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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阿尔法(519712)

交银阿尔法: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 年第 2 号) 基金管 理人: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中国 建设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四年 八月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 【 重要 提示 】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 2012 年 3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 】274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2 年 8 月 3 日正式生效。 基 金 管 理 人 保 证招 募 说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 本 招 募说 明 书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但 中 国证监 会 对 本 基金 募 集 的核准 , 并 不 表明 其 对 本基金 的 价 值 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 保 证 投资 本 基 金一定 盈 利 , 也不 保 证 基金份 额 持 有 人的 最 低 收益; 因 基 金 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 者 在 投 资 本基 金 前 ,需全 面 认 识 本基 金 产 品的风 险 收 益 特征 和 产 品特性 ,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 风险 承 受 能力, 理 性 判 断市 场 , 对投资 本 基 金 的意 愿 、 时机、 数 量 等 投 资行为 作 出独 立 决 策。投 资 者 根 据所 持 有 份额享 受 基 金 的收 益 , 但同时 也 需 承 担 相 应 的 投 资风 险 。 投资本 基 金 可 能遇 到 的 风险包 括 : 因 政治 、 经 济、社 会 等 因 素 对 证 券 价 格波 动 产 生影响 而 引 发 的系 统 性 风险, 个 别 证 券特 有 的 非系统 性 风 险 , 基 金 管 理 人在 基 金 管理实 施 过 程 中产 生 的 基金管 理 风 险 ,本 基 金 投资债 券 引 发 的 信 用 风 险 ,以 及 本 基金投 资 策 略 所特 有 的 风险等 等 。 本 基金 是 一 只股票 型 基 金 , 属 于 基 金 中的 高 风 险品种 , 本 基 金的 风 险 与预期 收 益 高 于混 合 型 基金、 债 券 型 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基金的 过 往 业 绩并不 代 表 其 未来 表 现 。基金 管 理 人 管理 的 其 他基金 的 业 绩 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 摘 要 根 据 基 金合 同 和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编 写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核 准 。基 金 合 同 是 约 定 基金 当 事 人之间 权 利 、 义务 的 法 律文件 。 基 金 投资 人 自 依基金 合 同 取 得 基 金 份 额 ,即 成 为 基金份 额 持 有 人和 本 基 金合同 的 当 事 人, 其 持 有基金 份 额 的 行 为 本 身 即 表明 其 对 基金合 同 的 承 认和 接 受 ,并按 照 《 基 金法 》 、 《运作 办 法 》 、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 基 金 合 同 及其 他 有 关规定 享 有 权 利、 承 担 义务。 基 金 投 资人 欲 了 解基金 份 额 持 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4 年 8 月 3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 基金管理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 钱文挥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4 日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超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 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基金字 [2005]128 号文批准设 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 交通银行” )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 二) 主要成 员情 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 钱 文 挥 先 生 , 董事 长 ,硕 士 学 历 。 现 任交 通 银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执 行 董事 , 副 行 长 。 历 任中 国 建 设银行 资 产 负 债管 理 委 员会办 公 室 主 任兼 上 海 分行副 行 长 、 资 产 负 债 管 理委 员 会 办公室 主 任 兼 体制 改 革 办公室 主 任 兼 上海 分 行 副行长 、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部 总经 理 、 资产负 债 管 理 部总 经 理 兼重组 改 制 办 公室 主 任 、交通 银 行 股 份 有限公司副行长兼上海分行行长。 雷贤达先生, 副董事长, 学士学历, 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 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 审委员会委员。 战龙先生,董事,总经理,CFA 、CPA ,硕士学历 ,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 。历任安达信(新加坡)有限公司审计师,澳洲信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副总监,信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总监,荷兰国 际投资管理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富 达国际中国董事总经理。 阮红女士,董事,博士学历。 现任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历任交通银行 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兼宣传处副处长、办公室综合处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 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 吴伟先生,董事,博士学历。 现任交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中心总裁。 历任交通 银行总行财会部财务处主管、副处长、预算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 银行沈 阳分行行长、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


孟 方 德 先 生 , 董事 , 硕士 学 历 。 现 任 施罗 德 投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亚 太 区总 裁 。 历 任 施 罗 德投 资 管 理有限 公 司 分 析师 、 投 资经理 , 施 罗 德投 资 管 理(新 加 坡 ) 有 限 公 司 副 董事 长 , 施罗德 投 资 管 理国 际 有 限公司 执 行 董 事, 施 罗 德投资 管 理 ( 卢 森 堡 ) 有 限公 司 总 经理, 施 罗 德 投资 管 理 (日本 ) 有 限 公司 总 经 理,施 罗 德 投 资 管理有限公司英国区总经理及销售总监、全球渠道销售业务总监。 谢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 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香港 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 。 历任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货币 基金经济学家 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瑞安经管中心 主任。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5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 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历任复旦大 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 周林先生, 独立董事, 博士学历。 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教授。历任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助教,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美 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 学凯瑞商学院经济系冠名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 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 员


杜静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潜江支行办公 室副主任;交通银行武汉分行信贷处副处长、信贷处处长兼授信催理处主任、国外 业务处处长;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业务代理处处长;交通银行宜昌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华中授信审批中心总经理。 裴 关 淑 仪 女 士 , 监 事 ,CFA 、CIPM 、FRM , 工 商 管 理 、 资 讯 管 理 双 硕 士 。 现 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总经理。 曾 任 职 荷 兰 银 行 、 渣 打 银 行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 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施罗德投资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资讯科 技部主管、 中 国事务联席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陈超女士,监事,硕士学历。 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办公室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历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控综合员,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合规审计部总经理、 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张科兵先生,监事,学士学历。 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 历任安达信(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审计师,普华永道会计 师事务所 审计部项目经理,第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研究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钱文挥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战龙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苏 奋 先 生 , 督 察长 , 纽约 城 市 大 学 工 商管 理 硕士 。 历 任 交 通 银行 广 州分 行 市 场 营 销 部 总经 理 助 理、副 总 经 理 ,交 通 银 行纽约 分 行 信 贷管 理 部 经理、 公 司 金 融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6 部 经 理 、 信用 风 险 管理办 公 室 负 责人 , 交 通银行 投 资 管 理部 投 资 并购高 级 经 理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 ,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 卫 先 生 , 副 总经 理 ,经 济 学 博 士 , 高级 经 济师 。 历 任 中 央 财经 大 学金 融 系 教 员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财 经 所 助 理 研 究 员 ; 中 国 电 力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基 金 部 副 经 理 ; 中 国 人保 信 托 投资公 司 证 券 部副 总 经 理、总 经 理 、 北京 证 券 营业部 总 经 理 、 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龙 向 东 先 生 , 基金 经 理, 中 国 人 民 大 学经 济 学学 士 、 经 济 学 硕士 , 美国 加 州 大学河滨分校经济学博士, 5 年证券行业经验。 曾先后担任英国剑桥大学商学院金 融 分 析 和 政 策 中 心 研 究 员 , 美 国 雷 曼 兄 弟 公 司( 欧洲) 量 化 分 析 师 , 日 本 野 村 国 际 ( 欧洲) 量化分析师, 北京健坤和创投资公司量化投资总监。2010 年加入交银施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历 任 量 化 投 资部 副 总 经理 , 现 任 量 化投 资 部 总经 理 。2012 年 8 月 3 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 项廷锋(投资总监、基 金经理)


战龙(总经理)


管华雨(权益 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张科兵(研究 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二、基 金托管人 ( 一) 基金托 管人 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 其前身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于 1954 年 成立,1996 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 年9 月分立而成立, 承继了 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 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 939) 于2005 年10 月27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 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 年9 月11 日, 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 家 H 股公 司晋身恒生指数。 2007 年 9 月25 日中国建设银行 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 始交易。A 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 股(包 括240,417,319,880 股 H 股及9,593,657,606 股 A 股)。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 153,632.10 亿元,较上年 增长 9.95% ;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85,900.57 亿元,增长 14.35%;客户存款总额 122,230.37 亿元, 增 长 7.76%。 营业收入5,086.08 亿元, 较上年增 长 10.39% , 其 中, 利息净收入增长10.29% , 净利息收益率(NIM)为2.7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042.83 亿元, 增长11.52% , 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20.50%。 成本费用开支得到有效 控制, 成本收入比为29.65% 。 实现利润总额2,798.06 亿元, 较上年增长11.28% ; 净利润2,151.22 亿元, 增长 11.12% 。 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不良贷款率 0.99%,拨 备覆盖率268.22%;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3.34%和10.75% , 保持同业领先。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分支机构14,650 个, 服务于306.54万公司客户、 2.91 亿个人客户,与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和大量高端客户保持密切合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8 作关系;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大阪、首尔、纽约、 胡志明市、悉尼、墨尔本、台北、卢森堡设有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 际、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行欧洲、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 信托、建信人寿等多家子公司。





2013 年,本集团的出色业绩与良好表现受到市场与业界的充分认可,先后荣 获国内外102项奖项, 多项综合排名进一步提高, 在英国 《银行家》 杂志 “全球银 行1000 强排名” 中位列 第5, 较上年上升2位; 在美国 《福布斯》 杂志 发布的 “2013 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 强排名” 中, 位列第2, 较上年上升13位。 此外, 本集团还 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 理、托管、投行、养老金、国际业务、电子商务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 项奖。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行 设 投资 托 管 业 务 部 ,下 设 综合 处 、 基 金 市 场处 、 证券 保 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 处、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 员工220 余人。 自2007 年起, 托管部连续聘 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 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杨 新 丰 , 投 资 托管 业 务部 总 经 理 , 曾 就职 于 中国 建 设 银 行 江 苏省 分 行、 广 东 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 营运管理部, 长期从事计划财务、 会计结算、 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 伟 , 投 资 托 管业 务 部副 总 经 理 , 曾 就职 于 中国 建 设 银 行 南 通分 行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 行计 划 财 务部、 信 贷 经 营部 、 公 司业务 部 , 长 期从 事 大 客户的 客 户 管 理 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 资 托管 业 务部 副 总 经 理 , 曾就 职 于中 国 建 设 银 行 青岛 分 行、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行 零 售 业务部 、 个 人 银行 业 务 部、行 长 办 公 室, 长 期 从事零 售 业 务 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 绍 平 , 投 资 托管 业 务部 副 总 经 理 , 曾就 职 于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行 投 资部 、 委 托 代 理 部 ,长 期 从 事客户 服 务 、 信贷 业 务 管理等 工 作 , 具有 丰 富 的客户 服 务 和 业 务管理经验。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9 黄 秀 莲 , 投 资 托管 业 务部 副 总 经 理 , 曾就 职 于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行 会 计部 , 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 为 国 内 首 批 开办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业务 的 商业 银 行 , 中 国 建设 银 行一 直 秉 持 “ 以 客 户为 中 心 ”的经 营 理 念 ,不 断 加 强风险 管 理 和 内部 控 制 ,严格 履 行 托 管 人 的 各 项 职责 , 切 实维护 资 产 持 有人 的 合 法权益 , 为 资 产委 托 人 提供高 质 量 的 托 管 服 务 。 经过 多 年 稳步发 展 , 中 国建 设 银 行托管 资 产 规 模不 断 扩 大,托 管 业 务 品 种 不 断 增 加, 已 形 成包括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社保基 金 、 保 险资 金 、 基本养 老 个 人 账 户、QFII 、 企 业年 金 等产 品 在 内 的 托管 业 务 体系 , 是 目 前 国内 托 管 业务 品 种 最 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 截 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349 只证券投 资 基 金 。 中国 建 设 银行专 业 高 效 的托 管 服 务能力 和 业 务 水平 , 赢 得了业 内 的 高 度 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2012 年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 全球托管人》 评为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 获和讯网的中国 “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奖; 境内权威 经 济 媒 体 《每 日 经 济观察 》 的“ 最佳 基 金 托管银 行 ” 奖 ;中 央 国 债登记 结 算 有 限 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 二) 基金托 管人 的内部 控制 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 为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建 设 银 行 严 格 遵守 国 家有 关 托 管 业 务 的法 律 法规 、 行 业 监 管 规 章和 本 行 内有关 管 理 规 定, 守 法 经营、 规 范 运 作、 严 格 监察, 确 保 业 务 的 稳 健 运 行, 保 证 基金财 产 的 安 全完 整 , 确 保有 关 信 息 的真 实 、 准确、 完 整 、 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设有 风 险与 内 控 管 理 委 员会 , 负责 全 行 风 险 管 理与 内 部控 制 工 作 , 对 托 管业 务 风 险控制 工 作 进 行检 查 指 导。投 资 托 管 业务 部 专 门设置 了 监 督 稽 核 处 , 配 备了 专 职 内控监 督 人 员 负责 托 管 业务的 内 控 监 督工 作 , 具有独 立 行 使 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 资 托 管 业 务 部具 备 系统 、 完 善 的 制 度控 制 体系 , 建 立 了 管 理制 度 、控 制 制 度 、 岗 位 职责 、 业 务操作 流 程 , 可以 保 证 托管业 务 的 规 范操 作 和 顺利进 行 ; 业 务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0 人 员 具 备 从业 资 格 ;业务 管 理 严 格实 行 复 核、审 核 、 检 查制 度 , 授权工 作 实 行 集 中 控 制 , 业务 印 章 按规程 保 管 、 存放 、 使 用,账 户 资 料 严格 保 管 ,制约 机 制 严 格 有 效 ; 业 务操 作 区 专门设 置 , 封 闭管 理 , 实施音 像 监 控 ;业 务 信 息由专 职 信 息 披 露 人 负 责 ,防 止 泄 密;业 务 实 现 自动 化 操 作,防 止 人 为 事故 的 发 生,技 术 系 统 完 整、独立。 ( 三) 基金托 管人 对基金 管理 人运作 基金 进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1、监督方法 依 照 《 基 金 法 》及 其 配套 法 规 和 基 金 合同 的 约定 , 监 督 所 托 管基 金 的投 资 运 作。 利用自行开发的 “ 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基金监督子系统” , 严格按照现行法 律 法 规 以 及基 金 合 同规定 , 对 基 金管 理 人 运作基 金 的 投 资比 例 、 投资范 围 、 投 资 组 合 等 情 况进 行 监 督,并 定 期 编 写基 金 投 资运作 监 督 报 告, 报 送 中国证 监 会 。 在 日 常 为 基 金投 资 运 作所提 供 的 基 金清 算 和 核算服 务 环 节 中, 对 基 金管理 人 发 送 的 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 过基金监督子系统, 对 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 例 行 监 控, 发 现 投资比 例 超 标 等异 常 情 况,向 基 金 管 理人 发 出 书面通 知 , 与 基 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 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对象及 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 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 对各基 金 投 资 运 作的 合 法 合规性 、 投 资 独立 性 和 风格显 著 性 等 方面 进 行 评价, 报 送 中 国 证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 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 电话或书面要 求基金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 关服务机构 ( 一) 基金份 额销 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1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4 日


电话: (021)61055027 传真: (021)61055054 联系人: 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 , (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个 人 投 资 者 可 以通 过 本公 司 网 上 直 销 交易 平 台 办 理 开 户 、 本 基金 的 申购 、 赎 回、转换及 定 期 定 额投资 等 业 务 ,具 体 交 易细则 请 参 阅 本公 司 网 站。 网上直销交 易平台 网址: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 2、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会员单位 , 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 3、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 (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2 电话: (010)66275654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电话: (021)68475888 传真: (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3 客户服务电话: (021 )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6)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联系电话: (0512)52909128 传真: (0512)52909122 联系人:黄晓 客户服务电话:962000 网址:www.csrcbank.com (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 (021)38676161


传真: (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4 (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0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 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1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36、38、41、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传真: (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12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 企业大厦 C 座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5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 (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 ,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5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 (021)54033888


联系人:李清怡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6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6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7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25)83290979 传真: (025)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8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 (0571)85776114 传真: (0571)85783771 联系人:李珊 客户服务电话: (0571 )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19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 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7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0532 )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0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 (0471)4979037 传真: (0471)4961259 联系人:王旭华 客户服务电话: (0471 )4960762,( 021)68405273 网址:www.cnht.com.cn (2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2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 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86768681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8 传真: (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23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82558305 传真: (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4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 (010)88085858 传真: (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5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1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6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 (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7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 (0755)22627802 传真: (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28 )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 (021)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 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0 (29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网址:www.cicc.com.cn (30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 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 (010)58328112 传真: (010)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31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86690126 传真: (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32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1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 (0731)85832343 传真: (0731)85832342 联系人:彭博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33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34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 (010)63081000 传真: (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5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 (0591)87383623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2 传真: (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0591 )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36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 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 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37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 (010)58568235 传真: (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 (010 )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38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 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17 层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电话: (0371)65585670 传真: (0371)65585665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3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客户服务电话: (0371 )967218,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39 )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66045529 传真: (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www.jjm.com.cn (40 )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传真: (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1 )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33227953 传真: (0755)82080798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4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42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 (021)20691835 传真: (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 (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4 )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 (021)38600735 传真: (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45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 (021)20835789 传真: (021)20835879 联系人 :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4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7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 (010)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联系人: 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 二) 基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6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 三) 出具法 律意 见书的 律师 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 四) 审计基 金财 产的会 计师 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首席合伙人 :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 沈兆杰 四、基 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 阿尔法核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7 五、基 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 金的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通 过 积 极发 挥 团队 选 股 优 势 , 结合 基 本面 多因子指标等 组 合 管理 手 段 选 择 具 有 显著 阿 尔 法特征 的 个 股 ,在 控 制 风险并 保 持 基 金资 产 良 好的流 动 性 的 前 提下,追求长期持续稳定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 金的投资方向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围 为 具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金 融 工具 , 包 括 国 内 依法 发 行上 市 的 股票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货币 市 场 工 具 、权 证 、 资产支 持 证 券 以及 法 律 法规或 中 国 证 监会 允 许 基金投 资 的 其 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管 机 构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资 的 其他 品 种 , 基 金 管理 人 在履 行 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 ;债券、 货币市场 工 具 、 现 金、 权 证 、资产 支 持 证 券以 及 法 律法规 或 中 国 证监 会 允 许基金 投 资 的 其 他证券品种占基金 资产 的 5%-40% ,其中基金持有的权证不超过 基金 资产净值的 3% , 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 况 和 证 券 市场 的 阶 段性变 化 , 适 时调 整 基 金资产 在 股 票 、债 券 及 货币市 场 工 具 等 之间的配置比例。 八、基 金的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充 分 发 挥基 金 管理 人 的 专 业 研 究能 力 ,以 数 量 化 工 具 辅助 自 上而 下 的 资 产 配 置 ,积 极 发 挥研究 团 队 的 选股 优 势 ,结合 基 本 面 多因 子 指 标自下 而 上 精 选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8 个股,以谋求风险调整后的良好收益。 1、资产配置 本 基 金 通 过 对 宏观 经 济运 行 周 期 、 货 币与 财 政政 策 形 势 、 资 金面 供 求变 化 、 证 券 市 场 走势 与 估 值水平 等 综 合 分析 , 并 借助量 化 工 具 积极 判 断 市场时 机 , 自 上 而 下 调 整 资产 配 置 ,控制 系 统 性 下跌 风 险 。具体 操 作 中 ,基 金 管 理人融 合 量 化 投 资 方 法 , 利用 交 银 施罗德 时 机 选 择量 化 指 标体系 , 作 为 对主 观 判 断的重 要 补 充 , 该 指 标 体 系主 要 从 大类资 产 收 益 率比 较 、 估值水 平 、 市 场流 动 性 、通胀 预 期 以 及 市 场 情 绪 等多 维 度 对当前 股 票 市 场进 行 综 合判断 : 当 量 化指 标 体 系提示 股 票 市 场 具 有 较 大 下行 风 险 时,结 合 对 中 国宏 观 经 济运行 情 况 的 判断 和 预 测,本 基 金 将 相 应 采 取 降 低风 险 暴 露的措 施 , 控 制下 行 风 险;反 之 , 当 量化 指 标 体系揭 示 股 票 市 场 面 临 较 大机 会 上 涨时, 结 合 对 中国 宏 观 经济运 行 情 况 的判 断 和 预测, 本 基 金 将 相应提高股票资产配置比例,捕捉系统性投资机会。 2、行业配置 关 于 行 业 配 置 权重 , 本基 金 在 充 分 考 虑市 场 均衡 的 行 业 配 置 比例 基 础上 加 入 基 金 管 理 人对 各 个 行业风 险 收 益 的预 期 , 在基金 整 体 风 险可 控 基 础上实 现 行 业 的 合 理 配 置 和优 化 。 具体而 言 , 本 基金 参 考 申银万 国 行 业 分类 框 架 ,并结 合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上 市公 司 业 务本质 和 驱 动 因素 的 理 解,将 全 市 场 所有 上 市 公司进 行 内 部 行 业 划 分 , 行业 分 析 师据此 分 工 对 各细 分 行 业进行 深 入 的 行业 分 析 , 采用 多 因 素 的 定 性 与 定 量相 结 合 的分析 和 预 测 方法 , 确 定宏观 及 行 业 经济 变 量 的变动 对 不 同 行 业 的 潜 在 影响 , 得 出各行 业 的 相 对投 资 价 值与投 资 时 机 ;然 后 本 基金利 用 交 银 施 罗 德 研 究 团队 的 上 述行业 研 究 成 果, 主 要 参考投 资 时 钟 理论 、 宏 观策略 分 析 师 以 及 行 业 分 析师 对 所 处经济 周 期 和 各行 业 趋 势的看 法 和 判 断, 形 成 行业配 置 的 内 部 预 期 观 点 ;同 时 , 根据市 场 均 衡 状态 推 导 出市场 隐 含 的 外部 预 期 观点; 基 金 管 理 人 把 外 部 预期 观 点 和内部 预 期 观 点相 结 合 ,形成 行 业 配 置权 重 , 使组合 达 到 最 优 的预期风险收益。 3、股票投资 本基金认为,研究团队的选股能力是团队的核心优势, 并正是获得 Alpha 的 有 效 来 源 之一 。 因 此,本 基 金 将 综合 运 用 交银施 罗 德 股 票研 究 分 析方法 和 其 它 投 资分析工具,充分发挥研究团队 “ 自下而上 ” 的 主 动 选 股 能 力 基 础 上 , 进 一 步 通 过 交 银 施 罗 德研 发 的 基本面 多 因 子 模型 预 测 股票超 额 回 报 ,在 有 效 风险控 制 及 交 易 成 本 最 低 化的 基 础 上精选 具 有 投 资潜 力 、 阿尔法 特 征 显 著的 股 票 构建投 资 组 合 。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29 具体分以下两个层次进行股票挑选: (1)品质筛选 筛 选 出 在 公 司 治理 、 财务 及 管 理 品 质 上符 合 基本 品 质 要 求 的 上市 公 司, 构 建 备选股票池,主要筛选指标包括:盈利能力指标(如 P/E 、P/Cash Flow、P/FCF 、 P/S 、P/EBIT 等) 、经营 效率指标(如 ROE 、ROA 、Return on operating assets 等) 和财务状况指标(如 D/A 、流动比率等) 。


(2 )价值评估 在 公 司 备 选 股 票池 基 础上 , 本 基 金 将 进一 步 通过 行 业 分 析 师 对备 选 上市 公 司 翔 实 的 案 头分 析 和 深入的 实 地 调 研, 以 定 性与定 量 相 结 合的 方 法 对公司 价 值 进 行 综合评估,构建股票组合。其中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具以下特征的优质上市公司: ① 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管理规范,信息透明; ② 主营业务鲜明,盈利能力强,收入和利润稳定增长; ③ 公司具有质量优良的成长性; ④ 公司财务状况良 好,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和较好的抗风险能力; ⑤ 公司在管理制度、 产品开发、 技术进步方面具有相当的核心竞争优势, 有 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较好的品牌效应,处于行业龙头地位。 在 行 业 分 析 师 对重 点 上市 公 司 的 基 本 面分 析 基础 之 上 , 本 基 金会 对 股票 池 中 的 股 票 做 进一 步 量 化筛选 , 根 据 基本 面 多 因子指 标 对 股 票评 分 , 并辅之 以 必 要 的 主观判断。其中,多因子指标内生包涵 PB 、PE 等指标。 这 样 , 本 基 金 对上 述 重点 上 市 公 司 进 行内 在 价值 的 评 估 和 成 长性 跟 踪研 究 , 并 辅 以 多 因 子 量 化 评 分 及 主 观 筛 选 方 法 后 , 在 明 确 的 价 值 评 估 基 础 上 选 择 具 备 Alpha 值较高的投资标的构建股票组合; 并利用风险模型和组合优化模型来确定个 股权重,优化目标是使投资组合的风险调整后超额收益最大化。 4、债券投资 在 债 券 投 资 方 面, 本 基金 可 投 资 于 国 债、 金 融债 、 央 行 票 据 、地 方 政府 债 、 企 业 债 、 公司 债 、 短期融 资 券 、 可转 换 债 券及可 分 离 转 债、 中 期 票据、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次 级债 和 债 券回购 等 债 券 品种 。 本 基金的 债 券 投 资采 取 主 动的投 资 管 理 方 式 , 获 得 与风 险 相 匹配的 投 资 收 益, 以 实 现在一 定 程 度 上规 避 股 票市场 的 系 统 性 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在 全 球 经 济 的 框架 下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运 行 趋 势 及 其 引致 的 财政 货 币 政 策 变 化 作出 判 断 ,运用 数 量 化 工具 , 对 未来市 场 利 率 趋势 及 市 场信用 环 境 变 化 作 出 预 测 ,并 综 合 考虑利 率 变 化 对不 同 债 券品种 的 影 响 、收 益 率 水平、 信 用 风 险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0 的 大 小 、 流动 性 的 好坏等 因 素 , 构造 债 券 组合。 在 具 体 操作 中 , 本基金 运 用 久 期 控 制 策 略 、期 限 结 构配置 策 略 、 类属 配 置 策略、 骑 乘 策 略、 杠 杆 放大策 略 和 换 券 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5、权证投资 本 基 金 的 权 证 投资 以 权证 的 市 场 价 值 分析 为 基础 , 配 以 权 证 定价 模 型寻 求 其 合 理 估 值 水平 , 以 主动式 的 科 学 投资 管 理 为手段 , 充 分 考虑 权 证 资产的 收 益 性 、 流 动 性 及 风险 性 特 征,通 过 资 产 配置 、 品 种与类 属 选 择 ,追 求 基 金资产 稳 定 的 当 期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 基 金 投 资 资 产支 持 证券 将 综 合 运 用 久期 管 理、 收 益 率 曲 线 、个 券 选择 和 把 握 市 场 交 易机 会 等 积极策 略 , 在 严格 控 制 风险的 情 况 下 ,通 过 信 用研究 和 流 动 性 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九、业 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75% ?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5% ? 中信标普全 债指数收益率 其中股票投资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债 券投资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 指数。 如 果 上 述 基 准 指数 停 止计 算 编 制 或 更 改名 称 ,或 者 今 后 法 律 法规 发 生变 化 , 又或者 市 场推 出 更 具权威 、 且 更 能够 表 征 本基金 风 险 收 益特 征 的 指数, 则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与本 基 金 托管人 协 商 一 致后 , 调 整或变 更 本 基 金的 业 绩 比较基 准 并 及 时 公告。 十、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 为 一 只 主动 股 票型 基 金 , 风 险 与预 期 收益 高 于 混 合 基 金、 债 券基 金 和 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十一、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1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董 事 会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告 所 载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记 载 、误 导 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 2014 年 4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 30 日。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师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26,277,879.46 79.28 其中:股票 26,277,879.46 79.28 2 固定收益投资 35,588.00 0.11 其中:债券 35,588.00 0.11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815,300.15 20.56 7 其他资产 16,280.23 0.05 8 合计 33,145,047.84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46,788.83 0.14 B 采矿业 641,539.85 1.96 C 制造业 14,383,178.20 43.89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1,060,050.16 3.23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2 E 建筑业 847,085.58 2.58 F 批发和零售业 1,728,428.06 5.2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75,616.47 1.45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78,297.20 3.90 J 金融业 3,713,714.84 11.33 K 房地产业 653,387.89 1.99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86,044.88 2.7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322,505.00 0.98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7,380.00 0.42 S 综合 103,862.50 0.32 合计 26,277,879.46 80.18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000 浦发银行 132,964 1,203,324.20 3.67 2 601318 中国平安 21,413 842,387.42 2.57 3 300005 探路者 53,477 825,684.88 2.52 4 002400 省广股份 29,500 725,110.00 2.21 5 300124 汇川技术 21,461 669,583.20 2.04 6 601818 光大银行 253,444 643,747.76 1.96 7 300228 富瑞特装 11,800 603,688.00 1.84 8 000623 吉林敖东 32,490 504,244.80 1.54 9 000768 中航飞机 46,600 490,698.00 1.50 10 300137 先河环保 22,965 479,049.90 1.46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3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 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35,588.00 0.11 8 其他 - - 9 合计 35,588.00 0.11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10025 国金转债 310 35,588.00 0.11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4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在 本 报告 编制 日前 一年内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证 券 的发 行主 体未 受到公 开 谴责 和 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 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流通受限 情况说明 1 300137 先河环保 479,049.90 1.46 重大事项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4 年6 月30 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3,136.8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55.27 5 应收申购款 1,688.1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280.23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5 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 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00% 0.82% 1.30% 0.66% -1.30% 0.16% 2014 年度上半年 -3.15% 0.93% -4.34% 0.78% 1.19% 0.15% 2013年度 -6.45% 1.06% -4.97% 1.05% -1.48% 0.01% 2012 年度(自基金 合同生效日起至 2012 年12月31日) 8.50% 0.98% 6.37% 0.97% 2.13% 0.01%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 年 8 月 3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6 注: 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 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一) 基金费 用的 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 述 基 金 费 用 由基 金 管理 人 在 法 律 规 定的 范 围内 参 照 公 允 的 市场 价 格确 定 ,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7 ( 二) 基金费 用计 提方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年费率计提。 计算 方法如下: H =E× 年管理费率÷ 当 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计 提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发 送 基金 管 理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 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 通 常情 况下 , 基金 托管 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0.25% 年 费率 计提 。 计 算方法如下: H =E× 年托管费率÷ 当 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计 提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发 送 基金 托 管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除管理费和托管 费之外的基金费用, 由 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投资者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 购时支付申购费用; 也可以选择后端收费模式, 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 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 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 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8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费用 由 基金 申 购 人 承 担 ,不 列 入基 金 财 产 , 主 要用 于 本基 金 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前端) 申 购金 额(含 申 购 费) 前 端申 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1.5%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1.2%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8%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5%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申购费率(后端) 持 有期 限 后 端申 购费率 1 年以内(含) 1.8% 1 年—3 年(含) 1.2% 3 年—5 年(含) 0.6% 5 年以上 0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 2013 年 4 月 11 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 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 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 老 金 客 户 指 基本 养 老基 金 与 依 法 成 立的 养 老计 划 筹 集 的 资 金及 其 投资 运 营 收 益 形 成 的补 充 养 老基金 等 , 具 体包 括 全 国社会 保 障 基 金、 可 以 投资基 金 的 地 方 社 会 保 障 基金 、 企 业年金 单 一 计 划以 及 集 合计划 。 如 将 来出 现 经 养老基 金 监 管 部 门 认 可 的 新的 养 老 基金类 型 , 本 公司 将 发 布临时 公 告 将 其纳 入 养 老金客 户 范 围 ,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 过 本 公 司 直 销柜 台 申购 本 基 金 前 端 基金 份 额的 养 老 金 客 户 特定 申 购费 率 如 下表: 特定申购费率 (前端) 申 购金 额(含 申购 费) 前 端特 定申购 费率 50 万元以下 0.60%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39 50 万元(含)至100 万元 0.48%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32%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20%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1000 元 有 关 养 老 金 客 户实 施 特定 申 购 费 率 的 具体 规 定以 及 活 动 时 间 如有 变 化, 敬 请 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 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 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 费模式。 1)前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 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总金额/ (1+ 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 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固定申 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 申购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 (申购总金额- 申购费用)/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内申购金额的有效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对应申购资金返还投资者。





例一: 某投资者投资 40,000 元申购本基金 (非网上交易) , 假设申购 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40 元, 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 申购费率为 1.5% , 则其可得到的 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 元 净申购金额=40,000/ (1+1.5% )=39,408.87 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 元 申购份额= (40,000-591.13 )/1.040=37,893.14 份 如果投资者是场外申购,申购份额为 37,893.14 份。 如果投资者是场内申购,则申购份额为 37,893 份,其余 0.14 份对 应金额返回 给投资者。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0 2)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 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 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率 例 二 : 某 投 资 者 投 资 40,000 元 申 购 本 基 金 , 假 设 申 购 当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1.040 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 40,000 / 1.040 = 38,461.54 份


即:投资者投资 4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 则可得到 38,461.54 份基金份额, 但其在 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 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3)赎回费用 赎 回 费 用 由 赎 回基 金 份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承担 , 在 基 金 份 额持 有 人赎 回 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的 25% 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 持 有期 限 赎 回费 率 1 年以内(含) 0.5% 1 年—2 年(含) 0.2% 2 年以上 0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 回 金 额 为 按 实际 确 认的 有 效 赎 回 份 额乘 以 当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并 扣 除相 应 的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 如果投资者在认 (申) 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 (申) 购费用, 则赎回金额的 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 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1 例三:某投资者赎回通过前端认购(申购)持有的 10,000 份基金份额,对应 的赎回费率为 0.5%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则其 可得到的赎回 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 1.016× 0.5% = 50.80 元


赎回金额 = 10,000× 1.016-50.80 = 10,109.20 元 即 : 投 资 者 赎 回 本 基 金 10,000 份 基 金 份 额 , 假 设 赎 回 当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是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109.20 元。 2) 如果投资者在认 (申) 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 (申) 购费用 , 则赎回金额的 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 (申) 购费用 = 赎回份 额× 认(申 )购 日基金 份额净 值× 后端 认(申) 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四:某投资者赎回通过后端认购持有的 10,000 份基金份额,对应的后端认 购费率为 1.6% , 赎回 费率为 0.5% , 假设赎 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 则其 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后端认购费用 = 10,000× 1.00× 1.6% = 160.00 元 赎回费用 = 10,000× 1.016× 0.5% = 50.80 元 赎回金额 = 10,000× 1.016-160.00-50.80 = 9,949.20 元 即: 投资者赎回通过后端认购所得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 对应的赎回费率 为 0.5% ,假 设赎 回当日 基 金份 额净 值是 1.016 元 ,投 资者 对应 的后 端 认购 费率 是 1.6% , 认购时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 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9,949.20 元。 例五: 某投资者赎回通过后端申购持有的 10,000 份基金份额, 对应的后端申购 费率是 1.8% , 赎回费率为 0.5% ,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 申购时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 1.016=10,160 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 1.010× 1.8%=181.80 元 赎回费用=10,160× 0.5%=50.80 元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2 赎回金额=10,160-181.80-50.80=9,927.4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 ,假设赎 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 投资者对 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 1.8% , 申购时的基 金净值为 1.0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9,927.40 元。 (5)转换费 1)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 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 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 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 出 基 金 的 赎 回费 用 按照 各 基 金 最 新 的更 新 招募 说 明 书 及 相 关公 告 规定 的 赎 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的 25% 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 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 不 收 取 申 购 费用 的 基金 或 前 端 申 购 费用 低 的基 金 向 前 端 申 购费 用 高的 基 金 转 换 , 收 取前 端 申 购补差 费 用 ; 从前 端 申 购费用 高 的 基 金向 前 端 申购费 用 低 的 基 金或不 收 取申 购 费 用的基 金 转 换 ,不 收 取 前端申 购 补 差 费用 。 申 购补差 费 用 原 则 上 按 照 转 出确 认 金 额对应 分 档 的 转入 基 金 前端申 购 费 率 减去 转 出 基金前 端 申 购 费 率 差 额 进 行补 差 , 转出与 转 入 基 金的 申 购 补差费 率 按 照 转出 确 认 金额分 档 , 并 随 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 不 收 取 申 购 费用 的 基金 或 后 端 申 购 费用 低 的基 金 向 后 端 申 购费 用 高的 基 金 转 换 , 不 收取 后 端 申购补 差 费 用 ,但 转 入 的基金 份 额 赎 回的 时 候 需全额 收 取 转 入 基 金 的 后 端申 购 费 ;从后 端 申 购 费用 高 的 基金向 后 端 申 购费 用 低 的基金 或 不 收 取 申 购 费 用 的基 金 转 换,收 取 后 端 申购 补 差 费用, 且 转 入 的基 金 份 额赎回 的 时 候 需 全 额 收 取 转入 基 金 的后端 申 购 费 。后 端 申 购补差 费 用 按 照转 出 份 额持有 时 间 对 应 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5)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 更 好 服 务 投 资者 , 本基 金 管 理 人 已 开通 基 金网 上 直 销 业 务 ,个 人 投资 者 可 以通过 “ 网上 直 销 交易平 台 ” 办 理基 金 转 换业务 , 其 中 部分 转 换 业务可 享 受 转 换 费 率 优 惠 ,优 惠 费 率只适 用 于 转 出与 转 入 基金申 购 补 差 费用 , 转 出基金 的 赎 回 费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3 用 无 优 惠 。可 通 过 网上直 销 交 易 平台 办 理 的转换 业 务 范 围及 转 换 费率优 惠 的 具 体 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体转换费率水平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 )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6)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 行 调 整 , 并应 于 调 整后的 收 费 方 式和 费 率 在实施 前 依 照 《信 息 披 露办法 》 的 有 关 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6)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 转出的基金份额× 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确认金额× 对应的转出基金 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 转出确认金额-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 转入基 金的申 购 补差费= 转 入确认 金额× 对应的 转出与 转入基 金 的申购 补差费率/ (1+ 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注 : 对 于 适 用固 定 金额 申 购 补 差 费 用的 , 转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申 购 补差 费 = 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 转入确认金额-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 )/ 转换 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 为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转 出 的 基 金 份 额 按 比 例 结 转 的 账 户 当 前 累 计 待 支 付 收 益 (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 A 为 0)。 转入基金确认份 额 的 计算 精 确 到 小 数 点后 两 位, 小 数 点 后 两 位以 后 的部 分 四 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 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半 年, 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0 元, 交银成长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 2.2700 元。若该投 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 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长前 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010=101,000 元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4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 0.5%=505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 0/ (1+0 )=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100,495-0)/2.2700=44,270.93 份 例二: 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 1,000,000 份, 持有期一年半, 转 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00 元, 交银趋势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10 元。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0 份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 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 非网上交易),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 1.0200=1,02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 0.05%=51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 0.5%/ (1+0.5% )=5,072.09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 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 100,000 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 增利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 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2.2700 元。 若该 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 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 非网 上交易 ),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250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 1.5%/ (1+1.5% )=1,847.29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125,000-1,847.29)/2.2700=54,252.30 份 例四: 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 100,000 份, 该 100,000 份基金份 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 61.52 元,转换申请 当日交银增利 A/B 类 基金份额净值 为 1.27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 货币 A 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 ( 非网上交易) , 则 转入确认的 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00=10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5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 0.8%/ (1+0.8% )=793.65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100,000-793.65+61.52)/1.2700=78,163.68 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 转出的基金份额× 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确认金额× 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 转出确认金额-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 转入基 金的申 购 补差费= 转 入确认 金额× 对应的 转出与 转入基 金 的申购 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 转入确认金额-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 )/ 转换 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 为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转 出 的 基 金 份 额 按 比 例 结 转 的 账 户 当 前 累 计 待 支 付 收 益 (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 A 为 0)。 转 入 基 金 确 认 份额 的 计算 精 确 到 小 数 点后 两 位, 小 数 点 后 两 位以 后 的部 分 四 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 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一 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 2.2700 元。若 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 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 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25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 0.2%=25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 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124,750-0)/2.2700=54,955.95 份 例六: 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一 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 1.00 元。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 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6 转出 确认金额=100,000× 1.25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 0.2%=25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 1.2%=1497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124,750-1497)/1.00=123,253.00 份 例七: 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三 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8500 元, 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转换 为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 额,则转入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0.850=8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 0=0 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 0.2%=17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85,000-170)/1.0500=80,790.48 份 例八: 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 100,000 份, 该 100,000 份基金份 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 61.52 元,转换申请 当日交银增利 B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 1.27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货 币 A 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 , 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 B 类基金 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00=10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 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100,000-0+61.52)/1.2700=78,788.60 份 (7)网上 直销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 人 已开 通 基金 网 上 直 销 业 务, 个 人投 资 者 可 以 直 接通 过 本公 司 网 站的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 (以下简称“ 网上直销交易 平台 ” ) 办理开户和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定期定额投 资和转换等业 务。 本公司暂不开展网上 直销后端基金份额的认/ 申购业务, 通过转 托管转入网上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7 直 销 账 户 的后 端 收 费模式 的 基 金 份额 只 能 办理赎 回 业 务 。 通 过 网 上直销 交易平台 办 理 本 基 金前 端 基 金份额 申 购 和 定期 定 额 投资业 务 的 个 人投 资 者 将享受 前 端 申 购 费率优惠, 通 过 网 上直销 交 易 平 台进 行 基 金转换 , 从 各 基金 招 募 说明书 所 载 的 零 申 购 费 率 的基 金 转 换入非 零 申 购 费率 的 基 金,转 出 与 转 入基 金 的 前端申 购 补 差 费 率 将 享 受 优惠 , 其 他费率 标 准 不 变。 具 体 优惠费 率 请 参 见公 司 网 站列示 的 网上直 销交易平台 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 公 司 基 金 网 上直 销 业务 已 开 通 的 银 行卡 及 各银 行 卡 交 易 金 额限 额 请参 阅 本 公司网站。 个 人 投 资 者 通 过本 基 金管 理 人 网 上 直 销交 易 平台 申 购 本 基 金 前端 基 金份 额 的 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含) , 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 100 元 (含) , 不受 网上直销日常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 ,投资者可将 其 全 部 或 部分 基 金 份额转 换 成 其 它基 金 , 单笔转 换 申 请 不 受 转 入 基金最 低 申 购 限 额限制。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可根 据 业务 情 况 调 整 上 述交 易 费用 和 限 额 要 求 ,并 依 据相 关 法 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8) 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 应 于 新 的 费率 或 收 费方式 实 施 日 前依 照 《 信息披 露 办 法 》的 有 关 规定在 指 定 媒 体 上公告。 (9)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 易等) 进行基 金 交 易 的 投资 人 定 期或不 定 期 地 开展 基 金 促销活 动 。 在 基金 促 销 活动期 间 , 按 相 关 监 管 部 门要 求 履 行必要 手 续 后 ,基 金 管 理人可 以 适 当 调低 基 金 申购费 率 、 基 金 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 三) 不列入 基金 费用的 项目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金 托 管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完 全 履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用 支 出或 基 金 财 产 的 损 失, 以 及 处理与 基 金 运 作无 关 的 事项发 生 的 费 用等 不 列 入基金 费 用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前 所 发 生的信 息 披 露 费、 律 师 费和会 计 师 费 以及 其 他 费用不 从 基 金 财 产中支付。 ( 四) 基金管 理费 和基金 托管 费的调 整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 2 号) 48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金 托 管人 可 根 据 基 金 发展 情 况调 整 基 金 管 理 费率 和 基金 托 管 费 率 。 基 金管 理 人 必须在 调 整 实 施日 前 按 照《信 息 披 露 办法 》 的 规定在 指 定 媒 体 上刊登公告。 ( 五) 基金税 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总 体更 新


本 基 金 管 理人 依 据 《基金 法 》 、 《运 作 办法 》 、 《销 售 办 法 》 、 《 信息 披 露办 法 》 及 其 它 有 关法 律 法 规的要 求, 对 本基 金 的原 招募 说 明 书 进行 了 更新,主要更新的内 容如下: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 ”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九、基金的 转换”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数据截 止到2014 年6 月30 日。 (八)更新了“十一 、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 2014 年 6 月30 日。 (九)更新了“二十一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中相关内容。 (十)更新了“二十 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相关内容。 (十一)更新了“二十 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涉 及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十二)更新了“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中相关内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 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