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基本范围:股票资产(A 股以及监管机构授权的其他市场的股票资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等债券资产)、货币市场工具(含央行票据、债券回购等)以及现金资产;本基金还可以投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金融工具。各类资产投资比例须符合《基金法》的规定。本基金的具体投资比例如下: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60%-95%;除股票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5%-40%,其中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资金中,不低于80%的资产将投资于具备利润创造能力并且估值水平具备竞争力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