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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利A(150044)

海富通基金:基金封闭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海 富通 稳进增 利分 级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封闭期 届满 与基金 份额 转换的 提示 性
公告 
 
《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 简称 “ 基金合同 ” )于 2011 年 9 月 1 日生
效,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不接受申购和赎
回,本基金份额划分为增利 A (基金代码:150044 )与增利 B (基金代码:150045 )两级份额,于 2011
年 11 月 28 日开始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将于 2014 年 9 月 1 日到期。本基金管理人已 于 2014 年 8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海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刊登了《海富通
稳进增利分级 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封闭期届 满与基金 份额转 换的公告》 。为了 保障本基 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 ,
现发布本基金封闭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提示性公告。 
一、封闭期届满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生 效满三年 后,满足基 金合同约 定的存续 条件,本基 金无需召 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
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基金名称变更为 “ 海富通 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本基金在封闭期届满后,按照基金合同在封闭期内的资产及收益的分配约定分别对增利 A 份额和增利 B 份额计算封闭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 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 转换 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的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场外增利 A 、 增利 B 基金份额将转换为海富 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场外份额, 仍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场内增 利 A 、 增利 B 基金份额将转换为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场内份额, 仍 登记在证 券登记 结算系统。 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份额后, 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转型 完成后,原场内托管的增利 A 、增利 B 基金份额并入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 )份额后,不再单独上市。 二、封闭期届满后基金份额转换规则


1 、 对投资者认购或通过上市交易购买并持有到期的每一份增利 A 份额和增利 B 基金份额 , 在本基金 封闭期届满后,按照基金合同所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分配规定分别计算增利 A 和增利 B 封 闭期末净值,并 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 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 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的份额。 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增利 A 和增利 B 份 额,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








2 、增利 A 和增利 B 的封闭 期末份额转换


(1 )转换日确定


本基金份额所分离的增利 A 和 增利 B 基金份额转换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年封闭期末对应日, 即 2014 年 9 月 1 日。


(2 )转换方式及份额计算


本基金封闭期末转换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增利 A 和增 利 B 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转换后, 增利 A 和增 利 B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再持有 增利 A (或增利 B )基金份额,转而持有转换后的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


增利 A 基金份额和增利 B 基金 份额转换公式为: 增利 A (或增利 B )的份额转换比例= 转换日增利 A (或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日的本基金份额 净值 增利 A 转换后基金份额数=转换前增利 A 基金份额数×转换日增利 A 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日的本基金份 额净值


增利 B 转换后基金份额数= 转换前增利 B 基金份额数× 转 换 日 增 利 B 基金份额净值/ 转 换 日 的 本 基 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换日的本基金份额净值、增利 A 基金份额净值,增利 B 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小数点 后 8 位; 转换后基金份额数,场外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场内保留到 整数位。


3 、基金转换日当日及后续申购与赎回的计算


本基金份额 在转换日 后不超过 三个月开放 申购、赎 回业务, 转换日后的 基金份额 申购、赎 回以申购、 赎回当日的基 金份额净 值计算 申购份额、赎 回款项。 份额转 换后的本基金 开放份额 申购、 赎回日期,届时 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在转换日后 ,基金份 额净值将 在转换日基 金份额净 值的基础 上变动,投 资者申购 、赎回价 格将以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转换后的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的具体操作办法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封闭期届满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封闭期届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后, 本基 金的投资管理程序、 投资策略、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不变。本基金的有关投资限制继续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重要提示 1 、 为保证本基金份额转换的平稳运作, 自本基金的转换日起,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停止办理增利 A 和增利 B 的系统内 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 、 本基金封闭期到期后, 增利 A 、 增利 B 将终止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 发布的相关公告。 3 、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本基金将更名为 “ 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4 、在海富通稳 进增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开放赎 回之 前,投资人将无 法办理基 金的 赎回。封 闭期到期转换日托管在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增利 A 、增利 B 份额,转换 完成后, 须将转换得 到的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份额转托管至场内具 有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或者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销售机构,方可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5 、 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 办理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 的申购、 赎回业务, 并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的上市交易。 届时请详 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6 、 在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LOF ) 上市交易之 前, 投资人将无法进行基金份 额的交易, 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hftfund.com 或拨打客服电话 40088-40099 (全国统 一,免长途话费) 。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