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 年第1 号)
基金管 理人: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四年 六月
基金招 募说 明书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日起 , 每 6 个月 更 新一次 , 并于 每 6 个月 结 束之日 后 的 45 日
内公告 ,更 新内 容截 至 每6 个月 的最 后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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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 提示 】
交银施罗德 荣安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经2012 年
4 月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2】
565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6 月20 日正式生效。
基 金 管 理 人 保 证招 募 说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 本 招 募说 明 书经 中 国
证监会核准 , 但 中 国证监 会 对 本 基金 募集 的核准 , 并 不 表明 其 对 本基金 的 价 值 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 保 证 投资 本 基 金一定 盈 利 , 也不 保 证 基金份 额 持 有 人的 最 低 收益; 因 基 金 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证券 市 场, 基 金 净 值 会 因为 证 券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产 生 波动 。 投
资 人 在投资本 基 金 前,需 全 面 认 识本 基 金 产品的 风 险 收 益特 征 和 产品特 性 ,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风 险 承 受能力 , 理 性 判断 市 场 ,对投 资 本 基 金的 意 愿 、时机 、 数 量 等
投 资 行 为 作出 独 立 决策。 投 资 人 根据 所 持 有份额 享 受 基 金的 收 益 ,但同 时 也 需 承
担 相 应 的 投资 风 险 。投资 本 基 金 可能 遇 到 的风险 包 括 : 市场 风 险 、 管理 风 险 、 流
动 性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本 基 金 投 资策 略 所 特有的 风 险 、 担保 风 险 、本基 金 到 期 期
间 操 作 所 特有 的 风 险 等等 。 本 基 金是 一 只 保本混 合 型 基 金, 在 证 券投资 基 金 中 属
于 低 风 险 品种 。 投 资人投 资 于 本 保本 基 金 并不等 于 将 资 金作 为 存 款存放 在 银 行 或
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投资本基 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资 人 在 投资本 基 金 前 应认 真 阅读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 并 不 代表 未 来 表现 。 基 金 管 理人 管 理 的其他 基 金 的 业绩 并 不 构成 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
本 摘 要 根 据 基 金合 同 和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编 写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核 准 。基 金 合
同 是 约 定 基金 当 事 人之间 权 利 、 义务 的 法 律文件 。 基 金 投资 人 自 依基金 合 同 取 得
基 金 份 额 ,即 成 为 基金份 额 持 有 人和 本 基 金合同 的 当 事 人, 其 持 有基金 份 额 的 行
为 本 身 即 表明 其 对 基金合 同 的 承 认和 接 受 ,并按 照 《 基 金法 》 、 《运作 办 法 》 、
基 金 合 同 及其 他 有 关规定 享 有 权 利、 承 担 义务。 基 金 投 资人 欲 了 解基金 份 额 持 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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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4 年 6 月 2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4 年 3 月 31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 金管理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4 日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 人:陈超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 ( 以 下 简称 “ 公司 ” ) 经 中 国 证监 会 证监 基 金
字[2005]128 号文批准设立。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交通银行” )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 二) 主要成 员情 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钱文挥先生,董事长,硕士 学历。现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
长。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资产 负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上海分行副行长、资产负
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兼上海分行副行长、 资产负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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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重组改制办公室主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行长兼上海分行行长。
雷 贤 达 先 生 , 副董 事 长, 学 士 学 历 , 加拿 大 证券 学 院 和 香 港 证券 学 院荣 誉 院
士 。 历 任 巴克 莱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 司基 金 经 理、施 罗 德 投 资管 理 ( 香港)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交 银 施 罗德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总经理 。 曾 任 中国 证 监 会开放 式 基 金 海
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战龙先生,董事, 总经 理,CFA 、CPA , 硕 士学历 , 兼 任 交 银 施 罗德 资 产管理
有 限 公 司 董事 长 。 历任安 达 信 ( 新加 坡 ) 有限公 司 审 计 师, 澳 洲 信孚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风 险 管 理副总 监 , 信 安资 产 管 理亚洲 有 限 公 司投 资 风 险管理 总 监 , 荷
兰 国 际 投 资管 理 亚 太有限 公 司 中 国区 总 经 理,招 商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司常 务 副 总 经
理,富达国际中国董事总经理。
阮红女士,董事,博士学历。 现任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历任交通银行
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兼宣传处副处长、办公室综合处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
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吴伟 先生,董事,博士学历。 现任交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中心 总裁。 历任交通
银行总行财会部财务处主管、副处长、预算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沈
阳分行行长、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
孟 方 德 先 生 , 董事 , 硕士 学 历 。 现 任 施罗 德 投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亚 太 区总 裁 。
历 任 施 罗 德投 资 管 理有限 公 司 分 析师 、 投 资经理 , 施 罗 德投 资 管 理(新 加 坡 ) 有
限 公 司 副 董事 长 , 施罗德 投 资 管 理国 际 有 限公司 执 行 董 事, 施 罗 德投资 管 理 ( 卢
森 堡 ) 有 限公 司 总 经理, 施 罗 德 投资 管 理 (日本 ) 有 限 公司 总 经 理,施 罗 德 投 资
管理有限公司英国区总经理及销售总监、全球渠道销售业务总监。
谢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 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 管理学院院长、 香港
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 。 历任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货币基金经济学家
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瑞安经管中心
主任。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历任复旦大
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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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林 先 生 , 独 立董 事 ,博 士 学 历 。 现 任上 海 交通 大 学 安 泰 经 济与 管 理学 院 院
长 、 教 授 。历 任 复 旦大学 管 理 科 学系 助 教 ,美国 耶 鲁 大 学经 济 系 助理教 授 、 副 教
授 , 美 国 杜克 大 学 经济系 副 教 授 ,香 港 城 市大学 经 济 与 金融 系 教 授,美 国 亚 利 桑
那 州 立 大 学凯 瑞 商 学院经 济 系 冠 名教 授 , 上海交 通 大 学 上海 高 级 金融学 院 常 务 副
院长、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杜静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潜江支行办公
室副主任;交通银行武汉分行信贷处副处长、信贷处处长兼授信催理处主任、国外
业务处处长;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业务代理处处长;交通银行宜昌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华中授信审批中心总经理。
裴关淑仪女士 ,监事,CFA、CIPM、FRM,工商管理、资讯管理双硕士。现任交
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总
经理。 曾任职荷兰银行、 渣打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施 罗 德 投 资 管 理( 香港) 有 限 公 司 资 讯 科 技 部 主 管 、 中 国 事 务 联 席 董 事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陈超女士,监事,硕士学历。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办公室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历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控综合员,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合规审计部总经理、 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张科兵先生, 监事, 学 士学历。 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总监。
历 任 安 达 信( 上 海 )企业 咨 询 有 限公 司 审 计部高 级 审 计 师, 普 华 永道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部 项目 经 理 ,第一 证 券 有 限责 任 公 司投资 部 投 资 经理 , 申 万巴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现 申 万 菱信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投资 管 理 部 高级 研 究 员,交 银 施 罗 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钱文挥先生,董事长,硕士 学历。简历同上。
战龙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苏 奋 先 生 , 督 察长 , 纽约 城 市 大 学 工 商管 理 硕士 。 历 任 交 通 银行 广 州分 行 市
场 营 销 部 总经 理 助 理、副 总 经 理 ,交 通 银 行纽约 分 行 信 贷管 理 部 经理、 公 司 金 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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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经 理 、 信用 风 险 管理办 公 室 负 责人 , 交 通银行 投 资 管 理部 投 资 并购高 级 经 理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许 珊 燕 女 士 , 副总 经 理, 硕 士 学 历 , 高级 经 济师 , 兼 任 交 银 施罗 德 资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事 。 历 任湖南 大 学( 原湖 南 财经 学院) 金 融 学院 讲 师, 湘财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国 债部 副 经 理、基 金 管 理 总部 总 经 理,湘 财 荷 银 基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谢 卫 先 生 , 副 总经 理 ,经 济 学 博 士 , 高级 经 济师 。 历 任 中 央 财经 大 学金 融 系
教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 财经所助理研究员; 中 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
中 国 人 保 信托 投 资 公司 证 券 部 副 总经 理 、 总经理 、 北 京 证券 营 业 部总经 理 、 证 券
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项廷锋先生, 基金经理, 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 15 年基金从业经验。 1999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后担任研究员、 固定 收益投资经理
和基金经理。 其中 2003 年 12 月 30 日至 2007 年 5 月 15 日担任华安现金富利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07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现任投资总监。2012 年 6 月 20 日起担任 本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3 年 4 月
24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2013 年 9 月
4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2013
年 12 月 25 日起担任交 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2014
年 6 月 3 日起担任交 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
今。
林洪钧先生,基金经理助理 ,硕士学历,10 年证券、基金业从业经验。历任
国 泰 君 安 证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上 海 分公 司 机 构客户 部 客 户 经理 , 华 安基金 管 理 有 限
公司债券交易员,加拿大 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 金融研究员 。2009 年加
入 交 银 施 罗德 基 金 管理有 限 公 司 ,历 任 专 户投资 经 理 助 理和 专 户 投资经 理 ,现任
固定收益部助理总经理。 2011 年 1 月 27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1 年 6 月 9 日起兼任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至今,2012 年 11 月 5 日起兼任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至今,2013 年 4 月 16 日起兼任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至今,并于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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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4 月 24 日起兼任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至今,
2014 年 3 月 31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
今。
李娜女士, 基金经理助理,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应用数学与计算科学硕士,4
年证券行业经验。历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2 年 1 月加入交银施罗
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债券分析师,2014 年 7 月 1 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助理至今,2014 年 7 月 1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至今,2014 年 7 与 1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理至今 。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 项廷锋(投资总监 、基金经理)
战龙(总经理)
管华雨(权益 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张科兵(研究 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二、基 金托管人
( 一) 基金托 管人 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
住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成立时间:1987 年 4 月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7.87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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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 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 010-65558812
传真:010-65550832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 营 范 围 : 吸 收公 众 存款 ; 发 放 短 期 、中 期 和长 期 贷 款 ; 办 理国 内 外结 算 ;
办 理 票 据 承兑 与 贴 现;发 行 金 融 债券 ; 代 理发行 、 代 理 兑付 、 承 销政府 债 券 ; 买
卖 政 府 债 券、 金 融 债券; 从 事 同 行业 拆 借 ;买卖 、 代 理 买卖 外 汇 ;从事 银 行 卡 业
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 提供保管箱服务; 结汇、 售汇业务;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信银行 (601998.SH 、0998.HK) 成立于1987 年, 原名中信实业银行, 是中
国 改 革 开 放中 最 早 成立的 新 兴 商 业银 行 之 一,是 中 国 最 早参 与 国 内外金 融 市 场 融
资 的 商 业 银行 , 并 以屡创 中 国 现 代金 融 史 上多个 第 一 而 蜚声 海 内 外。伴 随 中 国 经
济的快速发展, 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大潮中逐渐成长壮大, 于 2005
年8 月,正式更名“中信银行” 。2006 年12 月,以中国中信集团和中信国际金融
控 股 有 限 公司 为 股 东,正 式 成 立 中信 银 行 股份有 限 公 司 。同 年 , 成功引 进 战 略 投
资 者 , 与 欧 洲领 先 的 西班 牙 对 外 银 行(BBVA )建 立 了 优 势 互补 的 战 略合 作 关 系 。
2007 年 4 月27 日, 中信银行在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同步上市。2009
年 , 中 信 银 行 成功 收 购中 信 国 际 金 融 控股 有 限公 司 ( 简 称 : 中信 国 金)70.32% 股
权。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 展, 中信银行已成为国 内资本实力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
是一家快速增长并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
2009 年, 中信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 内部控制审订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
审 订 报 告 ,表 明 了 独立公 正 第 三 方对 中 信 银行托 管 服 务 运作 流 程 的风险 管 理 和 内
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全面认可。
2、主要人员情况
李庆萍女士, 本行非执行董事, 于 2014 年3 月加入本行董事会。 李女士同时
担 任 现 任 中国 中 信 股份有 限 公 司 副总 经 理 、党委 委 员 。 李女 士 同 时担任 北 京 中 信
和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此前, 李女士自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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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 月至 2007 年1 月, 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干部、 副处长、 处长、 副
总经理、 总经理; 自2007 年1 月至2008 年12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党委书
记、行长;自 2009 年 1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 中国农业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个人业
务部、个人信贷业务部总经理;自 2009 年 5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中 国农业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个人金融部总经理。李女士在中国银行业拥有 29 年从业经历,
对 国 际 业 务和 零 售 业务有 较 深 的 研究 。 李 女士为 高 级 经 济师 , 毕 业于南 开 大 学 国
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
苏 国 新 先 生 , 中信 银 行副 行 长 , 分 管 托管 业 务。 曾 担 任 中 信 集团 办 公厅 副 主
任、同时兼任中信集团董事长及中信银行董事长秘书。1997 年6 月开始担任中信
集团董事长秘书。1991 年 8 月至 1993 年 10 月,在中国外交部工作。1993 年 10
至1997 年 5 月在中信集团负责外事工作。1996 年 1 月至1997 年1 月,在瑞士银
行SBC 和瑞士联合银行 UBS 等金融机构工作。
刘 泽 云 先 生 , 现任 中 信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司 资 产托 管 部 总 经 理 ,经 济 学博 士 。
1996 年 8 月进入本行工作,历任总行行长秘书室科长、总行投资银行部处经理、
总 行 资 产 保全 部 主 管、总 行 国 际 业务 部 总 经理助 理 、 副 总经 理 、 副总经 理 ( 主 持
工作) 。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年8 月18 日, 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 理 委 员 会批 准 , 取得基 金 托 管 人资 格 。 中信银 行 本 着 “诚 实 信 用、勤 勉 尽 责 ”
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中信银行已托管 31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
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 等其他托管资产,总
托管规模逾2 万亿元人民币 。
( 二) 基金托 管人 的内部 控制 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强 化内部管理,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基金托管业务
中 得 到 全 面严 格 的 贯彻执 行 ; 建 立完 善 的 规章制 度 和 操 作规 程 , 保证基 金 托 管 业
务持续、 稳健发展; 加强稽核监察, 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控体系, 及时有效地发现、
分析、控制和避免风险,确保基金财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 、 内 部 控制 组 织 结构。 中 信 银 行 总行 建 立 了风 险 管 理 委 员会 , 负 责全 行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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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 险 控 制 和风 险 防 范工作 ; 托 管 部内 设 内 控合规 岗 , 专 门负 责 托 管部内 部 风 险 控
制 , 对 基 金托 管 业 务的各 个 工 作 环节 和 业 务流程 进 行 独 立、 客 观 、公正 的 稽 核 监
察。
3、 内部控制制度。 中信银行严格按照 《基金法》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的
规 定 , 以 控制 和 防 范基金 托 管 业 务风 险 为 主线, 制 定 了 《中 信 银 行基金 托 管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 、 《 中信 银 行基 金 托 管 业务 内 部控 制管 理 办 法 》和 《 中信 银行 托 管 业 务
内控检查实施细则》 等 一整套规章制度, 涵盖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环节,
保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法、合规、持续、稳健发展。
4、 内部控制措施。 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 操作 流程、 岗位职责、 行为规范等,
从 制 度 上 、人 员 上 保证基 金 托 管 业务 稳 健 发展; 建 立 了 安全 保 管 基金财 产 的 物 质
条 件 , 对 业务 运 行 场所实 行 封 闭 管理 , 在 要害部 门 和 岗 位设 立 了 安全保 密 区 , 安
装 了 录 像 、录 音 监 控系统 , 保 证 基金 信 息 的安全 ; 建 立 严密 的 内 部控制 防 线 和 业
务授权管理等制度, 确 保所托管的基金财产独立运行; 营造良好的内 部控制环境,
开展多种形式的持续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 三) 基金托 管人 对基金 管理 人运作 基金 进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信息披露办法》 、 基金合同、 托管
协 议 和 有 关法 律 法 规及规 章 的 规 定, 对 基 金的投 资 运 作 、基 金 资 产净值 计 算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计 算 、 应收资 金 到 账 、基 金 费 用开支 及 收 入 确定 、 基 金收益 分 配 、 相
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的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信息披露办法》 、
基 金 合 同 和有 关 法 律法规 及 规 章 的行 为 , 将及时 以 书 面 形式 通 知 基金管 理 人 限 期
纠 正 。 在 限期 内 , 基金托 管 人 有 权随 时 对 通知事 项 进 行 复查 , 督 促基金 管 理 人 改
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或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将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 关服务机构
( 一) 基金份 额销售 机构
1、直销机构
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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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 直销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 钱文挥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4 日
电话: (021)61055027
传真: (021)61055054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 , (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 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转
换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网上 直销交易平
台网址: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
2、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 (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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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 (010)66275654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 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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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1 号)
12
电话: (021)68475888
传真: (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 (021 )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 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 (010)65557083
传真: (010)65550827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 (010)57092615
传真: (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 (0571)85108309
传真: (0571)8515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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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1 号)
13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 (0571 )96523,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0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联系电话: (0512)52909128
传真: (0512)52909122
联系人:黄晓
客户服务电话:962000
网址:www.csrcbank.com
(11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 表人:万建华
电话: (021)38676161
传真: (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400-888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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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网址:www.gtja.com
(1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4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5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36、38、41、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传真: (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16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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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1 号)
1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 (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 ,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8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 1199 弄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 (021)38565785
传真: (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6083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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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传真: (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20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 (021)54033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1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2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25)83290979
传真: (025)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3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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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 (0571)85776114
传真: (0571)85783771
联系人:李珊
客户服务电话: (0571 )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24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200 号 3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40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客户服务 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25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0532 )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6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 (0471)4979037
传真: (0471)496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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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联系人:王旭华
客户服务电话: (0471 )4960762,( 021)68405273
网址:www.cnht.com.cn
(27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8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 (0431)85096709
联系人:潘锴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29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86768681
传真: (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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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30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82558305
传真: (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1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 (010)88085858
传真: (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2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33 )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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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1 号)
20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 (021)68761616
传真: (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34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李玮
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 (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5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 (0451)85863696
传真: (0451)82287211
联系人:张背北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36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 (0755)22627802
传真: (0755)824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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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1 号)
21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37 )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电话: (0592)5161642
传真: (0592)5161640
联系人:赵钦
客户服务电话: (0592 )5163588
网址:www.xmzq.cn
(38 )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 (021)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9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网址:www.cic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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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1 号)
22
(40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 (010)58328112
传真: (010)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41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 2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 (021)32229888
传真: (021)68728703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 (021 )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42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 (0755)83516289
传真: (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43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1 号)
23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86690126
传真: (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44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 (0731)85832343
传真: (0731)85832342
联系人:彭博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45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46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 (010)63081000
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1 号)
24
传真: (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47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 (0591)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0591 )96326
网址 :www.hfzq.com.cn
(48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 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
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49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 (010)58568235
传真: (010)58568062
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1 号)
25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 (010 )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50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17 层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电话: (0371)65585670
传真: (0371)65585665
联系 人:程月艳、耿铭
客户服务电话: (0371 )967218,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51 )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66045529
传真: (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 (010 )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www.jjm.com.cn
(52 )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传真: (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 年第1 号)
26
网址:www.fund123.cn
(53 )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33227953
传真: (0755)82080798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54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 (021)20691835
传真: (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5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 (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6 )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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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 (021)38600735
传真: (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7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 (021)20835789
传真: (021)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5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9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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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电话: (010)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联系人: 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据 有 关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选 择其 它 符 合 要 求 的机 构 代理 销 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 二) 登记机 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 (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 三) 出具法 律意 见书的 律师 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 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 四) 审计基 金财 产的 会 计师 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首席合伙人 :杨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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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沈兆杰
经办注册 会计师: 汪棣、沈兆杰
四、基 金的 名称
本基金 名称: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 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 金的保本
本 基 金 为 基 金 份额 持 有人 持 有 到 期 的 基金 份 额提 供 的 保 本 金 额为 : 本基 金 募
集 期 内 认 购本 基 金 的投资 人 认 购 并持 有 到 期的基 金 份 额 的认 购 金 额(即 认 购 保 本
金 额 , 包 括该 等 基 金份额 的 净 认 购金 额 、 认购费 用 以 及 募集 期 间 的认购 利 息 ) ,
以 及 发 生 本基 金 转 入下一 保 本 周 期的 情 形 时,在 过 渡 期 内进 行 申 购的投 资 人 申 购
并 持 有 到 期的 基 金 份额在 折 算 日 所代 表 的 资产净 值 , 以 及从 本 基 金上一 个 保 本 周
期结束后 默认 选 择 转入当 期 保 本 周期 的 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 在上 一 个 保本周 期 持 有 到
期 的 基 金 份额 在 折 算日所 代 表 的 资产 净 值 ,按照 基 金 合 同其 他 约 定未获 得 可 享 受
保本条款确认的基金份额除外 。
在 保 本 周 期 到 期日 , 如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持 有 到期 的 基 金 份 额 的 可 赎 回金 额 加
上 其 持 有 到期 的 基 金份额 在 当 期 保本 周 期 内累计 分 红 金 额之 和 计 算的总 金 额 低 于
其 保本金额 ( 低 出 的部分 即 为 “ 保本 差 额” ) ,则 基 金 管 理人 或 保本 义务 人 应 补 足
该保本差额, 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该保本差额支付 给基金份额
持有人 。
发 生 基 金 合 同 约定 的 不适 用 保 本 条 款 情形 的 ,相 应 基 金 份 额 不适 用 本 保本条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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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七、基 金的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在 追 求 保本 周 期到 期 时 本 金 安 全的 基 础上 , 通 过 稳 健 资产 与 风险 资 产
的动态配置和有效的组合管理,力争实现保本周期内基金资产的稳定增长。
八、基 金的 投资 方向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围 为 具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金 融 工具 , 包 括 国 内 依法 公 开发 行 交
易的债券、 股票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权 证 以及法 律 法 规 或中 国 证 监会允 许 基 金 投资 的 其 他金融 工 具 , 但
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资产 包 括稳 健 资 产 和 风 险资 产 ,稳 健 资 产 为 国 内依 法 发行 交 易
的 债 券 和 货币 市 场 工具等 , 其 中 债券 包 括 国债、 金 融 债 、地 方 政 府债券 、 企 业 债
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资 产 支 持 证券 、 债 券回购 等 。 风 险资 产 为 股票( 包 括 中 小板 、 创 业板及 其 他 经 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权证等。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管 机 构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资 其 他品 种 , 基 金 管 理人 在 履行 适 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稳健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100% ,其中基金应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股票、权证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4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
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九、基 金的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运 用 恒 定 比 例 组 合 保 险 (CPPI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 原理, 动 态调整稳健资产与风险资产在基金组合中的投资比例, 以确
保 本 基 金 在保 本 周 期到期 时 的 本 金安 全 , 并实现 基 金 资 产在 保 本 基础上 的 保 值 增
值目的。
具 体 而 言 , 本 基金 的 投资 策 略 包 括 资 产配 置 策略 、 稳 健 资 产 投资 策 略和 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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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产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 基 金 基 于 恒 定 比 例 组 合 保 险 (CPPI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 原理对稳 健资产和风险资产进行配置, 动态调整稳健资 产与风险资产
投 资 的 比 例, 通 过 对稳健 资 产 的 投资 实 现 保本周 期 到 期 时投 资 本 金的安 全 , 通 过
对 风 险 资 产的 投 资 寻求保 本 周 期 内资 产 的 稳定增 值 。 本 基金 对 稳 健资产 和 风 险 资
产的资产配置具体可分为以下四步:
第一步,确定本基金的价值底线 (Floor) 。 根 据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时投资组
合的最低目标价值(本基金的最低保本值为投资本金的 100%)和合理的贴现率,
确定本基金当前应持有的稳健资产数额,亦即本基金的价值底线(Floor) 。
第二步,计算本基金 的 安全垫(Cushion ) 。 通过 计 算 基 金 投 资 组 合现时 净 值
超越价值底线的数额,得到本基金的安全垫(Cushion)。
第三步, 确定风险乘数 (Multiplier) 。 本基 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运
行 状 况 和 趋势 的 判 断,并 结 合 基 金的 风 险 收益情 况 , 确 定安 全 垫 的放大 倍 数 ——
风 险 乘 数 ,并 在 安 全垫和 风 险 乘 数确 定 的 基础上 , 得 到 当期 风 险 资产的 最 高 配 置
规模与比例。
第 四 步 , 动 态 调整 稳 健资 产 和 风 险 资 产的 配 置比 例 , 并 结 合 市场 实 际运 行 态
势 制 定 风 险资 产 投 资策略 , 进 行 投资 组 合 管理, 实 现 基 金资 产 在 保本基 础 上 的 保
值增值 。
(2) 稳健资产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通 过 分 析判 断 宏观 经 济 运 行 趋 势及 其 引致 的 财 政 货 币 政策 变 化, 对 未
来 市 场 利 率趋 势 及 市场信 用 环 境 变化 作 出 预测, 并 综 合 考虑 利 率 变化对 不 同 债 券
品 种 的 影 响、 收 益 率水平 、 信 用 风险 的 大 小、流 动 性 的 好坏 等 因 素,在 确 保 基 金
资产收益安全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构造债券组合。
1)免疫策略
本基金采 用 剩 余期 限 与保 本 周 期 到 期 期限 匹 配的 积 极 投 资 策 略, 根 据保 本 周
期 的 剩 余 期限 动 态 调整稳 健 资 产 债券 组 合 久期, 有 效 控 制债 券 利 率、收 益 率 曲 线
等各种风险,保证债券组合收益的稳定性。
2)收益率曲线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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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基金将结合 对收益率 曲线变化的预测 , 适 时采 用 子 弹 、 杠 铃或 梯 形策 略 构
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从短、中、长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取收益。
3)相对价值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不同债券市场、 债券品种及信用等级的债券间利差的分析判断,
获取不合理的市场定价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4)骑乘策略
本 基 金 通 过 分 析收 益 率曲 线 各 期 限 段 的利 差 情况 , 买 入 收 益 率曲 线 最陡 峭 处
所 对 应 的 期限 债 券 ,持有 一 定 时 间后 , 随 着债券 剩 余 期 限的 缩 短 ,到期 收 益 率 将
迅速下降,基金可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收入。
5)回购策略
本 基 金 将 适 时 运用 回 购交 易 套 利 策 略 ,在 确 保基 金 资 产 安 全 的前 提 下 增强债
券组合的收益率。
6)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内部信用评级和外部信用评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信用产品
基本面的研究,形成对该信用产品信用级别综合评定, 并通过调整组合内信用产品
在信用等级和剩余期限方面的分布,获取超额收益。
(3)风险资产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充 分 发 挥基 金 管理 人 的 研 究 优 势, 将 严谨 、 规 范 化 的 选股 方 法与 积 极
主 动 的 投 资风 格 相 结合, 在 分 析 和判 断 宏 观经济 运 行 和 行业 景 气 变化、 以 及 上 市
公 司 成 长 潜力 的 基 础上, 通 过 优 选具 有 良 好成长 性 、 成 长质 量 优 良、定 价 相 对 合
理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超额收益。
① 行 业配置
本 基 金 通 过 对 宏观 经 济运 行 趋 势 、 产 业环 境 、产 业 政 策 和 行 业竞 争 格局 等 多
因 素 的 分 析和 预 测 ,确定 宏 观 及 行业 经 济 变量的 变 动 对 不同 行 业 的潜在 影 响 , 得
出 各 行 业 的相 对 投 资价值 与 投 资 时机 , 据 此挑选 出 具 有 良好 景 气 和发展 潜 力 的 行
业。
② 个股选择
本 基 金 综 合 运 用交 银 施罗 德 的 股 票 研 究分 析 方法 和 其 它 投 资 分析 工 具挑 选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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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良 好 成 长性 、 成 长质量 优 良 、 定价 相 对 合理的 股 票 构 建股 票 投 资组合 。 具 体 分
以下三个层次进行:
a)品质筛选
筛 选 出 在 公 司 治理 、 财务 及 管 理 品 质 上符 合 基本 品 质 要 求 的 上市 公 司, 构 建
备选股票池。 主要筛选指标包括: 盈利能力 ( 如 P/E、P/Cash Flow、P/FCF 、P/S、
P/EBIT 等) ,经营效率(如 ROE、ROA、Return on operating assets 等)和财务
状况(如 D/A、流动比率等)等。
b)公司质量评价
通过对上市公司直接接触和实地调研, 了解并 评估公司治理结构、 公 司战略、
所 处 行 业 的竞 争 动 力、公 司 的 财 务特 点 , 以决定 股 票 的 合理 估 值 中应该 考 虑 的 折
价 或 溢 价 水平 。 在 调研基 础 上 , 分析 员 依 据公司 成 长 性 、盈 利 能 力可预 见 性 、 盈
利 质 量 、 管理 层 素 质、流 通 股 东 受关 注 程 度五大 质 量 排 名标 准 给 每个目 标 公 司 进
行评分。
c)多元化 价值评估
在 质 量 评 估 的 基础 上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所处 的 不同 行 业 特 点 , 综合 运 用多 元 化
的 股 票 估 值指 标 , 对股票 进 行 合 理估 值 , 并评定 投 资 级 别。 在 明 确的价 值 评 估 基
础上选择价值被低估的投资标的。
2)权证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的 权 证 投资 以 权证 的 市 场 价 值 分析 为 基础 , 配 以 权 证 定价 模 型寻 求 其
合 理 估 值 水平 , 以 主动式 的 科 学 投资 管 理 为手段 , 充 分 考虑 权 证 资产的 收 益 性 、
流 动 性 及 风险 性 特 征,通 过 资 产 配置 、 品 种与类 属 选 择 ,追 求 基 金资产 稳 定 的 当
期收益。
十、基 金的 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三年期银行定 期存 款 税后 收 益 率 指 按 照基 金 合同 生 效 日 或 新 的保 本 周期 开 始
日 中 国 人 民银 行 公 布并执 行 的 同 期金 融 机 构人民 币 存 款 基准 利 率 (按照 四 舍 五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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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单位为百分数)计算的与当期保本周期同期限的
税后收益率。
本 基 金 是 保 本 型基 金 ,保 本 周 期 为 三 年, 保 本但 不 保 证 收 益 率。 以 三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税 后 收 益率作 为 本 基 金的 业 绩 比较基 准 , 能 够使 本 基 金保本 受 益 人 理
性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保本保证的有效性。
如 果 今 后 法 律 法规 发 生变 化 , 或 者 市 场变 化 导致 本 业 绩 比 较 基准 不 再适 用 ,
又或者市场出现更具权威、 且更能够 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业绩比较基准,则
本 基 金 管 理人 将 视 情况经 与 本 基 金托 管 人 协商同 意 后 调 整本 基 金 的业绩 比 较 基 准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低风险品种。
十二、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董 事 会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告 所 载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记 载 、误 导 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复 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 、 净 值 表 现 和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等 内 容, 保 证 复 核 内 容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83,287,284.33 8.46
其中:股票 83,287,284.33 8.46
2 固定收益投资 253,794,100.00 25.77
其中:债券 253,794,100.00 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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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
计
639,747,554.61 64.95
7 其他资产 8,137,612.91 0.83
8 合计 984,966,551.85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59,679,798.50 6.09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3,587,000.00 0.3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业
8,172,000.00 0.83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2,115,592.20 0.2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38,400.00 0.1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073,493.63 0.72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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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21,000.00 0.12
S 综合 - -
合计 83,287,284.33 8.50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300137 先河环保 1,180,000 24,756,400.00 2.53
2 002008 大族激光 1,000,050 13,240,662.00 1.35
3 600703 三安光电 500,006 11,375,136.50 1.16
4 600150 中国船舶 500,000 9,250,000.00 0.94
5 600804 鹏博士 600,000 8,172,000.00 0.83
6 300070 碧水源 160,021 5,285,493.63 0.54
7 600649 城投控股 300,084 2,115,592.20 0.22
8 600153 建发股份 300,000 1,929,000.00 0.20
9 002573 国电清新 100,000 1,788,000.00 0.18
1
0
600704 物产中大 200,000 1,658,000.00 0.17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9,673,000.00 8.1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9,673,000.00 8.13
4 企业债券 39,280,000.00 4.0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134,841,100.00 13.76
8 其他 - -
9 合计 253,794,100.00 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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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113005 平安转债 530,000 52,390,500.00 5.35
2 110418 11 农发18 500,000 49,670,000.00 5.07
3 122266 13 中信03 400,000 39,280,000.00 4.01
4 110023 民生转债 360,000 31,863,600.00 3.25
5 110015 石化转债 300,000 30,711,000.00 3.13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
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 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84,477.2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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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收利息 7,650,559.24
5 应收申购款 2,576.4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137,612.91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110023 民生转债 31,863,600.00 3.25
2 110015 石化转债 30,711,000.00 3.13
3 113002 工行转债 19,876,000.00 2.03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 三、基金的业 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4 年 3 月 31 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 保 证 基金 一 定 盈利, 也 不 保 证最 低 收 益。基 金 的 过 往业 绩 并 不代表 其 未 来 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 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
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列表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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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三个月 -0.20% 0.36% 1.06% 0.01% -1.26% 0.35%
2013 年度
6.78% 0.28% 4.31% 0.01% 2.47% 0.27%
2012 年度(自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40% 0.10% 2.32% 0.01% 0.08% 0.09%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 年 6 月 20 日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
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四、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一) 基金 费 用的 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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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 二) 基金费 用计 提方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1.2%年费率计提。计算
方法如下:
H=E ×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计 提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发 送 基金 管 理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在 保 本 周 期 内 ,本 基 金的 保 证 费 用 或 风险 买 断费 用 从 基 金 管 理人 的 管理 费 收
入中列支,向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支付。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年费率计提。 计算
方法如下:
H=E ×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计 提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发 送 基金 托 管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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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本基金在到期期间 (除保本周期到期日) 和过渡期内, 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免收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4)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 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
默 认 选 择 将所 持 有 本基金 份 额 转 为变 更 后 的“交 银 施 罗 德策 略 回 报灵活 配 置 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的年费
率计提,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同上。
(5) 除管理费和托管 费之外的基金费用, 由 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费用 由 基金 份 额 申 购 人 承担 , 不列 入 基 金 财 产 ,主 要 用于 本 基
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在 本 基 金 的 保 本周 期 内, 投资人 可 以 多次 申 购本 基 金 , 申购费率 按 每笔 申 购
申请单独计算,申购费率如下 :
申 购金 额(含 申购 费) 申 购费 率
50 万元以下 1.0%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0.8%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6%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4%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1000 元
若 保 本 周 期 到 期后 , 本基 金 不 符 合 保 本基 金 存续 条 件 , 转 型 为“ 交 银施 罗 德
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转型后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前端)
申 购金 额(含 申购 费) 前 端申 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1.5%
50 万元(含)至100 万元 1.2%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8%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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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1000 元
转 型 后 基 金 可 择机 开 通后 端 收 费 模 式 ,即 在 赎回 时 才 支 付 相 应的 申 购费 用 ,
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后端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后端)
持 有时 间 后 端申 购费率
1 年以内(含) 1.8%
1 年—3 年(含) 1.2%
3 年—5 年(含) 0.6%
5 年以上 0
因红利 自动 再投 资而 产生 的基金 份额 ,不 收取 相应 的申购 费用 。
本基金自 2013 年 4 月 11 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 本基金的养老金
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 老 金 客 户 指 基本 养 老基 金 与 依 法 成 立的 养 老计 划 筹 集 的 资 金及 其 投资 运 营
收 益 形 成 的补 充 养 老基金 等 , 具 体包 括 全 国社会 保 障 基 金、 可 以 投资基 金 的 地 方
社 会 保 障 基金 、 企 业年金 单 一 计 划以 及 集 合计划 。 如 将 来出 现 经 养老基 金 监 管 部
门 认 可 的 新的 养 老 基金类 型 , 本 公司 将 发 布临时 公 告 将 其纳 入 养 老金客 户 范 围 ,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特定申购费率
申 购金 额(含 申购 费) A 类特 定申购 费率
50 万元以下 0.40%
50 万元(含)至100 万元 0.32%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24%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16%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1000 元
有 关 养 老 金 客 户实 施 特定 申 购 费 率 的 具体 规 定以 及 活 动 时 间 如有 变 化, 敬 请
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
(a)保本周期内申购
申购 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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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申购 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 注 : 对 于 适 用固 定 金额 申 购 费 用 的 申购 , 净申 购 金 额 = 申 购总 金 额- 固 定
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 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 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 :在保本周期内, 某投资人投资40,000 元申购本基金(非网上交易) ,
假设对应的 申购费率为 1.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则其可得
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 元
净申购金额=40,000/ (1+1.0%)=39,603.96 元
申购 费用=40,000-39,603.96=396.04 元
申购份额=(40,000-396.04)/1.040=38,080.73 份
即: 投资 人投资40,000 元申购本基金 (非网上交易) , 可得到38,080.73 份
基金份额 。
(b)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 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 转型为 “交银施
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申购
1)前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 注 : 对 于 适 用固 定 金额 申 购 费 用 的 申购 , 净申 购 金 额 = 申 购总 金 额- 固 定
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 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 型 后 基 金 可 择机 开 通场 内 申 购 , 场 内申 购 目前 只 支 持 前 端 收费 模 式。 场 内
申购金额的有效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对应申购资金返还投资者。
例 二 : 若 保 本 周期 到 期后 , 本 基 金 不 符合 保 本基 金 存 续 条 件 ,转 型 为“ 交 银
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某投资者投资 40,000 元申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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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后的基金(非网上交易),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如果其选
择前端收费方式,申购费率为 1.5%,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 元
净申购金 额=40,000/ (1+1.5%)=39,408.87 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 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37,893.14 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外申购,申购份额为 37,893.14 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内申购,则申购份额为 37,893 份,其余 0.14 份对 应金额返
回给投资者。
2)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 人提出赎回时,后端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 ×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率
例 三 : 若 保 本 周期 到 期后 , 本 基 金 不 符合 保 本基 金 存 续 条 件 ,转 型 为“ 交 银
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某投资人投资40,000 元申购 转
型后的 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如果转型后基金开通后端
收费模式且该投资者 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 40,000 / 1.040 = 38,461.54 份
即:投资 人投资4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则可得到 38,461.54 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 按对应的
后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3)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 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承 担,不低于赎回费 总额 的 25%
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在 本 基 金 的 保 本周 期 内, 赎 回 费 率 随 基金 份 额的 持 有 时 间 递 减, 赎 回费 率 如
下:
持 有期 限 赎 回费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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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以内(含) 2.0%
1 年至2 年(含) 1.6%
2 年至3 年 1.2%
持有到保本周期到期日 0
若 保 本 周 期 到 期后 , 本基 金 不 符 合 保 本基 金 存续 条 件 , 转 型 为“ 交 银施 罗 德
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转型后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 有期 限 赎 回费 率
1 年以内(含) 0.5%
1 年—2 年(含) 0.2%
2 年以上 0
(4)赎回金额的计算
(a)保本周期内赎回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四 :某投资人在保本周期到期前 赎回 1 万 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2.0%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 费用 = 10,000 ×1.016×2.0%=203.20 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203.20=9,956.80 元
即:投资 人在保本周期到期前 赎回本基金 1 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是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9,956.80 元。
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赎回安排按本基金到期保本条款执行。
(b)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 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 转型为 “交银施
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赎回
1) 如果投资 人在保本周 期内申购, 或在转型后 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
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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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五 : 某投资人赎回通 过前端申购持有的 10,000 份基金份额, 对应 的赎回费
率为0.5%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 ×1.016×0.5% = 50.80 元
赎回金额 = 10,000 ×1.016-50.80 = 10,109.20 元
即:投资人 赎 回 本 基金 10,000 份 基 金 份 额, 假 设 赎 回 当 日 基 金 份额 净 值 是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109.20 元。
2) 如果 转型后基金开通后端收费模式且 投资 人在转型后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
申购费用,则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 ×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六 : 某投资人赎回通 过后端申购持有的 10,000 份基金份额, 对应 的后端申
购费率是1.8%, 赎回费率为 0.5%,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 申购
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 =10,000×1.016=10,160 元
后端申购费用 =10,000×1.010×1.8%=181.80 元
赎回费用=10,160×0.5%=50.80 元
赎回金额=10,160-181.80-50.80=9,927.40 元
即: 投资 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 假设赎
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投资者对应的后端申购费 率是1.8%,申购时的
基金净值为1.0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9,927.40 元。
(5)转换费
1)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 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 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
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 金 的 赎 回费 用 按照 各 基 金 最 新 的更 新 招募 说 明 书 及 相 关公 告 规定 的 赎
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的 25% 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
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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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 不 收 取 申 购 费用 的 基金 或 前 端 申 购 费用 低 的基 金 向 前 端 申 购费 用 高的 基 金
转 换 , 收 取前 端 申 购补差 费 用 ; 从前 端 申 购费用 高 的 基 金向 前 端 申购费 用 低 的 基
金 或 不 收 取申 购 费 用的基 金 转 换 ,不 收 取 前端申 购 补 差 费用 。 申 购补差 费 用 原 则
上 按 照 转 出确 认 金 额对应 分 档 的 转入 基 金 前端申 购 费 率 减去 转 出 基金前 端 申 购 费
率 差 额 进 行补 差 , 转出与 转 入 基 金的 申 购 补差费 率 按 照 转出 确 认 金额分 档 , 并 随
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 不 收 取 申 购 费用 的 基金 或 后 端 申 购 费用 低 的基 金 向 后 端 申 购费 用 高的 基 金
转 换 , 不 收取 后 端 申购补 差 费 用 ,但 转 入 的基金 份 额 赎 回的 时 候 需全额 收 取 转 入
基 金 的 后 端申 购 费 ;从后 端 申 购 费用 高 的 基金向 后 端 申 购费 用 低 的基金 或 不 收 取
申 购 费 用 的基 金 转 换,收 取 后 端 申购 补 差 费用, 且 转 入 的基 金 份 额赎回 的 时 候 需
全 额 收 取 转入 基 金 的后端 申 购 费 。后 端 申 购补差 费 用 按 照转 出 份 额持有 时 间 对 应
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 补差。
5)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 更 好 服 务 投 资者 , 本基 金 管 理 人 已 开通 基 金网 上 直 销 业 务 ,个 人 投资 者 可
以通过 “ 网上 直 销 交易平 台 ” 办 理基 金 转 换业务 , 其 中 部分 转 换 业务可 享 受 转 换
费 率 优 惠 ,优 惠 费 率只适 用 于 转 出与 转 入 基金申 购 补 差 费用 , 转 出基金 的 赎 回 费
用 无 优 惠 。可 通 过 网上直 销 交 易 平台 办 理 的转换 业 务 范 围及 转 换 费率优 惠 的 具 体
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体转换费率水平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 )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
6)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
行 调 整 , 并应 于 调 整后的 收 费 方 式和 费 率 在实施 前 依 照 《信 息 披 露办法 》 的 有 关
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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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 补 差 费= 转 入 确 认 金 额 × 对 应 的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注 : 对 于 适 用固 定 金额 申 购 补 差 费 用的 , 转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申 购 补差 费 =
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
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 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 (仅
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 A 为0)。
转 入 基 金 确 认 份额 的 计算 精 确 到 小 数 点后 两 位, 小 数 点 后 两 位以 后 的部 分 四
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
半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0 元,交银成 长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2.2700 元。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
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010=101,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 (1+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 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 1,000,000 份,持有期一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00 元, 交银趋势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 1.01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0 份交银增利 A 类 基金份额转换
为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 非网上交易) ,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 ×1.0200=1,02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5,072.0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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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 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 100,000 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
增利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2.2700 元。若
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 交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 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 非
网上 交易 ) ,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250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 (1+1.5%)=1,847.29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 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 100,000 份,该 100,000 份基金
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 61.52 元,转换申 请当日交银增利 A/B 类 基金份额净
值为 1.27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
交银货币A 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 ( 非网上交易) , 则转入确认
的交银增利A 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00=10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 (1+0.8%)=793.65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 )/1.2700=78,163.68 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 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 补 差 费= 转 入 确 认 金 额 × 对 应 的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
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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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 (仅
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 A 为0)。
转 入 基 金 确 认 份额 的 计算 精 确 到 小 数 点后 两 位, 小 数 点 后 两 位以 后 的部 分 四
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
一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 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 交银 稳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2.2700 元。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
稳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25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 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
一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 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 交银 货币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1.00 元。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
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25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 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
三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 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8500 元, 交银 增利 B 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 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
转换为交银增利B 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0.850=8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 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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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 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 100,000 份,该 100,000 份基金
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 61.52 元,转换申 请当日交银增利 B 类基 金份额净值
为 1.27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
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 利 B 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 B 类
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00=10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 份
(7)网上 直销的有关费率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已开 通 基金 网 上 直 销 业 务, 个 人投 资 者 可 以 直 接通 过 本公 司 网
站的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 (以下简称 “网上直销交
易平台 ” ) 办理开 户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
通过 网 上 直销 交 易 平台 办 理 本 基 金基 金 份 额申购 和 定 期 定额 投 资 业务的 个 人 投 资
者 将 享 受 申购 费 率 优惠, 通 过 网 上直 销 交 易平台 进 行 基 金转 换 , 从各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所 载 的零 申 购 费率的 基 金 转 换入 非 零 申购费 率 的 基 金, 转 出 与转入 基 金 的 前
端 申 购 补 差费 率 将 享受优 惠 , 其 他费 率 标 准不变 。 具 体 优惠 费 率 请参见 公 司 网 站
列示的 网上 直销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 公 司 基 金 网 上直 销 业务 已 开 通 的 银 行卡 及 各银 行 卡 交 易 金 额限 额 请参 阅 本
公司网站。
个 人 投 资 者 通 过本 基 金管 理 人 网 上 直 销交 易 平台 申 购 本 基 金 基金 份 额的 单 笔
最低金额为1000 元 (含) , 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 100 元 (含) , 不受网上
直销日常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投 资者可将其全
部 或 部 分 基金 份 额 转换成 其 它 基 金, 单 笔 转换申 请 不 受 转入 基 金 最低申 购 限 额 限
制。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可根 据 业务 情 况 调 整 上 述交 易 费用 和 限 额 要 求 ,并 依 据相 关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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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 三) 不列入 基金 费用的 项目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金 托 管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完 全 履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用 支 出或 基 金
财 产 的 损 失, 以 及 处理与 基 金 运 作无 关 的 事项发 生 的 费 用等 不 列 入基金 费 用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前 所 发 生的信 息 披 露 费、 律 师 费和会 计 师 费 以及 其 他 费用不 从 基 金 财
产中支付。
(四)基 金 管理 人 和 基金 托 管 人 可 根据 基 金 发展 情 况 调 整 基金 管 理 费率 和基
金 托 管 费 率。 基 金 管理人 必 须 在 调整 实 施 日前按 照 《 信 息披 露 办 法》的 规 定 在指
定 媒体 上刊登 公告 。
( 五) 基金税 收
本 基 金 运 作 过 程中 涉 及的 各 纳 税 主 体 ,其 纳 税义 务 按 国 家 税 收法 律 、法 规 执
行。
十五、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总 体更 新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了 “重要提示” 、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 托管人” 、
“相关服务机构” 、 “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 “基金的转换” 、 “基金的投 资” 、
“基金的业绩” 、 “托 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以及 “其他应披露事项” 等部分的内容。
“ 重要 提示” 部分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相关内容截止日。
“ 三、 基金管 理人 ”部分
1、“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更新 相关信息。
2、“ (二)主要成员 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更新董事会成员信息。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更新监事会成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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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高管人员”
更新公司高管成员信息。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更新基金经理 信息 。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
更新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信息。
“ 四、 基金托 管人 ” 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 相关信息。
“ 五、 相关服 务机 构 ” 部分
1、 “ (一)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
更新 直销机构的相关 信息。
“2、代销机构”
更新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2、 “ (二)登记机构”
更新登记机构相关信息。
3、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更新律师事务所相关信息。
4、 “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更新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
“ 八、 基金份 额的 申购 与 赎回 ”部分
“ (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
1、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
更新相关 信息。
“ 九、 基金的 转换 ”部分
更新相关表述。
“十 二 、基金 的投 资 ”部分
更新 “ (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到 2014 年3 月31 日。
“ 十三 、基金 的业 绩”部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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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基金的业绩, 数据截止到2014 年3 月31 日。
“ 二十 四、托 管协 议的内 容摘 要 ”部分
“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
更新 相关信息。
“ 二十 六、 其 他应 披露事 项 ” 部分
更新 了本次招募说明书 更新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 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