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精选贰号(519015)基金投资范围
1)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 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0%、不高于基金资产的80%;
3)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 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时,不得有下列情形:
a) 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b) 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c) 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总和,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6) 运用基金财产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时,除了遵守上述已有投资比例限制外,还将遵守下述有关限制:
a) 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的10%。
b)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c)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d) 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e)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