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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优信A(261002)

景顺优信: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景 顺 长 城 优信 增 利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4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4 年8 月25 日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2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全部独立 董事签 字同 意, 并由 董事 长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1 月1 日起 至6 月 30 日止 。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2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 情况


基金简 称 景顺长 城优 信增 利债 券 场内简 称 无 基金主 代码 261002 交易代 码 26100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3 月15 日 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88,792,109.87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景顺 长城优信 增利债 券 A 类 景顺 长城优信增利 债券 C 类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261002 261102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283,669,168.56 份 5,122,941.31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主要 通过 投资 于信 用债券 类资 产, 在 有效 控 制风险 的前 提下 力争 获 取 高 于业绩 比较 基准 的投 资收 益,为 投资 者提 供长 期稳 定的回 报。 投资策 略 资产配 置策 略: 本基 金依 据宏观 经济 数据 和金 融运 行数据 、 货 币政 策、 财 政 政 策、 以及 债券 市场 和股 票 市场风 险收 益特 征 , 分 析 判断市 场利 率水 平变 动趋 势 和股票 市场 走势 。并 根据 宏观经 济、 基准 利率 水平 、股票 市场 整体 估值 水 平 , 预测债 券、 可转 债、 新股 申购等 大类 资产 下一 阶段 的预期 收益 率水 平, 结 合 各 类别资 产的 波动 性以 及流 动性状 况分 析, 进行 大类 资产配 置。 债券投 资策 略: 债券 投资 在保证 资产 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采 取利 率预 期策 略 、 信 用策略 和时 机策 略相 结合 的积极 性投 资方 法, 力 求 在控制 各类 风险 的基 础 上 获 取稳定 的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全 债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是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风险 程度 较低 的投 资品 种, 其预 期风 险与 预期 收 益 高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 混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 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王永民 联系电 话 0755-82370388 010-66594896 电子邮 箱 investor@igwfmc.com fcid@bankofchina.com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2 页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606 95566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594942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www.igwfmc.com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的办 公场 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基金级 别 景顺 长 城优 信增 利债 券 A 类 景顺长 城优 信增 利债 券 C 类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 - 2014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 - 2014 年6 月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686,941.86 119,177.37 本期利 润 435,868.18 143,014.30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120 0.0203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01% 1.83%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4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666 0.0567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02,559,799.88 5,413,416.09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67 1.057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采 用 期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 利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 现部分 的孰 低数 。


3、 基 金份 额净 值的 计算 精 确到小 数点 后三 位 , 小 数 点后第 四位 四舍 五入 , 由 此产生 的误 差计 入基 金资产 。


4、 上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数 字。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景顺长 城优 信增 利债 券 A 类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2 页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65% 0.12% 0.79% 0.05% -1.44% 0.07% 过去三 个月 0.57% 0.13% 2.94% 0.06% -2.37% 0.07% 过去六 个月 2.01% 0.18% 5.68% 0.07% -3.67% 0.11% 过去一 年 -0.93% 0.23% 2.08% 0.10% -3.01% 0.1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7.72% 0.28% 7.69% 0.08% 0.03% 0.20%








景顺长 城优 信增 利债 券 C 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66% 0.13% 0.79% 0.05% -1.45% 0.08% 过去三 个月 0.48% 0.13% 2.94% 0.06% -2.46% 0.07% 过去六 个月 1.83% 0.18% 5.68% 0.07% -3.85% 0.11% 过去一 年 -1.31% 0.23% 2.08% 0.10% -3.39% 0.1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6.71% 0.28% 7.69% 0.08% -0.98% 0.20%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2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2 页


注:本基金投 资组合的 比 例范围为:本 基金投资 于 债券类资产( 含可转换 债 券)的比例 不低于基 金资产 的80% , 其 中对 信用 债券的 投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债 券 类资 产 的80% ( 信用 债券包 括 : 短 期融 资券 、 企 业债 、 公 司债 、 金融债 ( 不含 政策 性金 融 债) 、 地方 政府 债 、 次 级债 、 可 转换 债券 (含 分 离交易 可转 债) 、 资 产支 持 证券等 除国 债 、 央 行票 据 和政策 性金 融债 之外 的 、 非国家 信用 的固 定收 益类金 融工 具, 以及 法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资 的其 他信 用类 金融 工具。 ) , 投 资于 股票 、 权证等权益类 证券的比 例 不超过基金资 产的 20% , 其中,投资于 权证的比 例 不超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3% , 持有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的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5% 。 按 照本 基 金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本 基金 的建仓 期为 自 2012 年 3 月 15 日 合同 生效 日起 6 个 月。建 仓期 结束 时, 本基金 投资 组合 达到 上述 投资组 合比 例的 要求 。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2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景 顺长 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司” ) 是经中 国证 监会 证监基 金字 [2003 ]76 号 文批准 设立 的证 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 由 长城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景 顺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开滦 ( 集团) 有限 责任 公司 、 大 连 实德集 团有 限公 司共 同发 起设立 , 并 于 2003 年6 月9 日 获得 开业 批文 , 注 册资 本 1.3 亿 元人 民 币, 目前 , 各 家出 资比 例 分别 为 49% 、49% 、1%、 1%。总 部设 在深 圳, 在北 京、上 海、 广州 设有 分公 司。 截止2014 年6 月30 日,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旗下 共管 理 33 只 开放 式 基金, 包括 景顺 长城景系列开 放 式证券 投 资基金、景顺 长城内需 增 长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 景顺长城鼎 益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景 顺长城资源垄 断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LOF) 、景 顺 长城新兴成 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 内需增长贰号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精 选 蓝筹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 城公司治 理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能源基 建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中小盘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景顺长 城稳定收 益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大中 华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 核心竞争力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景顺 长城优信 增 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上 证 180 等 权重 交易 型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景 顺长 城上 证 180 等 权重交 易型 开放 式 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 金 、景顺长城支 柱产业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 长 城品质投资 股票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景 顺长 城沪 深 300 等权 重交 易型 开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景 顺长城 四季 金利 纯 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策略精 选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景兴 信用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景 顺 长城 沪 深 300 指数 增强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景 顺长 城景颐 双利 债券 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景 益货币市场基 金、景顺 长 城成长之星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景 顺长城中 证 500 交 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景顺 长城 优质成 长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 优 势 企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景顺长城鑫 月薪定期 支 付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景顺长城中 小板创业 板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其中景顺 长城景系 列 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下 设 景顺长城优 选股票证 券投资 基金 、景 顺长 城货 币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景 顺长城 动力 平衡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公司 采用 团队 投资 方式 ,即通 过整 个投 资 部 门全 体人员 的共 同努 力, 争取 良好投 资业 绩。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2 页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佘春宁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景顺长 城景 兴信 用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2 年3 月15 日 2014 年4 月 16 日 14 经济学 博士 。曾 任职 于中 国人 民银行 深圳 特区 分行 、国 家外 汇管理 局深 圳分 局深 圳外 汇经 纪中心 ,也 曾担 任大 鹏证 券资 金结算 部资 金经 理、 招商 基金 固定收 益投 资部 分析 师和 基金 经理等 职务 。2010 年 9 月 加入 本公司 , 自2011 年3 月 起 担任 基金经 理。 RU PING (汝平)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 景顺长 城四 季金 利纯债 债券 型基 金、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基金 、 景兴 信用 纯债债 券型 基金 、 景颐双 利债 券型 基金 、 景 益货 币市 场基金 和鑫 月薪 定期支 付债 券型 基金基 金经 理 , 固 定收益 部兼 国际 投资部 投资 总监 2013 年9 月 2 日 - 18 信息网 络( 金融 类) 硕士 ,物 理博士 。曾 担任 摩根 士丹 利投 资管理 公司 投资 分析 师、 执行 董事与 固定 收益 投资 部投 资经 理,摩 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公司 固定收 益投 资部 副总 监、 总监 兼基金 经理 等职 务。 2012 年10 月加入 本公 司, 担任 固定 收益 部投资 总监 兼国 际投 资部 投资 总监; 自 2013 年 7 月起 担 任基 金经理 。 注:1 、 对 基金 的首 任基 金 经理 , 其 “任 职日 期 ” 按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填写 , “ 离任日 期 ” 为根 据公 司决定 的解 聘日 期 (公 告 前一日 ) ; 对此 后的 非首 任 基金经 理 , “ 任职 日期 ” 指根据 公司 决定 聘任 后的公 告日 期, “离 任日 期 ”指 根据 公司 决定 的解 聘日期 (公 告前 一日 ) ;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3、佘 春宁 先生 于2014 年4 月 16 日 离任 景顺 长城 稳 定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 运 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 资 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 和《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 露管 理办法》等 有关法 律 法规及 各项 实施 准则 、 《 景 顺长城 优信 增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和 其他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规定,本着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 用 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 风 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 持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 本 报告期 内 , 基 金运 作整 体 合法合 规 , 未 发现 损害 基 金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基金的 投资 范围 、投 资比 例及投 资组 合符 合有 关法 律法规 及基 金合 同 的 规定 。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2 页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执行《 证券投资 基 金管理公司公 平交易制 度 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 ,完 善相应制 度 及流程,通 过系统和 人工 等各种方式 在各业务 环节 严格控制交 易公平 执 行,公 平对 待旗 下管 理的 所有基 金和 投资 组合 。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内 未发 现异常 交易 行为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4 年上 半年 , 在 经济 基 本面走 势偏 弱、 资金 面中 性偏松 等因 素影 响下 , 债 券收益 率全 线下 行。 基本面 上, 经济 内生 增长 动力不 足, 加上13 年下 半 年货币 政策 从紧 , 各 项经 济指标 表现 不佳 。 2 季度政府先 后出台各 项 刺激政策,铁 路、保障 房 和基建等项目 投资增速 回 升,止住了 经济下滑 的态势 , 但14 年以 来房 地 产投资 增速 明显 下滑 、 制 造业投 资增 速维 持低 位 , 经济持 续回 升的 动力 依然不 足。 政策层面上, 在财政收 入 增速放缓的背 景下,财 政 支出力度加大 。货币政 策 方面,为缓解 资 金面紧张和配 合经济刺 激 政策,央行先 后出台和 实 施 SLF、定 向降准、 定向 贷款、 公开市 场正回 购缩量 等政 策和 操作 ,银 行间资 金面 相对 宽松 。 债券市 场收 益率 从2014 年1 月 初的 高点 一路 下行 , 国债 收益 率1 年期 下行 近 110BP ,10 年期 下行 近65BP 。 信用 债收 益 率同样 大幅 下行 , 其中 城 投债收 益率 下行 幅度 最大 ,5 年期 AA 城 投债 从 8.01% 的收 益率 高点 下行 至 6.60% 的 水平 。 本基金在上半 年资金面 中 性偏松、经济 基本面仍 显 趋弱的判断下 ,整体配 置 思路仍是在确 保 信用风险和流 动风险可 控 的前提下,组 合操作适 当 拉长久期并保 持杠杆在 一 定的水平, 以中高等 级信用 债配 置为 主。 由于 权益市 场缺 乏明 显的 投资 机会, 本基 金大 幅减 持了 股票和 可转 债。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2014 年上 半年 ,优 信增 利A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为2.01% ,低于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3.67% 。 2014 年上 半年 ,优 信增 利C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为1.83% ,低于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3.85%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未来,基 本面对债 券 市场仍比较有 利,经济 增 长动能不足, 企业经营 层 面偏差,通胀 可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2 页


控。近期在政 府的底线 思 维和经济刺激 政策带动 下 ,经济失速下 行的风险 缓 解,但房地 产行业调 整和价格下跌 刚刚开始 , 制造业在底部 能否企稳 , 基建投资最多 弥补地产 投 资的下滑, 整体来看 经济很 难有 明显 起色 ,去 杠杆和 调结 构仍 是大 方向 。 货币政策和财 政政策将 依 然 配合经济刺 激政策, 预 计政策仍将保 持中性偏 松 。资金面预计 持 续相对 宽松 ,但 受新 股申 购影响 ,交 易所 的资 金面 波动可 能加 大。 信用风险方面 ,传统行 业 仍面临产能过 剩问题, 以 煤炭行业为代 表的周期 性 行业信用风险 依 然较大;房地 产投资和 增 速下滑,相关 的上下游 行 业的现金流压 力上升; 尽 管短期融资 平台债务 风险不 大, 但 14 年 以来 地 方政府 的土 地财 政压 力上 升, 不 排除 个别 经济 欠发 达地区 的融 资平 台存 在本息 偿还 的兑 付风 险。 展望 3 季度 债券 市场 ,经 济刺激 政策 推动 下,3 季 度经济 增速 可能 企稳 ,利 率债收 益率 下行 空间有限,交 易性机会 不 如上半年。3 季度资金 面 仍可能保持相 对宽松, 久 期和杠杆比 例维持在 一定水平,信 用债仍具 有 票息收益优势 ,但对低 评 级债券保持谨 慎态度。 对 权益类品种 继续保持 谨慎, 谨慎 参与 新股 的投 资机会 。 总体而言,本 基金将密 切 关注各项宏观 数据、政 策 调整和市场资 金面情况 , 以适当久期、 中 高等级信用债 投资为主 的 操作思路,保 持对组合 的 信用风险和流 动性风险 的 关注,努力 为投资人 创造安 全稳 定的 收益 。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1 、有 关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及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 估值小组 对 基金财产的估 值方法及 估 值程序作决策 ,基金估 值 小组在遵守法 律 法规的前提下 ,通过参 考 行业协会的估 值意见及 独 立第三方机构 估值数据 等 方式,谨慎 合理地制 定高效 可行 的估 值方 法, 以求公 平对 待投 资者 。 估值小组成员 包括公司 投 资片、交易管 理部、基 金 事务部、法律 、监察稽 核 部、风险管理 岗 等相关 人员 。 基金日 常估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同基 金托 管人 一同 进行 。 基金份 额净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完成 估值 后, 将估值结果以 双方认可 的 方式报给基金 托管人, 基 金托管人按基 金合同规 定 的估值方法 、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 ,基金托 管 人复核无误后 返回给基 金 管理人,由基 金管理人 对 外公布。月 末、年中 和年末 估值 复核 与 基 金会 计账目 的核 对同 时进 行。 当发生了影响 估值方法 和 程序的有效性 及适用性 的 情况时,通过 会议方式 启 动估值小组的 运 作。对长期停 牌股票等 没 有市价的投资 品种,由 投 资人员凭借其 丰富的专 业 技能和对市 场产品的 长期深入的跟 踪研究, 综 合宏观经济、 行业发展 及 个股状况等各 方面因素 , 从价值投资 的角度进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2 页


行理论分析, 并根据分 析 的结果向基金 估值小组 提 出有关估值方 法或估值 模 型的建议。 风险管理 人员根据投资 人员提出 的 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 行 计算及验证, 并根据计 算 和验证的结 果与投资 人员共同确定 估值方法 并 提交估值小组 。估值小 组 共同讨论通过 后,基金 事 务部基金会 计根据估 值小组确认的 估值方法 对 各基金进行估 值核算并 与 基金托管行核 对。法律 、 监察稽核部 相关人员 负责监察执行 估值政策 及 程序的合规性 ,控制执 行 中可能发生的 风险,并 对 有关信息披 露文件进 行合规 性审 查。 基金估值小组 核心成员 均 具有五年以上 证券、基 金 行业工作经验 ,具备专 业 胜任能力和相 关 从业资 格, 精通 各自 领域 的理论 知识 ,熟 悉政 策法 规,并 具有 丰富 的实 践经 验。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 的程 度 基金经理在需 要时出席 估 值小组会议, 凭借其丰 富 的专业技能和 对市场产 品 的长期深入的 跟 踪研究 , 向估 值小 组提 出 估值建 议 。 估 值小 组将 充 分考虑 基金 经理 的意 见和 建议 , 确 定估 值方 法。 3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 存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 基金持有 人 利益至上的宗 旨,在估 值 方法的选择上 力求客观 、 公允,在数据 的 采集方 面力 求公 开、 获取 方便、 操作 性强 、不 易操 纵。 本基金 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的 利益冲 突。 4 、已 签约 的任 何定 价服 务 的性质 与程 度 本基金管理人 与中央国 债 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签 署服务协议, 由其提供 银 行间同业市场 交 易的债 券品 种的 估值 数据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截止本报告期 末, 根据 相 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 要求以及本基 金的实际 运 作情况,经本 基 金管理 人研 究决 定暂 不实 施利润 分配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中国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 以下 称 “本 托管人 ” ) 在 景顺 长城 优信 增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以下 称 “ 本基 金” ) 的托 管过 程中 , 严 格 遵守 《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 、 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的 有 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基 金 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 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2 页


了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 人 根 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 的规定,对本 基金管理 人 的投资运作进 行了必要 的 监督,对基金 资产净值 的 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 算以及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地复核,未 发现本基 金 管理人存在 损害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 收 益分 配情 况、 财务会 计报 告 ( 注: 财务 会计报 告中 的 “ 金 融工具 风险 及管 理” 部分 未在托 管人 复核 范围 内) 、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数据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 景顺 长城 优信 增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38,658,222.67 73,544.85 结算备 付金


193,194.39 1,007,027.47 存出保 证金


2,219.30 28,411.33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435,512,257.11 33,550,349.70 其中: 股票 投资


64,900.00 2,831,550.00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435,447,357.11 30,718,799.7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195,334.46 应收利 息


5,205,533.84 1,292,719.02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26,806.35 3,003,085.65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34,480.69 - 资产总 计


479,632,714.35 39,150,472.48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2 页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34,999,208.50 8,2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36,034,030.72 - 应付赎 回款


320,420.86 143,425.67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99,750.52 19,397.66 应付托 管费


26,600.14 5,172.7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930.03 3,185.72 应付交 易费 用


5,208.52 18,196.50 应交税 费


26,449.60 26,449.60 应付利 息


18,026.53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27,872.96 149,014.76 负债合 计


171,659,498.38 8,564,842.6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288,792,109.87 29,316,866.13 未分配 利润


19,181,106.10 1,268,763.72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07,973,215.97 30,585,629.85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479,632,714.35 39,150,472.48 注:报 告截 止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 基金 份额 总 额 288,792,109.87 份。 其 中 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1.067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283,669,168.56 份;C 类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057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5,122,941.31 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 景顺 长城 优信 增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1,199,535.79 8,283,028.23 1.利息 收入


1,566,198.59 3,750,003.3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28,213.98 56,905.82 债券利 息收 入


1,477,070.02 3,300,902.60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336,350.67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60,914.59 55,844.27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144,184.85 10,106,510.33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2 页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385,265.57 3,909,764.33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532,530.42 5,619,964.26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438,024.66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3,080.00 138,757.08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227,236.75 -5,600,717.23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4,758.80 27,231.77 减: 二、费用


620,653.31 2,179,036.61 1.管 理人 报酬


171,641.02 583,769.61 2.托 管费


45,770.92 155,671.93 3.销 售服 务费


14,712.82 124,809.51 4.交 易费 用


18,029.53 297,786.27 5.利 息支 出


181,283.17 806,786.54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81,283.17 806,786.54 6.其 他费 用


189,215.85 210,212.75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578,882.48 6,103,991.62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578,882.48 6,103,991.62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 景顺 长城 优信 增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 ) 29,316,866.13 1,268,763.72 30,585,629.85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本 期利 润) - 578,882.48 578,882.48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生 的基金 净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259,475,243.74 17,333,459.90 276,808,703.64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2 页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276,553,820.02 18,234,509.76 294,788,329.78 2.基金 赎回 款 -17,078,576.28 -901,049.86 -17,979,626.14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配利 润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 动 (净 值减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 ) 288,792,109.87 19,181,106.10 307,973,215.9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 ) 163,946,730.20 6,433,148.44 170,379,878.64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本 期利 润) - 6,103,991.62 6,103,991.62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生 的基金 净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88,643,695.00 -5,407,670.54 -94,051,365.54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99,874,176.29 12,911,759.14 212,785,935.43 2.基金 赎回 款 -288,517,871.29 -18,319,429.68 -306,837,300.97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配利 润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 动 (净 值减少 以“- ”号填 列) - -1,436,755.85 -1,436,755.85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 ) 75,303,035.20 5,692,713.67 80,995,748.87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许义 明______














______ 吴 建军______














____ 邵媛 媛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景顺长城优信 增利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系经中国 证券 监督管理委 员 会 (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 会 ” ) 证 监许 可 【2011 】1832 号 文 《关 于核 准景 顺 长城优 信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的批 复 》的核准,由 景顺长城 基 金管理有限公 司依照《 中 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 资基金 法》 和《 景顺 长城 优信增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作为 发起 人于 2012 年 2 月 6 日至 2012 年 3 月 13 日向 社会公 开募 集, 募集 期结 束经安 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验证 并出 具安 永 华 明(2012)验字第 60467014_H01 号验 资报 告后, 向中 国证监 会报 送基 金 备 案材 料。 基 金合 同于2012 年3 月15 日生 效。 本基 金 为契约 型开 放式 , 存续 期 限不定 。 设立 时募 集的 扣 除认购 费后 的实 收基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2 页


金 (本 金) 为 人民 币1,809,804,251.62 元, 在募 集期 间产生 的活 期存 款利 息为 人民 币 730,896.26 元,以 上实 收基 金( 本息 )合计 为人 民币 1,810,535,147.88 元 ,折合 1,810,535,147.88 份基 金 份额。本基金 的基金管 理 人为景顺长城 基金管理 有 限公司,注册 登记机构 为 本基金管理 人,基金 托管人 为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 以下 简称 “中 国 银行 ” ) 根据《景顺长 城优信增 利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 合同》和《景 顺长城优 信 增利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 本 基金自 募集 期起 根据 认购 费、 申购 费 、 销 售服 务费 收取方 式的 不同 , 将 基金份 额分 为不 同的 类别 。在投 资者 认购/申 购时 收 取认购/申 购费 的, 称为 A 类基金 份额 ;不 收 取认购/申 购费 ,而 从本 类 别基金 资产 中计 提销 售服 务费的 ,称 为 C 类基 金份 额 。本 基金 A 类、C 类两种 收费 模式 并存 ,由 于基金 费用 的不 同, 本基 金 A 类基金 份额 和 C 类基 金份额 分别 计算 基 金 份额净 值。 投资 人可 自由 选择申 购某 一类 别的 基金 份额, 但各 类别 基金 份额 之间不 能相 互转 换。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国内 依法发 行和 上市 交易 的国 债、 金 融债、 央行 票据 、 企业 ( 公司) 债、 可转换 债券 (含 分离 型可 转换债 券) 、 资 产支 持证 券 、 债券 回购 、A 股股 票 ( 包 括中小 板、 创业 板 及其它 经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上市的 股票 ) 、 权 证以 及经 中国证 监会 批准 的允 许基 金投资 的其 他金 融 工 具。本基金投 资于债券 类 资产(含可转 换债券) 的 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 的 80% ,其中对信用 债券 的投资比例不 低于基金 债 券类资产的 80%。信 用债 券包括:短期 融资券、 企 业债、公司债 、金融 债(不含政 策性金融 债) 、 地方政府债 、次级债 、可 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 易可 转债) 、资产 支持证 券等除国债、 央行票据 和 政策性金融 债 之外的、 非 国家信用的固 定收益类 金 融工具,以 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 金 投资的其他信 用类金融 工 具。投资于股 票、权证 等 权益类证券 的比例不 超过基 金资 产 的 20% ,其 中,投 资于 权证 的比 例不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3% , 持有现 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本 基金 的业 绩比较 基准为 : 中 证全 债 指 数。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2 月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 及其他 相关 规定(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编 制。 同时 , 在 具体 会计 估 值核算 和信 息披 露方 面 , 也参考 了中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业协 会颁 布的 《 证 券投资 基金 会计 核算 业务 指引》 、 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 《关 于进 一步 规范 证 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关 于证券投 资 基金执行<企 业会计准 则>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 值 计价有 关事 项的 通知 》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XBRL 模 板第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年 度报 告> 》 及 其 他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2 页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 2014 年半 年度 财 务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 映了本 基 金 2014 年6 月 30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 2014 年 1 月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期间 的经 营成果 和基 金净 值 变动情 况等 有关 信息 。 6.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 人 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 通 知》及其他相 关财税法 规 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 项列示 如下 :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 征收 营业 税。 基金 买 卖股票 、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不 予征 收营 业税 。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权 的股息 、 红利 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由发 行债 券的 企业在 向基 金支 付利 息时 代扣代 缴 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自2013 年1 月 1 日 起 , 对 基金 从上 市 公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 持 股期 限在1 个月 以内( 含1 个月) 的, 其股 息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 税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上 至 1 年(含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持 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暂减按 25% 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对 基金持有的上 市公司限 售 股,解禁后取 得的股息 、 红利收入,按 照上述规 定 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 自解禁日起计 算;解禁 前 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继 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额。上述 所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 率计 征个 人所得 税。 (4) 基 金卖 出股 票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于本报 告期 ,并 无与 本基 金存在 控制 关系 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 联方 发生 变化的 情况 。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2 页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长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长城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销售机 构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6.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行 股票 交易 。 6.4.8.1.2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行 权证 交易 。 6.4.8.1.3 应支 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无 应支 付关 联方 的佣 金。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171,641.02 583,769.61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39,525.50 197,336.17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75%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7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 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经基 金管理人 与 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 , 由基金托管 人于次月 首日 起3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资产 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理 人。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45,770.92 155,671.93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2 页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经基 金管理人 与 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 , 由基金托管 人于次月 首日 起3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资产 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托管 人。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景顺长 城优 信增 利债 券A 类 景顺长 城优 信增 利债 券C 类 合计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427.74 427.74 中国银 行 - 7,932.81 7,932.81 长城证 券 - 62.75 62.75 合计 - 8,423.30 8,423.30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景 顺 长城 优信 增利 债 券A 类 景顺长 城优 信增 利债 券C 类 合计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39,268.98 39,268.98 中国银 行 - 75,103.43 75,103.43 长城证 券 - 70.12 70.12 合计 - 114,442.53 114,442.53 注:本 基金 A 类基 金份 额 不收取 销 售 服务 费,C 类 基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日 C 类基 金资 产 净值 的0.40% 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 .40% / 当 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 理 人与基金托管 人核对一 致 后,由基金 托管人于 次月首 日 起3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金 资产 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于本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均未 与关 联方 进行 银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含回购 )交 易。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2 页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于本 期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均未 运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除基金 管理 人之 外, 本基 金的其 他关 联方 于本 期末 未投资 本基 金。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 2014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银行 38,658,222.67 16,530.16 14,067,341.72 27,388.77 注:本 基金 的活 期银 行存 款由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保管, 并按 银行 间同 业利 率计息 。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于本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均未 在承 销期 内直 接购入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 6.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6.4.9 期 末(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流通受 限证 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6.4.12.1.2 受限 证券 类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 位:张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124831 14 崇建 设 2014 年6 月18 日 2014 年7 月 30 日 新发债券 流通受限 99.92 99.92 70,000 6,994,108.49 6,994,108.49 - 128006 长青转 债 2014 年6 月25 日 2014 年7 月 9 日 新发债券 流通受限 100.0 0 100.00 5,870 587,000.00 587,000.00 - 1480365 14 漳九 龙债 2014 年6 月24 日 2014 年7 月 8 日 新发债券 流通受限 99.94 99.94 400,000 39,977,275.62 39,977,275.62 -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 停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2 页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从 事银 行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 券款余 额100,999,208.50 元,是 以如 下债 券作 为质 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 期末估 值总 额 140207 14 国开07 2014 年7 月2 日 100.36 200,000 20,072,000.00 1282523 12 常交通MTN1 2014 年7 月2 日 101.20 10,000 1,012,000.00 101462018 14 盐城市政MTN001 2014 年7 月1 日 100.19 200,000 20,038,000.00 101452010 14 瘦西湖MTN001 2014 年7 月1 日 100.24 98,000 9,823,520.00 041462023 14 华谊兄弟CP001 2014 年7 月1 日 100.03 200,000 20,006,000.00 1480349 14 合肥滨投债 2014 年7 月1 日 100.47 102,000 10,247,940.00 140204 14 国开04 2014 年7 月1 日 100.45 100,000 10,045,000.00 1280328 12 韶关债 2014 年7 月1 日 103.28 100,000 10,328,000.00 合计





1,010,000 101,572,460.00 - 6.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 本 基 金 从 事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正 回 购 交 易 形 成 的 卖 出 回 购 证 券 款 余 额 34,000,000.00 元, 于 2014 年7 月1 日到 期。 该类 交易要 求本 基金 转入 质押 库的债 券, 按证 券交 易所规 定的 比例 折算 为标 准券后 ,不 低于 债券 回购 交易的 余额 。 6.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6.4.10.1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6.4.10.2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6.4.10.3 财务 报表 的批 准 本财务 报表 已 于2014 年8 月22 日经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批 准。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2 页


1 权益投 资 64,900.00 0.01 其中: 股票 64,900.00 0.01 2 固定收 益投 资 435,447,357.11 90.79 其中: 债券 435,447,357.11 90.79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8,851,417.06 8.10 7 其他各 项资 产 5,269,040.18 1.10 8 合计 479,632,714.35 100.00


7.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4,900.00 0.02 D 电力 、 热 力 、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2 页


合计 64,900.00 0.02


7.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983 合肥三 洋 5,000 64,900.00 0.02 注:投资者欲 了解本报 告 期末基金投资 的所有股 票 明细,应阅读 登载于基 金 管理人网站 的半年度 报告正 文。 7.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300020 银江股 份 545,573.44 1.78 2 000997 新大陆 362,080.00 1.18 3 002450 康得新 360,643.72 1.18 4 300147 香雪制 药 278,900.00 0.91 5 002701 奥瑞金 202,300.00 0.66 6 002153 石基信 息 185,000.00 0.60 7 600261 阳光照 明 184,000.00 0.60 8 000671 阳光城 179,315.72 0.59 9 002460 赣锋锂 业 171,510.00 0.56 10 002223 鱼跃医 疗 157,950.00 0.52 11 002023 海特高 新 155,250.00 0.51 12 002572 索菲亚 142,800.00 0.47 13 600983 合肥三 洋 66,750.00 0.22 注:买 入金 额按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未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7.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300026 红日药 业 766,071.11 2.50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2 页


2 300020 银江股 份 637,506.50 2.08 3 002022 科华生 物 444,100.00 1.45 4 002303 美盈森 419,220.00 1.37 5 002508 老板电 器 416,564.30 1.36 6 002450 康得新 387,077.16 1.27 7 000997 新大陆 349,397.50 1.14 8 002482 广田股 份 347,522.04 1.14 9 300124 汇川技 术 310,163.00 1.01 10 300147 香雪制 药 298,773.40 0.98 11 002701 奥瑞金 201,905.00 0.66 12 000671 阳光城 185,015.11 0.60 13 300072 三聚环 保 184,100.00 0.60 14 002023 海特高 新 177,031.00 0.58 15 002153 石基信 息 163,218.92 0.53 16 600261 阳光照 明 156,850.00 0.51 17 002460 赣锋锂 业 150,932.98 0.49 18 002572 索菲亚 127,993.00 0.42 19 002223 鱼跃医 疗 126,233.98 0.41 20 000024 招商地 产 95,550.00 0.31 注:卖 出金 额按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未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7.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2,992,072.88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5,945,225.00 注: 买入 股票 的成 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总额 均为 买卖股 票成 交金 额 (成 交单 价乘以 成交 数量 ) , 未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2,333,314.00 0.76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0,117,000.00 9.7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0,117,000.00 9.78 4 企业债 券 252,232,043.11 81.90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69,966,000.00 22.72 6 中期票 据 80,212,000.00 26.05 7 可转债 587,000.00 0.19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2 页


8 其他 - - 9 合计 435,447,357.11 141.39


7.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480349 14 合 肥滨 投债 500,000 50,235,000.00 16.31 2 041455026 14 连 云发CP001 500,000 49,960,000.00 16.22 3 1480365 14 漳 九龙 债 400,000 39,977,275.62 12.98 4 101452010 14 瘦 西湖MTN001 300,000 30,072,000.00 9.76 5 124149 13 镇 水投 200,000 20,266,000.00 6.58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7.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7.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7.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约定 ,本基 金投 资范 围不 包括 国债期 货。 7.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7.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7.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11.1


本报告期内未 出现基金 投 资的前十名证 券的发行 主 体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 或 者在报告编制 日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2 页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况 。 7.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未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7.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219.3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205,533.84 5 应收申 购款 26,806.35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34,480.69 8 其他 - 9 合计 5,269,040.18


7.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7.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中不 存在 流通 受限 的情 况。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景 顺 长 城 优 信 增利债 券A 类 628 451,702.50 272,027,720.04 95.90% 11,641,448.52 4.10% 景 顺 长 城 优 信 增利债 券C 类 410 12,494.98 1,156.00 0.02% 5,121,785.31 99.98% 合计 1,038 278,219.76 272,028,876.04 94.20% 16,763,233.83 5.80%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2 页


注: 分级 基金 机构/ 个人 投 资者持 有份 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计 算中 , 对下 属分 级 基金 , 比 例的 分母 采 用各自级别的 份额,对 合 计数,比例的 分母采用 下 属分级基金份 额的合计 数 (即期末基 金份额总 额) 。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人 员持 有本 基金 景顺长 城优 信增 利债 券 A 类 95.21 0.00% 景顺长 城优 信增 利债 券 C 类 - - 合计 95.21 0.00% 注:分级基金 管理人的 从 业人员持有基 金占基金 总 份额比例的计 算中,对 下 属分级基 金 ,比例的 分母采用各自 级别的份 额 ,对合计数, 比例的分 母 采用下属分级 基金份额 的 合计数(即 期末基金 份额总 额) 。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1、本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的 高 级管理 人员 、基 金投 资和 研究部 门负 责人 未持 有本 基金。 2、本 期末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 理未持 有本 基金 。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








目 景 顺 长 城 优 信 增 利 债券A 类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 债券 C 类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3 月 15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1,252,918,045.08 557,617,102.8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7,849,269.57 11,467,596.56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275,429,397.33 1,124,422.69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9,609,498.34 7,469,077.94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83,669,168.56 5,122,941.31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转 换入 份额, 总赎 回份 额含 转换 出份额 。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召开基 金 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2 页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本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 发布 公告 , 经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聘任 王鹏 辉先 生担 任本公 司副 总经 理, 并向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备案。 2 、本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 发布 公告 , 经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同意 邓体 顺先 生辞 去本公 司副 总经 理一 职。 3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于 2014 年 7 月 9 日 发布 公告 , 经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会审 议通 过,聘 任周 伟达 先生 担任 本公司 副总 经理 ,并 向中 国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备 案。 以上有 关公 告刊 登在 中国 证券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及基 金管 理人 网站 上。 4 、2014 年2 月14 日中 国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公 告 , 自 2014 年2 月13 日 起 , 陈四清 先生 担任 中国银 行行 长。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无 重大人 事变 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在本报 告期 内, 无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重 大诉 讼事 项。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投 资策略 未发 生改 变。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更换 会计师 事务 所。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 托 管人托 管业 务部 门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未受 到监管 部门 的任 何稽 查和 处罚。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2 页


例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8,529,697.88 95.44% 7,765.47 95.44% 未变更 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407,600.00 4.56% 371.10 4.56% 未变更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未变更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长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未变更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注: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择标 准和 程序 如下 : 1)选 择标 准 a、资 金实 力雄 厚, 信誉 良 好; b、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c、经 营行 为规 范, 最近 两 年未因 重大 违规 行为 受到 监管机 关的 处罚 ; d、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 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并 能满足 本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e、该 证券 经营 机构 具有 较 强的研 究能 力, 有固 定的 研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 员,能 及时 、全 面、 定期向基金管 理人提供 高 质量的咨询服 务,包括 宏 观经济报告、 行业报告 、 市场走向分 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 及其他专 门 报告以及全面 的信息服 务 。并能根据 基 金管理人 的 特定要求, 提供专门 研究报 告。 2)选 择程 序


基金管理人根 据以上标 准 进行考察后, 确定证券 经 营机构的选择 。基金管 理 人与被选择 的证券经 营机构 签订 协议 。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2 页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8,035,832.30 12.16% 22,831,000.00 2.52% - - 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30,225,536.74 87.84% 883,200,000.00 97.48%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 要信息 根据 《中 国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证券 投 资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等 相关法 律法 规、 景顺长 城优 信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经与 基金 托管 人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 中国 银行” ) 协商一 致, 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 以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2 页


下简称 “本 公司 ” ) 决定 自 2014 年7 月9 日 起, 调 低本基 金的 管理 费率 ,具 体调整 内容 为: 将基金 合同 “第十 八部 分 基金 费用 与 税收 ” 的“ 二 、 基 金费 用 计提方 法 、 计 提标 准和 支 付方式 ”中的 “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基金管 理人 的基 金管 理费 按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75% 年费率 计提 。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75% 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法 如下 :


H=E× 0.7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管理 费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经基金 管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核对 一致后 ,由 基金托管人 于次月 首日 起3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资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基 金管 理人 。 ” 修改 为: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基金管 理人 的基 金管 理费 按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40% 年费率 计提 。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40% 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


H=E× 0.4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管理 费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经基金 管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核对 一致后 ,由 基金托管人 于次月 首日 起3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资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基 金管 理人 。 ” 上述基 金管 理费 率的 调整 ,自 2014 年7 月9 日起 生 效。 上 述修改 为遵照 法律法 规和 中国证 监会的 相关规 定所 作出的 修改, 对基金 份额 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 性不 利影 响, 可不 经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表 决。 具体公 告请 参见 本公 司 于2014 年7 月8 日发 布的 《 关于调 低景 顺长 城优 信增 利债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管 理费 率并 修改 基金合 同的 公告 》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8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