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3、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