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回报混合H(960002)基金投资范围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本基金在成立后三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7.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上述规定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