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货币: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 年 9 月 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信建 投货 币市 场基 金 基金简称 中信建 投货 币 基金主代码 00073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8月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建 投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信建 投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告依据 《中 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投资基 金法》、 《 公开募 集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理 办法 》等 法律法 规以及《 中信建投 货币市 场基 金基金 合同 》、 《 中 信建 投 货币 市场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14 年9月9 日 赎回起始日 2014 年9月9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 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应 在开 放日办 理 中 信建投 货 币市 场基金 (以 下简称 “ 本基 金 ” ) 的申 购和赎回 , 具体办 理时 间为 上海 证券 交易所 、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的正常 交易 日, 但基 金管 理人根 据法 律法 规、 中国 证监 会的要 求或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公告 暂停 申购 、 赎 回时 除外 。 销 售 机构的 具体 业务 办理时 间参 见基 金销 售机 构的相 关公 告。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 若出 现新 的证券 交易 市场 、 证券 交易 所交易 时间 变更 或其 他特 殊情况 , 基金管 理人 将视 情况 对前 述开放 日及 开放 时间 进行 相应的 调整 , 但 应在 实施 日前依 照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的 有关 规定 在指 定媒 体上公 告。 基金管 理人 不得 在基 金合 同约定 之外 的日 期或 者时 间办理 本基 金的 申购 、 赎 回。 投 资者 在基金 合同 约定 之外 的日 期和时 间提 出申 购、 赎回 申请并 被受 理的 , 其 申购 、 赎 回价 格为 下 一开放 日本 基金 的申 购、 赎回价 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投资 者通过 销售机 构申 购本基金 份额 的单笔 最低 限额为人 民币0.01 元 ,追 加申购 单 笔最低 限额 为人 民币0.01 元,具 体的 最低 申购 限额 及投资 金额 级差 详见 销售 机构网 点公告 。 2 、基金 管理人 可以根 据市 场情况, 在法 律法规 允许 的情况下 ,调 整上述 规定 申购金 额 的数量 限制 。 基金管 理人 必须在 调整 前依 照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的有 关规 定 在指定 媒体 上公 告并 报中 国证监 会备 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不收 取申 购费 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 确定 价 ” 原则 ,即 本 基金的 申购 的价 格为 每份 基金份 额人 民币1.00 元; 2 、“ 金额 申购 ”原 则, 本 基金的 申购 以金 额申 请; 3 、当 日的 申购 申请 可以 在 基金管 理人 及销 售机 构 规 定的时 间以 内撤 销; 4 、基金 管理人 可在法 律法 规允许的 情况 下,对 上述 原则进行 调整 。基金 管理 人必须 在 新规则 开始 实施 前依 照《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法 》的 有关 规定 在指 定媒体 上公告 。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 、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可 将其 持有的 全部 或部 分基 金份 额赎回 , 单笔 赎回 不得 少于1.00 份; 2 、基金 份额持 有人某 笔交 易类业务 导致 单个交 易账 户的基金 份额 余额少 于1.00 份时, 余额部 分基 金份 额必 须一 同赎回 ; 3 、基金 管理人 可以根 据市 场情况, 在法 律法规 允许 的情况下 ,调 整上述 规定 赎回份 额 的数量 限制 。 基金管 理人 必须在 调整 前依 照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的有 关规 定 在指定 媒体 上公 告并 报中 国证监 会备 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不收 取赎 回费 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 确定 价 ” 原则 ,即 本 基金的 赎回 价格 为每 份基 金份额 人民 币1.00元; 2 、“ 份额 赎回 ”原 则, 即 本基金 的赎 回以 份额 申请 ; 3 、当 日赎 回申 请可 以在 基 金管理 人 及 销售 机构 规定 的时间 以内 撤销 ; 4 、“ 先进 先出 ”原 则, 即 按照投 资人 认购 、申 购的 先后次 序进 行顺 序赎回 确认 ; 5 、基金 管理人 可在法 律法 规允许的 情况 下,对 上述 原则进行 调整 。基金 管理 人必须 在 新规则 开始 实施 前依 照《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法 》的 有关 规定 在指 定媒体 上公告 。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 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 门内大 街2 号凯 恒中 心E座2 层 法定代 表人 :蒋 月勤 联系人 :贾 欣欣 联系电 话:010-59100273 传真号 码:010-59100298 (2) 网上交易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108-108 公司网 站:www.cfund108.com 开放期 间 , 客 户可以 通过 本公司 客户 服务 中心 电话4009-108-108 ( 免长 途话 费 ) 进 行业 务相关 事宜 的问 询、 开放 式基金 的投 资咨 询及 投诉 等。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 门内大 街 2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吴 建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 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1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 金 融大街甲17号 法定代 表人 : 闫冰竹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4)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 限公司 地址: 上海 市常 熟路171 号 法定代 表人 :储 晓明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23 网址:www.sw2000.com.cn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 不设 场内 销售 机构 。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 露安排 基金管 理人 根据 《 中 信建 投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合同 》 和 《 中 信建 投 货 币市 场 基金招 募说 明书 》 的 有关 规定 , 通 过 中国证 监会 指定 的信 息披 露媒体 、 基金 管理人 网站 等媒介 及时 公布 每万份 基金 已实 现收 益和7 日年化 收益 率。 敬请 投资 者留意 。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 项 (1)本 公告仅 对本基 金开 放日常申 购、 赎回业 务的 有关事项 予以 说明。 投资 者欲了 解 本基金 的详 细情 况, 请仔 细阅读 本基 金的 基金 合同 、 招 募说 明书 等相关 文件 。 投 资者 亦可 拨 打本基 金管 理人 的全 国统 一客户 服务 电话4009-108-108( 免长 途话 费) 咨 询 相 关事宜 。 (2) 基金 管理人 应接收 开 放日当 天 (T日) 开放 时间 结束前 受理 的申购 或 赎回 申请, 在 正常情 况下 ,本 基金 注册 登记机 构在T+1 日( 包括 该 日)内 对该 交易 的有 效性 进行确 认。T 日提交 的有 效申 请, 投资 者可在T+1 日后 (包 括该 日 )到销 售网 点柜 台或 以销 售机构 规定 的 其他方 式查 询申 请的 确认 情况。 若申 购不 成功 ,则 申购款 项本 金退 还给 投资 者。 销售机 构对 申购 、 赎 回申 请的受 理并 不代 表该 申请 一定成 功, 而仅 代表 销售 机构确 实接 收到申 购、 赎回 申请 。 申 购、 赎 回的 确认 以注 册登 记机构 的确 认结 果为 准。 对于申 购申 请及 申购份 额的 确认 情况 ,投 资者应 及时 查询 并妥 善行 使合法 权利 。 (3)有 关本基 金开放 申购 、赎回业 务的 具体规 定若 发生变化 ,本 基金管 理人 将另行 公 告。 风险提示 投资者 购买 货币 市场 基金 并不等 于将 资金 作为 存款 存放在 银行 或存 款类 金融 机构 , 基 金 管理人 不保 证基 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 金一定 盈利 , 也 不保 证最 低收益 。 基 金的过 往业 绩并 不预示 其未 来业 绩表 现。 投资者 投资 基金 前应 认真 阅读基 金合 同 、 招募 说明 书, 投资 与自 身 风险承 受能 力相 适应 的基 金。 特此公 告。 中信建 投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四 年 九月 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