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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策略(240005)

华宝策略: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华 宝 兴业 多 策略 增 长开 放 式证 券 投资 基 金 
 招募 说 明书 摘要 ( 更新 ) 
2014 年第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 提示 】 华 宝兴业多 策略增长 开放式 证券投资 基金于2004 年3月24日获中 国证监会 证监基 金字【2004 】 41号文 批准 募集 ,基 金合 同于2004 年5月11 日 正式 生 效。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本招 募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 确、 完整。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监 会核 准, 但 中国证 监会 对 本 基金 募集 的核准 ,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作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证 , 也不 表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 有风 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 勉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不 保证 本基 金 一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人 申购 基金时 应认 真阅 读本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本摘 要根据《 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 书》编写 ,并经 中国证监 会核准 。 《基金合 同》是约 定 基金当 事人 之间 权利、 义 务的法 律文 件。 投 资人 自 取得依 《 基金 合同》 所发 售的基 金份 额 , 即 成为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和 《基 金 合同》 当 事人, 其持 有基 金份额 的行 为本 身即 表明 其对 《基 金合 同 》 的 承 认和接 受, 并按 照 《 基金 法》 、 《 运作 办法》 、 《 基金 合同》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享 有权利 、 承 担义 务; 基 金投资 人欲 了解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的权 利和 义务 ,应 详细查 阅《 基金 合同 》 。 本 招募说明 书摘要所 载内容 截止日为2014年5月11 日, 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 值表现 截止日为2014 年3月31日 ,数 据未 经审 计 。


2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 期 本基金 自 2004 年 3 月 31 日到 2004 年 4 月 30 日向 个人投 资者 和机 构投 资者 同时发 售, 《基 金 合 同》 于 2004 年 5 月 11 日 生效。 二、 基金管理人 (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基金管 理人 :华 宝兴 业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 纪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 融中 心 58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8 楼 法定代 表人 :郑 安国 总经理 :HUANG Xiaoyi Helen (黄 小薏 ) 成立日 期:2003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 本:1.5 亿元


电话:021 -38505888 联系人 : 韩 东霞 股权结 构: 中方 股东 华宝 信托 有 限责 任公 司持 有 51%的股 份, 外方 股东 领先 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持有 49%的 股份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 董事会 成员 郑安国 先生 ,董 事长 ,博 士、高 级经 济师 。曾 任南 方证券 有限 公司 发行 部经 理、投 资部 经理 、 南方证 券有 限公 司投 资银 行部总 经理 助理 、 南方 证 券有限 公司 上海 分公 司副 总经理 、 南方 证券 公司 研究所 总经 理级 副所 长 、 华宝信 托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副总 经理 、 总经 理、 总 裁。 现任 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华 宝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 长、 华宝 投资 有限 公司 董 事、 总经 理, 中国 太平 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 HUANG Xiaoyi Helen ( 黄 小薏) 女士 ,董 事, 硕士 。曾任 加拿 大 TD Securities 公 司金 融分 析 师,Acthop 投 资公 司财 务 总监 。2003 年5 月 加入 华 宝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曾 任公 司营 运总 监、 董事会 秘书 、副 总经 理, 现任公 司总 经理 。 Lionel PAQUIN 先 生, 董 事,硕 士。 曾在 法国 财政 部、法 国兴 业银 行、 领先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从事监 察、 风险 管理 和专 户平台 等业 务, 现任 领先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裁。 谢文杰 先生 , 董事 , 硕 士 。 曾 任汇 丰银 行外 汇及 期 权交易 员 、 法 国兴 业银 行 及投资 银行 初级 市 3 场及衍 生品 团队 负责 人 、 法国兴 业银 行及 投资 银行 债务融 资部 亚洲 区 (除 日 本外 ) 董 事总 经理 兼结 构化衍 生品 主任 、 法国 兴 业亚洲 有限 公司 环球 市场 部中国 区销 售及 交易 部门 主管 、 法 国兴 业亚 洲有 限公司 领先 资产 管理 中国 区业务 部门 主管 、 华宝 兴 业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 现 任领 先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总经 理, 亚洲地 区主 管。 张群先 生 , 独 立董 事, 博 士、 教授 、 博 导。 曾任 北 京科技 大学 经济 管理 学院 (现 东凌 经济 管理 学院) 教 授、 院 长。 现 任 北京科 技大 学东 凌经 济管 理学院 教授、 学术 委员 会 副主席 , 管理 科学 研究 所所长 。 罗飞先 生 , 独 立董 事, 博 士、 教授 、 博 导。 曾任 中 南财经 政法 大学 会计 系讲 师、 会计 系西 方会 计研究 室主 任、 会计 系副 主任、 会计 学院 院长 。现 任中南 财经 政法 大学 经济 与会计 监管 中心 主 任 。 江岩女 士, 独 立董 事, 法 学学士、 工商 管 理 硕士。 曾任中 国政 法大 学教 师 、 深圳市 轻工 集团 公 司法律 秘书 、 南方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深圳 总部 总经 理、 国际 业务 总部 总经 理 助理 、 总 经理 。 现 任北 京竞天 公诚 律师 事务 所律 师。 2、 监事会 成员 Anne MARION-BOUCHACOURT 女士, 监事 ,硕 士。 曾 任普华 永道 总监 ,杰 米尼 咨询金 融机 构业 务 副总裁 , 索尔 文国 际副 总 裁, 法兴 集团 人力 资源 高 级执行 副总 裁兼 执行 委员 会委员 。 现任 法兴 集团 中国区 负责 人, 集团 管理 委员会 委员 。 贾璐女 士, 监 事, 硕 士, 高级工 程师。 曾任 宝钢 自 动化部 组干 科主 办 , 宝 钢 国贸公 司人 事部 人 才开发 室主 任, 宝钢 国际 公司人 力资 源部 部长 、组 织部部 长, 宝钢 资源 (国 际)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 现任华 宝投 资公 司副 总经 理,宝 钢集 团金 融系 统党 委副书 记。 贺 桂先先生 ,监事 ,本科。 曾任华宝 信托投 资有限责 任公司研 究部副 总经理, 现 任公司营 运副 总监。 3、 总经理 及其 他高 级管 理人 员 HUANG Xiaoyi Helen ( 黄 小薏) 女士 ,总 经理 ,硕 士。曾 任加 拿 大 TD Securities 公司 金融 分 析师,Acthop 投资 公司 财 务总监 。2003 年 5 月 加入 华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曾 任公 司营 运总 监、董 事会 秘书 、副 总经 理,现 任公 司总 经理 。 Alexandre Werno 先生 , 常务副 总经 理, 硕士 。曾 在法兴 集团 从事 内审 监察 及国际 业务 战略 风 险管理 工作 ; 曾任 法国 兴 业银行 全球 市场 执行 董事 、 中 国业 务发 展负 责人 。2013 年5 月 加入 华宝 兴 业基金 管理 公司 任总 经理 高级顾 问。 现任 公司 常务 副总经 理。 任志强 先生 , 副总 经理 , 硕士 。 曾 任南 方证 券有 限 公司上 海分 公司 研究 部总 经理助 理 、 南 方证 券 研 究 所 综 合 管 理 部 副 经 理 , 华 宝 信 托 投 资 责 任 有 限 公 司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总 经 理 兼 投 资 管 理 部 总 经 4 理、华 宝信 托投 资责 任有 限公司 总裁 助理 兼董 事会 秘书, 华宝 证券 经纪 有限 公司董 事、 副总 经理 。 2007 年 8 月 加入 华宝 兴 业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曾 任华宝 兴 业 行业 精选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 理。现 任华 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投 资总监 。 向辉先 生 , 副 总经 理, 硕 士。 曾在 武汉 长江 金融 审 计事务 所任 副所 长 、 在 长 盛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市场 部任 职 。2002 年 加 入华宝 兴业 基金 公司 参与 公司的 筹建 工作 , 先后 担 任公司 清算 登记 部总 经 理、营 运副 总监 、营 运总 监。现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刘月华 先生 , 督察 长, 硕 士。 曾在 冶金 工业 部、 国 家冶金 工业 局 、 中 国证 券 业协会 等单 位工 作。 现任华 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 4、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王智慧 先生 , 研究 部总 经 理、 华宝 兴业 大盘 精选 股 票、 华宝 兴业 医药 生物 、 华宝兴 业多 策略 股 票基金 经理 ,管 理学 博士 ,证券 从业 经 历 12 年 。 曾在中 国国 际金 融有 限公 司、上 海申 银万 国证 券 研究所 、 浙江 龙盛 集团 、 国元证 券有 限公 司从 事投 资研究 工作 。 2009 年 8 月 加入华 宝兴 业基 金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先 后 任 研 究 部 副 总 经 理 、 投 资 经 理 、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的 职 务 , 现 任 研 究 部 总 经 理 ,2012 年 1 月至 今任 华宝 兴业 大 盘精选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基 金经 理,2012 年 2 月起兼 任华 宝兴 业医 药 生物优 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2013 年 2 月起兼 任华 宝兴 业多 策略 增长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华宝兴 业多 策略 增长 开放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历 任基 金经理 为 童 国林 先生 , 任职 时间 为 2004 年 5 月至 2006 年 4 月。 余荣 权 先生, 任职 时间 为 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4 月。 黄 小 坚先生 , 任 职时 间为 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10 月。 胡 戈游 先生 ,任 职时 间为 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1 月 。牟 旭东 先生, 任职时 间 为 2007 年 10 月至 2013 年 2 月。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任志强 先生 ,副 总经 理、 投资总 监。 郭 鹏飞先 生,国内 投资部总 经理、 华宝兴业 宝康灵活 配置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华 宝兴业 新兴产 业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刘自强 先生 ,投 资副 总监 、华宝 兴业 动力 组合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王 智慧先 生,研究 部总经理 、华宝 兴业大盘 精选股票 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华宝 兴业医 药 生物优 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 华宝兴业 多策略 增长开放 式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 邵 喆阳先生 ,国内 投资部副 总经理 、 华宝兴 业收益增 长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 金经理 、华宝 兴业服 务优 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5 (三) 基金管 理人 内部 控制 制度 1、内 部风 险控 制原 则 健全性 原则 。内 部控 制机 制必须 覆盖 公司 的各 项业 务、各 个部 门和 各级 岗位 ,并渗 透到 决策 、 执行、 监督 、反 馈等 各个 环节; 有效性 原则 。 通过 设置 科 学清晰 的操 作流 程 , 结 合 程序控 制 , 建 立合 理的 内 控程序 , 维护 内部 控制制 度的 有效 执行 ; 独立性 原则 。公 司必 须在 精简高 效的 基础 上设 立能 充分满 足公 司经 营运 作需 要的部 门和 岗位 , 各部门 和岗 位在 职能 上保 持相对 独立 性; 公司 自有 资产、 各项 委托 基金 财产 、其他 资产 分离 运作 , 独立进 行; 相互制 约原 则 。 内 部部 门 和岗位 的设 置必 须权 责分 明、 相互 制约 , 并 通过 切 实可行 的相 互制 衡 措施来 消除 内部 控制 中的 盲点; 防火墙 原则 。 公 司基 金管 理、 交 易、 清算 登记、 信 息技术 、 研 究、 市场 营销 等相关 部门 , 应 当 在物理 上和 制度 上适 当隔 离; 对因 业务 需要 必须 知 悉内幕 信息 的人 员 , 应 制 定严格 的 批 准程 序和 监 督防范 措施 ; 成本效 益原 则。 公司 应当 充分发 挥各 部门 及每 位员 工的工 作积 极性 ,尽 量降 低经营 运作 成本 , 保证以 合理 的控 制成 本达 到最佳 的内 部控 制效 果; 合法合 规性 原则 。 公司 内 控制度 应当 符合 国家 法律 、 法 规、 规章 制度 和各 项 规定 , 并 在此 基础 上遵循 国际 和行 业的 惯例 制订; 全面性 原则 。 内部 控制 制度 必须涵 盖公 司经 营管 理的 各个环 节 , 并 普遍 适用 于公 司每一 位员 工, 不留有 制度 上的 空白 或漏 洞; 审慎性 原则 。 公司 内部 控 制的核 心是 风险 控制 , 内 部控制 制度 的制 订要 以审 慎经营 、 防范 和化 解风险 为出 发点 ; 适时性 原则 。内 部控 制制 度的制 订应 当 具 有前 瞻性 ,并且 必须 随着 公司 经营 战略、 经营 方针 、 经营理 念等 内部 环境 的变 化和国 家法 律法 规、 政 策 制度等 外部 环境 的改 变及 时进行 相应 地修 改或 完 善。 2、内 部风 险控 制的 要求 和 内容 内部风 险控 制要 求不 相容 职务分 离 、 建 立完 善的 岗 位责任 制和 规范 的岗 位管 理措施 、 建立 完整 的信息 资料 保全 系统 、建 立授权 控制 制度 、建 立有 效的风 险防 范系 统和 快速 反应机 制。 内部风 险控 制的 内容 包括 投资管 理业 务控 制 、 市 场 管理业 务控 制 、 信 息披 露 控制 、 信 息技 术系 统控制 、会 计系 统控 制、 档案管 理控 制、 建立 保密 制度以 及内 部稽 核控 制等 。


6 3、督 察长 制度 公司设 督察 长 , 督 察长 由 公司总 经理 提名 , 董事 会 聘任 , 并 应当 经全 体独 立 董事同 意 。 督 察长 的任免 须报 中国 证监 会核 准。 督察长 应当 定期 或者 不定 期向全 体董 事报 送工 作报 告, 并在 董事 会及 董事 会 下设的 相关 专门 委 员会定 期会 议上 报告 基金 及公司 运作 的合 法合 规情 况及公 司内 部风 险控 制情 况。 督察 长发 现基 金 及 公司运 作中 存在 问题 时, 应当及 时告 知公 司总 经理 和相关 业务 负责 人, 提出 处理意 见和 整改 建议 , 并监督 整改 措施 的制 定和 落实 ; 公 司总 经理 对存 在 问题不 整改 或者 整改 未达 到要求 的 , 督 察长 应当 向公司 董事 会、 中国 证监 会及相 关派 出机 构报 告。 4 、监 察稽 核及 风险 管理 制 度 监 察 稽核部和风险 管理部依据 公司的内部控 制制度,在 所赋予的权限 内,按照所 规定的程 序 和适当 的方 法, 进行 公正 客观的 检查 和评 价。 监察稽 核部和风险管理 部负责调 查评价公司内控 制度的健 全性、合理性; 负责调查 、评价公 司有 关部门执行 公司各项规章 制度的情况 ;评价各项内 控制度执行 的有效性,对 内控制度的缺 失 提出 补充建议; 进行日常风险 监控工作; 协助评价基金 财产风险状 况; 负责包括 基金经理离任 审 查在内 的各 项内 部审 计事 务等 。 三、 基金托管人 一、基 金托 管人 情况 (一) 基本 情况 名称: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简 称: 中国 建设 银行)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成立时 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 贰仟 伍佰 亿壹 仟零玖 拾柒 万柒 仟肆 佰捌 拾陆元 整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12 号 联系人 :田


青 联系电 话:(010)6759 5096


7 中国建 设银 行拥 有悠 久的 经营历 史, 其前 身 “中 国 人民建 设银 行” 于 1954 年 成立,1996 年易 名为“中 国建设 银行” 。 中 国建设银 行是中 国四大商 业银行之 一。中 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由原 中国建 设银 行 于 2004 年 9 月分立 而成 立, 承继 了原 中国建 设银 行的 商业 银行 业务及 相关 的资 产 和 负债 。 中 国建 设银 行( 股 票 代码 :939) 于 2005 年 10 月 27 日在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主板上 市 , 是 中国 四 大商业 银行 中首 家在 海外 公开上 市的 银行 。 2006 年 9 月 11 日 , 中国 建设 银行 又作为 第一 家 H 股公 司晋身 恒生 指数 。 2007 年 9 月 25 日 中国 建设 银行 A 股在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并开始 交易 。 A 股发 行 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的 已 发 行 股 份 总 数 为 :250,010,977,486 股( 包括 240,417,319,880 股 H 股及 9,593,657,606 股 A 股) 。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中国建 设银 行资 产总 额 153,632.10 亿元 ,较 上年 增 长 9.95% ;客 户 贷款和 垫款 总 额 85,900.57 亿元, 增长 14.35% ; 客 户 存款总 额 122,230.37 亿元 , 增长 7.76% 。 营 业 收入 5,086.08 亿元 ,较 上 年增 长 10.39% ,其 中, 利 息净收 入增 长 10.29% , 净 利息收 益率(NIM) 为 2.74% ; 手续 费及 佣金 净收 入 1,042.83 亿元 ,增 长 11.52% , 占营 业收 入比 重为 20.50% 。成 本费 用 开支得 到有 效控 制, 成本 收入比 为 29.65% 。 实 现利 润总 额 2,798.06 亿元 , 较 上年增 长 11.28%;净 利润 2,151.22 亿 元, 增 长 11.12% 。资 产质 量保 持稳 定,不 良贷 款 率 0.99% , 拨备覆 盖 率 268.22% ; 资本充 足率 与核 心一 级资 本充足 率分 别 为 13.34% 和 10.75% ,保 持同 业领 先。 中国建 设银 行在 中国 内地 设有分 支机 构 14,650 个 , 服务于 306.54 万公 司客 户 、2.91 亿 个人 客 户, 与中 国经 济战 略性行 业的主 导企 业和 大量 高端 客户保 持密 切合 作关 系; 在香港 、 新加 坡、 法 兰 克福、 约翰 内斯 堡、 东 京 、 大阪、 首尔、 纽约、 胡 志明市 、 悉 尼、 墨 尔本、 台北、 卢森 堡设 有海 外 分行, 拥有建 行亚 洲、 建 银国 际 、 建行 伦敦 、 建行 俄罗斯 、 建行 迪拜 、 建行 欧洲、 建信基 金、 建 信 租赁、 建信 信托 、建 信人 寿等多 家子 公司 。





2013 年, 本集 团的 出 色业绩 与良 好表 现受 到市 场与业 界的 充分 认可 ,先 后荣获 国内 外 102 项 奖项, 多项 综合 排名 进一 步提高 ,在 英国 《银 行家 》杂志 “全 球银 行 1000 强排名 ”中 位列 第 5, 较上年 上 升 2 位 ; 在美 国 《福 布斯 》 杂志 发布 的 “2013 年 度全 球上 市公 司 2000 强排 名 ” 中 , 位列 第 2 ,较 上年 上升 13 位。 此外, 本集 团还 荣获 了国 内外重 要机 构授 予的 包括 公司治 理、 中小 企 业 服务 、 私 人银 行、 现金 管 理、 托管 、 投 行、 养老 金 、 国 际业 务、 电子 商务 和 企业社 会责 任等 领域 的 多个专 项奖 。 中国建 设银 行总 行设 投资 托管业 务部 , 下设 综合处 、 基 金市 场处 、 证 券保 险 资产市 场处 、 理财 信托股 权市 场处 、QFII 托 管处、 养老 金托 管处 、清 算处、 核算 处、 监督 稽核 处等 9 个 职能 处室 , 在上海 设有 投资 托管 服务 上海备 份中 心, 共有 员 工 220 余 人。 自 2007 年起 , 托管部 连续 聘请 外部 会计师 事务 所对 托管 业务 进行内 部控 制审 计, 并已 经成为 常规 化的 内控 工作 手段。


8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杨新丰 , 投资 托管 业务部 总经理 , 曾就 职于 中国建 设银行 江苏 省分 行 、 广东 省分行 、 中国 建 设 银行总 行会 计部 、 营运 管 理部 , 长 期从 事计 划财 务 、 会 计结 算、 营运 管理 等 工作 , 具 有丰 富的 客户 服务和 业务 管理 经验 。 纪伟 , 投 资托 管业 务部 副 总经理 , 曾就 职于 中国 建 设银行 南通 分行 、 中国 建 设银行 总行 计划 财 务部 、 信 贷经 营部 、 公 司 业务部 , 长期 从事 大客户 的客户 管理 及服 务工 作, 具有丰 富的 客户 服务 和 业务管 理经 验。 张军红 , 投资 托管 业务 部 副总经 理 , 曾 就职 于中 国 建设银 行青 岛分 行 、 中 国 建设银 行总 行零 售 业务部 、 个人 银行 业务部 、 行 长办 公室 , 长 期从 事 零售业 务和 个人 存款 业务 管理等 工作 , 具有 丰富 的客户 服务 和业 务管 理经 验。 郑绍平 , 投资 托管 业务部 副总经 理 , 曾 就职 于中国 建设银 行 总 行投 资部 、 委 托代理 部 , 长 期 从 事客户 服务 、信 贷业 务管 理等工 作, 具有 丰富 的客 户服务 和业 务管 理经 验。 黄秀莲 , 投资 托管 业务 部 副总经 理 , 曾 就职 于中 国 建设银 行总 行会 计部 , 长 期从事 托管 业务 管 理等工 作, 具有 丰富 的客 户服务 和业 务管 理经 验。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作为国 内首 批开 办证 券投 资基金 托管 业务 的商 业银 行, 中 国建 设银 行一 直秉 持 “以客 户为 中心 ” 的经营 理念 , 不断 加强 风 险管理 和内 部控 制 , 严 格 履行托 管人 的各 项职 责 , 切实维 护资 产持 有人 的 合法权 益 , 为 资产 委托 人 提供高 质量 的托 管服 务 。 经过多 年稳 步发 展 , 中 国 建设银 行托 管资 产规 模 不断扩 大 , 托 管业 务品 种 不断增 加 , 已 形成 包括 证 券投资 基金 、 社保 基金 、 保险资 金 、 基 本养 老个 人账户 、 QFII 、 企业 年金 等产品 在内 的托 管业 务体 系, 是目 前国 内托 管业 务 品种最 齐全 的商 业银 行 之一。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建 设银 行已 托 管 349 只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中国建 设银 行专 业高 效的托 管服 务能 力和 业务 水平 , 赢 得了 业内 的高 度 认同 。 中 国建 设银 行自 2009 年至 2012 年 连续 四 年被国际 权威杂 志《全球 托管人》 评为“ 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 ;获和 讯网的 中 国“最佳 资产托 管银 行” 奖; 境内 权威 经济 媒 体 《 每日 经济 观察 》 的 “ 最佳基 金托 管银 行 ” 奖 ; 中 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 责任公 司的 “优 秀托 管机 构”奖 。 二、基 金托 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一) 内部 控制 目标 作为基 金托 管人 , 中国 建 设银行 严格 遵守 国家 有关 托管业 务的 法律 法规 、 行 业监管 规章 和本 行 内有关 管理 规定 , 守法 经 营、 规范 运作 、 严 格监 察 , 确 保业 务的 稳健 运行 , 保证基 金财 产的 安全 完 整,确 保有 关信 息的 真实 、准确 、完 整、 及时 ,保 护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 权益。


9 (二) 内部 控制 组织 结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设 有风 险与 内控管 理委 员会 , 负责 全 行风险 管理 与内 部控 制工 作, 对托 管业 务风 险控制 工作 进行 检查 指导 。 投 资托 管业 务部 专门 设 置了监 督稽 核处 , 配备 了 专职内 控监 督人 员负 责 托管业 务的 内控 监督 工作 ,具有 独立 行使 监督 稽核 工作职 权和 能力 。 (三) 内部 控制 制度 及措 施 投资托 管业 务部 具备 系统 、 完 善的 制度 控制 体系 , 建立了 管理 制度 、 控制 制 度、 岗位 职责 、 业 务操作 流程 , 可以 保证 托 管业务 的规 范操 作和 顺利 进行 ; 业 务人 员具 备从 业 资格 ; 业 务管 理严 格实 行复核 、 审核 、 检 查制 度 , 授 权工 作实 行集 中控 制 , 业 务印 章按 规程 保管 、 存放 、 使 用, 账户 资料 严格保 管 , 制 约机 制严 格 有效 ; 业 务操 作区 专门 设 置, 封闭 管理 , 实 施音 像 监控 ; 业 务信 息由 专职 信息披 露人 负责 ,防 止泄 密;业 务实 现自 动化 操作 ,防止 人为 事故 的发 生, 技术系 统完 整 、 独 立 。 三、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一) 监督 方法 依照 《基 金法 》 及 其配 套 法规和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监督所 托管 基金 的投 资运 作。 利用 自行 开发 的“托管 业务综 合系统—— 基金监 督子系 统” ,严 格 按照现行 法律法 规以及基 金合同规 定,对 基金 管理人 运作 基金 的投 资比 例、 投资 范围 、 投 资组 合 等情况 进行 监督 , 并定 期 编写基 金投 资运 作监 督 报告 , 报 送中 国证 监会 。 在日常 为基 金投 资运 作所 提供的 基金 清算 和核 算服 务环节 中 , 对 基金 管理 人发送 的投 资指 令、 基金 管理人 对各 基金 费用 的提 取与开 支情 况进 行检 查监 督。 (二) 监督 流程 1.每工 作日 按时 通过 基金 监督子 系统 , 对各 基金 投 资运作 比例 控制 指标 进行 例行监 控 , 发 现投 资比 例超标 等异 常情 况 , 向基 金管理 人发 出书 面通 知, 与基金 管理 人进 行情 况核 实, 督促 其纠 正, 并 及 时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2.收到 基金 管理 人的 划款 指令后 , 对涉 及各 基金 的 投资范 围 、 投 资对 象及 交 易对手 等内 容进 行合 法 合规性 监督 。 3.根据 基金 投资 运作 监督 情况 , 定 期编 写基 金投资 运 作监督 报告 , 对各 基金投 资 运作的 合法 合规 性、 投资独 立性 和风 格显 著性 等方面 进行 评价 ,报 送中 国证监 会。 4.通过 技术 或非 技术 手段 发现基 金涉 嫌违 规交 易 , 电话或 书面 要求 基金 管理 人进行 解释 或举 证 , 并 及时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 四、 相关服务机构


10 (一) 基金 份额 发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1) 直销 柜台 本公司 在上 海开 设直 销柜 台。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 纪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 融中 心 58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8 楼


法定代 表人 :郑 安国 直销柜 台电 话:021-38505888-301 或302 直销柜 台传 真:021-50499663 、50988055 网 址:www.fsfund.com (2) 直销e 网金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本公 司网 上交易 直销 e 网金 系 统办 理本基 金的 申购 、 赎回 、 转换 等 业务 , 具体 交易细 则请 参阅 本公 司网 站公告 。网 上交 易网 址:www.fsfund.com 。 2、代 销机 构: (1)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 王 洪章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中 国银 行总行 办公 大楼 法定代 表人 : 田 国立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 5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 姜 建清


11 客户服 务电 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法定代 表人 : 蒋 超良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9


网址: www.95599.cn (5)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 银 城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 牛 锡明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 :曹 榕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傅 育宁


联系人 :邓 炯鹏 联系电 话:0755 -83198888 公司网 址: www.cm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55 (7)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2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2 号 法定代 表人 :董 文标 联系电 话:010-58560666


12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 : 杨 成茜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8


公司网 址:www.cmbc.com.cn (8) 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法定代 表人 : 常 振明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北大 街 8 号富 华大 厦 C 座 24 小 时客 户服 务热 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地址: 深圳 市深 南东 路 5047 号 深圳 发展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孙建 一 联系人 :张 青 联系电 话:0755-82088888 传真电 话:0755-82080714 客户服 务电 话:95501 公司网 址: www.sdb.com.cn (10)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500 号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联系人 : 高 天、 虞谷 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8


公司网 址:www.spdb.com.cn (11) 广发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市 农林下 路 83 号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市 农林下 路 83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若虹 客户服 务电 话:800-830-8003 ;400-830-8003


13 网址:www.gdb.com.cn (12)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154 号 中山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网址:http://www.ci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1 或 拨打各 城市 营业 网点 咨询 电话 (13) 江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南京 市洪 武北 路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黄 志伟 网址:www.jsbchina.cn 客户服 务电 话 :96098 ,40086-96098 (14) 渤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河 西区 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 表人 :刘 宝凤 网址:www.cbh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888 8811 (15) 华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吴 建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6)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商城 路 618 号 法定代 表人 : 万 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 :芮 敏祺 服务热 线:400-8888-666 公司网 站:www.gtja.com (17)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14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联系人 : 刘晨 、李 芳芳 电话:021 -22169999 传真:021 -22169134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公司网 址:www.ebscn.com (18)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淮海 中 路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 -23219000 服务热 线:95553 、400 -8888 -001 或拨 打各 城市 营 业网点 咨询 电话 联系人 :李 笑鸣 公司网 址:www.htsec.com (19)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50 联系人 :宋明 公司网 址:www.chinastock.com.cn (20) 中信 建投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电话:400-8888-108( 免 长 途费) 联系人 :权 唐 公司网 址:www.csc108.com (21)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9 —45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9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15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 :林 生迎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88111 、95565 公司网 址:www.newone.com.cn (22)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注册地 址: 广州 天河 区天 河北 路 183-187 号大 都会 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楼 联系人 :黄 岚 统一客 户服 务热 线:95575 或致 电各 地营 业网 点 公司网 站: 广发 证券 网 http://www.gf.com.cn (23)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 :李 良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9 或4008-888-999


公司客 服网 址:www.95579.com (24) 东吴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苏州 工业 园区 翠园 路 181 号商 旅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范力 联系人 :方 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 话:0512-33396288 网址:http://www.dwzq.com.cn (25) 华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住所: 南京 市中 山东 路 90 号华泰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电话:025 -57038523 传真 :025 -84579763 联系 人: 彭长 泉 公司网 址: www.htsc.com.cn 客户服 务热 线:95597


16 (26) 申银 万国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 路 17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 路 171 号 法定代 表人 :储 晓明 电话:021-33389888 或 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 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 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27) 平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518048 ) 法定代 表人: 杨 宇翔 联系人:郑 舒丽 电话:0755-22626172 客服电 话: 95511 —8 公司网 址: http://www.pingan.com (28)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招 商银行 大厦 第 A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 :陈忠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e.ecitic.com


(29) 东方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318 号新 源广 场2 号楼 21F-29F 法定代 表人 :潘 鑫军 联系人 :吴 宇 电话:021-63325888


17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 务热 线:95503 公司网 站:www.dfzq.com.cn (30)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268 号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电话:0591-38162212 联系人 :黄 英 客户服 务热 线:95562 公司网 站:www.xyzq.com.cn (31) 中信 证券 (浙 江) 有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解放东 路 29 号 迪凯 银座22 层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解放东 路 29 号 迪凯 银座22 层 法定代 表人 :沈 强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bigsun.com.cn (32) 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 16 楼至 26 楼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联系人 :齐 晓燕 电话:0755 -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 务热 线:95536 国信证 券网 站:www.guosen.com.cn (33) 中信 证券 (山 东) 有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第 20 层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基金业 务联 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咨 询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iticssd.com (34) 华宝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18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7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林 邮 政编 码:200120 客服热 线:400-820-9898 ,021-38929908 总部总 机电 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公司网 站: http://www.cnhbstock.com (35) 中银 国际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200 号中 银大 厦 39 层 法定代 表人 :许 刚 咨询电 话:4006208888 或 各地营 业网 点咨 询电 话 网址:www.bocichina.com 传真:021-50372474 (36) 恒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市新 城区 新华 东 街111 号邮编 010010 办公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市新 城区 新华 东 街111 号邮编 010010 法定代 表人 :庞 介民 联系人 :王 旭华


联系电 话:0471-4972343 网址:www.cnht.com.cn (37) 长城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耀华 联系人 :高 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 务热 线: 0755-33680000 、400 6666 888


公司网 址:www.cgws.com (38) 渤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 101 室 法定代 表人 :杜 庆平 联系人 :王 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19 客户 服 务电 话: 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39) 中国 中投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住所: 深圳 福田 区益 田 路6003 号荣 超商 务中 心A 座18-21 层 法定代 表人: 龙 增来 联系电 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 :刘毅 客服电 话:400 600 8008 、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40) 国元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合肥 寿春 路 179 号


法 人代 表: 凤良 志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88777 或95578


公司网 址:www.gyzq.com.cn (41) 安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楼 法定代 表人 : 牛冠 兴


联系电 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 :余江 客服电 话:4008-001-001


公司网 址:www.essence.com.cn (42) 中国 国际 金融 有限 公司 住所 :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 厦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 表人 : 金 立群 基金代 销业 务联 系人 : 罗 春蓉 、肖婷


联系电 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43) 民生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8 号 民生 金 融中 心 A 座16-2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8 号 民生 金 融中 心 A 座16-20 层 法定代 表人 :余 政 联系人 :赵 明


20 联系电 话:010-85127622 联系传 真:010-85127917 网址:www.mszq.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198888 (44) 齐鲁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 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5) 华福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地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 157 号新天 地大 厦7 、8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金琳 客服电 话:96326 ( 福建 省 外请加 拨 0591 ) 公司网 址:www.hfzq.com.cn


(46) 信达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街 9 号院1 号 楼信达 金融 中心 联系人 :唐 静 联系电 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 话:400-800-8899 公司网 址:www.cindasc.com (47) 江海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黑龙 江省 哈尔 滨市香 坊区 赣水 路 56 号 办公地 址: 黑龙 江省 哈尔 滨市香 坊区 赣水 路 56 号 法定代 表人 :孙 名扬 联系人 :张 背北 电话:0451-85863696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 务热 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1 (48) 国都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 国华 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9) 东兴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公司名 称: 东兴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5 号新 盛大 厦B 座 12-15 层 法定代 表人 :徐 勇力 基金销 售联 系人 :汤 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公司网 站:www.dxzq.net.cn 公司客 户服 务电 话:400-8888-993 (50) 东北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办公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法定 代 表人 :矫 正中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 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51) 德邦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普 陀区 曹阳 路 510 号南 半 幢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福 山 路500 号 城建 国际 中心26 楼 法定代 表人 :方 加春 联系人 :叶 蕾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52) 华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


22 办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财 智中 心 B1 座 法定代 表人 :李 工 公司电 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网址:www.hazq.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96518 ( 安徽) 、400-80-96518 ( 全 国) (53) 上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法定代 表人 : 龚 德雄 联系人 :张 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网址:www.962518.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18918 、021-962518 (54) 方正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芙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 -24 层 公司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芙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 -24 层 法定代 表人 :雷 杰 全国统 一客 服热 线:95571 方正证 券网 站:www.foundersc.com (55) 东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延 陵西 路 23 号投 资广 场18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928 号东 海证 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刘 化军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 话:95531 ;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56) 中航 证 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41 楼 办公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41 楼 法定代 表人 :杜 航


23 联系人 :戴 蕾 联系电 话:0791-86768681 客服电 话:400-8866-567 公司网 址:www.avicsec.com (57) 山西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 街 69 号山 西国 际贸 易 中心东 塔楼 办公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 街 69 号山 西国 际贸 易 中心东 塔楼 联系人 :郭 熠 联系电 话:0351 -8686659 传真:0351 -868661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66-1618 、95573 公司网 址:www.i618.com.cn (58) 诺亚 正行 (上 海) 基金销 售投 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飞虹 路 360 弄9 号3724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杨浦 区秦 皇岛 路 32 号C 栋 2 楼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联系人 :方 成 联系电 话:021-38609777 公司网 址: www.noah-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 -821 -5399 (59)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斯 国际 大 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热 线:400-700-9665 好买基 金交 易网 :www.ehowbuy.com (60) 深圳 众禄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I、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24 客服热 线:4006-788-887 公司网 址:www.jjmmw.com (61) 杭州 数米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3588 号 恒 生大 厦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热 线:4000-766-123 公司网 址:http://www.fund123.cn/ (62)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10 楼 法定代 表人 : 其实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818-188 公司网 址:www.1234567.com.cn (63) 和讯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10 层 法定代 表人 : 王莉 电话: 021-20835788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20-0022 公司网 址:licaike.hexun.com


(64) 深圳 市新 兰德 证券 投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 圳市 福田 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4 栋10 层1006# 法定代 表人 : 陈操 电话: 0755-88394666 传真: 0755-88394677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50-7771 网址:t.jrj.com


25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 选 择其 他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代理 销售 本基金 , 并及 时公 告。 (二) 注册 登记 机构 :华 宝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同上 ) (三)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名称: 通力 律师 事务 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韩 炯


联系电 话:(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 :黎 明 经办律 师 : 吕红 、黎 明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昌 路 568 号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陆家 嘴环 路1318 号 星展银 行大 厦6 楼 法定代 表人 : 杨 绍信 联系电 话:(021) 61238888 传真:(021) 61238800 联系人 : 张 振 波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汪 棣 张 振 波 五、 基金简介


基金 名称 :华 宝兴 业 多 策略增 长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类型 : 契 约型 开放 式基金 六、 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 目标 通过各 风格 板块 间资 产配 置以及 各板 块内 精选 个股 , 在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为 持有人 谋求 最大 回 报。


26 (二) 投资 范围 和对 象 本 基金的投 资范围 为具有良 好流动性 的金融 工具,主 要包括国 内依法 发行、上 市的股票 、债 券 以及经 中国 证监 会批 准的 允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本基金 的股 票投 资对 象按 流通市 值和 市净 率分 为四 大股票 风格 板块 : 大盘 价 值、 大盘 成长 、 中 小盘价 值、 中小 盘成 长。80 %以 上的 股票 资产 投资 于 符合各 风格 板块 精选 个股 标准的 股票 。 (三) 投资 理念 风格转 换及 个股 精选 策略 能够有 效控 制风 险, 创造 超额收 益。 (四) 投资 策略 本 基 金 看 好 中 国 经 济 的 发 展 前 景 和 证 券 市 场 存 在 的 投 资 机 会 , 注 重 资 产 在 各 风 格 板 块 间 的 配 置,同 时在 各风 格板 块内 部精选 个股 。 在正常 的市 场情 况下 ,本 基金的 股票 投资 比例 范围 为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0% -95% ; 债券 为 0% -45% ,现 金 或 者到 期日 在一年 内的 政府 债券 比例 在 5%以上 。 1、 股 票投 资策 略 (1) 风格板 块轮 动策 略 根据数 量化 辅助 模型 和公 司内部 研究 支持 以及 基金 经理自 身判 断, 决 定股 票 资产在 各风 格板 块 间的配 置。 当某 一风 格板 块相对 大市 的超 额收 益率 出现上 升或 者下 降趋 势并 到达预 设的 临界 点时 , 我们增 加或 者减 少该 板块 的权重 。 (2)


风 格板 块的 股票 精 选策略 针对各 风格 板块 , 有不 同 的板块 内精 选个 股标 准 , 定性指 标与 定量 指标 相结 合, 定性 指标 主 要考察 上市 公司 的治 理结 构、管 理水 平、 竞争 优势 及行业 特点 等因 素。 1 ) 大 盘价 值 板块 :采 用 股息 率 、市 盈 率、 市 净率 、市 销 率、 市 现率 五 个指 标。 股 息率 较 高 的股票 得分 较高 ,市 盈率 、市净 率、 市销 率、 市现 率较低 的股 票得 分也 较高 。 2 ) 大 盘成 长 板块 :我 们 侧重 于 选取 具 有难 以 超越 的竞 争 优势 的 个股 。 主要 考虑 公 司是 否 具 有优越 的管 理团 队 ,具 有 长期发 展策 略 ;具 有垄 断 优势 ;公 司所 处行 业基 本 面已经 好转 , 且已有 融资计 划的 上市 公司 ; 所 在行 业 中处 于领 先地 位, 或者占 据绝 对多 数的 市场 份额; 高收 益增 长率, 高利润 率; 专利 产品 多, 低成本 的生 产和/ 或分 销能 力。 3 ) 中 小盘 价 值: 我们 侧 重选 取 内在 价 值被 市 场低 估的 个 股。 具 体的 评 价指 标是 股 票被 低 于 其清算 价值 或其 有形 帐面 价值出 售 ;相 对于 其获 益 潜力或 者重 置成 本来 说 , 股票价 格偏 低 ;公 司 进行资产重组,股票价格 大大低于市场估值;公司 具有至少 10-20%的增长 率,财务状况良好 , 市盈率 低于 市场 平均 水平 。


27 4 ) 中 小盘 成 长: 我们 倾 向于 选 择业 绩 可能 大 幅增 长、 股 本扩 张 能力 强 的上 市公 司 的个 股 。 主要考 虑过 往盈 利持 续增 长或盈 利增 长潜 力巨 大 ; 获取具 有吸 引力 的净 资产 收益率 (ROE )的 能 力;低 于基 金经 理对 未来 三年预 期盈 利增 长率 的 P/E 指标 ;不 断扩 大的 市场 份额; 良好 的资 产负 债情况 ;股 东及 管理 团队 实力雄 厚; 较强 的新 产品 开发能 力。 2、 债 券投 资策 略 (1) 本基 金定 位为 股票 型 基金; 在政 策允 许的 情况 下,本 基金 债券 投资 的下 限为零 ; (2 )本 基金债 券投资 的主要 目的是为 了回避 特定时期 股票投资 可能存 在的风险 ,同时能 够获 取债券 投资 的收 益; (3) 本基 金投 资债 券将 采 取稳健 的投 资策 略。 3、权 证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具备 投资 权证 的条 件。 我 公司 在权 证投 资中 将对权 证标 的证 券的 基 本 面进行 研究 , 结 合 期权定 价模 型和 我国 证券 市场的 交易 制度 估计 权证 价值 , 主 要考 虑运 用的 策 略包括 : 杠杆 策略 、 价 值挖掘 策略 、 获 利保 护策 略、 价 差策 略、 双向 权证 策略、 卖空 有保 护的 认购 权证策 略、 买入 保 护 性 的认沽 权证 策略 等 。 (五) 业绩 比较 基准 80 %× 复合 指数+20 % ×上 证国债 指数 。其 中, 复合指数= 上证 180 流通市值


╳ 上证 180 指数+


深证 100 流通市值


╳ 深证 100 指数 成分指数总流通市值











成分指数总流通市值 成分指 数总 流通 市值 =上 证 180 流通 市值 +深 证 100 流通 市值 ( 六) 投资 程序


1、 公司研究 部通过内部 独立研究 ,并借鉴 其他研 究机构的 研究成果 ,形成宏 观、政策 、投 资 策略、 行业 和上 市公 司等 分析报 告, 为投 资决 策委 员会和 基金 经理 小组 提供 决策依 据。


2、 在投资决 策委员会的 指导下, 基金经理 小组综 合对国内 外宏观经 济、货币 环境、证 券市 场 发展趋 势等 要素 的分 析判 断,按 照基 金的 合同 规定 ,提出 下一 阶段 本基 金类 属资产 配置 比例 。 3 、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定 期和不 定期 召开 会议 ,根 据基金 投资 目标 和对 市场 的判断 决定 本基 金的 总体投 资策 略, 审核 并批 准基金 经理 小组 提出 的资 产配置 方案 或重 大投 资决 定。 4 、 基金 经理 小组 根 据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所做 的决 议,参 考本 公司 研究 部和 其他研 究机 构的 研究 报告, 选择 具体 的投 资目 标,构 建投 资组 合。 5 、 设置 独立 的中 央交 易室, 基金 经理 将投 资指 令下达 给中 央交 易室 ,交 易主管 在复 核投 资指 28 令合法 合规 的基 础上 ,将 指令分 发给 交易 员执 行。 保证决 策和 执行 权利 的分 离。 6 、 内部 控制 委员 会根 据市场 变化 对基 金投 资组 合进行 风险 评估 与监 控, 内控审 计风 险管 理部 对基金 投资 过程 进行 日常 监督, 出具 风险 报告 。 7 、基 金经 理小组 将跟 踪证券 市场 和上市 公司 的发展变 化, 结合基 金申 购和赎回 导致 的现金 流 量变化 情况 ,以 及组 合风 险和流 动性 的评 估结 果, 对投资 组合 进行 动态 调整 。


(七) 基金 的禁 止行 为 1、投 资于 其他 基金 ; 2、以 基金 的名 义使 用不 属 于基金 名下 的资 金买 卖证 券; 3、动 用银 行信 贷资 金从 事 证券买 卖;


4、将 基金 财产 用于 抵押 、 担保、 资金 拆借 或者 贷款 ; 5、从 事证 券信 用交 易; 6、以 基金 财产 进行 房地 产 投资; 7、从 事有 可能 使基 金承 担 无限责 任的 投资 ; 8、将 基金 财产 投资 于与 基 金托管 人或 基金 管理 人有 利害关 系的 公司 发行 的证 券; 9、违 反证 券交 易业 务规 则 ,利用 对敲 、倒 仓等 行为 来操纵 和扰 乱市 场价 格; 10 、进 行高 位接 盘、 利益 输送等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11 、通 过股 票投 资取 得对 上市公 司的 控制 权; 12 、 因基 金投 资股 票而 参 加上市 公司 股东 大会 的 、 与上市 公司 董事 会或 其他 持有 5% 以 上投 票权 的股东 恶意 串通 ,致 使股 东大会 表决 结果 侵犯 社会 公众股 东的 合法 利益 ;


13 、法 律、 法规 及监 管机 关规定 禁止 从事 的其 他行 为。 (八) 基金 投资 组合 比例 限制 1、基 金持 有的 股票 、债 券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总值 的 80 %; 2、基 金 持 有一 家公 司的 股 票,不 得超 过基金 资 产净 值的 10% ; 3 、基 金 与 由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其 他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发行 的证 券, 不得 超过 该证券 的 10% ; 4 、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对 上述比 例限 制另 有规 定的 ,从其 规定 。 由于基金 规模或 市场的 变 化导致的 投资组 合超过 上 述约定的 比例不 在限制 之 内,但基 金管理 人 应在 10 个 交易 日 内 进行 调 整,以 达到 标准 。 5 、我 公司 运用 基金 财产 进 行权证 投资 时, 将严 格参 照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进 行管理 和控 制: (1) 一只 基金 在任 何交 易 日买入 权证 的总 金额 , 不得 超过上 一交 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千分 之五 ; (2) 一只 基金 持有 的全 部 权证, 其市 值不 得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百 分之 三;


29 (3) 本公 司管 理的 全部 基 金持有 的同 一权 证, 不得 超过该 权证 的百 分之 十。 中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 不受上 述(1) 、 (2) 、 (3 ) 项规定 的比 例限 制。 因证券 市场波 动、 基金 规 模变动 、股权 分置 改革 中 支付对 价等基 金管 理人 之 外的因 素致使 基金 投资不 符合 上述 (2 ) 、 (3 ) 项 及基 金合 同或 基金 权 证投资 方案 约定 的投 资比 例的 , 本 公司 将在 十个 交易日 内调 整完 毕。 (九) 基金 管理 人代 表基 金行使 股东 权利 的原 则及 方法 1、不 谋求 对上 市公 司的 控 股,不 参与 所投 资上 市公 司的经 营管 理; 2、有 利于 基金 财产 的安 全 与增值 ; 3、独 立行 使股 东权 利, 保 护基金 投资 人的 利益 ; 4 、基金 管理人 按照国家 有关 规定代表 基金出 席上市公 司股东大 会,行 使股东权 利,履行 股东 义务。 (十) 基金 的融 资


基金可 以按 照国 家的 有关 规定进 行融 资。 七、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4 年3 月31 日, 本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计 。 1、 报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3,067,635,171.85 85.13 其中: 股票


3,067,635,171.85 85.13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13,400,440.10 5.92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01,038,847.30 8.35 7 其他资 产


21,414,012.39 0.59 8 合计





3,603,488,471.64





100.00 2、 报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30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27,448,561.85 0.77 C 制造业 1,792,627,801.34 49.97 D 电力 、 热 力、 燃气 及水 生 产和供 应 业 - - E 建筑业 125,894,003.96 3.51 F 批发和 零售 业 232,183,181.46 6.47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 软 件和 信息 技 术服务 业 405,136,384.54 11.29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328,248,078.36 9.15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154,524,789.50 4.31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1,572,370.84 0.04 S 综合 - - 合计 3,067,635,171.85 85.51 3、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2065 东华软 件 4,064,474 164,042,170.64 4.57 2 600704 物产中 大 17,538,603 145,395,018.87 4.05 3 600048 保利地 产 15,479,836 117,801,551.96 3.28 4 000848 承德露 露 5,113,305 107,890,735.50 3.01 5 002690 美亚光 电 2,600,000 105,040,000.00 2.93 6 600276 恒瑞医 药 3,099,854 103,783,111.92 2.89 7 000002 万


科 A 11,999,977 97,079,813.93 2.71 8 300144 宋城股 份 3,500,000 85,225,000.00 2.38


31 9 300217 东方电 热 4,270,000 79,123,100.00 2.21 10 600820 隧道股 份 7,409,648 73,948,287.04 2.06 4、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投 资。 5、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投 资。 6、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1)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股指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未投 资股 指期 货。 (2) 本基 金投 资股 指期 货 的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未投 资股 指期 货。 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1)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政 策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2)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3)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评 价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11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基 金管理 人没有发 现本 基金投资 的前十 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 在报告 期内被监 管部门立 案调 查,也 没有 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无证 券投 资决 策程 序需特 别说 明。


32 (2)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 票未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3) 其他 各项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 1 存出保 证金 882,960.4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0,000,001.00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35,717.09 5 应收申 购款 295,333.87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414,012.39 (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33 八、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 绩 截 止日 为 2014 年 3 月 31 日。 基金 过往 业 绩不代 表未 来表 现 , 本 报 告中所 列数 据未 经 审计 。 1、 净值增 长率 与同 期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比 较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04/05/11-2004/12/31 -3.26% 0.78% -12.24% 1.08% 8.98% -0.29% 2005/01/01-2005/12/31 -1.84% 1.06% -3.62% 1.08% 1.78% -0.02% 2006/01/01-2006/12/31 106.10% 1.21% 92.16% 1.13% 13.94% 0.08% 2007/01/01-2007/12/31 138.71% 1.98% 117.16% 1.84% 21.55% 0.14% 2008/01/01-2008/12/31 -37.79% 1.79% -55.80% 2.44% 18.01% -0.65% 2009/01/01-2009/12/31 67.85% 1.51% 73.25% 1.65% -5.40% -0.14% 2010/01/01-2010/12/31 -9.22% 1.35% -10.29% 1.26% 1.07% 0.09% 2011/01/01-2011/12/31 -26.38% 1.23% -19.13% 1.05% -7.25% 0.18% 2012/01/01-2012/12/31 -0.67% 1.27% 8.63% 1.02% -9.30% 0.25% 2013/01/01-2013/06/30 -0.70% 1.34% -10.09% 1.23% 9.39% 0.11% 2013/01/01-2013/12/31 12.20% 1.34% -5.77% 1.13% 17.97% 0.21% 2014/01/01-2014/03/31 -5.22% 1.43% -5.77% 0.94% 0.55% 0.49% 2004/05/11-2014/03/31 244.38% 1.42% -5.77% 0.94% 250.15% 0.48% 2 、自基 金合同 生效以来 基金 累计份额 净值增 长率变动 及其与同 期业绩 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 动的 比较 华宝兴 业多 策略 增长 开放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累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 走势 对比图 (2004 年 5 月 11 日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


34 注: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自基 金成 立日 期的 6 个 月内达 到规 定的 资产 组合 ,截至 2004 年 11 月 11 日, 本基 金已 达到 合 同规定 的资 产配 置比 例。 九、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一) 基金 投资 人范 围 个人投 资者、 机构 投资 者 (法律、 法 规、 规 章禁 止 投资证 券投 资 基 金的 除外 ) 及 合格 的境 外机 构投资 者(QFII ) 。 (二) 申购 与赎 回办 理的 场所 本基金 的销 售机 构包 括基 金管理 人和 基金 管理 人委 托的代 销机 构。 具 体销 售 网点将 由基 金管 理 人在份 额发 售公 告或 其他 公告中 列明 。 基金 管理 人可 以根据 情况 变更 或增 减代 销机构 , 并予 以公 告 。 投 资 人 可 以 在 销 售 机 构 办 理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营 业 场 所 或 按 销 售 机 构 提 供 的 其 他 方 式 办 理 基 金 的申购 与赎 回。 具体 办法 另行公 告。 条件成 熟时, 投资 人可 通 过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或 者指 定的 基金 销售 代理人 以电 话或 互 联网等 形式 进行 申购 与赎 回。 (三) 申购 与赎 回办 理的 时间 1、开 放日 及开 放时 间 本基金 的开 放日 是 指 为投 资人办 理基 金申 购 、 赎 回 等业务 的 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日。 具体 业务 办理 时间由 基金 管理 人与 代销 机构约 定。 申 购 赎 回 的 时 间 根 据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其 更 新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规 定 执 行 。 若 出 现 新 的 证 券 交 易 市 场、 证券 交易 所交 易时 间 变更或 其他 特殊 情况 , 基 金管理 人将 视情 况对 前述 开放日 及具 体业 务办 理 时间进 行相 应的 调整 并公 告。 投资人 在基 金合 同约 定之 外的日 期和 时间 提出 申购 、 赎 回申 请的 , 其 基金 份 额申购 、 赎回 价格 35 为下次 办理 基金 份额 申购 、赎回 时间 所在 开放 日的 价格。 2、申 购的 开始 时间 及业 务 办理时 间 本基金 自 2004 年 6 月 18 日起开 始办 理日 常申 购业 务 。 3、赎 回的 开始 时间 及业 务 办理时 间 本基金 自 2004 年 8 月 10 日起开 始办 理日 常赎 回业 务。 (四) 申购 与赎 回的 原则 1 、未知 价原则 ,即基金 的申 购与赎回 价格以 受理申请 当日收市 后计算 的基金份 额资产净 值为 基准进 行计 算; 2、基 金采 用金 额申 购和 份 额赎回 的方 式, 即申 购以 金额申 请, 赎回 以份 额申 请; 3 、基金 份额持 有人赎回 时, 基金管理 人按先 进先出的 原则对该 持有人 基金账户 在该销售 机构 托管的 基金 份额 进行 处理 ,即先 确认 的份 额先 赎回 ,后确 认的 份额 后赎 回; 4 、当日 的申购 与赎回申 请可 以在当日 交易结 束时间 前 撤消,在 当日的 交易时间 结束后不 得撤 销; 5、基 金的 申购 与赎 回申 请 以书面 方式 或经 基金 管理 人认可 的其 他方 式进 行; 6 、基金 管理人 在不损害 基金 份额持有 人权益 的情况下 可更改上 述原则 ,但应最 迟在新的 原则 实施前 三个 工作 日 在至 少 一种指 定媒 体 予 以公 告。 (五) 申购 与赎 回的 程序 1、申 购和 赎回 的申 请方 式 基金投 资人 必须 根据 基金 管理人 和基 金销 售代 理人 规定的 手续, 在开 放日 的 交易时 间段 内提 出 申购或 赎回 的申 请。 投资人 申购 本基 金, 须按 销售机 构规 定的 方式 备足 申购资 金。 投资人 提交 赎回 申请 时 , 必须在 其提 出赎 回申 请的 销售机 构 (网 点) 的交 易 账户内 有足 够的 基 金份额 余额 。 2、申 购和 赎回 申请 的确 认 基金管 理人 应以 在基 金申 购、 赎回 的交 易时 间段 内 收到申 购和 赎回 申请 的当 天作为 申购 或赎 回 申请日 (T 日) , 并 在T+1 工 作日对 该交 易的 有效 性进 行确认 。 投资 人可 在T+2 工 作日及 之后 通过 本公 司客户 服务 电话 或 到 其提 出申购 、赎 回申 请的 网点 进行成 交查 询。 3、申 购和 赎回 的款 项支 付 申购采 用全 额缴 款方 式 , 若 资金在 规定 时间 内未 全额 到账则 申购 不成 功 。 若 申购 不成功 或无 效, 基金管 理人 或基 金管 理人 指定的 代理 人将 投资 人已 缴付的 申购 款项 本金 退还 给投资 人。


36 投资人 赎回 款按 有关 规定 自成交 确认日起 5 个 工作 日内划 往赎 回人 银行 账户 。 在发生 巨额 赎 回 时,款 项的 支付 办法 参照 基金合 同有 关条 款处 理。 (六) 申购 与赎 回的 数额 限制 1、申 请申 购基 金的 金额 通过代 销网 点和 直销e 网 金 申购的 单笔 最低 金额 为100元人民 币( 含申 购费 ) 。 通过 直 销柜 台 首 次申 购的 最低金 额为10万 元人 民币 (含 申购 费) , 追 加申 购最 低金额 为100 元人 民 币(含申 购费) 。已 有认购 基金记录 的投资人 不受首 次申购最 低金额的 限制,但 受追加申 购最 低 金额的 限制 。 代销网 点的 投资 人欲 转入 直销网 点进 行交 易要 受 直 销柜台 最低 金额 的限 制。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 市场情 况, 调整 首次 申购 的最低 金额 。 投资人 将当 期分 配的 基金 收益转 购基 金份 额时 ,不 受最低 申购 金额 的限 制。 投资人 可多 次申 购 , 对 单 个投资 人累 计持 有份 额不 设上限 限制 。 法律 法规 、 中国证 监会 另有 规 定的除 外。 2、申 请赎 回基 金的 份额 投资人 可将 其全 部或 部分 基金份 额赎 回 。 本 基金 按 照份额 进行 赎回 , 申请 赎 回份额 精确 到小 数 点 后两位, 单笔赎回 份额不 得低于100 份。 基金份 额持 有人赎回 时或赎回 后在销 售机构( 网点) 保 留的基 金份 额余 额不 足100 份的, 在赎 回时 需一 次全 部赎回 。 基 金管理人 可根据 市场情况 调整上述 申购与 赎回的程 序和数额 限制, 但应最迟 在调整生 效前3 个工作 日在 至少 一种 指定 媒体予 以公 告。 ( 七) 申购 份数 与赎 回金 额的 计算方 式 1 、申 购份 额的 计算 本基金 将采 用外 扣法 计算 申购费 用及 申购 份额 。其 中, 净申购 金额 =申 购金 额/[1+ 申购 费率] 申购费 用 = 申购 金额 - 净 申购金 额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 申 购当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申购费用、 净 申 购 金额 的 计算 按 四舍 五入 方法 , 保 留 到小 数点 后两 位 。 申 购 份额的 计算 结果 保 留小数 点后 两位 ,两 位以 后舍去 ,舍 去部 分所 代表 的资产 归基 金财 产所 有。 2、赎 回金 额的 计算 本基金 的赎 回金 额为 赎回 总额扣 减赎 回费 用。 其中 , 赎回总 额= 赎 回份 数×T 日基 金份 额资 产净 值


37 赎回费 用= 赎 回总 额× 赎回 费率 赎回金 额= 赎 回总 额- 赎回费用 3、T 日的 基金份 额资 产净 值在当 天收 市后 计算 ,并 在 T+1 日公 告。 遇特 殊情 况,可 以适 当 延 迟计算 或公 告, 并报 中国 证监会 备案 。 (八) 申购 与赎 回的 注册 登记 基金投 资人 提出 的申 购和 赎回申 请 , 在 当日 交易 时 间结束 前可 以撤 销 , 交 易 时间结 束后 即不 得 撤销。 1、投 资人 申购 基金 成功 后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在 T+1 工作 日为 投资 人办 理增 加权益 并办 理注 册登记 手续 ,投 资人 自 T+2 工作 日起 有权 赎回 该部 分基金 份额 。 2、投 资人 赎回 基金 成功 后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在 T+1 工作 日为 投资 人扣 除权 益并办 理相 应的 注册登 记手 续。 基金管 理人 可在 法律 法规 允许的 范围 内 , 对 上述 注 册登记 办理 时间 进行 调整 , 并 最迟 于开 始实 施前3 个工 作日 予以 公告 。 十、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 基金转换 (一) 基金 转换 申请 人的 范围 本 基 金 的 持 有 人 均 可 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申 请 和 办 理 本 基 金 与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转换 。 (二) 基金 转换 受理 场所 基金转 换受 理场 所与 基金 份额申 购、 赎回 申请 的受 理场所 相同 。 目前 , 本 公司 直销 柜台 、 直销 e 网金 、 中 国建 设银 行、 中国 银行 、 民 生银 行 、 交 通银 行、 招商 银行、 中信 银行、 兴业 银 行、 江 苏银 行、 渤 海银 行 、 华夏 银行 、 浦发 银行 、 申银万 国证 券、 国泰君 安证券 、 海 通证 券、 兴 业 证券、 中信 建投 证券、 招 商证券 、 光 大证 券、 长 江 证券、 渤海 证券、 中信 证券、 平安 证券 、广 发证 券、华 福证 券、 信达 证券 、江海 证券 、国 都证 券 、 东兴证 券 、 德邦 证券 、 东北证 券 、 华 安证 券、 上 海证券 、 方正 证券 、 中 信 证券 、 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 有限公 司 、 深 圳众 禄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 杭州 数 米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 海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和 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诺亚 正行 (上 海) 基 金销售 投资 顾问 公司 、 新 兰德证 券投 资咨 询公司 已 开通本 基金 与公 司管 理 的 宝康系列 基金(宝 康消费 品基金、 宝康灵 活 配置基 金、宝康 债券基金 ) 、现金宝 货币市场 基金 、 动力组 合基 金 、 收 益增 长 基金 、 先 进成 长基 金、 行 业精选 基金 、 大盘 精选 基 金、 增强 收益 债券 基金、 中证 100 指 数基 金( 前端 收费模 式) 间的 相互 转换 。


38 广发银 行已 开通 本基 金与 公司管 理的 宝康 系列 基金 (宝 康消 费品 基金 、 宝 康 灵活配 置基 金 、 宝 康 债券基金 ) 、现 金宝货币市 场基金、 动力组合 基金、 收益增长 基金、先 进成长基 金、行业 精选 基 金、大 盘精 选基 金、 增强 收益债 券基 金间 的相 互转 换。 国信证券、 中国银河证券 、 中信证券( 山东) 、长城证券、安信证券、华宝证 券、 中国国际金融 公司、 齐鲁 证券 已开 通本 基 金与 公司 管理 的中 证 100 指数 基金 (前 端收 费模 式)间 的相 互转 换。 东吴证 券已 开通 本基 金与 公司管 理的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金 、 动力 组合 基金 、 收益增 长基 金 、 先 进成长 基金、 行业 精选 基 金、 大盘 精选 基金、 增强 收益债 券基 金、 中 证 100 指数基 金 (前 端收 费模 式)间 的相 互转 换。 中信证 券(浙江) 、 华 泰证 券 、 恒泰 证券、 中投 证券 已开 通本基 金与 公司 管理 的宝 康系列 基金 (宝 康 消费品基 金、宝康 灵活配 置基金、 宝康债券 基金) 、 现金宝货 币市场基 金、动力 组合基金 、收 益 增长基 金、 先进 成长 基金 、行业 精选 基金 、大 盘精 选基金 、增 强收 益债 券基 金间的 相互 转换 。 本 公司 直销 柜台 、 直销e 网金 、 中 国建 设银 行、 中 国银行 、 中国 农业 银行 、 交通银 行 、 招 商银 行、中 国民 生银 行、 中信 银行、 平安 银行 、上 海浦 东发展 银行 、广 发银 行、 江苏银 行、 华夏 银行 、 渤海银 行、 国泰 君安 证券 、 海通 证券 、 申 银万 国证 券、 光 大证 券、 东兴 证券 、 中信 证券 、 上 海好 买 基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 深 圳 众禄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 杭州数 米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和 讯信 息科 技 有限公 司 、 诺 亚正 行 (上 海) 基金 销售 投资 顾问 公 司 、 新兰 德证 券投 资咨 询公司 受理 本基金 与 上证180 价值 ETF 联 接基 金 的 相互转 换 。 本公司 直销 柜台 、 直销e 网金 、 中 国建 设银 行、 中 国银行 、 中国 农业 银行 、 交通 银 行 、 招 商银 行、 民生银 行 、 中 信银行 、 平安 银行 、 浦发 银行 、 渤海银 行、 江苏 银行 、 华 夏银行 、 申 银万 国证 券、 国泰君 安证 券、 光大 证券 、 海通 证券 、 中 国银 河证 券、 中 信建 投证 券、 招商 证券、 广发 证券 、 长 江 证券、 国信 证券 、 中 信证 券( 浙江) 、中 信证 券(山东) 、平安 证券 、东 方证 券、 兴业证 券 、 华泰 证券 、 中银国 际证 券、 恒泰证 券 、 长城 证券、 渤海 证券、 东吴证 券、 中信 证券 、 江 海证券 、 安 信证 券、 中 国国际 金融 公司 、华 宝证 券、华 安证 券、 齐鲁 证券 、 华福 证券 、信 达证 券、 国都证 券 、 东兴 证券 、 东北证 券、 德 邦证 券 、 上 海证券、 方正 证券 、 上海 好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 深圳众 禄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 杭 州数 米基 金销 售 有限公 司 、 上 海天 天基 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 和 讯信 息 科技有 限公 司 、 诺 亚正 行 ( 上海 ) 基 金销 售投 资 顾问公 司 、 新 兰德 证券 投 资咨询 公司 已开 通 本 基金 与 新兴 产业 基金 的相 互 转换业务 。 本公司 直销 柜台 、 直销 e 网金 、 招 商银 行、 中国 建 设银行 、 中国 银行 、 交 通 银行 、 中 国民 生银 行、中 信银 行、 平安 银行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 、兴 业银行 、江 苏银 行、 渤海 银行、 国泰 君安 证券 、 光大证 券 、 海通 证券 、 中国 银河 证券 、 中 信建 投证 券、 招商 证券 、 广 发证券 、 长 江证 券、 东吴 证券 、 39 申银万 国证券、平安证券 、中信证券、东方证券、 兴业证券、 中信证券( 浙江) 、国信证券、华泰证 券、 恒泰 证券 、 长城 证券 、 渤 海证 券 、 中 投证 券 、 安信证 券 、 中 金公 司 、 华 宝证券 、 齐鲁 证券 、 华 福证券 、 信 达证 券 、 江海 证券 、 国都 证券 、 东北证 券、 德邦证 券 、 华 安证券 、 上 海证券 、 东海 证券 、 上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深圳 众禄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 杭州 数米 基金 销 售有限 公司 、 上海 天天 基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和 讯 信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 诺 亚 正行 (上 海) 基 金销 售投 资顾问 公司 、 新兰 德证 券投资 咨询 公司 已开 通本 基金与 本公 司管 理的 可转 债基金 之间 转换 业务 。 本公司 直销 柜台 、 直 销 e 网金 、 中 国银 行、 中国 建 设银行 、 中国 农业 银行 、 交通银 行 、 招 商银 行、 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 中国民 生银 行、 渤海 银行 、 中信 银行 、 国 泰君 安证 券、 申 银万 国证 券、 海 通证券 、 光 大证 券、 中 信 建投证 券、 广发 证券、 中 信证券 、 长 江证 券、 华 福 证券、 国信 证券、 中国 银河证 券、 齐鲁 证券、 华 宝证券 、 上 海证 券、 招 商 证券、 信达 证券、 国都 证 券、 华 安证 券、 德 邦证 券、 渤海 证券 、 兴业 证券 、 东 海证 券 、 江 海证 券 、 恒泰证 券 、 国 元证 券 、 东 吴证券 、 长城 证券 、 华 泰证券 、 中 投证 券、 平安 证券、 东北 证券 、 中 航证 券、 安 信证 券、 中银 国际 证券、 中国 国际 金融 公 司、 中信证券( 浙江)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上海 天天 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和讯 信 息科技 有限 公司 、 诺亚 正 行 (上海 ) 基金 销售 投 资顾问 公司 、 新 兰德 证券 投 资咨询 公司 开通 本基 金与 本公司 管理 的上 证 180 成长 ETF 联接基金 之间 的转换 业务 。 本公司 直销 柜台 、 直销 e 网金 、 中 国建 设银 行、 中 国银行 、 中国 农业 银行 、 交通银 行 、 招 商银 行、 中 信银 行、 平安 银 行 、 渤海 银行、 中国 民生 银 行、 国 泰君 安证 券、 光 大 证券、 海通 证券、 中国 银河证 券、 广发 证券、 长 江证券 、 东 吴证 券、 申 银 万国证 券、 平安 证券、 中 信证券 、 东 方证 券、 兴 业证券、国信证券、 中信 证券( 山东) 、华泰证券、恒泰证券、长城证券、渤 海证券、中投证券、华 宝证券 、 齐 鲁证 券 、 信达 证券 、 国都 证券 、 德邦证 券、 上海证 券 、 中 航证券 、 招 商证券 、 东北 证券 、 西南证 券 、 华福 证券 、 中 信建投 证券 、 江 海证 券、 国元证 券 、 华安 证券 、 中 银国际 证券 、 民 生证 券 、 中 国国际金 融公司、 中信证 券(浙江 ) 、东 海证券 、上 海好买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深圳众禄 基金 销 售有限 公司 、杭 州数 米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上 海天 天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和 讯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 诺亚正 行 (上 海) 基金 销 售投资 顾问 公司 、 新兰 德 证券投 资咨 询公司 已 开通 本基金 与 医 药生 物基 金 的转换 业务 。 本公司 直销 柜台 、 直销e 网金 、 中 国银 行 、 中国 建 设银行 、 中国 农业 银行 、 交通银 行 、 招 商银 行、 平安 银 行、 中国 民生 银行、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 、 渤海 银行 、 国 泰君 安证 券、 光 大证 券、 海通 证 券、中 国银 河证 券、 中信 建投证 券、 广发 证券 、长 江证券 、东 吴证 券、 申银 万国证 券、 平安 证券 、 中信证 券、 东方 证券、 国 信证券 、 恒 泰证 券、 长 城 证券、 渤海 证券、 中国 中 投证券 、 华 宝证 券、 齐 40 鲁证券 、 信 达证 券 、 江海 证券 、 国都 证券 、 德邦证 券、 华安证 券 、 上 海证券 、 东 海证券 、 中航 证券 、 民生证 券、 中国 国际金 融 、 中信 证券 ( 浙江) 、 中 信证券(山东)、 华泰证 券 、 中银 国际 证券、 华福 证券、 东 北证 券股 份、 招 商证券、 西南 证券 、 上海 好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 深圳众 禄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 杭 州数 米基 金销 售 有限公 司 、 上 海天 天基 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 和 讯信 息 科技有 限公 司 、 诺 亚正 行 ( 上海 ) 基 金销 售投 资 顾问公 司 、 新 兰德 证券 投 资咨询 公司 已开 通 前 端收 费模式 下的 本基 金与 中 证短 融50 基金 的转 换业 务 。 本公司 直销 柜台 、 直销e 网金 、 中 国银 行、 中国 建 设银行 、 中国 农业 银行 、 交通银 行 、 招 商银 行、 中 国民 生银 行、 上海 浦东发 展银 行、 渤海 银行 、 国泰 君安 证券 、 光 大证 券、 海 通证 券、 中国 银 河证券 、中 信建 投证 券、 广发证 券、 长江 证券 、东 吴证券 、申 银万 国证 券、 平安证 券、 东方 证券 、 国信证 券、 恒泰 证券、 长 城证券 、 渤 海证 券、 中 国 中投证 券、 华宝 证券、 齐 鲁证券 、 信 达证 券、 江 海证券 、 国 都证 券、 德 邦 证券、 华安 证券、 上海 证 券、 东 海证 券、 中 航证 券 、 民生 证券、 中国 国际 金融、 兴业 证券、 中银 国 际证券 、 华 福证 券、 东 北 证券、 安信 证券、 西南 证 券、 东 兴证 券 、 上 海好 买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深 圳众禄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杭 州数 米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 上 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和讯 信息 科 技有限 公司 、 诺亚 正行 ( 上海) 基 金销 售投 资顾 问 公司 、 新 兰德 证券 投资 咨询公司 已 开通 前端 收费 模 式下 的本 基金 与 资 源优 选 基金 的转 换业 务。 本公司 直销 柜台 、 直销e 网金 、 中 国银 行、 中国 建 设银行 、 中国 农业 银行 、 交通银 行 、 招 商银 行、 中 国民 生银 行、 上海 浦东发 展银 行、 渤海 银行 、 国泰 君安 证券 、 光 大证 券、 海 通证 券、 中国 银 河证券 、中 信建 投证 券、 长江证 券、 东吴 证券 、申 银万国 证券 、平 安证 券、 中信证 券、 兴业 证券 、 中信证 券 ( 浙江) 、 国信 证券、 中信 证券( 山东) 、 华泰证 券、 中银 国际证 券 、 长城 证券、 中国 中投 证券、 华宝 证券 、齐 鲁证 券、信 达证 券、 国都 证券 、东北 证券 、德 邦证 券、 华安证 券、 东海 证券 、 中航证 券、 国海 证券 、 山 西证券 、 江 海证 券、 上海 证券、 好买 基金 销售 、 众 禄基金 销售 、 数 米基 金 销售 、 天 天基 金销 售、 和 讯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 诺 亚正行 ( 上海 ) 基 金销 售 投资顾 问公 司 、 新 兰德 证券投 资咨 询公司 已 开通 本基金 与 服 务优 选 基 金的 转换业 务。 其中, 本公 司管 理的 现金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与增 强收 益债券 基金 之间 不能 进行 转换。 其他销 售机 构基 金转 换业 务的具 体办 理时 间、 流程 以销售 机构 及其 网点 的安 排和规 定为 准。 基金转 换只 能在 同一 销售 机构进 行, 转 换的 两只 基 金必须 都是 该销 售机 构代 理销售 的本 公司 管 理的基 金。 (三) 基金 转换 受理 时间 投资人 可以 在基 金开 放日 的交易 时间 段申 请办 理基 金转换 业务 , 具体 办理 时 间与基 金申 购 、 赎 回业务 办理 时间 一致 。


41 (四) 基金 转换 费用 本基金 与宝 康消 费品 基金 、 宝康灵 活配 置基 金 、 宝 康债 券基金 之间 转换 : 转换 费率 为 0.4% , 25 % 转换费 计入 转出 基金 财产 ,其余 用于 注册 登记 等费 用。 现金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转换 成本基 金: 投资 人持 有现 金宝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份 额 90 个 自然 日 以 上( 含 90 个 自然 日) 的 基金份 额的 转换 费率 为转 出的基 金金 额申 购转 入基 金所对 应的 申购 费率 的 80 %。 持有 时间 少 于 90 个自然 日的 基金 份额 的转 换费率 为转 出的 基金 金额 申购转 入基 金所 对应 的 申购费 率。 本基金 转换 成现 金宝 货币 市场基 金: 转 换 费率 为 0.4% , 其中 转换 费 的 25 %计 入转出 基金 财产 , 其余用 于注 册登 记等 费用 。 本基金 与动 力组 合基 金、 收益增 长基 金、 先 进成 长 基金、 行 业精 选基 金、 大 盘精选 基金 、 增强 收益债 券基 金 、 中 证 100 指数基 金 (前 端收 费模 式) 、 上证 180 价值 ETF 联 接 基金 、 新 兴产 业基 金 、 可转债 基金 、上 证 180 成长 ETF 联接 基金 、医 药生 物基金 、中 证短 融 50 基金 、资源 优选 基金 、服 务优选 基金 之间 转换 , 转 换费用 由二 部分 组成 : 转 出基金 赎回 费和 转入 基金 与转出 基金 的申 购补 差 费。 赎回费 : 按 转出 基金 正常 赎回时 的赎 回费 率收 取费 用。 其 中 25% 归转 出基 金 基金财 产, 其余作 为注册 登记 费和 相关 的手 续费。 申购补 差费 : 按照 转入 基 金与转 出基 金的 申购 费率 的差额 收取 补差 费 。 转 出 基金金 额所 对应 的 转出基 金申 购费 率低 于转 入基金 的申 购费 率的 ,补 差费率 为转 入基 金和 转出 基金的 申购 费率 差额 ; 转出基 金金 额所 对应 的转 出基金 申购 费率 高于 转入 基金的 申购 费率 的, 补差 费为零 。 (五) 基金 转换 公式 1 、基 金转 换公 式为 : 转出费 用= 转出 份额* 转出 基金份额 净值* 转出 基金 赎 回费率 转出总 金额=转 出份 额*转 出基金 份额 净值 净转出 金额=转 出总 金额- 转出费 用 净转入 金额=净 转出 金额/ (1+补 差费 率) (补差 费率= 转出 基金 申购 费率与 转入 基金 申购 费率 差) 转换补 差费 用= 净转 出金 额-净转 入金 额 转入份 额= 净转 入金 额/转 入基金 份额 净值 转入份 额保 留小 数点 后两 位,小 数点 后两 位以 后的 余额对 应的 部分 计入 基金 财产。 2 、基金 管理人 在不损害 本基 金份额持 有人权 益的情况 下可更改 上述公 式,但应 最迟在新 的公 42 式适用 前3 个工 作日 予以 公告。 (六) 不同 基金 之间 的转 换不影 响投 资者 的持 有基 金时间 的计 算。 (七) 基金 转换 的程 序 1 、基 金转 换的 申请 方式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必须 根据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销 售代 理人规 定的 手续, 在开 放 日的交 易时 间段 内 提出基 金转 换申 请。 2 、 基 金 转 换 申 请 的 确 认 基金管 理人 以收 到基 金转 换申请 的当 天作 为基 金转 换申请 日(T 日) , 并在 T+1 工作日 对该 交 易的有 效性 进行 确认 。投 资人可 在 T+2 工 作日 及之 后到其 提出 基金 转换 申请 的网点 进行 成交 查 询 。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申请 转换 时, 基金 管理 人按 先进 先 出的原 则对 该持 有人 基金 账户在 该销 售机 构 托管的 基金 份额 进行 处理 ,即先 确认 的份 额先 转换 ,后确 认的 份额 后转 换。 (八) 基金 转换 的数 额限 制 基金转 换遵 循 “份 额转 换 ” 的原则, 转换 申请 份额 精确到 小数 点后 两位。 从 本基金 、 宝康 系列 基金 、 动 力组 合基 金、 收 益增长 基金 、 先进 成长 基 金、 行业 精选 基 金 、 大 盘 精选基 金 、 增 强收 益债 券、中 证 100 指 数基 金( 前端收 费模 式) 、上证 180 价值 ETF 联 接基 金 、 现金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 新 兴产业 基金 、可 转债 基金 、上 证 180 成长 ETF 联接 基金 、 医药 生物 基金 、中 证短 融 50 基金 、资 源 优选基 金 、 服 务优 选基 金 转出 , 单 笔转 换申 请份 额 不得低 于 100 份 。 因为 转 换等非 赎回 原因 导致 投 资人在 销售 机构 ( 网点 ) 保留的 基金 份额 余额 少于 该基金 最低 保留 份额 数量 限制的 , 注册 登记 机构 不作强 制赎 回处 理。 (九) 基金 转换 的注 册登 记 1、 基 金投 资人 提出 的基 金 转换申 请 , 在 当日 交易 时 间内可 以撤 销 , 交 易时 间 结束后 不得 撤销 。 2、基 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在 T+1 日内 对基 金份额 持有 人 基金转 换申 请进 行确 认, 确认成 功后 为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办 理相 关的 注册登 记手 续。 3 、基金 管理人 可在法律 法规 允许的范 围内, 对上述注 册登记办 理时间 进行调整 ,并最迟 于开 始实施 前 3 个工 作日 予以 公告。 (十) 拒绝 或暂 停基 金转 换的情 形及 处理 方式 1、除 非出 现如 下情 形, 基 金管理 人不 得拒 绝或 暂停 接受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基 金转换 申请 : (1) 不可抗 力; (2) 证券交 易场 所在 交易 时间 非正常 停市 ; (3) 基金管 理人 认为 会有 损于 现有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某笔 转换 ; (4)


暂 停估 值;


43 (5) 法律、 法规 规定 或中 国证 监会认 定的 其他 情形 。 如果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基 金转换 申请 被拒 绝,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持有 的原 基金 份额不 变。 2、发 生上 述情 形之 一的 , 基金管 理人 应在 当日 立即 向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3 、发生 基金合 同或招募 说明 书中未予 载明的 事项,但 基金管理 人有正 当理由认 为需要拒 绝或 暂停接 受基 金转 换申 请的 ,应当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4、暂停 基 金转 换 , 基金 管 理人 应 立即 在至 少一 种指 定媒体 上公 告。 5、暂 停期 结束 ,基 金管 理 人应当 公告 最新 的基 金收 益和转 份额 的情 况。 如果发 生暂 停的 时间 为 1 日, 基金 管理 人应 于重 新 开放日 在至 少一 种指 定信 息披露 媒体 上刊 登 基金重 新开 放基 金转 换的 公告, 并公 告最 新的 基金 收益情 况。 如果发 生暂 停的 时间 超 过 1 日但 少于 两周 , 暂 停结 束, 重新 开放 基金 转换 时 , 基 金管 理人 应提 前 1 个 工作 日在 至少 一种 指定媒 体刊 登基 金重 新开 放基金 转换 的公 告, 并 在 重新开 放基 金转 换日 公告最 新的 基金 收益 情况 。 如果发 生暂 停的 时间 超过 两周, 暂停 期间 ,基 金管 理人应 每两 周至 少重 复刊 登暂停 公告 一次 ; 当连续 暂停 时间 超过 两个 月时 , 可 对重 复刊 登暂 停 公告的 频率 进行 调整 。 暂 停结束 , 重新 开放 基金 转换时, 基金 管理 人应 提 前 3 个 工作 日在 至少 一种 指定媒 体上 连续 刊登 基金 重新开 放基 金转 换的 公 告,并 在重 新开 放基 金转 换日公 告最 新的 基金 收益 的情况 。 十一、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 金运 作有 关的 费用 1、费 用的 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简称 “管 理费 ” )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简称 “托 管费 ” ) ; (3)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的 信 息披露 费用 ; (4)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5)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的 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和律 师费; (6)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 ; (7)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 基金合 同规 定可 以列 入的 其他费 用; 上述基 金费 用由 基金 管理 人按照 公允 的市 场价 格确 定,法 律法 规另 有规 定时 从其规 定。 2、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44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年费 率(1.5 %) 计提 。 计算方 法如 下: H=E× 年管 理费 率÷ 当年 天数 H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 费 E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托 管人 发送 基金 管理 费划付 指令 , 经 基 金 托管人复 核后于次 月首日 起5个 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 金管理人 ,若遇法 定节 假 日、休 息日 ,支 付日 期顺 延。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的基 金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的年 费率 (0.25 % ) 计提 。 计算 方法 如下: H=E× 年托 管费 率÷ 当年 天数 H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 费 E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 基金托 管人 发送 基金 托管 费划付 指令 ,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5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 中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托管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休息日 ,支 付日 期顺 延。 (3) 本章第 (一 ) 节 第1 条第 (3) 至 第 (7 ) 项 费 用由基 金托 管人 根据 有关 法规及 相应 协议 的 规定, 按费 用实 际支 出金 额支付 ,列 入当 期基 金费 用。 3、不 列入 基金 运作 费用 的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因未履 行或 未完 全履 行义 务导致 的 费 用支 出或 基金 财产的 损失, 以 及 处理与 基金 运作 无关 的事 项发生 的费 用等 不列 入基 金费用 。 4、基 金管 理费 和基 金托 管 费的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可根据 基金 发展 情况 , 根 据基金 合同 , 调整 基金 管 理费率 和基 金托 管 费率。 (二) 与基 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1、基 金的 申购 费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率表 如下 : 500 万 (含 )以 上 1000 元 大于等 于 200 万 ,小 于 500 万 0.5%


45 大于等 于 100 万 ,小 于 200 万 1.0% 大于等 于 50 万 ,小 于 100 万 1.2% 50 万 以下 1.5% 投资人 在一 天之 内如 果有 多笔申 购, 适用 费率 按单 笔分别 计算 。 申购费 用用 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广 、销 售、 注册 登记 等各项 费用 。 2、基 金的 赎回 费 赎回费 随基 金持 有时 间的 增加而 递减 ,费 率如 下: 持有时 间 费率 730 天 以下 0.5% 730 天 以上 (含 ) 0.3%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人承 担, 其中 25 % 归基 金资 产, 其 余部分 归注 册登 记机 构。 3 、基金 管理人 可自行降 低申 购、赎回 费率; 提高费率 应召开基 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审议。 最新 的申购 费率 和赎 回费 率在 更新的 招募 说明 书中 列示 。 费 率如 发生 变更 , 基 金 管理人 最迟 将于 新的 费 率开始 实施 前 3 个工 作日 在至少 一种 指定 媒体 予以 公告。 4、基 金转 换费 用 本基金 与宝 康消 费品 基金 、 宝康灵 活配 置基 金 、 宝 康债 券基金 之间 转换 : 转换 费率 为 0.4% , 25 % 转换费 计入 转出 基金 财产 ,其余 用于 注册 登记 等费 用。 现金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转换 成本基 金: 投资 人持 有现 金宝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份 额 90 个 自然 日 以 上( 含 90 个 自然 日) 的 基金份 额的 转换 费率 为转 出的基 金金 额申 购转 入基 金所对 应的 申购 费率 的 80 %。 持有 时间 少 于 90 个自然 日的 基金 份额 的转 换费率 为转 出的 基金 金额 申购转 入基 金所 对应 的 申购费 率。 本基金 转换 成现 金宝 货币 市场基 金: 转换 费率 为 0.4% , 其中 转换 费 的 25 %计 入转出 基金 财产 , 其余用 于 注 册登 记等 费用 。 本基金 与动 力组 合基 金、 收益增 长基 金、 先 进成 长 基金、 行 业精 选基 金、 大 盘精选 基金 、 增强 收益债 券基 金 、 中 证 100 指数基 金 (前 端收 费模 式) 、 上证 180 价值 ETF 联 接 基金 、 新 兴产 业基 金 、 可转债 基金 、上 证 180 成长 ETF 联接 基金 、医 药生 物 基金 、 中 证短 融 50 基金 、资源 优选 基金 之间 转换 , 转换 费用 由二 部分 组成: 转出 基金 赎回 费和 转入基 金与 转出 基金 的申 购补差 费。 赎回费 : 按 转出 基金 正常 赎回时 的赎 回费 率收 取费 用。 其 中 25% 归转 出基 金 基金财 产, 其余 作 为注册 登记 费和 相关 的手 续费。


46 申购补 差费 : 按照 转入 基 金与转 出基 金的 申购 费率 的差额 收取 补差 费 。 转 出 基金金 额所 对应 的 转出基 金申 购费 率低 于转 入基金 的申 购费 率的 ,补 差费率 为转 入基 金和 转出 基金的 申购 费率 差额 ; 转出基 金金 额所 对应 的转 出基金 申购 费率 高于 转入 基金的 申购 费率 的, 补差 费为零 。 (三) 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十二、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服务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为基 金份 额持有 人提 供一 系列 的服 务。 以下 是主 要的 服务 内 容, 基金 管理 人将 根据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需 要和市 场的 变化 ,增 加或 变更服 务项 目。 主要 服务 内容如 下: (一) 资料 寄送 1、基 金投 资人 对账 单 基 金管理人 将在每 月度结束 后的3 个工作 日内,向 已经 定制了电 子对账 单服务的 基金份额 持有 人提供 电子 对账 单 。 如 基 金持有 人因 特殊 原因 需要 获取指 定期 间的 纸质 对账 单, 可拨 打我 公司 客服 电话400-700-5588 ( 免长 途话费 ) 、021-38924558 , 按 “0” 转人 工服 务, 提供 姓名、 开户 证件 号码 或基金 账号、 邮寄 地址、 邮政编 码、 联 系电 话, 客 服人员 核对 信息 无误 后 , 为基金 持有 人免 费邮 寄 纸质对 账单 。 2、其 他相 关的 信息 资料 管理人 以说 明或 电子 形式 向投资 人寄 送基 金其 他信 息资料 。 (二) 红利 再投 资 本基金 收益 分配 时 , 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可以 选择 将所 获红利 再投 资于 本基 金 ,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 将其所 获红 利按 分红 实施 日的基 金份 额资 产净 值自 动转为 基金 份额 。 红利 再 投资免 收申 购费 用 。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可 以选 择和 更改基 金分 红方 式 。 目 前 , 本 基金 的 默 认分 红方 式 已由红 利再 投资 修改 为 现金分 红。 (三) 定期 定额 投资 计划








1 、定 义





本 基 金的 " 定 期 定 额投 资 计 划 " 是 指 投 资人 可通 过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指定 的销 售 机 构 提 交 申 请,约 定每月 扣款 时间 、 扣款 金额,由指 定的 销售 机构 于每 月 约定扣 款日 在投 资人 指定 资金账 户内 自动 完成 扣款和 基金 申购 申请 的一 种长期 投资 方式 。 2、扣 款金 额限 定 投资者 应与 销售 机构 就申 请开办 本业 务约 定每 月固 定扣款 ( 申购 ) 金 额 。 最 低扣款 金额 应遵 循 47 代销机 构的 规定 。 投 资人 在 本公司 直销 e 网 金申请 办 理本业 务的 每期 扣款 金额 最低不 少于 人民 币 100 元(含 申购 费) 。





3 、办 理场 所 投资人 可在 中国 建设 银行 、 招 商银 行、 中国 工商 银 行、 中国 银行 、 交 通银 行 、 民 生银 行、 中信 银行、 浦发 银行 、农 业银 行、平安 银 行、 兴业 银行 、广发 银行 、江 苏银 行、 华夏银 行、 渤海 银行 、 国泰君 安证 券、 中信 建投 证券、 海通 证券 、 招 商证 券、 中国 银 河证 券、 东吴 证券、 兴业 证券 、 光大 证券 、 平安 证券 、国 信证 券、安 信证 券、 华宝 证 券 、华福 证券 、齐 鲁证 券、 江海证 券、 华泰 证券 、 申银万 国证 券 、 德 邦证 券 、 华 安证 券、 东北 证券 、 中信证 券 、 山 西证 券、 上 海好买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 司、 深圳 众禄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 杭州 数米 基金 销 售有限 公司 、 上海 天天 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 和讯 信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 诺 亚 正行 (上 海) 基金 销售 投 资顾问 公司 下属 各代 销网 点办理 本基 金的 “ 定期 定额投 资计 划” ,其 中, 中 国建设 银行 只接 受个 人投 资者的 申请 。 待条件 成熟 时, 本公 司还 将 选择其 他销 售机 构开 办此 业务。





4 、办 理方 式





(1 )凡 申请办 理本基金 “定期定 额投资 计划”的 投资人须 首先开 立华宝兴 业基金管 理有限 公 司开放 式基 金基 金账 户, 具体开 户程 序请 遵循 本基 金销售 机构 规定 ; (2)投资人可携带 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本人指定资金账户 卡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 构网点柜 面申请 办理 本基 金的 “定 期定额 投资 计划 ” , 具体 办 理程序 请遵 循该 销售 机构 的规定 。 5、撤 销方 式 投资人 办理 “ 定期 定额 投 资计划 ” 的撤 销, 须按 照 销售机 构的 要求 携带 相关 材料到 指定 基金 销 售网点 柜面 提出 申请 。 (四) 在线 服务 基金管 理人 利用 自己 的网 站 (www.fsfund.com )为 基金投 资人 提供 与基 金经 理(或 投资 顾问 ) 的定期 在线 交流 服务 以及 网上查 询服 务。 目前 ,基 金管理 人已 经开 始 提 供网 上交易 服务 。 (五) 资讯 服务 1 、投资 人如果 想了解申 购与 赎回的交 易情况 、基金账 户余额、 基金产 品与服务 等信息, 可拨 打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如 下电 话: 电话呼 叫中 心: 4007005588 ,021 —38924558 直销中 心电 话:021-338505731 、38505732 传真:021-50499663、、 50988055 2、互 联网 站


48 公司网 址:www.fsfund.com 电子信 箱:fsf@fsfund.com 十三、 《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根 据《中华 人民共和 国证券 投资基金 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证券投 资基 金运作管 理办 法》(以 下简 称 《运 作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销 售 管理办 法》( 以下 简称 《 销 售办法 》)、 《 证券 投 资基 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 称《信息 披露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 定,华宝兴 业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对 《华 宝兴 业 多 策略 增长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作 如下 更新 : 1、 “ 三、 基金 管理 人 ” 更 新了基 金管 理人 的相 关信 息。 2、“ 四 、基 金托 管人 ” 更 新了基 金托 管人 的相 关信 息。 3、 “ 五、 相关 服务 机构 ” 更新了 “一 、基 金份 额发 售机构 ”中 代销 机构 的相 关信息 。 4、 “九 、与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其 他基 金转 换” 更新 了 基金 转换 的数 额限 制 的 相关内 容。 5、 “ 十、 基金 的投 资 ” 更新 了截 至2014 年 3 月 31 日的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报告 。 6、 “ 十一 、基 金的 业绩 ” 更新了截至2014 年3 月31 日的 基金 业绩 数据 。 7、“ 二 十二、 对基金份 额持 有人的服 务 ”更新 了 资料 寄送方式 及 “ ( 三)定期定 额投资计 划” 中的相 关信 息 。


8、“ 二 十三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更新 了本 公司 于报 告期内 刊登 的公 告信 息。 上述内 容仅 为摘 要, 须与 本 《招募 说明 书》 后面 所载 之详细 资料 一并 阅读。 华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4 年6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