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蓝 筹: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因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服务模式变更的原因,从2003年2月10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办理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业务的投资者,只能使用深圳证券账户(股东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相关手续。
从2003年2月10日起,原通过上海证券账户(股东账户或基金账户)认/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除可以使用原账户办理赎回业务外,停止受理其他业务申请。有意继续投资本基金的投资者,请到代销机构使用深圳证券账户办理账户注册、申购等业务。原使用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以继续通过原账户办理基金申购等业务。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详情请向本基金的各代销证券机构咨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962588、800-820-6888;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5186758;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00-810-8868;
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26951111;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755-82492196。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三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