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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双利A(000024)

大摩双利: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摩 根 士 丹 利华 鑫 双 利 增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4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摩根士丹利 华鑫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4 年8 月26 日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28 页


§1 重要提 示及目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 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4 年 8 月 22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 至 6 月 30 日止 。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28 页


§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024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管 理人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21,181,780.54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A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024 000025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245,179,888.63 份 76,001,891.91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投资 目标 是在 严格 控制风 险的 前提 下 , 通 过 积极主 动的 投资 管理 , 合 理 配置债 券等 固定 收益 类金 融工具 ,力 争使 投资 者获 得长期 稳定 的投 资回 报。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坚 持稳 健配 置策 略,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 基 础上 , 力 争使 投资 者获 得 长 期稳定 的投 资回 报。 在大类 资产 配置 的基 础上 , 本 基金 采取 以下 策略 , 将 固定收 益类 资产 在信 用债 、 可转债 和其 他资 产间 进行 配置。 首先, 本基 金分 别对 影响 信用债 市场 的信 贷水 平、 信用利 差水 平、 信用 债 市 场 供求关 系等 因素 进行 分析 ; 然 后 , 对 影响 可转 债市 场的转 股溢 价率 、 隐 含 波 动 率、对 应正 股的 市场 走势 、可转 债市 场供 求关 系等 因素进 行分 析研 究; 最 后 , 本基金 根据 上述 分析 结论 , 预 测和 比较 信用 债、 可 转债两 类资 产未 来的 收 益 率 与风险 , 并 结合 二者 的相 关关系 , 确 定并 调整 信用 债、 可 转债 两类 资产 的 配 置 比例, 在收 益与 风险 间寻 求最佳 平衡 。 本 基 金 将 以 自 上 而 下 的 在 基 准 利 率 曲 线 分 析 和 信 用 利 差 分 析 基 础 上 相 应 实 施 的投资 策略 , 以及 自下 而 上的个 券精 选策 略 , 作 为 本基金 的信 用债 券投 资策 略。 基于行 业分 析、 企业 基本 面分析 和可 转债 估值 模型 分析, 本基 金在 一、 二 级 市 场投资 可转 债, 以达 到控 制风险 ,实 现基 金资 产稳 健增值 的目 的。 除信用 债与 可转 债外 , 本 基金还 将在 综合 考虑 组合 收益 、 利 率风 险以 及流 动 性 的前提 下, 投资 于国 债、 央行票 据等 利率 品种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企业 债总全 价指数 收 益率× 40%+ 天相可 转债 指 数收益率× 40%+ 中 债国 债 总 全价指 数收 益率× 20%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其预 期风 险与 收 益 高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 混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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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摩 根 士 丹 利 华 鑫 基 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李锦 田青 联系电 话 (0755) 88318883 (010) 67595096 电子邮 箱 xxpl@msfunds.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668 (010) 67595096 传真 (0755) 82990384 (010) 66275853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www.msfunds.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处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基金级 别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A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4 年 1 月 1 日 - 2014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 -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533,736.92 -109,370.85 本期利 润 27,140,310.74 6,663,423.88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553 0.0546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7.37% 7.19%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342 0.0286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60,966,744.62 80,451,571.92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64 1.059 注:1. 本 期已实现 收益指基 金本期利 息收入 、投资收 益、其他 收入( 不含公允 价值变动 收益)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 期末可 供分配利 润采用期 末资产负 债表中 未分配利 润与未分 配利润 中已实现 部分的孰 低数( 为 期末余 额, 而非 当 期 发生 数) ; 3. 上述基 金业绩指 标不包括 持有人认 购或交 易基金的 各项费用 ,计入 费用后实 际收益水 平要低 于 所列数 字。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28 页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2.01% 0.16% 1.53% 0.19% 0.48% -0.03% 过去三 个月 6.83% 0.20% 3.81% 0.17% 3.02% 0.03% 过去六 个月 7.37% 0.31% 4.18% 0.19% 3.19% 0.12% 过去一 年 5.87% 0.27% -0.02% 0.21% 5.89% 0.06%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6.40% 0.25% -2.15% 0.24% 8.55% 0.01%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2.02% 0.13% 1.53% 0.19% 0.49% -0.06% 过去三 个月 6.75% 0.20% 3.81% 0.17% 2.94% 0.03% 过去六 个月 7.19% 0.31% 4.18% 0.19% 3.01% 0.12% 过去一 年 5.48% 0.28% -0.02% 0.21% 5.50% 0.07%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5.90% 0.25% -2.15% 0.24% 8.05%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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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28 页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 正式 生 效,按 照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规定 ,基 金管 理人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6 个月内 使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符 合基 金合 同的 有关 约定。 建仓 期结 束时 本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比 例符 合基金 合同 的有 关约 定。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是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前身 为经中 国证 监会 证监 基金 字[2003]33 号文 批准 设立 并于 2003 年 3 月 14 日 成 立的巨 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公司 的主要股 东 包括华鑫证券 有限责任 公 司、摩根士丹 利国际控 股 公司、深圳 市招融投 资控股 有限 公司 等国 内外 机构。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旗 下共 管理 十六 只开 放式基 金, 包括 摩根 士丹 利华鑫 基础 行 业 证券投 资基 金 、 摩 根士 丹 利华鑫 资源 优选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LOF) 、 摩根士丹利 华鑫 货币 市场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28 页


基金、摩根士 丹利华鑫 领 先优势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摩根士丹 利华鑫强 收 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摩根士丹 利华鑫卓 越 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摩根士丹利 华鑫消费 领 航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摩 根士 丹利 华鑫 多因 子精选 策略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摩 根士 丹利 华鑫 深证 300 指 数增 强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摩根士 丹 利华鑫主题优 选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摩根士丹 利 华鑫多元收 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摩根士 丹 利华鑫量化配 置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摩根士丹 利 华鑫双利增 强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摩根 士丹 利华鑫 纯债 稳定 增 利 18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摩 根士 丹利 华鑫品质生活 精选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和摩根士 丹 利华鑫进取优 选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同时, 公司还 管理 着多 个特 定客 户资产 管理 投资 组合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洪天阳 基金经 理 2013 年 3 月 26 日 - 7 伦敦帝 国学 院计 算科 学博 士。 曾 任职 于摩根 大通 银行 投资 银行 部, 中 银保 险北京 总公 司, 历任 外汇 投资经 理、 固定收 益投 资经 理、 权益 类投资 经理 和组合 投资 经理 等职 。 2012 年 9 月加 入本公 司,2012 年 10 月 起任摩 根士 丹 利 华 鑫 强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3 年 3 月 起任本 基金 基金经 理。 注:1 、基 金经 理的 任职 日 期为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2、基 金经 理任 职已 按规 定 在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办理 完毕 基金 经理 注册 ; 3、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 内 ,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按照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 基金 合 同及其 他相 关法 律法规 的规 定 , 本 着诚 实 信用 、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 在 认 真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 为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谋 求最 大利益 ,没 有损 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 格执行《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及 内 部相关制度和 流 程, 通 过流 程和 系统 控制 保证有 效实 现公 平交 易管 理要求 , 并 通过 对投 资交 易行为 的监 控和 分析 , 确保基金管理 人旗下各 投 资组合在研究 、决策、 交 易执行等各方 面均得到 公 平对待。本 报告期,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28 页


基金管 理人 严格 执行 各项 公平交 易制 度及 流程 。 经对报告期内 公司管理 所 有投资 组合的 整体收益 率 差异、分投资 类别(股 票 、债券)的收 益 率差异 , 连 续四 个季 度期 间内、 不同 时间 窗下 ( 如 日内、3 日内 、5 日 内) 不 同投资 组合 同向 交易 的交易 价差 进行 分析 ,未 发现异 常情 况。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未出 现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所有 投 资组合参与交 易所公开 竞 价同日反向交 易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况 ,基 金管 理人 未发 现异常 交易 行为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4 年一 季度 内需 和外 需 亦持续 疲弱 , 内 需加 速回 落推动 的经 济回 落速 度大 超市场 预期 , 企 业主动 去库 存压 力偏 大, 抑制后 期的 融资 需求 。 2014 年二 季度 , 经 济方 面 , 政 策继 续微 调, 央行 和银 监会相 继扩 大了 “ 定 向宽 松 ” 的覆 盖范 围, 一些地 方政 府也 出台 了稳 增长措 施。 根据 PMI 的动能指标 来看 ,今 年的 2 、3 月份是 经济 最差 的 时候, 之后 汇丰 和中 采 PMI 已逐步从 低位 回升 ,6 月汇 丰 PMI 回升 至 50 分 界线上 ,经 济最 差的 时刻已 经过 去。 2014 年上 半年 ,本 基金 秉 承稳中 求进 的原 则, 在风 险可控 的前 提下 为投 资人 获取绝 对收 益。 本基金采用了 适度增加 杠 杆、增加组合 久期、持 有 中高评级信用 债为主的 策 略,获得了 稳定的利 息收入 和超 额的 资本 利得 ;同时 对转 债持 仓结 构进 行了调 整。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 期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 基金 A 类份 额净值 为 1.064 元, 累计 份额净 值为 1.064 元,C 类 份额 净值 为 1.059 元, 累计 份额 净值 为 1.059 元 ;报 告期 内 A 类 基金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7.37% ,C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增长率 为 7.19% ,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为 4.18%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2014 年上 半年 , 全 球经 济 来看, 相对 于内 需而 言, 外需的 复苏 更为 确定 。 欧 洲逐步 在转 向乐 观,股市上涨 、债券收 益 率下降。在全 球流动性 相 对宽松的环境 下,全球 的 风险偏好维 持高位, 高收益 债的 信用 利差 降至 历史较 低水 平。 展望未来,随 着更多的 宽 松政策出台、 出口持续 复 苏,我们预计 下半年经 济 环比增长势头 将 进一步增强,央行的货币政策在 “ 保持适度流动性 ” 方面会更加有弹性和更加灵活。虽然短期内实 体经济企稳复 苏,但房 地 产活动持续下 行的负面 影 响可能会在今 年末至明 年 逐渐加剧, 届时可能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28 页


再度拖累经济 增长,迫 使 决策层出台更 多的稳增 长 措施。金融层 面,宽资 金 会向宽信用 推进,广 义流动性回升 的情况下 , 货币市场资金 将流向贷 款 、非标和债券 等资产, 银 行间资金面 或许没有 上半年 那么 宽松 ,下 半年 风险资 产机 会或 将高 于无 风险资 产。 基于此,股市 和债市的 上 升空间有限, 难有系统 性 机会。基于对 宏观经济 和 市场的判断, 我 们的投 资策 略为 维持 信用 债的杠 杆和 久期 ,以 获取 平稳息 差收 益, 同时 适时 减持转 债锁 定收 益。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基金管理人对 旗下基金 持 有的资产按规 定以公允 价 值进行估值。 对于相关 品 种,特别是长 期 停牌股票等没 有市价的 投 资品种,基金 管理人根 据 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关 于 进一步规范 证券投资 基金估 值业 务的 指导 意见 》的要 求进 行估 值, 具体 采用的 估值 政策 和程 序说 明如下 : 基金管理人成 立 基金估 值 委员会,委员 会由主任 委 员(基金运营 部的 分管 领 导 )以及相关 成 员(包括基金 运营部负 责 人、基金会计 、风险管 理 部及监察稽核 部相关业 务 人员)构成 。估值委 员会的相关人 员均具有 一 定年限的专业 从业经验 , 具有良好的专 业能力, 并 能在相关工 作中保持 独立性。其中 基金运营 部 负责具体执行 公允价值 估 值、提供估值 建议、跟 踪 长期停牌股 票对资产 净值的影响并 就调整估 值 方法与托管行 、会计师 事 务所进行沟通 ;风险管 理 部负责设计 公允价值 估值数据模型 、计算, 并 向基金运营部 提供使用 数 据模型估值的 证券价格 ; 监察稽核部 负责与监 管机构 的沟 通、 协调 以及 检查 公 允价 值估 值业 务的 合法、 合规 性。 由于基金经理 及相关投 资 研究人员对特 定投资品 种 的估值有深入 的理解, 经 估值委员会主 任 委员同意,在 需要时可 以 参加估值委员 会议并提 出 估值的建议。 估值委员 会 对特定品种 估值方法 需经委 员充 分讨 论后 确定 。 本基金管理人 参与估值 流 程各方之间不 存在任何 重 大利益冲突, 估值过程 中 基金经理并未 参 与。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未 与任 何第 三方 签订 与估值 相关 的任 何定 价服 务。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合同 约定 , 在符 合 有关基 金分 红条 件的 前提 下, 本基 金收 益每 年度 最 多分 配 12 次, 每 次基金 收益 分配 比例 不低 于收益 分配 基准 日可 供分 配利润 的 60% 。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的相关规 定以及本 基 金的实际运作 情况,本 基 金本报告期未 实 施利润 分配 。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28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中 国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的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了 《证券投资基 金 法》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 和其他 有关 规定 , 不存 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完全 尽职 尽 责地履 行了 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本 托管人按 照 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 同 、托 管协议和 其他有关 规 定,对本基金 的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 督,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 务 会计报告、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双利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2,907,343.97 153,841,918.50 结算备 付金 10,817,035.12 15,667,021.56 存出保 证金 66,034.02 158,220.7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502,508,890.28 961,113,485.81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502,508,890.28 961,113,485.81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49,000,193.50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28 页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35,588,462.08 15,110,541.54 应收利 息 7,790,021.01 6,262,724.15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229,463.82 125,585.30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162.75 - 资产总 计 579,907,413.05 1,201,279,691.06 负债和所有者权 益 本期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223,299,623.00 333,499,769.85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1,705,602.97 应付赎 回款 14,290,425.71 7,970,527.06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38,455.41 575,849.96 应付托 管费 63,588.11 153,560.01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28,342.44 56,634.07 应付交 易费 用 6,310.58 264,482.10 应交税 费 275,600.00 275,600.00 应付利 息 74,773.36 57,797.71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211,977.90 304,491.48 负债合 计 238,489,096.51 344,864,315.2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321,181,780.54 864,513,379.74 未分配 利润 20,236,536.00 -8,098,003.89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41,418,316.54 856,415,375.85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579,907,413.05 1,201,279,691.06 注: 报告 截止 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1.064 元,C 类 基金 份额净 值 1.059 元, 基金份 额总 额 321,181,780.54 份 ,其 中 A 类 基金 份额 总额 245,179,888.63 份,C 类 基金 份额 总额 76,001,891.91 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双利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合 同 生效日)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28 页


一、收入 44,053,244.90 27,428,658.12 1.利息 收入 17,359,295.56 38,793,369.05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351,107.71 32,748,306.83 债券利 息收 入 16,554,690.77 910,642.54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453,497.08 5,134,419.68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 列) -7,864,825.20 -10,122,318.85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864,825.20 -10,122,318.85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 以 “- ” 号填列 ) 34,446,842.39 -1,314,572.22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111,932.15 72,180.14 减: 二、费用 10,249,510.28 11,327,915.25 1.管 理人 报酬 2,292,797.02 7,776,291.79 2.托 管费 611,412.52 2,073,677.74 3.销 售服 务费 243,104.24 1,227,596.23 4.交 易费 用 13,697.00 5,093.49 5.利 息支 出 6,845,570.38 200,429.56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6,845,570.38 200,429.56 6.其 他费 用 242,929.12 44,826.44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33,803,734.62 16,100,742.87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 ” 号填 列) 33,803,734.62 16,100,742.87 注: 本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和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 期间 。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双利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28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 864,513,379.74 -8,098,003.89 856,415,375.85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33,803,734.62 33,803,734.62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543,331,599.20 -5,469,194.73 -548,800,793.93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46,899,462.42 1,472,433.37 48,371,895.79 2.基金 赎回 款 -590,231,061.62 -6,941,628.10 -597,172,689.72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 ( 净值 减 少以 “- ” 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 321,181,780.54 20,236,536.00 341,418,316.5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 3,970,122,929.23 - 3,970,122,929.23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16,100,742.87 16,100,742.87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698,957,574.89 -1,415,153.53 -700,372,728.42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008,761.17 3,266.78 3,012,027.95 2.基金 赎回 款 -701,966,336.06 -1,418,420.31 -703,384,756.37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 ( 净值 减 少以 “- ” 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 3,271,165,354.34 14,685,589.34 3,285,850,943.68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28 页


注: 本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和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 期间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 表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______ 于华______














______ 张力______














____ 谢先 斌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摩 根 士 丹 利华 鑫 双 利增 强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以下简 称 “ 本基金”) 经中 国 证 券监 督 管 理 委员 会( 以下 简称 “ 中国 证监 会 ”) 证监基 金字[2012] 1684 号 《关于 核准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双利 增强 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的批 复 》核准,由摩 根士丹利 华 鑫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依 照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摩 根 士丹利华鑫双 利增强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 》负责公开 募集。本 基金为 契约 型开 放式 , 存 续期限 不定 , 首 次设 立募 集不包 括认 购资 金利 息共 募集 3,967,741,507.65 元,业 经普 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事 务所 有限 公司 普华 永道中 天验 字(2013) 第 161 号验资 报告 予以 验 证。经 向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摩根 士 丹 利华 鑫双 利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同 》 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正 式生 效,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的基 金份 额总 额为 3,970,122,929.23 份 基 金份额 ,其 中认 购 资金利 息折 合 2,381,421.58 份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的 基金管 理人 为摩 根士 丹利 华鑫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 司,基 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建 设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根据《摩根士 丹利华鑫 双 利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基金合同》 和《摩根 士 丹利华鑫双利 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明 书》 的规 定, 本 基 金自募 集期 起根 据认 购/ 申 购费用 、 赎 回费 用与 销售服 务费 用收 取方 式的 不同, 将基 金份 额分 为不 同的 类 别。 认购/ 申购时 收 取认购/ 申购 费用 , 赎 回 时 根 据 持 有 期 限 收 取 赎 回 费 用 并 不 再 从 本 类 别 基 金 资 产 中 计 提 销 售 服 务 费 的 基 金 份 额 称 为 A 类; 从本 类别 基金 资产 中 计提销 售服 务费 、 不收 取 认购/ 申 购费 用及 赎回 费用 的基金 份额 , 称为 C 类。 本 基金 A 类、C 类两 种收费 模式 并存, 各类 基 金份额 分别 计算 基金 份额 净值。 投资 人可自 由 选择认 购、 申购 某一 类别 的基金 份额 ,但 各类 别基 金份额 之间 不能 相互 转换 。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摩 根 士丹利华鑫双 利增强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 , 本基金投资具 有良好流 动 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 债 、央 行票据 、地方政 府债、金融债 、企业债 、 短期融资券、 公司债、 中 期票据、中小 企业私募 债 、可转债、 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 存 款等固定收益 类资产, 以 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 会 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 国 证监会相关规 定。本基 金 的投资组合比 例为:固 定 收益类资产 的比例不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28 页


低于基 金资 产 的 80% , 其 中, 信用 债和 可转 债合 计 投资比 例不 低于 固定 收益 类资产 的 80% ; 现 金 或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券 的比 例合 计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5% 。 本基 金不直 接在 二级 市 场 买入股票、权 证等权益 类 资产,也不参 与一级市 场 新股申购和新 股增发。 本 基金通 过分 离交易可 转债认购所获 得的认股 权 证,在其可上 市交易 后 10 个交易日内全 部卖出。 本 基金所持可转 换公 司债券 转股 获得 的股 票在 其可上 市交 易后 的 10 个 交易日 内全 部卖 出。 本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 中 债 企 业 债 总 全 价 指 数 收 益 率× 40%+ 天 相 可 转 债 指 数 收 益 率× 40%+ 中 债 国 债 总 全 价 指 数 收 益 率 × 20% 。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 及其他 相关 规定( 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监 会公 告[2010]5 号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 、 中国证 券业 协会 于 2007 年 5 月 15 日颁 布的 《证 券 投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 《 摩 根士 丹利 华 鑫双利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和 中国 证监会 发布 的有 关规 定及允 许的 基金 行业 实务 操作编 制。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 2014 年上 半年 财 务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 映了本 基 金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 及 2014 年 上半 年 的 经营 成 果和基 金净 值变 动情 况等 有关信 息。 6.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 估计 与最 近一期 年度 报告 相一 致。 6.4.5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6.4.6 税项 根 据 财 政部 、国 家 税务 总局 财 税[2002]128 号 《关于 开 放 式证 券投 资 基金 有关 税 收 问题 的通 知》 、 财 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 财税[2012]85 号 《关 于实 施上 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 所 得税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 知 》及其他相关 财税法规 和 实务操作, 主要税项 列示如 下: (1 )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 征 收营 业税 。 基金 买卖股 票 、 债 券 的差价 收入 不予 征收 营业 税。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28 页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得的 收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股 权的股 息、 红利 收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 其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税 。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利息 收入, 由发 行债 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 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 ) 的 , 暂 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 对基 金持 有的 上 市公司 限售 股 , 解 禁后 取 得的股 息 、 红 利收 入 , 按 照上述 规定 计算 纳税 , 持股时 间自 解禁 日起 计算 ;解禁 前取 得的 股息 、红 利收入 继续 暂减 按 50% 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 上 述所得 统一 适 用 20% 的税 率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4) 基金 卖出 股票 按 0.1% 的税 率缴 纳股 票交 易印 花税, 买入 股票 不征 收股 票交易 印花 税。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未 发生 变化 。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华鑫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华鑫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无 通过 关联 交易 单元进 行的 交易 。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2,292,797.02 7,776,291.79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1,286,294.09 5,609,844.72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28 页


户维护 费 注 : 支 付 基 金 管 理 人 摩 根 士 丹 利 华 鑫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管 理 人 报 酬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0.75% 的 年费 率计 提, 逐日 累计至 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其 计算 公式 为: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 0.75% / 当 年天数 。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611,412.52 2,073,677.74 注:支 付基 金托管 人中 国 建设银 行的 托管费 按前 一 日基金 资产 净值 0.20% 的 年费率 计提 ,逐日 累 计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 0.20% / 当 年天 数。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A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合计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 48,635.15 48,635.15 中国建 设银 行 - 187,600.09 187,600.09 华鑫证 券 - - - 合计 - 236,235.24 236,235.24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大 摩 双 利 增 强 债 券 A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合计 摩 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 44.66 44.66 中国建 设银 行 - 1,176,532.15 1,176,532.15 华鑫证 券 - - - 合计 - 1,176,576.81 1,176,576.81 注:本 基金 A 类基 金份 额 不收取 销售 服务 费,C 类 基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为 0.40% 。本 基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28 页


金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 C 类基金 份额 的资 产净 值的 0.40% 年 费率 计提 ,逐 日累 计至每 月月 底, 由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计 算并 支付 给各 基金销 售机 构。 其计 算公 式为: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 C 类基金 份额 的资 产净 值 × 0.40 % / 当年 天数 。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 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未 与关 联方 进行 银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含回购 )交 易。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无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A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华鑫证券 30,302,020.20 12.3600% - - 份额单 位: 份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华鑫证券 20,263,424.52 26.6600% - -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 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建设银行 22,907,343.97 262,901.35 233,890,559.70 321,273.73 注:本基金的 活期银行 存 款及部分定期 存款由基 金 托管人中国建 设银行保 管 ,按银行同 业利率或 协定利 率计 息。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28 页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未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 券交 易。 6.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须 作说 明的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 6.4.9 期 末(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流通受 限证 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 发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6.4.12.1.2 受限 证券 类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124801 14 恩城 投 2014 年 6 月 5 日 2014 年 7 月 11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2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 期末估 值总 额 110257 11 国开 57 2014 年 7 月 1 日 100.01 450,000 45,004,500.00 1280451 12 萍乡债 2014 年 7 月 16 日 101.31 400,000 40,524,000.00 合计





850,000 85,528,500.00 6.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证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 券款余 额 138,299,990.50 元, 于 2014 年 7 月 1 日、2014 年 7 月 3 日、2014 年 7 月 4 日和 2014 年 7 月 7 日先 后到 期。 该类 交 易要求 本基 金在 回购 期内 持有的 在新 质押 式回 购下 转入质 押库 的债 券, 按证券 交易 所规 定的 比例 折算为 标准 券后 ,不 低于 债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28 页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502,508,890.28 86.65 其中: 债券 502,508,890.28 86.65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3,724,379.09 5.82 7 其他各 项资 产 43,674,143.68 7.53 8 合计 579,907,413.05 100.00


7.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股 票。 7.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股 票。 7.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股 票。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28 页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50,005,000.00 14.6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50,005,000.00 14.65 4 企业债 券 385,676,651.50 112.96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66,827,238.78 19.57 8 其他 - - 9 合计 502,508,890.28 147.18


7.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480357 14 渝 南债 500,000 50,165,000.00 14.69 2 110257 11 国开 57 500,000 50,005,000.00 14.65 3 1280451 12 萍 乡债 400,000 40,524,000.00 11.87 4 124795 14 渝 惠通 400,000 40,000,000.00 11.72 5 110022 同仁转债 340,370 38,931,520.60 11.40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基 金不 参与 贵金 属投 资。 7.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7.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7.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基 金不 参与 国债 期货 交易。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28 页


7.10.2 报 告期 末本 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基 金不 参与 国债 期货 交易。 7.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基 金不 参与 国债 期货 交易。 7.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11.1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的发行主体在 本报告期 内 没有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 查 ,或在报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7.11.2


本基金 不存 在投 资的 前十 名股票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的 情况 。 7.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66,034.0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35,588,462.08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7,790,021.01 5 应收申 购款 229,463.82 6 其他应 收款 162.75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674,143.68


7.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0022 同仁转 债 38,931,520.60 11.40 2 113006 深燃转 债 13,263,035.50 3.88


7.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28 页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 的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大 摩 双 利 增 强债 券 A 2,367 103,582.55 40,662,388.93 16.58% 204,517,499.70 83.42% 大 摩 双 利 增 强债 券 C 964 78,840.14 24,572,674.29 32.33% 51,429,217.62 67.67% 合计 3,331 96,422.03 65,235,063.22 20.31% 255,946,717.32 79.69%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 业人员 持有 本基 金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A 19,900.67 0.0081%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19,743.34 0.0260% 合计 39,644.01 0.0123%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 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A 0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A 0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0 合计 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A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3 月 26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2,785,713,794.41 1,184,409,134.82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28 页


本报告 期期 初 基 金份 额总 额 696,645,252.23 167,868,127.51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8,444,338.43 28,455,123.99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469,909,702.03 120,321,359.59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45,179,888.63 76,001,891.91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 沈良 先生 不 再担任 基金 管理 人副 总经 理, 公司 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公 告了 上述 事项。 本报告 期内 , 王 文学 先生 不再担 任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长, 总 经理 于华 先生 代任 董事长 一职 , 公 司于 2014 年 3 月 8 日公 告 了上述 事项 。 本报告 期内 , 基金 管理 人 增聘高 见先 生为 公司 副总 经理 , 公 司于 2014 年 3 月 15 日公 告了 上 述事项 。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 于 2014 年 2 月 7 日发 布 任免通 知, 解聘 尹东 中国 建设银 行投 资 托 管业务 部总 经理 助理 职务 。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 及本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事项 。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改变 投资策 略。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改聘 会计师 事务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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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托 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未 受监 管部 门稽 查或 处罚。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安信证券 2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2 - - - - - 东方证券 2 - - - - - 东海证券 1 - - - - - 东莞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国海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宏信 证券 1 - - - - - 宏源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华鑫证券 2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齐鲁证券 2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申银万国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28 页


中投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中信证券(山 东) 1 - - - - - 中信证券 3 - - - - - 中信证券(浙 江) 1 - - - - - 中银国际 2 - - - - - 注:1.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标准 (1) 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2) 财务 状况 良好 ,经 营行为 规范 ; (3)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具 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并能 满足 基金 运作 高度 保密的 要求 ; (4)具备基 金运作所 需 的高效、安全 的通讯条 件 ,交易设施符 合代理本 基 金进行证券 交易的需 要,并 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信 息服 务; (5) 研究 实力 较强 ,能 及时、 定期 、全 面地 为本 基金提 供研 究服 务; (6)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提供高 水平 的综 合服 务。 2. 基金管 理人根据 以上标准 进行考察 后确定 合作券商 。基金管 理人与 被选择的 证券经营 机构签 订 《专用 证券 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报 证券 交易 所办 理 交易单 元相 关租 用手 续; 3.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新 增 3 家证 券公 司 的 3 个交 易单元 :中 信证 券、 长城 证券、 宏信 证券 各 1 个交易 单元 。 4.本报 告期 内, “ 中信 万通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 (简 称 “ 中信万 通 ”)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起 更名 为 “ 中 信证券 (山 东) 有 限 责任 公司 ” (简 称 “ 中 信证 券( 山东) ”)。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安信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东海证券 - - - - - - 东莞证券 - - - - - -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28 页


方正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国海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国信证券 594,957,458.88 53.27% 6,686,200,000.00 62.24% - - 海通证券 - - - - - - 宏信 证券 - - - - - - 宏源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193,495,918.63 17.32% 1,386,414,000.00 12.91% - - 华鑫证券 29,333,942.34 2.63% 235,000,000.00 2.19% - - 民生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齐鲁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申银万国 - - - - - - 兴业证券 86,036,921.00 7.70% 2,435,000,000.00 22.67% - - 银河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中信证券(山 东) - - - - - - 中信证券 213,115,386.02 19.08% - - - - 中信证券(浙 江)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