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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强债(233005)

大摩强债: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摩 根 士 丹 利华 鑫 强 收 益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4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摩根士丹利 华鑫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4 年8 月26 日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23 页


§1 重要提 示及目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于 2014 年 8 月 22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 至 6 月 30 日止 。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23 页


§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大摩强 收益 债券 基金主 代码 233005 基金 交 易代 码 23300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9 年 12 月 29 日 基金管 理人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85,847,553.87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的投 资目 标是 在严 格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审慎 投 资、主 动管 理, 寻求 最大 化的总 回报 ,包 括当 期收 益 和资本 增值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的资 产配 置以 投资 债券等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为 主,并 着重 投资 于信 用类 固定收 益证 券和 适当 投资 低 风险非 固定 收益 证券 ,在 综合考 虑基 金组 合的 流动 性 需求、 本金 安全 和投 资风 险控制 的基 础上 ,根 据市 场 中投资 机会 的相 对价 值和 风险决 定现 金类 资产 、非 现 金类固 定收 益资 产和 低风 险非固 定收 益类 资产 的具 体 比例。 对于固 定收 益投 资, 本基 金通过 分析 经济 增长 、通 货 膨胀、 收益 率曲 线、 信用 利差、 提前 偿付 率等 指标 来 发现固 定收 益市 场中 存在 的各种 投资 机会 ,并 根据 这 些投资 机会 的相 对投 资价 值构建 投资 组合 。本 基金 着 重投资 于承 载一 定信 用风 险、收 益率 相对 较高 的投 资 级信用 类固 定收 益证 券, 以增强 基金 的收 益。 此外 , 本基金 还可 以利 用回 购进 行无风 险套 利和 在严 格控 制 风险的 前提 下适 当使 用杠 杆以获 取增 强收 益。 对于非 固定 收益 投资 ,本 基金根 据对 股票 市场 趋势 的 判断, 积极 寻找 和仔 细评 估可转 换债 券和 一级 市场 股 票的投 资机 会, 在严 格控 制投资 风险 的基 础上 审慎 投 资,通 过权 益类 投资 获取 额外的 增强 收益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属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属于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 的较低 风险 品种 。本 基金 长期平 均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低 于股票 和混 合型 基金 ,高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23 页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李锦 王永民 联系电 话 (0755) 88318883 (010) 66594896 电子邮 箱 xxpl@ms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668 95566 传真 (0755) 82990384 (010) 66594942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www.msfunds.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4 年 1 月 1 日 - 2014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309,428.28 本期利 润 5,222,456.21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779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6.55%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2385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10,804,098.52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2907 注:1. 本 期已实现 收益指基 金本期利 息收入 、投资收 益、其他 收入( 不含公允 价值变动 收益)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 采 用 期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 利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 现部分 的孰 低数 (为 期末余 额, 而非 当期 发生 数) ; 3. 上述基 金业绩指 标不包括 持有人认 购或交 易基金的 各项费用 ,计入 费用后实 际收益水 平要低 于 所列数 字。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23 页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1.41% 0.13% 0.73% 0.07% 0.68% 0.06% 过去三 个月 5.26% 0.15% 3.28% 0.08% 1.98% 0.07% 过去六 个月 6.55% 0.21% 5.82% 0.08% 0.73% 0.13% 过去一 年 9.64% 0.32% 2.92% 0.09% 6.72% 0.23% 过去三 年 23.35% 0.25% 13.61% 0.08% 9.74% 0.17%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33.34% 0.24% 17.34% 0.08% 16.00% 0.16%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23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是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前身 为经中 国证 监会 证监 基金 字[2003]33 号文 批准 设立 并于 2003 年 3 月 14 日 成 立的巨 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公司 的主要股 东 包括华鑫证券 有限责任 公 司、摩根士丹 利国际控 股 公司、深圳 市招融投 资控股 有限 公司 等国 内外 机构。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旗 下共 管理 十六 只开 放式基 金, 包括 摩根 士丹 利华鑫 基础 行 业 证券投 资基 金 、 摩 根士 丹 利 华鑫 资源 优选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LOF) 、 摩根士丹利 华鑫 货币 市场 基金、摩根士 丹利华鑫 领 先优势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摩根士丹 利华鑫强 收 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摩根士丹 利华鑫卓 越 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摩根士丹利 华鑫消费 领 航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摩 根士 丹利 华鑫 多因 子精选 策略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摩 根士 丹利 华鑫 深证 300 指 数增 强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摩根士 丹 利华鑫主题优 选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摩根士丹 利 华鑫多元收 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摩根士 丹 利华鑫量化配 置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摩根士丹 利 华鑫双利增 强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 纯债 稳定 增 利 18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摩 根士 丹利 华鑫品质生活 精选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和摩根士 丹 利华鑫进取优 选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同时, 公司还 管理 着多 个特 定客 户资产 管理 投资 组合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洪天阳 基金经 理 2012 年 10 月 11 日 - 7 伦 敦 帝国 学院 计 算科 学博士 。 曾任 职 于 摩根 大通 银 行投 资银行 部 ,中 银 保 险北 京总 公 司, 历任外 汇 投资 经 理 、固 定收 益 投资 经理、 权 益类 投 资 经 理 和 组 合 投 资 经 理 等 职 。 2012 年 9 月加 入本公 司 ,2012 年 10 月 起任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 2013 年 3 月 起任 摩根 士 丹利 华鑫双 利 增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注:1 、基 金经 理的 任职 日 期为根 据本 公司 决定 确定 的聘任 日期 ; 2、基 金经 理的 任职 已按 规 定在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办 理完 毕基 金经 理注 册;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23 页


3、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 内 ,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按照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 基金 合 同及其 他相 关法 律法规 的规 定 , 本 着诚 实 信用 、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 在 认 真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 为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谋 求最 大利益 ,没 有损 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 格执行《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及 内 部相关制度和 流 程, 通 过流 程和 系统 控制 保证有 效实 现公 平交 易管 理要求 , 并 通过 对投 资交 易行为 的监 控和 分析 , 确保基金管理 人旗下各 投 资组合在研究 、决策、 交 易执行等各方 面均得到 公 平对待。本 报告期, 基金管 理人 严格 执行 各项 公平交 易制 度及 流程 。 经对报告期内 公司管理 所 有投资 组合的 整体收益 率 差异、分投资 类别(股 票 、债券)的收 益 率差异 , 连 续四 个季 度期 间内、 不同 时间 窗下 ( 如 日内、3 日内 、5 日 内) 不 同投资 组合 同向 交易 的交易 价差 进行 分析 ,未 发现异 常情 况。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未出 现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所有 投 资组合参与交 易所公开 竞 价同日反向交 易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况 ,基 金管 理人 未发 现异常 交易 行为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4 年一 季度 内需 和外 需 持续疲 弱, 内需 加速 回落 推动的 经济 回落 速度 大超 市场预 期, 企业 主动去 库存 压力 偏大 ,抑 制后期 的融 资需 求。 2014 年二 季度 , 经 济方 面 , 政 策继 续微 调, 央行 和银 监会相 继扩 大了“ 定 向宽 松” 的覆 盖范 围, 一些地 方政 府也 出台 了稳 增长措 施。 根据 PMI 的动能指标 来看 ,今 年的 2 、3 月份是 经济 最差 的 时候, 之后 汇丰 和中 采 PMI 已逐步从 低位 回升 ,6 月汇 丰 PMI 回升 至 50 分 界线上 ,经 济最 差的 时刻已 经过 去。 2014 年上 半年 ,本 基金 秉 承稳中 求进 的原 则, 在风 险可控 的前 提下 为投 资人 获取绝 对收 益。 本基金采用了 适度增加 杠 杆、增加组合 久期、持 有 中高评级信用 债为主的 策 略,获得了 稳定的利 息收入 和超 额的 资本 利得 ;同时 对转 债持 仓结 构进 行了调 整。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23 页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 期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基 金份 额净 值 为 1.2907 元, 累计 份额 净 值为 1.3257 元; 报告期 内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6.55% , 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 为 5.82%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未来,随 着更多的 宽 松政策出台、 出口持续 复 苏,我们预计 下半年经 济 环比增长势头 将 进一步增强,央行的货币政策在“ 保持适度流动性” 方面会更加弹性和灵活。虽然短期内实体经济 企稳复苏,但 房地产活 动 持续下行的负 面影响可 能 会在今 年末至 明年逐渐 加 剧,届时可 能再度拖 累经济增长, 迫使决策 层 出台更多的稳 增长措施 。 金融层面,宽 资金会向 宽 信用推进, 广义流动 性回升的情况 下,货币 市 场资金将流向 贷款、非 标 和债券等资产 ,银行间 资 金面或许没 有上半年 那么宽 松, 下半 年风 险资 产机会 或将 高于 无风 险资 产。 本基金将坚持 平衡收益 与 风险的原则, 未来半年 的 投资策略将择 机把握大 类 资产机会,我 们 将维持 债券 组合 的久 期和 杠杆 , 适 时减 持转 债以 锁 定收益 。 本基 金将 秉承 稳 健、 专业 的投 资理 念, 勤勉尽 责地 维护 持有 人的 利益。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基金管理人对 旗下基金 持 有的资产按规 定以公允 价 值进行估值。 对于相关 品 种,特别是长 期 停牌股票等没 有市价的 投 资品种,基金 管理人根 据 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关 于 进一步规范 证券投资 基金估 值业 务的 指导 意见 》的要 求进 行估 值, 具体 采用的 估值 政策 和程 序说 明如下 : 基金管理人成 立基金估 值 委员会,委员 会由主任 委 员(基金运营 部的 分管 领 导 )以及相关 成 员(包括基金 运营部负 责 人、基金会计 、风险管 理 部及监察稽核 部相关业 务 人员)构成 。估值委 员会的相关人 员均具有 一 定年限的专业 从业经验 , 具有良好的专 业能力, 并 能在相关工 作中保持 独立性。其中 基金运营 部 负责具体执行 公允价值 估 值 、提供估值 建议、跟 踪 长期停牌股 票对资产 净值的影响并 就调整估 值 方法与托管行 、会计师 事 务所进行沟通 ;风险管 理 部负责设计 公允价值 估值数据模型 、计算, 并 向基金运营部 提供使用 数 据模型估值的 证券价格 ; 监察稽核部 负责与监 管机构 的沟 通、 协调 以及 检查公 允价 值估 值业 务的 合法、 合规 性。 由于基金经理 及相关投 资 研究人员对特 定投资品 种 的估值有深入 的理解, 经 估值委员会主 任 委员同意,在 需要时可 以 参加估值委员 会议并提 出 估值的建议。 估值委员 会 对特定品种 估值方法 需经委 员充 分讨 论后 确定 。 本基金管理人 参与估值 流 程各方之间不 存在任何 重 大利益冲突, 估值过程 中 基金经理并未 参 与。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未 与任 何第 三方 签订 与估值 相关 的任 何定 价服 务。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23 页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的相关规 定以及本 基 金的实际运作 情况,本 基 金本报告期未 实 施利润 分配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本托管人” )在对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 本基金” )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托 管 协议的有关规 定,不存 在 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 的行为,完 全尽职尽 责地履 行了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根 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 的规定,对本 基金管理 人 的投资运作进 行了必要 的 监督,对基金 资产净值 的 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 算以及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地复核,未 发现本基 金 管理人存在 损害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 中的财务 指 标、净值表现 、收益分 配 情况、财务会 计报 告、 投 资组合报告等 数 据核对 无误 。 ( 注: 财务 会 计报告 中的“ 金 融工 具风 险 管理” 部分 未在 托管 人复 核 范围内 。 )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4,658,407.67 9,687,677.48 结算备 付金 187,873.28 163,255.24 存出保 证金 5,706.07 18,607.48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13,253,020.36 95,826,812.51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23 页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13,253,020.36 95,826,812.51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5,699,269.97 5,016,599.69 应收利 息 862,848.60 1,607,357.63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003,151.99 108,597.14 递延 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25,670,277.94 112,428,907.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1,000,000.00 24,399,725.5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300,460.02 - 应付赎 回款 420,634.28 875,059.93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57,576.60 52,220.78 应付托 管费 16,450.45 14,920.2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686.00 4,440.03 应交税 费 1,984,057.04 1,984,057.04 应付利 息 2,627.00 9,497.07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83,688.03 150,579.75 负债合 计 14,866,179.42 27,490,500.3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85,847,553.87 70,118,069.91 未分配 利润 24,956,544.65 14,820,336.91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10,804,098.52 84,938,406.82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25,670,277.94 112,428,907.17 注:报 告截 止 日 2014 年 06 月 30 日 ,基 金份 额净 值 1.2907 元, 基金 份额 总 额 85,847,553.87 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23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6,053,999.53 5,434,365.49 1.利息 收入 1,924,840.48 3,743,668.72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5,001.95 62,145.65 债券利 息收 入 1,865,343.01 3,671,677.96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4,495.52 9,845.11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填 列) 1,213,491.22 5,589,205.73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13.72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213,491.22 5,589,219.45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填列 ) 2,913,027.93 -3,906,184.78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号 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号 填列) 2,639.90 7,675.82 减: 二、费用 831,543.32 1,983,719.13 1.管 理人 报酬 287,548.32 524,151.03 2.托 管费 82,156.68 149,757.37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3,407.65 5,234.33 5.利 息支 出 349,507.13 1,212,051.83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349,507.13 1,212,051.83 6.其 他费 用 108,923.54 92,524.57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 ” 号 填列) 5,222,456.21 3,450,646.36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 ” 号填列) 5,222,456.21 3,450,646.36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23 页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70,118,069.91 14,820,336.91 84,938,406.82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5,222,456.21 5,222,456.21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15,729,483.96 4,913,751.53 20,643,235.49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4,938,292.15 9,330,572.47 44,268,864.62 2.基金 赎回 款 -19,208,808.19 -4,416,820.94 -23,625,629.1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85,847,553.87 24,956,544.65 110,804,098.5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43,897,850.27 21,942,219.50 165,840,069.77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3,450,646.36 3,450,646.36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28,562,708.49 -4,958,132.92 -33,520,841.41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24,112,545.81 4,381,244.08 28,493,789.89 2.基金 赎回 款 -52,675,254.30 -9,339,377.00 -62,014,631.30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15,335,141.78 20,434,732.94 135,769,874.72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23 页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 表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______ 于华______














______ 张力______














____ 谢先 斌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摩 根 士 丹 利华 鑫 强 收益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以 下简称“ 本基金”) 经 中国 证 券 监督 管 理 委 员会 ( 以下简 称“ 中 国证 监会”) 证监基 金字 许可[2009]1086 号 《关 于核 准摩 根士 丹 利华鑫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的批 复 》核准,由摩 根士丹利 华 鑫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依 照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摩 根 士丹利华鑫强 收益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负 责 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 契约型 开放 式, 存续 期限 不定, 首次 设立 募集 不包 括认购 资金 利息 共募 集 360,941,027.83 元 ,业 经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有 限公 司普 华永 道中 天验字(2009) 第 297 号验 资报告 予以 验证 。 经 向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摩 根 士丹利 华鑫 强收 益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 2009 年 12 月 29 日正式 生效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的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361,002,285.55 份 基金 份额 , 其中认 购资 金利 息 折合 61,257.72 份基 金份 额 。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为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中国 银行”) 。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摩 根 士丹利华鑫强 收益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 本 基金的投资对 象包括国 内 依法发行上市 的债券、 股 票、权证以 及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 构允许基 金 投资的其它金 融工具。 本 基金的投资组 合 范围为 : 债券等固定 收益类资 产的投 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非 固定 收益 类资产 (股 票、 权证 等) 的比例 不超 过基 金 资 产的 20% ;现 金或 到期 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5%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为 中债 综合 指数 。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 及其他 相关 规定( 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中 国证监 会公 告[2010]5 号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 、 中国证 券业 协会 于 2007 年 5 月 15 日颁 布的 《证 券 投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摩 根士丹利 华 鑫强收益债 券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金合 同》和中 国证 监会发布的 有关规 定 及允许 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编制 。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23 页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 2014 年 上半 年度 财 务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反 映 了本基 金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 及 2014 年 上半 年度 的经 营 成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关 信息 。 6.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 估计 与最 近一期 年度 报告 相一 致。 6.4.5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6.4.6 税项 根 据 财 政部 、国 家 税务 总局 财 税[2002]128 号 《关于 开 放 式证 券投 资 基金 有关 税 收 问题 的通 知》 、 财 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 财税[2012]85 号 《关 于实 施上 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 所 得税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 知 》及其他相关 财税法规 和 实务操作, 主要税项 列示如 下: (1) 以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征收 营业 税。 基 金买 卖股票、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不 予征 收营 业税 。 (2) 对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 权 的股息 、 红利 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3) 对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由发 行债 券的 企业在 向基 金支 付利 息时 代扣代 缴 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 对 基金 从上 市 公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 持 股期 限在 1 个月 以内( 含 1 个月) 的 ,其 股 息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 税所得 额; 持股 期限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 暂 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 持股 期限 超 过 1 年 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 对 基金持有的上 市公司限 售 股,解禁后取 得的股息 、 红利收入,按 照上述规 定 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 自解禁 日起 计算 ;解 禁前 取得的 股息 、红 利收 入继 续暂减 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上 述所 得 统 一适 用 20% 的税 率计 征个 人所得 税。 (4) 基金卖 出股 票 按 0.1% 的 税率缴 纳股 票交 易印 花税 ,买入 股票 不征 收股 票交 易印花 税。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未 发生 变化 。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23 页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287,548.32 524,151.03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97,314.33 138,290.95 注: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摩 根 士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的 管理 人报 酬按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 值 0.7% 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 计 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 。 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 人 报酬=前一 日基金资 产净值 × 0.7% / 当年 天数 。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82,156.68 149,757.37 注: 支 付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的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0.2% 的年 费率 计提 ,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底,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日托 管费 =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 0.2% / 当 年天数 。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 购) 交易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华鑫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华鑫证 券”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23 页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 30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 20,544,311.51 - - 19,400,000.00 34,064.55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 6 月 30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 - - - - -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基金 管理 人均 未运 用固 有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 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报告 期及 上年 度末 除基 金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 方均未 持有 本基 金份 额。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银行 4,658,407.67 43,150.47 2,118,588.59 51,327.98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 6.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无 须作 说明 的其 他关联 交易 事项 。 6.4.9 期 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 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 发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流 通受限 的证 券。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23 页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 未 持有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 6.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 基金 从事 证券 交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 证券款 余 额 11,000,000.00 元, 于 2014 年 7 月 3 日、2014 年 7 月 4 日 先后 到期 。该类 交易 要求 本 基金在回购期 内持有的 在 新质押式回购 下转入质 押 库的债券,按 证券交易 所 规定的比例 折算为标 准券后 ,不 低于 债券 回购 交易的 余额 。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13,253,020.36 90.12 其中: 债券 113,253,020.36 90.12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4,846,280.95 3.86 7 其他各 项资 产 7,570,976.63 6.02 8 合计 125,670,277.94 100.00


7.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股票 投资。 7.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股票 投资。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23 页


7.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股 票。 7.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股 票。 7.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股 票。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3,018,000.00 11.7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3,018,000.00 11.75 4 企业债 券 75,322,173.60 67.98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24,912,846.76 22.48 8 其他 - - 9 合计 113,253,020.36 102.21


7.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480128 14 淮 开控 债 200,000 20,600,000.00 18.59 2 1480353 14 贵 池金 桥债 200,000 20,012,000.00 18.06 3 1480379 14 济 源建 投债 200,000 20,000,000.00 18.05 4 110022 同仁转 债 101,740 11,637,021.20 10.50 5 128005 齐翔转 债 95,988 10,210,243.56 9.21


7.7 期末 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23 页


7.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基 金不 参与 贵金 属投 资。 7.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7.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7.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基 金不 参与 国债 期货 交易。 7.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基 金不 参与 国 债 期货 交易。 7.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基 金不 参与 国债 期货 交易。 7.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11.1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未出 现本 报告 期内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 报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7.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未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7.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5,706.07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5,699,269.97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862,848.60 5 应收申 购款 1,003,151.99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570,976.63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23 页


7.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0022 同仁转 债 11,637,021.20 10.50 2 113006 深燃转 债 3,065,582.00 2.77


7.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4,464 19,231.08 4,576,434.54 5.33% 81,271,119.33 94.67%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7,123.01 0.0083%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23 页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09 年 12 月 29 日 )基 金份 额 总额 361,002,285.55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70,118,069.91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34,938,292.15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9,208,808.19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85,847,553.87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 沈良 先生 不 再担任 基金 管理 人副 总经 理, 公司 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公 告了 上述 事项。 本报告 期内 , 王 文学 先生 不再担 任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长, 总 经理 于华 先生 代任 董事长 一职 , 公 司于 2014 年 3 月 8 日公 告 了上述 事项 。 本报告 期内 , 基金 管理 人 增聘高 见先 生为 公司 副总 经理 , 公 司于 2014 年 3 月 15 日公 告了 上 述事项 。 本报告 期内 , 基金 托管 人 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 公告 , 陈 四清 先生 自 2014 年 2 月 13 日起 担任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行 长。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未发 生重大 人事 变动 。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本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事项 。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改变 投资策 略。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23 页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改聘 会计师 事务 所。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托 管 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未 受监 管部 门稽 查或 处罚。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国信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注:1. 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和程 序 (1 ) 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 (2 ) 财务 状况 良好 ,经 营 行为规 范。 (3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4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券 交易 的需 要,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5 ) 研究 实力 较强 ,能 及 时、定 期、 全面 地为 本基 金提供 研究 服务 。 (6 )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提 供高水 平的 综合 服务 。 2. 基金管 理人根据 以上标准 进行考察 后确定 合作券商 。基金管 理人与 被选择的 证券经营 机构签 订 《专用 证券 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报 证券 交易 所办 理 交易单 元相 关租 用手 续。 3.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租 用证券 公 司 交易 单元 情况 未发生 变化 。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大摩强收益债券 2014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23 页


的比例 国信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99,459,481.68 66.77% 172,700,000.00 80.66% - - 中信证券 49,492,277.52 33.23% 41,400,000.00 19.34% -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