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 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关于旗下 基金估 值调整的 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及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的相关规定, 经
与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 自 2014 年 9 月 3 日起,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以 AMAC 行业指数作 为计算依据,
对 旗下国投瑞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 国 投 瑞 银 医 疗 保 健 行 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持 有 的 因 特 殊 事 项 而 停 牌 且 潜 在 估 值 调 整 对 前 一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股票 中国电建(证券代码 601669) ,
以及 信邦 制药 (证券 代 码 002390)采 用“ 指 数收益法 ”进 行估值 调 整 ,同时根
据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原则,本公司对旗下管理 的 国 投 瑞 银 瑞 和 沪 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投瑞银成长
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
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 投 瑞 银 新 兴 产 业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及国投瑞 银策略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基金 持有的 上述 相关股票 也
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 项 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 金 托管人协商, 自 上 述 相 关 股
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届
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