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开办“后端收费”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不同基金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最大限度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规定,本基金在现行前端收费销售模式的基础上,在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理财中心试行推出后端收费销售模式。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后端收费
1、定义
本基金的“后端收费”业务是指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选择先不用支付申购费,而在赎回时支付,并且持有本基金年限越长,申购费率越低,直至为零。
2、适用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3、办理场所
此次“后端收费”业务仅在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理财中心试行,待成熟后再向其他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推广。实行“后端收费”模式后,投资人仍可选择“前端收费”模式。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的联系方式如下:
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010-66416125/6126
王晶、王艳
158号远洋大厦7层
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0755-83195090/5236
周阳、熊丽娟
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市茂名南路59号锦江饭
021-54662181/2183
胡小兰
店峻岭楼5362室
4、费率结构
申购金额
后端申购费率
持有基金时间
1年以内
2.0%
1年以上、2年以内(含1年)
1.5%
2年以上、3年以内(含2年)
1.0%
3年以上、5年以内(含3年)
0.5%
5年以上(含5年)
0
5、计算方法
后端申购费的计算基数为本次要赎回的基金份额在当初购买时所对应的申购金额,具体公式为:当初购买本次赎回份额的申购资金总额×该部分份额所对应的费率。
6、举例
某投资人提出申购请求,申购金额分别为11,000元和1,100,000元,当日基金单位净值为1.100元,3年后申请赎回,基金单位净值为1.800元。则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模式下,各相关费用分别为:
项目
前端收费
后端收费
申购一
申购二
申购一
申购二
申购金额(A)
11,000
1,100,000
11,000
1,100,000
申购份额(B=A×(1-前端费率?)/1.1)
9,850
988,000
10,000
1,000,000
赎回总额(C=B×1.8)
17,730
1,778,400
18,000
1,800,000
申购费率(D)
1.5%
1.2%
0.5%
0.5%
申购费用(E=A×D)
165
13,200
55
5,500
赎回费用(F=C×0.25%)
44.33
4,446
45
4,500
净赎回金额(前端:G=C-F,后端:G=C-E-F) 17,685.67 1,773,954 17,900
1,790,000
注?:采取后端收费时,前端费率为0。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基金将在公告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即2003年6月11日开始在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开始接受“后端收费”的申购请求。
2、基金投资人可通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下载有关基金交易表单,也可通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咨询相关事宜。热线电话:010-66421781,0755-83183388-6868。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办“后端收费”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的《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