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基金:关于持有的“13大丰港”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交银 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持有的 “13 大丰港” 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交银施罗 德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以 下简 称“本 公司” )旗下交 银施 罗德丰 盈收 益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所 持有 的“13 大丰 港” 债券 (代 码:124277 )2014 年 9 月 4 日 交易不 活跃 , 成交价 格严 重偏 离。 为使 持有该 债券 的基 金估 值更 加公平 、 合 理, 依据 中国 证监会 《关 于进 一步规 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务 的指 导意 见》 (证 监 会公告[2008]38 号 )的 有 关规定 及本 公 司的估 值政 策和 程序 ,经 和基金 托管 人协 商, 本公 司决定 于 2014 年 9 月 4 日 起对上 述基 金 持有的 “13 大丰 港” 债券 的估值 价按 前一 交易 日的 收盘价 计算 。在 “13 大丰 港”债 券的 交 易体现 了活 跃市 场交 易特 征后 , 将 按市 场价格 对其 进行估 值 , 本 公司届 时不 再另行 公告 。 敬 请投资 者予 以关 注。 特此公 告。 交银施 罗德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二〇一 四年 九月 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