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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双息A(530017)

建信双息: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建信双 息红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分 红公 告 
公告送 出日 期:2014 年 10 月 13 日 
1. 公 告基 本信 息 
基金名 称 建信双 息红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建信双 息红 利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530017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 12 月 13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建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建信 双息 红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 《建 信双息 红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以及相 关法 律法 规





收益分 配基 准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





有关年 度分 红次 数的 说明 本次分 红为 本基 金第 六次 分红,2014 年度 的第 二次 分红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建信双 息红 利 A 建信双 息红 利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530017 531017


截止基 准日 下属 分级 基金 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 下属 分级 基金 份额 净值 ( 单位: 人民 币 元 ) 1.111 1.008


基准日 下属 分级 基金 可供 分配利 润( 单位 :人 民币 元) 110,667,088.24 5,116.3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33,200,126.48 -


本次下 属分 级基 金分 红方 案(单 位: 元/10 份 基金 份 额) 0.30 -


注: (1 ) 本 基金 于 2014 年 9 月 1 日新 增 C 类份 额, 原 有基金 份额 全部 转换 为 A 类份额 。 A 类基 金份 额不 收取 销售 服务费 ,C 类基 金份 额收 取销售 服务 费。 由于 不同 基金份 额类 别的 成立时 间不 同, C 类 份额 成 立时间 较短 , 因 此不 同基 金 份额类 别对 应的 可分 配收 益有所 不同 。 本基金 同一 基金 份额 类别 内的每 一基 金份 额享 有同 等分配 权。 (2 ) 根据 本基 金的 基金 合 同, 本 基金 A 类 份额 符合 基金分 红条 件, 故进 行分 红, 分 红 方案为 0.3 元每 10 份基 金 份额; 本基 金 C 类 份额 成 立时间 较短 ,不 符合 基金 分红条 件, 故 不进行 分红 。 (3 )根 据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本 基金 每年 收 益 分配 次数最 多 为 6 次 ,每 次收 益分配 比 例不得 低于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可供 分配 利润 的 30% 。 若基金 合同 生效 不 满 3 个 月, 可 不进 行收 益分配 。 (4 ) 本基金 的分 红方式 有 现金分 红和红 利再投 资两 种;若 投资者 不选择 ,默 认分红 方 式为现 金分 红。 (5 )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可 对 A 类和 C 类 基金 份额 分 别选择 不同 的分 红方 式。 如果采 用红 利再投 资形 式的 , 同一 类别 基金份 额的 分红 资金 将按 权益登 记日 该类 别的 基金 份额净 值转 成 相应的 同一 类别 的基 金份 额。 同一 投资 人持 有的 同一 类别的 基金 份额 只能 选择 一种分 红方 式 , 如投资 人在 不同 销售 机构 选择的 分红 方式 不同 ,则 以投资 人最 后一 次选 择的 分红方 式为准 。 2. 与 分红 相关 的其 他信息 权益登 记日 2014 年 10 月 15 日


除息日 2014 年 10 月 15 日


现金红 利发 放日 2014 年 10 月 16 日


分红对 象 权益登 记日 登记 在册 的本 基金全 体份 额持 有人 。


红利再 投资 相关 事项 的说 明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其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份 额 将 于 2014 年 10 月 16 日直 接 计入其 基金 账户 ,2014 年 10 月 17 日起 可以 查询 、 赎回。


税收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的相 关规 定, 基金 向投 资者分 配的 基 金收益 ,暂 免征 收所 得税 。


费用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次 分红 免收 分红 手续费 ; 选择 红利 再投 资方 式的投 资者 其红利 所转 换的 基金 份额 免收申 购费 用。


3. 其 他需 要提 示的 事项 (1 ) 权益登 记日 申请申 购 的基金 份额不 享有本 次分 红权益 ,权益 登记日 申请 赎回的 基 金份额 享有 本次 分红 权益 。 (2 )对 于未 选择 具体 分红 方式的 投资 者, 本基 金默 认的分 红方 式为 现金 方式 。 (3 ) 投资者 可以 在基金 开 放日的 交易时 间内到 销售 网点修 改分红 方式, 本次 分红确 认 的方式 将按 照投 资者 在权 益登记 日之 前( 不含 该日) 最 后一次 选择 的分 红方 式为 准。 请 投资 者 到销售 网点 或通 过本 基金 管理人 客户 服务 中心 确认 分红方 式是 否正 确 , 如 不正 确或希 望修 改 分红方 式的 ,请 在上 述规 定时间 前到 销售 网点 办理 变更手 续。 (4 ) 本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及 希望了 解本基 金其他 有关 信息的 投资者 ,可以 登录 本基金 管 理人网 站 (www.ccbfund.cn ) 或拨 打客 户服 务电 话 (400-81-95533 免长 途通 话费、 010-66228000 )咨询相 关事 宜。 (5 ) 权益登 记日 和红利 发 放日注 册登记 人不接 受投 资者基 金转托 管、非 交易 过户等 业 务的申 请。 建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2014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