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股票|评论|外汇|债券|基金|期货|黄金|银行|保险|数据|行情|信托|理财|收藏|读书|汽车|房产|科技|视频|博客|微博|股吧|论坛
 
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新基金  基金筛选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基金对比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录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广发货币市场E(511920)

广发货币市场E(511920)基金投资范围

  1、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2、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4、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因发生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5、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6、本基金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7、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的其他比例限制。
  8、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建仓期为3个月,建仓期完毕后应达到上述比例限制。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等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使之重新符合上述限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