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基金:关于新增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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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 元 基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关 于 旗下 部 分基 金 新增 北 京展 恒 基金 销 售有 限 公司
为 基 金销 售 机构 并 开通 定 期定 额 投资 业 务的 公 告
根据鑫元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以 下简称 “本公 司” )与 北京展 恒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展恒基金”) 签署的销售协议, 自 2014 年6 月25 日起, 本
公司增加展恒基金为 基金销售机构办理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和鑫 元稳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的销 售业务 。同时 ,自 2014
年 6 月 25 日起,投资 者可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
一、 代销业务
(一) 适用基金范围
1、 鑫元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0483、B 类:000484 )
2、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0578 、C
类:000579)
3、 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55)
(二) 办理时间
自2014 年6月25 日起, 投资者可在 上述销售机构 进行上述基金的开户、 申购、
赎回等销售业务。 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以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
告和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
每期扣款时间、 扣款金额、 扣款方式, 由 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 在投
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一) 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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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货币市场 基金 (基金代码:A 类:000483 、B 类:000484)
(二) 办理时间
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
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 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展恒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 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
有关上述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一)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网站:www.myfund.com
(二)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
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
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 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