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 华增值 宝货 币市场 基金2014 年半 年度报
告 摘要
2014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理 人: 鹏华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 托管 人: 中国 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送 出 日期 :2014 年 8 月 26 日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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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 要 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 资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 报告已经三分之 二
以上独立董 事签字同 意,并由 董事长签 发。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 金合 同规定, 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 表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务 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 核
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诚 实信用 、 勤勉 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 产, 但 不保证 基金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 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及 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 告摘要摘 自半年度 报告正文, 投资者 欲了 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 年度报告 正文。
本报告中财 务资料未 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2 月2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起至 6 月30 日 止。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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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 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增值宝 货币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0569
交易 代码 000569
基金运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 式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4 年 2 月26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 金份额总 额 1,252,567,308.92 份
基金合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 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 风险和保 持流动性 的基础上, 力争获 得超 越
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 收益率。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 合宏观经 济运行状 况, 货币政策 、 财 政政 策
等政府宏观 经济状况 及政策, 分 析资本市 场资金 供给 状
况的变动趋 势, 预 测市场 利率水平 变动趋势 。 在 此基 础
上, 综合 考虑各类 投资品 种的流动 性、 收 益性以 及信 用
风险状况, 进行积极 的投资组 合管理。
1、久期策略
结合宏观经 济运行态 势及利率 预测分析, 本基金 将动 态
确定并调整 基金组合 平均剩余 期限。 预测 利率将 进入 下
降通道时 , 适当延 长投资 品种的平 均期限 ; 预测 市场 利
率将进入上 升通道时 ,适当缩 短投资品 种的平均 期限 。
2、类属配置 策略
在保证流动 性的前提 下, 根据各 类货币市 场工具 的市 场
规模、 信 用等级、 流动性 、 市场 供求、 票 息及付 息频 率
等确定不同 类别资产 的具体配 置比例。
3、套利策略
本基金根据 对货币市 场变动趋 势、 各市场 和品种 之间 的
风险收益差 异的充分 研究和论 证, 适当进 行跨市 场或 跨
品种套利操 作, 力 争提高 资产收益 率, 具 体策略 包括 跨
市场套利和 跨期限套 利等。
4、现金管理 策略
本基金作为 现金管理 工具 , 具有较 高的流动 性要求 , 本
基金将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 的
动态预测, 通 过回购的 滚动操作 和债券 品 种的期 限结 构
搭配, 动 态调整并 有效分 配基金的 现金流 , 在保 持充 分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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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的基 础上争取 较高收益 。
业绩比较基 准 活期存款利 率(税后 )
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金为货 币市场基 金, 属于证 券投资基 金中的 低风 险
品种, 其 预期收益 和预期 风险均低 于债券型 基金 、 混 合
型基金及股 票型基金 。
2.3 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 责
人
姓名 张戈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 年度报告 正文的管 理人互联 网网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半年度 报告报告 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 区福华三 路168 号深 圳国际商 会中
心43 层鹏华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 区闹市口 大街1 号院1 号楼中 国建
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3 主 要 财务 指标 和基 金 净值 表现
3.1 主 要 会计数据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 标 报告期(2014 年 2 月 26 日(基 金合同生 效日) - 2014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已实现 收益 14,035,439.03
本期利润 14,035,439.03
本期净值收 益率 1.6491%
3.1.2 期末 数据和指 标 报告期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 1,252,567,308.92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 1.000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 指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资 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 )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 已实现收益 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由于货币市 场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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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 ,因此,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 本期利润的金额 相
等;
(2 ) 所述 基金业绩 指标不包 括持有人 认购或交 易基金 的各项费用 (例如 , 开放式 基金的 转换费等) ,
计入费用后 实际收益 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 字;
(3 )表中的 “期末 ” 均指报告 期最后一 日,即 6 月 30 日,无论该日 是否为 开放日或 交易所的 交
易日;
(4 )基金收 益分配按 日结转份 额。
(5 )本基金 基金合同 于 2014 年 2 月26 日生效 ,至 2014 年6 月 30 日未满6 个月。
3.2 基金 净值表现
3.2.1 基金 份额 净值收益 率 及其与同 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871% 0.0016% 0.0288% 0.0000% 0.3583% 0.0016%
过去三个月 1.2643% 0.0021% 0.0873% 0.0000% 1.1770% 0.002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6491% 0.0029% 0.1199% 0.0000% 1.5292% 0.0029%
注:业绩比 较基准=活 期存款利 率(税后 ) 。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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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 金合同生效以 来基金累计 净值收益率 变动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注:1 、 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 2014 年2 月26 日 生效, 截 至本报告期 末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未满 一年
且仍处于建 仓期。
2、 本基 金管理人 将严格按 照本 基金 合同的约 定, 于本 基金建仓期 届满后确 保各项投 资比例符 合基
金合同的约 定。
§4 管 理 人报 告
4.1 基金 管理人及基金 经理情况
4.1.1 基金 管理人及其管 理基金的经 验
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成 立于 1998 年 12 月 22 日, 业务范 围包括基 金募集、 基金销售 、 资
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截 止本报告期 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意
大利欧利盛 资本资产 管理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市北融 信投资发 展有限
公司组成, 公司性质 为中外合 资企业。 公司原注 册资 本 8,000 万 元人民币 , 后于 2001 年 9 月完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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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增资扩股 , 增至 15,000 万 元人民币 。 截止本 报告 期末, 公司 管理 51 只 开放式基 金和 7 只 社保
组合,经过 近 16 年投 资管理基 金,在基 金投资 、风 险控制等方 面积累了 丰富经验 。
4.1.2 基金 经理(或基金 经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君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4 年 2 月
26 日
- 5
李君女
士,国籍
中国,厦
门大学经
济学硕
士, 5 年金
融证券从
业经验。
历任平安
银行资金
交易部银
行账户管
理岗,从
事银行间
市场资金
交易工
作;2010
年 8 月加
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担任集中
交易室债
券交易
员,从事
债券研
究、交易
工作;
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5 月担
任鹏华货
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2014
年 2 月至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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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担任鹏
华增值宝
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
经理。李
君女士具
备基金从
业资格。
本报告期
内本基金
基金经理
发生变
动。本基
金系本报
告期内新
成立基
金。
叶朝明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4 年 2 月
28 日
- 6
叶朝明先
生,国籍
中国,南
开大学经
济学学
士, 6 年金
融证券从
业经验。
曾任职于
招商银行
总行,从
事本外币
资金管理
相关工
作;2014
年 1 月加
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从事货币
基金管理
工作,
2014 年 2
月至今担
任鹏华增
值宝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经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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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叶朝
明先生具
备基金从
业资格。
本报告期
内本基金
基金经理
发生变
动。本基
金系本报
告期内新
成立基
金,增聘
基金经理
叶朝明。
注: 1. 任职日期 和离任日 期均指公 司作出决 定后正式 对外公告之 日; 担 任新成立 基金基金 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 从行业协 会关于从 业人员 资格 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4.2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作 遵规守信情 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 严格遵守《证券投 资基金法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本 着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 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 存在违反基金合 同
和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 利益的行 为。
4.3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公平交易情 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平 交易制度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 严格执行公平交易 制度,确 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 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 公平对待 。
4.3.2 异常 交易行为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 违法违规且对基金 财产造成 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 报告期内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 合参与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 日 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超过该 证
券当日成交 量的 5% 的 交易次数 为 2 次, 主要原因 分别 在于采用量 化策略的 基金调仓 和指数成 分股
交易不活跃 导致。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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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 策略和业绩 表现的说 明
4.4.1 报告 期内基金投资 策略和运作 分析
2014 年初 , 国内经 济增速呈 下行态势 , 随 着一 系列稳增长 、 微 刺激政策 的出台 , 这一
态势在二季度得以缓解, 同时整体通胀水 平维持低位 。经济下行压力使得货币 政策逐渐放松, 央
行采用了公开市场投放、 定向降准、定向 再贷款等措 施,使得市场流动性保持 宽松,资金利率 持
续回落。 期间虽然 受 4 、5 月税款 集中 清 缴、 季 末时点 、 新股发 行重启等 因素的影 响, 资金面曾 出
现短暂波动 ,但在央 行调控下 ,市场均 很快恢复 平稳 。
上半年 银行间 7 天回购利 率均值为3.69% , 大幅 低于去年下 半年 4.36% 的均值 水平。 债券
收益率在上 半年出现 明显 下行 ,信用利 差水平也 大幅 回落。其中 1 年期 国开债收 益率下降 120bp
左右,1 年期 AAA 和 AA 评级短 融收益率 分别下降 了 150bp 和 170bp 左右。
本基金自成立以来 以银行存款为主要 配置资产, 后期我们根据对市场的判断 加大了对债
券资产的配 置力度。
4.4.2 报告 期内基金的业 绩表现
自2014 年 2 月 成立以来 , 本基金 份额净值 增 长率为 1.6491% , 同期 业绩基准 增长率 为
0.1199% 。
4.5 管理 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 及行业走势 的简要展 望
展望下半年, 从海外情况来看, 美欧经济可能 继续处于持续复苏、低速增 长阶段,未
来需要密切关注美国量化 宽松政策的退出 以及美国加 息预期给国内市场带来的 影响。国内方面 ,
虽然经济在二季度出现企 稳,但是我们认 为经济内生 动力仍然不足,下半年消 费、制造业投资 等
经济活动可 能保持低 位运行 , 房地 产投资增 速或将持 续大幅放缓 , 这将 对经济 增长形成 较大压力。
未来稳增长政策可能会进 一步推进 ,以保 持经济增速 处于合理区间,但是受产 能过剩、企业负 债
率较高等因 素的制约 , 出 台大规模 刺激的可 能性并不 大, 有针 对性的微 刺激可 能仍然是 政策首选。
因此整体上 我们预计 下半年经 济将保持 低位徘徊 走势 。
货币政 策方面,6 月份社 会融资规 模及 M2 增 速均 超出市场预 期, 这在 一定程度 上制约了
货币政策进一步放松的速 度和空间,我们 预计下半年 的货币政策可能保持中性 偏宽松,较上半 年
更加宽松的 流动性状 况或较难 出现 , 同时受 到新股 IPO 重启的影响 , 资 金面的波 动可能更 加剧烈,
利率波动区 间或将有 所扩大。
基于以 上分析和 判断 , 本组合 2014 年下 半年将采 取稳健的操 作策略 , 始终 将风险管 理放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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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要位置 ,保持合 理的组合 剩余期限 ,在保证 组合 安全的前提 下争取更 高的收益 回报。
4.6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估值程 序等事项的 说明
4.6.1 有关参 与估值 流程各方 及人员的 职责分工 、专 业胜任能力 和相关工 作经历的 描述: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 责,基金会计对公 司所管理 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 主体,独立建
账、 独立 核算 , 保证不 同基金之 间在名册 登记 、 账户 设置、 资 金划拨 、 账簿 记录等方 面相互独 立。
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 会计核算。基金 会计核算采 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 统进行基金核算 及
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 成交数据及权益 数据,进行 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 采用基金管理公 司
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 核算、相互核对 的方式,每 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 金估值等与托管 银
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 果必须与托管行 核对一致后 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 除设有专职基金 会
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 会计复核岗位, 负责基金会 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 作,确保基金净 值
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 资格和基金从业资 格,在基 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 丰富的知识和
经验, 熟悉及 了解基金 估值法规 、政策和 方法。
4.6.2 基金经 理参与 或决定估 值的程度 :
基金经理不 参与或决 定基金日 常估值。
4.6.3 本公司 参与估 值流程各 方之间不 存在任何 重大 利益冲突。
4.6.4 本公司 现没有 进行任何 定价服务 的签约。
4.7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利润分 配情况的说 明
4.7 本基金在本 报告期累 计分配收益 14,035,439.03 元,利润分 配金额、 方式等符 合相关法
规和本基金 基金合同 的规定。
§5 托 管 人报 告
5.1 报告 期内本基金托 管人遵规守 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在本 基金的托 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
法》 、 基金 合同、 托管协议 和其他有 关规定 , 不存在 损 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 完全 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 基金托管 人应尽的 义务。
5.2 托管 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 运作遵规守 信、净值 计算、利润分 配等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基 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对本基金的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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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 费用开支等方面 进行了认真 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 运作方面进行了 监
督,未发现 基金管理 人有损害 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的 行为。
报告期内, 本基金 累 计分配收 益 14,035,439.03 元 。
5.3 托管 人对本半年度 报告中财务 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 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 分配情况、财务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 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 漏。
§6 半 年 度财 务会 计报 告 (未 经审 计)
6.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增值 宝货币市 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 2014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 年6 月 30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866,792,264.83
结算备付金 150,000.00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 资产 250,986,521.16
其中:股票 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50,986,521.16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 产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123,000,000.00
应收证券清 算款 -
应收利息 17,980,956.1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458,301.20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259,368,043.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 年6 月 30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 负债 -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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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负 债 -
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 算款 5,985,467.00
应付赎回款 10,039.89
应付管理人 报酬 270,985.17
应付托管费 50,182.46
应付销售服 务费 250,912.22
应付交易费 用 11,645.69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156,778.21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其他负债 64,723.75
负债合计 6,800,734.3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252,567,308.92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 合计 1,252,567,308.92
负债和所有 者权益总 计 1,259,368,043.31
注: (1 ) 报告 截止日 2014 年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 净值1.0000 元, 基 金份额 总额 1,252,567,308.92
份。
(2 )本基金 基金合同 于 2014 年 2 月26 日生效 ,无 上年度可比 较期间及 可比较数 据。
6.2 利润 表
会计主体: 鹏华增值 宝货币市 场基金
本报告期: 2014 年2 月26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 2 月26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6 月30 日
一、收入
15,780,328.73
1.利息收入
15,354,466.36
其中:存款 利息收入
13,493,900.81
债券利息收 入
1,526,458.48
资产支持证 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收 入
334,107.07
其他利息收 入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填 列)
425,862.37
其中:股票 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 益
-
债券投资收 益
425,862.37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收 益
-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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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投资 收益
-
衍生工具收 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 列)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填 列)
-
减: 二、费用
1,744,889.70
1.管理人报 酬 6.4.8.2.1 766,679.15
2.托管费 6.4.8.2.2 141,977.66
3.销售服务 费 6.4.8.2.3 709,888.16
4.交易费用
-
5.利息支出
45,592.03
其中:卖出 回购金融 资产支出
45,592.03
6.其他费用
80,752.7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4,035,439.03
减:所得税 费用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14,035,439.03
注: (1)报 告 实际编 制 期间为2014 年 2 月 26 日 (基 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4 年6 月 30 日。
(2 )本基金 基金合同 于 2014 年 2 月26 日生效 ,无 上年度可比 较期间及 可比较数 据。
6.3 所有 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 表
会计主体: 鹏华增值 宝货币市 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 2 月26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2 月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370,258,412.57 - 370,258,412.5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
润)
- 14,035,439.03 14,035,439.0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
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 以 “- ” 号填 列)
882,308,896.35 - 882,308,896.35
其中:1.基金 申购款 2,810,606,427.64 - 2,810,606,427.64
2.基金赎回 款 -1,928,297,531.29 - -1,928,297,531.2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 - -14,035,439.03 -14,035,439.03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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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
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252,567,308.92 0.00 1,252,567,308.92
注: (1)报 告 实际编 制 期间为2014 年 2 月 26 日 (基 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4 年6 月 30 日。
(2 )本基金 基金合同 于 2014 年 2 月26 日生效 ,无 上年度可比 较期间及 可比较数 据。
报表附注为 财务报表 的组成部 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 由下列负 责人签署 :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邓召明______
____ 刘慧 红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 工作负责 人
会 计机构负 责人
6.4 报表 附注
6.4.1 基金 基本情况
鹏 华增 值宝 货币市 场基 金( 以下 简称 “ 本基 金 ”) 经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以 下简 称 “ 中
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4]214 号 《关 于核准鹏 华增 值宝货币市 场基金募 集的批复 》 核准, 由鹏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和《鹏华增值宝 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
合同》公开 募集。本 基金于 2014 年2 月 24 日公 开发 售。
本基金为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 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370,258,412.57 元 , 经普 华永 道中 天会 计 师事 务所(特 殊 普通 合伙) 普华 永道 中天 验字(2014) 第
08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 证。经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 《 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2 月 26 日正 式生效, 基金合同 生效日的 基金份额 总额为 370,258,412.57 份 基金份额 ,无认购
资金利息折合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鹏 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建 设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根据《鹏华增值宝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 定,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 规允许投资的
金融工具 , 包括现 金、 通知存款 、 短 期融资券 、 一 年 以内 (含 一年 ) 的银行 定期存款 、 大 额存单;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 债券、中 期票 据 以及资产 支持证券 ;期限在 一年以内 (含
一年)的债券回购和中央 银行票据以及中 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 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
货币市场工 具。本基 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 为活期存 款利 率(税后) 。
6.4.2 会计 报表的编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 务报表按 照财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15 日颁 布的 《企业 会计准则 -基本准 则》 和 38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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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具体会计 准则、 其后颁 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 企业会 计准则解 释以及 其他相关 规定(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计准则 ”)、 中国 证监会公 告[2010]5 号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板第3 号<
年度报告和 半年度报 告>》 、中 国证券业 协会于 2007 年 5 月 15 日颁 布的《证 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 算
业务指引》 、 《鹏华增值宝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行业实务 操
作的有关规 定编制。
6.4.3 遵循 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他有关 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4 年2 月26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6 月30 日止期间半年度财 务报表符
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要 求, 真实 、 完整地 反映了本 基金2014 年6 月30 日的 财务状况 以及 2014 年2
月2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 至2014 年6 月30 日 止期 间的经营成 果和基金 净值变动 情况等有 关信
息。
6.4.4 重要 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
6.4.4.1 会计 年度
本基金会计 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财务 报表的实 际编制期 间为 2014
年2 月 2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6 月30 日。
6.4.4.2 记账 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 民币为记 帐本位币 ,除有特 别说明外 ,均 以人民币元 为单位表 示。
6.4.4.3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 债的分 类
6.4.4.3.1 金 融资产 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 持有至到期投资 。金融资产 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 融资产的持有意 图
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 目前暂无 金融资产 分类为可 供出 售金融资产 及持有至 到期投资 。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 资分类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 且其公允 价值变动 计入损益 的金融资 产在 资产负债表 中以交易 性金融资 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 产分类为应收款项 ,包括银 行存款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应 收款项是
指在活跃市 场中没有 报价、回 收金额固 定或可确 定的 非衍生金融 资产。
6.4.4.3.2 金 融负债 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 金融负债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本
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负债包括 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 款和 各类应付款 项等。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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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4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 债的初始确 认、后续计 量和终止 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 基金成为金融工具 合同的一 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 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取得债券投资 支付的价款中包 含债券起息 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 止的利息,应当 单
独确认为应 收项目。 应收款项 和其他金 融负债的 相关 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 认金额。
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 ,以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 ,即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 或商定利率每
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 利率法在其剩余 期限内摊销 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 同时于每一计价 日
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 券投资的摊余成 本与公允价 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 值发生重大偏离 。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 ,以摊余成 本进行后续计量。在资产 持有期间所取得 的
利息以及处 置时产生 的处置损 益计入当 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的,予以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 产已转 移, 且 本基金将 金融资 产所 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 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 转移,虽然本基金 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
险和报酬, 但是放弃 了对该金 融资产控 制。
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时 ,其账面 价值与收 到的对价 的差 额,计入当 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已经解除 时,终止 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 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 分的账面 价值与支 付的对价 之间的差 额, 计入当期损 益。
6.4.4.5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 债的估值原 则
为了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 成本与公允价值的 差异导致 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 离,从而对基
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 或不公平的结果 ,基金管理 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债券 投资的公允价值 计
算影子价格。当基金资产 净值与影子价格的 偏离达到 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基金 管理
人应根据风 险控制的 需要调整 组合,使 基金资产 净值 更能公允地 反映基金 资产价值 。
计算影子价 格时按如 下原则确 定债券投 资的公允 价值 :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按其估值日的市场 交易价格 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 交易,但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且证券 发行机构未 发生 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 事件的,按最近 交
易日的市场 交易价格 确定公允 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如估值日无交易 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 大变化,参考
类似投资品 种的现行 市价及重 大变化等 因素,调 整最 近交易市价 以确定公 允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 场,采用市场参与 者普遍认 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 价格验证具有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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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估值技 术包括参考 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 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
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 实质上相同的其 他金融工具 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 量折现法和期权 定
价模型等。 采用 估值技术 时, 尽可能 最大程度 使用市 场参数, 减少使 用与本基 金特定相 关的参 数。
6.4.4.6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 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 的负债基本为金融 资产和金 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 权抵销债权债
务且交易双 方准备按 净额结算 时,金融 资产与金 融负 债按抵销后 的净额在 资产负债 表中列示 。
6.4.4.7 实收 基金
实收基金为 对外发行 基金份额 所募集的 总金额 。 每份 基金份额面 值为 1.00 元。 由于申购 和赎
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 别于基金申购确 认日及基金 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 购和赎回分别包 括
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 加和转出基 金的实收基金减少,以及 因类别调整而引 起
的A 、B 级基 金份额之 间的转换 所产生的 实收基 金变 动。
6.4.4.8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 际利率计算确定的 金额扣除 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得 税后的净 额确认为 利息收入 。
债券投资处 置时其公 允价值与 摊余成本 之间的差 额确 认为投资收 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 的利息收入按实际 利率法计 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也
可按直线法 计算。
6.4.4.9 费用 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 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在费用涵 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 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 确认的利息支出按 实际利率 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 线法差异较小
的也可按直 线法计算 。
6.4.4.10 基金 的收益分配政 策
1. 本基金每 份基金份 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
2. 本基金收 益分配方 式为红利 再投资, 免收再投 资的 费用;
3 . “每日 分配、 按日支付 ”。 本 基金根据 每日基金 收 益情况, 以每万份 基金已实 现收益为 基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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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 日收益并分配, 每日进行支 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 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
点后 2 位, 小数点后 第 3 位按 去尾原则 处理,因 去尾 形成的余额 进行再次 分配,直 到分完为 止;
4. 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 况,将当日收益全 部分配, 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 时,为投资人
记正收益; 若当日已实现 收益小于零时, 为投资人记 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 益等于零时, 当日
投资人不记 收益;
5.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 算并分配时,每日 收益支付 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 即红利转基金
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 过赎回基金份额 获得现金收 益;若投资人在当日收益 支付时,其当日 净
收益为正值, 则 为投资人 增加相应 的基金 份额, 其当 日净收益为 零, 则保持投 资人基金 份额不 变,
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 施尽量避免基金 净收益小于 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 时,缩减投资人 基
金份额;
6.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 下一个工作日起, 享有基金 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 回的 基金份额
自下一个工 作日起, 不享有基 金的收益 分配权益 ;
7 .法律法规 或 监管机 构另有规 定的从其 规定。
6.4.4.11 其他 重要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 计
重要会计估 计及其关 键假设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 中国证监会允许的 基金行业 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计 算影子价格过
程中确定债 券投资的 公允价值 时采用的 估值方法 及其 关键假设如 下:
在银行间同 业市场交 易的债券 品种, 根 据中国证 监会 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企 业会计准 则>估值 业务及份 额净值计 价有 关事项的通 知》 采用估 值技术确 定公允价 值。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 市场债券按现金 流 量折现法 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 数及结果由中央 国
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司独立 提供。
6.4.5 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 计变更以及 差错更正的 说明
6.4.5.1 会计 政策变更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没有 发生会计 政策变更 。
6.4.5.2 会计 估计变更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没有 发生会计 估计变更 。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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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3 差错 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没有 发生重大 会计差错 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 税[2002]128 号《关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
知》 、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 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 政策 的通知》及 其他相关 财税法规 和实务操 作,
主要税项列 示如下:
(1) 以发行基 金方式募 集资金不 属于营业 税征收 范围, 不征收营业 税。 基 金买卖 债券的差 价收
入不予征收 营业税。
(2) 对基金从 证券市场 中取得的 收入 , 包括买 卖债券的 差价收入 , 债券的 利息收入 及其他收 入,
暂不征收企 业所得税 。
(3) 对基金取 得的企业 债券利息 收入, 由 发行债券 的企 业在向基金 支付利息 时代扣代 缴 20%的
个人所得税 。
6.4.7 关联 方关系
6.4.7.1 本报 告期存在控制 关系或其他 重大利害关 系的关联 方发生变化的 情况
本报告期存 在控制关 系或其他 重大利害 关系的关 联方 没有发生变 化。
6.4.7.2 本报 告期与基金发 生关联交易 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 关系
鹏 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注 册登记机 构、基金 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
银行 ”)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代 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国信 证券 ”) 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 基金代销 机构
注:下述关 联交易均 在正常业 务范围内 按一般商 业条 款订立。
6.4.8 本报 告期及上年度 可比期间的 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 2014 年 2 月26 日生 效,无上 年度 可比较期间 及可比较 数据。
6.4.8.1 通过 关联方交易单 元进行的交 易
6.4.8.1.1 股票 交易
注:本基金 2014 年2 月26 日(基 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未通过关联方 交易单元发
生股票交易 。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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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1.2 债券 交易
注:本基金 2014 年2 月26 日(基 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未通过关联方 交易单元 发
生债券交易 。
6.4.8.1.3 债券 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2 月26 日(基 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4 年6 月 30 日
回购 成交金 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信 证券 1,080,400,000.00 100.00%
6.4.8.1.4 权证 交易
注:本基金 2014 年2 月26 日(基 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未通过关联方 交易单元 发
生权证交易 。
6.4.8.1.5 应支 付关联方的佣 金
注:本基金 2014 年2 月26 日(基 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没有发生应支 付关联方 的
佣金业务 。
6.4.8.2 关联 方报酬
6.4.8.2.1 基金 管理费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2 月26 日(基 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766,679.1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8,604.46
注: (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 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管 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0.27% ,逐日计提, 按月
支付。日管 理费= 前一 日基金资 产净值 × 0.27%÷ 当年 天数。
(2 )根据《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费用 管理规 定》 ,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 机构销售基金的保 有
量提取一定 比例的客 户维护费, 用以向基 金销售 机构 支付客户服 务及销售 活动中产 生的相关 费用,
客户维护费 从基金管 理费中列 支。
6.4.8.2.2 基金 托管费
单位:人民 币元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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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期
2014 年 2 月26 日(基 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41,977.66
注: 支付基 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的托 管费年费率 为 0.05% , 逐日计 提, 按月 支付。
日托管费=前 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0.05% ÷ 当年天 数。
6.4.8.2.3 销售 服务费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 务费
各 关联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 2 月26 日(基 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4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 基金应支 付的销售 服务费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630,830.34
中国建设银 行 -
国信证券 471.61
合计 631,301.95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 基金销售服务费 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 计提,逐日累计 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本 基金年基金销售服 务费率分 别为 0.25%。其计算 公式为:计算日基 金销
售服务费= 计算日前 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0.25% ÷ 当 年天数。
6.4.8.3 与关 联方进行银行 间同业市场 的债券( 含回 购) 交易
单位:人民 币元
本期
2014 年2 月26 日(基 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银行间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 称
债券交易金 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 建设 银行 20,547,796.16 - - - 101,800,000.00 13,183.21
注:与关联方之间通过银 行间同业市场进 行的债券( 含回购)交易,该类交易 均在正常业务中 按
一般商业条 款而订立 。
6.4.8.4 各关 联方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 期内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 资金投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4 年 2 月26 日(基 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4 年6 月 30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4 年
2 月 26 日 )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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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期间申购/ 买入 总份额 4,994,814.60
期间因拆分 变动份额 -
减:期间赎 回/ 卖出总份 额 -
期末持有的 基金份额 4,994,814.60
期末持有的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0.3988%
注: (1)本 基金管理 人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申 购本基 金份额 4,950,000 份。 本报告期 内红利再 投
增加本基金 份额 44,814.60 份。
(2 )本基金 管理人投 资本基金 的费率标 准与其 他相 同条件的投 资者适用 的费率标 准相一致 。
(3 )本基金 合同生效 日起至本 报告期末 未满一 年, 故无上年度 可比期间 数据。
6.4.8.4.2 报告 期末除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 其他关联方 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 末除基金 管理人之 外的其他 关联 方没有投资 及持有本 基金份额 。
6.4.8.5 由关 联方保管的银 行存款余额 及当期产生 的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2 月26 日(基 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4 年6 月 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 入
中国 建设 银行 6,382,264.83 30,175.25
6.4.8.6 本基 金在承销期内 参与关联方 承销证券的 情况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 没有参与 关联方承 销的证券 。
6.4.9 期末 (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持 有的流通受 限证券
6.4.9.1 因认 购新发/ 增 发证券而于 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限证 券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 基金没有持有因 认购新发或 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股票, 也没有持有因认 购
新发或增发 而流通受 限的债券 及权证。
6.4.9.2 期末 持有的暂时停 牌等流通受 限股票
注:截至本 报告期末 ,本基金 没有持有 暂时停牌 等流 通受限的股 票。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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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3 期末 债券正回购交 易中作为抵 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 间市场债券正 回购
截 至本报告 期末,本 基金没有 从事银行 间市场债 券正 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 款余额。
6.4.9.3.2 交易 所市场债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 期末,本 基金没有 从事交易 所市场债 券正 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 款余额。
§7 投 资 组合 报告
7.1 期末 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例
(% )
1 固定收益投 资 250,986,521.16 19.93
其中: 债券 250,986,521.16 19.93
资产 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123,000,000.00 9.77
其中:买断 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 结算备付 金合计 866,942,264.83 68.84
4 其他各项资产 18,439,257.32 1.46
5 合计 1,259,368,043.31 100.00
7.2 债券 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 例(%)
1 报告期内债 券回购融 资余额 0.51
其中:买断 式回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 例(%)
2 报告期末债 券回购融 资余额 - -
其中:买断 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 资余额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 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 额占资产净值比 例
的简单平均 值。
债券 正回购的资金 余额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20% 的说明
注:本报告 期内本货 币市场基 金债券正 回购的资 金余 额未超过资 产净值的20%。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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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基金 投资组合平均 剩余期限
7.3.1 投资 组合平均剩余 期限基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 资组合平 均剩余期 限
35
报告期内投 资组合平 均剩余期 限最高值 108
报告期内投 资组合平 均剩余期 限最低值 9
报告 期内投资组合 平均剩余期 限超过 180 天情况说 明
注:本报告 期内本基 金投资组 合平均剩 余期限未 超过 120 天。本基金合 同约定 : “ 本基 金投资组
合的平均剩 余期限在 每个交易 日均不得 超过 120 天” 。
7.3.2 期末 投资组合平均 剩余期限分 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 限
各期限资产 占基金资 产净
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 占基金资 产净
值的比例(% )
1 30 天以内 64.26
0.48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3.2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20.3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11.2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 含) —397 天(含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 率债
- -
合计 99.07 0.48
7.4 期末 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人 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0,022,914.97 5.59
其中:政策 性金融债 70,022,914.97 5.59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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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 资券 180,963,606.19 14.45
6 中期票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250,986,521.16 20.04
9 剩余存续期 超过 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券 - -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 成本包括债券面 值和折溢价 ,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 债券投资成本和 内
在应收利息 。
7.5 期末 按摊余成本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 十名债券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 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 净值
比例(%)
1 011473002 14 鲁高速
SCP002
500,000 50,197,375.05 4.01
2 011476001 14 京投
SCP001
400,000 40,184,738.17 3.21
3 041464006 14 湘黄金
CP001
400,000 40,101,609.93 3.20
4 110413 11 农发 13 300,000 30,014,275.27 2.40
5 041359078 13 桂铁投
CP001
200,000 20,227,546.71 1.61
6 130236 13 国开 36 200,000 20,009,594.40 1.60
7 130227 13 国开 27 200,000 19,999,045.30 1.60
8 041360080 13 鲁商CP002 100,000 10,106,422.21 0.81
9 041351051 13 苏交通
CP007
100,000 10,083,902.93 0.81
10 041354060 13 南方水泥
CP003
100,000 10,062,011.19 0.80
7.6 “影 子定价”与“ 摊余成本法 ”确定的基 金资产净 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 离度的绝 对值在 0.25( 含)-0.5% 间 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 离度的最 高值 0.0408%
报告期内偏 离度的最 低值 -0.0030%
报告期内每 个交易日 偏离度的 绝对值的 简单平均 值 0.0107%
7.7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 十名 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 末未持有 资产支持 证券。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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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投资 组合报告附注
7.8.1 基金 计价方法说明
(1)基金持 有的银行 存款以本 金列示, 按银行 实际 协议利率逐 日计提利 息;
(2) 基金 持有的回 购协议 (封闭式 回购) 以成本列 示 , 按实际 利率在实 际持有期 间内逐日 计
提利息;
(3) 基金持有 的附息债 券、 贴现券 购买时采 用实际支 付价款 (包含交 易费用) 确 定初始成 本,
每日按摊余 成本和实 际利率计 算确定利 息收入;
(4) 基金持有 的买断式 回购以协 议成本列 示, 所产生 的利息在实 际持有期 间内逐日 计提。 回
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 根据其资产的性 质进行相应 的估值。回购期满时,若 双方都能履约, 则
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 业务到期无法履 约,则继续 持有现金 资产,实际持有 的相关资产按其 性
质进行估值 ;
(5) 基金 持有 的资 产支持证 券视同债 券, 购 买时采用 实际支付价 款 (包 含交易费 用) 确 定初
始成本,每 日按摊余 成本和实 际利率计 算确定利 息收 入。
7.8.2 若本 报告期内货币 市场基金持 有剩余期限 小于 397 天 但剩余存续期 超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债券, 应声明本报 告期内是否 存在该类 浮动利率债券 的摊余成本 超
过当 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20 %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持 有剩余期 限小于 397 天 但剩余存 续期超过 397 天 的浮动利 率债券的 摊余
成本不存在 超过当日 基金资产 净值的 20 %的情况 。
7.8.3 声明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券 的发行主体 本期是否 出现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查 ,
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 一 年内受到 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 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 中没有出现发行 主体被监管 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
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 情形。
7.8.4 期末 其他各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息 17,980,956.12
4 应收申购款 458,301.20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8,439,257.32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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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 投资 组合报告附注 的其他文字 描述部分
1 、 本基金 的投资决 策流程主 要包括 : 久期决 策、 期 限 结构策略 、 类属配 置策略和 个券选择 策
略。其中久期区间决策由 投资决策委员会 负责制定, 基金经理在设定的区间内 根据市场情况自 行
调整;期限结构配置和类 属配置决策由固 定收益小组 讨论确定,由基金经理实 施该决策并选择 相
应的个券进 行投资。
2 、由于四舍 五入的原 因,投资 组合报告 中数字 分项 之和与合计 项之间可 能存在尾 差。
§8 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信 息
8.1 期末 基金份额持有 人户数及持 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份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
的基金份
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130,435 9,603.00 72,647,274.41 5.80% 1,179,920,034.51 94.20%
8.2 期末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数(份)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 人员持
有本基金
6,900,010.91 0.5509%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 基金管理人从业 人员投资、 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 会
规定及相关 管理制度 的规定。
8.3 期末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开放式 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 额总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 基金 投资和 研究部
门负责人 持 有本开放 式基金
50~100
本基金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放式 基金
0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 基金管理人从业 人员投资、 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 会
规定及相关 管理制度 的规定。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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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开 放 式基 金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4 年2 月26 日) 基金份额 总额 370,258,412.57
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至 报告期期 末基金总 申购份额 2,810,606,427.64
减: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 至报告期 期末基金 总赎回 份额 1,928,297,531.29
基 金 合 同生 效 日起 至 报 告期 期 末基 金 拆分 变 动份 额( 份
额减少以"-" 填列)
-
本报告期期 末基金份 额总额 1,252,567,308.92
注:总申购 份额含红 利再投份 额。
§10 重 大 事件 揭示
10.1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无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决议。
10.2 基金 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的专 门基金托管 部门的重 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 的重大人 事变动: 报 告期内公 司原副总 经 理毕国强因 个人职业 发展原因 提出辞职,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同意毕 国 强先生提出的辞职申 请,并同意其在 办理完
工作交接手 续后正式 离任。 毕 国强先生 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正式 离任。
基金托管人 的重大人 事变动: 本 基金托管 人 2014 年2 月7 日发布 任免通知, 解聘尹东 中国建
设银行投资 托管业务 部总经理 助理职务 。
10.3 涉及 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 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 运营管理及基 金运作产生重大 影响的,与本基金管 理人、基金财产 、
基金托管业 务相关的 诉讼事项 。
10.4 基金 投资策略的改 变
本基金本报 告期基金 投资策略 未改变。
10.5 为基 金进行审计的 会计师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本基金 审计的会计师事 务
所。 本报告 期 内未改 聘为本基 金审计的 会计师事 务所 。 鹏华 增值 宝货币 2014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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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管理 人、托管人及 其高级管理 人员受稽查 或处罚等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涉及托管 业务机构及其高 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 内未受到任何稽 查
或处罚。
10.7 基金 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的 有关情况
10.7.1 基金 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 行其他证券 投资的情 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 易 权证交易
成交 金额
占 当期债券
成交 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 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信 证券 - - 1,080,400,000.00 100.00% - -
注: 1、本 基金本报 告期内没 有通过证 券公司交 易单 元进行股票 投资及佣 金支付。
2、交易单元 选择的标 准和程序
(1 ) 基 金管理人 负责选择 代理本基 金证券买 卖的证券 经营机构 , 使用其 交易单 元作为基 金的专用
交易单元, 选择的标 准是:
1)实力雄厚 ,信誉良 好,注册 资本不少 于 3 亿 元人 民币;
2)财务状况 良好,各 项财务指 标显示公 司经营 状况 稳定;
3)经营行为 规范,最 近二年未 发生重大 违规行 为而 受到中国证 监会处罚 ;
4)内部管理 规范、严 格,具备 健全的内 控制度 ,并 能满足基金 运作高度 保密的要 求;
5)具备基金 运 作所需 的高效、 安全的通 讯条件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本基 金进行证 券交易的 需要,
并能为本基 金提供全 面的信息 服务;
6) 研究实力 较强, 有 固定的研 究机构和 专门的研 究人 员, 能及时为 本基金提 供高质 量的咨询 服务。
(2 )选择交 易单元的 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 定符合条件的证 券公司作为 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 公司投研部门定 期
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 进行综合评比, 评比内容包 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 数量、及时性及 提
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 等情况,并依据 评比结果确 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 况。我公司在比 较
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 务状况、经营状 况、研究水 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 元作为基金专用 交
易单元。本 报告期内 交易单元 未发生变 化。
10.8 偏离 度绝对值超过 0.5% 的情况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 没有发生 偏离度绝 对值超过0.5%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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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8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