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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聚利(160131)

南方聚利: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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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聚利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年6 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8 月26日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27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4 年 8 月 22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6 月30 日止。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27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LOF) 场内简称 南方聚利 基金主代码 160131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 11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4,507,714.36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年 1月 21号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南方聚利” 。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 力求获得高于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 益率曲线分析,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 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鲍文革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755-82763888 95566 电子邮箱 manager@southernfund.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 95566 传真 0755-82763889 010-6659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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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nf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4年1月1日 - 2014年6 月 30 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732,843.75 本期利润 14,246,633.2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8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8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4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3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09,000,721.6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年 11 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 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67% 0.05% 0.35% 0.01% 0.32% 0.04% 过去三个月 2.54% 0.09% 1.03% 0.01% 1.51% 0.08%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27 页


过去六个月 4.80% 0.10% 2.07% 0.01% 2.73% 0.0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90% 0.10% 2.47% 0.01% 2.43% 0.09%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建 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1998年3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首批规范的基金管理 公司正式成立,成为我国“新基金时代”的起始标志。 南方基金总部设在深圳,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股东结构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27 页


(45%)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10%) 。目前,公司在北京、上海、合肥、成都、深圳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深圳前海设 有子公司——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香港子公司) 和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子公司) 。 其中,南方东英是境内基金公司获批成立的第一家境外分支机构。 截至报告期末,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近 2,800 亿元,旗下管 理51只开放式基金,1只封闭式基金,多个全国社保、企业年金和专户理财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 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 日期 何 康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3年11 月 28日 - 10 硕士学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担任国海证 券固定收益证券部投资经理, 大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2010 年 9 月加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固定收益部投资 经理,2013年11月至今,担任南方丰元基金 经理;2013年11月至今,担任南方聚利基金 经理;2014 年 4 月至今,任南方通利基金经 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 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 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 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 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27 页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完善 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 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 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次数 为 4 次,其中 1 次是由于指数型基金接受投资者申赎后被动增减仓位所致,3 次是由于指数型基 金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结构被动调仓所致。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中国经济在 1 季度开局不利,总需求下滑明显,投资,消费和出口等三驾马车均明显减速, CPI 同比增速连续低于市场预期。2季度,在外需回暖和稳增长政策发力的双重推动下,中国经济 增速开始逐步表现出企稳回升的迹象, PMI,工业增加值和 PPI 环比增速的企稳回升增强了投资 者对中国经济的信心,5 月起货币信贷的放量增长也反映出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在加强。总体 来说, 14 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长动能疲弱, 持续降温的房地产投资链条是经济增长的最薄弱环节。


2014 年上半年债券市场的牛市行情幅度可观。1 季度在资金面超预期宽松的推动下,利率债和信 用债收益率曲线均呈陡峭化大幅下行的走势。4 月央行首次定向降准确立了货币政策超宽松微调 的政策基调,债券市场由此在 2 季度迎来了第二波迅猛的上涨行情,利率债和信用债收益率曲线 呈平坦化大幅下行的走势。14年上半年的信用事件频发,债市对信用风险的担忧程度加深,高低 等级信用债的信用利差明显扩张,城投债成为投资者最为青睐的投资品种。


投资运作上,考虑到本基金定期开放的产品特点,我们上半年的操作均相对谨慎,组合调整 的幅度较小。现有持仓主要以中短期信用债为主,组合久期和杠杆比例总体都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4.8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2.07%。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27 页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4年下半年中国经济预计仍将呈现“内冷外热”的格局。受到外需回暖和基建投资加码两大 因素的托底,中国经济失速下行的概率很小,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下行压力并未充分释放,经 济增速很可能会在3季度经历震荡磨底的过程, 而14 年下半年宏观政策的路径和力度将很大程度 上决定经济筑底的时间长度和后期反弹的力度。物价方面,考虑到整体经济仍然偏冷,预计 3 季 度的CPI同比增速仍将在2.5%附近徘徊, 在4 季度 CPI 同比增速将向3%靠拢, 通胀风险较低。


我 们认为,随着经济筑底和通胀回升,经济基本面对于债券市场的支持力度预计将会逐渐减弱,固 定收益投资获取资本利得的空间收窄。从利率债和信用债市场的估值水平来说,目前的期限利差 和信用利差基本处于历史适中水平。相对而言,在经济弱企稳和流动性平稳的投资环境中,中等 信用等级的产业债和低等级的城投债可能是下半年获得票息收益的较佳标的。








我们将在下半年维持目前相对谨慎的组合配置,预计现有信用债持仓的票息收益将是下半年 组合收益的主要构成部分,希望能在第一个封闭期为投资者提供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 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 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 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副总裁、总裁助理兼权益投资总监、数量 化投资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及运作保障部总监等。其中,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具有 10 年以上的基金从业经验,且具有风控、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 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价格的最终决策。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 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 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27 页


润金额高于 0.05 元(含),则基金须在 15 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 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80%;本基金收益分配方 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 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 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 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基金合同生效满 6 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 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 则基金须在 15个工作日 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 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80%。本报告期内第二季度末满足分红条件,本基金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进 行了收益分配,每 10 份派 0.35 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 )在对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 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27 页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3年 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1,081,751.47 151,314,710.37 结算备付金 17,357,659.84 1,052,831.63 存出保证金 49,779.43 10,451.3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9,307,989.80 347,285,605.2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99,307,989.80 347,285,605.2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0,000,000.00 2,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444,433.04 2,877,466.73 应收利息 11,122,405.27 4,438,091.1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46,339.49 - 资产总计 469,410,358.34 508,979,156.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3年 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60,000,000.00 214,000,000.00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27 页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7,306.68 175,052.91 应付托管费 50,659.04 50,015.1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75.00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81,495.94 - 负债合计 160,409,636.66 214,225,068.0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94,507,714.36 294,507,714.36 未分配利润 14,493,007.32 246,374.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9,000,721.68 294,754,088.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69,410,358.34 508,979,156.47 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49元,基金份额总额294,507,714.36。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 1月 1日至 2014 年6 月 30日 一、收入 19,031,378.86 1.利息收入 13,155,775.5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113,173.09 债券利息收入 8,028,586.6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4,015.82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311,813.8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3,311,813.8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13,789.4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27 页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50,000.00 减:二、费用 4,784,745.63 1.管理人报酬 1,046,092.08 2.托管费 298,883.43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806.85 5.利息支出 3,208,263.8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208,263.84 6.其他费用 230,699.4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246,633.2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246,633.2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 至 2014年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月 1日至 2014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94,507,714.36 246,374.09 294,754,088.4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4,246,633.23 14,246,633.2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94,507,714.36 14,493,007.32 309,000,721.6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杨小松______














______邓见梁______














____邓见梁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27 页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第1200号 《关于核准南方聚利 1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聚利 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294,413,958.0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737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于2013年 11 月28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4,507,714.36份,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93,756.3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深证上[2014]18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21,776,664.00 份基金份额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 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南方聚利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 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 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 及其他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对固定 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 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 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27 页


和半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南方聚 利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4 年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年 1月1 号至 2014 年 6月 30 号止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 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1 日起至 12月31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 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 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27 页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 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 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 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27 页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27 页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 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 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 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27 页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 、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 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 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注:无。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 1日至 2014年 6月 30日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27 页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泰证券 4,939,898.40 0.9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 1日至 2014年 6月 30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泰证券 34,104,000.00 0.16%


6.4.9.1.2


权证交易 注:无。 6.4.9.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6.4.9.2 关联方报酬 6.4.9.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046,092.0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23,571.97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 / 当年天数。 6.4.9.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 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98,883.4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 / 当年天数。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27 页


6.4.9.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6.4.9.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9.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6.4.9.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6.4.9.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4年 6月 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1,081,751.47 12,990.8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9.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6.4.9.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 2014年6 月25 日参加了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认购。此次发行的发行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关联方。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公告本基金获配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情况,获配券面总额为 400 万元。 6.4.10 期末( 2014 年 6 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6.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6.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27 页


6.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160,000,000.00 元,于 2014 年7 月1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 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99,307,989.80 63.76 其中:债券 299,307,989.80 63.7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0,000,000.00 14.9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8,439,411.31 18.84 7 其他各项资产 11,662,957.23 2.48 8 合计 469,410,358.34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27 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注:无。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88,699.00 3.2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988,699.00 3.23 4 企业债券 289,319,290.80 93.6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299,307,989.80 96.86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2108 11 新天 01 270,000 27,027,000.00 8.75 2 122033 09富力债 239,000 24,033,840.00 7.78 3 122029 09万通债 238,000 23,930,900.00 7.74 4 122037 09三友债 232,000 23,246,400.00 7.52 5 122028 09华发债 230,000 23,230,000.00 7.5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27 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9,779.4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44,433.0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122,405.2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46,339.49 8 其他 - 9 合计 11,662,957.23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27 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037 144,579.14 78,968,456.08 26.81% 215,539,258.28 73.19%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500,247.00 39.00% 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0,233.00 36.70% 3 赵留彦 1,001,001.00 4.59% 4 刘淼 554,033.00 2.54% 5 陈霁晓 392,305.00 1.80% 6 陈受欢 255,090.00 1.17% 7 张羽洁 243,602.00 1.12% 8 林秀芳 229,900.00 1.05% 9 李安云 214,001.00 0.98% 10 庄建和 193,300.00 0.89%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43,756.25 0.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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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持 有本基金基础份额。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28 日 )基金份额总额 294,507,714.3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94,507,714.3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4,507,714.36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 14日公告,自2014年2月 13 日起,陈四清 先生担任本行行长。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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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无。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广发证券 525,532,901.41 99.07% 20,933,600,000.00 99.84% - - 华泰证券 4,939,898.40 0.93% 34,104,000.00 0.16% - - 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7]48 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A:选择标准 (a)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 (b)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 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门研究报告; (c)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基金操作的保密要求; 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LOF)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27 页


(d)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B:选择流程 公司研究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席位: (a)服务的主动性。主要针对证券公司承接调研课题的态度、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以及就有关 专题提供研究报告和讲座; (b)研究报告的质量。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所提供研究报告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c)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提供资讯的时效性、及时性以及提供资讯的渠 道是否便利、提供的资讯是否充足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