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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货币A(000505)

国寿安保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1 页 共 21 页 国 寿 安保 货 币市 场 基金 更 新 招募 说 明书 摘 要 (2014 年第 1 号)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根据 2013 年 12 月 24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 会 ” ) 《关于核准国寿 安保货币市 场基金 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1626 号)注册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关 于国寿 安保 货币 市场 基 金 募集 时间 安排 的确 认 函》 ( 基金 部函[2013]1109 号) , 进行募集 。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4 年1 月20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 开 放式基金。 重 要提 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 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 的基 金合 同于2014 年1 月20 日生 效。 本 摘要根 据基 金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书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 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 并按照 《基 金法 》 、 《 运作办 法》 、 基金 合同及 其他有 关规定 享 有权利 、承 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七日年化收益率会因为货币市 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 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2 页 共 21 页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 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 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 基金。 投资有风险, 投 资人认购 (或 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产品特性, 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 出投 资决策 。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每6 个月更新一次, 并于每6个月结束 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4 年7 月19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 年6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一、 基 金管 理人 ( 一) 基金 管 理人概 况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0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中国人寿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慧敏 设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资本:5.88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联系人:王晓忠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308 号 文 核 准 设 立 。 公 司 股 东 为 中 国 人 寿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持 有 股 份 85.03% ;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持 有股份 14.97% 。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3 页 共 21 页 ( 二) 主 要成 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刘慧敏先生, 董事长, 博士。 曾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室副主任, 上海证券交易 所副总经理, 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总裁兼副董事长,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裁、 总裁; 现任中国 人寿保险 (集团) 公司 副总裁、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总裁、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范勇宏先生, 董事, 博士。1988 年 7 月至 1993 年 1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工作。1993 年 2 月至 1998 年 2 月在华夏证券公司工作。1998 年 3 月至 2012 年 7 月 任华夏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2008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华 夏基金(香 港) 公司董事长。2013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执行 官。曾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公会会长。 左季庆先生, 董事, 硕士。 曾任中国人寿资金运用中心债券投资部总经理助 理,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总经理, 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并担任中国交易商协会债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蕾女士, 董事, 硕士。 曾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际联络 部副处长; 现 任澳大利亚安保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彭雪峰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北京市燕山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北京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杨金观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会计学院副主任、 副院长、 学校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务处处长、 会计学教授。 周黎安先生, 独立董事, 博士。 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 现任北 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主任、教授 。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黎原先生, 监事长, 硕士。 曾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副处级秘书, 对外经济 贸易部副处长、 处长, 财政部金融司处长、 副司长级干部,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计 财部总经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监事长。 张彬女士,监事,硕士。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助理经理、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4 页 共 21 页 经理、 高级经理及部门负责人; 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 经理。 马胜强先生, 监事, 硕士。 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助理、 业务主办;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助理 。 3、高级管理人员 刘慧敏先生,董事长,博士。简历同上。 左季庆先生,总经理,硕士。 简历同上。 申梦玉先生, 督察长, 硕士。 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基金投资 部副总监,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高级经理,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黄 力 先 生 , 基 金 经 理 , 硕 士 。 曾 任 中 国 人 寿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经 理助 理;现任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左季庆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瑞倩女士: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国寿安保尊 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段辰菊女士:国寿安 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 黄力先生: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吴坚先生: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二 、基 金托管 人 ( 一) 基金托 管人 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 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5 页 共 21 页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截至 2014 年 6 月末,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170 人,平 均年龄 30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 高级技术职称。 三 、相 关服务 机构 ( 一) 基金份 额发 售 机构 1 、直 销机构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3 幢306 号 法定代表人:刘慧敏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中国人寿中心 17 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传真: 010-66222861 联系人:祁琳 2 、代 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王均山 电话: 010-66106912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6 页 共 21 页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联系人: 张静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2 -6 层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田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 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95551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 丁国荣 联系人: 李清怡 电话: 021-54041654 传真: 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网址: http://www.sywg.com/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电话: 010-85130588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7 页 共 21 页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 010-60833722 传真: 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http://www.citicssd.com (9)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22 层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22 层 法定代表人: 沈强 联系人: 李珊 电话: 0571-85783737 传真: 0571-851063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http://www.bigsun.com.cn/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8 页 共 21 页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林生迎 电话: 0755-82960223 传真: 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88-001、95553 网址: http://www.htsec.com/ (1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联系人: 高峰 电话: 0755-83516094 传真: 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 http://www.cgws.com/ (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199 弄五道口广场1 号楼21 层 法定代表人: 兰荣 联系人: 谢高得 电话: 021-38565785 传真: 021-3856578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 网址: http://www.xyzq.com.cn/ (1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9 页 共 21 页 注册地址: 广 州 天 河 区 天 河 北 路 183-187 号 大 都 会 广 场 43 楼 (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 、39、 41、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黄岚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http://www.gf.com.cn/ (1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周嬿旻 电话: 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 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1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903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杨翼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0571-88920897、4008-773-776 网址: http://www.5ifund.com (17)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C 座70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联系人: 段京璐 电话: 010-88312877 传真: 010-88312885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10 页 共 21 页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1-566 网址: www.yilucaifu.com (1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3C 座9 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1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联系人: 李延鹏 电话: 0755-82721122-8625 传真: 0755-820290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的 要 求 , 选 择 其 他 符 合 要 求 的 销 售 机 构 销 售 本 基 金 , 并 及 时 公 告 。 ( 二 ) 注册登 记机 构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3 幢30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金融大街17 号中国人寿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慧敏 电话:010-66221546 传真:010-66222871 联系人:干晓树 ( 三 ) 出具法 律意 见书的 律师 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11 页 共 21 页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 四 ) 审计基 金财 产的 会 计师 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01-12 室 法人代表: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辜虹 经办注册会计师:辜虹、林美红 四 、基 金的名 称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 基金 五 、基 金的类 型 货币型 六 、基 金的投 资目 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 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 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稳 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七 、投 资方向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12 页 共 21 页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1、现金; 2、通知存款; 3、短期融资券; 4、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5、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 6、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7、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8、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中期票据; 9、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10、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八 、投 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 货币政策变化趋势、 市场资金 供求状况的基础上, 分析和判断利率走势与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 并综合考虑各 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对基金资产组合进行积极管理。 (一)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自上 而下的方式, 通过对研究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进行 深入研究, 综合考虑市场流动性状况、 存款银行的信用资质、 信用债券信用评级 及其他资产的收益率水平和流动性特征,设定各类资产合理的配置比例。 (二)利率预期策略 由于短期利率对于基金资产有重要影响 , 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分析货币市 场短期利率变化,以根据形势变化对基金资产做出合理调整。 具体而言, 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分析宏观经济及流动性等指标, 在对宏观 经济走势、 流动性状况及宏观经济政策进行深入分析基础上, 准确把握短期利率 走势并做出及时反应。 一般说来, 预期利率上涨时, 将适当缩短组合的平均剩余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13 页 共 21 页 期限; 预期利率下降时, 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延长组合的平均剩余期 限。 在短期利率期限结构分析和品种深入分析的基础上, 进行品种合理配置。 当 预期利率上涨时, 可以增加回购资产的比重, 适度降低债券资产的比重; 预期利 率下降, 将降低回购资产的比重,增加债券资产的比重。 (三)利率品种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基础上, 对利率期限结构和债券市 场变化趋势进行深入分析和预测, 基于利率品种的收益风险特征调整债券组合久 期。 确定组合平均久期后, 运用量化分析技术, 选择合理的期限结构的配置策略。 (四)信用品种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参考外部信用评级结果, 在公司内部的信用评级体系基础上, 对 市场公开发行的所有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企业债、 公司债等信用品种进行认 真研究和筛选, 形成信用品种基础池。 结合本基金的配置需要, 通过对到期收益 率、剩余期限、流 动性等综合分析,挑选适合的短期信用品种进行投资。 (五)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投资策略 在组合投资过程中, 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成本收益的基础上, 尽可能的扩大 交易对手方的覆盖范围, 通过向交易对手询价基础上, 挖掘出利率报价较高的多 家银行进行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的投资, 在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同时尽量分 散投资风险,提高存款及存单资产的流动性。 (六)杠杆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在严格遵守杠杆比例的前提下,通过对流动性状况深入分析, 综合比较回购利率与短期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 进而确定是否进行杠杆 操作。 (七)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紧密关注申购/赎回现金流变化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等影响基金 流动性管理的因素, 建立组合流动性监控管理指标, 实现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实 时管理。 本基金将通过对市场结构、 市场冲击情况、 主 要资产流动性变化跟踪分析等 多种方式对流动性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在进行组合优化时增加流动性约束条件, 在兼顾基金收益的前提下合理地控制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14 页 共 21 页 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通过现金留存、 持有高流动性券种、 正 向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 。 九 、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 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 注重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因此采用 7 天通知存款利率 (税后) 作为业绩比较基准。7 天通知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 如果7 天通知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整, 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 当日起开始生效。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 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 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本基金可以在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 十、 基 金的风 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 十 一、 基金的 投资 组合报 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报告区间为 2014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组 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15 页 共 21 页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7,573,221,704.69 37.01 其中: 债券 7,373,221,704.69 36.03








资产 支持 证券 200,000,000.00 0.98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8,992,423.49 0.3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2,505,530,411.15 61.11 4 其他资 产 315,913,679.26 1.54 5 合计 20,463,658,218.59 100.00 2 、 报 告期 债券回 购融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12.56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3,279,993,740.00 19.1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债券 回 购融资 余额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为 报告 期内 每个 交易日 融 资余额 占资 产净 值比 例的 简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20%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 、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 (1) 投资 组合平 均剩余 期限 基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8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04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16 页 共 21 页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87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180 天情况 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 “本 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 超过120 天”,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 (2) 报告期 末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1 30天以 内 25.12 19.10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率 债 1.63 - 2 30天( 含)—60天 25.34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率 债 0.47 - 3 60天( 含)—90天 39.44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率 债 0.58 - 4 90天( 含)—180 天 14.79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率 债 - - 5 180天( 含) —397 天( 含) 12.93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率 债 - - 合计 117.62 19.10 4 、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17 页 共 21 页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220,240,469.06 18.7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220,240,469.06 18.75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4,152,981,235.63 24.18 6 中期票 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7,373,221,704.69 42.94 9 剩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 浮 动利 率债券 459,692,120.78 2.68 5 、 报 告期末 按摊 余成本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债券投 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90306 09进出06 5,500,000 551,028,756.06 3.21 2 110418 11农发18 5,500,000 549,003,594.77 3.20 3 130322 13进出22 5,000,000 500,646,097.66 2.92 4 110413 11农发13 4,000,000 400,066,936.90 2.33 5 011437005 14中建 材SCP005 3,000,000 299,777,868.17 1.75 6 071403006 14中信CP006 2,000,000 199,960,401.58 1.16 7 071402005 14国泰 君安CP005 1,900,000 189,978,308.49 1.11 8 071428003 14方正 证券CP003 1,800,000 179,977,949.43 1.05 9 041459026 14杉杉CP001 1,600,000 160,000,122.01 0.93 10 011479002 14浙交 投SCP002 1,500,000 150,000,091.53 0.87 6 、 “ 影子 定价” 与“摊 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18 页 共 21 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705%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311%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487% 7 、 报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489050 14甬银1A1 2,000,000 201,460,000.00 1.17 8 、 投 资组合 报告 附注 (1) 基金计 价方 法说明 。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 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 按实际利率并考 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 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 每日计提收益。 本 基金采用固 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2) 本基 金在报 告期内 不存 在持有 剩余 期限小 于397 天 但剩 余存续期 超过397 天 的 浮息 债的摊 余成 本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20 %的情 况。 (3) 报告期 内本 基金投 资的 前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没有被 监管 部门立 案调 查, 或 在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4) 期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50,555,777.40 3 应收利 息 262,319,801.86 4 应收申 购款 3,038,100.00 5 其他应 收款 -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19 页 共 21 页 6 其他 - 7 合计 315,913,679.26 (5) 投资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 二、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 ,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的比较 : 国 寿安 保货币A 阶段 净值收 益 率① 净值收 益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 ④ 2014/4/1-2014/6/30 1.2022% 0.0023% 0.3366% 0.0000% 0.8656% 0.0023% 2014/1/20-2014/6/30 2.3599% 0.0029% 0.5992% 0.0000% 1.7607% 0.0029% 国 寿安 保货币B 阶段 净值收 益 率① 净值收 益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 ④ 2014/4/1-2014/6/30 1.2628% 0.0023% 0.3366% 0.0000% 0.9262% 0.0023% 2014/1/20-2014/6/30 2.4688% 0.0029% 0.5992% 0.0000% 1.8696% 0.0029% 十 三、 费用概 览 ( 一) 与 基金 运作有 关的 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 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20 页 共 21 页 3、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 券账 户 开户 费用 、账户 维护 费用, 以及 按照国 家有 关规定 和《 基金合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 二) 与 基金 销售有 关的 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 。 ( 三) 不 列入 基金费 用的 项目 1、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因未 履行或 未完 全履行 义务 导致的 费用 支出 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 关费用;


4、其 他根 据相关 法律 法规及 中国 证监会 的有 关规定 不得 列入基 金费 用的项 目 。 ( 四) 基 金管 理费和 托管 费的调 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 率、 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提高上 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人须在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 十 四、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于2014 年1 月2 日 刊 登 的 本 基 金 原



































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 21 页 共 21 页 招募说 明书(《 国 寿安 保货币 市场基 金 招募 说 明书》) 进行 了更新,并 根据本 基金 管理人 对本基 金实 施的 投资经 营活动 进行 了内 容补充 和更新,主 要更 新的内 容如 下: 1、在“ 第三部分 、 基 金管理人” 中, 对基金 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


2、 在 “第四部分 、 基金托管人” 中, 对基金托管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 第五部分 、 相关服务机构” 中, 增加了部分代销机构并更新了相关 服务机构的内容; 4、 在 “第七部分、 基 金的募集” 中, 删除了 相关募集方案, 增加了基金的 募集情况说明; 5、 在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中, 删除了基金的备案条件和募集失 败内容,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6 、在“第 十部 分 、 基金 的 投 资 ” 中, 增加 了“十、 基 金 投资 组 合 报告 ” , 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 2014 年6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增 加了 “第 十一 部 分 、基 金的 业绩 ”,相关 数据 内容 截止 时间 为 2014 年6 月30 日; 8、增 加了 “第二 十三 部分 、 其它 应披露 的 事 项” , 披露 了报告 期内 我公司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与本基金相关的所有公告 。 国 寿安 保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014 年9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