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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岁岁A(519662)

银河岁岁: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年9月)查看PDF公告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更 新 摘 要) 
 
 
 
 
 
基 金 管理 人 :银 河 基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基 金 托管 人 : 中 国 邮政 储 蓄 银 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 
 
 
二零一 四 年九 月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 【重要提示 】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


年 6 月17 日 《关于 核准银河 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 】786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 《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 简称 “ 招募 说明 书 ”或 “本招 募说 明书 ”)的内 容真实 、准 确 、完整 。 本 招募说 明书经 中国 证监 会核准 ,但中 国证 监会 对本基 金募集 的核 准, 并不表明 其对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 作出 实质性 判断 或保 证,也 不表明 投资 于本 基金没有 风险。 本基金 投资于 证券 市场,基金 净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波 动等因 素产 生波 动,投 资者在 投资本 基金前, 需充分 了解本 基金的 产 品特性,并承 担基金 投 资中出 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 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 统性风 险,个 别 证券特 有的非 系统性 风 险,由 于基金 投资人 连 续大量 赎回 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 为债 券型基 金, 属于证 券投 资基金 中的 较低风 险品 种,其 预期 风险 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 金。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运作周期为 1 年,在一个运作周 期内本 基金 每 季度 开放 一次 , 称为受 限开 放期 , 本基 金的每 个受 限开 放期仅为 1 个工 作日, 且在 受限 开放期 ,本基 金仅 有限 度地确 认申购 、赎 回申 请 ;运作 周期期满 后即进入自由开放期, 自由开放期 为 5 至20 个工作日, 基金 份额持有 人在自 由开放 期可 自由 申购、 赎回基 金份 额。 在一个 运作周 期内 ,除 受限开放 期外均 为封闭 期, 本基 金封闭 期内不 办理 申购 赎回 业 务。因 而, 基金 份额持有 人可能面临因不能全部赎回基金份额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恪 尽职 守、诚 实信 用、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预 示 其 未 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人 认 购( 或 申 购) 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4 年 8 月 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 现截止日为2014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 说明 书与本 次更 新的招 募说 明书不 一致 的,以 本次 更新的 招募 说明 书为准。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1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15 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成立日期:2002 年6 月14 日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75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875 12.5%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1875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1875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875 12.5% 合


计 15000 100%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 许国 平先 生, 中共 党员, 经济 学博 士。 历任 中国人 民银 行国 际司 处长 、东京 代 表处代 表、 研究 局调 研员 、金融 稳定 局体 改处 处长 ,中央 汇金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建 行股 权 管理部 主任 ,中 国银 河投 资管理 有限 公司 总经 理。 现任中 国银 河金 融控 股有 限责任 公司 董 事、副 总经 理、 党委 委员 。 董事刘立达 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 尔士大学(班戈)金 融 MBA 。现任 中国银河 金 融控股 有限 责任 公司 战略 发展部 总经 理、 综合 管理 部总经 理。1988 年至 2008 年在中 国人 民银行 总行 工作 ,历 任金 融研究 所国 内金 融研 究室 助理研 究员 ,研 究局 金融 市场处 主任 科 员、货 币政 策处 副调 研员 。2008 年 6 月 进入 中国 银 河金控 ,曾 任股 权管 理运 营部总 经理 、 银河保 险经 纪公 司董 事。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4 董事王 志强 先生 , 中共 党 员, 工商 管理 硕士 。2006 年 3 月 被选 举为 银河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第 二届 董事 会董 事, 第三届 董事 会连 任。 历任 上海机 电( 集团 )公 司科 长、处 长、 总 会计师 ,上 海久 事公 司计 财部副 总 , 上海 市城 市建 设投资 开发 总公 司计 财部 副总经 理、 副 总会计 师等 职 。 现任 上海 市城市 建设 投资 开发 总公 司副总 经理 。 董事熊 人杰 先生 , 大 学本 科学历 。2006 年 3 月 被选 举为银 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第二 届 董事会 董事 , 第三 届董 事 会连任 。 曾任 职于 湖南 人 造板厂 进出 口公 司 、 湖 南 省广电 总公 司、 湖南电 广传 媒股 份有 限公 司。现 任深 圳市 达晨 创业 投资公 司副 总裁 。 董事唐 光明 先生 ,中 共党 员,硕 士研 究生 学历 。2011 年 10 月被 选举 为银 河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第 三届 董事 会董 事。历 任中 国船 舶工 业总 公司综 合计 划司 投资 一处 科员, 金飞 民 航经济 发展 中心 项目 经理 ,首都 机场 集团 公司 业务 经理。 现任 首都 机场 集团 公司资 本运 营 部副总 经理 。 董事周 远鸿 先生 ,中 共党 员,高 级会 计师 ,澳 大利 亚新南 威尔 士大 学国 际商 学硕士 研 究生。 历任 中国 石油 天然 气股份 有限 公司 天然 气与 管道分 公司 财务 处副 处长 、中国 石油 天 然气股 份有 限公 司资 本运 营部股 权管 理处 处长 。现 任中国 石油 天然 气集 团公 司(中 国石 油 天然气 股份 有限 公司 )专 职监事 (任 中银 国际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和 昆仑 信托 有限责 任公 司 等董事 、昆 仑保 险经 纪股 份有限 公司 等监 事) 。 董事尤 象都 先生 ,中 共党 员,硕 士研 究生 学历 。2011 年 10 月被 选举 为银 河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第 三届 董事 会董 事。 历 任国 家经 济体 制改 革委员 会宏 观司 财税 处、 投 资处 副处 长, 中信实 业银 行北 京分 行 ( 后为总 行营 业部 ) 办 公室 副主任 (主 持工 作) 、 信贷 部副总 经理 兼 综合处 处长 、 资 产保 全部 副总经 理、 支行 管理 处副 处长 ( 主持 工作) 、 西 单支 行负责 人, 财 政部综 合司 综合 处副 处长 、处长 ,兴 业银 行北 京分 行月坛 支行 行长 ,中 国银 河金融 控股 有 限责任 公司 投资 部负 责人 ,银河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经 理。 现任 银河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总经理 ,原 董事 长徐 旭女 士因组 织安 排离 职, 经公 司第三 届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由总 经理 尤 象都先 生代 为履 行董 事长 职务。 独立董 事王 福山 先生 , 大 学本科 学历 , 高级 工程 师 。2002 年 6 月 被选 举为 银 河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第一 届董 事会 董事, 第二 届和 第三 届董 事会连 任。 历任 北京 大学 教师, 国家 地 震局副 司长 ,中 国人 民保 险公司 部门 总经 理, 中国 人保信 托投 资公 司副 董事 长,深 圳阳 光 基金管 理公 司董 事长 等职 。现任 中国 人寿 保险 公司 巡视员 。 独立董 事沈 祥荣 先生 ,中 共党员 ,硕 士, 工程 师。2010 年 11 月 被选 举为 银河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第三 届董 事会 董事。 历任 国家 计委 、经 委、国 务院 办公 厅副 处长 、处长 、副 局 长,中 国华 诚集 团董 事长 ,第十 届上 海市 政协 委员 。现任 上海 黄金 交易 所党 委书记 、理 事 长。 独立董 事郭 田勇 先生 ,中 央财经 大学 金融 学院 教授 、博士 生导 师, 中 央 财经 大学中 国 银行业 研究 中心 主任 。亚 洲开发 银行 高级 顾问 、中 国人民 银行 货币 政策 委员 会咨询 专家 、 中国银 监会 外聘 专家 、中 国支付 清算 协会 互联 网金 融专家 委员 会委 员、 中国 国际金 融学 会 理事。 独立董 事李 笑明 先生 , 中 共党员 ,经 济师 。历 任中 国人民 银行 国家 外汇 管理 局办公 室 副主任 、主 任; 国家 外汇 管理局 办公 室副 主任 、主 任;中 央汇 金投 资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 中再保 、国 开行 董事 。 监事长 李立 生先 生, 硕士 研究生 学历 。历 任建 设部 标准定 额研 究所 助理 研究 员,中 国 华融信 托投 资公 司证 券总 部研究 发展 部副 经理 ,中 国银河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研究中 心综 合 研究部 副 经 理, 银河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筹 备组 成员 ,银河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研究部 总监 、 基金管 理部 总监 、基 金经 理、金 融工 程部 总监 、产 品规划 部总 监、 督察 长等 职。 监事朱 洪先 生, 中共 党员 ,经济 学硕 士, 高级 经济 师。历 任中 国工 商银 行华 融信托 投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5 资公司 华东 分部 总经 理、 远东房 地产 公司 总经 理; 银河证 券上 海总 部党 委书 记、总 经理 、 公司纪 检委 员; 亚洲 证券 (银河 证券 党委 派任 )总 裁、党 委书 记; 银河 保险 经纪公 司总 经 理、董 事长 等职 ,现 任中 国银河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监事吴 磊先 生 , 中 共党 员 , 博 士研 究生 学历 。2013 年8 月 被选 举为 银河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第 三届 监事 会监 事。 先后任 职于 中融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银河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现 为银河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员工。 总经理 尤象 都先 生 , 中 共 党员 , 硕 士研 究生 学历 。 历任国 家经 济体 制改 革委 员会宏 观 司财税 处、 投资 处副 处长 ,中信 实业 银行 北京 分行 (后为 总行 营业 部) 办公 室副主 任( 主 持工作 ) 、 信贷 部副 总经 理 兼综合 处处 长、 资产 保全 部副总 经理 、 支 行管 理处 副处长 (主 持 工作) 、 西 单支 行负 责人, 财政部 综合 司综 合处 副处 长、 处 长, 兴业 银行 北京 分行月 坛支 行 行长, 中国 银河 金融 控股 有限责 任公 司投 资部 负责 人,银 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等 职。 副总经 理陈 勇先 生 , 中 共 党员 , 大 学本 科学 历 。 历 任哈尔 滨证 券公 司友 谊路 证券交 易 营业部 电脑 部经 理、 副总 经理, 联合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哈 尔滨 和平 路营 业部 总经理 、投 资 银行总 部高 级经 理, 中国 银河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总 裁办公 室( 党委 办公 室) 副主任 ,中 国 银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总 裁办公 室 ( 党委 办公 室) 副主任 (主 持工 作) , 中国 银河金 融控 股 有限责 任公 司战 略发 展部 执行总 经理 。 督察长 董伯 儒先 生, 中共 党员, 博士 研究 生学 历。 历任中 国东 方信 托投 资公 司经理 , 中国银 河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基金 部高 级经 理 , 银 河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支持 保障 部总监 等职 。 现 兼任 银河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监 察 部 总监 。 2、本基金基金经理 索峰, 大学本科学历,19 年证券从业经历。 曾就职于润庆期货公司、 申银 万国证 券公司 、原 君安 证券和 中国银 河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期间 主要 从事国际 商品期货交易, 营业部债券自营业务和证券投资咨询工作。2004 年 6 月加入银 河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从事固 定收益 产品 投资 工作。 历任银 河银 富货 币市场基 金的基 金经理 、银 河收 益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银河强 化收 益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原 银河 保本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的基金 经理, 现任 总经 理助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 2012 年 4 月起担任银河通 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 金经理, 2013 年 8 月 起担任银河岁岁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8 月起担任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孙伟仓,硕士研究生学历,6 年证券从业经历。2008 年 5 月加入银 河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历 任数 量研究 员、债 券经 理, 期间主 要从事 数量 研究 与债券投 资工作。2012 年 12 月 起担任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银河 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的基金经理,2013 年 7 月起担任银河增利发起式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8 月起担任银河岁岁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6 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8 月起担任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尤象都先生、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 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监索峰 先生、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研究部总监刘风华女士。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 管理人 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 办 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 决策, 以专 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核、 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 除 依 据 《 基 金 法 》 、 基 金 合 同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外 , 不 得 为 自 己 及 任 何 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 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 赎回和注销价格 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7 12、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3、 严格按照 《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4 、 保 守 基 金 商 业 秘 密 , 不 得 泄 露 基 金 投 资 计 划 、 投 资 意 向 等 , 除 《 基 金 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15 、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确 定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方 案 , 及 时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配收益; 16、 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 、 以 基 金 管 理 人 名 义 , 代 表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行 使 诉 讼 权 利 或 者 实 施 其他法律行为; 19 、 组 织 并 参 加 基 金 财 产 清 算 小 组 , 参 与 基 金 财 产 的 保 管 、 清 理 、 估 价 、 变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 基 金 托 管 人 违 反 基 金 合 同 造 成 基 金 财 产 损 失 时 , 应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 、 面 临 解 散 、 依 法 被 撤 销 或 者 被 依 法 宣 告 破 产 时 , 及 时 报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 、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为 基 金 的 利 益 对 被 投 资 公 司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 为 基 金 的 利 益行使 因基金 财产 投资 于证券 所产生 的权 利, 不谋求 对上市 公司 的控 股和直接 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8 ( 四)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1、基 金管理 人承 诺不 从事 违 反《基 金法 》的 行为, 并承诺 建立 健全 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行为的发生; 2、基 金管理 人承 诺不 从事以 下违反 《基 金法 》的行 为,并 建立 健全 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其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 金管理 人承 诺 加 强人员 管理, 强化 职业 操守, 督促和 约束 员工 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 法规、 规 章及行业规范,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不从事 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者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 在任 职期间 知 悉的有 关证 券、基 金的 商业秘 密、 尚未依 法公 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 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 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 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9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或者 买卖 基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发行 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 与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有控 股关 系的股 东或 者与基 金管 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五) 基金经 理承 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规定, 本着敬业、 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协助、 接受委托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法 律、 法规、 规章、 基金 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露 在任职 期间 知悉 的有关 证券、 基金 的商 业秘密 、尚未 依法 公开 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 六)基金 管理 人内部控 制制 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 证公 司规范 运作 ,有效 地防 范和化 解管 理风险 、经 营风险 以及 操作 风险, 确保基 金财 务和 公司财 务以及 其他 信息 真实、 准确、 完整 ,从 而最大程 度地保 护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利 益,本 基金 管理 人建立 了科学 合理 、控 制严密、 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 制制 度是指 公司 为实现 内部 控制目 标而 建立的 一系 列组织 机制 、管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0 理方法 、操作 程序 与控 制措施 的总称 。内 部控 制制度 由内部 控制 大纲 、基本管 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 部控 制大纲 是对 公司章 程规 定的内 控原 则的细 化和 展开, 是对 各项 基本管 理制度 的总 揽和 指导, 内部控 制大 纲明 确了内 控目标 、内 控原 则、控制 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 理制 度包括 内部 会计控 制制 度、风 险控 制制度 、投 资管理 制度 、监 察稽核 制度、 基金 会计 制度、 信息披 露制 度、 信息技 术管理 制度 、资 料档案管 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 务规 章是在 基本 管理制 度的 基础上 ,对 各部门 的主 要职责 、岗 位设 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 原则 。内部 控制 机制必 须覆 盖公司 的各 项业务 、各 个部门 或机 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 原则 。通过 科学 的内控 手段 和方法 ,建 立合理 的内 控程序 ,维 护内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 原则 。公 司 各机 构、部 门、 和岗位 在职 能上应 当保 持相对 独立 ,公 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 约原 则。公 司内 部部门 和岗 位的设 置必 须权责 分明 、相互 制衡 ,并 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应 充分发挥各机构、 各部 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运用科 学化的 方法 尽量 降低经 营运作 成本 ,提 高经济 效益, 以合 理的 控制成本 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 据《中 华人 民共 和国会 计法》 、 《 金融企 业会计 制度》 、 《 证券投 资基 金会计 核算办 法》 、 《企 业财务 通则》 等国家 有 关法律 、法规 制订了 基 金会计制 度、公 司财务 会计 制度 、会计 工作操 作流 程和 会计岗 位职责 ,并 针对 各个风险 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 计控 制制度 包括 凭证制 度、 复核制 度、 账务处 理程 序、基 金估 值制 度和程 序、基 金财 务清 算制度 和程序 、成 本控 制制度 、财务 收支 审批 制度和费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1 用报销 管理办 法、 财产 登记保 管和实 物资 产盘 点制度 、会计 档案 保管 和财务交 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 制制 度由风 险控 制委员 会组 织各部 门制 定,风 险控 制制度 由风 险控 制的目 标和原 则、 风险 控制的 机构设 置、 风险 控制的 程序、 风险 类型 的界定、 风险控 制的主 要措 施、 风 险控 制的具 体制 度、 风险控 制制度 的监 督与 评价等部 分组成。 风险控 制的 具体制 度主 要包括 投资 风险管 理制 度、交 易风 险管理 制度 、财 务风险 控制制 度以 及岗 位分离 制度、 防火 墙制 度、岗 位职责 、反 馈制 度、保密 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 负责 监督检查基金和公 司运 作的合法合规情况 及公 司内 部风险控制情况。 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 察长负 责组 织指 导公司 监察稽 核工 作。 除应当 回避的 情况 外, 督察长享 有充分 的知情 权和 独立 的调查 权。督 察长 根据 履行职 责的需 要, 有 权 参加或者 列席公 司董事 会以 及公 司业务 、投资 决策 、风 险管理 等相关 会议 ,有 权调阅公 司相关 文件、 档案 。督 察长应 当定期 或者 不定 期向全 体董事 报送 工作 报告,并 在董事 会及董 事会 下设 的相关 专门委 员会 定期 会议上 报告基 金及 公司 运作的合 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 部门 ,具体执行监察稽 核工 作。公司配备了充 足合 格的 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 内部 稽核管理办法、内 部稽 核工作准则等。通 过这 些制 度的建 立,检 查公 司各 业务部 门和人 员遵 守有 关法律 、法规 和规 章的 情况; 检 查公司 各业务 部门 和人 员执行 公司内 部控 制制 度、各 项管理 制度 和业 务规章的 情况。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2 二、基 金托管人 ( 一) 、基金 托管 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3 号A 座 邮政编码:100808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时间:2007 年3 月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银监会银监 复【2006】48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470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9 】673 号 联系人:王瑛 联系电话:010 -68858126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 买 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 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险箱服务; 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国务 院同 意并经 中国 银行业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批准, 中国 邮政储 蓄银 行有 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 2007 年3 月6 日) 于2012 年1 月21 日依法整体变更为中 国邮 政 储蓄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依法 承继原中 国邮政 储蓄银 行有 限责 任公司 全部资 产、 负债 、机构 、业务 和人 员, 依法承担 和履行 原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有 限责任 公司 在有 关具有 法律效 力的 合同 或协议中 的权利 、义务 ,以 及相 应的债 权债务 关系 和法 律责任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坚持服务 “三农” 、 服务中小企业、 服务城乡居民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3 定位, 发挥邮 政网 络优 势,强 化内部 控制 ,合 规稳健 经营, 为广 大城 乡居民及 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 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 社会进步。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 资产托管处、风 险管理处、 运营管理处 等处室。 共有员工20 人,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 历及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历,全部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托管服 务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 年 7 月 23 日,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 获得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资格, 是我 国第 16 家 托管银行。2012 年 7 月 19 日,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 ,获得 保险 资金 托管资 格。 中 国邮 政储 蓄银行 坚持以 客户 为中 心、以服 务为基 础 的经 营理 念, 依托专 业的托 管团 队、 灵活的 托管业 务系 统、 规范的托 管管理 制度、 健全 的内 控体系 、运作 高效 的业 务处理 模式, 为广 大基 金份额持 有人和 众多资 产管 理机 构提供 安全、 高效 、专 业、全 面的托 管服 务, 并获得了 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2014 年6 月30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 27 只, 包括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166006)、 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 金(519985)、 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13) 、 万家 添利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1908)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163003)、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4208 ) 、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160618) 、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15 ) 、长安宏 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40001) 、 金鹰持 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2105)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6012) 、农银汇理消费 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60012) 、 浦银安盛 中证锐联基本面 4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519117)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420006) 、汇丰晋信恒生 A 股 行业龙头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540012)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40036)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16)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016 ) 、 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20)、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4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19662) 、 中欧纯债添 利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166021 ) 、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19656 ) 、天 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73) 、 中加纯 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000552) 、南方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63)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 (000576) 、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000647) 。托管的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共48 只, 其中11 只已到期, 包括南方- 灵活配置之出口复苏 1 号资产管 理计划、景顺长城基金-邮储银行-稳健配置型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 华灵活精选资产管理计划、长盛灵活配置资产管理计划、富国基金- 邮储银行- 绝对回报策略混合型资产管理计划、光大保德信-邮储银行-灵活配置 1 号客户 资产管理计划、大成-邮储银行-灵活配置1 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 华灵活配置资产管理计划、长盛-邮储-灵活配置 2 号资产管理计划、南方灵活 配置2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基金鹏诚理财高息债分级 2 号资产管理计划、华 安基金-增益分级债券型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农银汇理-邮储-国投信托 雨燕1 号悦达债券1 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商-邮储-瑞熙1 号一对一资产管理计 划等。至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 (本外 币) 、 私募基金、 证券 公司资产管 理计划、 保险资金等多 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 托管规模达 6,767.05 亿元。 ( 二) 、基金 托管 人的内 部控 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 金托 管人 , 中国 邮政储 蓄银 行严格 遵守 国家有 关托 管业务 的法 律法 规、行 业监管 规章 和行 内有关 管理规 定, 守法 经营、 规范运 作、 严格 监察,确 保业务 的稳健 运行 ,保 证基金 财产的 安全 完整 ,确保 有关信 息的 真实 、准确、 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 政储 蓄银行 设有 风险与 内控 管理委 员会 ,负责 全行 风险管 理与 内部 控制工 作,对 托管 业务 风险控 制工作 进行 检查 指导。 托管业 务部 专门 设置内部 风险控 制处室 ,配 备专 职内控 监督人 员负 责托 管业务 的内控 监督 工作 ,具有独 立行使监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5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 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 建立了管理制度、 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 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 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 息披露人员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 术系统完整、独立。 ( 三) 、基金 托管 人对基 金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行 监督 的方法 和程 序 1.监督方法 依照《 基金 法》 及 其配 套法规 和基 金合同 的约 定,监 督所 托管基 金的 投资 运作。 严格按 照现 行法 律法规 以及基 金合 同规 定,对 基金管 理人 运作 基金的投 资比例 、投资 范围 、投 资组合 等情况 进行 监督 ,对违 法违规 行为 及时 予以风险 提示, 要求其 限期 纠正 ,同时 报告中 国证 监会 。在日 常为基 金投 资运 作所提供 的基金 清算和 核算 服务 环节中 ,对基 金管 理人 发送的 投资指 令、 基金 管理人对 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 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例行 监控, 发现 投资 比例超 标等异 常情 况, 向基金 管理人 发出 书面 通知, 与 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 对涉及各 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 对象及 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 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 进行解释或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6 三、相 关服务机构 ( 一) 基金份 额发 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15 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郑夫桦、张鸿 、赵冉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西环 广场 T3 座 15 楼 B5 ( 邮编: 100044) 电话: (010)58301616 传真: (010)58301156 联系人:孙妍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1 号锦绣联合商务大厦 25 楼2515 室(邮 编:510075) 电话: (020)37602205 传真: (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206 号三层(邮编:150001) 电话: (0451)82812867 传真: (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7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 1 号新世纪广场 B 座805 室(邮编:210002 ) 电话: (025)84671299 传真: (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 区景田西路17 号赛格景苑 2 楼(邮编:518048 ) 电话: (0755)82707511 传真: (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A 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仙霞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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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 (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炜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9 网址:www.ebscn.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 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胡运钊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 (021)54033888 传真: (021)54038844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0 层经纪业务管理部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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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电话: (010)84683893


传真: (010)8468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1 栋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6768763 传真: (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1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3 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 (0755)83709350 传真: (0755)83700205 联系人:牛孟宇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1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1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20 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1 号楼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 层 法定代表人: 沈强 电话:(0571)87112510 传真:(0571) 85783771 联系人:丁思聪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7)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269280-225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张宇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1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4 层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2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jijin.txsec.com (19)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6 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电话:(010)65053695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 武明明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 (021)38676767 传真: (021)38670666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3 联系人:吴倩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2)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 (021)20333333 传真: (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2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 (0351)8686703 传真: (0351)8686619 联系人:张治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 (0510)82831662 传真: (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热线: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4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 (0755)22626391 传真: (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联系人:郑舒丽 网址: www.pingan.com (26)华龙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 (0931)4890100、( 0931)4890619 传真: (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杨晓天 客户服务电话:96668、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27)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 ,4008096518 (全国) 网址:www.hazq.com


(28)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 17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 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5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2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 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 (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30)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人代表:雷杰


电话:(010)57398059 传真:(010)57398058 联系人:刘丹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3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山 29 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40511 联系人: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6 网址:www.zszq.com.cn (3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 (010)63081000 传真: (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基金管 理人 可根据 有关 法律法 规的 要求, 选择 其他符 合要 求的机 构代 理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第三方独立销售 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峨山 路613 号6 幢 551 室 办公地址: 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6 幢 551 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www.howbuy.com (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南大道 3588 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南大道 3588 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7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或 www.jjmmw.com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B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02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 赛格科技园 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企大厦 C 座9 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 t.jrj.com.cn (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 民建大厦6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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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9)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5 号楼3201 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5 号楼3201 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公司网站:www.wy-fund.com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 海证 券交易 所开 放式基 金销 售系统 办理 开放式 基金 的认购 、申 购、 赎回和 转托管 等业 务的 上海证 券交易 所会 员。 具体以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最新公布 名单为准。 ( 二) 基金登 记结算 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 三) 律师事 务所 和经办律 师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9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 、张兰 ( 四) 会计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注册 会计师 : 名称: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长 安 街1 号 东 方 广 场 东 方 经 贸 城 安 永 大 楼16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海市浦东 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葛 明 经 办 会 计 师 : 徐 艳 、 濮 晓 达


电 话 :(021)22288888


传 真 :(021)22280000


联 系 人 : 蒋 燕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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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 四、基 金的 名称 基金名称: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回报债券 五、基 金的类型 1、基金类型: 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 2、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投资 ( 一) 投 资目 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通过严谨的风险管理 与主动 管理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 ( 二) 投资理 念 本基金 以债券 等固 定收 益类资 产 投 资为 主 ,获 取平稳 收益 ;通过 灵活 的资 产配置,提升基金 整体 收益能力,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 ( 三) 投 资范 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围 为具 有良好 流动 性的金 融工 具, 主 要投 资于固 定收 益类 品种, 包括国债、 央行 票据、 金融债、 企业债 、 公司债、 短期融资券 、 可转债、 中期票 据、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中小企 业集 合债 、资产 支持证 券、 债券 回购、银 行 定期 存款等 ,以 及法 律法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金 投资的 其他 固定 收益证券 品种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也不参与一级市场 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仅可持有因可转债形成的股票、 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 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 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 法规 或监管 机构 以后允 许基 金投资 其他 品种, 基金 管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为 : 本基 金 债 券的 投资比例 不低 于 基 金资产 的 80%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1 投资 于 非固定 收益 类资 产的比 例不高 于基 金资 产的 20% ;可转 债投 资 比例不高 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30%;但在每个受限开放期的前 10 个工作日和后 10 个工作 日、自由开放期的前 3 个月和后 3 个月以及开 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 的限制 ; 本基 金在 封闭 期内持 有现金 或者 到期 日在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占基金 资产净 值的比 例不 受限 制,但 在开放 期本 基金 持有现 金或者 到期 日在 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四) 投 资策 略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为基础, 依据国内外宏观经济、 物价、 利率、 汇率 、流动性、风险偏好等 变化趋势,拟定债券资产配置 策略。 本基金 通过 对宏观 经济 运行状 况、 国家财 政和 货币政 策、 国家产 业政 策以 及资本 市场资 金环 境、 证券市 场走势 的分 析, 预测判 断宏观 经济 的发 展趋势, 并据此 评价未 来一 段时 间债券 市场相 对收 益率 , 进行 主动动 态配 置, 以使基金 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 在对宏 观经 济环境 判断 的基础 上, 综合考 虑整 体资产 组合 的风险 、收 益、 流动性 及各类 资产 相关 性等因 素,对 上述 资产 配置比 例进行 优化 ,在 规避风险 的前提下, 为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提供支持。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 GDP 增长率,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 生产者价格指 数(PPI), 货币供应量(M0,M1, M2) 的增长率等指标。 本基金考虑的政策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 财政政 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等。 本基金 依据 各固定 收益 品种绝对 收 益率水平 、 流动性 、 供 求关系 、信用 风 险环境 和利差 波动 趋势 、利率 敏感性 、机 构投 资者行 为倾向 等 进 行综 合分析,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 本基金 债券 投资以 久期 管理为 核心 ,采取 久期 配置、 利率 预期、 收益 率曲 线估值、 类属配置、 单 券选择、 附权债、 回购 杠杆、 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 在对 可转换 债券 条款和 发行 债券 公 司基 本面进 行深 入分析 研究 的基 础上, 利用可 转换 债券 定价模 型进行 估值 ,并 结合市 场流动 性, 投资 具有较高 预期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 在对 资产支 持证 券进行 信用 风险、 利率 风险、 流动 性风险 、提 前偿 付风险 、操作 风险 和法 律风险 等综合 评估 的基 础上, 利用合 理的 收益 率曲线对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2 资产支 持证券 进行 估值 ,通过 信用研 究和 流动 性分析 ,并运 用久 期管 理、类属 配置和 单券选 择等 积极 策略, 选择风 险调 整后 收益较 高的品 种进 行投 资,控制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寻求获取长期稳定的风险收益。 1、久期选择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 判断债券市场的未 来走势, 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 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 当预期 收益率曲线下移时, 适当提高组合久期, 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 当预期收 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考虑信用溢价对久期的影响, 若经济下行, 预 期利率将持续下行的同时, 长 久期产品比短久期产品将面临更多的信用风险, 信用溢价要求更高。 因此应缩短 久期,并尽量配置更多的信用级别较高的产品。 2、收益率曲线分析 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之外, 还将考虑债 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 影响, 如历史期限结构、 新债发行、 回购及市场 拆借利率等, 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的预期, 并适时调整基金的 债券投资组合。 3、债券类属选择 本基金 依据 宏观经 济层 面的信 用风 险周期 和代 表性行 业的 信用风 险结 构变 化,做 出信用 风险 收缩 或扩张 的基本 判断 。 根 据对 金 融债、 企业 债、 公司债、 中期票 据等债 券品 种与 同期限 国债之 间 收 益率 利差的 扩大和 收窄 的预 期,主动 调整 债 券类属 品种 的投 资比例 ,获取 不同 债券 类属之 间利差 变化 所带 来的投资 收益。 4、个债选择 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 并结合债券 的信用评级、 流动性、 息票率、 税赋等因素, 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 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对于含权类债券品种, 如可转债等, 本基金还将结合公司 基本面分析,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债券的内在价值。 1)流动性策略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并满足本基金流动性需求, 本基金在投资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3 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进行动态调整。 2)信用分析策略


为了确保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 本基金通过对信用债券发行人 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 结合流动性、 信用利差、 信用评级、 违约风险等的综合 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 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5、债券回购杠杆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债券市场收益率情况及资金成本水平, 实时把握不同市场 和不同期限品种之间的收益率差异, 在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 采取适度的回 购杠杆操作,有效增厚基金资产收益。 6、附权债券投资 附权债 券指 对债券 发行 体授予 某种 期权, 或者 赋予债 券投 资者某 种期 权, 从而使 债券发 行体 或投 资者有 了某种 灵活 的选 择余地 ,从而 增强 该种 金融工具 对不同发行体融资的灵活性,也增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 1)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 公司 债券不 同于 一般的 企业 (公司 )债 券,其 投资 人具有 在一 定 条 件下转 股和回 售的 权利 ,因此 其理论 价值 应当 等于作 为普通 债券 的基 础价值加 上可转 换公司 债内 含期 权价值 ,是一 种既 具有 债性, 又具有 股性 的混 合债券产 品,具有抵御价格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 2)其他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 利用 债券市 场收 益率数 据, 运用利 率模 型,计 算含 赎回或 回售 选择 权的债券的期权调整利差(OAS),作为此类债券投资估值的主要依据。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 通过 对资产 支持 证券的 资产 池的资 产特 征进行 分析 ,估计 资产 违约 风险和 提前偿 付风 险, 并根据 资产证 券化 的收 益结构 安排, 模拟 资产 支持证券 的 本金 偿还和 利息 收益 的现金 流过程 ,利 用合 理的收 益率曲 线对 资产 支持证券 进行估 值。本 基金 投资 资产支 持证券 时, 还将 充分考 虑该投 资品 种的 风险补偿 收益和市场流动性,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 五) 业 绩比 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每 个 封 闭 期 起 始 日 的 三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税 后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4 收益率+1.5%。


比较基准中的 “每个封闭期起始日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为适 用于封闭期起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 ; 并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对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调整, 在每个封闭期起始日 动态 调整。 本基金选择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5%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如下: 本基金是定期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产品, 每个运作周期为一年。为满足开 放期的流动性需求, 本基金在投资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与 运作周 期进行 适当的匹配。以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5%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 准, 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合理地衡量比较 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如果法 律法 规发生 变化 ,或者 有更 权威的 、更 能为市 场普 遍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出, 基金 管理 人可以 依据维 护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合法 权益 的原 则,根据 实际情 况对业 绩比 较基 准进行 相应调 整。 调整 业绩比 较基准 无需 召开 基金持有 人大会 ,但应经 基 金托 管人同 意 ,报 中国 证监 会备案 ,基金 管理 人应 在调整前 3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 六) 风 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 是以 债券等 固定 收益类 资产 投资为 主的 债券 型 投资 基金, 属于 中低 风险、 中低收 益预 期的 基金品 种,其 风险 收益 预期高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低于 混 合型基金和 股票型基金 。 ( 七) 投 资决 策依据 和投资 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 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状况、 宏观经济政策 导向、 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 证券市场发展态势; (3)投资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等。 2、投资程序 (1)研究与分析 本基金 管理 人内设 研究 部,通 过对 宏观、 政策 、行业 、公 司、市 场等 方面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5 的分析, 制定投资策略建议和投资建议。 本基金 管理 人内设 绩效 与风险 评估 小组, 运用 风险模 型及 监测指 标 定 期或 根据需要对基金绩效进行评估,并向基金经理反馈。 (2)构建投资组合 投资决 策委 员会在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投资框 架下 , 审批 确定 基金资 产 配 置和 行业配置方案 ,并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 基金经 理在 投资决 策委 员会的 授权 下,参 考研 究部和 绩效 与风险 评估 小组 的研究 分析, 制定 基金 的投资 策略, 在其 权限 范围进 行基金 的日 常投 资组合管 理工作。 (3)交易 基金经 理制 定具体 的操 作计划 并通 过交易 系统 或书面 指令 形式向 中央 交易 室发出 交易指 令。 中央 交易室 依据投 资指 令具 体执行 买卖操 作, 并将 指令的执 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4)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 理负 责向投 资决 策委员 会汇 报基金 投资 执行情 况。 监察部 对基 金投 资进行 日常监 督。 绩效 与风险 评估小 组定 期对 基金投 资进行 绩效 评估 和风险分 析,并 通过监 察部 呈报 给合规 审查与 风险 控制 委员会 及督察 长办 公室 、投资决 策委员 会、基 金经 理及 相关人 员。在 监察 部和 绩效与 风险评 估小 组提 供的绩效 评估和 风险分 析报 告的 基础上 ,基金 经理 定期 对证券 市场变 化和 基金 投资阶段 成果和经验进行反思,对基金投资组合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 八) 投 资限 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债券的投资 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 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 资 产 的 比 例 不 高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20% ; 可 转 债 投 资 比 例 不 高 于 基 金 资 产 净值 的 30% ; 但在每个受限开 放期的前 10 个工作日和后 10 个工作日、 自 由开放期的前 3 个月和后3 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 (2)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 资产净 值的比 例不 受限 制,但 在开放 期 保 持不 低于基 金资产 净值 5% 的现金或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6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 本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超 过该证 券的 10%; (4) 本基金投资于同 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 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5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6)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 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7)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8)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产支持 证券。 基金持 有资产 支持 证券 期间, 如果其 信用 等级 下降、 不再符 合投 资标 准,应在 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 ; 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 (10)本基金可转债 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30%; (11)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 同》 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基金 规模变 动等 基金管 理人 之外的 因素 致使基 金投 资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 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 合同的 有关 约定 。基金 托管人 对基 金的 投资的 监督与 检查 自基 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 律法 规对基 金合 同约定 投资 组合比 例限 制进行 变更 的,以 变更 后的 规定为 准。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部 门取消 上述 限制 ,如适 用于本 基金 ,则 本基金投 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 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7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 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 买卖与其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控 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有其 他重大 利害关 系的 公司 发行的 证券或 者承 销期 内承销的 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 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限制的, 本基金投资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 九) 基金管 理人 代表基 金行 使股东 权利 的处理 原则 及方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 相应权利, 保护 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 雇员、 授权代理 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 十) 基 金的 融资 、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融券。 (十一) 基金 投资组 合报告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投资 组合 报告已 经基 金托管 人复 核,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 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495,358,020.85 95.45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8 其中: 债券


495,358,020.85 95.45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 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计


10,417,635.39 2.01 7 其他资 产


13,173,375.91 2.54 8 合计





518,949,032.15





100.00


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股票 投资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类资产。 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股 票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类资产。


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 类的 债券投 资组 合


序 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475,978,708.99 151.83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19,379,311.86 6.18 8 其他 - - 9 合计 495,358,020.85 158.01


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债 券投资 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 名称 数量 (张 )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122877 10 渝 南岸 376,360 37,560,728 .00 11.98 2 124374 13 塔 300,000 30,495,000 9.73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9 国资 .00 3 124388 13 任 城债 299,940 30,233,952 .00 9.64 4 124822 14 合 滨投 300,000 30,000,000 .00 9.57 4 124569 14 嘉 经投 300,000 30,000,000 .00 9.57 注:本基金持有 14 合 滨投(124822)及 14 嘉经投(124569)公允价值占 资产净值比例相同,投资中并列第四位持有债券。 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资 产支持 证 券 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 期货交 易情 况说明 9.1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政 策 注:国 债期 货 不在 本基 金投资 范围 之内, 报告 期间本 基金 没有参 与国 债期 货投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9.2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持仓 和损益 明细 注:国 债期 货不在 本基 金投资 范围 之内, 报告 期间本 基金 没有参 与国 债期 货投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9.3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评 价 注:国 债期 货不在 本基 金投资 范围 之内, 报告 期间本 基金 没有参 与国 债期 货投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10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0.2 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40 之外的股票。 10.3 其 他资 产构 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53,585.11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78,767.65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2,641,023.15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173,375.91 10.4 报 告期 末持 有的处于 转股 期的可 转换 债券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110015 石化转 债 10,307,895.90 3.29 2 113003 重工转 债 7,928,759.20 2.53 3 110024 隧道转 债 241,696.00 0.08 4 113005 平安转 债 162,366.40 0.05 10.5 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 基金 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恪 尽职 守、诚 实信 用、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财 产,但 不保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也不保 证最 低收 益。基 金的过 往业 绩并 不 代表其 未来表 现。 投 资有 风险 ,投资 人申购 基金 时应 认真阅 读本招 募说 明书 。有关业 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银河回报债券 A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08.09-2013.12.31 1.20% 0.12% 2.28% 0.02% -1.08% 0.10% 2014.01.01-2014-06.30 5.04% 0.20% 2.85% 0.02% 2.19% 0.18%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今 6.30% 0.17% 5.14% 0.02% 1.16% 0.15%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41 银河回报债券 C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08.09-2013.12.31 1.00% 0.11% 2.28% 0.02% -1.28% 0.09% 2014.01.01-2014-06.30 4.95% 0.18% 2.85% 0.02% 2.10% 0.16%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今 6.00% 0.15% 5.14% 0.02% 0.86% 0.13%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08 月 09 日生效。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42 七、基 金的费用 ( 一) 基金费 用的 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本 基金从C 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师费 、 仲裁费 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 照国 家有关 规定 和《基 金合 同》约 定, 可以在 基金 财产中 列 支 的其 他费用。 ( 二) 上 述 基 金 费 用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法 律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参 照 公 允 的 市 场 价 格 确定 ,法律 法规 另有规 定时 从其规 定 。 ( 三) 基金费 用计 提方法、 计提 标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7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 理费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之 日起 每日计 算,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托 管人发 送基 金管 理费划 款指令 ,基 金托 管人复核 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 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 假日、 休息日 或不 可抗 力致使 无法按 时支 付的 ,顺延 至 法定 节假 日、 休息日结 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43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 0.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 管费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之 日起 每日计 算,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托 管人发 送基 金托 管费划 款指令 ,基 金托 管人复核 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 、 休息日 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0.4% 。 销售服务费 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 费用。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 =E× 0.4%÷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C 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自 基 金 合 同 生效之日起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付, 由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托 管人发 送基 金销 售服务 费划款 指令 ,基 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划出, 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合同 规定支 付给基 金销 售机 构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休息日 或不可 抗力 致使 无法按时 支付的,顺延至支付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或 不可抗力 情形消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 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 不列 入基金 费用 的 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44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 五) 费用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可协 商酌 情降低 基金 管理费 、基 金托管 费 或 销售 服务费 ,此项 调整 不需 要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通 过。基 金管 理人 必须 依照 有关规定 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45 八 . 对 招募说 明书 更新 部分 的说明 银河岁 岁回 报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本 次更新 招募 说明书 依据 《中 华人民 共和国 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管 理办法 》 、 《证券投 资基金 运作管 理办法 》 、 《证券 投资基 金销售 管 理办法 》等有 关法规 及 《 银河岁 岁回报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进行 更新编 写, 更新 的内容主 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在 “三 基金管 理人 ”中 基 金管理 人董事 长 由尤象 都(代 行)更 新 为许国平 先生; 监事长 由刘 昼先 生更新 为李立 生先 生; 督察长 由李立 生先 生更 新为董伯 儒先生 ;其他 董事 、监 事、经 理及其 他高 级管 理人员 信 息根 据实 际情 况进行了 更新。 2 、 “五 相 关服 务 机 构” 之 “ ( 一) 基 金 份额销 售 机 构 直销 机 构 ”银河 基 金 管 理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新为 许国平。“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之 “2、 场外 代销机构” 、 “3、第三方销售机构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 3、在 “十 基金 的投 资”之 “ ( 十一 )基 金 投资组 合报告 ”更新 为 数据截 止日 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 报告,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但未经审计。 “ (十二)基金的业绩”中对基金成立以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 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 并经基金托 管 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4、 “二十三 其他应披 露事项” 中列示了本报 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 指定报纸上进行的信息披露。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 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