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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定投宝(519677)

银河定投宝:关于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开通银河定投宝中证腾安价值 100 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1 公告 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银河定投 宝中证 腾安价 值 100 指数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定投 宝中证 腾安指 数 
基金代码 519677 
基金运作 方 式 契约型开 放 式 
基金合同 生效 日 2014 年 3 月 14 日 
基金管理 人名 称 银河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管 人名 称 中国建设 银行股 份有限 公 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 《证 券投资 基
金运作管 理办法 》 、 《 银河定 投宝中证 腾安价 值 100 指数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银河 定投宝 中证腾
安价值 100 指数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招募 说明书 》 
转换转入 起始 日 2014 年 7 月 28 日 
转换转出 起始 日 2014 年 7 月 28 日 
注:1) 银 河定投 宝中证 腾安 价 值 100 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简 称 “ 本基 金 ” ; 
2) 银河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以 下简 称 “ 本公 司” 。 
2 日 常 转换 业 务 
2.1 转换费 率 
1 、





本基金与银 河银信 添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简 称 : 银河银信 添利债 券, 基金 代码 :A 类 519667 ;B 类 519666 ) 、 银河竞争 优势成 长股票 型证 券投资基 金 (简称: 银 河成 长股票, 基 金 代码 : 519668 ) 、 银河行业优 选股票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简 称: 银河行 业股票, 基金代 码 : 519670)、 银河沪 深 300 价值指 数证券 投资基金 (简称 :银河 沪 深 300 价值指数, 基金代 码 :519671 ) 、银 河蓝筹 精选股 票型 证券投 资 基金( 简称: 银河 蓝筹股 票 ,基金 代码 :519672 ) 、银 河创新 成长股 票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简称 : 银河创 新股票 ,基 金代码 :519674 ) 、银河消 费驱 动股 票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简称: 银河 消费股 票 ,基金 代码 :519678 ) 、银 河主题 策略股 票型 证券投 资 基金( 简称: 银河主 题股票 ,基 金代码 :519679 ) 、银河增 利 债 券型 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 金(简 称 :银河 增利债 券, 基金 代码 :A 类 519660 C 类 519661 ) 、 银河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简 称: 银河 灵活 配置混合 ,基金 代码 :A 类 519656 ;C 类 519657 )开 通转换业 务。基 金转换 费用 由转出基 金的 赎回费 用 和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 补 差 费 用 两 部 分 构 成 。 具 体 收 取 情 况 视 每 次 转 换 时 两 只 基 金 的申购费 率差异 情况和 赎回 费率而定 。基金 转换费 用由 投资人承 担 。 2 、





当转出 基金 申 购费 率 低于 转 入基 金 申购 费 率时 , 申购 费 用补 差 为按 照 转出 基 金金 额计 算的申购 费用差 额; 当转 出 基金申购 费率高 于或等 于转 入基金申 购费率 时, 不收 取 申购费用 补差 。 2.2 其 他 与 转 换 相关 的 事 项 1 、转换 业务办 理时 间 办 理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的 开 放 日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日 ( 本 公 司 公 告 暂 停 转换时除 外) 。具体 办理时 间与基金 申购、 赎回业 务办 理时间相 同 。 2 、基金 转换费 及份额 的计 算 采用外扣 法计算 ,具体 为 : A =[B× C× (1-D) / (1+E ) ]/F 其中, A 为转 入基金 份额 ; B 为转出基 金份额 ; C 为转 换 申请当日 转出基 金的基 金份 额净值 ; D 为转出基 金的对 应赎回 费 率 ,E 为 对应的 申购补 差费 率 ;F 为转换 申请当 日转入 基金的基 金份 额净值 ; 转入基金 份额的 计算精 确到 小数点后 两位 , 小数 点后两 位以后的 部分四 舍五入 , 由 此产 生的 收益和损 失由基 金财产 承担 。 3 、转换 业务规 则 1) 转换 的两只 基金必 须都是 由同一销 售机构 销售的 同一 基金管理 人管理 的、 在同 一 基金注册 登记机 构处注 册登 记的基 金 。投资 者办理 基金 转换业 务 时,转 出方的 基金 必须处 于 可赎回 状态 , 转入方的 基金必 须处于 可申 购状态 。 2) 基金 转换采 取未知 价法 , 即基金的 转换价 格以申 请受 理当日各 转出 、 转入 基金的 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 础进行 计算 。 3) 基金 转换以 份额为 单位进 行申请, 遵 循 “ 先 进先 出 ” 的 原则, 即 份额注 册日期 在前 的先转换 出, 份 额注册 日期在 后的后 转换出 , 如果 转换申 请当日 , 同时 有赎回 申请的 情况下 , 则遵 循先赎 回后转 换的处 理原 则。投 资 者可以 发起多 次基 金转换 业 务,基 金转换 费用 按每笔 申 请单独 计算 。 4) 注册 登记机 构以收 到有效 转换申请 的当天 作为转 换申 请日 (T 日) 。 正常 情况下 , 投资者转 换基金成 功的, 注册登 记机 构将 在 T +1 日对投 资 者 T 日的基金 转换业 务申请 进行 有效性确 认, 办理转出 基金的 权益扣 除以 及转入基 金的权 益登记, 在 T +2 日后 (包括该日) 投 资者可向 销售 机构查询 基金转 换的成 交情 况,并有 权转换 或赎回 该部 分基金份 额 。 5) 单笔 转换份 额不得 低 于 10 份。投资者 可将其 全部或 者部分基 金份额 转换成 其他 基金,单 笔转换申 请不受 转入基 金最 低申购限 额限制 。 6) 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 限制(目 前 为 10 份) , 则该 部分转出 基金的 基金份 额余 额将被同 时强制 赎回 。 7) 单个 开放日 基金净 赎回份 额及净转 出申请 份额之 和超 过上一开 放日基 金总份 额 的 10% 时, 为巨额赎 回。 发 生巨额 赎回 时, 基金 转出与 基金赎 回具 有相同的 优先级 , 基金 管理 人可根据 基金 资产组合 情况, 决定全 额转 出或部分 转出, 并且对 于基 金转出和 基金赎 回, 将 采取 相同的比 例确 认(另行 公告除 外) 。在转 出申请得 到部分 确认的 情况 下,未确 认的转 出申请 将不 予以顺延 。 8) 转换 后, 转入基 金份额 的 持有时间 将重新 计算 , 即转 入基金份 额的持 有期将 自转 入基金份 额被确认 日起重 新开始 计算 。 4 、暂停 基金转 换的情 形及 处 理 出现下列 情况之 一时, 本公 司可以暂 停基金 转换业 务 : 1) 不可 抗力的 原因导 致基金 无法正常 运作 。 2) 基金 账户冻 结期间 ,不 受 理基金转 换交易 申请 。 3) 证券 交易场 所在交 易时间 非正常停 市,导 致本公 司无 法计算当 日基金 份额净 值 。 4) 因市 场剧烈 波动或 其他原 因而出现 连续巨 额赎回, 本 公司认为 有必要 暂停接 受该 基金单位 转出申请 。 5) 法律 、 法 规、 规章规 定的 其他情形 或其他 在 《 基金合 同》 、 《 基金招 募说明 书》 已 载明并获 中国证监 会批准 的特殊 情形 。 6) 发生 上述情 形之一 的, 本 公司将立 即向中 国证监 会备 案并于规 定期限 内在至 少一 种中国证 监会指定 的媒体 上刊登 暂停 公告。 重新开 放基金 转换时 , 本公 司将最 迟提 前 3 个工 作日在至 少一 种中国证 监会指 定的媒 体上 刊登重新 开放基 金 转换 的公 告 。 3 基 金 销售 机 构 3.1 场外销售机构 3.1.1 直销机构 (1 )银河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 :上海 市浦东 新区 世纪大 道 1568 号 15 层 法定代表 人:许 国 平 公司网站 :www.galaxyasset.com (支 持网上 交易 ) 客户服务 电话 :400-820-0860 直销业务 电话 :(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 电话 :(021)38568985 联系人: 郑夫桦 、张鸿 、赵 冉 (2 )银河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北京分 公 司 地址:北 京市西 城区西 直门 外大 街 1 号西环 广 场 T3 座 15 楼 B5( 邮编:100044) 电话:(010 )58301616 传真:(010 )58301156 联系人: 孙 妍 (3 )银河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广州分 公 司 地址:广 州市越 秀区天 河 路 1 号锦绣联合 商务大 厦 25 楼 2515 室( 邮编:510075) 电话:(020 )37602205 传真:(020 )37602384 联系人: 史忠 民 (4 )银河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哈尔滨 分公 司 地址:哈 尔滨市 南岗区 花园 街 310 号苏宁电器 5 层银河 基 金( 邮编 :150001) 电话:(0451 )53928808 传真:(0451 )53905578 联系人: 崔 勇 (5 )银河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南京分 公 司 地址:南 京市太 平南 路 1 号 新世纪广 场 B 座 805 室(邮编 :210002 ) 电话:(025 )84671299 传真:(025 )84523725 联系人: 李晓 舟 (6 )银河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深圳分 公 司 地址:深 圳市福 田区景 田西 路 17 号赛格景苑 2 楼(邮 编 :518048 ) 电话:(0755 )82707511 传真:(0755 )82707599 联系人: 史忠 民 3.1.2 场外代销机 构 中信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交 通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4 其 他 需要 提 示的 事 项 1 、本公 告仅 对银河 定投 宝 腾安指 数与银 河增 利债券 、 银河主 题股票 、银 河创新 股 票、银河 蓝筹股票 、 银 河沪 深 300 价值指数 、 银河 行业股 票、 银 河成长股 票、 银河消 费股票 、 银河 银信添 利债券、 银河灵 活配置 混合 之间的基 金转换 业务予 以说 明, 解释 权归本 公司。 其他 基金间相 互转 换业务见 相关公 告。 投资者 欲了解本 公司旗 下基金 的详 细情况 , 请仔 细阅读 本公司 旗下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 ( 及其更 新 ) 、 基金 合同等相 关法律 文件; 亦可 登陆本公 司网站 。 (www.galaxyasset.com ) 或拨打本 公司客 户服务 电话 (400-820-0860 )查询 。 2 、基金 管理 人可以 根据 法 律法规 及基金 合同 的规定 对 上述收 费方式 和费 率进行 调 整,并应 于调整后 的收费 方式和 费率 实施 前 3 个工作 日在中 国证 监会指定 媒体上 公告 。 3 、风险 提示 :本基 金管 理 人承诺 以诚实 信用 、勤勉 尽 责的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财 产,但不 保证基金 一定盈 利, 也不保 证最低收 益。 基金的 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其将 来表现 。 投 资有风险 , 敬 请投资者 认真阅 读基金 的相 关法律文 件,并 选择适 合自 身风险承 受能力 的投资 品种 进行投资 。 银河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2014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