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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纯债C(519972)

长信纯债: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定期报 告 
 
 第 1 页 共 36 页 
 
 
 
 
 
 
 
长信纯债一年定 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2014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理人:长 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 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 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 公司 
送出日期:2014 年8 月28 日


定期报 告 第 2 页 共 36 页 §1


重 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 年8月20 日复核 了本报 告中的财 务指标 、净值 表现、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会计报 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 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 日止。


定期报 告 第 3 页 共 36 页 §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长信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 场内简 称 CX纯债 基金主 代码 519973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年11月29日 基金管 理人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03,045,141.71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 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长信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A 长信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C 下属分级 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519973 519972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份 额 总 额 205,068,134.62 份 97,977,007.09 份 2.2 基 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以获 取 高于银 行一 年期 定期 存款 利率 ( 税 后)×1.3+1.1% 的回 报为 目标, 追求 每年 较高 的绝 对回报 。 投资策 略 (一) 封闭 期投 资策 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2、类 属配 置策 略 3、个 券选 择策 略 4、骑 乘策 略 5、息 差策 略 6、利 差策 略 7、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投资 策 略 (二) 开放 期投 资策 略 开 放 期 内 ,本 基 金为 保 持较 高 的 组 合流 动 性, 方 便投 资 人 安 排投 资 ,在 遵守 本 基金 有 关投 资 限制 与投 资 的前 提 下 , 将主要 投资 于流 动性 高的 投资品 种, 减小 基金 净值 的波动 。 业绩比 较基 准 银行一 年定 期存 款利 率( 税后) ×1.3+1.1%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其 预 期风 险 与收 益高 于 货币 市 场基 金 ,低 于混 合 基金 和 股票 型基金 。


定期报 告 第 4 页 共 36 页 2.3 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 负责人 姓名 周永刚 赵会军 联系电 话 021-61009999 010-66105799 电子邮 箱 zhouyg@cx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7005566 95588 传真 021-61009800 010-66105778 2.4 信 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联 网网 址 www.cxfund.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路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9楼、 北 京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 大街55 号


定期报 告 第 5 页 共 36 页 §3


主 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报告期 (2014 年1月1 日—2014 年6 月30 日) 3.1.1 期 间数 据和指 标 长信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A 长信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C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3,526,947.19 7,810,330.24 本期利 润 3,960,706.60 8,721,131.91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193 0.0890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4.20% 3.99% 3.1.2 期 末数 据和指 标 报告期 末(2014 年6 月30 日)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409 0.0384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16,224,520.42 103,066,475.51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544 1.0519 注:1、 本期已 实现收 益指基金 本期利 息收入 、投资收 益、其 他收入 (不含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 。 2、所述 基金 业绩指 标 不包括持 有人 认购或 交 易基金的 各项 费用( 例 如, 封 闭式基金交易佣金、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 红利再投资费、 基金转换费等) ,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阶段 ( 长信 纯债 一年 定开 债券A)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97% 0.14% 0.42% 0.01% 0.55% 0.13% 过去三 个月 3.14% 0.18% 1.25% 0.01% 1.89% 0.17% 过去六 个月 4.20% 0.19% 2.48% 0.01% 1.72% 0.18%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今(2013 年11 月29 日 至2014 年6月30 日) 5.44% 0.20% 2.93% 0.01% 2.51% 0.19%


定期报 告 第 6 页 共 36 页 阶段 ( 长信 纯债 一年 定开 债券C)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92% 0.14% 0.42% 0.01% 0.50% 0.13% 过去三 个月 3.04% 0.18% 1.25% 0.01% 1.79% 0.17% 过去六 个月 3.99% 0.20% 2.48% 0.01% 1.51% 0.19%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今(2013 年11 月29 日 至2014 年6月30 日) 5.19% 0.20% 2.93% 0.01% 2.26% 0.19%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3.2.2.1 自 基金合 同生效 以来长 信纯债 一年定开 债券A 基金份 额累计净 值增长率 变动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长信纯债一年定开债券A 级 基准 2013-11-29 2013-12-27 2014-01-27 2014-03-03 2014-03-31 2014-04-29 2014-05-29 2014-06-30 5.5% 5% 4.5% 4% 3.5% 3% 2.5% 2% 1.5% 1% 0.5% 0% 3.2.2.2 自 基金合 同生效 以来长 信纯债 一年定开 债券C 基金份 额累计净 值增长率 变动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定期报 告 第 7 页 共 36 页 长信纯债一年定开债券C 级 基准 2013-11-29 2013-12-27 2014-01-27 2014-03-03 2014-03-31 2014-04-29 2014-05-29 2014-06-30 5.5% 5% 4.5% 4% 3.5% 3% 2.5% 2% 1.5% 1% 0.5% 0% 注:1、 本基 金基金 合 同生效日 为2013 年11月29 日,图 示日 期为2013 年11 月29日 至2014年6月30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未满 一年。 2、 按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 建仓期结束 时, 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中 的约定 , 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建 仓结束未满一年 。


定期报 告 第 8 页 共 36 页 §4


管 理人报告 4.1 基 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 的经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 63号文 批准, 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发起 设立。 注册资 本1.5亿元 人民币 。目 前股权结 构为: 长 江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占49% 、 上 海 海 欣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占34.33% 、 武 汉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占 16.67%。 截至2014年6月30 日, 本基金管 理人 共管理16只开放式 基金 ,即长 信 利息收 益货币、 长信银利精选股票、 长信金利趋势股票、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 长信 双利优选 混合、 长信利 丰债券、 长信恒 利优势 股票、长 信中证 中央企 业100 指数 (LOF)、 长信中 短债 债券(自2014 年7 月1日 起更名为 长信纯 债壹号 债券) 、 长信 量化先锋股票、 长信 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 (QDII)、 长信利 鑫分级债 、 长 信内需成长股票、长信可转债债券、 长信利众分级债和长信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 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李小羽 本基金 、 长信利 丰 债券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和长 信 可转债 债 券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的基金 经 理、公 司 总经理 助 理、固 定 收益部 总 监 2013 年11 月 29日 — 16 年 上海交通大学 工学学士, 华南 理工大学工学 硕士,具有 基金 从业资格,加 拿大特许投 资经 理资格 (CIM ) 。 曾任 职长 城证 券 公 司 、 加 拿 大Investors Group Financial Services Co.,Ltd。2002 年10月加 入本 公司(筹备) ,先后任基 金经 理助理、交易 管理部总监 、长 信中短债证券 投资基金的 基金 经理。现任长 信基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司总经 理助理、固 定收 益部总监,本 基金、长信 利丰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和长 信可 转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的基 定期报 告 第 9 页 共 36 页 金经理 。 注:1、 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 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 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本基 金基 金经理 的 证券从业 年限 以基金 经 理进入证 券业 务相关 机 构的 工 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2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 作遵规守 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规定, 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 承诺将一如既往 地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 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 并建立 公平交易制度体系, 已建立 投资决策体系, 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工作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 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 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 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 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 其余各投 资组合均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 不涉及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 的情形,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 运作分析 2014年上半年, 欧美等发达经济体经济保持了较好的复苏势头, 美国耐用品 销售, 房地产市场等关键经济指标向好, 美联储进一步加大了QE缩减力度 。 欧元 区6月份迎来新一轮降息及定向长期再融资计划 (TLTRO) , 以负利率及定向宽松 定期报 告 第 10 页 共 36 页 来刺激经济增长。 日本则继续推行安倍经济刺激计划, 经济状况相对稳定。 中国 经济复苏力度较弱, 中长期增长动力仍然在于结构调整。 宏观调控方面由于经济 减速明显, 微刺激升温。 央行实施扩大人民币汇率日间波动后, 人民币汇率出现 大幅贬值 。CPI 维持低 位,大宗 商品 价格低 位 筑底反弹 。2014 年一季 度债券市场 开始超跌反弹, 随着货币政策取向在二季度更为明朗, 央行定向降准加再贷款等 定向宽松 政策陆 续出台 ,2014年上 半年货 币市 场利率保 持在偏 低位置 ,6 月末资 金虽然略紧, 但相比往年中枢有所下降, 债券市场在资金面推动下, 持续慢牛行 情。 本基金2014年上半年增加信用债配置, 适度控制久期, 精选个券, 规避信用 风险,加大了灵活操作的力度,以提高组合的安全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4年6月30 日, 长信纯债一年定开债券A份额净值为1.0544元, 份额累 计净值为1.0544元, 本报告期内长信纯债 一年定开债券A净值增长率为4.20%;长 信纯债 一年定 开债券C 份额净 值为1.0519 元, 份额累 计净值 为1.0519 元,本 报告 期内长信纯债一年定开债券C 净值增长率为3.99%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48%。 4.5 管 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 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 望 未来经济的政策重点在于通过改革释放增长红利, 更多的依靠市场调节。M2 和M1回落至目前位置, 继续大幅度上涨可能性很小, 稳健的货币政策的重点在于 防范系统风险。 通胀维持低位, 未来全面升息和降息的概率都较小, 定向放松政 策仍可期待。 汇率在大幅波动后预计短 期将进入一个相对平衡的阶段。 货币政策 的总基调还是中性偏松,调整节奏和方式将视经济的回落和外汇占款情况而定, 资金面总体而言将会保持宽松。 下一阶段基本面仍有利于债市, 但信用风险逐渐 加大,低等级可能承压。 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原则, 加强组合的流动性管理, 在做好利率风险控制的 同时, 增加对新经济环境下信用风险的审慎判断。 适度控制组合久期, 密切关注 经济走势和政策动向, 紧跟组合规模变动进行资产配置, 争取在流动安全的前提 下,为投资人获取更好的收益。 4.6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 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定期报 告 第 11 页 共 36 页 根据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2008 年9 月12 日 发布的[2008]38 号文 《 关于进 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规定,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制订了健全、 有效的 估值政策和程序, 成立了估值工作 小组, 小组成员由投资管理部总监、 固定收益部总监、 研究发展部总监、 交易管 理部总监、 金融工程部总监、 基金事务部总监以及基金事务部至少一名业务骨干 共同组成。 相关参与人员都具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工作经验, 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 方法。 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 如果基金经理认为某证券有更好的证券估 值方法, 可以申请公司估值工作小组对某 证券进行专项评估。 估值决策由与会估 值工作小 组成员1/2 以 上多数票 通过。 对于估 值政策, 公司与 基金托 管人充分沟 通, 达成一致意见。 审 计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的 适当性。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 未签订与估值相关 的定价服务。 4.7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 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以及基金实 际运作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 在符 合有 关基金 分 红条件的 前提 下,本 基 金在每个 封闭 期内收 益 至少 分 配1 次, 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原则上为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可供分配 利润计算截止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0%。 2、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 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本基 金收 益分配 方 式分两种 :现 金分红 与 红利再投 资, 投资者 可 选择 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 基金 收益 分配后 基 金份额净 值不 能低于 面 值;即基 金收 益分配 基 准日 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定期报 告 第 12 页 共 36 页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定期报 告 第 13 页 共 36 页 §5


托 管人报告 5.1 报 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 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 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 5.2 托 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 资运作遵规守信 、 净值计算 、 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 长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 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 规定进行。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 润 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定期报 告 第 14 页 共 36 页 §6


半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6 月30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末 2013年12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696,272.74 181,377,126.72


结算备 付金 4,764,148.13 - 存出保 证金 104,873.92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563,185,168.09 239,748,894.59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 投资 - -








债券 投资 558,160,668.09 239,748,894.59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5,024,500.00 -








贵金 属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9,500,299.25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2,395,002.78


应收利 息 14,776,933.66 4,209,762.85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624,027,695.79 427,730,786.94


负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本期末 2014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末 2013年12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303,762,807.60 120,797,933.1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83,271.38 186,963.11


定期报 告 第 15 页 共 36 页 应付 托 管费 52,363.25 53,418.0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33,809.37 34,537.01


应付交 易费 用 3,217.95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420,123.75 2,345.96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281,106.56 46,432.32


负债合 计 304,736,699.86 121,121,629.52


所有者 权益:


实收基 金 303,045,141.71 303,045,141.71


未分配 利润 16,245,854.22 3,564,015.71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19,290,995.93 306,609,157.42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624,027,695.79 427,730,786.94


注:报告截止日2014 年6 月30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1.0536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303,045,141.71份。 其 中长信 纯债 一年 定开债 券A份 额净 值为1.0544 元,份 额总 额205,068,134.62 份 , 长信纯 债一 年定 开债券C 份额 净值 为1.0519 元 ,份额 总额 97,977,007.09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 年6月30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一、收 入 19,484,825.72 1. 利息 收入 15,108,640.50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2,524,926.24








债券 利息 收入 12,407,866.58








资产 支持 证券 利息 收入 45,369.86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收入 130,477.82








其他 利息 收 入 - 2. 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3,031,621.67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 投资 收益 -








债券 投资 收益 3,031,621.67


定期报 告 第 16 页 共 36 页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收益 -








贵金 属投 资收 益 -








衍生 工具 收益 -








股利 收益 -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1,344,561.08 4. 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2.47 减:二 、费用 6,802,987.21 1 .管 理人 报酬 1,079,702.28 2 .托 管费 308,486.27 3 .销 售服 务费 199,291.05 4 .交 易费 用 14,082.14 5 .利 息支 出 4,941,789.22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4,941,789.22 6 .其 他费 用 259,636.25 三、利 润总额 (亏 损总额 以 “-” 号填 列) 12,681,838.51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 利润( 净亏 损以“- ”号填 列) 12,681,838.51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29日起正式生 效, 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和报表 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6.3 所 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 会计主体: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实收基 金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基 金 净值) 303,045,141.71 3,564,015.71 306,609,157.42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12,681,838.51 12,681,838.51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列 ) - - -


定期报 告 第 17 页 共 36 页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2.基 金赎 回款 - - -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净值 减少以 “- ”号 填列 )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 净值) 303,045,141.71 16,245,854.22 319,290,995.93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29日起正式生效 , 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和报表 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 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田 丹 ————————— 基金管理 人负责人 蒋学杰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孙红辉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 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 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核准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募 集的批复 》( 证监许 可[2013]911 号)批 准, 由 长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 《 长信 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3 年11 月29 日 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303,045,141.71 份 基 金 份 额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为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基金于2013 年10 月28 日至2013 年11 月22 日 募 集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302,940,982.40 元 , 利 息 转 份 额 人 民 币 104,159.31 元 , 募 集 规 模 为 303,045,141.71 份。 上述募集资金 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300470号验资报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 《长信纯债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长 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定期报 告 第 18 页 共 36 页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 括国债、 央行票据、 金 融债、 地方政府债、 企 业债、 公司债、 中期票 据、 短期融 资券、 超级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 债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 分、债券 回购、 银行存 款(包括 协议存 款、定 期存款及 其他银 行存款 ) 、货 币市 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也不参与一级市场 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可转债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 受上述比例 限制; 开放期内,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3+1.1%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二个工作日, 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 于2006 年2月15 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 企业会计 准则应 用指南 、企业会 计准则 解释以 及其他相 关规定(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准则 ”)的要求编制, 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度 报告和 半年度 报告>》 以及中 国证券 业协会于2012 年11月16 日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长信纯债 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 》和 中国证 监 会允许的 如财 务报表 附 注6.4.4 所 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的声明


定期报 告 第 19 页 共 36 页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 本基金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 财务报 表同时 符 合如财 务报表 附注6.4.2 所列 示的其 他有关 规 定的要 求。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 日止。 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 期间为2014 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基金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 变动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 融资产和 金融 负债( 包 括交 易 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属于此类。 衍生工 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 债列示。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将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且到期日固定、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 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将在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归 类到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定期报 告 第 20 页 共 36 页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 外的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 于交易 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 负债表内确认。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相关交 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 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和其 他金融负债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转移时, 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 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其一部分。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估值原则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 无交易,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 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 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 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 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 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 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技术时, 尽 定期报 告 第 21 页 共 36 页 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 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没有相互抵销。 但是, 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 后的余额。 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 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 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 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 申购、 赎回、 转入、 转出及 红利再 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 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 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 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 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 计量,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 的确认和 计量 股票投资 收益/( 损失) 、债券投 资收益/( 损失)和衍生 工具收 益/(损失)按相 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 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 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后的净额确认, 在 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 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 根据其 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 定期报 告 第 22 页 共 36 页 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 额, 在回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 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 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 变动 收益/( 损失)核算 基金 持有的 采 用公允价 值模 式计量 的 交易 性 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 益的利得或损失。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 《 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的规定, 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根据 《 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的规定, 本基 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根据 《 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的规定 , 本基 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 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 前 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 债券、 权证等 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 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 的差额, 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 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 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 发生时直 接计入基金损益;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 应采用待摊或预提 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在符 合有 关基金 分 红条件的 前提 下,本 基 金在每个 封闭 期内收 益 至少 分 配1次, 每份基 金份额 每次收益 分配比 例原则 上为收益 分配基 准日( 即可供分配 定期报 告 第 23 页 共 36 页 利润计算截止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0%。 2、 由于 本基金A类基 金 份额不收 取销售 服务费 ,而C类 基金份 额收取 销售服 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 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本基 金收 益分配 方 式分两种 :现 金分红 与 红利再投 资, 投资者 可 选择 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 认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4、 基金 收益 分配后 基 金份额净 值不 能低于 面 值;即基 金收 益分配 基 准日 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 本基金 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 如下:


对于特殊事项停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 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本基金参考 《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 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 股票进行估值。 对 于 在 锁 定 期 内 的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会 计 字[2007]21 号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 通知》 (以下简称 “ 《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 价的通知》 ” ) , 若在 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 价估值;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 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所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所交易天 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在银行间 同业 市场交 易 的债券品 种, 根据《 证 券投资基 金执 行<企 业 会计 准 则>估值 业务及 份额净 值计价的 通知》 采用估 值技术确 定公允 价值。 本基金持有 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 具体估值模型、 参数 及结果由中 定期报 告 第 24 页 共 36 页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会计政策无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会计估计无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重大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 税字[1998]55 号 文、财 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4]78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 财税[2005]102 号文《 关于股 息红利 个 人所得 税有关 政策的 通 知》、 财税 [2005]107 号 文 《 关 于 股 息 红 利 有 关 个 人 所 得 税 政 策 的 补 充 通 知 》 、 上 证 交 字 [2008]16 号 《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 率相关工作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 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 金取 得的股 票 的股息、 红利 收入, 债 券的利息 收入 ,由上 市 公司 、 发行债券 的企业 在向基 金支付上 述收入 时代扣 代缴20%的 个人所 得税 ,暂不征收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 《关于实施上 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 年1 月1 日起,个 人从公 开发行 和转让市 场取得 的上市 公司股票 ,持股 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 至1年 (含1年) 的, 暂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 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 基金 卖出 股票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交 易 印花税, 买入 股票不 征 收股票 定期报 告 第 25 页 共 36 页 交易印花税。 5、 对投资者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 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 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无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 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以下简 称“ 长江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 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 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 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6.4.8.1.4 债券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 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1,079,702.28


定期报 告 第 26 页 共 36 页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461,749.27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计算方法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8.2.2 基金托管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当期 发 生的 基金 应 支 付的 托管费 308,486.27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 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计算方法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8.2.3 销售服务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关 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 日 至2014 年6 月30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长信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A 长信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C 合计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任 公司 - 193.48 193.48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196,749.81 196,749.81 长江证 券 - 498.90 498.90 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销售服务费按照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 金 的情况


定期报 告 第 27 页 共 36 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 6.4.8.4.2 报告期末 除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 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1,696,272.74 28,283.58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购 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 末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4年6 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 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 限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受限证券类别 :上海企业债 证券代 码 证券 名称 成功认 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 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 位:张) 期末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124717 14姜 鑫源 2014-4- 25 2014-7 -11 未上 市 100 100 1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 等 流通受限 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 场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报 告期 末2014 年6月30日 止, 本基金 从 事银行间 市场 债券正 回 购交易 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0元。 6.4.9.3.2 交易所市 场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报 告期 末2014 年6月30日 止, 基金从 事 证券交易 所债 券正回 购 交易形 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303,762,807.60 元, 于2014年7月1日到期。 该类 交易要求 本基金 在回购 期内持有 的证券 交易所 交易的债 券和/ 或在新 质押式回购 定期报 告 第 28 页 共 36 页 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低于债券回 购交易的余额。 定期报 告 第 29 页 共 36 页 §7


投 资组合报告 7.1 期 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563,185,168.09 90.25 其中: 债券 558,160,668.09 89.44








资产 支持 证券 5,024,500.00 0.81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9,500,299.25 6.3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6,460,420.87 1.04 7 其他各项 资产 14,881,807.58 2.38 8 合计 624,027,695.79 100.00 7.2 期 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 前 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 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 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 金资产净值2%或前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 金资产净值2%或前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 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定期报 告 第 30 页 共 36 页 7.5 期 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477,894,668.09 149.67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80,266,000.00 25.14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558,160,668.09 174.81 7.6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22020 09复地 债 959,890 96,420,950.50 30.20 2 122040 09新黄 浦 810,000 81,324,000.00 25.47 3 112017 09希望 债 405,677 40,648,835.40 12.73 4 112142 12格林 债 306,216 28,523,101.75 8.93 5 126019 09长虹 债 252,490 24,095,120.70 7.55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细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 ( 份 )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1489029 14东元1A 50,000 5,024,500.00 1.57 7.8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定期报 告 第 31 页 共 36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 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 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 基金投 资的前 十名证 券的发 行主体本 报告期 未出现 被监管部 门立案 调 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 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 形。 7.12.2 本 基金 本 报告期 未投资 股票 , 不存在投 资于超 出基金 合同规定 备选股 票 库 股票的 情形。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04,873.9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4,776,933.66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881,807.58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 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 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 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 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定期报 告 第 32 页 共 36 页 §8


基 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 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长信纯 债一年 定开债 券A 673 304,707.48 142,006,033.97 69.25% 63,062,100.65 30.75% 长信纯 债一年 定开债 券C 1012 96,815.22 0 0.00% 97,977,007.09 100% 合计 1685 179,848.75 142,006,033.97 46.86% 161,039,107.74 53.14% 8.2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 有从业 人员 持 有本基 金 长信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A 0 0% 长信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C 0 0% 合计 0 0% 8.3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研究 部门 负责 人持 有本 开放式 基金 长信纯 债一 年定开 债券A 0 长信纯 债一 年定开 债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长信纯 债一 年定开 债券A 0 长信纯 债一 年定开 债券C 0


定期报 告 第 33 页 共 36 页 合计 0


定期报 告 第 34 页 共 36 页 §9


开 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长信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A 长信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C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2013 年11 月29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205,068,134.62 97,977,007.09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05,068,134.62 97,977,007.09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 -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 -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 份 额总 额 205,068,134.62 97,977,007.09


定期报 告 第 35 页 共 36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 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 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行” ) 工 作需要, 周月秋同志不再担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在新任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李勇同志 完成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手续前, 由副总经理王立波同 志代为行使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部分业务授权职责。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 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 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 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的情形。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 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 名称 交 易 单 元 数 量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 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 佣金 备 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成 交总额的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定期报 告 第 36 页 共 36 页 比例 例 宏源 证券 2 1,168,851,555.52 100.00% 6,495,805,000.00 100.00% - -


注:1、本报告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无变化。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字 <1998>29 号) 和 《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 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 基金字[2007]48 号) 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 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标准: 1)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 3)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 4)券商协作表现评价。 (2 )选择程序: 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 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长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 年八 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