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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众B(150102)

利众B: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定期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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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利 众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4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2014年6 月30日 基金管 理人:长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送出日 期:2014 年8 月28日


















































定期报 告 第 2 页 共 35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 年8月25 日复核 了本报 告中的财 务指标 、净值 表现、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会计报 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 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 年度报告正文 。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 年1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















































定期报 告 第 3 页 共 35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 基本情 况 基金简 称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场内简 称 长信利 众 基金主 代码 16300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2 月4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89,491,932.89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3 年4 月26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下属两 级基 金的 基金 场内 简称 利众A 利众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163006 150102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80,796,717.66 份 208,695,215.23 份 2.2 基金 产品说 明 投资目 标 本 基 金 的投 资目 标 是在 严格 控 制 投资 风险 与 追求 基金 资 产 稳 定 增值 的前 提 下, 力争 为 各 级投 资者 谋 求与 其风 险 公正匹 配的 投资 回报 。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 根据 对宏 观 经济 、宏 观 调 控政 策走 向 以及 各类 资 产 市 场 风险 收益 特 征及 其演 变 趋 势的 综合 分 析、 比较 , 首 先 采 用类 属配 置 策略 进行 大 类 资产 的配 置 ,在 此基 础 上, 再 根据 对各 类资 产风 险收益 特征 的进 一步 分析 预测, 制定各 自策 略。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 全价 )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 为债 券型 基 金, 属于 较 低 风险 的证 券 投资 基金 品 种 , 其 预期 收益 和 预期 风险 高 于 货币 市场 基 金, 低于 混 合型基 金和 股票 型基 金。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低风险 、收 益稳 定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较高风 险、 较高 收益


















































定期报 告 第 4 页 共 35 页 2.3 基金 管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周永刚 廖原 联系电 话 021-61009999 021-61618888 电子邮 箱 zhouyg@cxfund.com.cn Liaoy03@spd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7005566 95528 传真 021-61009800 021-63602540 2.4 信息 披露方 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 址 www.cxfund.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上海银 城中 路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9楼 、上 海市中 山东 一路12号


















































定期报 告 第 5 页 共 35 页 §3


主要财 务指 标和基 金净 值表现 3.1 主要 会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2014 年1月1 日—2014 年6 月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3,183,945.13 本期利 润 35,208,412.62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800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5.5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末(2014 年6 月30 日)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155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92,716,571.45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83 注:1、 本期已 实现收 益指基金 本期利 息收入 、投资收 益、其 他收入 (不含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 基金 业绩指 标 不包括持 有人 认购或 交 易基金的 各项 费用( 例 如, 封 闭式基金交易佣金、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 红利再投资费、 基金转换费等) ,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 净值表 现 3.2.1 基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1.61% 0.20% 0.41% 0.07% 1.20% 0.13% 过去三 个月 5.35% 0.15% 2.42% 0.09% 2.93% 0.06% 过去六 个月 5.53% 0.39% 4.07% 0.08% 1.46% 0.31% 过去一 年 3.76% 0.28% -0.66% 0.09% 4.42% 0.19%


















































定期报 告 第 6 页 共 35 页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今(2013 年2 月4日 至2014 年6 月30 日) 4.05% 0.25% -0.29% 0.09% 4.34% 0.16%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率变 动的 比较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 基准 2013-02-04 2013-04-19 2013-07-03 2013-09-09 2013-11-25 2014-02-07 2014-04-17 2014-06-30 4% 3% 2% 1% 0% -1% -2% -3% -4% -5% 注: 1、 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日为2013年2月4 日, 图示日期为2013年2月4日至2014 年6月30 日; 2、 按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 建仓期结束 时, 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 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建仓 结束未满一年。 3.3 其他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指 标 报告期 末(2014 年6 月30 日) 长信利 众分 级 债A与 长信 利 众分级 债B 基金 份额 配比 0.86631942 :1 期末长 信利 众分 级债A 份 额 参考净 值 1.0194 期末长 信利 众分 级债A 份 额 累计参 考净 值 1.0645 期末长 信利 众分 级债B 份 额 参考净 值 0.9986 期末长 信利 众分 级债B 份 额 累计参 考净 值 0.9986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约 定年 收 益率( 单利 ) 4.60% 注: 根据 《基金合同》 的规定, 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 中国人民 银行公 布并执 行的金融 机构人 民币1 年期银行 定期存 款基准 利率设定利 众A的首次年收益率; 在利众A的每个开放日, 基金管 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















































定期报 告 第 7 页 共 35 页 行 公 布 并 执 行 的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1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基 准 利 率 重 新 设 定 利 众A 的 年收益率 ,且约 定收益 率为单利 。截至 本报告 期期末, 长信利 众分级 债A年收益 率为4.60% 。 根据 本合 同成立后 利众A的第 二 个开放日 ,即2014 年1 月27日中 国人 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基 准 利 率3.0% 的1.2 倍 +1.0% (小数点后2位)进行计算。


















































定期报 告 第 8 页 共 35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 管理人 及基 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 63 号文 批准, 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发起 设立。 注册资 本1.5亿元 人民币 。目 前股权结 构为: 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占49% 、 上 海 海 欣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占34.33% 、 武 汉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占 16.67% 。 截至2014年6月30 日, 本基金管 理人 管理16 只 开放式基 金, 即长信 利 息收益 货币、 长信银利精选股票、 长信金利趋势股票、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 长信双 利 优 选 混 合 、 长 信 利 丰 债 券 、 长 信 恒 利 优 势 股 票 、 长 信 中 证 中 央 企 业100 指数 (LOF)、 长信中 短债 债券(自2014 年7 月1日 起更名为 长信纯 债壹号 债券)、 长信 量化先锋 股票 、长信 美 国标准普 尔100 等权重 指数(QDII )、 长信利 鑫分级债、 长信内需成长股票、 长信可转债债券、 长信利众分级债和长信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4.1.2 基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刘波 本基金 、长 信可转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及长 信利息 收益 开放式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经 理 2013年2月4 日 - 7年 经济学硕士,上海财经大 学经济学研究生毕业。曾 任太平养老保险股 份 有 限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经理。 2011 年2 月 加 入 长 信 基 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 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理, 从事投资研究工作。现任 本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长信利 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 理。 注:1、 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 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 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定期报 告 第 9 页 共 35 页 2、本基 金基 金经理 的 证券从业 年限 以基金 经 理进入证 券业 务相关 机 构的 工 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2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规定, 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 承诺将一如既往 地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 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 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 已建立 投资决策体系, 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 工作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 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 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 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异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期内, 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 其余各投 资组合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 不涉及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 的情形,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说 明 4.4.1 报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4 年上半年, 发达经济体经济复苏的势头得以保持 。 美国新屋销售环比向 好, 非农就业数据继续改善, 经济复苏的势头得到巩固, 美联储QE退出计划得以 有序推行 。欧元 区主权 债务危机 基本解 除,并 在6月份 迎来新 一轮降 息及定向长 期再融资 计划 (TLTRO ),以负 利率 及定向 宽 松来刺激 经济 增长。 日 本则继续推 行安倍经济刺激计划,经济状况相对稳定。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潜力普遍下滑,















































定期报 告 第 10 页 共 35 页 货币政策差异化力度继续扩大。 国内方面, 经济 结构调整使传统投资驱动型行业、 房地产产业链、 产能过剩行业等景气度继续下滑, 经济面临下行压力。 货币政策 继续保持 稳健, 并陆续 推出定向 将准、 再贷款 以及SLF等 工具定 向扶 持 三农、小 微及保障房建设等, 结构调整的意图明显。2014 年上半年人民币汇率呈现一定幅 度贬值, 外汇占款增幅缩窄, 热钱呈现流出迹象。 市场方面,2014年 上半年资金 面逐渐趋于宽松, 利率债及投资级以上信用债券收益率普遍下行, 投机级债券收 益率随着信用违约风险暴露的加大而呈现一定波动。 报告期内, 本基金继续保持杠杆分级的风格特点, 维持较高的组合杠杆比例, 适度调整债券配置结构, 降低中低评级城投债资产的配置比例, 通过高等级信用 债及金融债资产来提升组合信用资质,并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 4.4.2 报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2014 年6 月30日 , 本基金 份额 净值为1.0083 元, 累计 份额净 值为1.0400 元, 本基金之长信利众分级债A份额参考净值为1.0194元, 累计参考净值为1.0645 元,本 基金之 长信利 众 分级债B份额 参考净 值0.9986 元, 累计参 考净 值为0.9986 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5.5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07%。 4.5 管理 人对宏 观经 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未来, 发达经济体经济复苏势头的巩固对国内经济的正面拉动作用会逐 步增强。 国内经济处于结构转型期, 政策重点立足于改革, 全面推行经 济刺激计 划的可能性减弱, 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的针对性逐渐增强, 短期内继续通过扶持 发展小微、 支持三农建设、 加快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来维持经济增速底 线的意图明显。 汇率双向弹性加大将导致外汇占款波动幅度增强, 国际资本流动 在未来值得关注。 就市场而言, 当前衰退型经济状况和针对性货币政策对债市环 境形成一定支撑, 未来利率中枢仍有较大的下行空间, 中高评级信用债及利率债 券收益率均具有一定吸引力,低评级信用债所隐含的信用风险可能进一步扩大。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保持审慎严谨的态度, 进一步优化投资组合, 争取为投 资人提供安全、稳 健的投资收益。 4.6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定期报 告 第 11 页 共 35 页 根据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2008 年9 月12 日 发布的[2008]38 号文 《 关于进 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规定,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制订了健全、 有效的 估值政策和程序, 成立了估值工作 小组, 小组成员由投资管理部总监、 固定收益部总监、 研究发展部总监、 交易管 理部总监、 金融工程部总监、 基金事务部总监以及基金事务部至少一名业务骨干 共同组成。 相关参与人员都具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工作经验, 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 方法。 基金经理 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 如果基金经理认为某证券有更好的证券估 值方法, 可以申请公司估值工作小组对某证券进行专项评估。 估值决策由与会估 值工作小 组成员1/2 以 上多数票 通过。 对于估 值政策, 公司与 基金托 管人充分沟 通, 达成一致意见。 审 计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的 适当性。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 未签订与估值相关 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以及基金实 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进行利润分 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 金合 同生效 之 日起3年 内, 不进行 收 益分配; 法律 法规或 监 管机 关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 符合 有关基 金 分红条件 的前 提下, 本 基金每年 收益 分配次 数 最多 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 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















































定期报 告 第 12 页 共 35 页 分红方式, 如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 则按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场内转入、 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投资者不能 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 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4 )分 红权 益登记 日 申请申 购 的基 金份额 不 享受当次 分红 ,分红 权 益登 记 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5 )基 金红 利发放 日 距离收益 分配 基准日 ( 即期末可 供分 配利润 计 算截 止 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 )基 金收 益分配 基 准日的基 金份 额净值 减 去每单位 基金 份额收 益 分配 金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定期报 告 第 13 页 共 35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 期内本 基金 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 内,上 海浦东 发展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简 称“本 托管人 ” )在 对长信 利众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规定, 不存在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 净 值 计 算 、 利 润 分 配 等 情 况 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长信 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 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 人对本 半年 度报 告中 财务信 息等 内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发表 意见 本报告期内, 由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 “金 融工具风 险及管 理”部 分未在托 管人复 核范围 内) 、投 资组合 报告等 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定期报 告 第 14 页 共 35 页 §6 半 年度 财务会 计报告 (未 经审计 ) 6.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末 2013年12 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5,305,743.11 72,244,028.24 结算备 付金 9,478,813.48 14,735,068.13 存出保 证金 82,776.15 57,286.5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97,298,031.68 956,777,376.59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 投资 - -








债券 投资 694,785,781.68 956,777,376.59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2,512,250.00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4,967,704.83 应收利 息 13,458,995.35 27,923,050.09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745,624,359.77 1,076,704,514.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末 2013年12 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 性 金融 负债 - -


















































定期报 告 第 15 页 共 35 页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327,999,447.40 325,799,224.5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22,721,337.23 62,810,365.20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25,058.11 410,349.40 应付托 管费 64,302.34 117,242.6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12,529.05 205,174.70 应付交 易费 用 12,090.14 19,897.67 应交税 费 1,384,701.30 1,060,749.04 应付利 息 100,818.47 25,820.21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287,504.28 310,000.00 负债合 计 352,907,788.32 390,758,823.3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381,590,994.23 695,708,650.01 未分配 利润 11,125,577.22 -9,762,959.00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92,716,571.45 685,945,691.01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745,624,359.77 1,076,704,514.38 注:报告截止日2014 年6 月30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1.0083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389,491,932.89 份, 其 中长信 利众 分级 债A基 金份额 参考 净值1.0194 元,份 额总 额为180,796,717.66 份 ,长信 利众 分级 债B基 金份额 参考 净值 为0.9986 元, 份额 总额208,695,215.23 份。 6.2 利润 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 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 6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2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 日)至2013 年6月30日 一、收入 43,887,656.25 7,998,403.37 1. 利息 收入 18,192,612.08 12,455,116.08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241,654.16 1,766,877.59


















































定期报 告 第 16 页 共 35 页








债券 利息 收入 17,775,641.09 9,079,890.39








资产 支持 证券 利息 收入 22,684.93 -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收入 152,631.90 1,608,348.10








其他 利息 收入 - - 2. 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 列) -6,582,305.21 595,565.66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 投资 收益 - -








债券 投资 收益 -6,582,305.21 595,565.66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收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 工具 收益 - -








股利 收益 - -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32,024,467.49 -5,052,278.37 4. 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 填列) - - 5. 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252,881.89 - 减:二、费用 8,679,243.63 6,078,374.32 1 .管 理人 报酬 1,474,124.18 1,958,342.28 2 .托 管费 421,178.29 559,526.31 3 .销 售服 务费 737,062.07 979,171.14 4 .交 易费 用 12,592.11 10,034.93 5 .利 息支 出 5,818,407.00 2,395,339.97 其中 :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5,818,407.00 2,395,339.97 6 .其 他费 用 215,879.98 175,959.69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35,208,412.62 1,920,029.05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 填列) 35,208,412.62 1,920,029.05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4日起正式生效。 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3年2月4 日至2013年6月30日。 6.3 所有 者权益 (基 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 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定期报 告 第 17 页 共 35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实收基 金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基金 净值) 695,708,650.01 -9,762,959.00 685,945,691.01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35,208,412.62 35,208,412.62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 净值 减 少以“- ” 号填 列) -314,117,655.78 -14,319,876.40 -328,437,532.18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490,573.94 22,364.10 512,938.04








2. 基 金赎 回款 -314,608,229.72 -14,342,240.50 -328,950,470.22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 填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 净值) 381,590,994.23 11,125,577.22 392,716,571.45 项 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2 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2013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 金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基金 净值) 695,708,650.10 - 695,708,650.10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1,920,029.05 1,920,029.05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 净值 减 少以“- ” 号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 金赎 回款 - - -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 填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 净值) 695,708,650.10 1,920,029.05 697,628,679.15 注: 1 、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于2013 年2 月4 日 起 正 式 生 效 , 上 年 度 可 比 期 间 为2013 年2月4日至2013年6 月30日。


















































定期报 告 第 18 页 共 35 页 2、 本报告期本基金申购款含长信利众分级债A开放日折算金额。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 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田丹 — — — — — —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蒋学杰 — — — — — — —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孙红辉 — — — — — — — —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 附注 6.4.1 基金基 本情 况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08 号)批准, 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 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发售, 基金合同于2013 年2月4日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初始有效认购的基金份额按照不 超过7:3 的份额配比, 分为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不同的两级基金份额, 即为利众A 和利众B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 利众A和利众B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利众A在 基金合 同生效 后每满6 个月开 放一次 ,接受投 资者的 申购与 赎回;利 众B 封闭运作 并上市 交易。 本基金基 金合同 生效后3年期届 满,本 基金转 换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 。 本基 金的基金 管理 人为长 信 基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基金托管 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利众 分级 债券A 级自2013年1 月28 日至2013 年1月29日 募集, 长信 利众分 级债B 级自2013 年1 月21 日至2013 年1 月25 日 募 集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695,582,194.18 元 , 利 息 转 份 额 人 民 币 126,455.92 元 , 募 集 规 模 为 695,708,650.10 份 。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已 由 上 海 众 华 沪 银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验 证,并出具了沪众会字(2013)第1316号验资报告。 经深圳 证券交 易所( 以 下简称 “深交 所”) 深 证上字[2013] 第137 号 文审核同 意,利众B40,532,618.00 份基金份额于2013 年4月26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 《长信利众 分级债















































定期报 告 第 19 页 共 35 页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长信利众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国债、 金融债、 公司债、 企业债、 次级债、 短期融资券、 政府机构债、 央行票据、 银行同 业存款、 回购、 可转债、 可 分离债、 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固定收 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但可以 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因所 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品种。 本 基金投资 组合比 例为: 投资于固 定收益 类资产 的比例不 低于基 金资产 的80%,投 资于非固 定收益 类资产 的比例不 高于基 金资产 的20%,持 有现金 或者 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如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二个工作日, 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 6.4.2 会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按 照中 华人民 共 和国财政 部( 以下简 称 “财政部 ”) 于2006 年2 月15 日 颁布的《 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38 项具 体会计准 则、其 后颁布 的企业会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以 下 合 称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中国证 券业协 会于2007年 颁布的 《证 券投资基 金会计 核算业 务指引》、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 附注6.4.4 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6.4.3 遵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















































定期报 告 第 20 页 共 35 页 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 财务报 表同时 符 合如财 务报表 附注6.4.2 所列 示的其 他有关 规 定的要 求。 6.4.4 会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6.4.4.1 本 报 告 期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 会 计 估 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 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4.2 差 错更 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过重大会计差错。 6.4.5 税项 6.4.5.1 主 要税 项说明 根据财税字[1998]55 号文、[2001]61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 知》 、 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字[2005]11 号文 《关于调 整证 券(股票) 交易印花 税税 率的通 知 》、 财税[2005]102 号 文《关于股 息红利 个人所 得税有 关 政策的 通知》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 股 权分置 试点 改革有 关税收 政策问 题 的通知 》、财 税[2005]107 号文 《关于 股息红 利有关 个人 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 财税[2007]84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 券(股票)交 易印花 税税 率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文《 财政 部、国 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 本基金 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基金 作为 流通股 股 东在股权 分置 改革过 程 中收到由 非流 通股股 东 支付 的 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对基 金取 得的股 票 的股息、 红利 收入, 债 券的利息 收入 ,由上 市 公司 、 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自2005年6















































定期报 告 第 21 页 共 35 页 月13日起 ,对个 人投资 者从上市 公司取 得的股 票的股息 、红利 收入暂 减按50%计 算个人所得税。 5、基金 卖出 股票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交 易 印花税, 买入 股票不 征 收股票 交易印花税。 6.4.5.2 应 交税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应交债 券利 息收 入所 得税 本期 末


2014年6月30 日 上年度 末


2013年12 月31日 1,384,701.30 1,060,749.04 注:该项系基金收到的债券发行人在支付债券利息时未代扣代缴的税费部分。 6.4.6 关联方 关系 6.4.6.1 本 报告 期存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无变化。 6.4.6.2 本 报告 期与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长 江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6.4.7 本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6.4.7.1 通 过关 联方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6.4.7.1.1 股 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 交易。 6.4.7.1.2 权 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 交易。 6.4.7.1.3 债 券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2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















































定期报 告 第 22 页 共 35 页 2013年6月30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 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 总额的 比例 长江证 券 720,719,750.17 70.05% 485,486,881.94 82.20% 6.4.7.1.4 债 券回购 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2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 2013 年6月30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 购成交 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成 交总 额的比 例 长江证 券 10,572,500,000.00 89.69% 10,348,900,000.00 94.98% 6.4.7.1.5 应 支付关 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7.2 关 联方 报酬 6.4.7.2.1 基 金管理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2 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2013 年6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1,474,124.18 1,958,342.28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 维护费 513,571.48 821,099.02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当年天数 6.4.7.2.2 基 金托管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 6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2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2013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 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421,178.29 559,526.31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定期报 告 第 23 页 共 35 页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6.4.7.2.3 销 售服务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合计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60,973.38 19,887.58 80,860.96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6,211.99 163,209.99 169,421.98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365.26 32,912.39 33,277.65 合计 67,550.63 216,009.96 283,560.59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2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2013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合计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209,114.68 19,254.13 228,368.81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893.83 169,842.54 170,736.37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629.17 41,127.43 41,756.60 合计 210,637.68 230,224.10 440,861.78 注: 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用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逐日计提, 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 当年天数。 6.4.7.3 与 关联 方进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 的 债券( 含回 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 行债券( 含回购)交易。 6.4.7.4 各 关联 方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7.4.1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项目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2月4 日 (基 金合 同 生 效日) 至2013年6月30日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2013 年2 月4 日)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20,000,900.00 报告期 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20,000,900.00 - 报告期 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报告期 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定期报 告 第 24 页 共 35 页 减:报 告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 份额 - - 报告期 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20,000,900.00 20,000,900.00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占 基 金总份 额比 例 5.14% 4.11% 注: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 行。 6.4.7.4.2 报 告期末 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6.4.7.5 由 关联 方保管的 银行 存款 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2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2013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25,305,743.11 140,581.94 23,920,204.55 439,640.49 注: 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结 算 备 付 金 , 于2014 年6 月30 日 的 相 关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9,478,813.48 元,于2013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14,735,068.13 元。 6.4.7.6 本 基金 在承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由关联方承销的证 券。 6.4.7.7 其 他关 联交易事 项的 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 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 础。 6.4.8 期末(2014 年6月30 日)本 基金 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6.4.8.1 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于 期末 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 受限证券。 6.4.8.2 期 末持 有的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4.8.3 期 末债 券正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定期报 告 第 25 页 共 35 页 6.4.8.3.1 银 行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 告期 末2014年6月30日 止, 本基金 从 事银行间 市场 债券正 回 购交易 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04,999,482.50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40209 14国开09 2014-7-1 102.77 300,000 30,831,000.00


140207 14国开07 2014-7-1 100.36 100,000 10,036,000.00


140202 14国开02 2014-7-2 103.97 300,000 31,191,000.00


140207 14国开07 2014-7-2 100.36 50,000 5,018,000.00


140208 14国开08 2014-7-2 101.70 300,000 30,510,000.00


合计





1,050,000 107,586,000.00


6.4.8.3.2 交 易所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 告期 末2014年6月30止 ,本 基金证 券 交易所债 券正 回购交 易 形成的 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22,999,964.90元, 于2014年7月4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 基金在回 购期内 持有的 证券交易 所交易 的债券 和/或在 新质押 式回购 下转入质押 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 额。


















































定期报 告 第 26 页 共 35 页 §7


投资组 合报 告 7.1 期末 基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697,298,031.68 93.52 其中: 债券


694,785,781.68


93.18








资产 支持 证券





2,512,250.00


0.34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4,784,556.59 4.67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3,541,771.50 1.82 8 合计 745,624,359.77 100.00 7.2 期末 按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 期内股 票投 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7.4.1 累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7.4.2 累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定期报 告 第 27 页 共 35 页 7.4.3 买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 投资股票。 7.5 期末 按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22,640,000.00 31.23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22,640,000.00 31.23 4 企业债 券 439,072,635.61 111.80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40,052,000.00 10.20 6 中期票 据 9,547,000.00 2.43 7 可转债 83,474,146.07 21.26 8 其他 - - 9 合计 694,785,781.68 176.92 7.6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1280338 12 恩施 城投 债 400,000 40,728,000.00 10.37 2 140202 14国开02 300,000 31,191,000.00 7.94 3 140209 14国开09 300,000 30,831,000.00 7.85 4 140208 14国开08 300,000 30,510,000.00 7.77 5 140207 14国开07 300,000 30,108,000.00 7.67 7.7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数量( 份)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定期报 告 第 28 页 共 35 页 1 1489029 14东元1A 25,000 2,512,250.00 0.64 7.8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 贵金属。 7.9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1 报 告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 资组合 报告 附注 7.12.1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本 报 告 期 未 出 现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或在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形 。 7.12.2 本基 金本 报告期 未投 资股票, 不存 在投 资于 超出基 金合 同规定 备选 股票 库 股票 的情形 。 7.12.3 期末 其他 各项资 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82,776.1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3,458,995.35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定期报 告 第 29 页 共 35 页 8 其他 - 9 合计 13,541,771.50 7.12.4 期末 持有 的处于 转股 期的可 转换 债券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0017 中海转 债 28,285,834.80 7.20 2 110018 国电转 债 15,003,837.20 3.82 3 110023 民生转 债 13,920,000.00 3.54 4 110015 石化转 债 10,797,000.00 2.75 5 110022 同仁转 债 4,003,300.00 1.02 6 128003 华天转 债 2,707,976.82 0.69 7 127001 海直转 债 139,163.55 0.04 7.12.5 期末 前十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6 投资 组合 报告附 注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定期报 告 第 30 页 共 35 页 §8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信息 8.1 期末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长信利 众 分级债A 2,432 74,340.76 106,484.68 0.06% 180,690,232.98 99.94% 长信利 众 分级债B 339 615,620.10 180,582,447.15 86.53% 28,112,768.08 13.47% 合计 2,771 140,560.06 180,688,931.83 46.39% 208,803,001.06 53.61% 8.2 期末 上市基 金前 十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 例 1 中 国 太平 洋财 产 保险 -传统 - 普通 保险 产品-013C-CT001 深 22,272,319.00 10.67% 2 中 国 太平 洋人 寿 保险 股份 有 限 公司 -传 统-普 通保 险产 品 6,402,526.00 3.07% 3 光 大 证券 -光 大 -光 大阳光 避 险增 值集 合资产 管理 计划 5,244,252.00 2.51% 4 安 信 证 券 - 农 行 - 安 信 理 财1 号 债 券 型 集合资 产管 理计 划 5,000,000.00 2.40% 5 中国民 族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4,599,100.00 2.20% 6 光 大 证 券 - 光 大 银 行 - 光 大 阳 光5 号集 合资产 管理 计划 3,529,914.00 1.69% 7 东 证 资 管 - 招 行 - 东 方 红 - 新 睿5 号集 合资产 管理 计划 3,000,000.00 1.44% 8 武汉康 普常 青软 件技 术股 份有限 公司 2,970,230.00 1.42% 9 东 证 资 管 - 工 行 - 东 方 红 - 新 睿2 号二 期集合 资产 管理 计划 2,000,000.00 0.96% 10 扬州市 矿务 局 1,005,087.00 0.48% 注: 长信利众分级债B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长信利众分级债A未上市交易。


















































定期报 告 第 31 页 共 35 页 8.3 期末 基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 业人员 持有 本基 金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271,477.21 0.15%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0.00 0.00% 合计 271,477.21 0.07% 注: 上表中长信利众分级债A、 长信利众分级债B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分别以长信利 众分级债A、 长信利众分级债B的各自份额为分母计算得出; 合计项中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以长信利众分级债的份额总额为分母计算得出。 8.4 期末 基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 人持有 本开 放式 基金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0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 开放式 基金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0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0 合计 0


















































定期报 告 第 32 页 共 35 页 §9


开放式 基金 份额变 动 单位: 份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3 年2 月4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487,013,434.87 208,695,215.23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498,061,300.45 208,695,215.23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512,938.04 -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328,950,470.22 -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11,172,949.39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80,796,717.66 208,695,215.23 注: 1、 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3年内, 长信利众分级债A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 本报告期内, 长信利众分级债A于2014年1月27 日开放, 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 长信利众分级债B封闭运作,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2、表中申购份额不包括折算份额。


















































定期报 告 第 33 页 共 35 页 §10 重大 事件揭 示 10.1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1、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2、 经上 海浦 东发展 银 行股份有 限公 司决定 , 其资产托 管与 养老金 业 务部 原 总 经 理 李 桦 同 志 自2014 年4 月 起 不 再 担 任 其 资 产 托 管 与 养 老 金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职 务。 10.3 涉 及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期没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 金投资 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0.5 为 基金进 行审 计的 会计 师事务 所情 况





本报告 期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监管 部门 稽查或 处罚 的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 罚的情形。 10.7 基 金租用 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 名称 交 易 单 元 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 佣金 备 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交易成 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交 易成交总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定期报 告 第 34 页 共 35 页 量 比例 额的比例 例 国泰 君安 1 308,139,973.90 29.95% 1,214,963,000.00 10.31% - -


长江 证券 1 720,719,750.17 70.05% 10,572,500,000.00 89.69% - -


东方 证券 2 - - - - - -


华泰 联合 1 - - - - - -


东吴 证券 1 - - - - - -


中信 建投 1 - - - - - -


平安 证券 1 - - - - - -


中金 公司 1 - - - - - -


中投 证券 1 - - - - - -


宏源 证券 1 - - - - - -


银河 证券 1 - - - - - -


招商 证券 2 - - - - - -


东兴 证券 2 - - - - - -


兴业 证券 1 - - - - - -


申银 万国 1 - - - - - -


中信 证券 1 - - - - - -


国信 证券 1 - - - - - -


湘财 证券 1 - - - - - -


光大 证券 1 - - - - - -


国金 证券 1 - - - - - -


华宝 证券 1 - - - - - -


东北 证券 1 - - - - - -


川财 证券 2 - - - - - -


注:1、本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了2个川财证券交易单元, 退租3个交易单元, 分别为 西藏证券、国盛证券和日信证券。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字















































定期报 告 第 35 页 共 35 页 1998>29 号) 和《关 于 完善证券 投资 基金交 易 席位制度 有关 问题的 通 知》(证监 基金字[2007]48 号) 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 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标准: a、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b、券商研 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 c、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 d、券商协作表现评价。 (2 )选择程序: 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 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长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二 〇一 四年八 月二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