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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商机(000589)

光大商机: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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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 大 保德 信 银发 商 机主 题 股票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4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管 理人: 光大 保德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交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 二 〇一 四年 八月二 十九 日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2 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年度 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 同规定, 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 4 月 29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3 2 基 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0589 交易代码


00058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4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2,927,484.0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 基 金通 过 对中 国人 口结 构 趋势 的 研究 分析 ,力 争 把 握 中 国 人口 老 龄化 过程 中相 关 受益 上 市公 司的 发展 机 会 , 并分享由相关优势上市公司带来的资本增 值回报。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认 为 当前 受益 于人 口 老龄 化 进程 的上 市公 司 股 票 涉及多个行业, 本基金将通过自下而上研究入库的方式, 对 各 个行 业 中受 益于 老龄 化 主题 的 上市 公司 进行 深 入 研 究 , 并将 这 些股 票组 成本 基 金的 核 心股 票库 。未 来 若 出 现 其 他受 益 于老 龄化 进程 的 上市 公 司, 本基 金也 应 在 深 入 研 究的 基 础上 ,将 其列 入 核心 股 票库 。本 基金 将 在 核 心 股 票库 的 基础 上, 以定 性 和定 量 相结 合的 方式 、 从 价 值 和 成长 等 因素 对个 股进 行 选择 , 精选 估值 合理 且 成 长 性良好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75%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 ×中证全债 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为 股 票型 基金 ,属 于 证券 投 资基 金中 的风 险 较 高 的 品 种, 其 预期 收益 和风 险 高于 混 合型 基金 、债 券 型 基 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4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徐蓉 王涛 联系电话 021-33074700-3110 95559 电子邮箱 epfservice@epf.com.cn t_wang@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88 , 021-53524620 95559 传真 021-63351152 021-62701216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 半 年 度 报 告 正文 的 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epf.com.cn 基金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办公场所。 3 主 要财 务指标 和 基 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 据和 指标 报 告期 (2014 年 4 月 29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601,312.54 本期利润 6,758,734.5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4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80% 3.1.2 期 末数 据和 指标 报告 期末(2014 年 6 月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6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8,992,228.9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 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 本基金合同于2014 年4月29日生效,未满一年。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5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09% 0.41% 0.51% 0.58% 1.58% -0.17% 合同成立至 今 2.80% 0.30% 1.60% 0.59% 1.20% -0.29%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以 来 基 金 份额累 计 净值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 年 4 月 29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注: 本基金于2014年4月29日成立,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基金建仓期为2014年4月29 日至2014 年10月29日。 4 管 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 经理 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保德信”)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由 中 国 光 大 集 团 控 股 的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美 国 保 德 信 金 融 集 团 旗 下 的 保 德 信 投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6 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创建,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 亿元人民币,两 家股东分别持有 55% 和 45% 的股份。 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和中 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今后, 将在法律法规允许 的范围内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更多资产管理服务。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光大保德信旗下管理着 16 只开放式基金, 即光大保德信 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 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添天盈季度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 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和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健 权益投资副 总监、 基金经 理 2014-04-29 - 11 年 王健女士, 毕业于浙 江大学, 获生物物理 学硕士学位。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上海转基因研 究中心项目经理; 2002 年 2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上海联科科 技投资公司项目经 理;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红塔 证券研发中心医药 研究员。2007 年 8 月加盟光大保德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投资部高级研 究员, 光大保德信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部 投资经理, 现任本基 金 管理人权益投资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7 副总监、 光大保德信 动态优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及光大 保德信银发商机主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证 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求最大利益。 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为充分保护持有人利益, 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基金在获得投研团队、 交易团队 支持等各方面得到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从投研制度设计、 组织结构设计、 工作流程 制定、 技术系统建设和完善、 公平交易执行效果评估等各方面出发, 建设形成了有效的 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本报告期, 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 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说 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4 年 上 半 年 在 上 市公 司 业 绩 整 体 表 现 不 佳以 及 国 内 为 提 振 经 济 进行 的 定 向 宽 松 等因素影响下, 上半年市场整体处于横盘震荡向下格局, 沪深 300 指数下跌 7.08%。其 中通信、 计算机、 电子以及传媒板块有显著超额收益, 农林牧渔、 非银金融、 建筑装饰 以及商业贸易等板块表现较差。 本基金从 2014 年 4 月 29 日成立以来, 结合市场情况予以稳健 建仓, 主要配置在与 养老相关的旅游、医疗、食品饮料以及机械自动化相关板块上。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8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80%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60%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上半年我国 GDP 同比增长 7.4% , 其中二季度增长 7.5% 。 展望下半年, 随着各项稳 增长政策的效应逐渐显现,制造业景气度预计会出现进一步逆周期回升,7 月中采 PMI 为 51.7% ,环比上升 0.7 个百分点,连续 5 个月回升;7 月汇丰 PMI 终值为 51.7% ,相 对 6 月终值提升 1 个百分点, 显示内外需均有改善, 促进经济进一步企稳。 7 月 29 日的 政治局会议也特别强调了经济增长的重要性, 意味着下半年决策层仍将保持宽松的政策 环境以稳增长,因而短期经济增速企稳回升将是大概率事件。 流动性方面,截至 6 月 末,广义货币供应量 M2 同比增长 14.7% ,已 明显高于全年 13% 的 预 期 目 标 ; 而 在 商 业 银 行 放 贷 意 愿 低 迷 的 前 提 下 , 决 策 层 通 过 抵 押 补 充 贷 款 (PSL ) 、 批准国开行 设立住宅金融事业部 等方式有效注入流动性, 整体货币环境预计 仍将较为宽松。 国务院会议指出持续推进社会整体融资成本降低, 预计下半年利率走势 依然以稳中下行为主。 然而地产仍将是影响经济稳定持续的重要变量,百城房价指数连续 3 月环比下跌, 7 月环比降 0.81% ,较 6 月 0.50% 的跌幅扩大 0.31 个百分点;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地方政 府放松限购、 改善按揭, 部分城市房地产销售环比有所复苏、 同比跌幅有所收窄, 预计 以价换量、 消化库存的趋势将继续推进, 但房地产库存高企仍将继续抑制新开工、 建设 活动和房地产投资。未来仍需密切关注房地产行业的走势及其对经济运行趋势的影响。 展望下半年, 流动性宽松、 政策面放松的持续累积效应将部分对冲地产投资的下行, 预计总体经济将继续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 而随着人口 老龄化进入加速期, 以及经济增 长的驱动因素逐步从投资转向内需消费, “银发产业” 将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 之一, 本基金将继续聚焦人口老龄化相关的行业, 重点关注医药保健、 消费旅游、 金融 保险等行业, 以及受益于人工替代的机械自动化和信息技术行业, 同时关注移动医疗等 新兴技术与商业模式; 本基金将着力于自下而上精选优质潜力品种, 在复杂的市场环境 下,争取准确把握市场脉动,严格控制风险,创造较好的超额收益。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遵守 《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 及监管机关有关规定和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工 作制度》 进行。 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月末、 年中和年 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的财务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 公司设立由负责运营的高管、 运营部代表 (包括基金会计) 、 投研部门 代表、 监察稽核部代表、IT 部代表、 金融工程 部门代表人员组成的估值委员会。 公司估 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 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 选择基金估值模型及估值模 型假设, 定期评价现 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基金 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决策机制, 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 基金管理人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9 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 由公司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 审计师 沟通后形成建议, 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估值委员会向公司管理层提 交推荐建议前, 应审慎 平衡托管行、审计师和 基金同业的意见,并必 须获得估值委员会 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 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长期相关工作经历, 并具 有广泛的代表性,估值委员会中的投研人员比例不超过三分 之一。 委员会对各相关部门和代表人员的分工如下: 投资研究部和运营部共同负责关注相 关投资品种的动态, 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 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从而确 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 运营部根据估值的专业技术对需要进 行估值政策调整的品种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估值委员会讨论, 负责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进行 日常估值业务, 负责与托管行、 审计师、 基金同业、 监管机关沟通估值调整事项; 监察 稽核部就估值程序的合法合规发表意见; 投资研究部负责估 值政策调整对投资业绩影响 的评估; 金融工程负责估值政策调整对投资绩效的评估; IT 部就估值 政策调整的技术实 现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报告期末未与 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 润分配。 5 托 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2014 年上半年度, 基金托管人在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 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2014 年上半年度,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基金费 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5.3 托 管人 对本 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2014 年上半年度, 由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10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 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 年度 财务会 计报 告(未 经审 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 期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82,996.79 结算备付金 100,112,210.02 存出保证金 16,190.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4,348,095.74 其中:股票投资 123,947,495.74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00,6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25,900.9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 产总 计 305,085,393.71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本 期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81,799,309.01 应付赎回款 3,744,113.02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0,881.06 应付托管费 48,480.1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18,957.10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91,424.40 负 债合 计 86,093,164.76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212,927,484.09 未分配利润 6,064,744.86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218,992,228.95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总计 305,085,393.71 注: (1 ) 报告截止日2014 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净值1.028元, 基金份额总额212,927,484.09 份。 (2) 本基金合同于2014 年4月29日生效。 本基金报告期为2014年4月29日至2014年6月30 日。 6.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 4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 4 月 29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一 、收 入 7,809,577.46 1.利息收入 1,057,016.9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15,687.90 债券利息收入 527.6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40,801.34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12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1,205,317.8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81,147.28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52,605.2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371,565.26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号填 列) 5,157,422.03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 ” 号填列) 389,820.70 减 :二 、费用 1,050,842.89 1.管理人报酬 704,271.52 2.托管费 117,378.57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41,355.54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87,837.26 三 、 利润 总 额 ( 亏损 总额 以 “- ”号填列) 6,758,734.5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净 利润( 净亏 损以 “- ”号 填 列) 6,758,734.57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体: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 4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4 月 29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315,731,210.37 - 315,731,210.37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 - 6,758,734.57 6,758,734.57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13 期利润)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列) -102,803,726.28 -693,989.71 -103,497,715.9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49,492.98 3,029.43 452,522.41 2.基金赎回款 -103,253,219.26 -697,019.14 -103,950,238.40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212,927,484.09 6,064,744.86 218,992,228.9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陶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雷军,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永万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光大保 德信 银发 商机主 题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以 下简称 “本 基金 ”) ,系经 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4]278 号文 《关于核准光大 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的核准, 由光 大保德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生效, 首次设立募 集规模为 315,731,210.37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为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国 内 依 法 发 行 上 市 的 股 票 ( 包 括 中 小 板 、创 业 板及 其 他 经 中 国 证监 会 核准 上 市 的 股 票 ) 、 债 券( 包 括 公 司 债 券 、 企业债 券 、 可 转换 债 券、 短 期 融 资 券 、金 融 债、 国 债 、 央 行 票据 、 中期 票 据 等 ) 、 债 券 回购、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 工具( 但须 符 合中国证 监会相 关规定) 。本 基金为 股票型 基 金,股票 资产占 基金 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95% , 现金及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投资于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非现金资产中至少 80% 投资于受益于人口老龄化进程的 上市公司股票。 本基金的 业绩比较 基准 为:7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 率+25% ×中 证全债指 数收益 率。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14 6.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 会 计 准 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 于 在 具 体 会计 核 算和 信 息 披 露 方 面, 也 参考 了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修 订的 《 证券 投 资 基 金 会 计核 算 业务 指 引 》 、 中 国证 监 会制 定 的 《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估 值 业 务 的 指 导 意 见 》 、 《 关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执 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则 》第 3 号 《 会 计 报表 附注 的 编 制 及 披 露》 、 《 证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 4 月 29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经营成果 和净值变动 情况。 6.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 4 月 29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经营成果 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财务报表 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4 年 4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6.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 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 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 基 金 目 前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股 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 (2) 金融负债分类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15 本 基 金 的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归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 债券等, 以及不 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交易 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 持 有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期 间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利, 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每日, 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 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符合金融资 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将 终 止 确 认; 金融资产转移, 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 方( 转 入方) ;本 基金已 将金融资 产所有 权上几 乎所有的 风险和 报酬转 移给转入 方的,终 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 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 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 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 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 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和发行 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16 交易费用后入 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 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 全 部 公 允 价 值 的 比 例 将 购 买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债 实 际 支 付 全 部 价 款 的 一 部 分 确 认 为 权 证 投 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 、(3) 中相关原则进行计 算; (5) 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 ,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 合 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 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公 允 价 值 是 指 在 公 平 交 易 中 熟 悉 情 况 的 交 易 双 方 自 愿 进 行 资 产 交 换 或 者 债 务 清 偿 的金额。 本基金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 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 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第二层次是本基金 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 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 跃市场上的报价的, 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 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 以其 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 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 股票投资 (1) 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且 证 券 发 行 机 构 未 发 生 影 响 证 券 价 格 的 重 大 事 件 的,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 机 构 发 生 了 影 响 证 券 价 格 的 重 大 事 件 , 可 参 考 类 似 投 资 品 种 的 现 行 市 价 及 重 大 变 化 因 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值。 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 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 送股、转增股、公开增 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 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证 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 可靠计量 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 以其在证券交易所 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C.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 估 值日在 证券 交易所 上 市交 易的同 一股 票的 市价低 于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的初 始取得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17 成本时,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 估值日在证 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的同 一股票的 市价高于非公 开发行股 票的初始取得 成本时,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 债券投资 (1)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 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 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 交易的但 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且 证 券 发 行 机 构 未 发 生 影 响 证 券 价 格 的 重 大 事 件的,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 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值。 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 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 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 价中 所含 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 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件,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 定公允价值。 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 调整最近交易市 价,确定公允价值; (3) 未上市债券、交易所以 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 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 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 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 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 权证投资 (1) 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 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 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 无交易的 但 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且 证 券 发 行 机 构 未 发 生 影 响 证 券 价 格 的 重 大 事件的,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 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 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值。 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 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 靠计量公 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 上市 日前, 采用估值技术分 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 自上市日 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 2) 、3) 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 其他 (1)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 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 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 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18 6.4.4.6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 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 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 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 损失) 占基 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 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 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 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 “ 损益平准金” 科目中核 算, 并于期末 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损)”。 6.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 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 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 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 前支取定 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 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 列入利息收入减项, 存款 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 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 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 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 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资产 支 持 证 券 发 行 企 业 代 扣 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后 的 净 额 确 认 , 在 证 券 实 际 持 有 期 内 逐 日 计 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 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 损失) 于 卖 出 股 票 成 交 日 确 认 , 并 按 卖 出 股 票 成 交 金 额 与 其 成 本 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 损失) 于 成 交 日 确 认 , 并 按 成 交 总 额 与 其 成 本 、 应 收 利息的差额 入账; (7) 衍生工具收益/( 损失) 于 卖 出 权 证 成 交 日 确 认 , 并 按 卖 出 权 证 成 交 金 额 与 其 成 本 的差额入账;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19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 ,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 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 额扣除应 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系本基金持有的采 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 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 用的 确 认 和计 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 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 期基金费 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 三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1 基 金的 收益 分配 政策 (1) 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按有关规定制 定; (2)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 投资人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 将 投 资 人 的 现 金 红 利 按 红 利 发 放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自 动 转 为 相 应 的 同 一 类 别 的 基 金 份 额; (3)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0 次, 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 ; (4)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 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 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8)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面值; (9)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外 币交 易 本基金无外币交易。 6.4.4.13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报告期无分部报告。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20 6.4.4.14 其 他重 要的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本年度本基金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5 会 计政 策 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 估计变更。 6.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 调整证 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 调整由 出让方按证券(股 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 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总 局 财税 字[2005]103 号 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试点 改 革有 关 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 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 号 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 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总 局 财税 字[2005]103 号 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试点 改 革有 关 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 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总 局 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企 业所 得税 若干优 惠 政策 的 通 知》 的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 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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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总 局 财税 字[2002]128 号 文 《关 于开 放式 证券投 资 基金 有 关 税收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21 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总 局 财税 字[2005]103 号 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试点 改 革有 关 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 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总 局 财税 字[2008]132 号 文 《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 总 局关 于 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储蓄 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实 施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 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 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本基金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7.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 机构、 基金销售机 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 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6.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4 月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22 光大证券 132,574,942.10 100.00% 6.4.8.1.2 权 证交 易 本期未与关联方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债 券交 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4 月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 2,194,075.00 100.00% 6.4.8.1.4 债 券回 购交 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4 月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 3,213,000,000.00 100.00% 6.4.8.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4 月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付 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比例 光大证券 118,957.10 100.00% 118,957.10 100.00%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买( 卖) 经手 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 卖) 证管费等)。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 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4 月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6 月 30 日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23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04,271.52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 户 维 护 费 345,975.90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1.5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由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4 月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17,378.57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 管费划付指令, 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6.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期末 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24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4 月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582,996.79 8,355.89 6.4.8.6


本 基 金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9 期 末(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基 金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6.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 位: 股 )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 注 002727 一心 堂 2014-06-25 2014-07-02 新股未 流通 12.20 12.20 500 6,100.00 6,100.00 - 6.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停 牌等 流通受 限股 票 本基金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 余额。 6.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 余额。 7 投 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25 1 权益投资 123,947,495.74 40.63 其中:股票 123,947,495.74 40.63 2 固定收益投资 400,600.00 0.13 其中:债券 400,600.00 0.1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000.00 26.2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0,695,206.81 33.01 7 其他各项资产 42,091.16 0.01 8 合计 305,085,393.71 100.00 7.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8,485,454.30 31.2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396,255.15 1.09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3,165,607.04 1.4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814,000.00 1.28 J 金融业 9,303,400.00 4.25 K 房地产业 7,715,500.00 3.5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82,417.00 0.95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7,984,862.25 12.78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26 S 综合 - - 合计 123,947,495.74 56.60 7.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600054 黄山旅游 829,983 10,582,283.25 4.83 2 000430 张家界 1,300,000 9,620,000.00 4.39 3 601208 东材科技 1,035,718 6,991,096.50 3.19 4 002661 克明面业 179,938 6,391,397.76 2.92 5 601318 中国平安 160,000 6,294,400.00 2.87 6 002311 海大集团 569,914 6,274,753.14 2.87 7 300124 汇川技术 199,910 6,237,192.00 2.85 8 300203 聚光科技 309,008 4,913,227.20 2.24 9 600597 光明乳业 299,952 4,811,230.08 2.20 10 600332 白云山 180,000 4,480,200.00 2.05 注: 投 资者 欲了 解本 报告 期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应阅 读登 载于 http://www.epf.com.cn 网站的 本 基金 半年 度 报告 正文 。 7.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600054 黄山旅游 9,930,663.76 4.53 2 000430 张家界 9,192,703.54 4.20 3 601208 东材科技 7,117,445.58 3.25 4 600332 白云山 6,515,109.53 2.98 5 601318 中国平安 6,255,590.00 2.86 6 002311 海大集团 5,964,853.69 2.72 7 002661 克明面业 5,826,219.32 2.66 8 300124 汇川技术 5,282,032.97 2.41 9 600597 光明乳业 5,242,693.46 2.39 10 600588 用友软件 4,631,152.57 2.11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27 11 300203 聚光科技 4,616,632.64 2.11 12 002038 双鹭药业 4,382,983.85 2.00 13 600064 南京高科 4,223,472.50 1.93 14 002185 华天科技 4,075,939.20 1.86 15 600600 青岛啤酒 4,009,010.00 1.83 16 002672 东江环保 3,979,988.40 1.82 17 000888 峨眉山A 3,629,034.02 1.66 18 000895 双汇发展 3,579,232.83 1.63 19 600686 金龙汽车 3,501,486.50 1.60 20 000002 万


科A 3,343,667.00 1.53 7.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600332 白云山 2,514,376.37 1.15 2 002030 达安基因 2,383,175.33 1.09 3 600588 用友软件 2,344,141.41 1.07 7.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 交)总额 125,350,619.54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7,241,693.11 注:7.4.1 项 “买入金额” 、7.4.2项 “卖出金额” 及7.4.3项 “买入股票成本” 、 “卖出 股票收入” 均按买入或卖出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 费用。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2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400,600.00 0.18 8 其他 - - 9 合计 400,600.00 0.18 7.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28006 长青转债 4,006 400,600.00 0.18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 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7.12.1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或 在 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 的情况。 7.12.2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6,190.2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2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5,900.9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2,091.16 7.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持有的可转债未处于转股期。 7.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 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信 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1,926 110,554.25 2,093,319.35 0.98% 210,834,164.74 99.02%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 人员持 有本基金 1,442,062.50 0.68%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 0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30 基金 9


开 放 式基金 份额 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4 月 29 日)基 金份额总额 315,731,210.3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49,492.9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03,253,219.26 本报告期基 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2,927,484.09 10


重 大事 件揭 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 变动 本报告期内, 经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并由 中国证监会核准, 陶耿先生自 2014 年 3 月 13 日起担任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 自陶耿先 生任总经理职务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林昌先生不再代行总经理职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报 告期 内改聘 会计 师事务 所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 理人 、托 管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受监 管部门 稽查 或处罚 的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 情形发生。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佣金 占当期 佣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31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金总量 的 比例 光大证 券 2 132,574,942.10 100.00% 118,957.10 100.00% - 平安证 券 1 - - - - - 东方证 券 1 - - - - - 银河证 券 1 - - - - - 国海证 券 1 - - - - - 注: (1) 本报 告期 内本 基 金新增 租用6个 交易 单元 : 光大证 券 (2个 ) 、 国海 证 券、 东 方证 券、 银河 证券、 平安 证券 。 (2)专 用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 标准和 程序 A . 选择 使用 基金 专用 交 易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选择标 准 基金管 理人 选择 证券 经营 机构, 并选 用其 交易 单元 供本基 金买 卖证 券专 用, 应本着 安全 、高 效、 低 成本, 能够 为本 基金 提供 高质量 增值 研究 服务 的原 则,对 该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经营情 况、 治理 情况 、 研究实 力等 进行 综合 考量 。 基本选 择标 准如 下: 实力雄 厚, 信誉 良好 ,注 册资本 不少 于3 亿元 人民 币 ; 财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务 指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 定; 经营行 为规 范, 近两 年未 发生重 大违 规行 为而 受到 证监会 处罚 ; 内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具 备健全 的内 部控 制制 度, 并 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具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易 设备符 合代 理本 基金 进行 证券交 易的 要求 ,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研究实 力较 强, 有 固定 的 研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 员, 能 及时 为本基 金提 供 高质量 的咨 询服 务 ; 对于某 一领 域的 研究 实力 超群, 或是 能够 提供 全方 面,高 质量 的服 务。 B . 选择 使用 基金 专用 交易 单元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的程 序 投资研 究团 队按 照A 中 列 出的有 关经 营情 况、 治理 情况的 选择 标准 ,对 备选 的证券 经营 机构 进 行初步 筛选 ; 对通过 初选 的各 证券 经营 机构, 投资 研究 团队 各成 员在其 分管 行业 或领 域的 范围内 ,对 该机 构 所提供 的研 究报 告和 信息 资讯进 行评 分。 根据各 成员 评分 ,得 出各 证券经 营机 构的 综合 评分 。 投资研 究团 队根 据各 机构 的得分 排名 ,拟 定要 选用 其专用 交易 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构 ,并 报本 管 理人董 事会 批准 。 经董事 会批 准后 ,由 本管 理人交 易部 门、 运营 部门 配合完 成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具体租 用事 宜。 10.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32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光大证 券 2,194,075.00 100.00% 3,213,000,000.00 100.00% - - 平安证 券 - - - - - - 东方证 券 - - - - - - 银河证 券 - - - - - - 国海证 券 - - - - - - 光 大保 德信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二 〇一 四年八 月二 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