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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纳指100(000834)

大成纳指100: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大成纳斯达克 1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大成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有 限 公 司 
二零一四年十 月 
 



第 1 页 目


录 重要提 示 ..................................................................... 2 一、本 次募 集基 本情 况 ......................................................... 4 二、直 销网 点的 开户 与认 购流程 ................................................ 14 三、代 销网 点的 开户 与认 购流程 ................................................ 17 四、清 算与 交割 .............................................................. 20 五、退 款事 项 ................................................................ 21 六、基 金的 验资 与备 案 ........................................................ 21 七、发 售费 用 ................................................................ 21 八、本 次发 行有 关当 事人 和中介 机构 ............................................ 22


第 2 页 重要提示 1、 大成 纳 斯达 克100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 简称 “ 本基金 ” ) 的募 集申 请已 获 中国证 监 会证监 许可 【2014 】656 号 文核准 。 中 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的 核准 并不 代表 中国 证监会 对本 基 金的价 值和 收益 作出 实质 性判断 或保 证, 也不 表明 投资于 本基 金没 有风 险。 2、本 基金 是契 约型 开放 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 3、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下称 “ 本公 司 ” ) , 基金 托管 人为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 , 注册登 记机 构为 基金 管理 人 。 4、 本基 金 募 集期 自 2014 年 10 月 20 日起到 2014 年 11 月 7 日, 通过 本公 司 的直销 网点 和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等 代销 机构 的代 销网 点公开 发售 。 5、本 基金 募集 对象 为 符 合 法律法 规规 定的 可投 资于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个人 投资 者 、机构 投资者 、 合 格境 外机 构投 资 者 和人 民币 合格 境外 机构 投资者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监 会允 许 购买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其他 投资者 。 6、投 资人 欲购 买本 基金 , 需开立 本公 司基 金账 户。 除法律 法规 另有 规定 外, 每位投 资 者只能 开立 本公 司的 一个 基金账 户, 投资 者可 以凭 该 基金账 户在 所有 销售 本 基 金的网 点办 理 认购。 投资 者在 开户 当天 即可进 行认 购, 但若 开户 无效, 认购 申请 也同 时无 效。 7、 投 资者 在申 请开 立基 金 账户时 应指 定一 个银 行账 户为其 结算 账户 (下 称 “ 资 金交收 账 户 ” ) , 用于 该投 资者 的基 金赎回 和退 款等 资金 结算 。 该账 户的 户名 应与 投资 者开立 的基 金 账 户名称 相同 。 8、募集期 内,投资 者需按 销售机构 规定的方 式全额 交付认购 款项。认 购以金 额申请 , 单笔最 低认 购金 额 为 1,000 元 。 投 资者 在认 购期 内可 多次认 购基 金份 额 , 认 购申 请一经 受理 , 不可撤 销。 9、有效认 购款项在 募集期 间产生的 利息将在 基金合 同生效后 折算为基 金份额 归基金 份 额 持有 人所 有, 其中 利息 以注册 登记 机构 的记 录为 准。 10 、对于 T 日交 易时 间内 受理的 认购 申请 ,注 册登 记机构 将在 T+1 日 就申 请 的有效 性 进行确 认 。 但 对申 请有 效 性的确 认仅 代表 确实 接受 了 投资 者 的 认购 申请 , 认 购申请 的成 功确 认应以 注册 登记 机构 在本 基金募 集结 束后 的登 记确 认结果 为准 。 投 资者 可以 在 基金合 同生 效 后到各 销售 网点 或以 其规 定的其 他合 法方 式查 询最 终确认 情况 。 投 资者 本人 应 主动查 询认 购 申请的 确认 结果 。 11、 本 公告 仅对 本基 金募集 发售 的有 关事 项和 规定 予以说 明。 投资 者欲 了解 本基金 详细 第 3 页 情况, 请阅 读 《 大成 纳斯 达克 100 指数 证 券投 资基 金 招募 说明 书》 。 12 、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及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将发布在基金管理 人的网站 (www.dcfund.com.cn ) 。 投资者 可以 在相 关网 站下 载业务 申请 表格 或相 关法 律文件 。 13、 代 销机 构代 销本 基金 的 城市名 称、 销售 网点 、 联 系 方式以 及开 户和 认购 等具 体事项 , 本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未有 说明的 ,请 查阅 该代 销机 构的公 告。 14、 募集 期内 , 本 公司 可 能新增 代销 机构 , 请留 意 近期本 公司 及各 代销 机构 的公告 或通 知,或 拨打 本公 司及 各代 销机构 的客 户服 务电 话咨 询。 15、 本公 司已 开通 了网 上 开户和 认购 服务 , 有关 基 金网上 交易 的具 体业 务规 则请登 录本 公司网 站 (www.dcfund.com.cn )查询。 16、 投 资者 如有 任何 问题 , 可拨 打本 公司 客户 服务 电话 400-888-5558、 中国 农业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客服 电 话 95599 或其 他代 销机 构的 客服 电话进 行咨 询。 17、本 基金 管理 人可 根据 各种具 体情 况对 本次 募集 安排做 适当 调整 ,并 予以 公告。 18、风 险提 示 证券投资 基金(以 下简称 “基金” ) 是一种长 期投资 工具,其 主要功能 是分散 投资, 降 低投资 单一 证券 所带 来的 个别风 险。 基金 不同 于银 行 储蓄和 债券 等能 够提 供固 定收益 预期 的 金融工 具 , 投 资者 购买 基 金, 既可 能按 其持 有份 额 分享基 金投 资所 产生 的收 益, 也可 能承 担 基金投 资所 带来 的损 失。 基金分 为股 票基 金 、 混 合 基金 、 债 券基 金、 货币 市 场基金 等不 同类 型 , 投 资 者投资 不同 类型的 基金 将获 得不 同的 收益预 期 , 也 将承 担不 同 程度的 风险 。 一般 来说 , 基金的 收益 预期 越高, 投资 者承 担的 风险 也越大 。 大成纳 斯达 克 100 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为美 国股 票指 数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风险 与 预期收 益 高于混 合型 基金 、 债 券 基 金以及 货币 市场 基金 , 属 于预期 风险 较高 的产 品 。 本基金 投资 于 美 国 证券 市场 , 基金 净值 除了 会因 美国 证券 市场 波动 等因素 产生 波动 之外 , 还 需面临 汇率 风险 等投资 海外 市场 的特 殊风 险 。 投资 者在 投资 本基 金 前, 应仔 细阅 读本 基金 的 招募说 明书 及基 金合同 ,全 面认 识本 基金 的风险 收益 特征 和产 品特 性,并 根据 自身 的投 资目 的、投 资期 限 、 投资经 验 、 资 产状 况等 判 断基金 是否 和投 资者 的风 险承受 能力 相适 应 , 充 分 考虑自 身的 风险 承受能 力 , 理 性判 断市 场, 对申购 基金 的意 愿 、 时 机、 数量等 投资 行为 做出 独立 、 谨 慎决 策, 获得基 金投 资收 益 , 亦 承 担基金 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 风险 , 包 括 : 因 政治 、 经 济、 社会 等环 境 因素对 证券 价格 产生 影响 而形成 的系 统性 风险 、 个 别证券 特有 的非 系统 性风 险、 由于 基金 投 资者连 续大 量赎 回基 金产 生的流 动性 风险 、 基 金管 理 人在基 金 管 理实 施过 程中 产生的 操作 或 技术风 险 、 本 基金 的特 有 风险等 。 巨额 赎回 风险 是 开放式 基金 所特 有的 一种 风险 , 即 当单 个 第 4 页 交易日 基金 的净 赎回 申请 超过基 金总 份额 的百 分之 十时, 投资 者将 可能 无法 及 时赎回 持有 的 全部基 金份 额。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 保证本 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 不保证 最低 收益 。 基金 的 过往业 绩及 其净 值高 低并 不预示 其未 来业 绩表现 ,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 其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 构成 对本基 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人 认购 ( 或申 购) 基 金时 , 请 仔细 阅读 本基 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基金 合同。 基金 管 理人 提 醒投资 者基 金投 资的 “ 买 者自负 ” 原则 , 在 做出 投 资决策 后 , 基 金运 营状 况 与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 者自行 负担 。 19、 投资 者应 当通 过本 基 金管理 人或 代销 机构 购买 本基金 , 基金 代销 机构 名 单详见 本基 金份额 发售 公告 。 20、本 基金 管理 人拥 有对 本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的最 终解释 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 基金 名称 :大成 纳 斯达 克 1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二) 基金 代码 :000834 (三) 基金 类 别 : 股 票型 基金,QDII (四) 基金 运作 方式 : 契 约型 、 开放 式 (五) 基金 存续 期限 : 不 定期 (六) 基金 份额 初始 面值 : 人民 币 1.00 元。 (七) 募集 对象 本基金 的发 售对 象为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境内 的个 人投 资者 、 机 构投 资者 (法 律 、 法规和 有 关规定 禁止 购买 者除 外) 以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许 购买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其他 投 资 者 。 (八) 销售 渠道 与销 售地 点 1.直 销机 构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现 分别在 深圳 、北 京 设 有投 资理财 中心 。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本公 司网 上交易 系统 办理 本基 金的 开户 、 认 购等 业务 。 有关 办 理本基 金 开户、 认购 等业 务的 规则 请登录 本公 司网 站(www.dcfund.com.cn )查询 。 全国统 一客 户服 务号 码:400-888-5558 (免固 话长 途 费) (1)大 成 基金 深圳 投资 理 财中心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第 5 页 联系人 :瞿 宗怡 、王 欢欢 、白小 雪 电话:0755-83195236/22223555/22223556 传真:0755-83195229/83195239/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2) 大成 基金 上海 投资 理 财中心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东 路 161 号 101 室 联系人 :徐 舲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2.代 销机 构 (1)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法定代 表人 : 蒋 超良 客服电 话:95599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西城 区复 兴门内 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 田 国立 客服电 话:95566 联系人 :王 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3) 上海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 浦 东新 区浦东 大 道981 号 法定代 表人 :胡 平西 客服电 话:021-962999 电话:021-38576985 传真:021-50105124


第 6 页 联系人 :周 睿 网址:www.shrcb.com (4) 北京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阜成门 内大 街 410 号 法定代 表人 :乔 瑞 联系人 :刘 雨喻 联系电 话:010-63229482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 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5)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徐 浩 明 客服电 话:400-888-8788 、95525 联系人 :刘 晨、 李芳 芳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6)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 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客服电 话:95553 、400-888-8001 联系人 :金 芸、 李笑 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7)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 陈 有安 客服电 话:4008-888-888


第 7 页 联系人 :田薇 联系电 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 中 信建 投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客服电 话:4008888108 联系人 :权 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9) 中信 证券 (山 东) 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苗岭 路 29 号澳 柯玛 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东 海西 路 28 号 法定代 表人 :张 智河 客服电 话:0532-96577 联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10) 中信 证券 (浙 江) 有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588 号恒 鑫大厦 主 楼19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沈 强 客服电 话:95548 联系人 :王 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5783771 网址:www.bigsun.com.cn (11)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第 8 页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 路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客服电 话:010-84588888


联系人 :陈 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12) 东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市 延陵西 路 23 号 投资 广场18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东 方 路1928 号东 海证 券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朱 科敏 客服电 话:95531 免费服 务热 线:95531 联系人 :汪 汇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网址:www.longone.com.cn (13)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268 号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2 联系人 :黄 英 电话:0591-38162212 传真:0591-38507538 网址:www.xyzq.com.cn (14) 华鑫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28 层A01 、B01 (b)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肇 嘉浜 路 750 号 法定代 表人 :洪 家新 联系人 :陈 敏


第 9 页 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2109999 ;029-68918888 ;4001099918 (15) 上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法定代 表人 :龚 德雄 客服电 话:021-962518 ,4008918918 联系人 :张 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830 网址:www.962518.com (16) 浙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地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杭大 路 1 号 黄龙 世纪 广 场 A 座6-7 楼 法定代 表人 :吴 承根 联系人 :谢 项辉 电话:0571-87901053 客服电 话: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17) 中航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 41 楼 法人代 表: 杜航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66567 联系人 :戴 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18) 财富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办公地 址: 湖南 长沙 芙蓉 中路二 段 80 号 顺天 国际 财 富中 心 26 层 法人代 表: 周晖 客户服 务热 线:0731-84403319


第 10 页 联系人 :胡 智 电话:0731-84779521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19) 天风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东 湖新技 术开 发区 关东 园 路2 号高 科大 厦四 楼 法定代 表人 :余 磊 联系人 :翟 璟 联系电 话: (027 )87618882/(028) 86711410


传真: (027 )87618863 公司网 站:www.tfzq.com (20) 中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地址: 郑州 市 郑 东新 区商 务外环路 10 号 法定代 表人 : 菅 明军 客服电 话:0371-967218 、4008139666 联系人 :卢琳 联系电 话: 0371-68599287 联系 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21) 渤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101 室 法定代 表人 : 杜 庆平 联系人 :王 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 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2) 国都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 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第 11 页 联系人 :黄 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23) 中国 民族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北四环 中 路 27 号院5 号楼 40 层-43 层 法人代 表: 赵大 建 联系人 :李 微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24) 宏源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文艺 路 233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 街 19 号 法定代 表人 :冯 戎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00562 联系人 :李 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25) 齐鲁 证券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十 路 2051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8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网址:www.qlzq.com.cn (九) 募 集 期限 与发 售募 集期 本基金 的募 集期 限自 本基 金发售 之日 起最 长不 超 过 3 个月 。 本基金 的发 售募 集期 (或 称募集 期、 首次 募集 期、 首次发 行期 等) 为 2014 年 10 月 20 第 12 页 日至 2014 年 11 月 7 日。 基金管 理人 有权 根据 基金 募集的 实际 情况 依照 相关 程序延 长或 缩短 发售 募集 期。 基 金 发 售募集 期若 经延 长, 最长 不得超 过前 述募 集期 限。 部分销售机构在本基金发 售募集期内对于机构或个 人的发售日以及每 日 具 体业 务 办 理 时间可 能不 同, 具体 安排 详见各 销售 机构 公告 或通 知 。 如遇突 发事 件及 其他 特殊 情况, 以上 基金 募集 期的 安排可 以适 当调 整。 (十) 基金 份额 发售 规 模 限制 本基金 可根 据 国 家外 汇管 理局核 准的 境外 投资 额度 ,对基 金发 售规 模进 行限 制。 在国家 外管 局批 准的 外汇 额度范 围内 , 本 基金 募集 期 内的预 定募 集规 模上 限 为 1 亿美 元 ( 约 6.1 亿 元人 民币 ) 。 基 金管理 人可 根据 实际 募集 情况向 国家 外管 局申 请追 加额度 。本 基 金募集 期内 的最 终募 集规 模以国 家外 管局 批准 的累 计额度 为准 , 并 采用 末日 比 例确认 的方 式 实现募 集规 模的 有效 控制 。 《大成 纳斯 达 克 100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 生效后 , 基金 的资 产规 模 不受上 述限 制,但 基金 管理 人有 权根 据基金 的外 汇额 度等 控制 基金申 购规 模并 暂停 基金 的申购 。 (十一 )认 购原 则 1.基 金投 资者 认购 前, 需 按销售 机构 规定 的方 式全 额缴款 ; 2.基 金投 资者 在基 金募 集 期内可 以多 次认 购基 金份 额,认 购一 经受 理不 得撤 销; 3.认 购以 金额 申请 ,单 笔 最低认 购金 额为 1,000 元 ,认购 期间 单个 投资 者的 累计认 购 规模没 有限 制。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规 定和 市场 情况 , 调 整认 购的 数额 限制 , 基 金管理 人 最迟于 调整 前 2 日在 至少 一种指 定媒 体上 予以 公告 。 4. 对 于 T 日交 易时 间内 受 理的认 购申 请, 注册 登记 机构将 在 T+1 日 就申 请的 有效性 进 行确认 。 但对 申请 有效 性 的确认 仅代 表确 实接 受了 投资者 的认 购申 请 , 认 购 申请的 成功 确认 应以注 册登 记机 构在 本基 金募集 结束 后的 登记 确认 结果为 准。 投资 者可 以在 基 金合同 生效 后 到各销 售网 点或 以其 规定 的其他 合法 方式 查询 最终 确认情 况。 基金 管理 人及 代 销机构 不承 担 对确认 结果 的通 知义 务, 投资者 本人 应主 动查 询认 购申请 的确 认结 果。 (十二 )认 购的 金额 限制 认购以 金额 申请 , 单笔 最 低认购 金额 为 1,000 元 , 认 购期间 单个 投资 者的 累计 认购规 模 没有限 制。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规 定和 市场 情况 , 调 整认 购的 数额 限制 , 基 金管理 人 第 13 页 最迟应 于调 整 前 2 日 在指 定媒体 上予 以公 告。 (十三 )认 购费 用 1、本基金 认购费用 用于本 基金的市 场推 广、 销售、 注册登记 等募集期 间发生 的各项 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 认购金 额(M, 单位 元) 认购费 率 M<50 万 1.00% 50 万≤M<200 万 0.80% 200 万≤M<500 万 0.50% 500 万≤M<1000 万 0.30% M≥1000 万 1000 元/笔 投资人 同日 或异 日多 笔认 购, 须按 每笔 认购 所对 应 的费率 档次 分别 计费 。 当 需要采 取比 例配售 方式 对有 效认 购金 额进行 部分 确认 时, 投资 人 认购费 率须 按照 认购 申请 确认金 额所 对 应的费 率计 算, 认购 申请 确认金 额不 受认 购最 低限 额的限 制。 在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 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 根据市场 情况制 定基 金促 销计 划, 针 对通过 官网 直销 等特 定交 易方式 进行 认购 的投 资人 进行认 购费 率 的优惠 。 (十四 )基 金认 购费 用和 认购份 额的 计算 净认购 金额= 认购 金额/ (1 +认购 费率 ) (注: 认购 金额 在 1000 万 元(含 )以 上适 用绝 对数 额的认 购费 金额 ,即 净认 购金额 = 认购金 额- 认购 费用 ) 认购费 用= 认 购金 额- 净认 购金额 认购份 额= ( 净认 购金 额+ 利息)/ 基金 份额 初始 面 值 举例: 假设 某基 金投 资者 投资 10 万元 认购 本基 金, 所适用 的认 购费 率为 1.00% ,认 购 期利息 为 100 元 ,则 该投 资者认 购可 得到 的基 金份 额为: 净认购 金额=100,000/ (1 +1.00% )=99,009.90 元 认购费 用=100,000 -99,009.90=990.10 元 认购份 额= (99,009.90 +100 )/ 1.00=99,109.10 份 (十五 )募 集期 间认 购资 金利息 的处 理方 式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前 , 基 金 投资者 的认 购款 项只 能存 入专用 账户 , 任何 人不 得 动用 。 有 效 认购款 项在 基金 募集 期间 形成的 利息 折算 成基 金份 额计入 基金 投资 者的 账户 , 具体份 额以 注 册登记 机构 的记 录为 准。


第 14 页 二、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 注意 事项 1.投 资者 应按 《大成 纳 斯 达克 100 指数 证 券投 资基 金 招募 说明 书》 规定 的程 序办理 相 关事项 。 2.投 资者 可以 使用 转账 、 电汇等 主动 付款 方式 进行 认购缴 款。 3.首次在 直销网点 开立基 金账户及 交易账户 的基 金 投资者应 指定一个 银行账 户作为 其 资金交 收账 户 , 以 便进 行 赎回 及 无效 认 (申 ) 购 的 资金退 款等 资金 结算 。 资 金交收 账户 的账 户名称 必须 与投 资者 的名 称一致 。 已 开立 大成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 账户 的投 资者无 需再 次 开立, 但办 理业 务时 需提 供基金 账户 号和 身份 证件 。 4.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 的 9:00-17:00 (周六、周日照常受理本基金认购 业 务) 。 5.请有意 在直销网 点认购 基金的个 人和机构 投资者 尽早向直 销网点索 取开户 和认购 申 请 表及相 关资料 ,投资者也 可从本 公司的 网站(www.dcfund.com.cn )上下载有 关表格 ,但 必须在 办理 业务 时保 证提 交的材 料与 下载 文件 中所 要求的 格式 一致 。 有 意在 本 公司网 上交 易 系统认 购基 金的 个人 投资 者请依 照网 上交 易规 则自 助完成 交易 , 不 详之 处请 致 电本公 司客 户 服务热 线(400-888-5558)。 6.直 销网 点与 代理 销售 网 点的申 请表 不同 ,投 资者 请勿混 用。 (二) 开户 及认 购程 序 1.开 户 (1)投资 者可以到 直销网 点办理开 户手续。 开户资 料的填 写 必须真实 、准确 ,否则 由 此引起 的客 户资 料寄 送等 错误的 责任 ,由 投资 者自 己承担 。 (2)选择 在直销网 点认购 的投资者 应同时申 请开立 基金账户 和交易账 户。交 易账户 卡 由直销 网点 交给 投资 者, 以便其 进行 认购 。 (3) 个人 投资 者: 填写《 开放 式基 金账 户类 业务申 请表 》 , 同时 提交 下 列材料 : 1)最 新办 理的 有效 身份 证 明文件 及复 印件 ; 2)预 留印 鉴( 签名 或私 章 ) ; 3)预 留的 同名 收款 账户 的 银行存 折或 银行 借记 卡原 件及复 印件 ; 4)委 托他 人代 办开 户, 则 需要提 供:


第 15 页 ① 代 办人 最新 办理 的身 份 证件原 件及 复印 件; ② 授 权委 托书 (授 受双 方 亲临 投 资理 财中 心签 立或 经过公 证) ; ③ 注 册登 记机 构要 求的 其 他相关 资料 。 (4) 机构 投资 者: 填写《开 放式基金 账户类 业务申请 表》 ,加盖 单位公 章及法定 代表人私 章,由 代理人 签 名并提 供以 下材 料: 1)现今有 效并有最 新年检 记录 的企 业法人营 业执照 或注册登 记证书等 法人有 效身份 证 明文件 正、 副本 原件 (或 经发证 机关 盖章 确认 与原 件相一 致的 复印 件) 及复 印件; 2)现 今有 效并 有最 新年 检 记录的 国税 、地 税税 务登 记证原 件及 复印 件; 3)现 今有 效并 有最 新年 检 记录的 组织 机构 代码 证原 件及复 印件 ; 4)加 盖公 章的 法定 代表 人 证明书 原件 (境 内法 人提 供) ; 5)法 定代 表人 身份 证等 有 效身份 证明 文件 复印 件( 境内法 人提 供) ; 6)QFII 资格证书(QFII 提供) ; 7)法 定代 表人 授权 委托 书 (境内 法人 提供 ) ; 8)境外法 人董事会 、董事 或主要股 东授权委 托书、 能够证明 授权人有 权授权 的文件 , 以及授 权人 的有 效身 份证 明文件 复印 件(QFII 提供) ; 9)经 办人 身份 证等 有效 身 份证明 文件 及复 印件 ; 10) 预留 的同 名收 款账 户 的银行 《 开户 许可 证 》 或 《开 立银 行账 户申 请表 》 原件及 复印 件或指 定银 行出 具的 开户 证明文 件 ( 如保 险或 理财 产 品开立 的基 金账 户户 名与 托管银 行开 立 的银行 账户 户名 不一 致 , 需由 托 管行 出具 托管 账户 证明书 , 证明 该银 行账 户 为该产 品的 托管 专用账 户) ; 11 ) 理 财产 品应 提供 相关 监管机 构对 该理 财产 品的 设立批 复、 备案 证明 或产 品的成 立 公 告; 12) 依法 成立 的理 财产 品 申请开 立基 金账 户 , 应 提 供证明 开户 办理 机构 具有 代表理 财产 品申请 开立 基金 账户 的资 格的法 定证 明文 件 (包 括 但不限 于托 管协 议 、 资 产 管理协 议 、 理 财 产品说 明书 等) 之首 、末 页及相 关条 款复 印件 ; 13) 资产 委托 人如 依据 相 关协议 内容 授权 资产 保管 人 ( 托管 银行 ) 和 资产 受 托人 (资 产 管理人 )分 别办 理账 户类 业务和 交易 类业 务还 需出 具授权 委托 书原 件; 14)注 册登 记机 构要 求提 供的其 他相 关资 料; 15)在 填写 完整 的本 申请 表左下 方空 白处 加盖 公章 ;


第 16 页 16)上 述资 料复 印件 均需 加盖公 章。 (5)选择 在本公司 网上直 销交易系 统认购基 金的个 人投资者 无需提供 任何纸 质材料 , 但需保 证所 填写 的电 子文 档资料 的真 实性 、准 确性 及完整 性。 (6) 开户 申请 得到 受理 的 投资者 ,可 在自 申请 日(T 日) 起第 2 个 工作 日到 直销网 点 进行确 认查 询 。 2.缴 款 (1)投资 者申请认 购本基 金,应事 先将足额 认购资 金以银行 认可的付 款方式 ,划入 本 公司投 资理 财中 心在 银行 开立的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直 销资 金收 款专 用账 户。 (2) 大成 基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直销 资金 收款 专用 账户 。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开户地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分 公司 中国光 大银 行上 海分 行营业 部 36510188000029157


上海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分 公司 兴业银 行上 海人 民广 场支行 216290100100007298 上海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理 财中 心 农行上 海分 行 卢 湾支 行 03492300040003043 上海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交通银 行深 圳红 荔支 行 443066041018002247518 深圳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 深 圳市 分行营 业部 44201507300052506349 深圳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深 圳蛇 口支 行 811289006810001 深圳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分 公司 招商银 行上 海分 行营 业部 216089226110001 上海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北京理 财中 心 农行北 京万 寿路 支行 营业部 210101040005771 北京 (3) 投资 者在 办理 汇款 时 必须注 意以 下事 项: 1) 投 资者 应在 “ 汇款 人 ” 栏 中填写 其在 直销 网点 开立 基金账 户时 登记 的姓 名或 单位 名 称 。 2 )投资者应 在 “ 汇 款备注栏 ” 或“ 用途栏 ” 中准确填 写其在 直销网点的 交易账号,因 未填 写或填 写错 误导 致的 认购 失败或 资金 划转 错误 由投 资者承 担。 3.认 购汇 款已 经到 账并 完 成开户 的投 资者 ,可 以办 理认购 手续 并应 当提 交以 下材料 : (1) 已填 好的 《开 放式 基 金交易 类业 务申 请表 》 , 并 加盖预 留印 鉴; (2) 投资 者或 代理 人身 份 证明文 件原 件; (3) 加盖 银行 受理 章的 汇 款或存 款凭 证。


第 17 页 4.汇 款未 到账 的投 资者 只 能在其 资金 划到 直销 网点 资金专 户后 ,才 能进 行认 购。 三、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 在中 国农业 银 行办 理开户 与认 购的 流程 1.中 国农 业银 行受 理个 人 投资者 的开 户与 认( 申) 购程序 (1) 业务 办理 时间 : 认购业 务:9:00-16:00 申购业 务:9:30-15:00 (周 六、周 日及 法定 节假 日不 受理业 务) (2) 开户 及认 (申 )购 程 序: 1)事 先办 妥中 国农 业银 行 借记卡 并存 入足 额申 购资 金。 2)个 人投 资者 办理 开户 时 ,需本 人亲 自到 网点 并提 交以下 材料 : ① 中 国农 业银 行借 记卡 ; ② 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件原 件 及复印 件;


③ 填 妥的 开户 申请 表。 3)提 供中 国农 业银 行借 记 卡直接 提交 认( 申) 购业 务申请 。 (3) 若有 其他 方面 的要 求 ,以中 国农 业银 行的 说明 为准。 2.中 国农 业银 行受 理机 构 投资者 的开 户与 认( 申) 购程序 如下 : (1) 业务 办理 时间 : 认购业 务:9:00-16:00 申购业 务:9:30-15:00 (周 六、周 日及 法定 节假 日不 受理业 务)


(2) 开户 及认 购程 序: 1)事 先办 妥中 国农 业银 行 单位借 记卡 并存 入足 额申 购资金 ; 2)机 构投 资者 到网 点办 理 开户手 续, 并提 交以 下资 料:


① 加盖单 位公章的 企业法 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 及副本 原件;事 业法人、 社会团 体或其 他 组织提 供的 民政 部门 或主 管部门 颁发 的注 册登 记证 书原件 及加 盖单 位公 章的 复印件 ; ② 法 定代 表人 授权 委托 书 (加盖 公章 并经 法定 代表 人亲笔 签字 ) ; ③ 业 务经 办人 有效 身份 证 件原件 及复 印件 ; ④ 填 妥的 开户 申请 表并 加 盖单位 公章 和法 定代 表人 人名章 。 3)提供业 务经办人 有效身 份证件原 件、法定 代表人 授权委托 书和中国 农业银 行单 位 借


第 18 页 记卡直 接提 交认 (申 )购 业务申 请。 (3) 若有 其他 方面 的要 求 ,以中 国农 业银 行的 说明 为准。 (二) 在其 他代 销银 行办 理开户 与认 购的 流程 以下程 序原 则上 适用 于代 销本基 金的 其他 商业 银行 , 此 程序 原则 仅供 投资 者 参考 , 具 体 程序以 各代 销银 行的 规定 和说明 为准 。 1.业 务办 理时 间 各代销 银行 营业 日的 受理 时间, 以代 销银 行的 具体 规定为 准。 2.个 人投 资者 开户 与认 购 的程序 (1) 开立 银行 交易 账户 个人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银行 的交易 账户 时应 提交 下列 资料: 1)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明原 件 (身份 证、 户口 本、 军人 证等) ; 2)代 销银 行借 记卡 ; 3)填 妥的 开户 申请 表; 4)代 销银 行要 求的 其他 资 料。 (2) 提出 认购 申请 : 个人投 资者 在开 立银 行交 易账户 后, 可提 出基 金认 购申请 ,应 提供 以下 资料 : 1)代 销银 行借 记卡 ; 2)填 妥的 认购 申请 表; 3)基 金交 易卡 ; 4)代 销银 行要 求的 其他 资 料。 (3) 注意 事项 : 1)没 有银 行借 记卡 的投 资 者可当 场办 理, 但建 议有 意认购 的投 资者 提前 办理 ; 2)个人投 资者在代 销银行 开户和认 购的详 细 程序如 与上述规 定有所不 同,或 若代销 银 行有其 他方 面的 要求 ,以 各代销 银行 的规 定和 说明 为准。 3.机 构投 资者 开户 与认 购 的程序 (1) 开立 银行 交易 账户 机构投 资者 必须 由指 定的 经办人 亲自 到网 点办 理银 行交易 账户 的开 户手 续, 并 提交以 下 资料: 1)加盖单 位公章的 企业法 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 及副本 原件;事 业法人、 社会团 体或其 他 组织提 供民 政部 门或 主管 部门颁 发的 注册 登记 证书 原件及 加盖 单位 公章 的复 印件;


第 19 页 2)基 金业 务授 权委 托书 ; 3)业 务经 办人 有效 身份 证 件原件 ; 4)机 构活 期存 款账 户的 印 鉴卡; 5)填 妥的 开户 申请 表并 加 盖单位 公章 和法 定 代 表人 名章。 (2) 提出 认购 申请 : 机构投 资者 在开 立银 行交 易账户 后, 可提 出基 金认 购申请 ,应 提供 以下 资料 : 1)业 务经 办人 有效 身份 证 件原件 ; 2)加 盖预 留印 鉴的 认购 申 请表。 (3) 注意 事项 : 1)同一机 构投资者 只能在 代销银行 开立一个 基金交 易账户, 并只能指 定一个 人民币 活 期结算 账户 作为 与之 关联 的资金 账户 ; 2)机构投 资者在代 销银行 开户和认 购的详细 程序如 与上述规 定有所不 同,或 若代销 银 行有其 他方 面的 要求 ,以 各代销 银行 的规 定和 说明 为准。 (三) 在代 销证 券公 司办 理开户 与认 购的 流程 以下开 户和 认购 程序 原则 上适用 于代 销本 基金 的证 券公司 。 此程 序仅 供投 资 人参考 , 具 体程序 以各 证券 公司 的规 定和说 明为 准。 1.业 务办 理时 间 基金发 售日 的 9:30-11:30 和 13:00-15:00 。 周六 、周 日及法 定节 假日 不办 理业 务。 2.个 人投 资者 开户 与认 购 的程序 (1) 事先 在证 券公 司营 业 部开立 资金 账户 ,并 存入 足额认 购资 金。 (2)如果 没有开立 资金账 户,需携 带如下材 料到营 业部办理 资金账户 开户, 同时办 理 基金账 户开 户: 1)填 妥的 《资 金账 户开 户 申请表 》 ; 2)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明原 件 及复印 件; 3)营 业部 指定 银行 的存 折 (储蓄 卡) 。 (3) 如果 已有 资金 账户 , 到营业 网点 提交 以下 材料 办理开 户手 续: 1)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件原 件 及复印 件; 2)本 人资 金账 户卡 ; 3)填 妥的 《开 放式 基金 基 金账户 开户 申请 表》 。 (4) 开户 同时 可办 理认 购 手续, 需填 妥并 提交 基金 认购申 请表 。


第 20 页 3.机 构投 资者 开户 和认 购 的程序 (1) 事先 在证 券公 司营 业 部开立 资金 账户 ,并 存入 足额认 购资 金。 (2)如果 没有开立 资金账 户,需携 带如下材 料到营 业部办理 资金账户 开户, 同时办 理 基金账 户开 户: 1)机构证 件原件和 加盖公 章的复印 件:营业 执照副 本原件和 加盖公章 的复印 件或民 政 部门或 主管 部门 颁发 的注 册登记 证书 原件 和加 盖公 章的复 印件 ; 2)经 办人 证件 原件 和复 印 件; 3)填 妥的 《开 放式 基金 基 金账户 开户 申请 表》 ; 4)法定代 表人身份 证件及 其复印件 ,法定代 表人签 发的授权 委托书( 法定代 表人签 字 并加盖 公章 ) ; 5)法 定代 表人 身份 证明 书 (加盖 公章 ) 。 (3) 如果 已有 资金 账户 , 到网点 提交 以下 材料 办理 基金账 户开 户手 续: 1)填 妥的 开户 申请 表; 2)有效法 人营业执 照(副 本)或其 他主管部 门颁发 的注册登 记证书, 上述文 件需同 时 提供复 印件 (加 盖公 章) ; 3)机 构经 办人 身份 证件 及 复印件 ; 4)开 户授 权委 托书 (加 盖 公章和 法定 代表 人章 ) ; 5)法 定代 表人 身份 证明 文 件 (加 盖公 章) ; 6)证 券公 司资 金账 户卡 。 (4) 开户 同时 可办 理认 购 手续, 需填 妥并 提交 基金 认购申 请表 。 4.注 意事 项 (1) 个人 投资 者需 本人 到 代销机 构指 定的 代销 网点 办理开 户和 认购 手续 ,机 构投资 者 需由授 权的 业务 经办 人本 人到代 销机 构指 定的 代销 网点办 理开 户和 认购 手续 。 (2) 若有 其他 方面 的要 求 ,以各 证券 公司 的说 明为 准。 四、清算与交割 (一 ) 本 基金 募集 期间 , 投 资者的 认购 资金 将归 集在 本公司 于商 业银 行开 立的 清算总 账 户中。 在基 金募 集结 束前 , 任何人 不得 动用 。 投 资者 的 认购资 金在 基金 募集 期间 产生的 利息 , 将 折算 成基 金份 额, 归投 资者所 有 , 具体 份额 以注 册登记 机构 的记 录为 准 。


第 21 页 (二) 本基 金权 益登 记由 本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在募 集结束 后完 成。 五、退款事项 (一) 基金 募集 结束 后, 以下情 况将 被视 为无 效认 购: 1.投 资者 划来 资金 ,但 逾 期未办 理开 户手 续或 开户 不成功 ; 2.已 开户 投资 者划 来资 金 ,但逾 期未 办理 认购 手续 ; 3.投 资者 划来 的认 购资 金 小于其 认购 申请 金额 ; 4.投 资者 认购 资金 到账 晚 于本公 司规 定的 最迟 到账 时间; 5.本 公司 确认 的其 他无 效 资金。 (二 ) 投 资者 的无 效认 购 资金 , 将 于本 基金 合同 生 效之日 起 2 个工 作日 内划 往投资 者指 定的银 行账 户 , 该退 回款 项产生 的利 息等 损失 由投 资者自 行承 担 。 (三) 募集 失败 的处 理 基金募 集期 限届 满, 不能 满足基 金备 案的 条件 的, 则基金 募集 失败 。基 金管 理人 应 当 : 1.以 其固 有财 产承 担因 募 集行为 而产 生的 债务 和费 用; 2. 在基 金募 集期 限届 满后 30 日 内返 还投 资者 已缴 纳 的认购 款项 , 并加 计银 行 同期存 款 利息。 六、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本基金 自基 金份 额发 售之 日起 3 个月 内 , 在 基金 募 集份额 总额 不少 于2 亿份 , 基 金募 集 金额不 少 于2 亿 元人 民币 且基金 认购 户数 不少 于 200 户的 条件 下, 基 金管 理人 依据法 律法 规 及招募 说明 书可 以决 定停 止基金 发售 ,并 在 10 日 内 聘请法 定验 资机 构 验 资, 自收到 验资 报 告之日 起 10 日 内, 向中 国 证监会 办理 基金 备案 手续 。 基金募 集达 到基 金备 案条 件的, 自基 金管 理人 办理 完 毕基金 备案 手续 并取 得 中 国证监 会 书面确认 之日起, 《基金合 同》生效 。基金管 理人在 收到中国 证监会确 认文件 的次日对 《 基 金合同 》生 效事 宜予 以公 告。 七、发售费用 本次基 金发 售中 所发 生的 与基金 有关 的法 定信 息披 露费、 会计 师费 和律 师费 等 发行费 用 第 22 页 由基金 管理 人承 担 , 不 从 基金财 产中 支付 。 若基 金 募集失 败 , 基 金管 理人 应 以其固 有财 产承 担因募 集行 为而 产生 的债 务和费 用。 八、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 基金 有关 当事 人及 销售机 构 1.基 金管 理人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2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 :肖 冰 2.基 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 门内大 街 69 号 法定代 表人 :蒋 超良 成立时 间:2009 年 1 月 15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32,479,411.7 万 元人民 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 】23 号 3.直 销机 构: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2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 :王 肇栋


第 23 页 公司网 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 金客 户服 务热 线: 400-888-5558 (免 长途 固话 费)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现 分别在 深圳 、上 海设 有投 资理财 中心 : (1)大 成 基金 深圳 投资 理 财中心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联系人 :瞿 宗怡 、王 欢欢 、白小 雪 电话:0755-83195236/22223555/22223556 传真:0755-83195229/83195239/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2) 大成 基金 上海 投资 理 财中心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东 路 161 号 101 室 联系人 :徐 舲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4.代 销机 构 (1)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 表人 : 蒋 超良 客服电 话:95599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西城 区复 兴门内 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 田 国立 客服电 话:95566 联系人 :王 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3) 上海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第 24 页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大 道 981 号 法定代 表人 :胡 平西 客服电 话:021-962999 电话:021-38576985 传真:021-50105124 联系人 :周 睿 网址:www.shrcb.com (4) 北京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阜成门 内大 街 410 号 法定代 表人 :乔 瑞 联系人 :刘 雨喻 联系电 话:010-63229482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 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5)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徐 浩明 客服电 话:400-888-8788 、95525 联系人 :刘 晨、 李芳 芳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6)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 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客服电 话:95553 、400-888-8001 联系人 :金 芸、 李笑 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第 25 页 网址:www.htsec.com (7)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 陈 有安 客服电 话:4008-888-888 联系人 :田薇 联系电 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 中 信建 投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客服电 话:4008888108 联系人 :权 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9) 中信 证券 (山 东) 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苗岭 路 29 号澳 柯玛 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东 海西 路 28 号 法定代 表人 :张 智河 客服电 话:0532-96577 联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10) 中信 证券 (浙 江) 有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588 号恒 鑫大厦 主 楼19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沈 强 客服电 话:95548


第 26 页 联系人 :王 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5783771 网址:www.bigsun.com.cn (11)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 路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客服电 话:010-84588888


联系人 :陈 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12) 东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市 延陵西 路 23 号 投资 广场18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东 方 路1928 号东 海证 券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朱 科敏 客服电 话:95531 免费服 务热 线:95531 联系人 :汪 汇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网址:www.longone.com.cn (13)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268 号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2 联系人 :黄 英 电话:0591-38162212 传真:0591-38507538 网址:www.xyzq.com.cn


第 27 页 (14) 华鑫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28 层A01 、B01 (b)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肇 嘉浜 路 750 号 法定代 表人 :洪 家新 联系人 :陈 敏 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2109999 ;029-68918888 ;4001099918 (15) 上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法定代 表人 :龚 德雄 客服电 话:021-962518 ,4008918918 联系人 :张 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830 网址:www.962518.com (16) 浙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地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杭大 路 1 号 黄龙 世纪 广 场 A 座6-7 楼 法定代 表人 :吴 承根 联系人 :谢 项辉 电话:0571-87901053 客服电 话: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17) 中航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 41 楼 法人代 表: 杜航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66567 联系人 :戴 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第 28 页 网址:www.avicsec.com (18) 财富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办公地 址: 湖南 长沙 芙蓉 中路二 段 80 号 顺天 国际 财 富中 心 26 层 法人代 表: 周晖 客户服 务热 线:0731-84403319 联系人 :胡 智 电话:0731-84779521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19) 天风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东 湖新技 术开 发区 关东 园 路2 号高 科大 厦四 楼 法定代 表人 :余 磊 联系人 :翟 璟 联系电 话: (027 )87618882/(028) 86711410


传真: (027 )87618863 公司网 站:www.tfzq.com (20) 中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地址: 郑州 市 郑 东新 区商 务外环 路 10 号 法定代 表人 : 菅 明军 客服电 话:0371-967218 、4008139666 联系人 :卢琳 联系电 话: 0371-68599287 联系 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21) 渤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101 室 法定代 表人 : 杜 庆平 联系人 :王 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 话:4006515988


第 29 页 网址:www.bhzq.com (22) 国都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联系人 :黄 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23) 中国 民族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北四环 中 路 27 号院5 号楼 40 层-43 层 法人代 表: 赵大 建 联系人 :李 微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24) 宏源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文艺 路 233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 街 19 号 法定代 表人 :冯 戎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00562 联系人 :李 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25) 齐鲁 证券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十 路 2051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8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0531-81283938


第 30 页 传真:0531-81283900 网址:www.qlzq.com.cn (二) 注册 登记 机构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3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39 联系人 :范 瑛 (三)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名称: 北京 市金 杜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 7 号 财富 中心 写字 楼 A 座 4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 7 号 财富 中心 写字 楼 A 座 40 层 负责人 :王 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 师: 靳庆 军、 冯艾 联系人 :冯艾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会计师 事 务 所名 称: 普华 永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普 通合 伙)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 银行大 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湖滨 路 202 号企 业天 地 2 号楼普 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法人代 表: 杨绍 信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 汪 棣、 金毅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刘 莉


第 31 页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