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公告[2008]38 号《 关于 进一 步规 范证 券投资 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的规定 , 宝 盈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以 下简 称本 公司 ) 自 2008 年 9 月 16 日起 , 对本 公司 旗下 基金持 有的 长期 停牌 股票 等估值 日没 有市 价 , 且 潜在 估值调 整对 前一 估值 日的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影响 在 0.25% 以上 的, 采用“ 指数 收益 法” 确定 公允价 值。 经与托 管银 行协 商一 致, 自 2014 年 8 月 4 日起, 本 公司旗 下基 金持 有的 “正 海磁材 ” (股 票 代码:300224 )采 用“ 指 数收益 法” 进行 估值 。待 该股票 交易 体现 了活 跃市 场交易 特征 后, 将恢复 采用 当日 收盘 价格 进行估 值, 届时 不再 另行 公告。 特此公 告。 宝盈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4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