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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H股(161831)

银华H股: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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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 华 恒 生 中国 企 业 指 数分 级 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4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4 年8 月27 日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4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复 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4 月9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至 6 月30 日止 。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4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名 称 银华恒 生中 国企 业指 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银华恒 生国 企指 数分 级(QDII ) 场内简 称 银华 H 股 基金主 代码 16183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4 月 9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5,245,288.92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4 年 5 月 12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银华 H 股 A 银华 H 股 B 银华H 股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150175 150176 161831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 额总额 8,486,290.00 份 8,486,290.00 份 8,272,708.92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力争 对恒 生中 国企 业指数 进行 有效 跟踪 , 并 力争将 本基 金 的净值 增长 率与 业绩 比较 基准之 间的 日均 跟踪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控制 在0.5% 以 内, 年跟 踪 误差控 制 在5% 以内 ,以 实 现基金 资产 的长期 增值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采用 复制 法, 按照 成份股 在恒 生中 国企 业指 数中的 组成 及 其基准 权重 构建 股票 投资 组合 , 以 拟合 、 跟踪 恒生 中国企 业指 数 的收益 表现,并 根据 标的 指 数成份 股及 其权 重的 变动 而进行 相应 调整。 本基金 投资 于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 备 选股 、 在已 与中 国证监 会签 署 双边监 管合 作谅 解备 忘录 的国家 或地 区证 券监 管机 构登记 注册 的跟踪 同一 标的 指数 的 ETF 的投 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5% , 其中 , 本 基金 投资 于标 的 指数成 份股 、 备选 股的 投 资比例 不低 于 非现金 基金 资产 的80% ; 权 证市值 不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3%;现 金及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业绩比 较基 准 人民币/港 币汇 率 × 恒生 中 国企业 指数 收益 率 × 95%+ 人民币 活期 存款收 益率 ×5% (税 后)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股 票型 基金 , 具有 较高预 期风 险 、 较 高预 期收 益的特 征。 从本基 金所 分离 的两 类基 金份额 来看 , 银 华H 股 A 份额具 有预 期 低风险 、 收益 相对 稳定 的特 征; 银华H 股B 份 额具 有预 期高风 险、 高预期 收益 的特 征 。 同 时 , 本 基金 为海 外证 券投 资 基金 , 除 了需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4 页


要承担 与国 内证 券投 资基 金类似 的市 场波 动风 险之 外, 本 基金 还 面临汇 率风 险、 主要 市场 风险等 海外 市场 投资 所面 临的特 别投 资 风险。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 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凌宇翔 田青 联系电 话 (010)58163000 (010 )67595096 电子邮 箱 yhjj@y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010 )67595096 传真 (010)58163027 (010 )66275853


2.4 境 外投 资顾问 和境 外资产 托管 人 项目 境外资 产托 管人 名称 英文 JPMorgan Chase Bank, HONG KONG BRANCH 中文 摩根大 通银 行香 港分 行 注册地 址 1111 Polaris Parkway, Columbus, OH 43240, U.S.A. 办公地 址 270 Park Avenue, New York, New York 10017-2070 邮政编 码 OH 43240


2.5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 载 基金 半 年度 报告 正 文的 管 理人 互 联网 网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托 管人 办公地 址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 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4 年4 月9 日 - 2014 年6 月 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220,866.18 本期利 润 3,020,821.39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195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利 润率 1.94%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4 页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6.0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4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1,515,572.89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600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6,760,861.81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600 3.1.3 累计 期末 指标 报告期 末( 2014 年6 月 30 日 )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6.00%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采 用 期末资 产负 债表 未分 配利 润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 部分的 孰低 数。


3、本 报告 所列 示的 基金 业 绩指标 不包 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易 基金 的各 项费 用, 例如: 基金 的认 购、 申购、 赎回 费等 ,计 入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数 字。 4、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4 年 4 月 9 日,2014 年 半年度 主要 财务 指标 的计 算期间 为 2014 年 4 月9 日至 2014 年6 月30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2.99% 0.73% 0.55% 0.76% 2.44% -0.03% 自基金 合同生 效起至 今 6.00% 0.54% -0.32% 0.82% 6.32%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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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金 合同 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 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期 为 2014 年4 月9 日,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起 到本 报告 期末不 满一 年, 按基 金 合同规定,本 基金自基 金合 同生效起六 个月为建 仓期, 建仓期结束 时各项资 产配 置比例应当 符合基 金合同 约定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成 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 是经中 国证 监会 批准(证 监 基金字[2001]7 号文) 设立 的全 国性 资产 管 理公司 。 公 司注 册资 本为2 亿元 人民 币, 公司 的股 东 及其出 资比 例分 别 为: 西 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49% 、 第 一创 业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29% 、 东 北证 券股份 有限 公 司 21% 及 山西海 鑫实 业股 份有 限公 司 1% 。 公 司的 主要 业务 是 基金募 集、 基金 销售 、 资 产管理 及中 国证 监会 许可的 其他 业务 。公 司注 册地为 广东 省深 圳市 。 截至2014 年6 月30 日, 本基金 管理 人管 理 着40 只 证券投 资基 金, 具体 包括 银华优 势企 业证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4 页


券投资 基金 、银 华保 本增 值 证券 投资 基金 、银 华- 道 琼斯 88 精 选证 券投 资基 金 、银华 货币 市场 证 券投资基金、 银华核心 价 值优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银华优质 增长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 富裕主题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银华领 先策略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 全 球核心优选 证券投资 基金 、 银 华内 需精 选股 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LOF) 、 银 华增强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银华 和谐 主 题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沪 深 30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银 华深证 100 指数 分 级 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信 用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 、银华成长先 锋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银华 信用双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 华抗 通胀 主题 证 券投资 基金 (LOF ) 、 银 华 中证等 权 重 90 指数 分 级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 永 祥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银华消费 主题分级 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银华中证内地 资源主题 指 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永泰积极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银 华中小盘 精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 华纯 债信 用主 题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 上证 50 等 权重 交易 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华 上证50 等权 重交 易 型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联接 基金 、 银 华中 证中 票50 指数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LOF ) 、 银华 永 兴纯债 分级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 银 华 交易型 货币 市场 基金 、银 华中证 成长 股债 恒定 组 合 30/7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信用 四季 红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 华 中证转债指数 增强分级 证 券投资基金、 银华信用 季 季红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银华 中 证 800 等权 重指数 增强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永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 华 恒 生中国企业指 数分级证 券 投资基金、银 华多利宝 货 币市场基金、 银华永益 分 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和银华活钱 宝货币市 场 基金。同时, 本基金管 理 人管理着多个 全国社保 基 金、企业年 金和特定 客户资 产管 理投 资组 合。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乐育涛 先 生 本基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4 年4 月9 日 - 11.5 年 硕士学 历。 曾就 职 于 WorldCo 金 融服务 公司 ,主 要从 事自 营证券 投资工 作; 曾就 职 于 Binocular 资产管 理公 司, 主要 从事 股指期 货交易 策略 研究 工作 ;并 曾就职 于 Evaluserve 咨询 公司, 曾任职 投资研 究部 主管 。2007 年4 月加 盟银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曾担 任基金 经理 助理 职务 , 自2011 年 5 月 11 日 起担 任银 华全 球 核心优 选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具有 从业资 格。 国籍 :中 国。 注:1 、此 处的 任职 日期 和 离任日 期均 指基 金合 同生 效日或 公司 作出 决定 之日 。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4 页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符合 行 业普遍 认可 的计 算标 准。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报告 期 内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证 券投资基 金 运作管理办 法》 、 《证券 投 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 披 露管理 办法 》 及其 各项 实 施准则 、 《 银华 恒生 中国 企 业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 和 其他 有 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 着诚 实信用、勤 勉 尽责的 原则 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 在严 格控制风险 的基础 上, 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 谋求 最大利益, 无 损害基金 份额 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本基 金无违法、 违规行 为。本 基金 投资 组合 符合 有关法 规及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中 国证 监会颁 布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制 定 了《公平交易 制度》和 《 公平交易执行 制度》等 , 并建立了健全 有效的公 平 交易执行体 系,保证 公平对 待旗 下的 每一 个投 资组合 。 在投资决策环 节,本基 金 管理人构建了 统一的研 究 平台,为旗下 所有投资 组 合公平地提供 研 究支持。同时 ,在投资 决 策过程中,各 基金经理 、 投资经理严格 遵守本基 金 管理人的各 项投资管 理制度 和投 资授 权制 度, 保证各 投资 组合 的独 立投 资决策 机制 。 在交易 执行 环节 , 本 基金 管理人 实行 集中 交易 制度 , 按照 “ 时间 优先 、 价 格 优先、 比例 分配、 综合平 衡” 的原 则, 确保 各投资 组合 享有 公平 的交 易执行 机会 。 在事后监控环 节,本基 金 管理人定期对 股票交易 情 况进行分析, 并出具公 平 交易执行情况 分 析报告;另外 ,本基金 管 理人还对公平 交易制度 的 遵守和相关业 务流程的 执 行情况进行 定期和不 定期的 检查 ,并 对发 现的 问题进 行及 时报 告。 综上所 述 , 本基 金管 理人 在本报 告期 内严 格执 行了 公平交 易制 度的 相关 规定 。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现存在 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利 益输 送的 异常 交易 行为。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本基金 的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4 年4 月9 日 , 本 报 告期为 本基 金的 建仓 期, 基金仓 位逐 步增 加,这在一定 程度上对 基 准指数跟踪效 果产生了 冲 击,随着本基 金建仓期 的 结束,这种 冲击将会 逐步减 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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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份 额净值 为 1.0600 元 , 本 报 告期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6.00% , 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 为-0.32%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作为一只投资 于香港恒 生 国企指数的被 动投资管 理 产品,本基金 将在严守 基 金合同及相关 法 律法规要求的 前提下, 继 续秉承指数化 被动投资 策 略,积极应对 成份股调 整 、基金申购 赎回等因 素对指数跟踪 效果带来 的 冲击,逐步降 低建仓期 产 生的跟踪误差 ,力争投 资 回报与业绩 比较基准 保持一 致。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企 业会计准 则》 、 《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 算 业务指引》 以 及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和 基金合同的约 定,日常 估 值由基金管理 人同基金 托 管人一同进 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 金管理人 完 成估值后,经 基金托管 人 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 人 对外公布。 月末、年 中和年 末估 值复 核与 基金 会计账 目的 核对 同时 进行 。 本基金管理人 设立估值 委 员会(委员包 括估值业 务 分管领导以及 投资部、 研 究部、监察稽 核 部、 运作 保障 部等 部门 负 责人及 相关 业务 骨干 ) , 负 责研究 、 指导 基金 估值 业 务。 估值 委员 会委 员 和负责基金日 常估值业 务 的基金会计均 具有专业 胜 任能力和相关 工作经历 。 基金经理不 介入基金 日常估值业务 ;估值委 员 会决议之前会 与涉及基 金 的基金经理进 行充分沟 通 。 运作保障 部负责执 行估值 委员 会制 定的 估值 政策及 决议 。


参与估值流程 各方之间 不 存在任何重大 利益冲突 ; 本基金管理人 未签约与 估 值相关的任何 定 价服务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存续 期内 不进行 利润 分配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中 国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的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了 《证券投资基 金 法》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 和其他 有关 规定 , 不存 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完全 尽职 尽 责地履 行了 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义 务。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4 页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 、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本 托管人按 照 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和 其他有关 规 定,对本基金 的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 督,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 务 会计报告、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半 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银 华恒 生中 国 企业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2014 年6 月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 年6 月 30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8,932,970.39 结算备 付金 825,000.00 存出保 证金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4,857,590.99 其中: 股票 投资 24,857,590.99








基金 投资 - 债券投 资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11,622.72 应收利 息 985.63 应收股 利 913,143.97 应收申 购款 296.44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46,140.47 资产总 计 35,987,750.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 年6 月 30 日 负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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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9,051,076.43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7,061.40 应付托 管费 10,377.2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128,373.75 负债合 计 9,226,888.8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25,245,288.92 未分配 利润 1,515,572.89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6,760,861.81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5,987,750.61 注: 1. 报 告截 止日2014 年6 月 30 日 , 基 金份 额净 值 为 1.0600 元, 基金 份额 总 额为 25,245,288.92 份。 2.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 期间 系2014 年4 月9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6 月 30 日 止。 无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银华 恒生 中国 企业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4 月9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4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 4 月 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 6 月30 日 一、收入 3,915,144.88 1.利息 收入 715,441.1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397,536.35 债券利 息收 入 -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4 页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317,904.81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2,711,869.40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1,594,941.24








基金 投资 收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1,116,928.16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 以 “- ” 号填列 ) 799,955.21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662,472.33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350,351.44 减:二、费 用 894,323.49 1.管 理人 报酬 366,751.14 2.托 管费 102,690.35 3.销 售服 务费 - 4.交 易费 用 304,918.06 5.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其他费用 119,963.94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3,020,821.39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 ” 号填 列) 3,020,821.39 注: 本 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期 间 系2014 年4 月9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4 年6 月 30 日 止。 无上年 度 可 比期 间数 据。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银华 恒生 中国 企业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4 月9 日 至 2014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4 月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值) 303,487,507.99 0.00 303,487,507.99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4 页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本 期 净 利 润) 0.00 3,020,821.39 3,020,821.39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278,242,219.07 -1,505,248.50 -279,747,467.57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211,466.66 10,843.90 222,310.56 2.基金 赎回 款 -278,453,685.73 -1,516,092.40 -279,969,778.1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 列) 0.00 0.00 0.00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值) 25,245,288.92 1,515,572.89 26,760,861.81 注: 本 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期 间 系2014 年4 月9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4 年6 月 30 日 止。 无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王立 新______














______杨清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银华恒 生中国 企业指数 分 级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 简 称 “银华恒生 国企指数 分 级(QDII) ”) 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 员 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 监 会 ”)“关于 核准银华 恒 生中国企业 指数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募 集的 批复 ” (证 监许 可[2013]1433 号) 的 批准 , 由 银华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作 为管 理人向社会公 开发行募 集 设立。基金合 同于二零 一 四年四月九日 生效。本 基 金为契约型 开放式, 存续期 限不 定。 首次 募集 规模 为 303,487,507.99 份 基金份 额。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人 为银 华基 金管 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 机 构为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 有 限责任公司, 基 金托管 人 为中国建 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银华恒生国企 指数分级(QDII )的基金 份额包括银 华 恒生国企指数 分级(QDII )的基础份 额 (即“ 银华 H 股 份额 ”) 、银华 恒生 国企 指数 分级 (QDII )的 稳健 收益 类份 额(即 “银华 H 股 A 份额” )与 银华 恒生 国企 指数分 级(QDII )的 积极 收益类 份额 (即 “银华 H 股 B 份额 ” ) 。 其中 , 银华 H 股 A 份额 、银 华 H 股 B 份 额的 基金 份额 配比 始终保 持 1:1 的 比例 不变 。银华 恒生 国企 指 数 分级(QDII )发 售结 束后 ,投资 者场 内认 购的 全部 银华 H 股份 额将 按 1:1 的 比例自 动分 离成 预 期 收益与 风险 不同 的两 个份 额类别 ,即 银 华 H 股A 份 额和银华 H 股 B 份额 。根 据银 华 H 股 A 份 额和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4 页


银华 H 股 B 份额 的基 金份 额比例 ,银 华 H 股 A 份额 在场内 基金 初始 总份 额中 的份额 占比 为 50% , 银华 H 股 B 份 额在 场内 基 金初始 总份 额中 的份 额占 比为 50% ,且 两类 基金 份 额的基 金资 产合 并运 作。场 内的 银华 H 股 A 份 额和银 华 H 股 B 份额 将在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的六 个月 内开始 在深 圳证 券 交 易所上 市交 易。 《银 华恒 生 中国企 业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生效 后 , 银 华 H 股份 额设 置 单独的 基金 代码 ,只 可以 进行场 内与 场外 的申 购和 赎回, 但不 上市 交易 。银 华 H 股 A 份额与 银 华 H 股 B 份额 交易 代码 不同 ,只可 在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交 易, 不可 单独 进行 申购或 赎回 。投 资 者 可在场 内申 购和 赎回 银 华 H 股 份额 ,投 资者 可选 择 将其场 内申 购的 银 华 H 股 份额 按 1:1 的比 例分 拆成银 华H 股 A 份 额和 银 华 H 股 B 份额 。投 资者 可 按 1:1 的配 比将 其持 有的 银华 H 股 A 份 额和 银 华 H 股 B 份 额申 请合 并为 银华 H 股 份额 后赎 回。 投 资者可 在场 外申 购和 赎回 银华 H 股 份额 。场 外 申购的 银 华 H 股 份额 不进 行分拆 ,但 《银 华恒 生中 国企业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另 有 规定的 除外 。投 资者 可将 其持有 的场 外银 华 H 股份 额跨系 统转 托管 至场 内并 申请将 其分 拆成 银 华 H 股 A 份额和 银华 H 股 B 份额后 上市 交易 。投 资者 可按 1:1 的配 比将 其持 有 的银华 H 股 A 份额 和 银华H 股B 份额 合并 为银 华 H 股 份额 后赎 回。 银华H 股A 份额 和银 华 H 股B 份 额的 净值 计算 规则 如下: 正常 情况 下, 银华 H 股A 份额 根据 约定年 基准 收益 率每 日获 得应计 收益 ,银 华 H 股 A 份额实 际的 投资 盈亏 都由 银华 H 股 B 份额 分 享 与承担 。 若发 生极 端情 况 , 指 按正 常情 况下 的净 值 计算规 则 , 发 生银 华H 股B 份额 基金 份额 净值 将跌破 0.2000 元 的自 然 日,即 银华 H 股 B 份 额在 承担当 日亏 损与 支付 当日 银华 H 股 A 份额 应得 收益后 基金 份额 净值 将跌 破 0.2000 元的 自然 日。 银 华 H 股B 份 额暂 时不 再保 证银 华 H 股A 份额每 日应得 收益 ,银 华 H 股 A 份额开 始与 银 华 H 股 B 份 额按两 者基 金份 额净 值的 比例共 同承 担亏 损, 即银 华 H 股A 份 额与 银华 H 股B 份 额将 各负 盈亏 。 若由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回 涨使得 银 华 H 股 B 份 额按各 负盈 亏原 则计 算的 基金份 额净 值大 于0.2000 元, 则 超 过0.2000 元的 部分净 值将 优先 用于 弥补银 华H 股 A 份额 ,以 使银 华 H 股A 份 额的 基金 份额净 值等 于银 华H 股 A 份额在 极端 情况 发生 日前一 日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加上银 华 H 股 A 份额 自极 端情况 发生 日( 含该 日) 以来在 正常 情况 下 约 定累计 应得 收益 ;若 弥补 后仍有 剩余 ,则 剩余 部分 归属于 银华 H 股 B 份 额; 若不足 以弥 补, 则 直 至补足 后, 银华 H 股 B 份 额的基 金份 额净 值方 可超 过 0.2000 元 。在 银华 H 股 B 份额的 基金 份额 净值大 于 0.2000 元后 , 银华 H 股 A 份额 与银华 H 股 B 份额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计算原 则恢 复至 正常 情况下 的净 值计 算原 则。 即银 华 H 股 A 份额 根据 约 定年基 准收 益率 每日 获得 应计收 益, 银 华 H 股 A 份额 实际 的投 资盈 亏都 由银 华 H 股B 份 额分 享与 承担。 定期份 额折 算: 在银 华 H 股A 份 额、 银华H 股 份额 存续期 内的 每个 会计 年 度12 月 第一 个工 作 日,本 基金 将按 照以 下规 则进行 基金 的定 期份 额折 算。银 华 H 股 A 份 额、 银 华 H 股 份额 额按 照基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4 页


金合同 规定 的净 值计 算规 则进行 净值 计算 。对 于银 华 H 股 A 份额 期末 的约 定 应得收 益, 即银 华 H 股A 份 额每 个定 期折 算期 间期末 即 11 月30 日 份额 净值超 出 1.0000 元 部分 , 将折算 为场 内银 华 H 股份额 分配 给银 华H 股 A 份额持 有人 。银 华H 股 份 额持有 人持 有的 每 2 份银华 H 股份 额将 按1 份 银华 H 股 A 份额 获得 新增 银华 H 股 份额 的分 配。 持 有场外 银华 H 股份 额的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将 按前 述折算 方式 获得 新增 场外 银华 H 股份 额的 分配 ;持 有场内 银华 H 股 份额 的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将 按 前 述折算 方式 获得 新增 场内 银华 H 股 份额 的分 配。 经 过上述 份额 折算 ,银 华 H 股 A 份额 和银 华 H 股 份额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将相 应调整 。 每 个会 计年 度12 月第一 个工 作日 为基 金定 期份额 折算 基准 日, 本基金 将对 银 华H 股A 份 额和银 华 H 股 份额 进行 应 得收益 的定 期份 额折 算。 不定期 份额 折算 : 本 基金 根据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当 银华 H 股份 额的 基金 份额 净值达 到 1.5000 元后, 本基 金将 分别 对银 华 H 股 A 份 额、 银 华 H 股B 份额 和银 华 H 股份 额进 行份额 折算 ,份 额折 算后本 基金 将确 保银 华H 股A 份 额和 银 华H 股B 份 额的比 例 为 1:1 , 份 额折 算 后银 华 H 股A 份 额、 银华H 股B 份额 和银 华H 股份额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均 调整 为1 元。 本基金投资于 具有良好 流 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 标 的指数成份股 、备选 股 、 在已与中国证 监 会 签 署 双 边 监 管 合 作 谅 解 备 忘 录 的 国 家 或 地 区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登 记 注 册 的 跟 踪 同 一 标 的 指 数 的 ETF 、 以 及在 已与 中国 证监 会签署 双边 监管 合作 谅解 备忘录 的国 家或 地区 证券 市场挂 牌交 易的 其 他 股票、固定收 益类证券 、 现金、短期金 融工具以 及 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 允 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 融工具 (但 须符 合中 国证 监 会的相 关规 定) 。 如果 法律 法规或 监管 机构 以后 允许 基金投 资其 他品 种, 基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可以 将其 纳入 本基 金的投 资范 围。


本基金投资于 标的指数 成 份股、备选股 、在已与 中 国证监会签署 双边监管 合 作谅解备忘录 的 国家或 地区 证 券 监管 机构 登记注 册的 跟踪 同一 标的 指数 的ETF 的投 资比 例不 低于基 金资 产 的85% , 其中,本基金 投资于标 的 指数成份股、 备选股的 投 资比例不低于 非现金基 金 资产的 80% ;权证 市 值不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3%; 现 金及 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5%。本 基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人 民币/ 港币 汇率 ×恒 生中 国 企业指 数收 益率 ×95 %+ 人 民币活 期存 款收 益 率×5% (税 后) 。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中 国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 颁布 的《 企业会 计准 则 — 基本 准则 》和 38 项具 体 会计准则、其 后颁布的 应 用指南、解释 以及其他 相 关规定(以下 合称 “企 业 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对于在 具体会计 核 算和信息披露 方面,也 参 考了中国证券 业协会制 定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4 页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 3 号《 半 年度报 告的 内容 与 格 式》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编 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报 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 证券 投资 基 金 信息披 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度 报告 和 半 年度 报告> 》及其 他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 合企业会 计 准则的要求, 真实、完 整 地反映了本基 金于本报 告 期末财务状况 以 及本报 告期 的经 营成 果和 净值变 动情 况。 6.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 表所载财 务 信息根据下列 依照企业 会 计准则及应用 指南《证 券 投资基金会计 核 算业务 指引 》和 其他 相关 规定所 厘定 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编 制。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1 月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6.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 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6.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 益工具 的合 同。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 始 确认时分为以 下两类: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 、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


本基金 目前 持有 的以 公允 价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资 产主 要包 括基金 投资 ;


(2) 金 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负债于初 始 确认时归类为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 的金融负债 和 其他金 融负 债。 本基 金目 前持有 的金 融负 债划 分为 其他金 融负 债。 6.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 费用计入当期 损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4 页


益;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 已 宣告但尚未发 放的现金 股 利或债券或资 产支持证 券 起息日或上 次除息日 至购买日止的 利息,单 独 确认为应收项 目。应收 款 项和其他金融 负债的相 关 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 认金额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及金融负债按 照公允价 值 进行 后续计量 ,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处置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 负 债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 始 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应 确 认为投资收益 , 同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当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或 该 金融资产已转 移,且符 合 金融资产转移 的 终止确认条件 的,金融 资 产将终止确认 。终止确 认 的金融资产的 成本按移 动 加权平均法 于交易日 结转;





当 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部 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金 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止 确认 ;


金融资产转移 ,是指本 基 金将金融资产 让与或交 付 给该金融资产 发行方以 外 的另 一方(转 入 方) ; 本 基金 已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 止确认 该金 融资 产; 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 上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 有 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 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 理 :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 金 融资产并确认 产生的资 产 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 融 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 继续涉 入所 转移 金融 资产 的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负 债。 6.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 值是 指在 公平 交易 中熟悉 情况 的交 易双 方自 愿进行 资产 交换 或者 债 务 清偿的 金额 。


本基金 持有 的基 金投 资按 如下原 则确 定公 允价 值并 进行估 值: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无交 易, 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 生重大变化且 证券发行 机 构未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 的 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 交易日 的市 场交 易价 格确 定公允 价值 ; (2)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如 估值 日无 交易 且最 近 交易日 后经 济环 境发 生了 重大变 化或 证 券发行 机构 发生 了影 响证 券价格 的重 大事 件的 , 参 考 类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 调整最 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 公允价 值;


(3)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 场,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普 遍 认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价格 验证 具 有可靠性的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估 值技术包 括 参考熟悉情况 并自愿交 易 的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 参 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 融 工具的当前公 允价值、 现 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 技 术时,尽可能 最大程度 使 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用 与 本基金特定 相关的参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4 页


数。 6.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 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份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起 的 实收基金份额 变 动分别于基金 申购确认 日 及基金赎回确 认日确认 。 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 括 基金转换所 引起的转 入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6.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损 益平准金和未 实现损益 平 准金。已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购 或赎 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 累计 未分 配的已 实现 收益/ ( 损失 ) 占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 的金额。未实 现损益平 准 金指在申购或 赎回基金 份 额时,申购或 赎回款项 中 包含的按累 计未实现 利得/ (损 失) 占 基金 净值 比例计 算的 金额 。 损 益平 准金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 基金赎 回确 认日 确 认 。








未实现损益平 准金与已 实 现损益平准金 均在“损 益 平准金”科目 中核算, 并 于期末全额转 入 “未分 配利 润/ (累 计亏 损 ) ”。 6.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若提 前支 取定期 存款 , 按 协议规定的利 率及持有 期 重新计算存款 利息收入 , 并根据提前支 取所实际 收 到的利息收 入与账面 已确认 的利 息收 入的 差额 确认利 息损 失, 列入 利息 收入减 项, 存款 利息 收入 以净额 列示 ; (2)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按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摊余成 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利 率与 合同 利率差 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同 利率 ) , 在回 购期 内 逐日计 提; (3) 基金投资 收益/(损 失 )于卖出/赎回 基金成交 日 确认,并按卖 出/赎回基 金 成交金额与 其 成本的 差额 入账 ; (4) 公允价值 变 动收益/ ( 损失)系本基 金持有的 采 用公允价值模 式计量的 交 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等公 允价 值变动 形成 的应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利得 或损 失; (5) 其 他收 入在 主要 风险 和 报酬 已 经转 移给 对方 , 经 济 利益很 可能 流入 且金 额可 以可靠 计量 的 时候确 认。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4 页


6.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1.0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28%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其 他费 用系 根据 有关 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 按 实 际支出 金额 , 列入 当期 基 金费用 。 如果 影 响基金 份额 净值 小数 点后 第四位 的, 则采 用待 摊或 预提的 方法 。 6.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在存续 期内 ,本 基金 (包 括银 华 H 股 份额 、银 华 H 股 A 份 额、 银 华 H 股 B 份 额)不 进行 收 益 分配。 6.4.4.12 外 币交 易 外币交 易按 交易 发生 日的 即期汇 率将 外币 金额 折算 为人民 币金 额。


于估值日,外 币货币性 项 目采用估值日 的即期汇 率 折算为人民币 ,所产生 的 折算差额直接 进 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 值 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 目 ,采用公允价 值确定日 的 即期汇率折 算为人民 币,所 产生 的折 算差 额, 作为公 允价 值变 动的 一部 分直接 计入 当期 损益 。 6.4.4.13 分 部报 告 经营分 部是 指本 基金 内同 时满足 下列 条件 的组 成部 分:


(1) 该 组成 部分 能够 在日 常 活动中 产生 收入 、发 生费 用;


(2) 能 够定 期评 价该 组成 部 分的经 营成 果, 以决 定向 其配置 资源 、评 价其 业绩 ;


(3) 能 够取 得该 组成 部分 的 财务状 况、 经营 成果 和现 金流量 等有 关会 计信 息。 如果两个或多 个经营分 部 具有相似的经 济特征, 并 且满足一定条 件的,则 合 并为一个经营 分 部。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经 营分 部运作 。 6.4.4.14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间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事项 。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4 页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 、财 税[2004]78 号 文《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策 的通 知》 、[2008]1 号文《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干 优惠 政策 的通 知》 及其他 境内 外相 关税 务法 规和实 务操 作, 主要 税项 列示如 下: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不 征收 营业 税; (2) 基 金取 得的 源自 境外 的 差价收 入, 其涉 及的 境外 所得税 税收 政策 , 按 照相 关国家 或地 区税 收法律 和法 规执 行, 在境 内暂免 征营 业税 和企 业所 得税;


(3) 基 金取 得的 源自 境外 的 股利收 益, 其 涉 及的 境外 所得税 税收 政策 , 按 照相 关国家 或地 区税 收法律 和法 规执 行, 在境 内暂未 征收 个人 所得 税和 企业所 得税 。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报告 期2014 年4 月 9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06 月 30 日 止不 存在 控制关 系或 其 他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中 国 建 设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摩根大 通银 行香 港分 行 ( “ 摩根大 通银 行” ) 基金境 外托 管人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本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 期间 系 2014 年4 月9 日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4 年6 月30 日止 。 无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注: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2014 年 4 月 9 日 (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 至2014 年 6 月 30 日止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交易 。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4 页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4 月9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366,751.14 其中: 支付 销 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40,509.94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1.00% 年 费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 年管 理费 率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基 金托管人 根 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 致 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 月初 5 个工 作日 内、 按照 指定的 账户 路径 进行 资金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无 需再 出具资 金划 拨指 令 。 若遇不 可抗 力致 使无 法按 时支付 的, 支付 日期 顺延 至最近 可支 付日 。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4 月9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02,690.35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8% 年 费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 年托 管费 率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基 金托管人 根 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 致 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 月初 5 个工 作日 内、 按照 指定的 账户 路径 进行 资金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无 需再 出具资 金划 拨指 令 。 若遇不 可抗 力致 使无 法按 时支付 的, 支付 日期 顺延 至最近 可支 付日 。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 购) 交易 注:1.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2014 年4 月9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4 年6 月 30 日止未 与关 联方 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 场债 券( 含 回购) 交易 。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4 页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 于本报 告 期2014 年4 月9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6 月30 日止 未持有 本基 金份 额。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本 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的 其他 关联 方于 本报 告期末 未持 有本 基金 份额 。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4 月9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摩根大通银行 99,636.62 - 中国建设银行 8,833,333.77 116,107.49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2014 年 4 月 9 日 (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 至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未 在承 销期 参与 关联方 承销 的证 券。 6.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 期2014 年4 月9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4 年6 月30 日 止无 需要说 明的 其 他关联 交易 事项 。 6.4.9 期 末(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流通受 限证 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流通 受限 的证 券。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暂 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债券 正回购 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6.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 的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24,857,590.99 69.07 其中: 普通 股 24,857,590.99 69.07 存托凭 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 信托 凭证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其中: 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6 货币市 场工 具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9,757,970.39 27.11 8 其他各 项资 产 1,372,189.23 3.81 9 合计 35,987,750.61 100.00


7.2 期 末在 各个国 家( 地区) 证券 市场的 权益 投资分 布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国家( 地区)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中国香 港 24,857,590.99 92.89 合计 24,857,590.99 92.89 注:1 、股 票的 国家 (地 区 )类别 根据 其所 在证 券交 易所确 定。 2、本 基金 本报 告 期 末未 持 有存托 凭证 。 7.3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权益投 资组 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行 业类 别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Health Care 368,950.88 1.38 Consumer Staples 192,405.00 0.72 Materials 750,951.00 2.81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s 523,446.38 1.96 Consumer Discretionary 1,178,028.19 4.40 Industrials 673,282.57 2.52 Utilities 565,396.07 2.11 Financials 15,131,621.40 56.54 Energy 5,473,509.50 20.45 合计 24,857,590.99 92.89 注:1 、以上 分类采 用全球 行业分类 标准(GICS)。 2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存托凭 证。


7.4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权益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 号 公司名 称( 英 文) 公司名 称(中 文) 证券代 码 所在证 券市场 所属 国家 (地 区)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939 HK 香港证券 交易所 CH 543,000 2,525,696.63 9.44 2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td.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1398 HK 香港证券 交易所 CH 613,000 2,384,186.88 8.91 3 Bank of China Ltd. 中国 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3988 HK 香港证券 交易所 CH 846,000 2,330,148.38 8.71 4 PetroChina Co. Ltd. 中国石油 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 司 857 HK 香港证券 交易所 CH 276,000 2,144,744.25 8.01 5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中国石油 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386 HK 香港证券 交易所 CH 332,000 1,947,449.75 7.28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4 页


Corporation 6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 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2628 HK 香港证券 交易所 CH 98,000 1,579,086.25 5.90 7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 of China Ltd. 中国平安 保险( 集 团) 股份 有限公司 2318 HK 香港证券 交易所 CH 26,500 1,262,062.50 4.72 8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td.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1288 HK 香港证券 交易所 CH 294,000 798,099.75 2.98 9 China Shenhua Energy Co. Ltd. 中国神华 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1088 HK 香港证券 交易所 CH 43,000 764,540.00 2.86 10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3968 HK 香港证券 交易所 CH 62,000 751,967.00 2.81 注:1 、证券 代码采 用当地 市场代码 。 2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存托凭 证。 3 、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投 资 的 所 有 权 益 投 资 信 息 , 应 阅 读 登 载于 http://www.yhfund.com.cn 网站 的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 7.5 报 告期 内权益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7.5.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权益投 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 号 公司名 称( 英文) 证券代 码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 ) 1 Bank of China Ltd. 3988 HK 7,936,727.19 29.66 2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td. 1398 HK 7,688,615.67 28.73 3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939 HK 7,623,949.11 28.49 4 PetroChina Co. Ltd. 857 HK 6,315,197.88 23.60 5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386 HK 5,818,730.41 21.74 6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 2628 HK 4,911,165.38 18.35 7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 of China Ltd. 2318 HK 3,770,344.18 14.09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4 页


8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td. 1288 HK 2,496,388.99 9.33 9 China Shenhua Energy Co. Ltd. 1088 HK 2,393,061.75 8.94 10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3968 HK 2,030,630.05 7.59 11 China Telecom Corporation Ltd. 728 HK 1,837,142.90 6.87 12 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oup) Co., Ltd. 2601 HK 1,763,106.12 6.59 13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3328 HK 1,392,782.52 5.20 14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 1988 HK 1,303,381.55 4.87 15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td. 998 HK 1,227,879.13 4.59 16 Anhui Conch Cement Co. Ltd. 914 HK 1,134,778.52 4.24 17 PICC Property and Casualty Co. Ltd. 2328 HK 1,117,117.82 4.17 18 China Oilfield Services Ltd. 2883 HK 1,065,762.99 3.98 19 Great Wall Motor Co. Ltd. 2333 HK 934,669.62 3.49 20 Dongfeng Motor Group Co. Ltd. 489 HK 903,268.08 3.38 21 Tsingtao Brewery Co. Ltd. 168 HK 867,488.65 3.24 22 Huaneng Power International, Inc. 902 HK 800,984.93 2.99 23 China Longyuan Power Group Corporation Ltd. 916 HK 785,357.18 2.93 24 China 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Co. Ltd. 1800 HK 764,003.15 2.85 25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 (Group) of China Ltd. 1339 HK 712,283.35 2.66 26 China National Building Material Co. Ltd. 3323 HK 679,189.82 2.54 27 Sinopharm Group Co. Ltd. 1099 HK 649,055.75 2.43 28 BYD Co. Ltd. 1211 HK 638,171.02 2.38 29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 1336 HK 588,071.54 2.20 30 Guangzhou Automobile Group Co., Ltd. 2238 HK 560,973.56 2.10 31 China Coal Energy Co. Ltd. 1898 HK 553,112.89 2.07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4 页


32 China Cinda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1359 HK 537,299.37 2.01 注:1 、以 上权 益投 资所 在 证券市 场为 香港 ,所 属国 家为中 国。 2、 “ 买入 金额 ”按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交 易费 用。 7.5.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权益投 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 号 公司名 称( 英文) 证券代 码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 ) 1 Bank of China Ltd. 3988 HK 5,810,458.21 21.71 2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td. 1398 HK 5,616,250.74 20.99 3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939 HK 5,499,201.23 20.55 4 PetroChina Co. Ltd. 857 HK 4,398,922.82 16.44 5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386 HK 3,982,545.38 14.88 6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 2628 HK 3,433,396.15 12.83 7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 of China Ltd. 2318 HK 2,670,492.34 9.98 8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td. 1288 HK 1,787,840.38 6.68 9 China Shenhua Energy Co. Ltd. 1088 HK 1,633,945.70 6.11 10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3968 HK 1,425,572.67 5.33 11 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oup) Co., Ltd. 2601 HK 1,270,659.76 4.75 12 China Telecom Corporation Ltd. 728 HK 1,206,240.69 4.51 13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3328 HK 969,743.66 3.62 14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 1988 HK 921,021.48 3.44 15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td. 998 HK 816,401.10 3.05 16 PICC Property and Casualty Co. Ltd. 2328 HK 785,398.08 2.93 17 China Oilfield Services Ltd. 2883 HK 731,851.25 2.73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4 页


18 Dongfeng Motor Group Co. Ltd. 489 HK 720,171.54 2.69 19 Great Wall Motor Co. Ltd. 2333 HK 711,752.51 2.66 20 Anhui Conch Cement Co. Ltd. 914 HK 708,035.27 2.65 21 Tsingtao Brewery Co. Ltd. 168 HK 678,007.06 2.53 22 Huaneng Power International, Inc. 902 HK 561,151.30 2.10 23 China Longyuan Power Group Corporation Ltd. 916 HK 545,081.10 2.04 注:1 、以 上权 益投 资所 在 证券市 场为 香港 ,所 属国 家为中 国。 2、 “ 卖出 金额 ”按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交 易费 用。 7.5.3 权 益投 资的买 入成 本总额 及卖 出收入 总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买入成 本( 成交 )总 额 75,748,979.72 卖出收 入( 成交 )总 额 53,286,285.18 注:权益投 资的“买 入成 本(成交)总额 ”和“卖 出 收入(成交)总额 ”均按 买 卖成交金额 (成交 单 价乘以 成交 数量 )填 列, 不考虑 交易 费用 。 7.6 期 末按 债券信 用等 级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 7.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7.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金融 衍生 品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金 融衍 生品 。


7.10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基金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基 金。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4 页


7.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11.1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期 不存在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 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形 。 7.11.2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股票 没有 超出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之 外的情 形。 7.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11,622.72 3 应收股 利 913,143.97 4 应收利 息 985.63 5 应收申 购款 296.44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46,140.47 8 其他 - 9 合计 1,372,189.23


7.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7.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的情 况。 7.11.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比 例的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差 。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银华 H 股A 117 72,532.39 2,500,681.00 29.47% 5,985,609.00 70.53% 银华 H 115 73,793.83 2,600,729.00 30.65% 5,885,561.00 69.35%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4 页


股B 银华 H 股 431 19,194.22 0.00 0.00% 8,272,708.92 100.00% 合计 663 165,520.44 5,101,410.00 20.21% 20,143,878.92 79.79% 注:对于分级 基金,下 属 分级份额比例 的分母采 用 各自级别的份 额,对于 合 计数,比例 的分母采 用下属 分级 基金 份额 的合 计数。 8.2 期 末上 市基金 前十 名持有 人 银华 H 股A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都邦财 产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传 统保 险产 品 2,500,681.00 29.87% 2 傅林萍 1,600,311.00 19.12% 3 黄瑞珍 250,051.00 2.99% 4 陈廷平 165,042.00 1.97% 5 徐黎明 150,021.00 1.79% 6 吴继勋 138,536.00 1.66% 7 卢银柱 119,815.00 1.43% 8 赵长华 100,520.00 1.20% 9 杨林超 100,022.00 1.19% 10 晏芙蓉 100,020.00 1.19% 银华 H 股B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2,500,680.00 29.87% 2 傅林萍 1,600,311.00 19.12% 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295,322.00 3.53% 4 黄瑞珍 250,051.00 2.99%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 206,101.00 2.46% 6 陈廷平 165,041.00 1.97% 7 曹霞 134,000.00 1.60% 8 卢银柱 112,805.00 1.35% 9 林玥莎 108,164.00 1.29% 10 董华碧 100,014.00 1.19% 注:以 上信 息中 持有 人名 称及持 有份 额数 量由 中国 证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提供 。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银华H 股 A - -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4 页


持有本 基金 银华H 股 B - - 银华H 股 20,675.85 0.25% 合计 20,675.85 0.08% 注:对于分级 基金,下 属 分级份额比例 的分母采 用 各自级别的份 额,合计 数 比例的分母 采用期末 基金份 额总 额。 8.4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持有 本开放 式基 金 银华 H 股 A 0 银华 H 股 B 0 银华H 股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 式基金 银华 H 股 A 0 银华 H 股 B 0 银华H 股 0~10 合计 0~1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银华 H 股 A 银华 H 股 B 银华 H 股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4 月9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 - 303,487,507.99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77,255,417.00 77,255,417.00 303,487,507.99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 - 211,466.6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 额 - - 278,453,685.73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4 页


注:拆 分变 动份 额含 本基 金三级 份额 之间 的配 对转 换份额 后的 调整 份额 。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0.2.1 基 金管 理人 的重 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未发 生重 大人 事变 动。 10.2.2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 基金托 管部 门的 重大 人事 变动 本基金 托管 人 2014 年 2 月 7 日发 布任 免通 知, 解 聘尹东 中国 建设 银行 投资 托管业 务部 总经 理助理 职务 。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以 及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投 资策 略未发 生改 变。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的审 计机 构是 安永 华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 人和托 管人 的托 管业 务部 门及其 相关 高级 管理 人员 无受稽 查或 处 罚 等情况 。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68,769,127.00 -68,769,127.00 -16,972,580.00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8,486,290.00 8,486,290.00 8,272,708.92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4 页


交易单 元数量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备注 BOCOM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 38,436,832.57 29.79% 30,749.44 18.60% -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HONG KONG SECURITIES LTD - 34,763,834.34 26.94% 56,630.39 34.25% - BOCI SECURITIES - 26,530,622.13 20.56% 39,795.93 24.07% -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HK) Co Ltd - 18,666,173.76 14.47% 18,666.21 11.29% - Shenyin Wanguo Securities (H.K.) Limited - 10,637,802.06 8.24% 19,486.35 11.79%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 - - - - -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基金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基金 成交总 额的比 例 BOCOM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 - - - - - - -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HONG KONG SECURITIES LTD - - - - - - - - BOCI SECURITIES - - - - - - - -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HK) Co Ltd - - - - - - - -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4 页


Shenyin Wanguo Securities (H.K.) Limited - - - - - - - - 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335,000,000.00 100.00% - - - - 注:1 、 基金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择 标准 为该 证券 经营 机构具 有较 强的 研究 服务 能力 , 能 及时 、 全面 、 定期向基金管 理人提供 高 质量的咨询服 务,包括 宏 观经济报告、 行业报告 、 市场走向分 析报告、 个股分 析报 告、 市场 服务 报告以 及全 面的 信息 服务 。 2、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程序 为根 据标 准进 行考 察后 , 确 定证 券经 营机 构 的选择 。 经公 司批 准 后与被 选择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签订 协议 。 3、基 金成 交总 额不 含非 上 市(场外)基 金的 申购 和赎 回金额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8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