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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盛世精选(519127)

浦银盛世精选:关于开通直销渠道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浦银安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关于 浦 银安盛盛世精选混 合基金 开通直销渠 道 日常转换、 定期定 额投
资业务 公告 
 
公告送 出日 期:2014 年 8 月


1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 称 浦银安 盛盛 世精 选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浦银安 盛盛 世精 选混 合 基金主 代码 519127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6 月 26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浦银安 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中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公告依 据 《中华 人民 共 和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及其 配套 法规、 《 浦 银 安 盛 盛 世 精 选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浦 银安盛盛世 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招募说 明书 》等 。 转换转 入起 始日 2014 年 8 月 15


日 转换转 出起 始日 2014 年 8 月 15


日 定期定 额投 资起 始日 2014 年 8 月 15


日 2 日常转换、定期定 额投 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 金投 资者 在开 放日 办理 基金份 额的 转换 和定 期定 额 投资 业务 , 办理 业务 的开 放日为 上 海证券 交易 所和 深圳 证券 交易所 交易 日 ( 本公 司公 告 暂停转 换 、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时除 外) 。 具体 业 务办 理时 间为 上海 证券交 易所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的 交易 时间 。 3 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 换费 率 基金转 换费 用依 照 转 出基 金的赎 回费 用加 上转 出与 转入基 金申 购费 补差 的标 准收取 。 3.1.1 赎回 费用 按转出 基金 正常 赎回 时的 赎回费 率收 取费 用 , 具 体各 基金的 赎回 费率 请参 见各 基金的 招 募说明 书或 登陆 本公 司网 站(www.py-axa.com )查询。 3.1.2 申购 费用 补差 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 基金 在网上直销渠道各结 算模 式的日常执行申购费 率的 差额收取 补 差 费 , 具 体 各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率 请 参 见 各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或 登 陆 本 公 司 网 站 (www.py-axa.com )查询 相 关 费 率 公告 。 当转 出 基金 申 购 费 率低 于 转入 基 金申 购 费 率 时, 补差费 率为 转入 基金 和转 出基金 的申 购费 率差 额 ; 当 转出基 金申 购费 率高 于转 入基金 申购 费 率时, 补差 费用 为 0 。 3.1.3 具体 计算 公式 3.1.3.1 转出 基金 为货 币基 金 转出金 额= 转 出基 金份 额 × 当日转 出基 金份 额净 值 申购补 差费 率= 转 入基 金的 申购费 率


申购补 差费 用= 转出 金额 ×申购 补差 费率 /(1+ 申 购补差 费率 ) 转换费 用= 申购 补差 费用 转入金 额= 转出 金额 -转 换费用+ 转出 基金 份额 对应 的未付 收益 转入份 额= 转入 金额 /当 日转入 基金 份额 净值


3.1.3.2 转出 基金 为非 货币 基金 赎回费 用= 转出 基金 份额× 当日转 出基 金份 额净 值× 赎 回费率 转出金 额= 转出 基金 份额 ×当日 转出 基金 份额 净值 -赎回 费用 申购补 差费 率= 转 入基 金的 申购费 率- 转出基 金的 申购 费率 ( 如为 负数 则 取 0) 申购补 差费 用= 转出 金额× 申购 补 差费 率/ (1 +申购 补差 费率 ) 转换费 用= 赎回 费 用 +申 购补差 费 用 转入金 额= 转出 基金 份额× 当日转 出基 金份 额净 值- 转换费 用 转入份 额= 转入 金额 /当 日转入 基金 份额 净值 转换费 用由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担 ,对 于转 出基 金赎 回业务 收取 赎回 费的 ,基 金转出 时 , 归入基 金资 产部 分按 赎回 费的处 理方 法 计 算。 3.1.4 基金 转换 业务 举例 说 明: 例一: 某投 资者 投资 在 浦 银 安盛网 上直 销渠 道持有 浦 银安盛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基金 份额 10,000 份。 该投 资者 将这 10,000 份浦 银安 盛货 币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转 换为 浦 银安盛 盛世 精选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10,000 份 浦银 安盛 货币 市场 证 券投资 基金 的 未付收 益 为 10 元 , 转 入基 金的申 购费 率为 :1.5% 。 假设转 换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分别 为 : 浦 银安盛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为 1.00 元、 浦银 安盛 盛世精 选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为 1.05 元 。 该 投资 者可 得 的 浦银 安盛 盛世 精选 灵活 配置 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基金 份额 为 :


转出金 额=10,000 ×1.00 =10,000 元





申购补 差费 率=1.5 % 申购补 差费 用=10,000 ×1.5% /(1+1.5%)=147.78 元


转换费 用=147.78 元


转入金 额=10,000+10 -147.78=9,862.22 元


转入份 额=9,862.22 /1.05=9,392.59 份 例二 : 某 投资 者投 资在 浦银 安盛网 上直 销渠 道持有 浦 银安盛 盛世 精选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份 额 10,000 份 。持 有 6 个月 后, 该投 资 者将 这 10,000 份 浦银 安盛 盛世精 选灵 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转 换为 浦银 安盛 优化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A 类 。 相 对 应的转 出基 金的 申购 费率 、赎回 费率 及转 入基 金的 申购费 率分 别为 :1.5%、0.5%和 0.8 %。 假设转 换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分别 为: 浦银 安盛 盛世 精选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为 1.2 元、 浦 银安 盛优 化收 益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A 类为 1.15 元。 该投 资者 可得 的 浦银安 盛优 化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A 类的 基金 份额 为:


赎回费 用=10,000 ×1.20 ×0.5%=60 元


转出金 额=10,000 ×1.20 -60 =11,940 元





申购补 差费 率=0.8 %-1.5 %=-0.7%( 如为 负数 则 取 0)


申购补 差费 用=11,940 ×0 /(1 +0)=0 元


转换费 用=60+0=60 元


转入金 额=10,000 ×1.20 -60=11,940 元


转入份 额=11,940 /1.15=10,382.61 份 3.1.5 基金 转换 赎回 费率 和 转换申 购补 差费 率说 明 3.1.5.1 本公 司网 上交 易的 各结算 渠道 申购 费率 优惠 有所不 同 , 投 资者 通过 各结 算渠道 进行 旗 下基金 转换 业务 所需 支付 的转换 申购 补差 费用 , 将依 照转出 基金 的赎 回费 用加 上转出 与转 入 基金申 购费 用补 差的 标准 收取为 基础 ,同 时依 照各 结算渠 道优 惠后 的申 购费 率进行 计算 ; 3.1.5.2 本公 司网 上交 易的 各结算 渠道 的优 惠费 率以 公司最 新公 告为 准; 3.1.5.3 投资 者可 登陆 本公 司网站 或拨 打公 司客 服热 线了解 、 查询 具体 各结 算渠 道基金 转换 补 差费率 。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 项 3.2.1 适用 基金 投资者可以在直销渠 道办 理浦银安盛盛世精选 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代 码:519127)与 本公司旗 下 浦银安盛 价值成长 股票 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代 码:519110)、 浦银安 盛优 化收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A 类 (基 金 代码:519111 ) 、 浦 银安 盛 优化收 益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C 类 (基 金代码 :519112 ) 、 浦 银安 盛精致 生活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 基金 代码 :519113 ) 、 浦银安 盛红 利精 选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代 码 :519115 ) 、 浦 银安盛 沪 深 300 指 数增 强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代 码:519116 ) 、 浦银 安盛 货 币市场 证券 投 资基 金 A 类 ( 基金 代码 : 519509 ) 、 浦 银安 盛货 币市 场 证券投 资基 金 B 类 (基 金 代码: 519510 ) 、 浦银安 盛中 证锐 联基 本 面 400 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代 码:519117 ) 、浦 银 安盛战 略新 兴 产业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代码: 519120 ) 、 浦 银 安盛 6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 基金 A 类 (基 金代码 :519121 ) 、 浦银 安 盛 6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 基 金 C 类( 基金 代码 :519122 ) 、 浦银 安 盛季季 添利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A 类 ( 基 金代码 :519123 ) 、 浦银 安 盛季季 添利 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C 类 (基 金代 码 :519124 ) 、 浦银 安盛 消费 升级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基金 代码 : 519125) 、 浦 银安 盛日 日盈 货 币市场 基 金 A 类 ( 基金 代 码: 519566 ) 、 浦银安 盛日 日盈 货币 市场 基金 B 类 ( 基金 代码 :519567) 和浦 银安 盛新 经济 结构灵 活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代码 :519126 )之 间的 基金转 换业 务。 3.2.2 基 金转 换只能 在同一 销售机构 进行 。转换 的两 只基金必 须都 是该销 售机 构代理的 同一 基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在同 一注册 登记 人处 注册 登记 且已开 通转 换业 务 的 基金 。 3.2.3 投 资者 需在转 出基金 和转入基 金均 可交易 的当 日,方可 成功 办理基 金转 换业务。 投资 者可以 将在 销售 机构 托管 的部分 或全 部基 金份 额转 换成其 他基 金份 额 , 转 出基金 份额 不得 超 过所在 托管 网点 登记 的可 用基金 份额 。 3.2.4 转出基金份 额遵循 “ 先进先出” 的原则,即先认 (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 换时先转换。 转入的 基金 份额 的持 有期 将自转 入的 基金 份额 被确 认 之日 起重 新开 始计 算 。 3.2.5 基 金转 换按照 份额进 行申请, 单笔 转换份 额不 得低于1 00 份 ,单 笔转 换申请不 受转 入基金 最低 申购 限额 限制 。 3.2.6 投 资者 申请基 金转换 须满足《 招募 说明书 》最 低持有份 额的 规定。 如投 资者办理 基金 转出后 该基 金份 额余 额低 于规定 的最 低余 额 , 基 金管 理人有 权 为 基金 持有 人 将 该基金 份额 类 别的余 额部 分强 制赎 回。 3.2.7 基 金转 换采取 未知价 法,即以 申请 受理当 日各 转出、转 入基 金的基 金份 额净值为 价格 进行计 算。 3.2.8 正常 情况 下, 基金 注 册登记 人以 申请 有效 日为 基金转 换申 请日 ( T 日) , 并 在T +1 工作日 对该 交 易 的有 效性 进行确 认 , 投 资者 可在 T+ 2工作 日及 之后 到其 提出 基金转 换申 请 的网点 进行 成交 查询 。 3.2.9 已冻 结的 基金 份额 不 得申请 进行 基金 转换 。 3.2.10 投资 者可 以发 起多 次基金 转换 业务 ,基 金转 换所需 费用 按每 笔申 请单 独计算 。 3.2.11 基金 净赎 回申 请份 额 ( 该基 金赎 回申 请总 份 额加上 基金 转换 中转 出申 请总份 额后 扣除 申购申 请总 份额 及基 金转 换中转 入申 请总 份额 后的 余额 ) 超 过上 一日 基金 总份 额的 一 定比 例 时, 为 巨额赎 回 , 各 基金 巨额赎 回比 例以 《 招募 说 明书 》 为准 。 当发生 巨额 赎回时, 基金 转 出与基 金赎 回具 有相 同的 优先级 ,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 据基金 资产 组合 情况 , 决 定全额 转出 或部 分转出 , 并且 对于基 金转 出和基 金赎 回 , 将采 取相 同的比 例确 认 ; 在转 出申 请得到 部分 确 认 的情况 下, 未确 认的 转出 申请将 不予 以顺 延。 3.2.12 投资 者申 请基 金转 换业务 时, 转出 基金 必须 处于可 赎回 状态 , 转 入基 金必须 处于 可申 购状态 ,否 则基 金转 换申 请将被 处理 为失 败。 3.2.13 如 果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 的 基 金 转 换 申 请 被拒 绝,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持有 的原 基 金 份 额 不 变。 4 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 定期 定额投资 业务是指 投资者 可通过本 公司网上 交易系 统提交申 请,约定 每期申 购日 和扣款 金额 , 由本 公司 于约 定的申 购日 在投 资 者 指定 资金账 户内 自动 完成 基金 申购申 请的 一 种长期 投资 方式 。 定 期定 额投资 业务 并不 构成 对基 金日常 申购 、 赎回等 业务 的影响 , 投资 者 在办理 相关 基金 定期 定额 投资业 务的 同时 ,仍 然可 以进行 日常 申购 、赎 回业 务。 4.1 适 用投 资者 范围 本基金 的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 适用 于 符 合基 金合 同规 定的可 投资 该基 金的 个人 投资者 、 机 构投资 者以 及合 格的 境外 机构投 资者 。 通过 公司 网上 交易系 统进 行定 期定 额业 务的投 资者 需 为持有浦 发银行东方卡/ 活期账户一 本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 借记卡,并已开通本公司 网上 交易通 道开 立基 金账 户的 个人投 资者 。 4.2 适 用销 售机 构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本公 司网 上 交易 系统 进行 定期 定额 投资。 4.3 申 请方 式 4.3.1 持 有浦 东发 展银 行东 方卡/ 活 期账 户一 本通 的投 资者, 在本 公司 网上 交易 平台开 立基 金 账户后 , 签订 《浦 银安 盛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直 销网 上交易 定期 定额 申购 业务 协议 》 后 即可 登 录本公 司网 上交 易系 统办 理本基 金的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4.3.2 持 有中 国农业 银行金 穗借记卡 的投 资者, 在本 公司网上 交易 通道开 立基 金账户后 ,登 录本公 司网 上交 易系 统, 签订 《 浦银 安盛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直 销网 上交 易定 期定额 申购 业务 协议》 及 《 中国 农业 银行 基金网 上直 销定 期定 投扣 款三方 协议 》 后 , 即 可通 过 本公 司网 上交 易系统 办理 本基 金的 定期 定额投 资业 务。 4.4 扣 款金 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 上交 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定 期定 额投资业务,每月扣 款金 额最低为 100 元 人民 币( 含 100 元 )。 4.5 扣 款时 间 投资者 与本 公司 约定 的每 期约定 扣款 日期 及时 间应 遵循 《浦 银安 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直 销网上 交易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协 议》 及 《浦 银安 盛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直销 网上 交易定 期定 额 投资 业 务规 则》 的相 关规 定。 4.6 扣 款方 式 投资者 通过 本公 司网 上交 易系统 办理 本基 金定 期定 额投资 业务 , 以网 上交 易账 户绑定 的 浦东发 展银 行东 方卡/ 活期 账户一 本通 、中 国农 业银 行 金穗 卡为 指定 扣款 银行 卡。 本公司 将按 照投 资者 申请 时所约 定的 每期 约定 扣款 日、 扣 款金 额扣 款, 若 遇非 基金开 放 日则顺 延至 下一 基金 开放 日。 本 基金 暂停 日常 申购 赎回业 务时 , 本 基金 定期 定额投 资业 务是 否暂停 ,本 基金 管理 人将 另行公 告。 4.7 费率 投资者 通过 本公 司网 上交 易系统 办理 本基 金定 期定 额投资 业务 ,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申 购 费率及 计费 方式 等同 于实 际扣款 日对 应的 本基 金网 上交易 申购 费率 及计 费方 式。 具体 的申 购 费率和 计算 方式 请见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 招募 说明书 》等 法律 文件 。 4.8 费 率优 惠 投资者 使用浦东发展 银行东方卡/ 活期账户一本 通或 中国农 业银行金穗卡 ,通过本公 司 网上交 易定 期定 额投 资本 基金, 定投 申购 费率 享受 4 折优 惠, 但 优惠 后的 实收 定投申 购费 率应不低 于 0.6% ; 原 定投 申 购费率 低 于 0.6% 或规 定适 用固定 费率 的 , 则 适用 原 申购费 率 。 本 公司可 根据 有关 规定 对上 述费率 进行 调整 ,并 及时 进行公 告。 4.9 交 易确 认 每月实 际扣 款日 即为 基金 网上交 易定 投申 请日 , 并 以该日 (T 日 ) 的 基金 份额 净值为 基 准计算 申购 份额 ,投 资者 可自 T+2 工 作日 起查 询定 期定额 投资 确认 情况 。


4.10 解约 投资者 通过 本公 司网 上交 易系统 终止 定投 业务 , 应 遵循 《 浦银 安盛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直 销网上 交 易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协 议》 及 《浦 银安 盛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直销 网上 交易定 期定 额 投资 业 务规 则》 进行 办理 。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 浦银安 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上海 直销 中心 地址: 中国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 381 号中 环广 场 38 楼 电话: (021 )23212899 传真: (021 )23212890 客服电 话:400-8828-999;( 021 )33079999 联系人 :徐 薇 网址:www.py-axa.com 2) 网上直销 浦银安 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网上 交易 交易网 站:www.py-axa.com 客服电 话:400-8828-999;( 021 )33079999 6 其他需要提示的 事项 6.1 本公 司有 权根 据市 场情 况或法 律法 规变 化调 整上 述业务 规则 ,并 将按 照规 定在指 定媒 体 上另行 公告 。 6.2 本公 告仅 对本 公司 管理 基金转 换 、 定投 业务 的有 关事项 予以 说明 ,其 最终 解释权 归本 公 司。 6.3 咨 询方 式 投资者 欲了 解本 公司 管理 基金的 详细 情况 , 请 仔细 阅读相 关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投 资者 也可通 过以 下途 径咨 询有 关详情 : 浦银安 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联系地 址: 上海 市 淮 海中 路 381 号中 环广 场 38 楼


邮 编:200020 客服专 线:4008828999


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6.4 风 险提 示 本公司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 勤 勉尽责 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资 产 , 但 不保 证基 金一 定盈利 , 也不保 证最 低收 益 。 投 资者 购买货 币市 场基 金并 不等 于将资 金作 为存 款存 放在 银行或 存款 类 金融机 构 。 投 资者 投资 于本 公司管 理的 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基 金合 同 、 招 募说 明书 等法律 文件 , 敬请投 资者 注意 投资 风险 。 投资人 应当 充分 了解 基金 定期定 额投 资和 零存 整取 等储蓄 方式 的 区 别 。 定 期定 额投资 是 引导投 资人 进行 长期 投资 、 平均 投资 成本 的一 种简 单易行 的投 资方 式。 但是 定期定 额投 资并 不能规 避基 金投 资所 固有 的风险 , 不 能保 证投 资者 获得收 益, 也不 是替 代储 蓄的等 效理 财方 式。 特此公 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014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