投 资 的 其 他非 固 定 收益类 品 种 。 因 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 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30 个交易日内 卖出。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管 机 构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资 的 其他 品 种 , 基 金 管理 人 在履 行 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 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在开放期前的 3 个月、开放 期后的 3 个月以及开 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比例的限制;本基金 投资于非固定收 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 年 以 内 的政 府 债 券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的 比 例不受 限 制 , 但在 开 放 期本基 金 持 有 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十 一、 基金 的投 资策 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 基 金 按 照 自上 而 下 的方 法 对 基 金 资产 进 行 动态 的 整 体 资 产配 置 和 类属 资产 配 置 。 一 方面 根 据 整体资 产 配 置 要求 通 过 积极的 投 资 策 略主 动 寻 找风险 中 蕴 藏 的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40 投 资 机 会 ,发 掘 价 格被低 估 的 且 符合 流 动 性要 求 的 合 适 投资 品 种 ;另一 方 面 通 过 风险预算管理、 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和个券信用等级限定等方式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从而在一定的风险限制范围内达到风险收益最佳配比。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通 过 对 国 内 外宏 观 经 济状 况 、 市 场 利率 走 势 、市 场 资 金 供 求情 况 , 以及 证券 市 场 走 势 、信 用 风 险情况 、 风 险 预算 和 有 关法律 法 规 等 因素 的 综 合分析 , 在 整 体 资产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和相应的风险水平。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 整 体 资 产 配置 策 略 的指 导 下 , 根 据资 产 的 风险 来 源 、 收 益率 水 平 、利 息税 务 处 理 以 及市 场 流 动性等 因 素 , 将市 场 细 分为 普 通 债 券 (含 国 债 、金融 债 、 央 行 票据、 企业债、 短期融资券等) 、 附权债券 ( 含可转换公司债、 各类附权债券等) 、 资 产 证 券 化产 品 、 金融创 新 ( 各 类金 融 衍 生工具 等 ) 四 个子 市 场 ,采取 积 极 投 资 策 略 , 定 期对 投 资 组合类 属 资 产 进行 最 优 化配置 和 调 整 ,确 定 类 属资产 的 最 优 权 数。 (3) 明细资产配置策略


在 明 细 资 产 配置 上 , 首先 根 据 明 细 资产 的 剩 余期 限 、 资 产 信用 等 级 、流 动性 指标决定是否纳入组合; 其次, 根据个别债券的收益率 (到期收益率、 票面利率、 利 息 支 付 方式 、 利 息税务 处 理 ) 与剩 余 期 限的配 比 , 对 照基 金 的 收益要 求 决 定 是 否纳入组合; 最后, 根据个别债 券的流动性指标 (发行总量、 流通量、 上市时间) , 决定投资总量。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在 普 通 债券 的 投资 中 主 要 基 于 对国 家 财政 政 策 、 货 币 政策 的 深入 分 析 以 及 对 宏 观经 济 的 动态跟 踪 , 采 用久 期 控 制下的 主 动 性 投资 策 略 ,主要 包 括 : 久 期控制、 期限结构配置、 信用风险控制、 跨市 场套利和相对价值判断等管理手段, 对 债 券 市 场、 债 券 收益率 曲 线 以 及各 种 债 券价格 的 变 化 进行 预 测 ,相机 而 动 、 积 极调整。


(1) 久期控制是根据 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 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 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2) 期限结构配置是 在确定组合久期后, 针 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41 的 组 合 期 限结 构 , 包括采 用 集 中 策略 、 两 端策略 和 梯 形 策略 等 , 在长期 、 中 期 和 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信用产品,尤其是高收益信用产品投资是本基金的特点之一,也是封闭 期内本基金的重点投资对象。 本基金所指的信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发行的企业债、商业银行金融债、 商 业 银 行 次级 债 、 短期融 资 券 等 符合 监 管 要求的 信 用 产 品以 及 交 易所发 行 的 公 司 债、可转债、可分离转债以及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企业债等信用产品。 本 基 金 认 为 , 信用 债 市场 运 行 的 中 枢 既取 决 基准 利 率 的 变 动 ,也 取 决于 发 行 人 的 整 体 信用 状 况 。监管 层 的 相 关政 策 指 导、信 用 债 投 资群 体 的 投资理 念 及 其 行 为 等 变 化 决定 了 信 用债收 益 率 的 变动 区 间 ,整个 市 场 资 金面 的 松 紧程度 以 及 信 用 债的供求情况等左右市场的短期波动。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自上 而 下通 过 对 宏 观 经 济形 势 、基 准 利 率 走 势 、资 金 面状 况 、 行 业 以 及 个券 信 用 状况的 研 判 , 积极 主 动 发掘收 益 充 分 覆盖 风 险 ,甚至 在 覆 盖 之 余 还 存 在 超额 收 益 的投资 品 种 ; 同时 通 过 行业及 个 券 信 用等 级 限 定、久 期 控 制 等 方式有效控制投资信用风险、 利率风险以及流 动性风险, 以求得投资 组合赢利性、 安全性的中长期有效结 合。 同 一 信 用 产 品 在不 同 市场 状 态 下 往 往 会有 不 同的 表 现 , 针 对 不同 的 表现 , 管 理 人 将 采 取不 同 的 操作方 式 : 如 果信 用 债 一二级 市 场 利 差高 于 管 理人判 断 的 正 常 区 间 , 管 理人 将 在 该信用 债 上 市 时就 寻 找 适当的 时 机 卖 出实 现 利 润;如 果 一 二 级 市 场 利 差 处于 管 理 人判断 的 正 常 区间 , 管 理人将 持 券 一 段时 间 再 行卖出 , 获 取 该 段 时 间 里 的骑 乘 收 益和持 有 期 间 的票 息 收 益。本 基 金 信 用债 投 资 在操作 上 主 要 以 博 取 骑 乘 和票 息 收 益为主 , 这 种 以时 间 换 空间的 操 作 方 式决 定 了 本基金 管 理 人 在 具体操作上必须在获取收益和防范信用风险之间取得平衡。 (4) 跨市场套利根据 不同债券市场间的 运行规律和风险特性, 构建 和调整债 券债组合,提高投资收益,实现跨市场套利。


(5) 相对价值判断是根据对同类债券的相对价值判断, 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 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债券,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债券。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主要围绕久期、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三方面展 开。 久期控制方面, 根 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和预判, 灵活调整组合的久期。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42 用风险控制方面,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业、增 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尽可能地缩小信用风险暴露。流动性控制方 面,要根据中小企业私募 债整体的流动性情况来调整持仓规模,在力求获取较高 收益的同时确保整体组合的流动性安全。 3、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附 权 债 券 指 对债 券 发 行体 授 予 某 种 期权, 或 者赋 予 债 券 投 资者 某 种 期权, 从而 使 债 券 发 行 体 或 投 资 者 有 了 某 种 灵 活 的 选 择 余 地, 从 而 增 强 该 种 金 融 工 具 对 不 同 发行体融资的灵活性,也增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 当前附权债券的主要种类有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等。


(1) 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不 同 于一 般 的 企 业 ( 公司 ) 债券 , 其 投 资 人 具有 在 一定 条 件 下 转 股 和 回售 的 权 利, 因 此 其 理 论价 值 应 当等于 作 为 普 通债 券 的 基础价 值 加 上 可 转 换 公 司 债内 含 期 权价值 , 是 一 种既 具 有 债性, 又 具 有 股性 的 混 合债券 产 品 , 具 有抵御价格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最 大 的优 点 在 于 , 可 以用 较 小的 本 金 损 失 , 博取 股 票上 涨 时 的 巨 大 收 益。 可 以 充分运 用 可 转 换公 司 债 券在风 险 和 收 益上 的 非 对称性 分 布 , 买 入低转换溢价率的债券, 并持有的投资策略, 只要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 发行转债的公司股票价格上升,则投资就可以获得超额收益。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可 以 按照 协 议 价 格 转 换为 上 市公 司 的 股 票 , 因此 在 日常 交 易 过程中可 能会 出 现 可转换 公 司 债 券市 场 与 股票市 场 之 间 的套 利 机 会。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可 转 换 公司 债 券 可以转 换 成 股 票。 基 金 管理人 在 日 常 交易 过 程 中,会 密 切 关 注 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的互动关系,恰当的选择时机进行套利。


(2) 其它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 运用利率模型,计算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 债券的期权调整利差(OAS),作为此类债券投资估值的主要依据。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换公 司 债券 , 是 认 股 权 证和 公 司债 券 的 组 合 产 品, 该 种产 品 中 的 公 司 债 券和 认 股 权证可 在 上 市 后分 别 交 易,即 发 行 时 是组 合 在 一起的 , 而 上 市 后则自动 拆分 成 公 司债券 和 认 股 权证 。 本 基金因 认 购 分 离交 易 可 转换公 司 债 券 所 获 得 的 认 股权 证 自 可交易 之 日 起30个 交 易 日内全 部 卖 出 ,分 离 交 易可转 换 公 司 债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43 券上市后分离出的公司债券的投资按照普通债券投资策略进行管理。


4、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策略


证 券 化 是 将 缺 乏流 动 性但 能 够 产 生 稳 定现 金 流的 资 产 , 通 过 一定 的 结构 化 安 排 , 对 资 产中 的 风 险与收 益 进 行 分离 组 合 ,进而 转 换 成 可以 出 售 、流通 , 并 带 有 固定收入的证券的过程。


资 产 证 券 化 产 品的 定 价受 市 场 利 率 、 发行 条 款、 标 的 资 产 的 构成 及 质量 、 提 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 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 观分析的基础上, 对 资 产 证 券化 产 品 的交易 结 构 风 险、 信 用 风险、 提 前 偿 还风 险 和 利率风 险 等 进 行 分 析 , 采 取包 括 收 益率曲 线 策 略 、信 用 利 差曲线 策 略 、 预期 利 率 波动率 策 略 等 积 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证券化产品。


5、回购套利策略


回 购 套 利 策 略 是本 基 金重 要 的 操 作 策 略之 一 ,把 信 用 产 品 投 资和 回 购交 易 结 合 起 来 , 管理 人 根 据信用 产 品 的 特征 , 在 信用风 险 和 流 动性 风 险 可控的 前 提 下 , 或 者 通 过 回购 融 资 来博取 超 额 收 益, 或 者 通过回 购 的 不 断滚 动 来 套取信 用 债 收 益 率和资金成本的利差。 6、新股申购策略


为 保 证 新 股 发 行成 功 ,新 股 发 行 一 级 市场 价 格通 常 相 对 二 级 市场 价 格存 在 一 定 的 折 价 。在 中 国 证券市 场 发 展 历程 中 , 参与新 股 申 购 是一 种 风 险低、 收 益 稳 定 的投资行为, 为投资人 带来较高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根据新股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以 及 对 认 购中 签 率 和新股 上 市 后 表现 的 预 期,谨 慎 参 与 新股 申 购 ,获取 股 票 一 级 市 场 与 二 级市 场 的 价差收 益 。 申 购所 得 的 股票在 可 上 市 交易 后30 个交易 日 内 全 部 卖出。 7、投资决策与交易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负 责 确定 本 基 金 的 大 类资 产 配置 比 例 、 组 合 基准 久 期、 回 购 的最高比例等重大投资决策。 基 金 经 理 在 投 资决 策 委员 会 确 定 的 投 资范 围 内制 定 并 实 施 具 体的 投 资策 略 , 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 集 中 交 易 室 设 立债 券 交易 员 , 负 责 执 行投 资 指令 , 就 指 令 执 行过 程 中的 问 题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44 及 市 场 面 的变 化 对 指令执 行 的 影 响等 问 题 及时向 基 金 经 理反 馈 , 并可提 出 基 于 市 场 面 的 具 体建 议 。 集中交 易 室 同 时负 责 各 项投资 限 制 的 监控 以 及 本基金 资 产 与 公 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公平交易控制。 8、投资程序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负 责 决定 基 金 投 资 的 重大 决 策。 基 金 经 理 在 授权 范 围内 , 制 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并执行。集中交易室负责执行投资指令。 (1) 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趋势、 运行的格局和特点, 并结合基金合同、 投资 风格拟定投资策略报告。 (2) 投资策略报告提 交给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决定基金的 投资比例、大类资产分布比例、组合基准久期、回购比例等重要事项。 (3) 基金经理根据批 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的资产分布比例、 组 合基准久 期和个券投资分布方式等。 (4)对已投资品种进行跟踪,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十 二、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较 基 准为 中 央 国 债 登 记结 算 有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并 发 布的 中 债 综合指数。 十 三、 基金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从 基 金 资 产 整 体运 作 来看 , 本 基 金 为 债券 型 基金 , 属 于 证 券 投资 基 金中 的 较 低 风 险 品 种, 其 预 期风险 与 预 期 收益 高 于 货币市 场 基 金 ,低 于 混 合型基 金 和 股 票 型基金。 从 本 基 金 所 分 离的 两 类基 金 份 额 来 看 ,由 于 本基 金 资 产 及 收 益的 分 配安 排 , 汇利A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 收益相对稳定的 特征; 汇利B份额则表 现出较高风险、 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十 四、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报 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45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3,999,502,077.95 95.26 其中: 债券 3,996,514,077.95 95.19








资产 支持 证券 2,988,000.00 0.07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94,482,215.50 2.25 7


其他资 产 104,390,666.44 2.49 8


合计 4,198,374,959.89 100.00 2、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74,807,990.00 19.0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3,267,825,729.24 131.32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0,086,000.00 0.41 6 中期票 据 111,284,000.00 4.47 7 可转债 102,144,438.70 4.10 8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30,365,920.01 1.22 9 其他 - - 10 合计 3,996,514,077.95 160.60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092103 09 重 庆农 商债 1,700,000 169,473,000.00 6.81 2 1180092 11 泰 医高 债 800,000 81,488,000.00 3.27 3 122579 09 远 洋债 730,000 72,927,000.00 2.93 4 1080100 10 金 阳债 700,000 70,189,000.00 2.82 5 122304 13 兴业 03 650,000 65,000,000.00 2.61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46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 (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1387012 13 进元 1B 30,000 2,988,000.00 0.12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 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 申 明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本 期 是 否 出 现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投 资 的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行 主 体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立 案 调查 或 在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 证金 55,361.5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5,001,278.73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89,334,026.19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47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4,390,666.4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23 民生转 债 40,832,000.00 1.64 2 113002 工行转 债 22,692,620.00 0.91 3 113001 中行转 债 14,528,486.70 0.58 4 110015 石化转 债 14,036,100.00 0.56 5 110020 南山转 债 10,055,232.00 0.40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 四 舍 五 入 原 因, 投 资组 合 报 告 中 市 值占 净 值比 例 的 分 项 之 和与 合 计可 能 存 在尾差。 十 五、 基金 的业 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历 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9.9-2013.12.31 0.14% 0.10% -1.68% 0.09% 1.82% 0.01% 2014.1.1-2014.6.30 5.65% 0.10% 5.82% 0.08% -0.17% 0.02% 2013.9.9-2014.6.30 26.01% 0.12% 12.95% 0.08% 13.06% 0.04%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48 注:1.截止日期为2014 年6 月30 日, 本基金转型日为 2013 年9 月9 日, 自基金 转型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 2.本基金转型日为2013 年9 月9 日, 建仓期 6 个月, 建仓 期结束时 各项资产配置 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 六、 费用 概览 一 、与 基金运 作有 关的费 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二 ) 上 述 基 金费 用 由基 金 管 理 人 在 法律 法 规规 定 的 范 围 内 按照 公 允的 市 场 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49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 通 常 情 况 下 ,基 金 管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金 资 产净 值 的 年 费 率 计提 。 计算 方 法 如下: H=E ×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 0.6%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计 提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发 送 基金 管 理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 通 常 情 况 下 ,基 金 托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金 资 产净 值 的 年 费 率 计提 。 计算 方 法 如下: H=E ×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 0.2%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计 提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发 送 基金 托 管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上述 (一) 中 3 到9 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 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金 托 管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完 全 履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用 支 出或 基 金 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 五 ) 基 金 管 理人 和 基金 托 管 人 可 根 据基 金 发展 情 况 调 整 基 金管 理 费率 和 基 金托管费率。 降低基金 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基 金 管 理 人必 须 依 照有关 规 定 最 迟于 新 的 费率实 施 日 前 在指 定 媒 体和基 金 管 理 人 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 、与 基金销 售有 关的费 用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50 1、申购费用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本基 金 时交 纳 申 购 费 用 ,按 申 购金 额 采 用 比 例 费率 。 投资 者 在 一 天 之 内 如果 有 多 笔申购 , 适 用 费率 按 单 笔分别 计 算 。 本基 金 的 申购费 用 由 基 金 申 购 人 承 担, 主 要 用于本 基 金 的 市 场 推 广 、销售 、 注 册 登记 等 各 项费用 , 不 列 入 基金财产。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 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 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 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以及 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 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 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24% 100万元(含)—500万元 0.15%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8% 100 万元(含) —500 万元 0.5%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笔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 承担, 赎回费用的 25%归基金财产, 其余部分用 于支付登记结算费等相关手续费。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 费为0。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51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30 天以内 0.10% 30 天以上(含 30 天) 0 其 中 , 在 场 外 认购 的 投资 者 其 份 额 持 有年 限 以份 额 实 际 持 有 年限 为 准; 在 场 内 认 购 、 场内 申 购 以及场 内 买 入 ,并 转 托 管至场 外 赎 回 的投 资 者 其份额 持 有 年 限 自份额转托管至场外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 、基 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 七、 对招 募说 明书 更新 部分 的说 明 本 招 募 说 明 书依 据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证 券 投 资基 金 法 》 、 《证 券 投 资基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 《 证券 投 资基 金 销 售 管理 办 法》 、 《证 券 投 资 基金 信 息披 露管 理 办 法 》 及 其 他 有 关法 律 法 规的要 求 , 对 本基 金 招 募说明 书 进 行 了更 新 , 主要更 新 内 容 如 下: 1 、 “ 重 要 提示 ” 部 分增加 了 基 金 合 同生 效 日 期、 更 新 招 募 说明 书 内 容的 截 止 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 、 “ 三 、 基金 管 理 人”部 分 对 基 金 管理 人 概 况、 主 要 人 员 情况 等 内 容进 行 了 更新。 3 、 “ 四 、 基金 托 管 人”部 分 对 基 金 托管 人 基 本情 况 、 主 要 人员 情 况 、基 金 托 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4、 “五、相关 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 5 、 “ 十 、 基金 份 额 的上市 与 交 易 、 申购 、 赎 回与 转 换 ” 部 分, 对 本 基金 申 购 与赎回的场所 、申购费用部分信息 进行了更新。 6、 “十二、 基金的投资 ” 部分 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更新至2014 年6 月 30 日。 7、 “十三、基金的业绩” 更新至2014 年6 月30 日。 8、 “二十三、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经营范围。 9、 增加了 “二十五、 其他应披露事项” , 对本报告期内的其他事项进行披露。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 5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