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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增益A(000254)

长城增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 半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4 年8 月28 日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1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 定, 于2014 年08 月 21 日复 核了 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01 月01 日 起至 06 月30 日止 。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1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长城定 期开 放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254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9 月6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811,597,046.12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长城定 期开 放债 券 A 长城定 期开 放债 券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254 000255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490,142,177.73 份 321,454,868.39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投资 目标 是在 追求 本金长 期安 全的 基础 上, 力争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创 造 超越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稳定 收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综合 分析 宏观 经济形 势、 财政 政策 、 货 币政策 、 债 券市 场券 种 供 求 关系及 资金 供求 关系 , 主 动判断 市场 利率 变化 趋势 , 确 定和 动态 调整 固定 收 益 类资产 的平 均久 期及 债券 资产配 置。 本基 金具 体投 资策略 包括 久期 管理 策 略 、 收益率 曲线 策略 、 个 券选 择策略 、 可 转换 债券 投资 策略、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 投 资 策略、 债券 回购 杠杆 策略 等。 业绩比 较基 准 每个封 闭期 同期 对应 的一 年期定 期存 款利 率( 税后 )×1.1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 其 预期 风险 与 收 益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低 于混合 型基 金和 股票 型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车君 田青 联系电 话 0755-23982338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chejun@cc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68-666 010-67595096 传真 0755-23982328 010-66275865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1 页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 网址 www.ccfund.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深圳市 福田 区益 田 路 6009 号新世 界商 务中 心 41 层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 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基金级 别


长城 定期 开放 债券A 长城定 期开 放债 券 C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 2014 年6 月30 日) 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 - 2014 年 6 月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2,342,129.32 7,425,587.80 本期利 润 30,658,162.98 19,409,724.74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625 0.0604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6.34% 6.15%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4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238 0.0205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517,584,136.89 338,349,547.62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56 1.053 注:①本期已 实现收益 指 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 资 收益、其他收 入(不含 公 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②上述基金业 绩指标不 包 括持有人交易 基金的各 项 费用,计入费 用后实际 收 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 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长城定 期开 放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 月 1.25% 0.10% 0.28% 0.01% 0.97% 0.09% 过去三 个 月 3.63% 0.14% 0.82% 0.01% 2.81% 0.13% 过去六 个 6.34% 0.15% 1.64% 0.01% 4.70% 0.14%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1 页


月 过去一 年 - - - - - - 过去三 年 - - - - - - 自基金 合 同 生效起 至 今 5.60% 0.17% 2.69% 0.01% 2.91% 0.16%








长城定 期开 放债 券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 月 1.25% 0.09% 0.28% 0.01% 0.97% 0.08% 过去三 个 月 3.54% 0.14% 0.82% 0.01% 2.72% 0.13% 过去六 个 月 6.15% 0.15% 1.64% 0.01% 4.51% 0.14% 过去一 年 - - - - - - 过去三 年 - - - - - - 自基金 合 同 生效起 至 今 5.30% 0.16% 2.69% 0.01% 2.61% 0.1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1 页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1 页


注:①本基金 合同规定 本 基金投资组合 为:本基 金 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 于 基金资产的 80%。在 每次开放期前 三个月、 开 放期及开放期 结束后三 个 月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 不 受上述比例 限制。开 放期内 本基 金的 现金 或者 到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投 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5%。 股 票 等权益 类资 产的 投资 比例 不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 ②本基 金的 建仓 期为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3 个月 内或每 个封 闭期 运作 满 3 个月内 ,首 个封 闭 期 的建仓 期 为2013 年9 月6 日至2013 年12 月6 日。 建仓期 满时 , 各 项资 产配 置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 约定。 ③本基 金合 同 于2013 年9 月6 日 生效 ,截 止本 报告 期末, 基金 合同 生效 未满 一年。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是 经中国 证监 会批 准设 立的 第 15 家基 金管 理公 司, 由 长城证 券有 限 责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1 页


任公司 (40 %) 、 东 方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15 %) 、 西 北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15 %) 、 北 方国 际信 托 投资股 份有 限公 司 (15 %) 、 中 原信 托投 资有 限公 司 (15 % ) 于2001 年 12 月27 日共 同出 资设 立, 当时注 册资 本为 壹亿 元人 民币。2007 年5 月 21 日 , 经中国 证监 会批 准, 公司 完成股 权结 构调 整, 现有股东为长 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47.059% ) 、东 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17.647% ) 、北方 国际信 托股份 有限 公司 (17.647% )和中 原信 托有 限公 司(17.647%)。 2007 年 10 月 12 日,经 中国 证监 会批准,将注 册资本增 加 至壹亿伍仟万 元人民币 。 公司经营范围 是基金募 集 、基金销售 、资产管 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 其 他业务。截止 本报告期 末 ,公司管理的 基金有封 闭 式基金:久 嘉证券投 资基金 ;开 放式 基金 :长 城久恒 平衡 型证 券 投 资基 金、长 城久 泰沪 深 300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 城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 金 、长城消费增 值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长城安心 回 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长城 久富 核心 成长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 长城品 牌优 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长 城稳 健 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长 城双动力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长 城景气行 业 龙头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中 小 盘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长城积极 增利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 金、长城 久兆中 小 板 30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 长城 优化 升级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长城 保本 混合 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长城岁岁 金 理财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长城久利保 本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长城增 强收益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长城医疗 保 健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长城淘金一 年期理财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长 城工资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钟光正 公司固 定 收益部 副 总经理 、 长城保 本 混合、 长 城积极 增 利债券 、 长城增 强 收益债 券 的基金 经 理 2013 年9 月6 日 - 5 年 男,中 国 籍,经 济 学硕士 。 具有10 年 债券投 资 管理经 历。曾 就 职于安 徽 安凯汽 车 股份有 限 公司、 广 发银行 总 行资金 部、招 商 银行总 行 资金交 易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1 页


部。2009 年11 月进 入长城 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 曾任债 券 研究员 。 自2010 年 2 月至 2011 年10 月任“ 长 城货币 市 场证券 投 资基金 ” 基金经 理,自 2010 年 2 月至 2011 年11 月任 “长城 稳 健增利 债 券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注: ①上 述任 职日 期、 离 任日期 根据 公司 做出 决定 的任免 日期 填写 。 ②证券 从业 年限 的计 算方 式遵从 证券 业协 会《 证券 业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长城 增强收益 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 规 定,以诚实信 用、勤勉 尽 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在 控制和防 范 风险的前提下 ,为基金 份 额持有人谋求 最大的利 益 ,未出现投 资违反法 律法规、基金 合同约定 和 相关规定的情 况,无因 公 司未勤勉尽责 或操作不 当 而导致基金 财产损失 的情况 ,不 存在 损害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执 行了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和 《 长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1 页


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管 理制 度》 的规 定, 不同投 资者 的利 益得 到了 公平对 待。 本基金 管理 人严 格控 制不 同投资 组合 之间 的同 日反 向交易 , 对 同向 交易 的价 差 进行事 后分 析, 定期出具公平 交易稽核 报 告。本报告期 报告认为 , 本基金管理人 旗下投资 组 合的同向交 易价差均 在合理 范围 内, 结果 符合 相关政 策法 规和 公司 制度 的规定 。 4.3.2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报告期内未发 现本基金 存 在异常交易行 为,没有 出 现基金参与的 交易所公 开 竞价同日反向 交 易成交 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现 象。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1 季度春节前 资金面紧 张 ,收益上行并 维持在高 位 ,当时市场悲 观情绪蔓 延 。我们判断节 后 流动性会因财 政投放回 归 宽松,带动债 市收益全 面 下行。因此, 本组合在 春 节前大幅提 高信用债 券仓位和久期 。2 季度 经 济基本面继续 走弱,加 上 流动性持续宽 松的配合 , 债市各主要 品种收益 都演绎 了单 边下 行的 牛市 行情。 我们 在 2 季度 总体 上维持 1 季 度已 经构 建的 久期和 仓位 比例 , 但 局部组 合结 构有 所优 化。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净值 增长 率为 A 级为 6.34% 、 C 级 为6.15% ,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A 级为1.64% 、 C 级为1.64%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从 2 季 度开 始, 随着 定向 降准、 再贷 款、PSL 等 各 项措施 的连 续出 台, 政府 的宏观 调控 侧重 点已由去年的 调结构明 确 偏向于保增长 。我们认 为 在下半年,政 府宏观调 控 保增长的政 策取向将 会继续。除了 财政微刺 激 外,政府将会 通过货币 调 控主导社会融 资成本的 下 行。此外,PMI 等先 行指标在下半 年会继续 回 升,政府主导 的基础设 施 建设投资将会 确保经济 总 体处于一个 温和回升 态势。 就债券市场而 言,尽管 经 济回暖会在一 定程度上 对 先前基于经济 回落的债 市 乐观预期形成 抑 制。但除此以 外,我们 在 下半年看到债 市存在多 项 利好,包括资 金面宽松 、 物价较低、 融资成本 下行等。总之 ,我们认 为 下半年债市的 利空因素 较 少,利好点较 多,特别 是 流动性宽松 可能会常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1 页


态化, 使得 下半 年总 体上 呈现资 金推 动型 行情 。 4.6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1 、有 关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及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公司成立了受 托资产估 值 委员会,为基 金估值业 务 的最高决策机 构,由公 司 总经理、分管 估 值业务副总经 理、督察 长 、投资总监、 研究部总 经 理、运行保障 部经理、 基 金会计、基 金经理和 行业研 究员 、金 融工 程研 究员等 组成 ,公 司监 察稽 核人员 列席 受托 资产 估值 委员会 。


受托资产估值 委员会负 责 制定、修订和 完善基金 估 值政策和程序 ,定期对 估 值政策和程序 进 行评价,在发 生了影响 估 值政策和程序 的有效性 及 适用性的情况 后及时修 订 估值方法, 以保证其 持续适用。基 金会计凭 借 其专业技能和 对市场产 品 长期丰富的估 值经验以 及 对相关法律 法规的熟 练掌握,对没 有市价的 投 资品种的估值 方法在其 专 业领域提供专 业意见。 基 金经理及研 究员凭借 其丰富的专业 技能和对 市 场产品的长期 深入的跟 踪 研究,对没有 市价的投 资 品种综合宏 观经济 、 行业发展、及 个股状况 等 各方面因素, 从价值投 资 的角度进行理 论分析, 并 根据分析的 结果向受 托资产估值委 员会建议 应 采用的估值方 法及合理 的 估值区间。金 融工程人 员 根据受托资 产估值委 员会提出的多 种估值方 法 预案,利用金 融工程研 究 体系各种经济 基础数据 和 数量化工具 ,针对不 同的估值方法 及估值模 型 进行演算,为 估值委员 会 寻找公允的、 操作性较 强 的估值方法 提供数理 依据。监察稽 核人员对 估 值委员会做出 的决议进 行 合规性审查, 对估值委 员 提交的基金 估值信息 披露文 件进 行合 规性 审查 。


受托资产估值 委员会成 员 均具有五年以 上证券、 基 金行业工作经 验,具 备 专 业胜任能力; 基 金会计具有会 计从业资 格 和基金行业从 业资格, 精 通基金估值政 策、流程 和 标准,具有 五年以上 基金估值和会 计核算工 作 经验;基金经 理和研究 员 均拥有五年以 上基金、 证 券投资工作 经验,精 通投资 、研 究理 论知 识和 工具方 法。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的程 度


基金经 理作 为估 值委 员会 成员, 凭借 其丰 富的 专业 技 能和对 市场 产品 的长 期深 入的跟 踪研 究, 向受托 资产 估值 委员 会建 议应采 用的 估值 方法 及合 理的估 值区 间。 基金 经理 有权出 席估 值委 员 会 会议, 但不 得干 涉估 值委 员会作 出的 决定 及估 值政 策的执 行。


3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 存在 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估值委员会秉 承基金持 有 人利益至上的 宗旨,在 估 值方法的选择 上力求客 观 、公允,在数 据 的采集 方面 力求 公开 、 获 取方便 、 操 作性 强、 不 易 操纵。 本基 金管 理人 旗下 管理的 基金 , 其 参与 估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 任何重 大的 利益 冲突 。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1 页


4 、已 签约 的任 何定 价服 务 的性质 与程 度


本基金 管理 人尚 未就 没有 市价的 投资 品种 的定 价服 务签署 任何 协议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 长城 增强 收益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关于 收益 分配 原则的 规定 : 由于本 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而 C 类基金 份额 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各 基金 份 额 类别对应的可 分配收益 将 有所不同。本 基金同一 类 别的每份基金 份额享有 同 等分配权; 在符合有 关基金 分红 条件 的前 提下 , 本基 金收 益每 年最 多分 配 12 次, 每次 基金 收益 分 配比例 不低 于收 益分 配基准 日可 供分 配利 润 的 50% ; 若基 金合 同生 效不 满 3 个 月则 可不 进行 收益 分配; 基金 收益 分配 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若截至每季度 末,某类基金份额的可供 分配利润大于 0.02 元/ 份 ,且没 有进行过 当季 度的收益分 配(以收 益分 配基准日所 在期间为 准) , 则应于该季 度结束 后15 个工 作日 内就 该类 基 金份额 的可 供分 配利 润实 施收 益 分配 。 截止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A 类基金 可供 分配 利润 为 11,675,771.01 元,C 类 基 金可供 分配 利 润为6,580,518.99 元, 将 按照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向投 资者进 行分 配。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本报告期,中 国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的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了 《证券投资基 金 法》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 和其他 有关 规定 , 不存 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完全 尽职 尽 责地履 行了 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 的 说明 本报告期,本 托管人按 照 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和 其他有关 规 定,对本基金 的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 督,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1 页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等内 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 务 会计报告、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 (未经 审计) 6.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长城 增强 收益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385,042.84 90,733.35 结算备 付金


5,137,610.99 6,534,978.69 存出保 证金


26,852.55 92,573.3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035,351,677.40 709,138,336.0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035,351,677.40 709,138,336.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0,000,000.00 80,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68,789.57 - 应收利 息


31,164,197.25 10,850,580.59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092,134,170.60 806,707,201.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235,300,000.00 -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1 页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2,883.05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419,889.07 414,010.30 应付托 管费


139,963.05 138,003.44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10,665.75 109,247.63 应付交 易费 用


500.00 82,260.72 应交税 费


9.50 - 应付利 息


96,486.39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32,972.33 95,000.00 负债合 计


236,200,486.09 841,405.1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811,597,046.12 811,597,046.12 未分配 利润


44,336,638.39 -5,731,249.33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855,933,684.51 805,865,796.79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092,134,170.60 806,707,201.93 注:报 告截 止 日 2014 年6 月 30 日, 长城 定期 开放 债 券 A 类 基金 份额 净 值 1.056 元, 长城 定期 开 放债券 C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1.053 元 ,基 金份 额总额 811,597,046.12 份,其 中长 城定期 开放 债券 A 类基金 份 额490,142,177.73 份, 长城 定期 开放 债券C 类基 金份 额321,454,868.39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长城 增强 收益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6 月30 日 一、收入


57,284,204.97 1.利息 收入


26,281,790.00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9,240.83 债券利 息收 入


25,679,617.53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552,931.64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702,244.37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702,244.37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1 页


股利收 益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30,300,170.60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减: 二、费用


7,216,317.25 1.管 理人 报酬


2,464,978.50 2.托 管费


821,659.59 3.销 售服 务费


649,989.61 4.交 易费 用


1,085.54 5.利 息支 出


3,135,464.90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3,135,464.90 6.其 他费 用


143,139.11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50,067,887.72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50,067,887.72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 09 月06 日生 效,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数据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长城 增强 收益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811,597,046.12 -5,731,249.33 805,865,796.79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50,067,887.72 50,067,887.72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 - -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1 页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811,597,046.12 44,336,638.39 855,933,684.51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 09 月06 日生 效,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数据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杨光 裕______














______ 熊 科金______














____ 彭洪 波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长城增强收益 定期开放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 简 称 “本基金 ”),系经 中国 证券监督管 理 委员会(以下 简称 “中国 证监会 ”)证 监许可[2013]840 号文 “关于核 准长城 增强收益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募集 的批复 ”的 核准 , 由 长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作 为发 起人 于 2013 年8 月8 日至2013 年9 月4 日向 社 会公开 募集 , 募 集期 结束 经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验 证并出 具安 永华 明 (2013 ) 验 字第60737541_H04 号 验资 报告 后, 向 中国 证监会 报送 基金 备案 材料 。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 9 月 6 日生效 。本 基金 为契约 型开 放式 ,存 续期 限不定 。本 基 金 首次 募集 的有效 认购 资金 ( 本 金) 为 人民 币811,174,776.25 元 , 在 首次 募集 期间 有 效认购 资金 产生 的利 息为 人民 币 422,269.87 元, 以上 实收 基金 ( 本息 ) 合 计为 人民 币811,597,046.12 元 , 折 合811,597,046.12 份基 金份 额。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 长 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注 册登记机构为 长城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中 国建设 银行 ”)。


本基 金的投资 对象是具 有 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 的 国家债券、金 融 债券、次级债 券、 中央 银 行票据、企业 债券、中 小 企业私募债券 、公司债 券 、中期票据 、短期融 资券、 可转 换债 券 (含 分 离交易 可转 债纯 债) 、 质押 及买断 式回 购、 协议 存款 、 通知 存款、 定期 存 款、资产支持 证券等金 融 工具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 国 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 其 他固定收益 证券品种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的 相关规 定) 。 本 基金 不直 接 从二级 市场 买入 股票 、 权 证等权 益类 资产 , 也 不参与一级市 场的新股 申 购或增发新股 ,但可持 有 因所持可转换 债券转股 形 成的股票、 因持有股 票被派发的权 证、因投 资 于分离交易可 转债等金 融 工具而产生的 权证。因 上 述原因持有 的股票, 本基金 应在 其可 交易 之 日 起的 6 个月 内卖 出。 因上 述原因 持有 的权 证, 本基 金应在 其可 交易 之 日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1 页


起的 1 个月 内卖 出。 如法 律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 许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基 金管理 人在 履行 适 当 程序后 , 可以 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债券 的投 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资 产 的80% 。 本基金以定期 开放方式 运 作,在每次开 放期前三 个 月、开放期及 开放期结 束 后三个月的 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 上述比例 限 制。开放期内 现金或者 到 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 债 券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5% 。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每个 封闭 期同 期对 应的 一年期 定期 存款 利率 (税 后)×1.1 。 6.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中 国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 颁布 的《 企业会 计准 则 — 基本 准则 》和 38 项具 体 会计准则、其 后颁布的 应 用指南、解释 以及其他 相 关规定(以下 合称 “企 业 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 在具 体会 计核 算和信 息披 露方 面, 也参 考了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修 订并 发布 的 《 证 券投资 基金 会计 核算 业务 指引》 、 中 国证 监会 制定 的 《关于 进一 步规 范证 券投 资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 意 见 》 、 《 关于 证 券 投资基 金 执 行< 企业 会 计 准则>估 值 业 务 及份 额 净 值计 价有 关 事 项 的通 知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 露 内容 与格 式准 则》 第 3 号《 半年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 规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 附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 告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 中国证 监会 颁布 的相 关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6.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准 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于 2014 年 06 月 30 日的财 务状 况以 及2014 年 1 月1 日至 6 月 30 日 的 经营成 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 6.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 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 估计 与最 近一期 年度 报告 相一 致。 6.4.5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6.4.6 税项 1. 印花 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1 页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过程 中因非流 通 股股东向流通 股股东支 付 对价而发生 的股权转 让,暂 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业 税、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起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管理 人运用 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差 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税 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 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3.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对基 金 取得的股票的 股息 、红 利 收入、债券的 利息收入 及 储蓄利息收 入,由上 市公司、债券 发行企业 及 金融机构在向 基金派发 股 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 利 息收入及储 蓄利息收 入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7 号文 《关于股息红利 有关个人 所得税政策的 补 充通知 》 的规 定, 自2005 年6 月13 日起 , 对 证券 投 资基金 从上 市公 司分 配取 得的股 息红 利所 得, 按照财 税[2005]102 号文 规定, 扣缴 义务 人在 代扣 代 缴个人 所得 税时 , 减 按 50% 计算应 纳税 所得 额;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1 页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 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 , 自 2008 年10 月9 日 起暂免 征收 储蓄 存款 利息 所得个 人所 得税 。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对 本基 金存在 控制 关系 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 联方 发生 变化的 情况 。 6.4.7.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长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长城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东方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东方证 券"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6.4.8.1.1 股 票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期 未通 过关 联交易 单元 进行 股票 交易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 2013 年 09 月 06 日 生效, 无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6.4.8.1.2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长城证券 251,621,338.65 76.36% 东方证券 77,887,317.76 23.64%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 09 月06 日生 效,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数据 。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1 页


6.4.8.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回购成 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长城证券 5,368,000,000.00 100.00%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 09 月06 日生 效,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数据 。 6.4.8.1.4 权 证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期 未通 过关 联交易 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 2013 年 09 月 06 日 生效, 无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6.4.8.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注:本 基金 本期 未有 应支 付关联 方的 佣金 。本 基金 基金合 同 于 2013 年 09 月 06 日 生效,无 上年 度 可比期 间数 据。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2,464,978.50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624,172.51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6% 的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6%/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人的 管理费每 日 计算,逐日累 计至每月 月 底,按月支付 ,由基金 托 管人于次月 前五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资 产中 一次 性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 09 月06 日生 效, 无上 年 度可比 期间 数据 。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1 页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821,659.59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 的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2%/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底,按 月 支付;由基金 托管人复 核 后于次月前 五个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取。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 09 月06 日生 效, 无上 年 度可比 期间 数据 。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长城定 期开 放债 券 A 长城定 期开 放债 券C 合计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298.17 298.17 中国建 设银 行 - 440,488.95 440,488.95 合计 - 440,787.12 440,787.12 注:基金销售 服务费主 要 用于支付销售 机构佣金 、 以及基金管理 人的基金 行 销广告费、 促销活动 费、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服务 费等。 本基 金 A 类基 金份 额不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C 类基金 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年 费率 为0.4% 。本 基 金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 C 类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4% 年 费率计 提。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4% / 当 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售服务 费每日计 算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 , 按月支付;由 基金托管 人 复核后于次 月前五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 资产 中一 次支付 给注 册登 记机 构, 由注册 登记 机构 代付 给销 售机构 。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 09 月06 日生 效, 无上 年 度可比 期间 数据 。 6.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 期未与关 联 方进行银行间 同业市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本 基 金基金合同 于 2013 年09 月06 日生 效, 无上 年 度可比 期间 数据 。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1 页


6.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注: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 人 于本期未运用 固有资金 投 资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 人 于本期末未 持有本基 金份额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09 月06 日生 效, 无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数据 。 6.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注:除 基金 管理 人之 外, 本基金 其他 关联 方于 本期 末及上 年度 末均 未持 有本 基金份 额。 6.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建设银行 385,042.84 13,347.95 注:本基金的 银行存款 由 基金托管人中 国建设银 行 保管,并按银 行同业利 率 计息。本基 金基金合 同于2013 年09 月 06 日 生 效,无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6.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注: 本 基金 本期 未有 在承 销期内 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的情 况。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 2013 年 09 月 06 日生效 ,无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数据 。 6.4.9 期 末(2014 年6 月 30 日) 本基金 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无 因认 购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持有 的 流通受 限证 券。 6.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6.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从 事银 行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为0.00 元, 无质押 债券 。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1 页


6.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 基金 从事 证券 交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 证券款 余额235,300,000.00 元, 于 2014 年 7 月 7 日(先后)到 期。 该类 交易 要求本 基金 在回 购期 内持有 的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的债券 和/ 或在 新质 押式 回 购下转 入质 押库 的债 券, 按 证券交 易所 规定 的 比例折 算为 标准 券后 ,不 低于债 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6.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035,351,677.40 94.80 其中: 债券 1,035,351,677.40 94.80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产 20,000,000.00 1.8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5,522,653.83 0.51 7 其他各 项资 产 31,259,839.37 2.86 8 合计 1,092,134,170.60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投 资。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投 资。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1 页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股票 。 7.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股票 。 7.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股票 。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52,512,679.20 6.14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 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937,237,078.20 109.50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45,601,920.00 5.33 8 其他 - - 9 合计 1,035,351,677.40 120.96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4487 14 邵 城投 1,198,000 128,904,800.00 15.06 2 1480019 14 江 夏城 投债 700,000 73,535,000.00 8.59 3 124342 13 黔 南资 700,010 70,701,010.00 8.26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1 页


4 124407 13 泰 州债 700,000 70,245,000.00 8.21 5 124398 13 株 城发 700,000 70,140,000.00 8.19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7.8 报告 期 末按 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7.10.1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注:本基金尚 未在基金 合 同中明确国债 期货的投 资 策略、比例限 制、信息 披 露方式等, 暂不参与 国债期 货交 易。 7.10.2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进 行国债 期货 投资 ,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7.10.3 本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国 债期 货。 7.11 投 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 的 前十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 未 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 或 在报告编制日 前 一年内 受到 过公 开谴 责、 处罚。 7.11.2


基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 票中 ,未有 投资 于超 出基 金合 同规定 备选 股票 库之 外股 票。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1 页


7.11.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6,852.5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68,789.57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1,164,197.25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1,259,839.37


7.11.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3001 中行转 债 45,601,920.00 5.33 注: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持 有 的中行 转债 (113001 ) 处于 转股期 , 转 股期 为2010-12-02 至2016-06-02。 7.11.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 期 末持 有的 前十名 股票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的情 况。 7.11.6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长城 定期 开放 4,140 118,391.83 4,589,649.71 0.94% 485,552,528.02 99.06%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1 页


债券A 长城 定期 开放 债券C 3,448 93,229.37 900,882.00 0.28% 320,553,986.39 99.72% 合计 7,588 106,957.97 5,490,531.71 0.68% 806,106,514.41 99.32% 注: 上述 机构/ 个人 投资 者 持有份 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 计算中 , 对下 属分 级基 金 , 比 例的 分母 采用 各 自级别 的份 额, 对合 计数 ,比例 的分 母采 用下 属分 级基金 份额 的合 计数 (即 期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 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长城定 期 开放债 券 A - - 长城定 期 开放债 券 C - - 合计 - - 8.3 期末 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份额总量区间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长城定 期开 放债 券A 0 长城定 期开 放债 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长城定 期开 放债 券A 0 长城定 期开 放债 券C 0 合计 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长城定 期开 放债 券A 长城定 期开 放债 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9 月 6 日) 基金 份 额总额 490,142,177.73 321,454,868.39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490,142,177.73 321,454,868.39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1 页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 -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 - 本 报 告期 基 金拆 分 变动 份额 ( 份额 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90,142,177.73 321,454,868.39


§10 重大事件 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1 、基 金管 理人 重大 人事 变 动


自2014 年3 月24 日 起 , 余骏先 生不 再担 任公 司副 总经理 , 并全 职担 任长 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子公 司长 城嘉 信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总经 理职 务 ; 自 2014 年4 月17 日 起 , 杨建华 先生 担任 公司 副总经 理。 2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 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 人事 变动


本基金 托管 人 2014 年 2 月 7 日发 布任 免通 知, 解 聘尹东 中国 建设 银行 投资 托管业 务部 总经 理助 理 职务 。





10.3 涉及基金管 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涉及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 略的改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投资 策略 无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 内为 基金 进行 审计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无变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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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管理人、托 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涉 及托 管 业务机 构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未受 到任 何 稽 查或处 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长城证券 3 - - - - - 东方证券 2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平安证券 2 - - - - - 渤海证券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天源证 券 1 - - - - - 华泰 证券 1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申银万国 1 - - - - - 中投证券 2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西部证券 2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华融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首创证券 1 - - - - - 联讯证券 2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1 页


中信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注:1 、报 告期 内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 的变 更情 况: 报告期 内共 新 增 2 个 专用 交易单 元( 联讯 证券 新 增 2 个 交易 单元) ,截 止本 报 告期末 共 计 39 个交 易单元 。 2、专 用席 位的 选择 标准 和 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 负责选择 代 理本基金证券 买卖的证 券 经营机构,使 用其席位 作 为基金的专 用交易席 位,选 择的 标 准 是:


(1 ) 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注册 资本 不少 于3 亿元 人民币 ;


(2 ) 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 财务指 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定 ; (3 ) 经营 行为 规范 ,能 满 足基金 运作 的合 法、 合规 需求;


(4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 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5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券 交易 的需 要,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6 ) 研究 实力 较强 , 有固 定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员 , 能及 时为 本基 金 提供高 质量 的咨 询服 务,包 括宏 观经 济报 告、 行业报 告、 市场 走向 分析 、个股 分析 报告 及其 他专 门报告 。 根据上 述标 准考 察确 定后 ,基金 管理 人和 被选 中的 证券经 营机 构签 订委 托协 议,并 通知 托管 人。


基金管理人应 根据有关 规 定,在基金的 中期报告 和 年度报告中将 所选证券 经 营机构的有 关情况、 基金通 过该 证券 经营 机构 买卖证 券的 成交 量、 支付 的佣金 等予 以披 露。 10.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 的 比例 长城证券 251,621,338.65 76.36% 5,368,000,000.00 100.00% - - 东方证券 77,887,317.76 23.64% - - - - 中金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1 页


渤海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天源证券 - - - - - - 华泰 证券 - - - - - - 华西证券 - - - - - - 申银万国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西部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华融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首创证券 - - - - - - 联讯证券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