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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纯债A(121013)

国投纯债: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 页 共 27 页 
 
 
 
国 投瑞 银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2014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2014 年06月30 日 
 
 
 
 
 
 
 
 
 
 
 
 
 
 
 
 
 
 
 
 
 
 
 
 
 
基 金管 理人: 国投 瑞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送 出日 期:2014 年08月29日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 页 共 27 页 §1


重 要提示 及目 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2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 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 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 页 共 27 页 §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1210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81,161,593.84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21013 128013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29,962,636.40 451,198,957.44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 资管理,力争在长期中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业绩,为投资者提供低波动、稳健回报的理财工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 自上而下" 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模 拟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本基金基于均衡收益率曲线进行基本价值评估,计算 不同资产类别、不同剩余期限债券品种的预期超额回 报,并对预期超额回报进行排序,得到投资评级。在 此基础上,卖出内部收益率低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 买入内部收益率高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 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 久期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 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在不同的时期,采用 以上策略对组合收益和风险的贡献不尽相同,具体采 用何种策略取决于债券组合允许的风险程度。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4 页 共 27 页 风险品种, 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刘凯 王永民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66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594942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 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 要财务 指标 和基 金净 值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财务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3.1.1 期 间数 据和 指标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 本期已实现收益 -754,461.42 9,538,463.27 本期利润 2,341,494.45 17,342,087.9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88 0.057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37% 6.36% 3.1.2 期 末数 据和 指标 报告期末(2014 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56 -0.023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0,487,245.56 460,302,714.59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5 页 共 27 页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8 1.020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 收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2 、 对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 采 用期末 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润 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部 分的 孰低 数 ( 为 期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 数)。 3 、 以 上所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例 如基 金申购 赎回 费、 基金 转 换费等 ),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利润 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一个月 0.89% 0.08% 0.42% 0.07% 0.47% 0.01% 过去三个月 3.46% 0.08% 2.42% 0.09% 1.04% -0.01% 过去六个月 6.37% 0.09% 4.07% 0.08% 2.30% 0.01% 过去一年 1.80% 0.13% -0.65% 0.09% 2.45%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 3.85% 0.12% 0.13% 0.09% 3.72% 0.03% 阶段 (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一个月 0.89% 0.08% 0.42% 0.07% 0.47% 0.01% 过去三个月 3.45% 0.08% 2.42% 0.09% 1.03% -0.01% 过去六个月 6.36% 0.09% 4.07% 0.08% 2.29% 0.01% 过去一年 1.90% 0.13% -0.65% 0.09% 2.55%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 4.05% 0.12% 0.13% 0.09% 3.92% 0.03% 注:1、本基金为纯 债债 券型基金,属证券投 资 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 种 ,风险与预期收益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 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 基 金。 本基金选取中债综 合指数收益率作为本 基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6 页 共 27 页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2 、本基金对业绩比 较基 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 计 算方法。 3.2.2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份额 累计 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注: 本 基金 建仓 期为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起 的6 个月 。 截至建 仓期 结束 , 本 基金 各项资 产配 置比 例符 合 基金合 同及 招募 说明 书有 关投资 比例 的约 定。 §4


管 理人报 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 公司" ),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 基准 2012-12-11 2013-03-06 2013-05-24 2013-08-09 2013-11-04 2014-01-17 2014-04-10 2014-06-30 3% 2% 1% 0% -1% -2% -3%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 基准 2012-12-11 2013-03-06 2013-05-24 2013-08-09 2013-11-04 2014-01-17 2014-04-10 2014-06-30 4% 3% 2% 1% 0% -1% -2% -3%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7 页 共 27 页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于2002年6月13 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公司是中 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 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公司拥有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 诚信 、客户关注、包容 性、社会责任" 作为公 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4年6月底,公司有员工143人,其中90人 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公司管理27只基金,其中包括2只创新型分级基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怡文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2年12月 11日 - 13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曾任Froley Revy Investment Company 分析 师、 中国建设银行 (香港) 资产组合经理。2008 年6 月加入国投瑞银,现任国 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基 金、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 合基金、国投瑞银纯债基 金和国投瑞银新机遇混合 基金基金经理。 刘兴旺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3年05月 11日 - 9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曾任职申银万 国证券、华宝兴业基金、 泰信基金。2012年11 月加 入国投瑞银。现任国投瑞 银纯债债券基金、国投瑞 银中高等级债券基金和国 投瑞银岁添利一年期定期 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注: 任职 日期 和离 任日 期 均指公 司 作 出决 定后 正式 对外公 告之 日 。 证 券从 业 的含义 遵从 行业 协会 《 证 券业从 业人 员资 格管 理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8 页 共 27 页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在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系列法规和 《国投瑞银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 本着恪守诚信、 审慎勤勉, 忠实尽职的 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决策规 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内, 管理人通过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确保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 决策、 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 通过 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形 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 本报告期, 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 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 价同日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 的情况。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说 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上半年债市整体处于牛市格局 , 一季度前两月受经济回落、 货币政策趋缓影响, 利 率产品表现较好, 三月份市场出现分歧, 市场有所调整。 二季度债市整体处于牛市, 信 用利差、 基准利率均大幅下行, 我们认为推动牛市的基础是货币政策转向中性宽松, 流 动性较为充裕所致。 一季度债市整体呈陡峭化下行走势, 短端下行幅度较大, 收益率曲 线整体显得陡峭, 央行于四月中下旬和六月上旬 两度定向降准, 加之规范银行非标业务 的127 号文出台, 使得市场整体呈单边下行走势, 10年期国债最低下行至接近4% 的位置, 10年期国开下行至4.9% 附近。 从近期信贷以及PSL 实 行的力度来看, 预计M2 将快速反弹, 距央行年初定的目标差 距扩大, 加之三季度随着微刺激效果的逐步显现, 预计基本面对市场的支撑将减弱。 我 们积极根据规模变化调整仓位, 保持适度杠杆水平, 管理好组合流动性, 努力提高组合 收益。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止报告期末, 本基金A 类份额净值为1.018元,B 类份额净值为1.020元, 本报告期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9 页 共 27 页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37% ,B 类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6.36% ,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 4.07% 。本期内基金净值增长率高于基准,主要是准确判断了市场走势,在年初保持较 高的信用债杠杆贡献所致。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未来, 我们认为三季度支撑债市的有利因素进一步减少, 但基于经济处于下行 周期以及货币政策维持中性宽松, 预计调整的幅度相对有限。 因此我们将维持适中的组 合久期,保持适度杠杆,以获取票息收益为主。 4.6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估值 小组及运营部。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 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 行监督; 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 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 事项, 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 估值核算员、 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 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 员 ; 运 营 部 负 责 日 常 的 基 金 资 产 的 估 值 业 务 , 执 行 基 金 估 值 政 策 , 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 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 程 序 由 运 营 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 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 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 基 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 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 业敏感, 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 参与估值政策讨论。 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 证券, 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 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 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报告期末未与 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本基金A 类份额本期已实现收益为-754,461.42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66,218.48 元;B 类份额本期已实 现收益为9,538,463.27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364,283.96元。


本基金本期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 管人报 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 “本托管人” ) 在对国 投瑞银纯债债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27 页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 称 “ 本 基 金 ” ) 的 托 管 过 程 中 , 严 格 遵 守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 未发现 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 管人 对本 半年度报 告中 财务信 息等 内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发表 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 告中的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 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 度财 务会计 报告 (未 经审计 )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 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 注号 本期末 2014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6,033,937.31 1,108,445.12 结算备付金


2,989,250.47 1,161,426.11 存出保证金


31,431.94 24,585.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676,096,796.39 99,453,818.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76,096,796.39 99,453,818.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27 页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4,156,644.20 4,552,686.27 应收利息


10,148,337.10 3,405,326.9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800.00 2,8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799,457,197.41 109,709,088.38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附 注号 本期末 2014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07,866,267.25 28,011,845.57 应付证券清算款


34,008.63 - 应付赎回款


102,575.90 885,156.97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8,319.07 66,710.62 应付托管费


85,234.04 19,060.16 应付销售服务费


48,020.52 19,585.85 应付交易费用


10,517.63 3,759.6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48,733.32 8,138.00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73,560.90 200,000.22 负债合计


308,667,237.26 29,214,257.00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481,161,593.84 84,013,517.85 未分配利润


9,628,366.31 -3,518,686.47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27 页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0,789,960.15 80,494,831.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99,457,197.41 109,709,088.38 注:报 告截 止日2014 年6 月30日, 本基 金A 类 份额 净 值1.018 元 ,基 金份 额总 额29,962,636.40份,B 类 份额净 值1.020 元, 基金 份 额总额451,198,957.44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01月01日-2014年06 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号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2014 年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3 年01月01日-2013 年06 月30日 一 、收 入


23,865,192.88 16,625,529.20 1.利息收入


12,900,619.12 15,992,015.0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6,612.58 2,524,095.93








债券利息收入


12,787,141.14 12,854,872.2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36,865.40 613,046.8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52,198.67 3,087,686.0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2,198.67 3,087,686.0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899,580.51 -2,464,622.38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 - -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27 页 填列)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填 列) 12,794.58 10,450.49 减 :二 、费用


4,181,610.52 5,517,875.95 1.管理人报酬


1,159,371.86 2,610,926.99 2.托管费


331,249.15 745,979.09 3.销售服务费


204,605.52 865,590.00 4.交易费用


11,270.95 14,340.45 5.利息支出


2,259,701.83 1,045,270.34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259,701.83 1,045,270.34 6.其他费用


215,411.21 235,769.08 三、 利润 总额 (亏 损总 额以 “- ” 号 填列 ) 19,683,582.36 11,107,653.2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净 利润( 净亏 损以“- ” 号 填列 ) 19,683,582.36 11,107,653.25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01月01日-2014年06 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2014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84,013,517.85 -3,518,686.47 80,494,831.38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19,683,582.36 19,683,582.36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397,148,075.99 -6,536,529.58 390,611,546.4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05,237,056.57 -6,673,813.77 598,563,242.80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27 页








2.基金赎回款 -208,088,980.5 8 137,284.19 -207,951,696.39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481,161,593.84 9,628,366.31 490,789,960.15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01月01日-2013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2,581,013,648.5 9 8,095,956.24 2,589,109,604.83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11,107,653.25 11,107,653.25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2,274,564,090. 28 -12,198,488.44 -2,286,762,578.7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9,767,704.78 1,978,263.98 121,745,968.76








2.基金赎回款 -2,394,331,795. 06 -14,176,752.42 -2,408,508,547.48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6,916,744.20 -6,916,744.2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06,449,558.31 88,376.85 306,537,935.1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刘纯亮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刘纯亮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冯伟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27 页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系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 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12]1369 号文《关于 同意国投瑞银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的核准, 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12 月11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581,013,648.59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为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 。 本基金的投资对 象 是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国 内 依 法 发 行 上 市 的 国 债 、 央行票据、 信用债 (即企业债、 公司债、 可分离债存债、 次级债、 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 持证券、 地方政府债、 金 融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 种。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 ; 持有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本基金不参与可转债 (不含可分离债存债) 投资、 不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 也不 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权证投资。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6.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 年2月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和38项 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 则" )编制,同时,对 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 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 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及其他 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4年6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止期间 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和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27 页 6.4.5 会 计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于本期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 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 (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 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 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 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 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 号 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 的规定, 自2004 年1月1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 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 改革有关税收政策 问题的 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2008]1 号文 《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 基 金 从 证 券 市 场 中 取 得 的 收 入 , 包 括 买 卖 股 票 、 债 券 的 差 价 收 入 , 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 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 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 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 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字[2005]107 号 文 《关于股息红利有关 个人所得税政 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 股息红利所得, 按照财税[2005]102 号文规定 ,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 减 按50%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 施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2013年1月1日起, 个人从公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27 页 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 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 年 (含1年) 的, 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 一适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 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 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2008]132 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 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个人所得税。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于2014年上半年度, 并无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 变化的情况。 6.4.7.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2014 年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01月01日-2013 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159,371.86 2,610,926.9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95,549.80 1,145,435.10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27 页 注:1) 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的0.6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 ×0.60%/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底,按 月支 付, 由基 金托 管人于 次月 前两 个工 作 日内从 基金 资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2014 年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01月01日-2013 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31,249.15 745,979.09 注:1) 基金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的0.2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 ×0.20%/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次 月前 两个 工作 日 内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取。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2014 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 A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 B 合计 中国银行 51,077.96 8,702.32 59,780.2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43.87 136,302.33 138,346.20 合计 53,121.83 145,004.65 198,126.48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3年01月01 日-2013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 合计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27 页 A B 中国银行 675,698.21 84,958.71 760,656.92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4,155.96 34,204.06 38,360.02 合计 679,854.17 119,162.77 799,016.94 注:1) 基金销售服务费 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 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费等。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按前一日A 类资产净值的0.3%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B 类基金 份额按前一日B 类资产 净值的0.1%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 算公式如下: H =E ×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率÷当 年天数 H 为每日各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 人于次月首日起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2014年0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


10,295,9 66.8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01月01日-2013年0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





9,806,01 4.25 6,014.25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27 页 6.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于本基金。


6.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 及上期末 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2014 年06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01月01日-2013年0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66,033,937.31 40,520.45 1,864,642.08 136,820.43 6.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于本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本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无其他关联交易。 6.4.9 期 末(2014 年06 月30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股票 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期末2014 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194,699,292.9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27 页 债券代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41463008 14 海宁 CP001 2014-07-01 100.73 350,000 35,255,500.00 041464018 14 深机 场 CP001 2014-07-01 100.73 400,000 40,292,000.00 041469031 14 鲁西 化工 CP001 2014-07-01 100.27 300,000 30,081,000.00 120241 12 国开 41 2014-07-04 97.15 100,000 9,715,000.00 130323 13 进出 23 2014-07-04 100.33 200,000 20,066,000.00 130324 13 进出 24 2014-07-04 100.41 300,000 30,123,000.00 140204 14 国开 04 2014-07-04 100.45 100,000 10,045,000.00 140320 14 进出 20 2014-07-04 100.38 200,000 20,076,000.00 合计





1,950,000 195,653,500.00 6.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期末2014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 款余额为人民币113,166,974.30 元, 分别于2014年7月4日、 7月7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 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低于债券回购交 易的余额。 6.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 资组合 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27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676,096,796.39 84.57 其中:债券 676,096,796.39 84.5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9,023,187.78 8.63 7 其他资产 54,337,213.24 6.80 8 合计 799,457,197.41 100.00 7.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 7.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6,191,368.00 1.2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0,025,000.00 18.34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27 页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0,025,000.00 18.34 4 企业债券 293,152,428.39 59.7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96,229,000.00 39.98 6 中期票据 90499000.00 18.44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676,096,796.39 137.76 7.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41463008 14海宁 CP001 400,000 40,292,000.00 8.21 2 041464018 14深机场 CP001 400,000 40,292,000.00 8.21 3 122911 10鞍城投 396,880 39,846,752.00 8.12 4 122817 11三门峡 350,310 35,689,582.80 7.27 5 122579 09远洋债 324,840 32,451,516.00 6.61 7.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所有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27 页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2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7.12.1 基 金投 资前 十名证 券的 发行主 体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或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 开 谴责 、处罚 的投 资决策 程序 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 , 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基 金投 资前 十名股 票中 投资于 超出 基金合 同规 定备选 股票 库之外 的投 资决策 程 序 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1,431.9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4,156,644.2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148,337.10 5 应收申购款 800.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4,337,213.24 7.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7.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12.6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27 页 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 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 未从二级市场主动 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 的规定。 §8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 人户 数 (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国投瑞 银纯债 债券A 472 63,480.16 3,022,632.02 10.09% 26,940,004.38 89.91% 国投瑞 银纯债 债券B 8 56,399,869.68 440,463,105.98 97.62% 10,735,851.46 2.38% 合计 480 1,002,419.99 443,485,738.00 92.17% 37,675,855.84 7.83% 8.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投瑞银纯债 债券A 1,006.07 - 国投瑞银纯债 债券B - - 合计 1,006.07 - 8.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 国投瑞银纯 债债券A 0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27 页 开放式基金 国投瑞银纯 债债券B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 国投瑞银纯 债债券A 0 国投瑞银纯 债债券B 0 合计 0 §9


开 放式基 金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12月11日) 基金份额总额 1,623,793,743.60 957,219,904.9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3,073,245.77 30,940,272.0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604,109.41 600,632,947.1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7,714,718.78 180,374,261.8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962,636.40 451,198,957.44 §10 重大 事件 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自2014年4月18 日起盛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自2014年5月8日起聘任张南森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事变动均已按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2014年2月14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自2014年2月13 日起, 陈四清先生担任本行 行长。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27 页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 基 金改 聘会 计师事 务所 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 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未发生改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 理人 、托 管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监管 部门 稽查或 处罚 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中金公司 401,117,721.74 61.02% 1,592,400,000.00 49.83% 招商证券 125,589,710.89 19.11% 968,300,000.00 30.30% 国信证券 84,662,856.81 12.88% 380,974,000.00 11.92% 广州证券 45,968,055.57 6.99% 254,171,000.00 7.95% 注:1 、 本基 金管 理人 在租 用证券 机构 交易 单元 上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 本基 金管 理人 将证 券 经营机 构的 注册 资本 、研 究水平 、财 务状 况、 经营 状况、 经营 行为 以及 通讯 交易条 件作 为基 金专 用 交易单 元的 选择 标准 , 由研 究部 、 投 资部 及交 易部 对券 商进行 考评 并提 出交 易单 元租用 及更 换方 案。 根据董 事会 授权 ,由 公司 执行委 员会 批准 。 2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发 生交易 所股 票及 权证 交易 。


3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租用 交 易单元 未发 生变 更。 国 投瑞 银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二 〇一 四年八 月二 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