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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盛利(163824)

中银盛利: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银盛 利纯债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 
开放申 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 告送 出日期 :2014 年 8 月 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 称 
中 银 盛 利 纯 债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基金简 称 中银盛 利定 期开 放债 券(LOF ) 
场内基 金简 称 中银盛 利 
基金主 代码 163824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上 市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8 月 8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中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公告依 据 
《 中 银 盛 利 纯 债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 基 金合 同》 、 《 中银盛 利纯 债一 年定 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招募 说明 书》 的
有关约 定 
申购起 始日 2014 年 8 月 8 日 
赎回起 始日 2014 年 8 月 8 日 
注: 本基 金本 次开 放申 购 、赎回 业务 期间 为 2014 年 8 月 8 日至 2014 年 8 月 14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 办理时间 
根据《中 银盛 利纯债 一年 定期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LOF ) 基 金合 同》、 《 中银 盛
利纯债一 年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 金(LOF ) 招 募说明书 》的 有关规 定, 中银盛利 纯债
一年定 期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 (以 下简 称“本 基金” ) 的封 闭期为 自基金 合同生 
效之日 起 ( 包括 基金 合同 生效之 日) 或自 每一 开放 期结束 之日 次日 起 ( 包括 该日) 一年 的期
间 , 自每 个封 闭 期结 束之 后第一 个工 作日 起进 入开 放期 , 期 间可 以办理 申购 与赎回 业务 。 每
个开放 期最 长不 超过1 个 月,最 短不 少于5 个 工作 日, 本 次开 放 的 具体 时间 为 8 月8 日—8
月 14 日。 如 封闭 期结 束后 或在开 放期 内发 生不 可抗 力或其 他情 形致 使基 金无 法按 时 开放 申
购与赎 回业 务 , 或依 据基 金合同 需暂 停申 购或 赎回 业务的 , 开放 期时间 顺延 , 直 至满 足开 放
期的时 间要 求 。 
自 2014 年8 月8 日 起, 本 基金进 入第 一个 开放 期 ,2014 年8 月8 日为 本 基金 的第一 个
开放日 , 基金 管理 人在 该日 办理 本 基金 的申 购 、 赎 回业 务, 具体 办理 时间 为上 海证 券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的正 常交 易日的 交易 时间 , 但 基金 管理人 根据 法律 法规 、 中 国证监 会的 要求
或本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公告 暂停 本 基金 的申 购、 赎回 时除外 。 
基金管 理人 不得 在基 金合 同约定 之外 的日 期或 者时 间办理 本基 金 的 申购 、 赎 回。 在 开放
期内 , 投 资人 在基 金合 同约 定之外 的日 期和 时间 提出 申购 、 赎 回申 请且 登记 机构 确认接 受的 ,
其基金 份额 申购 、 赎 回价 格为该 开放 期内 下一 开放 日基金 份额 申购 、 赎 回的 价格 ; 但 若投 资
人在开 放期 最后 一日 业务 办理时 间结 束之 后提 出申 购、赎 回申 请的 ,视 为无 效申请 。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 人网 上直销平台或基金管 理人 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 申购 本基金份
额时, 单笔 最低 申购 金额 为 1000 元人 民币 ;通 过基 金管理 人直 销中 心柜 台申 购本基 金时 ,
单笔最 低申 购金 额 为10000 元人 民币。 各销 售机 构对 上述最 低申 购限 额、 交易 级差有 其他 规
定的 , 以 各销 售机构 的业 务规定 为准 。 投资者 将当 期分配 的基 金收 益转 为基 金份额 时 , 不 受
上述场外 最 低申 购金 额的 限制。 投资 者可 多次 场外 申购, 对单 个投 资者 累计 持有基 金份 额不
设上限 限制 。法 律法 规、 中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 外。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市 场情 况, 在 法律 法规 允许 的情 况下, 调整 上述 对申 购金 额的数 量限
制,并 在调 整生 效前 依照 有关规 定在 至少 一家 指定 媒体公 告。 
对于场 内申 购、 赎回 及持 有场内 份额 的数 量限 制,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和中 国证 券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的 相关 业务 规则有 规定 的, 从其 最新 规定办 理。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 额(M ) 场外申 购费 率 M <100 万 0.8% 100 万≤M <200 万 0.5% 200 万≤M <500 万 0.3% M ≥500 万 1000 元每 笔 注:1 、申 购金 额中 已包 含 投资者 应支 付的 申购 费。 2、投 资者 在一 天之 内如 有 多笔申 购, 适用 费率 按单 笔分别 计算 。 3、投 资者 进行 场内 申购 的, 由销 售机 构参 照场 外申 购费率 执行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 项 1 、本 基金 的申 购费 用由 基 金申购 人承 担, 不列 入基 金财产 。 2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基金 合同约定 的范 围内调 整费 率或收费 方式 ,并最 迟于 新的费 率 或收费 方式 实施 日前 依照 有关规 定在 指定 媒体 上公 告。 3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不违 反法律法 规规 定及基 金合 同约定的 情形 下根据 市场 情况制 定 基金促 销计 划, 针对 以特 定交易 方式( 如 网上 交易、 电话交 易等)进 行基 金交 易 的投资 人定 期 或不定 期地 开展 基金 促销 活动 。 在 基金 促销 活动 期间 , 按 相关 监管 部门 要求 履行 必要手 续后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适当 调低 基金申 购费 率和 基金 赎回 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 将其 全部或 部分 基金份额 赎回 。如遇 巨额 赎回等情 况发 生而导 致延 期赎回时 , 赎回办 理和 款项 支付 的办 法将参 照基 金合 同有 关巨 额赎回 或连 续巨 额赎 回的 条款处 理。


4.2 赎回费率 1、设 Y 为持 有期 限。 当 Y <30 天时 ,场 外赎 回费 率 为 0.75% ;当 Y ≥30 时 , 场外赎 回 费率 为0。 2 、场 内赎 回费 率为0。 3 、上 述持 有期 是指 在注 册 登记系 统内 ,投 资者 持有 基金份 额的 连续 期限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 项 1 、本基 金的赎 回费用 在投 资者赎回 本基 金份额 时收 取, 赎回 费归 入基金 财产 的比例 为 赎回费 总额 的100% 。


2 、基金 份额持 有人场外 赎 回基金份 额时 ,除基 金合 同另有规 定外 ,基金 管理 人按“ 先 进先出 ” 的原 则, 对该 持 有人账 户在 该销 售机 构托 管的基 金份 额进 行处 理, 即注册 登记 确认 日期在 先的 基金 份额 先赎 回, 注 册登 记确 认日 期在 后的基 金份 额后 赎回 , 以 确定被 赎回 基金 份额的 持有 期限 和所 适用 的赎回 费率 。 3 、基金 管理人 可在法 律法 规允许的 情况 下,对 上述 业务办理 规则 、程序 、数 量限制 等 进行调 整, 并在 新规 则开 始实施 前依 照有 关规 定在 指定媒 体上 公告 。 4 、赎回 金额的 处理方 式: 赎回金额 为按 实际确 认的 有效赎回 份额 乘以申 请当 日基金 份 额净值 并扣 除相 应的 费用 , 四舍 五入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两位 , 由 于四 舍五 入导 致的误 差归 入基 金资产 。 5 、基金 份额持 有人场 内赎 回基金份 额时 ,深圳 证券 交易所和 中国 证券登 记结 算有限 责 任公司 的相 关业 务规 则有 规定的 ,从 其最 新规 定办 理。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谭 炯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联系人 :徐 琳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 )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1 号 法定代 表人 :





田国 立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联系人 :











宋亚 平 2 )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 深南大 道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 深南大 道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傅育 宁 客服电 话:








95555 联系人 :











邓炯 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3 )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55 号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55 号 法定代 表人 :





姜 建清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88 联系人 :











王佺 网址:














www.icbc.com.cn


4 )中 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2 号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2 号 法定代 表人 :





董 文标 客服电 话:








95568 联系人 :











姚 建英 公司网 址:








www.cmbc.com.cn 5 )中 银国 际证 券有 限责 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200 号 中银 大厦39F 法定代 表人 :


许刚 联系人 :


马瑾 联系电 话:





61195566 公司网 站:








www.bocichina.com 6 )申 银万 国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常 熟路171 号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常 熟路171 号 法定代 表人 :


储 晓明 联系人 :








黄莹 客服电 话:





95523 公司网 站:





www.sw2000.com.cn 7 )光 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静安区 新闸 路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静安区 新闸 路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





薛峰 联系人 :











刘 晨、 李芳芳 客服电 话:








95525 公司网 站:








www.ebscn.com 8 )中 信建 投证 券有 限责 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安 立路 66 号4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





张 佑君


联系人 :











权唐 客服电 话:








4008-888-108 公司网 站:








http://www.csc108.com 9 )中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 东省 深 圳市福 田区 中心 三 路8 号 卓越时 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朝 阳区亮 马桥 路 48 号 中信 证 券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王东 明 联系人 :








陈忠 联系电 话:





95558 公司网 站:





www.cs.ecitic.com 10 )国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 圳市 罗 湖区红 岭中 路1012 号国 信 证券大 厦十 六层 至二 十六 层 办公地 址:





深 圳市 罗 湖区红 岭中 路1012 号国 信 证券大 厦十 六层 至二 十六 层 法定代 表人 :





何如 联系人 :








齐 晓燕 客服电 话:





95536 公司网 站:





http://www.guosen.com.cn 5.2 场 内销 售机 构 场内销 售机 构是 指具 有基 金销售 业务 资格 、 并经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和中 国证 券登 记结算 有 限责任 公司 认可 的深 圳证 券交易 所会 员单 位 , 具体 名单如 下( 更新 至 2014 年 7 月25 日, 若 有变更 请以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网站 披露 信息 为准): 爱建证 券、 安信 证券、 渤 海证券 、 财 达证 券、 财 富 证券、 财富 里昂、 财通 证 券、 长 城证 券、 长 江证 券、 诚浩 证券 、 川财 证券 、 大 通证 券、 大同证 券、 德邦 证券 、 第 一创业 、 东 北证 券、 东 方证 券、 东海 证券 、 东莞 证券 、 东 吴证 券、 东兴证 券、 方正 证券 、 光 大证券 、 广 发证 券、 广 州证 券、 国都 证券 、 国海 证券 、 国 金证 券、 国开证 券、 国联 证券 、 国 盛证 券 、 国 泰君 安、 国 信证 券、 国元 证券 、 海通 证券 、 恒 泰长 财、 恒泰证 券、 红塔 证券 、 宏 源证券 、 宏 信证 券、 华 安证 券、 华宝 证券 、 华创 证券 、 华 福证 券、 华林证 券、 华龙 证券 、 华 融证券 、 华 泰联 合、 华 泰证 券、 华西 证券 、 华鑫 证券 、 江 海证 券、 金元证 券、 联讯 证券 、 民 生证券 、 民 族证 券、 南 京证 券、 平安 证券 、 齐鲁 证券 、 日 信证 券、 瑞银证 券、 山西 证券 、 上 海证券 、 申 银万 国、 世 纪证 券、 首创 证券 、 天风 证券 、 天 源证 券、 万和证 券、 开源 证券 、 万 联证券 、 西 部证 券、 西 藏同 信、 西南 证券 、 厦门 证券 、 湘 财证 券、 新时代 证券 、 信 达证 券、 兴业证 券、 银河 证券、 银泰 证券 、 英 大证 券、 招 商证 券、 浙商 证券 、 中航 证券 、 中 金公 司、 中山证 券、 中投 证券、 中天 证券 、 中 信建 投、 中 信浙 江、 中信 万通 、 中信 证券 、 中 银证 券、 中邮证 券、 中原 证券( 排名 不分 先后 )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 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 排 在本基 金的 本次 开放 期内 , 基 金管 理人 将在每 个开 放日的 次日 , 通过网 站 、 基金份 额发 售网点 以及 其他 媒介 , 分别 披露开 放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和基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 敬请 投资者 留 意 。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 公告 仅对 本基 金本 次 开放基 金份 额申 购、 赎回 的有关 事项 予以 说明 ; 2 .投资 者欲了 解本基 金的 详细情况 ,请 详细阅 读《 中银盛利 纯债 一年定 期开 放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LOF ) 基 金 合同 》 、 《中 银盛 利纯 债一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 招 募 说 明 书 》 等 法 律 文 件 。 投 资 者 亦 可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021-38834788 / 400-888-5566 或登 陆本 公 司网 站 www.bocim.com 了 解相关 情况 。 3 .风 险提 示: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依照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职 的原 则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证基 金一 定盈利 , 也不 保证最 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绩 及其 净值高 低并 不预 示其 未来 业绩表 现 。 基 金 管理人 提醒 投资 者基 金投 资的 “ 买者 自负 ” 原 则, 在 做出投 资决 策后 , 基 金运 营状况 与基 金 净值变 化引 致的 投资 风险 ,由投 资者 自行 负担 。 投资者 投资 基金 前应 认真 阅读基 金合 同、 最新 的招 募说明 书等 法律 文件 , 了 解拟投 资基 金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并根 据自身 投资 目的 、 投 资期 限、 投 资经 验、 资产 状况 等判断 基金 是否 和投资 者的 风险 承受 能力 相匹配 。 特此公 告。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4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