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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集鑫A(000473)

广发集鑫: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 半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共 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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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 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 独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 董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 复核 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 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 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 2014 年 1 月 27 日起 至 6 月 30 日 止。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共 34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广发集 鑫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473 交易代 码 000473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 月 27 日 基金管 理人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6,717,930.82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广发集 鑫债 券 A 广发集 鑫债 券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000473 000474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24,740,390.18 份 11,977,540.64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和保 持资 产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 通 过 灵活的 资产 配置 , 力求 实现基 金资 产的 持续 稳健 增值。


投资策 略 (一) 大类 资产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将密 切关 注股 票 、 债券市 场的 运行 状况 与风 险收益 特征 , 通过 自上 而下的 定性 分析 和定 量分 析, 综 合分 析宏 观经 济形 势、 国 家政 策、 市 场流 动性和 估值 水平 等因 素 , 判断金 融市 场运 行趋 势和 不同资 产类 别在 经济 周 期的不 同阶 段的 相对 投资 价值, 对各 大类 资产 的风 险收益 特征 进行 评估 , 从而确 定固 定收 益类 资产 和权益 类资 产的 配置 比例 , 并 依据 各因 素的 动态 变化进 行及 时调 整。 (二) 债券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通过 对国 内外 宏观 经济态 势 、 利 率走 势、 收 益率曲 线变 化趋 势和 信 用风险 变化 等因 素进 行综 合分析 , 构建 和调 整固 定 收益证 券投 资组 合 , 力 求获得 稳健 的投 资收 益。 (三) 股票 投资 策略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 保 持资 产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本基 金将适 度参 与股 票、 权 证等权 益类 资产 的投 资, 以增加 基金 收益 。 (四) 权证 投资 策略 权证为 本基 金辅 助性 投资 工具 , 本 基金 可以 主动 投 资于权 证 , 其 投资 原则 为有利 于加 强基 金风 险控 制, 有利 于基 金资 产增 值 。 本 基金 将对 权证 标的 证券的 基本 面进 行研 究, 综合考 虑权 证定 价模 型、 市场供 求关 系、 交易 制 度等多 种因 素, 对权 证进 行定价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总 全价 指数 收益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其 长期平 均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率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 混 合型基 金,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 金。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共 34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段西军 赵会军 联系电 话 020-83936666 010-66105799 电子邮 箱 dxj@gffunds.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95105828,020-83936999 95588 传真 020-89899158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 半 年度 报告 摘要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http://www.gffunds.com.cn 基金 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广州市 海珠 区琶 洲大 道东 1 号保利 国际 广场 南塔 31-33 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 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2014 年 1 月 27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广发集 鑫债 券 A 广发集 鑫债 券 C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243,807.47 1,251,609.51 本期利 润 2,277,024.99 1,268,737.12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224 0.0203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30% 2.0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4 年 6 月 30 日) 广发集 鑫债 券 A 广发集 鑫债 券 C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214 0.0185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5,317,481.14 12,221,673.60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23 1.020 注:(1) 本基 金合 同 2014 年 1 月 27 日 生效 ,至 披 露时点 未满 一年 。 (2) 所 述基 金财 务指 标不 包括持 有人 认购 和交 易基 金的各 项费 用, 计 入费 用 后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 于 所列数 字。 (3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资 收 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共 34 页 (4) 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采 用期末 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润 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部 分的 孰低 数 ( 为 期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 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广发集 鑫债 券 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59% 0.11% 0.32% 0.10% 0.27% 0.01% 过去三 个月 1.29% 0.08% 2.60% 0.12% -1.31% -0.04%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2.30% 0.06% 3.57% 0.12% -1.27% -0.06% 广发集 鑫债 券 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59% 0.10% 0.32% 0.10% 0.27% 0.00% 过去三 个月 1.09% 0.07% 2.60% 0.12% -1.51% -0.05%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2.00% 0.06% 3.57% 0.12% -1.57% -0.06% 注:本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中 债总 全价 指数 收益 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广发集 鑫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历 史走 势对比 图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广发集 鑫债 券 A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共 34 页 广发集 鑫债 券 C 注:1 、本 基金 合同 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 生效 ,至 披 露时点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未 满一年 。 2、本 基金 建仓 期为 6 个 月 ,至披 露时 点, 本基 金仍 处于建 仓期 。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共 34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 管理 人经 中国 证监 会证监 基金 字[2003]91 号 文批准 , 于 2003 年 8 月 5 日成立 , 注 册资 本 1.2688 亿 元人 民币 。公 司 的股东 为广 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烽 火通 信科 技股 份有限 公司 、深 圳市 前 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和广州科技风险投资 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 募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 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 投资管理人、合格境内机 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 管理(QDII )和特定客 户 资产管 理等 业务 资格 。 本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 设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薪酬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战略规划委员会 三个专 业委 员会 。公 司下 设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风险 控制委 员会 和 22 个部 门: 综合管 理部 、财 务部 、 人力资源部、监察稽核部 、基金会计部、注册登 记 部、信息技术部、中央交 易部、金融工程部、研 究发展部、权益投资一部 、权益投资二部、固定收 益部、数量投资部、量化 投资部、国际业务部、 营销服 务部、 互联 网金 融 部 (下辖 深圳 理财 中心、 杭州理 财中 心) 、 北京 办事 处、 北京 分公 司、 广 州 分公司 、 上海 分公 司 。 此 外, 还出 资设 立了 广发 国 际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 香 港子公 司) 、 瑞元 资本 管 理有限 公司 。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 本基金 管理 人管 理五 十一 只开放 式基 金--- 广发聚富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 金、 广发 稳健 增长 开放 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 广 发小 盘 成长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 广发货 币市 场 基金、广发聚 丰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广 发增 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广发 核心精 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广发 沪深 300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 广发 聚 瑞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广发中 证 500 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 、 广发 内 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全球精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广 发聚 祥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广 发中 小板 300 交 易 型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 基金、 广发 中小 板 300 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联 接基 金、 广发 标普 全球农 业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广发聚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制造业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聚财信用债证券 投资基 金、 广发 深证 100 指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广发消 费品 精选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广 发理 财 年年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广 发纳 斯达 克 100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广 发双 债添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 广发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广 发理 财 30 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广发新 经济 股票 型发 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广 发中 证 5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广发 聚源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广 发轮 动配 置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广发 聚鑫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广 发 理财 7 天债 券 型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共 34 页 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美国 房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 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广发天天红 发起式 货币 市场 基金 、 广发 中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广 发亚 太中 高收 益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 货币市场基金、广发全球 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广发成长优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 金、广发天天利货币市场 基金、广发集鑫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竞争 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广发新动力 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 发中证 全指 可选 消费 交易 型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资 产规 模为 1271.27 亿元 。同 时, 公 司 还管理 着多 个特 定客 户资 产管理 投资 组合 和社 保基 金投资 组合 。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谭昌杰 本基金 的基 金 经理; 广发 理 财年年 红债 券 基金的 基金 经 理;广 发双 债 添利债 券基 金 的基金 经理 ; 广发天 天红 货 币基金 的基 金 经理; 广发 钱 袋子货 币基 金 的基金 经理 ; 广发天 天利 货 币基金 的基 金 经理 2014-01-2 7 - 6 男, 中国 籍, 经济 学硕 士, 持有基 金业执 业资 格证 书,2008 年 7 月 至 2012 年 7 月在 广发 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固定 收益 部任 研究 员, 2012 年 7 月 19 日 起任 广发 理财 年年红 债券基 金基 金经 理,2012 年 9 月 20 日起 任广 发双债 添利 债 券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3 年 10 月 22 日 起任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2014 年 1 月 10 日起任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金 的基金 经理 , 2014 年 1 月 27 日起 任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广发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 金经理 。 注:1. 基金 经理 的“ 任 职日 期” 和“ 离职 日期” 指公 司公 告聘任 或解 聘日 期。 2.基金 经理 助理 的“ 任 职日 期” 和“ 离任 日期” 分别 指根 据公司 决定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解 聘日 期。 3.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严格 遵守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及 其配套 法规 、 《广 发 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 大利益,基金运作合 法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共 34 页 合规,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基 金的 投资 管理符 合有 关法 规及 基金 合同的 规定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 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 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实时的行为 监控与 及时 的分 析评 估, 保证公 平交 易原 则的 实现 。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 面,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 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 备选股票库,重点 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 心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 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 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 可以自 主决 策 , 超 过投 资 权限的 操作 需要 经过 严格 的审批 程序 。 在交 易过 程 中, 中央 交易 部按 照“ 时 间优先 、 价格 优先 、 比例 分配 、 综 合平 衡” 的原 则, 公平分 配投 资指 令 。 监 察 稽核部 风险 控制 岗通 过 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交易 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 ,实现投资风险的事中风 险控制;稽核岗通过对 投资、 研究 及交 易等 全流 程的独 立监 察稽 核, 实现 投资风 险的 事后 控制 。 本报告期内,上述 公平交 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不同的投资组合受到了 公平对待,未发生 任何不 公平 的交 易事 项。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 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投资组合 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 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 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 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 向交易 的, 则需 经公 司领 导严格 审批 并留 痕备 查。 本报告 期内 ,本 投资 组合 与本公 司管 理的 其他 投资 组合未 发生 过同 日反 向交 易的情 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 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 作分析 本基金在本期间开放申购 赎回,基金规模大幅缩小 ,为应对赎回,初期操作 主要以协议存款为 主,随着规模逐步稳定, 基金的运作已归于正常, 债券配置上以中高等级信 用债为主,获取稳定票 息收益,另外,考虑到宏 观经济环境逐步稳定,市 场风险偏好将上升,因此 增加转债配置,追求股 票市场 上涨 带来 的绝 对回 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广发集 鑫 A 类 本报 告期净 值增长 率 为 2.30% ,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 3.57% ;广 发集 鑫 B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共 34 页 类本报 告期 净值 增长 率 为 2.00% ,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率 为 3.57%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 的简 要展望 今年以 来,货币市场 利率大幅降 低,债券市场 利率回到去 年钱荒之前的 水平,“ 宽货币” 已经实 现, 但传 导到 实体 经济 的“ 宽信用” 仍 未发 生, 主要 原 因在于 经济 实际 上并 不缺 钱, 缺的 是投 资机 会, 对未来没有稳定预期,过 去几年多次的货币扩张经 验表明,不改变整个经济 结构,总量上的货币注 水难以 起作 用, 只会 继续 扩张原 有的 低效 率经 济部 门,集 聚金 融风 险。 在经济 转型期,货币 政策将一直 处于金融稳定 和货币稳定 的两难选择中 ,两难之下 ,“ 定向” 就 成为现实的选择。在未发 生系统性风险的条件下, 货币政策的重 心将主要是 货币稳定,经济短期已 经企稳 ,货 币政 策大 概率 将维持 目前 的中 性态 度。 反映在债券市场,货币市 场利率将维持稳定,中长 期债券品种收益率向下空 间有限,大概率将 在目前水平上盘整,而由 于风险偏好的上升,转债 、高收益债券等品种可能 会出现一定上涨,本基 金将以 稳定 票息 收益 为本 ,谨慎 把握 上述 品种 的绝 对收益 机会 。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公司设有估值委员会,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旗 下基金投资品种的 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并 选取适当的估值方法,经 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 施。估值委员会的成员 包括:公司分管投研、估 值的副总经理、督察长、 投资管理部负责人、研究 发展部负责人、金融工 程部负 责人 、 监察 稽核 部负 责人和 基金 会计 部负 责人 。 估值委 员会 定期 对估 值政 策和程 序进 行评 价 , 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 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 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 ,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基金日 常估 值由 基金 会计 部具体 执行 , 并确 保和 托管 行核对 一致 。 投资 研究 人员 积极关 注市 场变 化、 证券发行机构重大事件等 可能对估值产生重大影响 的因素,向估值委员会提 出估值建议,确保估值 的公允性。金融工程部负 责提供有关涉及模型的技 术支持。监察稽核部负责 定期对基金估值程序和 方法进行核查,确保估值 委员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 效执行。以上所有相关人 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 和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 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客观独 立,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 的具体流程,但若存在 对相关投资品种估值有失 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 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各 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 冲突,一切以维护基金持 有人利益为准则。本基金 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 服务协 议, 由其 按合 同约 定提供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债 券品 种的 估值 数据 。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共 34 页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 明 根 据本基 金合 同中“ 基金 收益 与分配” 之“ 基金收 益分配 原则” 的 相关规 定,本 基金 本报告 期内 未 进行利 润分 配, 符合 合同 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在对广发集鑫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证券 投资基 金法 》 及其 他法 律法 规和基 金合 同的 有关 规定 , 不存在 任何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 完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基 金托管 人应 尽 的 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 信、 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广发 集鑫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管理 人—— 广发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在 广发 集鑫 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 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 定进行 。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广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 的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半 年度报 告中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 利 润分 配情 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内 容进 行了 核查 , 以上内 容真 实、 准确 和完 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未 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广发 集鑫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资产: - 银行存 款 133,588.64 结算备 付金 609,913.01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共 34 页 存出保 证金 3,531.82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35,625,098.80 其中: 股票 投资 -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35,625,098.8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00,055.06 应收利 息 732,351.88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7,739.93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38,512,279.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负债: -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99,999.5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610,134.04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3,177.45 应付托 管费 6,622.14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4,699.14 应付交 易费 用 400.00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128,092.13 负债合 计 973,124.40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 金 36,717,930.82 未分配 利润 821,223.92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7,539,154.74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8,512,279.14 注:报 告截 止 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广 发集 鑫债 券 A 基金份 额净 值人 民 币 1.023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24,740,390.18 份 ;广 发集 鑫债 券 C 基金 份额 净值 人 民币 1.020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11,977,540.64 份;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共 34 页 总份额 总 额 36,717,930.82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广发 集鑫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 1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27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4,433,098.58 1.利息 收入 4,273,507.11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3,934,076.06 债券利 息收 入 299,432.66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39,998.39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填 列) 75,850.07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75,850.07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填 列) 50,345.13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 填列)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号 填列) 33,396.27 减:二、费用 887,336.47 1.管 理人 报酬 490,272.45 2.托 管费 140,077.84 3.销 售服 务费 106,834.79 4.交 易费 用 533.32 5.利 息支 出 15,363.47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5,363.47 6.其 他费 用 134,254.60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 ” 号填列) 3,545,762.11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 ” 号填列) 3,545,762.11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共 34 页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广发 集鑫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 1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27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初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43,771,965.58 - 243,771,965.58 二 、 本期 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 净值 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3,545,762.11 3,545,762.11 三 、 本期 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 基金 净 值变 动数 (净 值减少 以“-” 号填 列) -207,054,034.76 -2,724,538.19 -209,778,572.95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655,269.92 27,662.93 1,682,932.85 2.基金 赎回 款 -208,709,304.68 -2,752,201.12 -211,461,505.80 四 、 本期 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利 润 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 - 五 、 期末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36,717,930.82 821,223.92 37,539,154.74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 告 6.1 至 6.4 , 财务 报 表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王志 伟,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窦刚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张晓 章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证 监许可[2013]1358 号文《 关于核 准广 发集鑫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募集 的批 复 》批准 ,由 基金 发起人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依 照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 、 《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合 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 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等 有关规定和《广发集鑫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 基金 合同”) 发起, 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 募集 成立。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广 发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为 中国 工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共 34 页


本 基金 募集 期为 201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4 年 1 月 21 日, 本基 金为 契约 型 开放式 基金 ,存 续期限 不定 ,募 集资 金总 额为人 民 币 243,771,965.58 元 ,有 效认 购户 数 为 913 户 。其 中, 认购 资金 在募集 期间 产生 的利 息共 计人民 币 20,404.37 元 ,折 合基金 份额 20,404.37 份, 按照基 金合 同的 有 关 约定计 入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基金 账户 。 本 基金 募集 资 金经德 勤华 永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验资。


根 据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 《 证券 投资基 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和基金 合同 等有 关 规定,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具有良 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 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股 票 ( 包括 中小 板、 创业板 及其 他经 中国 证监 会核准 上市 的股 票) 、 债券 、 货币 市场 工具、 权证 、 资产支 持证 券以 及法 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 但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相 关规定 ) 。 本 基金 业绩 比 较基准 为中 债总 全价 指数 收益率 。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 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已 经本 基金 的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托 管人 批准报 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及 相关 规定( 以 下简 称“ 企 业 会计准 则”) 及中 国证 监会 发布的 关于 基金行 业实务 操作的 有关 规定编 制,同 时在具 体会 计核算 和 信息披 露方 面也 参考 了中 国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发 布的若 干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的有关规 定的要 求, 真实 、完 整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 2014 年 1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期间 的经 营成 果 和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 。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 基金 的会 计年 度为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会 计 期间 为 2014 年 1 月 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 以人 民币 为记 账本 位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分类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共 34 页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 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 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时划分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 款及应收款项。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资 产包 括股 票投资 、 债 券投 资和 衍生 工具投 资( 主 要为 权证 投资) 等, 其 中股 票投 资和 债 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作 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 衍生工具投资在资产负债 表中作为衍生金融资产 列报。 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 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 确定的 非衍 生金 融资 产分 类为贷 款及 应收 款项 。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 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 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 认时全部划分为其 他金融 负债 。 其他金 融负 债包 括各 类应 付款项 、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等 。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 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 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 价值在资产负债表 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 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 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 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 息,单 独确 认为 应收 项目 。应收 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相 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认 金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 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 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 负债采 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成 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满足下 列条 件之 一的金 融 资产, 予以 终止 确认:(1) 收取该 金融 资产 现金流 量 的合同 权利 终止 ; (2) 该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 且 将金融 资产 所有 权上 几乎 所有的 风险 和报 酬转 移给 转入方 ;(3) 该金 融资 产 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 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 对该金融资产控制。金融 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 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 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 1.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 (1) 股票 投资 买入股 票于 交易 日按 股票 的公允 价值 入账 ,相 关交 易 费用 直接 计入 当期 损益 。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 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 对价,于股权分置实施复 牌日冲减股票投资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共 34 页 成本; 股票 持有 期间 获得 的 股票股 利( 包 括送 红股 和公 积金转 增股 本) 以 及因 股权 分置改 革而 获得 的股 票,于 除息 日按 股权 登记 日持有 的股 数及 送股 或转 增比例 ,计 算确 定增 加的 股票数 量。 卖出股 票于 交易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按 移动加 权平 均法 结转 成本 。 (2) 债券 投资 买入债券于交易日按债券 的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 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公允价值不 包含债 券起 息日 或上 次除 息日至 购买 日止 的利 息( 作 为应收 利息 单独 核算) 。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 交易可转换债券,于实际 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 离交易可转换债券 的认购 成本 进行 分摊 ,确 定应归 属于 债券 部分 的成 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 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和发行期 限推算 内含 利率 后, 逐日 确认债 券利 息收 入。 卖出债 券于 交易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按 移动加 权平 均法 结转 成本 。 (3) 权证 投资 买入权 证于 交易 日按 公允 价值入 账, 相关 交易 费用 直接计 入当 期损 益。 获赠的 权证( 包 括配 股权 证) ,在除 权日 按照 持有的 股 数及获 赠比 例, 计算确 定 增加的 权证 数量, 成本为 零。 配售 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 交易可转换债券而取得的 权证,于实际取得日按照 估值方法对分离交 易可转 换债 券的 认购 成本 进行分 摊, 确定 应归 属于 权证部 分的 成本 。 卖出权 证于 交易 日确 认权 证投资 收益 。卖 出权 证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2. 贷 款及 应收 款项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本基 金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证券 等金融资产所融出 的资金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交易 日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 部价款入账,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于 返售日 按账 面余 额结 转。 3. 其 他金 融负 债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本 基金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 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票据、 证券等金融资产所 融入的 资金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交 易日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 的金额入账,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于回购 日按 账面 余额 结转 。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共 34 页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1. 对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投资品 种, 如估 值日 有市 价的, 采用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估值 日无 市价 ,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 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 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 格的重大事件的,采用 最近交 易市 价确 定公 允价 值。 2. 对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投 资 品种, 如估 值日 无市 价, 且最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了 重大 变化 或 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 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 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 响在 0.25% 以上或 基金管 理人估值委 员会认为 必要 时,应参考 类似投资 品种 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 化 等因素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确 定公 允价 值。 3. 当 投 资 品 种 不 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 且 其 潜 在 估 值 调 整 对 前 一 估 值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影 响 在 0.25% 以 上或 基金 管理 人估 值委员 会认 为必 要时 , 应 采用市 场参 与者 普遍 认同 , 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价格 验证 具有 可靠 性的 估值技 术, 确定 投 资 品种 的公允 价值 。 具体投 资品 种的 估值 方法 如下: (1) 股票 投资 交易所 上市 流通 的股 票以 其估值 日在 证券 交易 所挂 牌的收 盘价 为公 允价 值。 本 基 金 对 于 长 期 停 牌 股 票 的 期 末 估 值 参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2008 年 9 月 12 日 发 布 的 证 监 会 公 告 [2008]38 号文 《关 于进一 步规范 证券 投资 基金估 值 业务的 指导 意见 》规定 , 若长期 停牌 股票 的潜在 估值调整对 前一估值 日的 基金资产净 值的影响 在 0.25% 以上的, 经基金管 理 人估值委员 会同意, 可 参考类 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及 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如 指数收 益法) , 调整 最近 交 易市价 , 确 定公 允价 值 。 由于上市公司送股 、转增 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 等形成的流通暂时受限制 的股票投资,按交 易所上 市的 同一 股票 的市 场交易 收盘 价作 为公 允价 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 股票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的公允价值估值,在估值 技术难以可靠计量 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 计量。首次公开发行有明 确锁定期的股票,于同一 股票上市后按交易所上 市的同 一股 票的 市场 交易 收盘价 作为 公允 价值 。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 的股票,若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 易收盘价低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 本,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 易收盘价为公允价值; 若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同 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 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 始投资成本,按中国证 监会相 关规 定处 理。 (2) 债券 投资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 的债券按估值日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收盘价为公允价 值。交易所上市但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共 34 页 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 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 盘价中所含债券应收利息 后的净价为公允价值。 未上市 流通 的债 券按 成本 估值。 全国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交易 的债券 采用 估值 技术 确定 公允价 值。 同一债 券同 时在 两个 或两 个以上 市场 交易 的, 按债 券所处 的市 场分 别确 定公 允价值 。 (3) 权证 投资 交易所 上市 流通 的权 证以 其估值 日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的收 盘价 为 公 允价 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尚未上市 的权证在上市交易前,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如估值技术难以 可靠计 量, 则以 成本 计量 。 配售及认购分离交易可转 换债券所获得的权证自实 际取得日至在交易所上市 交易前,采用估值 技术确 定公 允价 值。 如估 值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则 按成本 计量 。 因持有 股票 而享 有的 配股 权,以 及停 止交 易但 未行 权的权 证, 采用 估值 技术 确定公 允价 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 方法不能客观反映交易性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基 金管理人将根据具 体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 商定 后确定 最能 反映 公允 价值 的价格 。 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 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 有重大意义的最低 层级的 输入 值确 定公 允价 值计量 层级 。公 允价 值计 量层级 可分 为: 第 1 层 级: 同类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 2 层 级 : 直 接( 比如 取自 价格) 或 间接( 比如 根据 价格 推算的) 可观 察到 的、 除市 场报价 以外 的 有 关资产 或负 债的 输入 值估 值; 第 3 层 级 : 以 可观 察到 的 市场数 据以 外的 变量 为基 础确定 的资 产或 负债 的输 入值( 不 可观 察输 入 值) 。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 定权利,且目前可执 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 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 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 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 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 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 相互抵 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 份额所对应的金额。申购 、赎回、转换及红利再投 资等引起的实收基 金的变 动分 别于 上述 各交 易确认 日认 列。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共 34 页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申购、赎回 、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 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额变 动时,相关款项中 包含的 未分 配利 润。 根据 交 易申请 日利 润分 配( 未 分配 利润) 已 实现 与未 实现 部分 各自占 基金 净值 的比 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 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 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 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 赎回确 认日 认列 ,并 于期 末全额 转入 利润 分配( 未分 配利润) 。 6.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1. 利 息收 入 (1) 存款 利息 收入 按存 款的 本金与 适用 利率 逐日 计提 。 (2) 除贴 息债 外的 债券 利息 收入在 持有 债券 期内 , 按 债 券的票 面价 值和 票面 利率 计算的 利息 扣除 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 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券 利息收入。贴息债视同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 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 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 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 利息收 入。 (3)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按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的 摊 余成本 在返 售期 内以实 际 利率法 逐日 计提, 若合同 利率 与实 际利 率差 异较小 ,则 采用 合同 利率 计算确 定利 息收 入。 2. 投 资收 益 (1) 股 票 投 资收 益 于交 易日 按 卖 出股 票 交易 日 的 成交 总 额 扣除 应 结转 的 股 票投 资 成 本的 差 额确 认。 (2) 债 券 投 资收 益 于交 易日 按 卖 出债 券 交易 日 的 成交 总 额 扣除 应 结转 的 债 券投 资 成 本与 应 收利 息( 若有) 后的 差额 确认 。 (3) 衍 生 工 具投 资 收益 于交 易 日 按交 易 日的 成 交 总额 扣 除 应结 转 的衍 生 工 具投 资 成 本后 的 差额 确认。 (4) 股 利 收 入于 除 息日 按上 市 公 司宣 告 的分 红 派 息比 例 计 算的 金 额扣 除 由 上市 公 司 代扣 代 缴的 个人所 得税 后的 净额 确认 。 3.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于 估 值 日 按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负 债 的 公 允 价值变 动形 成的 利得 或损 失确认 ,并 于相 关金 融资 产/ 负债 卖出 或到 期时 转出 计入投 资收 益。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共 34 页 1.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报 酬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0.70% 的 年费 率逐 日计 提。 2. 本 基金 的基 金托 管费 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0.20% 的年 费率 逐日 计提 。 3. 本 基金 A 类基 金份 额不 收取销 售服 务费 , C 类 基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 C 类份 额基 金 资产净 值 的 0.40% 年 费率 计提。 4.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交 易 费 用 发 生 时 按 照 确 定 的 金 额 计 入 交易费 用。 5.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支 出 按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的 摊 余 成 本 在 回 购 期 内 以 实 际 利 率 法 逐 日 计 提,若 合同 利率 与实 际利 率差异 较小 ,则 采用 合同 利率计 算确 定利 息支 出。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 策 1.封闭 期间 ( 指基 金红 利 发放日 处于 封闭 期) , 基 金 收益分 配采 用现 金方 式 ; 开放期 间 (指 基金 红利发 放日 处于 开放 期) , 基金收 益分 配方 式分 为现 金分红 与红 利再 投资, 投 资人可 选择 获取 现金 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 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如投资人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红利;如投资者在 同一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 方式不同,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 将以 投资 者最 后一 次选择 的分 红方 式为 准; 2. 在 符合有 关基 金分 红条件 的前 提下 ,本 基金 收益每 季度 最少 分配 一次 ,本基 金每 年收 益分 配 次数最 多 为 12 次, 每 次收 益分配 比例 不得 低于 收益 分配基 准日 可供 分配 利润 的 30% , 若 《基 金合 同 》 生效不 满 3 个月 可不 进行 收益分 配; 3. 基 金收益 分配 后基 金份额 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即基 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基金 份额 净值 减去 每 单位基 金份 额收 益分 配金 额后不 能低 于面 值; 4.由于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 额不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而 C 类 基金 份额 收取 销售 服 务费, 各基 金份 额 类别对 应的 可分 配收 益将 有所不 同。 本基 金同 一类 别的每 一基 金份 额享 有同 等分配 权; 5.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关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6.4.4.12 分部报告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 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 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 报告分部,且向管 理层报 告时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及计 量基 础与 编制 财务 报表时 的会 计政 策及 计 量 基础一 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共 34 页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政策 变更 。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估计 变更 。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差错 更正 。 6.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 文 《关 于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 税收问 题的 通知 》 、 财税[2004]78 号 文《 关于 证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 通知》 、财 税[2005]103 号 文《关 于股 权分 置试 点 改革有 关税 收政 策问题 的 通知》 、财税[2008]1 号《 财政部 、国 家税 务总局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惠 政策的 通知 》 、2008 年 9 月 18 日 《上 海、 深圳 证券 交易所 关于 做好 证券 交易 印花税 征收 方式 调整 工 作的通 知》 、 财税[2012]85 号《关 于实 施上 市公司 股 息红 利 差别 化个 人所得 税 政策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及其他 相关 税务 法规 和实 务操作 ,主 要税 项列 示如 下: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不 缴纳 营业 税。 2.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从 证券市 场中 取得 的收 入, 包括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入 ,股 权的 股息 、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缴纳 企业所 得税 。 3. 对 基金 取得 的股 票股 息 、 红利 收入, 由上 市公 司 在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 入时 代扣代 缴个 人所 得 税,个 人从 公开 发行 和转 让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 票,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 内(含 1 个 月) 的, 其 股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持 股期 限在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 ,暂 减按 50% 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持 股期 限超过 1 年 的, 暂减按 25%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上 述所得 统一 适用 20% 的 税率计 征个 人所 得税 。 4. 对 基金 取得 的债 券利 息 收入 , 由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 在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 入时 代扣代 缴 20%的个 人所得 税, 暂不 缴纳 企业 所得税 。 5. 对 于基 金从 事 A 股买 卖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出让 方按 0.10% 的税 率 缴纳证 券(股票) 交 易印花 税, 受让 方不 再缴 纳证券(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 6. 基金 作为 流通 股股 东在股 权分 置改 革过 程中 收到由 非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的股份 、现 金等 对价 , 暂免予 缴纳 印花 税、 企业 所得税 和个 人所 得税 。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共 34 页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 制 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不存 在控 制关系 或者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的 关联 方关 系发 生变 化的情 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 发 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 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发 起人 、 基金 管理 人 、 注 册登 记与 过户机 构、 直销 机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代 销机 构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代 销机 构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 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的股 票交易 。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的权 证交易 。 6.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6 月30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 总额 的比 例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53,894,372.50 100.00%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6 月30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 总额 的比例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268,300,000.00 100.00%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共 34 页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应支 付关联 方的 佣金 ,本 报告 期末无 应付 关联 方佣 金余 额。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490,272.45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23,196.91 注:本 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0.70% 年费 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70%÷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 金管 理 费划款 指令 ,基 金托 管人 复核后 于次 月 前 3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假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140,077.84 注: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0.20% 的年 费率 计提 。托 管费 的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 0.20%÷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 金托 管 费划款 指令 ,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于 次月 前 3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取。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 公休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6.4.8.2.3 销售服务费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共 34 页


单位 :人 民币 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 联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1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广发集 鑫债 券 A 广发集 鑫债 券 C 合计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374.52 -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101,274.07 -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7.02 - 合计 - 101,655.61 - 注:本 基 金 A 类 基金份 额 不收取 销售 服务 费,C 类 基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40% 。


C 类 份额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按前一 日 C 类 份额 基金 资 产净值 的 0.40% 年费 率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40%÷ 当年 天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一 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发 送销 售服 务 费划款 指令 ,基 金托 管人 复核后 于次 月 前 3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一次 性支 付给基 金管 理人 ,经 基 金管理 人代 付给 各个 基金 销售机 构。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公 休假 等, 支 付 日期 顺延。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 交易 。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无 运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广发集 鑫债 券 A 本报告 期末 无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 投资 本基金 的情 况( 一级 )。 、 广发集 鑫债 券 C 本报告 期末 无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 投资 本基金 的情 况( 二级 )。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共 34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133,588.64 29,653.53 注:本 基金 的部 分银 行存 款由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保 管, 按银行 同业 利率 或约 定 利率计 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在承 销期内 参与 关联 方承 销的 证券。 6.4.9 期末(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6.4.12.1.1 受限 证券 类别 : 债券 证券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 限类 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 位:张) 期末 成本 总额 期末 估值 总额 备注 代码 长青 转债 2014-0 6-25 2014-0 7-09 新债 流通 受限 100.00 100.00 3,920. 00 392,00 0.00 392,00 0.00 -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本 基金 未持 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无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 无抵 押债 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额 人民 币 13199,999.50 元, 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到 期。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 基金在 回购 期内 持有 的证券 交易 所交 易的 债券 和/ 或在 新质 押式 回购 下转 入质押 库的 债券 , 按 证券 交易所 规定 的比 例折 算 为标准 券后 ,不 低于 债券 回购交 易的 余额 。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共 34 页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 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需要 说明有 助于 理解 和分 析财 务报表 的其 他事 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35,625,098.80 92.50 其中: 债券 35,625,098.80 92.50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000,000.00 2.60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43,501.65 1.93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143,678.69 2.97 8 合计 38,512,279.14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 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 初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 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 初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共 34 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 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 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国家债 券 2,030,609.00 5.41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26,974,669.80 71.86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6,619,820.00 17.63 8 其他 - - 9 合计 35,625,098.80 94.90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122300 13 铁龙 01 112,500 11,340,000.00 30.21 2 122086 11 正 泰债 68,830 6,903,649.00 18.39 3 112198 14 欧 菲债 39,890 4,068,780.00 10.84 4 122996 08 常 城建 40,000 4,016,400.00 10.70 5 019314 13 国债 14 20,300 2,030,609.00 5.41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共 34 页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 投 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1)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 持有股 指期 货。 (2)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未 进行股 指期 货交 易。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7.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1)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2)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未 进行国 债期 货交 易。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 的前十 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 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7.12.2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 未超 出基 金合同 规定 的备 选股 票库 。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3,531.8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00,055.06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732,351.88 5 应收申 购款 7,739.93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43,678.69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共 34 页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113005 平安转 债 1,922,760.00 5.12 2 113001 中行转 债 1,832,220.00 4.88 3 110018 国电转 债 1,669,760.00 4.45 4 110015 石化转 债 431,880.00 1.15 5 110023 民生转 债 371,200.00 0.99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 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广发集 鑫债 券 A 336 73,632.11 - - 24,740,390.18 100.00% 广发集 鑫债 券 C 330 36,295.58 - - 11,977,540.64 100.00% 合计 666 55,132.03 - - 36,717,930.82 100.00%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 员持有 本基 金 广发集 鑫债 券 A 97.63 0.0004% 广发集 鑫债 券 C - - 合计 97.63 0.0003%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共 34 页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广发集 鑫债 券 A 0 广发集 鑫债 券 C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广发集 鑫债 券 A 0 广发集 鑫债 券 C 0 合计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广发集 鑫债 券 A 广发集 鑫债 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 月 27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 151,715,673.46 92,056,292.12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金总 申购 份额 272,888.07 1,382,381.85 减: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报 告期期 末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27,248,171.35 81,461,133.33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4,740,390.18 11,977,540.64 注:本 基金 于本 报告 期间 成立,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4 年 1 月 27 日。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无重大 人事 变动 。 本报告 期内,因中国 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行” )工作需要,周月秋 同志不再 担 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在新任资产托管部总经 理李勇同志完成证券投资 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 格备 案手 续前 ,由 副总经 理王 立波 同志 代为 行使本 行资 产托 管部 总经 理部分 业务 授权 职责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涉 及本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财 产及 基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事项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策 略未发 生改 变。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共 34 页 10.5 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聘 请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未 发生 变更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 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受稽 查或 处罚 的情 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 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广发证 券 7 - - - - 新增 7 个 安信证 券 5 - - - - 新增 5 个 北京高 华 1 - - - - 新增 1 个 渤海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长城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财富里 昂 1 - - - - 新增 1 个 财富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长江证 券 3 - - - - 新增 3 个 川财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德邦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第一创 业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东北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东方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东莞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东海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东吴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东兴证 券 3 - - - - 新增 3 个 方正证 券 4 - - - - 新增 4 个 光大证 券 3 - - - - 新增 3 个 华福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广州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国都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国海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国金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国联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国盛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国泰君 安 4 - - - - 新增 4 个 国信证 券 4 - - - - 新增 4 个 国元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海通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共 34 页 宏源证 券 3 - - - - 新增 3 个 华安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华宝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华创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华融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华泰证 券 4 - - - - 新增 4 个 华鑫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江海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联讯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民生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民族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南京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平安证 券 4 - - - - 新增 4 个 齐鲁证 券 3 - - - - 新增 3 个 瑞银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山西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申银万 国 3 - - - - 新增 3 个 世纪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首创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上海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太平洋 证券 2 - - - - 新增 2 个 万联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西部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西南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厦门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湘财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新时代 证券 1 - - - - 新增 1 个 信达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兴业证 券 4 - - - - 新增 4 个 银河证 券 3 - - - - 新增 3 个 英大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招商证 券 3 - - - - 新增 3 个 浙商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中航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中金公 司 2 - - - - 新增 2 个 中天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中投证 券 3 - - - - 新增 3 个 中信建 投 4 - - - - 新增 4 个 中信证 券 3 - - - - 新增 3 个 中信证 券( 浙 江) 1 - - - - 新增 1 个 中银国 际 2 - - - - 新增 2 个 中原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共 34 页 注:1 、交 易席 位选 择标 准 : (1) 财务状 况良 好, 在最 近 一年内 无重 大违 规行 为; (2) 经营行 为规 范, 内控 制 度健全 ,在 业内 有良 好的 声誉; (3) 具备投 资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 合规 的席 位资 源,满 足投 资组 合进 行证 券交易 的需 要; (4) 具有较 强的 研究 和行 业 分析能 力, 能及 时、 全面 、准确 地向 公司 提供 关于 宏观、 行业 、市 场及 个 股的高 质量 报告 ,并 能根 据基金 投资 的特 殊要 求, 提供专 门的 研究 报告 ; (5) 能积极 为公 司投 资业 务 的开展 ,提 供良 好的 信息 交流和 客户 服务 ; (6) 能提供 其他 基金 运作 和 管理所 需的 服务 。 2、交 易席 位选 择流 程: (1) 对交易 单元 候选 券商 的 研究服 务进 行评 估。 本基 金管理 人组 织相 关人 员依 据交易 单元 选择 标准 对 交易单 元候 选券 商的 服务 质量和 研究 实力 进行 评估 ,确定 选 用 交易 单元 的券 商。 (2) 协议签 署及 通知 托管 人 。本基 金管 理人 与被 选择 的券商 签订 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并通 知基 金托 管 人。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 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广发证 券 53,894,37 2.50 100.00% 268,300,0 00.00 100.00%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连续 29 个 工作 日基金 资产 净值 低 于五千 万。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 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