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新蓝筹:分红预告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成立于2002年9月13日,截止2003年
3月7日本基金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1,933.08万元。根据《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契约》
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复核,现将收益分配方案预告
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决定向基金持有人拟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单位0.11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3年3月14日
2、红利发放日:2003年3月18日
3、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单位可赎回起始日:2003年3月18日
4、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3年3月1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3年3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3年3月14日的基金单位资产
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
销售机构。2003年3月1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单位的红利发放按照《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
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8] 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
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融通新蓝筹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方
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
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3年3月1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
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
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3160288。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tfund.com。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