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盛利精选(310308)基金投资范围
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契约》规定,运作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投资组合应遵循下列规定:
(1)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 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 本基金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持有1家公司发行的证券的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 中国证监会的其它比例限制。
上述比例受限于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中国证监会不时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