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招商标普(人民币)(000391)

招商标普:2014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度第二 次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标普 高收益 红利指 数(QDII) 
基金主代 码 000391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013 年 12 月 11 日 
基金管理 人名称 招商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 人名称 中国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 资基金 信息披 露 管理办法 》、
《 招 商 标 普 高 收 益 红 利 贵 族 指 数 增 强 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合同 》 、 《招 商标普
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 说明书 》等 
收益分配 基准日 2014 年6 月26 日 
截止收益 分配基 准
日的相关 指标 
基 准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单
位:人民 币元) 
1.0592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 人民币 元) 
571,951.67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 额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114,390.33 
本次分红 方案( 单位: 元/10 份基 金份额 ) 0.1300 
有关年度 分红次 数的说 明 
本次分红 为本基 金 2014 年度第二 次分
红 
注:1 、本 基金每 年收益 分配次数 最多为12 次 , 每次收益 分配比 例不得 低 于该次可 供分配
利润的20% ,美 元/港币 基金份额 的每份 额分配 金 额为人民 币份额 的每份 额 分配数额 按照权
益登记日 前一工 作日美 元/港币估值 汇率折 算后的 美元/港币 金额, 计算结 果以美元/ 港币
为单位; 
2 、本基金 截止基 准日按 照基金合 同约定 的分红 比 例计算的 应分配 金额= 基 准日基金 可
供分配利 润*20%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 日 2014 年 7 月9 日 
除息日 2014 年 7 月8 日 
现金红利 发放日 2014 年 7 月1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 日登记 在册的 本 基金全体 份额持 有人 红利再投 资相关 事项的 说 明 
1 )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投 资 者 其 转 投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净值日 为:2014 年 7 月 8 日; 
2)红利再 投资的 基金份 额可赎回 起始日 :2014 年 7 月
11 日。 
3) 人民币基 金份额 现金 分红为人 民币, 美元/港 币基金
份 额 现 金 分 红 为 美 元/ 港 币 。 不 同 币 种 份 额 红 利 再 投 资
适用的净 值为该 币种份 额 的净值。 
税收相关 事项的 说明 根据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的财税 字 【2002 】128 号 《关
于开放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有 关税收问 题的通 知》 , 对 投资
者 (包括个人 投资者 和机 构投资者) 从 基金分 配中 取得
的收入, 暂不征 收个人 所 得税和企 业所得 税。 
费用相关 事项的 说明 1)本基金 本次分 红免收 分红手续 费; 
2 )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其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基 金
份额免收 申购费 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收益发放办法 
1 ) 选择 现金分 红方式 的 投资者的 红利款 将于 2014 年7 月 14 日自 基金托 管账户划
出。 
2 ) 选择 红利再 投资分 红 方式的投 资者所 转换的 基 金份额于2014 年7 月 10 日直接计
入其基金 账户。2014 年7 月 11 日 起投资 者可以 查询、赎 回。 
3 ) 权益 登记日 之前办 理 了转托管 转出尚 未办理 转 托管转入 的投资 者,其 分 红方式一
律按照红 利再投 资处理 , 所转出的 基金份 额待转 托 管转入确 认后与 红利再 投 资所得份 额一
并划转。 
3.2 提示 
1 ) 权益 登记日 前一工 作 日申请申 购的基 金份额 不 享有本次 分红权 益,权 益 登记日前
一工作日 申请赎 回的基 金 份额仍享 有本次 分红权 益 。 
2 ) 本次 分红确 认的方 式 按照投资 者在权 益登记 日 之前最后 一次选 择的分 红 方式为
准。投资 者如需 修改分 红 方式,请 务必在 权益登 记 日前一日 的交易 时间结 束 前(即 2014
年7 月 8 日 15:00 前) 到 销售网点 办理变 更手续 , 投资者在 权益登 记日前 一 个工作日 超过
交易时间 提交的 修改分 红 方式的申 请对本 次收益 分 配无效。 对于未 选择具 体 分红方式 的投
资者,本 基金默 认的分 红 方式为现 金分红 方式。 
3.3 咨询办法 
1 )招商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客户服 务中心 电话:400-887-9555 (免 长途话 费 )。 
2 )招商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www.cmfchina.com 。 
3 )招商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直销网 点及本 基金各 代 销机构的 相关网 点(详 见 本基金招
募说明书 及相关 公告) 。 



招商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2014 年 7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