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5)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四十; (7)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