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鹏华策略(160627)

鹏华策略:关于开发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华 策略 优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关 于开 放申 购、 赎 回、 转换 和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的 公告 
第 1 页 共 8 页 
 
 
 
 
鹏 华策略 优选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关于开 放申 购、赎 回、 转换和 定期 定额
投 资业务 的公 告 
 
 
 
 
 
 
 
 
 
 
 
 
 
 
 
 
 
 
 
 
 
 
 
 
公告 送出 日期 :2014 年 7 月 9 日 
 
 
 鹏华 策略 优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关 于开 放申 购、 赎 回、 转换 和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的 公告 
第 2 页 共 8 页 
1 公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策略优 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策略优 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160627 
基金运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 式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4 年 6 月10 日 
基金管理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名 称 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 司 
公告依据 《 鹏 华 策 略 优 选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鹏华 策略优 选灵 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同》 
申购起始日 2014 年 7 月14 日 
赎回起始日 2014 年 7 月14 日 
转换转入起 始日 2014 年 7 月14 日 
转换转出起 始日 2014 年 7 月14 日 
定期定额投 资起始日 2014 年 7 月14 日 
 
2 日 常申购、赎 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 办理时间 
鹏华策略优 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 称 “本基 金” , 基金代码 :160627 ) 定于
2014 年 7 月 14 日起 本基金的 每个开放 日(本公 司 公 告暂停相关 业务的除 外)开放 日常申购 、赎
回、转换和 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 。 
3 日 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 限制 
本基金对单 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 不设置最 高申购金 额限 制。投资人 通过销售 机构申购 本基金,
单笔最低申 购金额为1,000 元 。通过基 金管理人 直销 中心申购本 基金,首 次最低申 购金额为50
万元,追加 申购单笔 最低金额 为 1 万元 。通过基 金管 理人网上交 易系统申 购本基金 ,单笔最 低申
购金额为 1,000 元。 投资人通 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 会员 单位办理场 内申购本 基金,单 笔最低申 购金
额为 1,000 元。 
基金管理人 可以根据 市场情况 ,在法律 法规允许 的情 况下,调整 上述规定 申购金额 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 理人必须 在调整生效 前依照 《信息披 露办 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 定媒体上 公告并报 中国
证监会备案 。 
 
3.2 申购费率 鹏华 策略 优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关 于开 放申 购、 赎 回、 转换 和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的 公告 
第 3 页 共 8 页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 率 
M<100 万元 1.50% 0.6% 
100 万元≤M< 500 万元 1.00% 0.3% 
500 万元 ≤M 1000 元/笔 1000 元/笔 
注: 1、 本基金的 申购费用 应在投资 人申购基 金份额 时收取。 投资人 在一天之 内如果有 多笔申 购,
适用费率按 单笔分别 计算。 
2、 通过 基金管理 人的直销 柜台申购 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 养老金客户 适用特定 申购费率 , 其 他投资人
申购本基金 基金份额 的适用一 般申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 指基本养 老基金与 依法成立 的养老计 划筹 集的资金及 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 成的补充 养老
基金等,包 括全国社 会保障基 金、可以 投资基金 的地 方社会保障 基金、企 业年金单 一计划以 及集
合计划。如 将来出现 经养老基 金监管部 门认可的 新的 养老基金类 型,基金 管理人可 在招募说 明书
更新时或发 布临时公 告将其纳 入养老金 客户范围 ,并 按规定向中 国证监会 备案。非 养老金客 户指
除养老金客 户外的其 他投资人 。 
3、本基金的 场内申购 费率由基 金代销机 构参照 场外 申购费率执 行。 
4 日 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 限制 
本基金对单 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 不设置最 低赎回份 额限 制。投资人 赎回本基 金份额时 ,可申请
将其持有的 部分或全 部基金份 额赎回; 账户最低 余额 为 30 份基金 份额, 若某笔赎 回将导致 投资
人在销售机 构托管的 单只基金 份额余额 不足 30 份时 , 该笔赎回业 务应包 括账户内 全部基金 份额,
否则,剩余 部分的基 金份额将 被强制赎 回。 
基金管理人 可以根据 市场情况 ,在法律 法规允许 的情 况下,调整 上述规定 赎回份额 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 理人必须 在调整生 效前依照 《信息披 露办 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 定媒体上 公告并报 中国
证监会备案 。 
4.2 场外赎回 费率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75% 
30 天≤N<1 年 0.50% 
1 年≤N<2 年 0.25% 
2 年≤N 0 
注: 赎回费 用由赎回 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 承担 ,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
取。 对持 续持有期 少于 30 日的投资 人收取的 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 财产; 对持续 持有期少 于 3 个月鹏华 策略 优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关 于开 放申 购、 赎 回、 转换 和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的 公告 
第 4 页 共 8 页 
的投资人收 取的赎回 费总额的75%计入 基金财产 ;对 持续持有期 长于 3 个 月但少于6 个月的 投资
人收取的赎 回费总额 的 50%计 入基金财 产;对持 续持 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 资人,将 不低于赎 回费
总额的 25% 计 入基金 财产。上 述未纳入 基金财产 的赎 回费用于支 付登记费 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 费。 
4.3 场内赎回 费率 
本基金场内 赎回费率 按 0.5 % 设置,赎 回费用 100 % 归入基金资 产。 
4.4 其他与赎 回相关的事 项 
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 原 普丰 基金 终止上市 前持有的 原普 丰基金份额 ,持有期 限自《鹏 华策略优
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生效 之日 起计算;基 金份额持 有人通过 集中申购 和日
常申购所得 的基金份 额,持有 期限自登 记机构确 认登 记之日起计 算 。 
5 日 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的转 换按照转 出基金的 赎回费用 加上转出 与转 入基 金申购 费用补差 的标准收 取费用。
具体转换费 用组成如 下: 
1 、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 赎回费率 按持有年 限递减, 具体各基 金的 赎回费率请 参见各基 金的招募 说明书或
相关业务公 告,并可 在本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查询。基 金转换费 用中转出 基金的赎 回费
总额不低于 25% 归入 转出基金 的基金财 产。 
2 、申购费用 补差 
(1) 当转出基 金申购费 低于转入 基金申购 费时, 则按 差额收取申 购费用补 差; 当转出基 金申
购费高于或 等于转入 基金申购 费时,不 收取费用 补差 。 
(2)免申购 费用的基 金 转入本 基金,转 换申购 费用 补差为本基 金的申购 费。 
5.2 其他与转 换相关的事 项 
1 、转换业务 适用基金 范围 
本基金转换 业务适用 于本基金 与鹏华中 国 50 开 放式 证券投资基 金、普天 收益证券 投资基金、
普天债券投 资基金 (包含 A 级和 B 级) 、 鹏华 价值优势 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鹏华 动力增长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鹏华优质 治理股票 型证 券投资基金 (LOF) 、 鹏华盛世 创新股票 型证
券投资基金 (LOF ) 、 鹏华沪深300 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LOF ) 、鹏 华丰收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鹏
华中证 500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鹏华货币 市场 证券投资基 金(包含 A 级和B 级 ) 、鹏华 丰润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鹏华消 费领先灵 活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鹏华 中证信息 技术指数 分级鹏华 策略 优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关 于开 放申 购、 赎 回、 转换 和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的 公告 
第 5 页 共 8 页 
证券投资基 金和鹏华 中证 800 非银行金 融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基金 之间的基 金转换。


今后本基金 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开放式基 金,若开 通与 本基金的转 换业务, 本基金管 理人将另 行公告。 2 、基金转换 份额的计 算 基金转换计 算公式如 下: 转出金额= 转出份额 ×转出基 金当日基 金份额净 值 转出基金赎 回手续费 =转出份 额×转出 净值×转 出基 金赎回手续 费率 补差费(外 扣)=( 转出金额 -转出基 金赎回手 续费 )×补差费 率/(1+ 补差费率 ) 转换费用= 转出基金 赎回手续 费+补差 费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转换费 用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 转入基金 当日基金 份额净 值 例如: 某 基金份额 持有人 (非养老 金客户 ) 持有本 基 金 10,000 份 基金份 额 1 年后( 未满2 年) 决定转换为 鹏华价值 优势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假设转换 当日转出 基金份额 净值是 1.19 元, 转入 基金的份 额净值是 1.08 元 , 对应赎 回费率 为 0.25 % , 申购补 差费率为0, 则 可得到的 转 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 1 0,000×1 .19 =11,900 元 转出基金赎 回手续费 = 10,000 ×1.19×0 .25 %=29.75 元 补差费(外 扣)=(11,900-29.75 )× 0%/ (1+0%)=0 元 转换费用=29.75+0 =29.75 元 转入金额=11,900-29.75=11,870.25 元 转入份额=11,870.25/1.08 =11,990.97 份 即:某基金 份额持有 人持有 10,000 份 本基金份 额 1 年后(未满2 年)决 定转换为 鹏华价值 优势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LOF ) ,假设 转换当日 本基 金份额净值 是 1.19 元,转入 基金的基 金份 额净值是 1.08 元,则 可得到的 转换份额 为 11,990.97 份。 3 、转换业务 规则 (1) 基 金转换只 能在同一 销售机构 进行 , 且办理 基金 转换业务的 代理销售 机构须同 时具备拟 转出基金及 拟转入基 金的合法 授权代理 资格,并 开通 了相应的基 金转换业 务。 (2)注册登 记机构以 收到有效 转换申请 的当天 作为 转换申请日 (T 日) 。 投资人转 换基金成 功的, 注册登 记机构 在 T+1 日 为投资人 办理权益 转换 的注册登记 手续, 投资 人通常 可自 T+2 日 (含 该日)后向 业务办理 网点查询 转换业务 的确认情 况, 并有权转换 或赎回该 部分基金 份额。


鹏华 策略 优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关 于开 放申 购、 赎 回、 转换 和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的 公告 第 6 页 共 8 页 (3) 基 金转换后 , 转入 的基金份 额的持有 期将自 转入 的基金份额 被确认之 日起重新 开始计算 。 (4) 本 公司基金 单笔转 换 申请的最 低份额 为 200 份 , 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将 其全部或 部分基金 份额转换。 单笔转换 申请不受 转入基金 最低申购 金额 的限制。


(5)单个基 金场外账 户最低余 额为 30 份基金份 额, 若某笔转换 将导致投 资人在销 售机构托 管的单只基 金份额余 额不足 30 份时, 该笔 转换业务 应 包括账户内 全部基金 份额, 否则, 剩 余部分 的基金份额 将被强制 赎回。 (6) 基 金转换以 申请当日 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 础计算 。 投资人采用 “ 份额转 换 ” 的原 则提交申 请。转出基 金份额必 须是可用 份额,并 遵循赎回 处理 的原则。 6 定 期定额投资 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 基金申购业务的 一 种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代销机构 提交申请,约 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 额及扣款方式, 由代销机构 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 定资金账户内自 动 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 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申购费率及计算 公式等同 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 足不同条件的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如定期定额申购期 限适逢基 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电 子交易平台等特殊 渠 道递交的定 期定额投 资业务申 请,或基金 管理人 认为 适合的其他 条件, 基金 管理人可 对该部分 投资 者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 并及时公告。投 资者办理该 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 当时有效的业务 规 定或相关公 告为准。 (1)扣款日 期和扣款 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前,须指定本 人的一个 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 账户,并经办 理本业务的代销机构认可 。投资者须遵循 各销售机构 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 与销售机构约定 每 月固定扣款 金额。 本基金 定期定额 投资每 期最低扣 款 金额为人民 币 100 元 ( 含100 元) , 各 代销机 构可根据需 要设置等 于或高于100 元的 最低扣款 金额 , 具体最低扣 款金额以 代销机构 的规定为 准。


(2)交易确 认 本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 知价”和“金额申 购”的原 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 申请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基金申购申请 日(T 日) 为本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 (如遇非基金开 放 日则顺延至 基金下一 开放日) , 基金份额 将在 T+1 工 作日确认成 功后直接 计入投资 人的基金 账户 内。 基金份额确 认查询起 始日为 T +2 工作 日。 投资人 办理基金定 期定额投 资业务申 购基金后, 本 基金已开放 赎回业务 的, 投资者可 从 T+2 工 作日起办 理基金的赎 回。 赎 回费率 按照相关 基金合同 约定的一般 赎回业务 的赎回费 率执行。 鹏华 策略 优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关 于开 放申 购、 赎 回、 转换 和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的 公告 第 7 页 共 8 页 (3)变更和 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的变更和 终止,须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 相关凭证到原 办理该业务 网点申请 办理,办 理程序遵 循各销售 机构 的规定。 7 基 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 机构 7.1.1 直销 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 销中心,包括本公 司设在深 圳、北京、上海、武汉、 广州的直销中 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福华 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 会中心 43 层


网址:www.phfund.com 全国统一客 服务电话 :400-6788-999 7.1.2 场外 代销机构 1 、 场外 销售机构 : 工 商银行 、 国信证 券、 华西证券 、 申银万国证 券、 长 城证券 、 光大 证券 、 安信证券 、 信达证券 、中投证 券、广州 证券、 中信 建投证券、 方正证券 、长江证 券、海通 证券、 深圳众禄、 诺亚正行 、杭州数 米、天相 投资、上 海长 量、上海好 买、北京 展恒、上 海天天、 和讯 信息、深圳 新兰德、 万银财富 北京、北 京恒天明 泽、 北京增财。 2 、基金管理 人可以根 据相关法 律法规要 求,调 整本 基金的业务 办理机构 ,并及时 公告。


3 、 本基 金各销售 机构可能 因业务安 排、 系统设置 等原 因, 在办 理本基金 申购 、 赎回 、 转换和 定期定额业 务时,相 关业务规 则、办理 时间和要 求的 资料、信息 等有所区 别,投资 者在办理 本公 告项下相关 业务时, 除应遵循 本公告内 容外,还 应按 照各销售机 构的要求 执行。 4 、 部分销 售机构针 对以特定 交易方式 (如网 上交易 、 电话交易等 ) 等进 行基金申 购或定期 定 额申购的投 资者 以费 率优惠, 具体费率 优惠方式 以代 销机构的规 定为准。 5 、 以上各 销售机构 的地址 、 联系方 式、 工 作日办理 业 务的具体时 间和其它 有关信息 、 规定 等 事项,请参 见本基金 的份额发 售公告、 相关业务 公告 及各销售机 构的有关 规定,也 可致电各 销售 机构客户服 务电话咨 询。 7.2 场内销售 机构 具有基金代 销业务资 格的深圳 证券交易 所会员单 位: 爱建证券、 安信证券 、渤海证 券、财达 证券、财 富证 券、财富里 昂、财通 证券、长 城证券、 长江证券、 川财证券 、大通证 券、大同 证券、德 邦证 券、第一创 业、东北 证券、东 方证券、 东海鹏华 策略 优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关 于开 放申 购、 赎 回、 转换 和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的 公告 第 8 页 共 8 页 证券、 东莞 证券、 东吴证券 、 东兴证 券、 高 华证券、 方正证券、 光大证券 、 广发 证券、 广 州证券、 国都证券、 国海证券 、国金证 券、国开 证券、国 联证 券、国盛证 券、国泰 君安、国 信证券、 国元 证券、 海通 证券、 恒泰长财 、 恒泰证 券、 红 塔证券、 宏源证券、 宏信证券 、 华安 证券、 华 宝证券、 华创证券、 华福证券 、华林证 券、华龙 证券、华 融证 券、华泰联 合、华泰 证券、华 西证券、 华鑫 证券、 江海 证券、 金元证券 、 开源证 券、 联 讯证券、 民生证券、 民族证券 、 南京 证券、 平 安证券、 齐鲁证券、 日信证券 、瑞银证 券、山西 证券、上 海证 券、申银万 国、世纪 证券、首 创证券、 天风 证券、 天源 证券、 万和证券 、 万联证 券、 西 部证券、 西藏同信、 西南证券 、 厦门 证券、 湘 财证券、 新时代证券 、信达证 券、兴业 证券、银 河证券、 银泰 证券、英大 证券、招 商证券、 浙商证券 、中 航证券、中 金公司、 中山证券 、中投证 券、中天 证券 、中信建投 、中信浙 江、中信 万通、中 信证 券、中银证 券、中邮 证券、中 原证券( 排名不分 先后 ) 。 如果会员单 位有所增 加或减少 ,请以深 圳证券交 易所 的具体规定 为准。 8 基 金份额净值 公告/基金 收益公告的披 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 基金份额 申购或者 赎回后, 本基金在 每个 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 网站、基 金份额发 售网点以及 其他媒介 ,披露开 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 值和 基金份额 累 计净值。 9 其 他需要提示 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 本基金开 放申购、 赎回、转 换和定期 定额 业务的有关 事项予以 说明。投 资人欲了 解本基金相 关业务规 则的详细 情况,请 阅读 2014 年6 月 11 日刊 登在《上 海证券报 》上的《 鹏华 策略优选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 书》 , 或登陆本基 金管理人 网站 (www.phfund.com ) 查询,并以 此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 理人承诺 以诚实信 用、勤勉 尽责 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 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 保证最低 收益。投 资人定期 定额 投资是引导 投资人进 行长期投 资、平均 投资 成本的一种 简单易行 的投 资方 式。但是 定期定额 投资 并不能规避 基金投资 所固有的 风险,不 能保 证投资人获 得收益, 也不是替 代储蓄的 等效理财 方式 。请投资人 投资本基 金前认真 阅读本基 金的 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 书,并根 据自身风 险承受能 力选 择适合自己 的基金产 品。敬请 投资人注 意投 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7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